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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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 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一、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二、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方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项目成本的管理更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树立成本管理的战略思想。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强项目的成本管理,并使项目的成本管理制度化、模式化。

一、中标项目成本的分析分解和预测

为了统一考核标准,控制工程成本,必须对中标项目的中标价格进行复核分析,编制内部预算,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规定项目的最高成本即责任成本。内部预算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该项目成本的控制与考核是否合理、公平。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和现场勘查情况,可以采取两种方法确定项目的责任成本。

1.百分比法。即把一些较小工程的成本控制在一定的百分比之内。通过对大量类似项目工程的成本测算,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该百分比。

2.专家评审法。对一些较大的工程或较小工程的责任成本有异议时,企业内部可成立专家评审小组,会同投标部门、施工部门召开评审会议,使成本分析、分解及计划科学合理。然后编制内部预算,根据编制的预算和费用项目,将工程成本分成三大部分。一部分是产品成本,即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一部分是管理成本,即管理费用;一部分是其他成本,即财务费用、各项税费等。最终确定项目的责任成本、目标利润,以及奖惩措施。

二、项目成本的管理

要从财务核算的各个管理环节抓住成本投入,并控制各项消耗,精打细算。按照现行的施工方式,一般来说,成本应该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项目部现场管理费用开支;第二部分是自己队伍施工完成的工作量成本;第三部分是协作队伍完成的工作量成本。

1.对项目部的现场管理费用,应根据项目部的人员、车辆等情况按费用项目编制开支计划,特别是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等重点费用要核定标准,总额控制。

2.对自己队伍施工的工程,要按分部分项工程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编制成本开支计划,按月核算检查。这部分成本控制,关键抓好两点:一是材料费用,包括主材和地材,不仅要有金额控制计划,而且要有数量,价格控制计划,防止超耗和损失;二是机械使用费,要充分发挥自有施工机械、车辆的作用,首先在任务安排时要考虑这一因素,防止靠外包队伍完成任务而自有机械闲置情况发生。在施工中如发生闲置,可采用对协作队伍出租等方式提高利用率,防止机械、车辆因固定费用高而利用率低发生亏损。

3.对分包工程,除了严格对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外,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分包工程价格。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条件,用甲方对待我们施工单位的一系列管理办法来对待分包队伍,包括合同的签订、预付款和工程款的支付、保函、质保金的扣留等。严格为分包队伍代贿材料、出租机械等费用扣还手续,防止对分包队伍工程款超付和质量、进度不合要求等问题发生。

目前,分包工程比例越来越大,管理不好,容易发生问题。上级单位,要加强对这部分工程的监督检查:一是要参与选择和审批协作队伍;二是要监督审查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分包工程总量和价格;三是监督质量、进度和工程款的支付。项目部财务部门对分包工程要建立台账,按合同号、分包单位、工程总价及时记录结算情况、工程款拨付情况。

三、施工中的成本检查

中标后的责任成本分解,只是明确了成本管理的目标和标准,在施工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分析,及时与目标比较差异,采取措施,保证责任成本目标的实现。具体从两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求项目部定期报送财务报表,除按正常的会计报表格式报送有关报表外,还要按照责任成本分解要求报送执行情况报表,并对发生差异原因作出分析和说明;二是上级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要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对项目部责任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当为:

(1)项目部本级开支情况,按工程进度的百分率把实际费用项目开支与计划比较差异。(2)材料消耗情况,包括:①采购是否按计划,防止领导和业务人员盲目购入材料造成积压;②出入库手续是否健全、及时,库存与实物是否一致,防止领用手续不严,造成库存材料账面数虚假;④赊欠材料是否及时入账,防止因资金紧张,大量赊欠材料,不办理入库手续而直接送工地使用,使财务部门不掌握消耗造成成本不实的情况发生。(3)分包工程清算情况。分包工程的结算价格,实为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本。因此,要检查分包工程结算手续是否齐全,有无多付、超付情况发生,对多付、超付情况要查明原因。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因资金紧张,不给分包单位及时办理结算,对已完的分包工程,也不作账务处理。而另一方面,在向甲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把分包队伍完成的工作量都办理了结算,因而出现收入与成本不一致的问题。因此,检查时要认真核对有无此种情况发生。(4)各种往来款项情况和现金、银行存款情况。由于资金紧张和市场机制的不规范,在工程款结算、材料购买、机械修理及内部借款等方面相互拖欠情况经常发生,有的借了现金或支票花了不报账,有的白条顶库存现金等。因此,进行成本检查时,这些方面不可忽视,防止成本开支挂在往来等科目中不及时人账。(5)检查预提、待摊费用情况。有的项目部利用在建工程和预提、待摊费用调节成本,因此,成本检查时,应核实其真实性。预提、待摊费用必须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因此,必须加强对项目成本的检查,应对各项目成本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分析报告,使领导及时掌握项目成本执行情况。

