增值税纳税筹划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增值税纳税筹划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增值税纳税筹划

增值税纳税筹划范文1

我国增值税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生产性企业以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万元为分界点,商贸企业以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80万元为分界点,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和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为3%)。

从理论上来讲,如果纳税人对增值税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的了解,事先做好筹划工作,至少可以降低增值税的税收浪费。下面笔者将结合几年来小企业的工作经验,从几个时间点的角度对纳税筹划工作做出阐述。

一、企业设立时的纳税筹划

1.投资前的考量

企业在设立之前,投资者要对企业设立的目的、目标市场(目标客户)、投资环境,做一个全面的调查,做可行性分析,什么样的企业类型才是最适合企业本身的等等,要做出详细的考量,才能节省税收成本。

根据投资人的不同,选择内资企业或者是外资企业。如果是外资企业,要注意外资生产型企业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后是参与免抵退税政策的。

根据主要客户的类型,以及预计销售额大小,选择是否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设立筹划的误区

投资者设立企业的目的当然是盈利,在收入上升的同时,成本费用以及上缴的税费越少,企业的利润越大。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少经营者想方设法的减少税负,甚至钻空子偷税漏税。常见的有两种做法。

(1)新设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注销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对财务的要求不高,税率又低,好操作,比较有利,但是销售额总是会在一段时间后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特别是新规定降低了年销售额标准。对其而言就是在快达到标准的时候,赶紧注册一个新的小规模企业,注销旧主体。

从表面来看,似乎成效显著。这种方式确实可以保持增值税税率一直在3%的水平,但是企业频繁的变更过程中,会重复支出较多的申办费用,增加了企业的总体运营成本。新旧企业交替影响连续经营,将使经营者的信誉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

(2)在即将产生增值税的时候注销原有一般纳税人企业,然后再重新注册成立新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有些纳税人,在公司在成立之初大量进货,并取得了相应的进项税金,这使得在一定期间内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从而不会产生应纳增值税。随着时间的推移,存货所包含的进项税金被逐步消化,就会出现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情况,进而产生应纳增值税。于是在即将产生增值税的时候注销原有公司,重新注册成立新公司,以此来避免缴纳增值税。

这种方式下,除了有第一种方式的弊端外,新公司成立后,虽然原有的库存商品可以作为投资者对新企业的投资资产,但企业对这些投资货物无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因此无法抵扣其中的进项税额。

从全局来权衡利弊,频繁变更企业绝对不是明智的税收筹划方案,

二、日常购货活动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购货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主要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实行简易征收,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比较划算,因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进货中所含的税额肯定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多出的税金,计入成本,会造成销售的商品的成本上升,不利于市场竞争。

2.一般纳税人

企业在其小规模期间,从其他小规模企业购进货物,对企业有利。随着销售额的增长,应和原有小规模供应商协商,待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时,让供应商到税务机关代开可以抵扣的进项发票。同时也要寻找一般纳税人供应商,毕竟业务核算朝着更正规的方向走,也要找同步同等水平的合作企业。有些纳税人会觉得,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小规模企业进货是“吃大亏”。其实不然,从小规模企业进货,只要你拿到了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一样是可以抵扣。不管是抵扣3%还是17%,都是先支付出去,后面销售的时候才抵减的税金,支付出去多就抵的多,支付出去的少就抵的少。

新办企业符合条件可以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但是申请和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从生产到销售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可以跟供应商先洽谈好,待正式开工的时候才送货开票,尽量在时间细节上衔接到位,以免浪费税金。

另外,用于生产之外其他用途的材料及商品,由于进项税是要转出计入成本费用的,所以这部分在购买的时候如果就能预见用途,应该尽量从小规模企业处购入。

三、日常销售活动的纳税筹划

企业让利促销方式不同,会导致纳税人纳税负担不同。

1.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意思是说,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纳税人要实现销售时的纳税筹划,必须在销售合同中跟客户事先约定好折扣方式,开票时根据合同一步到位,实现既定筹划目的。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有偿向购买方回收旧货物的行为。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所以运用这种促销方式,要权衡好销售增长与税负增长的利害关系。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产生应纳增值税是企业盈利的一个积极信号。从长远来看,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不可能一直不交增值税(内购外销的外资企业除外)。但是,事先做好筹划工作对企业的节税、降低成本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3.

