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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药前景范文1
原创型新兴产业是在技术原创、商业模式原创及新的市场需求推动下产生,伴随着一系列价值链细分、技术细分和市场细分的过程不断成长壮大。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升级的关键阶段,在多个产业领域存在着新兴产业原创的广大空间。物联网、生物CRO、移动互联网、健康产业将会是中国最有发展潜力的原创型新兴产业。
物联网
物联网颠覆了人类之前物理基础设施和IT基础设施截然分开的传统思维,使得政府管理、生产制造、社会管理,以及人们的个人生活全面实现互联互通。物联网的发展是信息技术普及、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发展到相当程度的必然结果。
以“物联网”为代表的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将对“中国制造”和世界经济产业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当前,中国的物联网企业已经拥有相当的实力和水平,在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增强极其设备通信和网络能力技术(M2M)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2010年,中国物联网市场的总体规模已达到560亿元。到2015年,中国基于物联网技术应用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智能电网等行业应用逐步发展成熟,将带动项目系统集成、服务运营、终端用户消费等多个层次的收入增长。以目前物联网产业三大细分市场――传感器、RFID、M2M的线性增长进行预测,到2020年将超过万亿元规模。
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前景和产业路线分为三个阶段。短期1~3年内,将以政府引导、示范为主导,各项结合节能、智能等基于地方需求的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应用将成为物联网发展的一个亮点。在此期间,基于制定统一的标准体系将是中国企业掌握主导权、抓住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第一关键问题。3~5年内,在产业示范形成一定效应和移动互联网初步成熟的前提下,个人应用将成为物联网发展的爆发点。各类提供物联网服务的新兴公司将成为产业发展的亮点,新型的商业模式将在此期间形成。5~10年后,基于物联网的材料、器件、软件、系统、网络等各方面的创新将形成日趋成熟的产业链。
生物CRO
生物医药产业全球化特征将进一步突显,医药产业链分工将日益明确。生物医药研发外包(CRO)可以使国际制药企业实现最佳资源配置,专注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且减少产品面市的时间和成本。因此,在生物医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近几年CRO产业以19%~20%的增长率快速发展。2009年生物CRO产业达到230亿美元,预计在未来5年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1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30亿美元。
中国在发展生物CRO产业上拥有诸多有利条件。中国在劳动力方面存在巨大优势,可以大大降低新药研发的资金投入;中国庞大的人口资源,为开展临床试验提供了丰富的基础。
随着研发外包向亚太地区转移,中国可凭借在成本和临床试验资源上的优势,推动生物医药外包向价值链的前端转移,形成孵化早期研发项目的平台和载体;抓住全球研发重心向生物制药和非专利药转移的机遇,发展生物制药和非专利药的外包服务,促进大学和科研院所与生物医药外包企业合作,建立起生物医药外包企业、科研机构、制药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体系。
移动互联网
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前景最诱人的两大业务。迄今,全球移动用户已超过15亿,互联网用户也已逾7亿。随着3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通讯产业中承载的数据业务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在移动的过程中高速地接入互联网,获取更多的信息,享受便捷的服务,完成想做的事情。运营商也希望能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高品质的增值服务,创造更多的利润。目前,视频应用、手机支付、位置服务等移动互联网应用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正在深刻改变信息时代的社会生活,移动互联网将是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中国移动通信用户总数已超过8亿,互联网用户总数已超过4亿,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多数采用WAP接入的方式。目前,具有独立域名的WAP站点数量已超过50万个,WAP网页数量约为16亿个。根据用户规模、网站数量以及用户特征等方面综合判断,目前WAP在中国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期。而随着移动互联网向3G时代的迈进,3G资费和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的成本将会逐渐降低,移动互联网产业将会进入高速发展轨道。
目前,影响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发展、市场参与者的活跃程度以及用户的需求。因此,在未来2~3年里,我国可从网络、终端、业务开发等各个方面推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以移动运营商为龙头,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合作,探索移动互联网业务商业模式。
健康产业
互联网医药前景范文2
互联网大佬们对医药电商市场垂涎已久。不过,因行业的特殊性和准入门槛高,天猫、京东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一直游走在医药市场边缘。但是,随着国内首个第三方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的颁出,医药电商市场的利益格局似乎正在被打破。
“领证”争夺战
即便是业内人士,此前也未必知道95095医药平台。
2013年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为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医药平台颁发了第三方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试点牌照,准许其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不过,记者多次尝试登陆95095网站,均被提示“网站无法显示页面”。随后,记者登陆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其企业简介中具体经营项目为空白。