四、完工后的成本考核

项目完工后,应对项目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实际工作中经常前一个项目尚未完工或已完工但在账目不清、遗留问题不清的情况,一部分人员、机构转入另一个项目,造成责任不清,甚至发生大数额亏损。因此,必须落实项目责任,做到完工一个、清理一个、考核一个、奖惩一个。在一些实际问题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项目工程总收入,应以甲方签认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为准。没有得到甲方签认的有效凭证,不得以收入入账。在建工程全部列入实际成本,不得留有余额。核对与甲方往来,对预收和应收工程款,必须与甲方核对一致,防止在预收、应收工程款、在建工程等科目中隐藏问题。

2.各种材料,要求做到工完料清,没有库存。对没有用完的材料,由项目部作价处理,损益列入项目成本。无法处理的也由项目成本承担,不能以账面数移交。防止滥购价高、质次材料或多购材料转嫁于下一个项目负担。

3.分包工程,按合同逐一清算,弄清各合同完成总价、已付款、欠款,对超合同付款必须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欠款要制订还款计划,原则上由项目经理负责清还。

4.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分清性质进行处理。内部单位和人员借款,必须清理完毕。外部单位往来,能清算的清算,实在不能清算的,落实责任人员清理。

五、账务的移交

1.项目竣工撤场后的一定时间内,将全部会计档案、资料等,按照《会计法》的要求,移交到上级财务部门。对于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并账。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伍时,既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控制和选择劳务队伍,又没有按规定去审查其资质情况。由于劳务队伍数量众多,施工企业利用买方的强势,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建设部、各地方政府颁步了相关性法律法规保护民农工的权益,劳务分包方同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比如:劳务队伍入场选择控制不够,致使录用了一批低素质、无技术、无法人的皮包劳务施工队,这样的施工队伍太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根本谈不上承揽工程的能力,也就更无法谈其履约能力了,他们承揽到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或耽误工期,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由施工企业承担各项损失。

1.2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大多数分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例如:在桥梁工程悬浇连续箱梁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劳务分包方工作包括:托架的安折,挂篮的移位,钢筋的制安,砼施工、脚手架及扶梯制安拆,波纹管、铁皮管安装、钢绞线的制安拆除。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以砼方量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没有详细的诸如托架的安折、挂篮移位、模板安拆、钢筋制安等怎么计价。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管理者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施工企业讨要工资,而施工企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个问题在目前的施工企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现象;及时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 实施合同动态化管理;强化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1 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严把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核关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坚持劳务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用,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资质借用、挂靠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要求,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与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包工头”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

2.2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效力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单位全称,工程概况,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约定双方的劳务管理责任。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受施工环境、市场价格、地理气候、资金运作、施工业主等诸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合同条件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施工企业层面抓合同,细化合同条款,加强合同评审,规范合同管理,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尽量细化到每道工序、每项成本控制、每个风险的分担以及合同时效的控制等,一有偏差,及时解决,避免秋后算账出现纠纷。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劳务分包方发生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付出,意味着劳务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方进行协商,定期进行结算,支付所增加部分的劳务报酬。

合同双方要从法人层面建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事项事先约定解决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监督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在劳务队伍退场时督促项目及时进行清算,结算完成后要及时签认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3 加强合同外管理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范文4

