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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概述范文1
【关键词】“营改增”;交通运输行业;纳税筹划
“十二五”时期,我国针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营改增”这条重要举措,这无疑于是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最为关键的内容,对重负征税、增值税抵扣链条完善和国家经济转型都具有重大的积极影响。特别是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当前面临的发展瓶颈现象,“营改增”在减轻运营成本的同时,也能降低税收负担,更能积极地推动行业发展,为其注入新鲜活力与血液。故此,强化“营改增”后的交通运输行业纳税筹划,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有助于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
一、基础理论
增值税征税范围涉及较广,也包括交通运输行业。为此要进行科学的纳税筹划,必须全面考虑到增值税相关税收政策及计税方法和纳税筹划基础理论。
很多时候,在相同的涉税事项中,纳税人身份却有着极大差异,所以其承担着不同的实际税负,包括税款缴纳时也会出现不同的现金流。以一般纳税人而言,在增值税发生时若有相同的销项税,这个时候企业就可依照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合理增设抵扣的进项税。进而实现当期应纳税额的减少,而企业在增设进项税抵扣销项税时,可以采取日常活动形式来实施。而直接通过对纳税人应纳税绝对额的减少,是企业资金流出减少,增加融通资金为企业实现间接融资的关键,其被称之为最轻税负或绝对收益筹划的原理。
而税率筹划原理则就是纳税人通过选择其身份和适用税目,可实现适用税率、税收负担的降低减轻的原理。该原理启示着交通运输行业要尽量分开核算不同的适用税率,使其规避适用税率的从高从重。
企业要想获得退税待遇并获得最大退税额,应尽可能运用退税的方法来获取节税收益。如果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再获得退税待遇即可降低税负,企业要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等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自身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国家税收政策倾斜也要充分利用。同时企业在筹划某项税种税收时,要考虑其他与之相对应的税种税负效应,进行整体综合的规划衡量。要关注整体税负和税后收益的轻重多少,全面考虑风险因素和成本,实现企业理想的税务筹划即税后收益最大化。税务筹划要注重经济效益原则,确保筹划成本低于筹划节税收益。
二、注意问题
1.强化与税务机关及中介机构的沟通
纳税筹划属于极强专业性的工作,涉及各方各面的知识,包括税收、财政以及会计等相关的业务。交通运输行业如果想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是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要不断的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进一步学习“营改增”;其次要与税务中介机构形成良好的沟通范围,聘请专业人士到企业开展全面纳税筹划,促使企业税负降低;最后,关键是要注意当地税务机关有无征税管理变化,或有无提出新的要求,并且开展纳税筹划时要与税务机关进行积极的沟通,获得相关批准文书。
2.纳税筹划工作开展要点
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于公共交通运输,从事该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注意两个纳税筹划要点:
(1)如果进项税额扣除率在实际年度抵扣中,出现比进项税额扣除率税负平衡点大或相等的条件下,纳税人计税方法应为一般计税。
(2)如果进项税额扣除率在实际年底抵扣中,明显低于进项税额扣除率税负平衡点,则此时的纳税人计税方法应为简易计税。
3.对纳税人身份进行合理利用
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纳税人的规定,我国在“营改增”后明确将其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者在增值税缴纳时却又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主要指增值税缴纳只需按照3%的征收率,且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后者在计算当期应缴税额时,则必须先通过每期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再将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减去。就两种纳税人纳税筹划而言,不难看出两者间存在较大的税收负担差别,故此当交通运输行业进行纳税人身份选择时,纳税筹划工作不妨利用进项税额扣除率平衡点来开展。
针对两种纳税人身份的税负水平,若是以含税销售额进行实际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若扣除率>2.75%、7%或11.62%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水平明显低于小规模纳税人;而反之如是
三、结束语
针对“营改增”后纳税筹划基础理论的分析,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和问题的探讨,可知“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纳税筹划工作还存在众多有待改善的地方,但只要相关部门以及纳税人正确认识到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双方的沟通联系,并坚持进项税额扣除率平衡点的纳税筹划工作,即可规避其中的不良因素。
参考文献:
[1]郑贤龙.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探析[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4,16(2):23-25.