一个并不为人熟知的医药平台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首个网上药品交易牌照,这对于拥有巨大流量和用户的天猫、京东等电商巨头来说,多少有些出乎意料。
按照规定,互联网药品交易必须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两张牌照。“不显山不露水”的95095网站进入公众视野后,电商巨头们的“领证”之路也在提速。
此前有报道称,京东已经拿到第三方药品服务交易资格证。不过,京东医药城首席执行官崔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京东只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正在为领取另一张资格证“积极备战”。
1月23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斥资13亿元入主医药电商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而中信21世纪是95095网站的间接控制者。有业内人士分析,阿里此举是“借壳上市”,意在为旗下天猫医药馆名正言顺地卖药做铺垫。
由于资质问题,阿里目前只能通过在天猫医药馆或淘宝平台进行药品展示,然后链接到其他电商网站进行间接介入,并没有形成严格意义的网上药品销售。
而入主中信21世纪后,阿里相当于拿到了其持有的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这也意味着阿里可能成为国内第一家真正进行网络销售的医药电商。
另据资料显示,中信21世纪坐拥中国仅有的药品监管码体系,阿里13个亿不但买到了网上销售权,还买到了中国医药界最大的数据资源,可谓一举两得。医药电商联袂大数据资源,前景不可低估。
各大电商在领证之路上“马不停蹄”,腾讯也在打着如意算盘。有消息称,腾讯正在与九州通医药集团洽谈合作。九州通拥有“九州通医药交易平台”等3个电商平台,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可在线卖药,双方联姻意图不言而喻。虽然此消息很快被九州通否认,但并不排除腾讯与其他医药电商合作的可能。
地盘之争
记者了解到,电商申领的第三方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与医药企业获得的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有本质区别,前者只具备撮合企业与消费者交易的资质,不能直接在线销售药品,而后者则可以直接售药。
崔伟告诉记者,目前,所谓“医药电商平台”,实质是“医药电商信息服务平台”,这是在当前相关法规下的一种模式,各地主管部门对其理解不同,也造成监管各异。只有在有关医药电商的法规进一步明确的前提下,才会诞生真正意义的“医药电商平台”。
近年来,国内医药电商产业增长迅猛,惹人垂涎。有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医药B2C(商家对顾客)产业规模已达16.65亿元,较2011年增长高达3倍,加上家用医疗器械、营养保健品等延伸业务,医药电商市场规模可达万亿元。预计到2015年,医药电商产业会和医院、连锁药房并驾齐驱,成为主流业态。
壹药网首席执行官陈华对记者表示,医药电商市场未来会有爆发性增长。“因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可以预期,2013至2020年,中国药品市场规模将以年均12%的速度扩容。到2020年,药品市场规模将达2.3万亿元,药品需求大增。”
面对庞大的市场,陈华表示,药品电商的整体销售规模3年多以来每年都有较大增长,但其占整体医药零售的比例还较小,短期内会有所增长,但不会太大。
像壹药网这样有牌照的B2C商家没有流量支撑,而有巨大流量的电商平台则面临牌照的制约。药品商家与电商平台相互依存,各有所需,而电商之间的竞争,也会加剧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陈华表示,药品销售企业进驻第三方平台销售,会在一段时间内经历价格战,抢流量、抢资源,以便在平台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医药企业进入多个平台运营后,也会进行对比,回归理性状态,将重点放在销售利润较好的平台。
药事服务新模式
崔伟表示,竞争会促进行业发展,这也是比拼“不断提高用户体验”的能力,无论从配送速度、药事服务质量,还是药价等方面,都会给用户带来益处。“医药电商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发挥电商品牌公信力,产生聚合效应,提高效率,方便用户。陈华也认为,加快医药电商的市场引导和购买习惯的培养,会将医药电商市场的蛋糕做大。
医药市场中间的流通环节过于复杂,每个环节都牵涉很多利益。陈华表示,更多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级商都在了解建立医药电商平台的渠道,特别是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他们希望通过电商平台直接销售,一方面可以控制价格,保证价格稳定,另一方面可自己控制中间利润或与电商达成共赢。
《2013中国医药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1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发放194张交易服务资格证,但真正开展业务的网上药店不超过100家,原因是政府规定网上药店需要自行建立配送网络。
医药属特殊商品,对物流配送有严格要求,普通快递公司一般不具备配送药品资质。对此,陈华认为,国家药监局要求医药电商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药品配送系统,不得委托第三方快递企业配送,这一点是对医药企业发展电商业务的制约因素。
不过,崔伟认为这正是个机会。对于京东等电商巨头而言,关键在于看谁能参透进行业,敢于创新,“我们在探索‘连锁药店上门快送’的合规配送和相应药学服务体系的专业O2O服务模式”。崔伟表示,互联网所带来的用户体验提升,在于大大缩短商品与用户的距离,并有聚合力量。
互联网医药前景范文3
经济总是在繁荣和萧条之间轮回。每当一轮经济萧条时期来临,大部分企业家最擅长也是最简单直观的自保手段,除了裁员、减薪、关店之外,就是削减广告费支出,以求降低成本。
企业削减广告支出,似乎已经成为应对经济萧条的一套传统“规定”动作中的重要一环。其实不然。
越来越多有远见的企业管理层在面对萧条时,已经不是简单地整体削减广告费了,而是把资源重新配置,比如原来大部分的资金是投在传统的媒体上,现在则会更多地配置在新媒体上。这些企业的管理层更懂得在萧条时代与消费者密切沟通的重要性,并且显然他们也找到了相对廉价的沟通途径。
手机和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人们最离不开的两个工具。有意思的是,互联网和手机真正在民间开始应用的时间都是1983年,简直就是一对孪生兄弟。
1983年,摩托罗拉公司的第一个蜂窝无线电话系统投入商业运行。世界第一部商品化手持蜂窝电话DynaTAC得到美国政府批准。
1983年,ARPA和美国国防部通信局研制成功了用于异构网络的TCP/IP协议,美国加利福尼亚伯克莱分校把该协议作为其BSD UNIX的一部分,使得该协议得以在社会上流行起来,从而诞生了真正的Internet。