一、当前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与施工企业纳税意识不强。一些相关部门对税收法律责任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税源的协管配合较差;个别单位在职权范围内从事或管理涉税事项,过于强调建筑安装项目建设进度,有时反而成了制约税收征管的阻力。部分建设单位业主索要发票意识不强,工程结算大都使用财政收据或自印收款收据,不向承建施工企业索要建筑业发票;一些企业特别是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采取“单包、转包、分包”或自建房产的,不要票的现象更为严重突出。同时,施工单位纳税意识薄弱,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千方百计钻税收空子,故意不开票或拖延开票,建筑安装项目漏申报,收入不入账、少入账,偷逃税款。

(二)施工企业信息严重失真,纳税申报不实。企业报送给地税机关的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较差。如:为招投标需要、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更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便于筹资等目的,营业收入不按规定结算,或延迟结转,或提早估价确认;向下属非独立核算工程队、无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分包转包单位、挂靠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不按规定确认、申报营业收入;为多个建筑工程建筑安装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不能分摊到每个建设建筑安装项目,完工工程结转成本、费用时,费用分割不清;收据、白条列支费用大量存在,人为操纵损益,控制报表有关数据,使得会计报表数据来源严重失真,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和总体税收负担率远远低于其他行业纳税人。

(三)建筑安装项目建设控管难度大,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地税机关对建设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立项、中标情况不明,工程开工、进度情况难以掌握,特别是对外地工程,难以确定工程进度、完工结算情况,被动地接受纳税人自行申报,建设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税源控管主动性不强。工程分包、转包不规范,一项工程多次分包、转包,分包、转包情况不向地税机关报告、备案;分包、转包合同签订保管不齐全,分包、转包工程完工结算无合法票据,企业往往以预付账款结转分包、转包工程成本,使得成本核算极不规范。

(四)发票使用不规范,以票控税效果不明显。凭票收款、凭票付款的规定未能完全落实到位,以各类收据收取工程款项的现象时有发生,发票开具、接受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税收流失。调查中发现,明明是按进度结算的工程款,承建方却开具“预收工程款”的收款收据;明明应该“料、工、费”合并计征税款,纳税人却只就施工费开一张建筑发票入账,建筑材料部分以商业销售票代替;等等。工程承包人为降低工程造价,购进建筑材料时,为压低材料进价,往往以不要发票为前提。

(五)外出经营管理不规范,异地施工税收管理缺位。建筑安装企业大都异地承包施工,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外出施工业户的报验、登记和按期申报制度,但建安企业施工时真正能办理的却寥寥无几,等工程决算后再开票缴税的情况似乎已约定俗成。地税机关可以通过工商信息交换得到本地固定经营业户的有关登记信息,但对异地经营情况只能靠纳税人自觉办理报验登记、申报,税务部门异地的实地核查又难以操作,外地工程建筑安装项目漏征漏管情形时有发生。对纳税人外来施工,如果经营活动在没有税收监控的情况下结束了,纳税人欠税、偷税很可能就再也无法追回了。

(六)日常税源监控缺位,纳税评估不到位。部分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特别是地处各乡镇的工程建筑安装项目,规划立项手续不全,无法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取得信息,建设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税源监控缺位;另外,由于建筑施工单位,一般都以建设建筑安装项目单独建账核算,部分账册随同有关财务人员驻扎在施工工地,一些外地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纳税评估实地稽核难以开展,即使进行纳税评估稽核,质量也不高;施工企业自身没有工程队,到外地施工,雇佣临工的劳务费用,不到地税机关开具劳务发票,大都列一张临工工资单,白条入账,列支随意性较大。

二、加强建筑安装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税收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一要做到税法宣传制度化、经常化,对建筑安装项目实行“一挂四助”帮扶制度;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建筑安装项目建设实行跟踪服务。二要做到税法宣传层次分明。在对象上要区别对待,将挂建筑安装项目领导、重点建筑安装项目业主单位及负责人作为宣传重点。切实帮助解决建筑安装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建筑安装项目建设出谋划策;在内容上要区别对待,对各级党政领导要重点宣传税收与当地经济的互动关系;对建设单位要将纳什么税,纳多少税,怎样纳税,违法、违规后应如何处理等内容作为宣传重点。