纳税筹划的概述范文2
关键词:企业 纳税筹划 财务活动 重要性 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38-02
纳税作为企业财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在企业的经营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讲,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由此可知,做好纳税筹划不仅能够更好地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还有助于指引企业的发展方向,最终有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目前来讲,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分析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纳税筹划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指的是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企业通过具体分析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而采取有效的手段来降低税务负担,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①。从这一含义可推出,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一方面有助于节约企业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分析可知,纳税筹划主要包括合法性、导向性、目的性和时效性等几方面的特点②。其中,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是组织纳税筹划活动的前提;导向性指的是根据国家相关的宏观调控,对企业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进行调整;目的性指的是帮助企业降低税务负担,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时效性指的是企业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纳税政策的不断调整进行相应的改变。
二、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活动的关系
第一,目标具有一致性。作为企业财务活动的一种重要手段,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预先有目的的策划安排,降低企业成本,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③。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不同,纳税筹划是完全合法的。从目标角度讲,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活动是一致的,都试图通过采取一些合法手段使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且便于下一步的经营管理。
第二,两者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作为企业财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税筹划与其融资、投资、经营和收益分配等环节密切相关④。比如,在融资与投资过程中,采取降低企业成本的手段应在税务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在经营过程中同样需要纳税筹划以减少企业的收益损失。
第三,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性。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纳税筹划只有体现在企业财务活动中,才能够进一步有效指导企业的财务活动。若纳税筹划已形成明确方案,则财务管理活动应符合其要求,且不能随意变动。由此可知,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作用。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节约企业成本
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税务问题也是企业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和策划各种涉税的事项等纳税筹划手段来改善其自身的财务活动,从而有效节约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二)有利于帮助企业筹资
通过分析总结可知,企业筹资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负债筹资,二是权益筹资⑤。其中,权益筹资不需要支付固定利息,且没有抵债作用,风险小,但需要付出较多的资金和成本;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相反,它需要在税前支付固定利息,且具有抵债作用,风险较大,但所付出的资金和成本较少。
(三)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投资
具体来讲,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为实现减少税款的目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统筹企业税务。从一定程度上讲,企业投资组织形式在减轻其税务负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应在深入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选择最合理的组织形式进行投资,以实现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
(四)有助于实现企业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除企业筹资、投资环节,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收入分配环节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为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实现国家和企业根本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利益进行合理分配。
(五)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活动的整体水平
从一定意义上讲,纳税筹划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减免税负,另一方面也能够及时调整和控制企业财务活动中所发生的业务,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财务活动水平。
(六)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同样是企业收益的重要影响因素。从一定程度上讲,企业缴纳的税款与其所获得的收益呈正比。从这一方面讲,企业若要延迟缴纳税款,可提高其当前的成本和支出。此外,销售成本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存货计价方式。由此可知,企业若要实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应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式。但是,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企业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四、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筹划的概述范文3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法 纳税人 纳税筹划 税收负担