我国的第一部移动电话1987年在广州问世。第一批手机是原装进口,每部价格高达1380美元,但很快就销售一空。当时政府有关部门曾放胆预测:到2000年,中国的手机用户将达到80万户,事实上,到了2000年,中国手机用户已达到8700万,是预计数字的100多倍,而到了2004年,中国手机用户迅猛增长到3.29亿,2010年达到近7.4亿,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当然不会被精明的商家忽视。
手机最早成为广告载体的方式是手机短信,至今仍有大量的企业(如房地产、医药企业等)利用手机短信产品和服务信息,随着手机功能的不断强化和扩展,手机报和手机电视将成为新技术催生的下一个金蛋。
如果说,手机作为广告载体还不能满足商家多样性的传播需求,那么互联网的发展则可以提供无限广阔的想象空间。
1995年,中国开始出现商业网雏形,经历了1999年全球网络泡沫打压之后几近崩溃。大浪淘沙,留下了新浪、搜狐、网易、阿里巴巴、百度等一批网络精英顽强生存并发展壮大起来。随着2006年Web2.0概念的兴起,博客、视频、SNS网站如雨后春笋此起彼伏。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不到6分钟,就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发表了“四川地区发生地震”的贴子。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也在第一时间启动了网络募捐平台,短短几天时间,网友在线捐赠即突破2000万元。
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更是在2008年互联网大会上声称:“互联网在奥运报道中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传统媒体。”
庞大的用户量和巨大的影响力,当然也体现在互联网的盈利能力上。互联网等数字媒体的广告收入增速远超传统媒体。摩根士丹利的“中国传媒行业研究报告”显示,过去五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年均增长60%,而传统媒体广告收入增速只有百分之十几。
2007年,新浪、搜狐两家门户网的广告总收入约为中央电视台的20%,超过任何一家卫视台的广告收入,而在五年前,该比例仅为5%。
相对于传统广告媒体的龙头电视和报纸,互联网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广告费用相对较低;
信息传播及时;
可以多媒体整合应用;(以2005年7月7日“伦敦爆炸案”为例,市民威廉达顿拍摄了手机照片,在博客上以近乎于图片直播的方式“报道”了灾难现场状况,这些照片很快进入各大电视网的新闻头条。在这次“报道”中,手机、博客、互联网以及“播客”密切配合,将“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权力牢牢抓在手中,新的媒体形式与媒体工具的结合,显示出了巨大威力。)
广告一旦,随时随地在线,存续时间长;
形式多样:行业网站、企业网站、电子商务、文字链接、论坛、视频广告、关键词搜索、博客等;
更为重要的是网民数量的急速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且每天新增网民接近24万人,按照这个速度,未来三四年中国网民数量有望达到5亿。难怪有人惊呼:“富裕起来的中国将成为全球互联网发展的最大一片沃土。”
互联网分析人士认为,互联网在经济低迷时期仍将有几个方面不会受到太多冲击:
一方面,由于互联网可以在经济萧条中为人们提供“廉价娱乐”工具,网络游戏、网络虚拟装备销售等产业的前景不会看淡;
另一方面,广告主在经济低迷时更会选择那些价格低、表现手段新颖的互联网广告形式,互联网点击广告等商业模式的收入前景也不会受到太多负面影响。
此外,网络的论坛、博客、播客等还满足了人们自我表达、张扬个性的需求,同时也加强了媒介汇流与互动;
互联网医药前景范文4
互联网服务上周排名第2,较前周提升12名。网络服务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并呈现出与电信服务日益融合的趋势,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上网人数和增长速度都为全世界瞩目,网络产业已经从过去的吸引眼球上逐渐转向以“盈利”为中心。上海证券表示,在扩内需、调结构和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的经济背景下,信息网络作为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将有望成为重要的新经济增长点,信息网络产业尤其是信息网络内容和应用层面将获得巨大的发展机遇。电子商务、网络媒体和物联网将成为信息网络应用的主要内容。
休闲用品排名大幅攀升,成为上周排名上升幅度最大的行业,由前周第65名上升至上周第13名,提升52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花钱买健康的消费观念成为新时尚。在户外广阔空间里,人们的精神和体质可得到双重收获,这种思想观念日益渗透发展,所以休闲用品的前景十分广阔。休闲用品大致可以分为运动休闲用品、休闲户外用品、休闲小食品三类。分析师指出,随着年轻的消费群体消费能力的增强,运动休闲类用品的市场需求会越来越大,其中休闲户外用品目前是运动用品市场中最小但最有发展空间的项目,预测户外休闲产业将成为下一个席卷全球的经济大潮。
一个月来制药行业排名呈现持续下滑,由一个月前的第10名下降至上周第31名。由于医药行业具备稳定增长的特性,其相对于整个市场一直具备一定的估值溢价。目前,医药行业相对于沪深300的PE估值溢价率为100%左右,处于历史高位,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一线医药股今年预测市盈率基本都在30一35倍之间。中信证券表示这一估值已经部分包含了对其业绩明确增长的溢价。天相投顾指出,虽然长期来看医疗改革将促进整个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但短期内股市受货币政策负面影响的风险依然存在,医药行业也难以独善其身。再则3月份虽然两会期间对医疗改革关注度很高,但是未来随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的推出,医疗体制改革的政策已经基本出台,未来2-3年主要是各种政策的落实阶段。
互联网医药前景范文5
【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商业运作模式在我国的各个领域得到快速发展。它是当代信息社会中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商贸领域中综合应用的产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深入分析电子商务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措施与方法,以期加强我国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推动电子商务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医药领域; 必要性; 措施