(二)加强税源控管,完善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管理。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的介入,从工程建筑安装项目中标、开工之日起立即介入,责令纳税人提供有关合同备忘存档,按月提供在建工程建筑安装进度,预收款收取情况;明确专人对工程建筑安装项目跟踪管理,加强实地稽核力度,掌握工程建筑安装项目建设进度,督促纳税人如实申报;加强对外地工程临工的劳务费用支出的监控,督促施工企业开具劳务发票,规范劳务费用列支;对完工建筑安装项目,及时督促办理竣工结算,办理营业税、所得税结算。

(三)完善自行申报,健全纳税申报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安装项目核算申报制度,对从事工程施工的纳税人必须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要求分建筑安装项目报告工程进度、预收款收取情况,按月核算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结算利润,办理纳税申报,提高建设工程建筑安装项目税源控管的主动性。不能分建筑安装项目建账核算的,由地税机关按工程形象进度或预收款情况进行核定征收,工程竣工结算开具发票时多退少补,确保税款的及时入库,堵塞漏洞。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综合治税合力。一方面要加强与工商、经贸、建设、国土等部门联合,互通信息,有效地对重点建筑安装项目进行监督控管,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居委会和各级民间组织管理范围比较广、触角比较深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协税护税网络,从源头堵塞税收漏洞,实现税收的应收尽收。

(五)完善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力度。严格区分“预收款”和“结算款”,落实凭票收款、凭票付款的规定,施工单位取得的款项凡属“结算款”的必须按规定凭建筑发票取款入账,及时确认收入,否则一律按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加强纳税评估力度,对纳税人“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增减变化要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主管税务分局要定期开展辖区内重点建筑安装项目发票日常检查,加强对发票违法的处罚力度,以查促管,以票管税。

(六)规范成本核算,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财会人员财务核算、纳税申报方面的培训辅导,完善企业建账建制,规范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正确申报缴纳所得税;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企业,取消查账征收资格,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行查账征收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行业盈利水平,所得税实行按季定率预征,年终结算的方式,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范文5

项目部是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那么你知道项目部承包合应该怎么写吗?一般要注意些什么?不清楚的话,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部承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部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承包方:____________1#施工项目部

包保方: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为充分调动施工项目部全体职工的自主性、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绿洲1#楼工程项目按预期的目标完成,经三方协商特制定如下责任承包协议:

一、承(发)包范围、内容及各项指标:

(一)、基本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________,为地上26层,地下两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楼;

2、承(发)包内容:①按施工图要求的全部建安工程及配套工程;②主体内、外装修为室内毛墙、毛地,室外水泥抹面涂刷涂料,部分外墙贴蘑菇石;

(二)、技术、经济指标:

1、质量指标: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2、安全指标:重伤以上事故为0,(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成本费用指标:1)按工程预值97%控制成本;2)工程用料按综合预算量的97%控制;3)周转材料、机械设备按工期以租赁形式核定。

4、现场管理: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工程进度:有效工期26个月

1)、20_年10月底前打桩完,20_年年底筏板基础完;

2)、20_年年底主体验收完;

3)、20_年6月底前内、外装修及安装工程完工,20_年8月底前具备交钥匙条件

4)、整个小区在20_年5月底前全部交付使用;

二、承(发)包方式及条件:

(一)、承包方式:

1、施工队由承(发)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原则上采取清包工的方式;

2、建安材料、周转材料、机具设备按预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由发包方供应;

3、在责任范围内,以工资费用包干的形式进行责任承包,每月按公司工资标准,按项目部实际人数发工资;

(二)、承包条件:

1、配备必要的施工管理人员,共十七人,具体配备:

主承包人(兼项目经理) 1人

总工长或技术负责人 1人

钢筋工长(兼安全员) 1人

木工工长(兼安全员) 1人

管道安装工长 1人

电气安装工长 1人

混凝土工长 1人

技术员(兼资料员) 1人

技术员(兼预算员) 1人

质检员 1人

库管员 1人

材料核算员 1人

门 卫 2人

巡 夜 工 2人

厨 房 1人

以上人员按标准计发工资,每月共________元,工程到交付使用共______万元,由项目包干使用;