增值税纳税筹划范文2

(一)通过对增值税的“节税点”筹划如果相关企业在性质上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其属于一般纳税人抑或小规模纳税人在税率层面的差异是比较大的,其出现的税负也相对较大。因此,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状况进行税务的筹划。众所周知增长率=(销售收入—可抵扣进项目金额的差)÷销售收入之比值,可通过计算两种纳税人应纳税额平衡点,销售收入×增长率×17%=销售收入×3%,得出增长率为17.65%。即当增长率低于17.65%时,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增值税缴纳,可起到一定节税作用。当企业增长率大于17.65%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主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具有一定的节税优势。通过计算两种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平衡点,得出其节税点可通过规避平台,对税收进行有效的筹划,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通过对分劈销售收入实现有效节税在纳税时,如果企业的回资存在困难,则可以通过纵向分劈收入的办法,推迟纳税的时间。在我国税法上明确规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要签订分期收款的销售合同,在往后的收款上,遵从合同上签订的收款时间对实际收入进行确认与缴纳等额税金。而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销售业务,如果一次性无法收回全部货款时,可以按照共同所签订的合同,对分期收款条约进行确定,而企业在纳税时间上同样可以减缓。这对企业来说,可以延长时间缓解融资难题,并提升资金利用价值。对于税率不一致的业务,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横向分劈降低部分纳税金额。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相关企业兼营的货物在税率上不一致或者劳务既有应税又有非应税时,一定要按照各自需要适用的税率对应纳税额进行分开的核算,不可以采取单独的核算,从而提高适应税率征收。因此,在税收筹划时,一定要详细划分销售货物与劳务类别,从而在分科目的前提下实现单独核算,理清是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例如,A公司在性质上属于一般纳税人,但是公司内部不但生产相关电子产品,还经营了部分工程承包业务,2012年11月份销售产品收入为1100W,工程承包收入为200W,11月进项税额为100W。假设营业收入没有进行单独核算,会一并征收增值税,即为:(1100+200)×17%-100=121W,销售税金及附加即为:121×10%=12.10W,企业应纳税额总计为133.1W;如企业对增值税与营业税进行分别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100×17%-100=87W,应缴纳营业税则为200×3%=3W,销售税金及其附加即为:(87+3)×10%=9W,应纳税额合计为:87+3+9=99W。采用单独核算可节约税金为133.1-99=34.1W,节税效果明显。此外,对于混合销售的行为,若是非应税的劳务金额很大的,就一定要对成立的公司进行单独的考虑。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筹划针对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来说,一定要先去获取进项抵扣发票。这是因为一般发票不能做抵扣使用,由此企业就要加付税款,无故提升了纳税压力。但是对于增值税进项发票来说,由于其可以进行有效抵扣,因此相对来说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另外,从2009年1月开始,对于增值税适用范围内的一般纳税人,如果进行新设备的选购,所包含的进项税额是能够进行抵扣进行计算的。因此企业也可以利用这一转型的有利政策,通过新一轮的设备更新来固定资产的投资,同时还能够强化该企业的生产效率,在减少增值税的同时,还可以提升盈利水平。(四)利用优惠政策实现节税在增值税的征收政策上,优惠条件主要包括低税率、减免税项目、部分起征点优惠等。例如,对于低税率来说,可以享受到13%税率的范围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图书、报纸以及杂志等;对于减免增值税的项目,则包括:古旧图书与避孕药品等;下岗职工、个体的工商户则要采取起征点的纳税优惠政策等等。企业能够依据实际的状况,将这些优惠的条件进行充分的应用,便于获取到较低的价格进行商品选购,通过价格优势获得市场竞争力。而对于出口货物,其零税率概念,主要指的是:所出口的货物,其整体性税负为零。因此不但在出口时不用纳税,还可以获得之前环节缴纳税款的优惠退还。企业在利用这项政策后,进一步将货物的成本有效的降低,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对于与规定的货物相符合的则要积极出口,确保收入的有效增加。