税收是国家的根本,是国家贯彻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本质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大量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国家税收的保障显得十分重要。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不仅是国家税收保障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企业所得税筹划研究,就是在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有利于企业成本节约的重要策略。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企业纳税依据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如何有效地应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利用筹划实现企业成本的节约是现阶段企业纳税工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就是指纳税人或者企业,在遵循现有税法法规条款的前提下,在政府颁布的各种优惠政策中,寻找有利于企业纳税成本节省的利用依据。以便使得企业在日常经营,理财和投资等活动方面,充分的做好纳税前的准备,对所有的纳税活动做好事先的安排,从而在保障国家税收足额缴纳的前提下,使企业的利益得到切实、合法的保障。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纳税筹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现阶段,我国纳税筹划工作尚未在国内得到普及,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还未真正地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许多企业在对待纳税筹划的认识上,还存在较大的误区,经常将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逃税等同起来。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讲,片面的将纳税筹划工作当成一种违法行为,作为侵吞国家税收财产的恶行。在理论方面,由于理论研究投入的不足,导致我国纳税筹划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总之,等等不利因素的存在,极大地限制了纳税筹划工作在我国的顺利开展。
2、纳税筹划专业人才不足
人才是企业的重要宝贵资源,是有效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基石,人才的匮乏,将极大地限制纳税筹划工作的绩效。税收筹划工作作为一种财务优化活动,从战略的层面上来讲,需要在事前进行合理的统筹规划,否则将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而无法弥补。作为纳税筹划工作的具体践行者,纳税筹划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综合素质,需要具备多学科知识的积累和储备,不仅应当熟练的掌握财务会计的各种理论和操作技能,同时还需要对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及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有一个敏锐的感知能力。而现阶段,我国尚未形成专门的税收筹划工作人才培养的部门和机构,没有专业的税收筹划师和精算师队伍服务于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极为不利。
3、税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税收制度是规范纳税人和纳税主体的重要法律法规体系,是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良性发展的重要机制。企业实施纳税筹划工作的最主要,最直接目的在于减少税赋对企业发展的压力,而国家税法向增值税等间接税种的偏斜,使得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种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的比重相对偏低,使得纳税人的纳税操作范围变小。加之我国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征管水平较低,处罚力度较小等问题的存在,如果再加上征管人员征管意识的薄弱,我国税收的保障工作将变的十分困难。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对策
1、基于企业组织形式视角下的所得税筹划
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鉴于前者的责任大于后者,企业可以权衡自身发展前景、规模预测和市场风险等因素后进行合理的组织形式选择。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分公司却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新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独立法人才能成为纳税单位。
2、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利用
新企业所得税对税法的有关优惠事宜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将会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但考虑到某些地区过渡阶段的存在,因此,在投资的过程中,这些特定地区的过渡事实仍然可以加以充分的利用。我国税法具有产业发展导向作用,国家对于那些需要重点开发和扶持的行业领域做出了十分明确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高新技术行业,农林牧渔行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以及节能减排和环保行业等,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可以向这些产业倾斜。投资方式和融资方式的选择对企业所得税纳税额的影响较为巨大。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利息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红利,股息等权益性收入发放方式进行扩大化处理,充分利用权益性分红免税的优惠,减少企业的交易成本。
3、充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实施纳税筹划
职工福利是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讲,企业职工福利费用在企业固定成本中的比重较大,所涉及到的所得税额也会较多。因此,企业应当充分了解新企业所得税中关于职工薪酬福利的规定,以便利用规定,做出有利的纳税筹划工作。新税法中规定,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酬,14%以内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2.5%的教育经费以及不超过的工会经费以及不超过2%的公会经费,准予税前扣除。
切实的利用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税收抵扣规定,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新企业所得税种规定,广告费中不超过当期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全额抵扣,超过的部分则可以记为递延纳税资产,用于以后年度抵扣。对于招待费用,新税法区分了千分之五和60%,也即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千分之五的部分以及不超过费用本身60%的费用部分选择较低者作为抵扣的计税依据。
4、充分利用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中税法和会计制度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