2、承包人有权调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可以加班、加点、兼职的方式实现减员增效,可用所减人员的一半的工资额按月先给有关人员补助,工程完工后结清。但库管员、材料核算员、门卫、巡夜工不得兼职或被取代。对不服从分配、不认真工作的职工如理由充分可将有关人员退回公司,另行安排;

3、包工队工程费按进度付至60%~70%,其余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后付款;

4、业务招待费_____万元,包括全部对外接待和信息咨询费(含质检站)按时间均衡使用;

5、创建安全文明工地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实结算。

三、风险抵押、奖惩条件:

(一)、风险抵押:

1、协议生效时,承包方交纳风险金抵押_____万元;

2、承包期满或项目告竣后,按协议条款考核,余额退回。

(二)、奖励条件:

1、完成承包指标,按阶段结算浮动工资;

2、除个人浮动工资外,其余提成或奖励可自主分配,但承包人(或主承人)不得超出盈余积累部分的60%,其余部分造表分配,报公司财务。

3、工程材料节约奖励:按预算量的97%控制,节约部分按20%提成,主体工程完工,结算主体工程材料的节约部分,工程具备交工条件,结算装修、安装工程的材料节约部分;

4、周转材料、机械设备按工期以租赁形式核定,节约部分按30%提成;

5、安全指标达标,项目交工后奖励______万元;

6、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或优质样板工地,项目交工后奖励______万元;

7、如业务招待费在规定范围内,节约按40%提成;

(三)、惩罚条件:

1、承包方按阶段完不成指标,浮动工资不预计算,并否决对应的单项奖,累计完成总进度指标补发浮动工资;

2、承包方20_年底完不到进度的80%自动离职,并以差额的百分比从_____万元抵押金中减亏;

3、如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包工队应承担的部分外,承、发包方按4:6分摊;

4、工程材料浪费:按预算量的97%控制,超耗部分按10%罚款;

5、周转材料、机械设备按工期以租赁形式核定,超耗部分按15%罚款;

6、如20_年8月底前未具备交钥匙条件和20_年5月底前不能全部交付使用,推后一个月都分别罚全部项目人员一个月工资(不含浮动工资)。

四、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负责协调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将材料供应到指定现场;

2、负责指导承包方开展项目内部管理工作;

3、负责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施工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配合承包方开展对外的协调工作;

5、负责对项目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施工技术进行把关;

6、负责在对包工队管理中给项目管理创造条件,以确保项目施工管理中,政令畅通;

7、负责审批及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给包工队拨付工程进度款及生活费。

(二)、承包方责任:

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经发包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材料、周转材料、机具设备使用计划;

3、负责对包工队进行管理,及时处理和解决发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4、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确保项目保质、安全、按期交工;

5、负责调剂解决施工中停水、停电、待料所引起的施工组织;

6、负责对项目全部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

7、负责对项目全部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

8、负责对项目工地现场的材料、周转材料及机具设备进行管理;

9、负责申报创优计划或创《安全文明工地》计划。

八、其它:

1、承包人要积极与公司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工作,要想办法降低施工成本;

2、公司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作;

3、承包人要认真协调外部关系,接待好外来检查人员。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包保方: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项目部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有关服务项目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允许乙方以承包经营方式,在甲方营业区域内为客人提供按摩服务项目。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履行结束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合同正常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提成比例,不得更改合同正常履行的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双方提前20日作出书面提议)。

第三条:结算方式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所有提供服务的客人都必须通过消费单的形式录入电脑,由客人统一在甲方收银台进行结帐。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客人累计消费清单,如有差异,双方共同进行核对。甲、乙双方每天结算一次费用分成,

2、乙方人员出售各类会员卡公司应按公司制定的员工提成标准办理,费用与各类按摩同期结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有损害酒店利益和名誉的行为,若因违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有权利制定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休假时间安排。

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员工提供住宿,工作场地待钟休息间、淋浴间,确保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新员工做系统的入职培训,包括技术培训。