二、结束语

增值税纳税筹划范文3

【关键词】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但企业的盈利能力相对薄弱,特别是中小企业人员的税务知识淡薄,导致企业的税负比较严重,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存在严重的制约,所以如何提高中小企业的纳税筹划能力成为了首要解决的问题。中小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小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动因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中小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国家和企业来说是双赢的局面,著名的拉弗曲线说明即使是同样的企业取得同样多的收入,也可以采用不同税率进行税负计算,从理论的角度来看,能够充分计算出最佳税率的存在,虽然在实际企业很少存在,但是企业可以根据相应的理论积极探索最佳税率,从而达到纳税筹划,合理避税的目的。而增值税的转嫁功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法的差异性,使得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活动具有可能性,而税收政策的引导使得增值税纳税筹划变成了现实。

二、中小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点

(一)合理选择购货对象的筹划

增值税在进项税方面的不同的规定,给中小企业如何选择购货对象方面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企业可以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1、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在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可以按照买价的17%计算抵扣进项税,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便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也只能按照3%的税率计算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为了弥补这一税收差异,可能在销售价格上有所折让,所以要对这两种方式进行计算,选择税后利润大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2、小规模纳税在选择采购对象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无法取得相应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行税额,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为了在市场上生存,与一般纳税人竞争,会选择在价格上给予优惠,所以可以选择从小规模纳税处进行采购。不同的进项税抵扣额会影响企业的增值税额,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自身的纳税人身份、供货方的纳税人身份以及货物的价格等各方面的原因,合理选择购货对象。

(二)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

企业的促销方式有很多种,主要的有:商业折扣、现金折扣、赠送购物券、返还现金、买一送一等。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主要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考虑。某商场为一般纳税人,销售1000元产品,其成本率为60%,假设进项税均能抵扣,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销售,对其进行纳税筹划(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暂不考虑其他税费)。第一,商品按照7折销售;第二,消费满1000元返现金300元。第三,消费满1000元送300元的商品(成本180元,均为含税价);方案一:应缴增值税额=700÷1.17×0.17-600÷1.17×0.17=14.5(元)利润额=700÷1.17-600÷1.17=85.5(元)应缴所得税额=85.5×25%=21.4(元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方案二:应缴增值税税额=[1000÷1.17-600÷1.17]×17%=58.1(元)利润额=1000÷1.17-600÷1.17-300=41.9应纳所得税额=41.9×25%=10.5(元)税后利润=41.9-10.5=31.4(元)方案三:应缴增值税额=1000÷1.17×0.17-600÷1.17×0.17+300÷1.17×0.17-180÷1.17×0.17=75.5(元)利润额=1000÷1.17-780÷1.17=188(元)应缴所得税额=188×25%=47(元)税后净利润=188-47=141(元)。我们可以看出,在以上三个方案当中,虽然都是购买1000元的商品,让利300元,第三个方案缴纳企业所得税最多,但是税后净利润最高,为最优方案。第二个方案缴纳企业所得税最少,税后净利润却最低,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看,第二个方案最不可行。因此,盲目的进行促销活动不仅不会带来收益甚至会带来亏损,进行相关的纳税筹划之前就应该计算各种方案的税负利润以及现金流情况,以使企业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利用不同销售方式的筹划

不同的销售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不同。销售方式一般有直接销售、分期收款、委托代销、托收承付、预收款销售等。而不同的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延迟纳税的时间,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最大限度的降低增值税额,销售方式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等于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企业可以将这个月的销售额控制在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销售额可以在下一个月或者以后确认收入,有效的降低税收,减少企业成本支出。同样可以采取没有收到货款不开发票的方式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延迟的税额就可以在企业进行资金的循环周转,带来货币的时间价值。

三、结论

增值税纳税筹划范文4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筹划;变化趋势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5)01-0004-01