医药电子商务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追求利润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一种结合医药与信息技术的全新商务形式。医药电子商务的诞生,是两大朝阳行业——制药业与计算机电信行业的结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经出现便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医药行业的广泛关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备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规避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
1 对医药电子商务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1.1 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 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 TO 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 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1]。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2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 to 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2]。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开始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它的颁布实施为后续的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调[3]。
2004070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了第9号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禁区的松动,突显政府鼓励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并与后继的有关法规一同初步构成了目前关于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法规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开了对B to 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的种种限制,转而鼓励其快速发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现行的一部针对医药电子商务制定的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规范。该《规定》出台不久,SFDA便审批通过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第3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即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规范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仅有短短的10年时间,其自身发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管理规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种多样,使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出现了多种购销模式并存的复杂现象。就目前我国政府对其监管现状而言,也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3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医药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SFDA应当有能力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医药企业对政府(B to G)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因此,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缺乏,已经成为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难题[4]。
因此,建议SFDA应加大对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应满足SFDA对国内目前所有应用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企业日常监管的需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能够通过该系统直接进入任一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形成有效的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药品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够通过该系统及时、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断交易进行,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为日后处理提供依据。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该系统应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证监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此外,该系统还应具备受理医药企业有关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各种相关申请的功能。
SFDA应尽快创建以宣传和监督医药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向公众介绍并宣传医药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使公众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从而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SFDA应在该网站设置专栏,定期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违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该网站还应具备对有关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及时回复功能,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 监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是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对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药品监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学习,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部人员培训方面问题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立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内部人员培训机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人员培训,全系统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药监工作者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令人堪忧。大多数人员甚至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运营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将医药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医药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进行药品交易的销售行为,或局限地将医药电子商务理解为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因此,对医药电子商务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必然严重制约监管人员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有效、合理监管。
建议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学习,尽快在系统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聘请国内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负责医药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将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存在漏洞,亟待补充和修订《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就其内容而言在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活动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争端解决和监督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 “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但该规定中并没有对 “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确规定,对实际操作和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众所周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提取交易服务费盈利的。因此,其与交易的双方必然发生经济利益关系,而这种经济利益显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议SFDA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应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规避与交易的双方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除交易服务所得之外的财务和债务关系。《暂行规定》中对此种情况应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发生,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
关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中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监管子系统,以保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因此,在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大量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与设施。一旦政府监管人员擅自将这些重要的商业信息透漏出去,势必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暂行规定》中在监管过程中有关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确规定[5]。
笔者认为,应建议SFDA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政府在对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有关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管理技术与设施,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对监管人员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切实保障监管过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5]。
4 结语
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是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执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应不断地加强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技术优势,探索出一条既能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又能保证药品安全的双赢之路[5]。
【参考文献】
[1]刘彩凤. 医药电子商务,你知道多少[J].改革与理论,2004,132(11):35..
[2]汤振宁. 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误区分析[J].上海医药,2004,25(8):348.
[3]陈朝晖,林万莲. 浅述医药电子商务[J]. 医学信息,2002,15(12):683.