5、 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经营场地及各种设施工具。

6、甲方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负责设施、设备及物品中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更换,但由于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自行负责技师的招聘并承担技师的报酬等费用,自费负责技能及仪容仪表的培训工作,自费负责技师的培训教具及服务装备。

2、 乙方必须严格规范所聘技师的服务操作,技师必须在甲方规定区域内为客人提供规定服务,不得为客人提供有损甲方利益的服务。

3、 乙方必须保持相关服务区域达到严格的卫生标准。

4、 乙方聘用的技师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参加卫生体检,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费用乙方自理。

5、 乙方应当加强对技师的管理工作,不得私自侵吞甲方或客人的财物,不得擅自使用专为客人提供的客用设施。

6、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保证金应当于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退还乙方。

7、 乙方及聘用的技师应当维护甲方企业形象需要,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

8、 乙方根据场地需要随时调配人员数量。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纠纷的解决

1、 同履行期间,若有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合同,应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方可执行。

2、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一方使用威胁暴力恐吓等手段,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3、关于双方因为本协议的用语和有关协议所触及的法律条款,在合理的解释下,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利用一切合理以及多方面的方法和手段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所发生的争端,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最终结果,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部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吴明中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

根据《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伍拾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20_年12月1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化学工业区勇进路标段二工程

承包范围:土方、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

总日历工期:300天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大写):贰仟叁佰玖拾柒万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捌角壹分(小写¥23975225.81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

(2)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6)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安装工程分包给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集团承包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分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4)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6)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参照局对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8)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

1、甲方分期(分段)、分类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考核计划表”进行;

3、当甲方得知乙方恶意不完成承包指标时,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八、甲方对乙方的奖励(或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确定项目上缴指标为工程总造价的5%。

2、出现亏损,经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第六条中约定的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十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分包工程完工结算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配电网;劳务分包;问题;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U224文献标识码: A

1、现存配电网劳务分包问题

1.1、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电力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队伍选择比较随意,没有执行严格的招标制度。

(2)劳务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不完善。这在很多电力施工企业中普遍都存在,为了简单省事,电力施工企业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签订了书面合同,担责任和义务约定不明确,约束效果差。

(3)缺乏对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很多电力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简单,缺乏控制,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日志缺失,安全管理不善,甲供材料浪费严重,甚至造成一些隐蔽工程严重的质量问题。

1.2 资质审查不严或不进行资质审查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应当是由发包人与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分包企业组建现场施工项目部直接领导施工生产工作,而在实际中,往往是“包工头”自己挂靠一家企业,被挂靠的企业有些具备一定的资质,有些企业仅仅是个皮包公司,发包人对包工头提供的资质审查不严或者根本不进行审查。

1.3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由于对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条款约定不合理或不明确,导致部分发包单位以业主还未结算、还未进行竣工验收或工程量上级还未审核完成等理由造成部分工程量不能够按照正常结算周期结算,工程款也不能够及时支付分包单位,另外许多单位在工程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造成劳务分包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

1.4 劳务分包单位缺少对农民工的缺少保障

在大量的劳务分包单位为了能够使得到工程项目尽快完工,导致对农民工的工资保证、安全保证、休息时间保证、工伤保险等没有保障,即使有一些约定也仅仅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条款,对劳务分包单位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1.5 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劳务分包后施工现场一般比较混乱,杂物乱放,乱接电线,不带安全帽,工器具乱放,安全措施不到位,违规操作,不听指挥

2、劳务分包管理困境成因分析

2.1政策与社会环境压力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表现为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的保护,而对施工企业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无论施工企业是否处在合法的角度,一旦发生,施工企业必然受到严厉处罚,这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无疑增大了困难。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这主要是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得已与开发商(业主)签订附带合同,即指定的劳务分包队伍。或者其他有背景的社会关系的干预,使得劳务分包队伍难以管理。

2.2“民工荒”导致选择劳务队伍“饥不择食”。

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建筑业农民工出现严重不足,相对于其他行业,综合考虑劳动强度、待遇、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因素,用工显然没有优势。加之具有熟练技术和经验丰富的工人出现断层,优秀农民工更是数量不足。由于开发商(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都比较紧,为了抢工期,必然加大投入,这就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民工荒”导致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现象使企业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出现了“饥不择食”。