一、纳税筹划的目的

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纳税人对税收负担最小化的追求,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必然是纳税筹划所要实现的目的之一。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包括两种情况:绝对减轻经济主体的税负;相对减轻经济主体的税负,如当经济主体的应纳税额有所增加,而其增加幅度比经济增加的幅度小,则实际税负减轻。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当期应该交纳的税款延期缴纳,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是纳税筹划的目的之一。虽然这笔税款迟早是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地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经常要举借贷款。这笔“无息贷款”的获得为企业的筹资活动省去了不少麻烦,尤其是对于那些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实现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不会出现各种涉税损失(包括资产、名誉等方面),还可以使企业帐目更加清楚,使得管理更加有条不紊,有利于企业控制成本费用,也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扩大。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我国“依法治税”还不需要不断提高,人治的因素还存在一定的市场,权力的越位的现象要求纳税人会利用纳税筹划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治税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要求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而且要求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合理、合法地征收税款。如果纳税人只知道进行纳税筹划而不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税务机关根本不依法征税,这时,无论纳税人进行多么周详的纳税筹划,都不会达到“避免企业额外税负、优化企业税务策略、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的纳税筹划效果。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增值税纳税人方面的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的税法将增值税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二者的纳税办法和税率存在着差别。,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只要小规模生产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通常人们会认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其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实际上不完全如此。税负的轻重实际上取决于纳税人的增值额,在某一特定的增值比例下,二者的税负是一致的。

(二)销售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企业销售方式中的收款方式直接决定了销项税额的确认时间,企业应在不减少销售额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不垫付税款的销售方式。在目前常见的销售方式中,预收货款、交款提货等方式下,企业在确认销售时已经收到了款项,所以不需要垫付税款;而在赊销、委托银行收款、托收承付等销售方式下,企业就必须垫付税款。为了尽可能地少垫付税款,企业应在购销合同中进行有效的防范;在求得购货方支付的情况下,尽可能少用赊销、委托银行收款、托收承付等方式;而采取货款收不到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对于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和赊销方式,企业可以将发出的尚未收到货款的商品先记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采取收到多少款,开多少专用发票的方式,从而避免垫付税款。如果企业为扩大销售不得不采取垫付税款的销售方式,也应考虑扩大销售带来的收益是否以弥补垫付税款的时间价值。

一些特殊销售方式也对企业纳税产生影响。如代销方式的不同、折扣销售,还本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等。

(三)利用进项税额抵扣的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额。

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政策,为企业减少税负支出,创造更多的现金流量。在此主要讲述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抵扣的筹划。

三、税负链的纳税筹划

如果说税负链的优化是基于理论的研究,业务平台的调整则是对实践操作的探讨。业务平台的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1)无论是一般纳税人想获取进项滞留,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想转化“溢价利润”,最重要的都是掌握最终消费市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有优势、难于取舍,所以一个业务主体的

最佳的业态组合是二者资质都具备。这种设想实现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业务能力可以支持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对企业来说是“由小做大”的能力;做大以后还想继续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可以通过分立的方式实现,是谓“由大做小”。这种模式下,可以灵活地安排企业业务,找到一条有本企业特色的最佳税负链。

(3)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管办法,尽量降低交易额可以节税。例如当小规模纳税人为买方时,采取代购方式,仅收取相应手续费;当小规模纳税人为卖方时,采取来料加工的方式,仅收取加工费。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减小增值税的税基,达到减小税负的目的。

(4)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将本业务与其它低税率的业务混合销售或兼营,并创造满足认定的条件,争取套用低税率。

四、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趋势

第一,重复征税。现行税制对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已征税款不允许抵扣,使这部分税款资本化,并使之分期进入产品成本中,成为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产品以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形成重复征税。另外,我国目前实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办法,广泛地对第二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二产业的费用,这也造成重复征税。其结果,不利于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利于企业产品出口,不利于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第二,不公平。当前增值税法规造成许多企业不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下竞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金融、保险、交通、建筑、安装等服务行业我国还没有推行增值税,而是征收营业税。第二,把增值税的税率划分成不同的档次。第三,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等等。

为了克服上述弊端,我国的增值税税制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增值税改革的主要两个方向是:

第一,增值税转型,即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的通常定义,是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税额时,除扣掉购进的生产原料中所含的增值税税款外,还可以把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

第二,扩大征收范围。即逐步将增值税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可喜的是,新一轮的中国税制改革今年已经开始,消费型增值税已经在我国东北的一些行业开始试点。当试点工作完成后,消费型增值税必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

参考文献:

[1]凌学军.现行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策略探究[J],山西财税,2015(01).