互联网医药前景范文6
【关键词】 互联网医疗 阿里健康 资源合理配置
一、引言
基于医疗刚性需求的不停扩大,互联网医疗正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快速成长。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当前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5%,估计2030年该指标将达到16.2%。在可预见的未来老年群体对于医疗、保健的需求因人口老龄化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我国失衡的医疗资源配置将成功的为互联网与医疗行业提供完美切入点。
《2013中国医药互联网发展报告》统计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医疗仅移动医疗的市场规模就达到19.8亿元,同比增长50.0%。而这一数值在2017年将达到200.9亿元,4年复合增长率高达78.5%。随着产业链不断延伸,我国互联网医疗产业已经整合了医疗设备制造商、移动医疗服务商、IT巨头、移动运营商、风险资本、应用开发商、保险企业和数据公司等众多参与者,形成了以可穿戴设备和在线医疗为主的产业格局。2016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并多次提及要利用“互联网+”力量来进一步深化改革。未来,跟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成长、新产物开发的加速和企业筹划实力与立异能力的不停加强,互联网医疗将通过提高医疗机构效率、让患者掌握主动权、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方式突破传统医疗服务短板,将对传统医疗行业的服务模式产生倾覆式的影响。下面将以阿里健康为例来浅谈中国互联网医疗。
二、阿里健康发展的根本及前提
对于中国医疗的现状可以得出中国医疗问题重点突出表现为“看病难”及“看病贵”。
1、“看病难”:一方面是等待的时间,国外预约后的时间去看病就成,从预诊到就诊者中间的时间,患者可以有自己的各种安排,就算这中间的时间很长,患者有其他的事情做着,也不会觉得长,因为你没有漫无目的的等待;而国内的预约很不健全,很多都是去排队挂号,排队的时间全都是等待,排一个小时,会感觉过了一天,等待消耗着患者的耐心。另一方面,国内缺乏杰出的基层医疗体系与转诊制度。你知道2014年中国医生的工作负担量吗?来看表1。
我们不难看出,越高级别的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越多,形成一个倒立的金字塔。这还只是医院级别,如果在考虑中国地域间的巨大差距,现实就可以浮现出――东部大城市的大医院,医生每天忙得没工夫吃饭,中西部农村小医院的医生,恐怕一个星期也没几个病人,他们白白的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技术。所以看似是“看病难”,实际是医疗资源利用不合理。如果那个医生负担分布变成了一个正的金字塔,基层医院治疗最多的病人,而有需要的重症或疑难杂症才被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院,医疗资源分配合理了,看病也就并不存在难了。
2、“看病贵”:对于这个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和信息不对称及信息不透明化有很大关系,一种药生产出来可能只要一元钱,到经销商手里可能要五十,而到医院可能就要八十。商品中介的存在很大程度提升了一种产品的价格。如果信息透明化了,商品中介减少了或者消失了,我想能很大程度的消减看病的费用。
三、阿里健康面对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就提出“实施分级诊疗室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性制度设计,事关医改成败”。老百姓抱怨看病难、挂号难是因为信息的获取不对称,互联网大数据的存在可以帮助患者在选择所需医生时掌握主动权,将患者和医生相链接,将就医数据相连接,实现挂号、诊断、查房、缴费等数据共享。而通过接入一些基层的数据信息系统,可以为患者自动匹配一些合适的医院,这很好的迎合了国家推行的“分级诊疗”。所以互联网医疗出现了,所以“阿里健康”出现了。
“阿里健康”依托阿里巴巴的在线支付、金融解决方案、云计算能力、大数据平台等领域的优势,迅速的布局于互联网医疗。阿里健康的前身是中信21世纪,中信21世纪是中国第一块第三方网上药品销售牌照的获得者,并掌握一套完整的药品监管码体系,这表明其将获得药品流通过程当中的全部数据。阿里健康的原本的目的是作为一款吸引用户的软件,用户可以通过在医院获得的处方,于该软件上进行对应药物的比价,该软件可以将价格最低的合作药店推送给用户,而后用户可以自取也可以通过药店的配送拿到价格较低的药物,这样阿里健康便达到网售处方药的目的。仅仅这样还是远远不够的,阿里健康必须扩大自己的产业链及多样化自己的服务模式,后来阿里健康成功的与新浪爱问医生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成功的接入新浪爱问医生业务,拓展了购药的上方产业链。天猫医药馆的接入,使阿里健康网上售药成为可能。2015年以来,阿里健康不断扩充自己的规模,与多家互联网服务与医疗设备方面的公司达成合作。由此可见阿里健康的目的是打造成一座医疗平台,集药房、医疗机构、医疗器材、保险公司等于一体的医疗平台。