2.3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

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差、工期滞后等问题,其实都与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其中技术人才和过程管理不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随着配电网工程的飞速发展,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量迅速增加,但企业的技术人才并没有随着市场的拓展而增加。这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的现象。很多技术人员比较年轻,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如果技术人员指导不力,劳务分包队伍的认同感就会降低,队伍控制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同时,管理人员同劳务队伍一样,如果缺乏过程管理的动力,劳务队伍的管理就难以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

2.4 资金统筹不易协调

配电网项目资金投入巨大,对现金流要求高。往往工程越大,向开发商(业主)交纳的保证金也越高。企业的现金流主要依靠工程进度款,如果开发商(业主)资金周转困难,那么施工企业垫资会越多。即使开发商(业主)很有实力,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可能全额拨付进度款,仅靠施工企业统筹资金协调,现金流极易出现断裂,从而影响劳务队伍的工资发放。

2.5 缺少安全隐患意识

配电网行业自身的特殊性,本来就是高风险项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要劳务分包单位特别重视,而劳务单位缺少正规的培训教育,与电力行业提倡的“安全第一”格格不入,使得下面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使之出现习惯性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而导致一系列的致命错误,引发相应的安全事故

3、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对策

3.1 依法分包

学习了解有关劳务分包的政策法规;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资格;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与其雇用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违反劳务分包中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我们概括了劳务分包“十不准”,即:①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再次分包;②不准分包给无法人执照、无资质的单位;③不准使用挂靠其他有执照有资质企业的单位;④不准使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⑤不准在合同文本中使用非劳务分包性质的内容,如桩基工程协议、工程款、大型设备租赁、主材采购;⑥不准在书面合同中规定收取管理费;⑦不准承(总)包方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将工资支付给非直接雇用的民工;⑧不准承(总)包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分包方的任何人员发放有关其身份的证件,如工作证、名片等;⑨不准分包方以承(总)包方及其项目部的名义与第三方发生经济关系;⑩不准乱刻乱盖项目部印章、乱签字。

3.2 严把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关,合同签订关

在合同签订前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劳务分包单位参与投标,发包人要利用网络、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参观分包单位以往参与建设的工程实例,保证分包单位各项硬件条件满足要求。合同必须由发包人和劳务分包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订,在合同履行中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与工人的用工合同是否签订,劳务分包单位是否为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

3.3 细化合同条款,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在合同签订前发包方与劳务分包单位应参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出台的各类项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其中有关质量、进度、安全、工期、奖惩制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等条款进行细化,并邀请单位技术、财务、管理等部门人员共同配合,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制定出一份比较完善的劳务分包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把廉政协议书、安全协议书、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进场机械设备人员清单等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给劳务分包单位,另外明确双方往来的文件、签证等资料均要作为分包合同的重要部分。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合同交底,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3.4 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企业对于合法的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依法只有监督的权利,没有直接支付的义务。因承(总)包企业与此类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在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将一定数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发包方的专用账户,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为每一名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包方必须让分包单位签订保障农民工权益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要监督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工资发放表必须到发包方财务备案,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最大保障。对于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发包方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特殊情况下发包方可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放工人工资。

3.5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电力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劳务分包队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奖惩办法,做到谁施工谁对安全负责。所有参施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一线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的同时,更加姚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安全带,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人对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建立安全否绝制度。每个工作班组都应设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措施,检查有记录。

4 结束语

劳务分包已经成为如今10kV及以下配电网施工建设的重要趋势。劳务分包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如何有效结合,使之互相促进成为一体是多经企业当前需试探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方法为:(一)严把劳务队伍审核关。(二)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四)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控制管理。(五)建立劳务队伍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体系。综上所述,结合目前我企业实际,在配网项目管理中,执行比较好的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收尾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还需注入新的管理理念,有待不断完善,应适时地引入资源管理、沟通管理、信息管理、变更管理、风险管理等新管理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自身与外部劳务合力干好每一个工程,达到双赢.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