增值税纳税筹划范文5

【关键词】 集团公司; 增值税; 纳税筹划

企业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为实现其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税收的可筹划性越发显现,企业也愈加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同时,有关纳税筹划的社会培训火爆异常,注册纳税筹划师格外受宠。就我国企业纳税筹划而言,在理论研究层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其实践应用层面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在系统化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化的趋势亦愈发凸显。企业为了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并不断发展,其经营的理念和方式、方法也在不断的创新和提升,为了获取收益,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方法来增收减支,降低成本。这样,如何减轻税收负担就成了企业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问题,而纳税筹划就成为理性企业管理者的最佳选择。增值税作为我国企业的主体税种之一,在企业税收支出中占很大比重,对企业的收益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加强对增值税的研究和筹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同时还可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BY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目前,BY集团公司由5个公司和1个技术开发中心组成,其中,核心企业——BY食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总部只负责管理业务。BY集团公司的最初业务可以追溯到1990年在设立的BY食品机械厂(后更名为BY食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当时主要生产和销售食品加工机械。1999年,BY食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某知名高校合作建立了BY机械技术开发中心并研究开发了一系列新型果品加工设备及加工工艺,随后公司涉足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化工产业,设立了BY食品原料加工有限公司和BY食品化工有限公司,后又涉足果业生产和装饰装潢业务。2004年收购了为其提供电子配件的某电子厂成立了BY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BY集团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成套果品加工机械设备,包括多种分级机、清洗机、破碎机、过滤均衡器、分离机、破碎器、消毒器等。特别是新型的分级机、分离机和过滤均衡器属高新技术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都在30%左右,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成套果品加工机械设备的销售收入占到集团公司销售收入的60%以上。BY集团公司的其他产品包括工业自动控制元件、电热控温器等机械电子配件,天然色素、无水果糖、食品稳定剂等食品化工产品,脱水果粒、果酱、浓缩果汁等食品原料。BY食品原料加工有限公司还拥有1 600余亩果园;BY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装饰设计和装修服务;BY机械技术开发中心除为本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外还从事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业务。在BY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方面,除BY机械技术开发中心外,BY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要保证对BY食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电子配件供应;BY食品原料加工有限公司和BY食品化工有限公司之间也保持稳定的相互提品的业务往来;BY食品化工有限公司为BY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装饰工程用新型环保涂料。

二、BY集团公司增值税纳税情况

2006—2010年BY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增值税数据见表1。出于为企业保密,相关数据做了处理,但不会影响研究结果。

从表1可以看出,2006年至2010年BY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增值税负也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公司营业收入2010年环比增长45.30%,而增值税环比增长52.88%,增值税增长速度超过营业收入增长速度7.58个百分点。同时还可以看出,BY集团公司增值税税负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65%,这在一定程度反映出公司在税务管理方面可能存在漏洞,增值税纳税筹划应有潜力可挖。

三、BY集团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突破点

(一)寻找纳税筹划突破点的方法

寻找纳税筹划突破点通常采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税务诊断分析法;一是鱼骨图法。税务诊断是财务诊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诊断以预防、控制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由此而知,税务诊断作为财务诊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应该服从和服务于这一目标。通常,税务诊断是指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科学评估和判断企业的纳税筹划空间和涉税风险,进而发掘有效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税收利益,以及有效控制税务风险的一种管理手段或者方法。鱼骨图法是通过头脑风暴法找出影响事物特性的相关因素,并与事物的特性值一起,按照相关关联性整理形成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并且标出了重要因素的图形寻找特性要因的方法。因该图形如鱼骨,称为鱼骨图,也叫特性要因图。

(二)BY集团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突破点

通过应用税务诊断分析法和鱼骨图法对BY集团公司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发现:BY集团公司已经在利用内部转让定价和选择有利结算方式等方法对增值税进行筹划,但依然存在较大的筹划空间。主要筹划突破点如下。