而通往美好未来的道路总是充满荆棘,阿里健康想挑战传统医疗必然会遇到挑战。众所周知医院和医生的主要收入来源便是处方药,阿里健康想让用户拿着医院提供的药方,通过药店竞价的方式来降低医疗费用,而医院和医生想办法拒绝提供处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医疗点等基础医疗服务机构或许是不错的合作对象,基础医疗机构缺少流量而恰恰阿里健康可以引入流量,这可以很大程度的缓解中国看病难的难题。但如果无法与更高级别的医院达成合作意向,阿里健康便无法构成一个完整的医疗平台,重病患者则无法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院。问题在于更高级别的医院重来都不缺少流量,他们不会愿意开放自己的数据接口。好消息是政策层面的支持,阿里健康可以将目光放于一些大型的军医院,邀请其开放数据接口。
四、互联网医疗对传统医疗的冲击及其成长前景
(一)传统医疗的痛点
对于传统医疗的痛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得出:
1、优质医疗资源过于集中。优质的医疗设施及医生过分的集中于三甲及以上医院,区域性的分布也不合理,大都集中于大中型城市。这使得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率及技术水平下降严重,也使得大型医院的资源得到不合理的应用。
2、分级诊疗的推行效率低。医院都想得到更多的优质资源因而努力向三甲医院发展,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不信任,努力向三甲医院看病,扎堆现象因此形成。
3、以药养医问题严重。医院的主要的收入便是药品收入,而运营上的很多成本便被摊在药品上,这直接导致看病贵这一难题。
4、医保系统性风险,医保连续多年的支出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
5、医院、医生、患者这三者的关系复杂。
(二)互联网医疗的优势
而互联网医疗的出现为这些难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办法:
1、对于分级诊疗难推行,我们如今缺乏的是从三甲到中间、到基层的统一化信息平台,而互联网医疗中的远程医疗及医生交流论坛可以很好的促进分级诊疗的推行。
2、网上竞价售药对于消减药品的中间利润扮演着重要角色,互联网的出现可以消除商品中介,消除中间利润、
3、医保的互联网化,可以精化医保的管理,减少医保的不合理支出,使医保的支付更加便捷。
4、在传统环境下,因事业编制的存在,使得医生和医院是隶属关系,医生和患者是服务关系,患者想见到医生就必须到医院。互联网医疗是医生和患者的关系改变了,一个医生可以看到更多的病人,解决了资源分配的不合理的问题。而未来,越来越多的医生会走出体制龋自由的服务于更多的患者。
五、研究结语
中国传统医疗行业“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催生了人们寻求一种崭新的医疗方式的想法,而当下最火的当属互联网,各种互联网+的出现,启迪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的快捷方便对很多行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人们对信息的获取很方便的,信息也变得越来越对称,这可以消除很多成本,商品可以由厂家直接到消费者手里,消除了很大一部分中介成本。互联网医疗是一个大的概念,很多人可能无法理解这一存在,好在已经有很多公司开始开发这一概念,我们已经可以具体的去感触这一概念。阿里健康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让人们已经开始去发现去体验互联网医疗带来的快捷,市场导向已经开始。每一个伟大事业的诞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量的人力去摸索,去发现挑战,并克服挑战。我们可以从阿里健康的发展历程中感触到,传统医疗的阻挠,上下游壁垒的打通,各种层面的博弈等等。于其解决的方案我们也可收获良多。中国历史上很多的改革都是自上而下,然后倒逼整个体制进行改革,相信互联网医疗的出现对传统医疗的冲击能够加速中国的医改,为人民营造出贴心,舒适的医疗环境。在这里我想以一句话对如今的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做个总结:“关山路远,道阻且长”。
【参考文献】
[1] 赵平.2015年互联网医疗最具投资潜力的五大领域[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5(Z1)
[2] 2015年最有可能IPO的14家互联网医疗公司[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5(08)
[3] 李洪磊,王强.我国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7)
[4] 晏茜勤.我国互联网医疗运作模式比较研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0)
[5] 郝宇航.生物医药企业研发融资渠道研究[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1)
[6] 张卫华,戴淑芬.风险投资运作中的风险分析――导入期风险企业的风险分析与评价[J].技术经济.2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