1.自供原料无法抵扣

在分析和寻找BY集团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突破点的过程中发现,BY食品原料有限公司兼营1 600余亩的果园,自供果品原料不能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如果这部分的增值税能够免除,那么增值税税负就会有所降低。

2.存在高人力成本环节

BY食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果品加工机械的主体部件生产的打磨环节是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人力成本很高。如果某个环节人力成本很高,那么其势必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贡献就大。所以企业为了节约增值税纳税支出,应该想方设法降低人力成本。

增值税纳税筹划范文6

关键词:营改增;物流企业;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对于企业发展来讲,营改增对我国企业造成非常明显的影响。营改增基础上,企业发展中的各种税负形式出现很多变化,本身物流企业涉及税负的项目非常多,营改增为物流企业税负改革提供了更多的方向与更大的空间,同时也为纳税筹划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怎样进行合理避税减少税负压力成为当下物流企业重要的问题。相关企业应根据当下营改增的具体要求,时时关注税负相关的变化,结合自身的发展及时进行税负调整与规划,坚持以自身发展角度为基础,以营改增政策要求为根据,进行纳税筹划。

一、物流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纳税筹划重要性

我国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营改增,其中涉及我国的房地产、建筑以及物流等企业,国家在此基础上不再征收营业税,并且政府对此提出相关优化保障。但是营改增的实施对于部分企业来讲,税负并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增加,这必然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以及发展等造成影响。但是在税负调整中,需要企业清晰了解,这种政策的实施虽然在短时期内会对企业造成影响,但是在后期的发展中,改革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当然企业在适应营改增的过程中,需要长时期的调整才能真正发现适合自身发展的税收政策,这其中会存在一定风险,需要在进行营改增优化的过程中,积极地对税务管理进行调整。营改增税负革新,属于物流企业发展的一项挑战,应根据增值税的缴纳规律进行详细研究与分析,结合统筹规划的方案,逐渐提升企业在税负上的管理水平,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收益探索出最适合的税负政策,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与进步。

(1)物流企业税负筹划能够更好地减轻与优化企业的税负压力,同时增加企业的经营收益。因为我国物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按照6%计算营业税,营改增之后按11%计算增值税,导致物流企业的税率增加。因为部分物流企业在业务模式上比较特殊,营业成本的可扣除支出项目比较少,因此税负压力大。在物流企业中很多项目不能实行进项税抵扣,因此整体上的税负比重出现严重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税负筹划,根据物流企业本身的税负调整,尽量提升物流企业中能够合理避税的项目,制定最适合物流企业的税负计划,帮助物流企业降低营改增基础上带来的税负压力。

(2)物流企业的税负筹划能够帮助物流企业很好地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的现代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其中包含企业自身生产力以及相关基础设备等的竞争,同时在企业的管理水平上竞争更是非常激烈。企业有条理的管理模式能够很好地提升企业的经营运行效率,同时对于企业生产质量等也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能够提高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竞争力。企业的税负筹划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增强在税负管理方面的能力,提高企业的税负调整,能够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与经营的基础上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前景,并且还需要提高物流企业的税后利润。从基础上来讲,税负筹划对于企业的税负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升企业在管理中的活力,是一种高智商、高素质的筹划形式,应进一步规范企业在税负方面的管理,加强物流企业的财务筹划能力,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管理制度,更加严格地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等行为,提高企业在整体上的管理水平。

(3)物流企业的统筹规划能够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营改增之后国家的税负优化,能够帮助国家更加深入地了解税负调整方向,促进国家的税负完善。从国家税负角度来讲,我国的物流企业开展的税负筹划是对营改增之后的企业税负完善,帮助国家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实际的税负影响,同时根据税负影响积极开展营改增改革之后的经济规划,帮助国家实现营改增目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税负政策。

二、营改增背景下物流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措施

对于国家推行的营改增在短时期内为我国的物流企业带来的税负压力,需要物流企业积极开展税负筹划,保证物流企业能够进一步适应营改增,及时对增值税进行合理计划,其中需要物流企业从基础的业务开始到最终的业务结束都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在降低企业税负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的经济收益,为国家完善税负政策做出贡献。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筹划对于增值税纳税主要划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这两种纳税人在税负缴纳的基点上以及税率上存在很多的不同,同时对于国家的税负政策与优化政策等具有差别,因此纳税身份的选择对于物流企业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营改增之后,应首先进行纳税人身份选择,然后在正确认识选择的基础上制订科学筹划的税负计划。营改增之后对于纳税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税负利率的变化,其中包含的项目为毛利率、适用税率以及企业的营业成本等,在税负中抵扣项目比重也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因素全部取决于纳税人身份,在适应营改增基础上需要慎重地选择纳税人身份。以下是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计算方式:一般纳税人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根据纳税人纳税计算公式能够分析出,其中最明显的差别在于具体计算税率项目不同,一般纳税人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增值额进行计算,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根据全部收入不含税计算,在这种情况下,营改增对于企业纳税人提出非常严峻的考验,若是企业在营业方面可抵扣项目比较多或是数额比较大,则比较适合一般纳税人,但是企业若是没有高数量的可抵扣税额,则适合小规模纳税人。若是企业的可抵扣项目与企业的销售额相同,在税缴纳上将其称为无差异平衡点。当然在进行无差异平衡点计算过程中,还需要重视关注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其他成本,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各项标准与要求都非常严格,需要根据实际的经营成果等进行详细统计与计算,同时还需要配制专业的财务团队一同进行税务研究,因此在进行纳税人身份选择上一定要非常慎重。

2.从供应商的角度进行身份选择以及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税负筹划等需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展开不同的研究,包括以物流企业中的供应商为根据进行身份的选择。很多物流企业基本都会在城市的不同角落中设置营业点,没有进行营改增之前,企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是不需要计算或是考虑进项税额的,本身在业务往来上就非常繁多,因此在纳税身份方面并没有严格的要求。但是在营改增之后,对于纳税身份的重视逐渐提升,其中更是涉及进项税额抵扣的因素,纳税身份对于应纳税额具有重要影响。对于物流企业从供应商角度上进行分析。一般纳税人: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同时供应商方面也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大,若是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没有可抵扣项目,在这种基础上,就需要供应商给予一定的补偿,减少物流企业因为营改增造成的税负压力,这样也能为企业的税负筹划提供空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若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本身的增值税计算中不包含可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供应商方面的影响不是很明显,只需要在相互交易过程中根据成本进行调整便可以。

3.协调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增值税的缴纳不仅与企业自身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同时与物流企业的客户也存在联系。很多物流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压力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与筹划。导致税负压力增加包含很多方面,物流企业很多业务都与交通运输有关,因为自身可抵扣税额比较少,加之我国的交通运输税率提升,导致压力增大。特别是物流企业中的上下游变化趋势波动等,造成税负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企业根据自身运行的特点,与客户进行协商,尽量增加双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实现共赢的局面。

4.合理安排物流企业业务结构积极对物流企业的业务结构等进行优化,若是在相同业务基础上,不同的营业模式在税率上会产生很大的差距。特别是针对物流企业来讲,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上经常分成上下两极,旺季与淡季,若是物流企业在淡季中,自身运行比较缓慢,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及时将各种设备等进行出租,这样能够在增加收益的基础上减少税负压力,或是根据自身的税率积极进行税负筹划,及时将经营方式由高向低调整,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

5.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能力根据物流企业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内部管理以及控制优化,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根据不同的企业业务及时进行税负核算,加大企业税负筹划的力度,根据自身在营改增背景下的适应能力,提高物流企业的营业能力,将不同部门之间的财物等进行详细划分,单独展开税务核算,这样能够保证企业更好地实现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税负的压力。

三、结语

总之,在营改增背景下我国的物流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营模式的需要,积极采取各种优化措施推动与实现税负筹划,利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筹划、供应商角度的身份选择以及税务筹划、合理安排物流企业业务结构、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能力等,保证物流企业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陆亚如.“营改增”试点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J].财会研究,2013(5).

[2]梁军.营业税改增值税前后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比较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3(4).

[3]景世中.“营改增”对物流行业财税处理的影响分析[D].云南财经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