坏账准备的提取是企业会计践行谨慎性原则的重要体现,是会计制度中“减值准备”当中唯一的一个能够依照税前条件和标准进行列支的特殊项目,同时也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比较容易忽略的项目和内容,一般来讲,企业在针对坏账准备提取项目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重点注意两者在计提坏账准备的过程中范围有所不同。现行的会计制度中规定,除去应收账款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以外,其它应收款也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于预付账款等应收项目,如若出现无法全额收回的证据,也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在会计实务中,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含了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但不包括应收票据。但在税法中规定,能够用于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能切仅能为纳税人因商品销售,提供劳务等而产生的年末应收而未收款项,包含了应收票据,因此,税法准予抵扣的范围要比会计制度多一个应收票据,少一个其它应收款,这方面企业可以加以利用。
四、应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纳税筹划推广
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不正确认识,企业应当重视纳税筹划工作的宣传,明确界定纳税筹划与不法纳税行为之间的区别,让员工和社会真正的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室企业的正当权益,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改变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不正确观念。
2、设立专门的纳税筹划研究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面临的外部条件越来越复杂,企业纳税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也必然会千奇百怪。因此,为了更好地确保企业的纳税绩效,确保最佳的纳税处理策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纳税筹划研究机构,通过机构的职业化工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持续的策略支持。另一方面,专门纳税筹划研究机构的建立,有利于帮助企业培养专门的税收筹划人才,从而有效的缓解我国税收筹划人才匮乏以及理论研究薄弱的问题。
3、加快税收法制建设,完善企业所得税法法律体系
税法法律体系是有效规范纳税人,纳税主体纳税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一个相对成熟且完善的纳税法律法规体系,能够显著的降低偷税、漏税和逃税的数量,减少国家税收损失,从而加快我国税收基本法制发展的进程。另一方面,税收法律体系的完善还需要,对现行税法中不公平、不科学以及不清晰明确的环节及部分进行改进,不断提高纳税人纳税的意识,加大违法惩罚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驾驭能力,从而有效的确保我国税收活动依法进行。
五、结语
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应当在纳税的过程中,制定细致的纳税筹划准则和管理细则,并在技术上为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行性操作平台,明确纳税筹划工作的价值观和作用,使得纳税筹划工作在多方利益的博弈中,成为促进企业发展,保障国家税赋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刘爱明、刘冬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筹划途径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J].经济导刊,2007(10).
[2] 王险峰: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07(10).
[3] 季松、嵇冉:新税制环境下企业流转税纳税筹划探析[J].中国流通经济,2012(2).
纳税筹划的概述范文4
关键词:新税制;制造企业;纳税筹划
一、新税制与制造业纳税筹划概述
(一)新税制
1.所得税
新税制对企业所得税过渡期进行全新规定,即原有享有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能够得到更长的5年所得税过渡期,此外新税制还对有关过渡期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再次明确。新税制中新增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进而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发展政策支持,同时通过实现小微企业的节税空间最大化,继而给予小微企业资金链调整的空间,全面提升小微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制造企业需要紧紧抓住新税制全面实施的发展机遇,了解新税制与以往税法之间的改变趋势,抓住制造企业内部依据新税制改革的改革要点,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节约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
2.增值税
从我国近几年来的税制改革政策中可以了解到,我国增值税纳税范围正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下,新税制中有关增值税改革的最具代表性改革政策就是“营改增”政策,即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规定。这一规定的出现有效解决我国以往出现的重复性征税问题,减轻纳税企业的纳税负担,有效优化我国的税收结构。当下我国有关增值税的相关税收规定仍旧处于试点修改阶段,因此不同领域行业的增值税征收政策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从当前增值税改革试行情况来看,我国增值税规定解决以往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不同行业税率的规定极易导致个别行业的税率征收过高,造成该行业纳税负担增加的问题。整体来看我国的增值税改革较为明确,制造行业企业需要对增值税改革趋势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根据考察相关税收政策,进而制定全新的纳税筹划策略,实现制造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制造业纳税筹划
制造企业开展的纳税筹划主要是指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的纳税成本,减少企业的税务资金支出,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相应节税设计方案,进而实现企业节税发展目标。制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策略是必要的,由于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瞬息万变,制造企业要想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屹立不倒,就要打造企业的竞争优势,学会在转瞬即逝市场危机中发现可推动企业长久发展的商机。企业资金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金流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制造企业需要利用纳税筹划合法节约自身的开支成本。制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策略的可行性,企业整体层面考虑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以及企业税负最小化的发展目标,为此企业需要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以及企业自身利益的条件下,有效应用税收体制改革发展机遇为制造企业的合理纳税筹划发展奠定基础。
二、新税制对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新税制对于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转变制造企业的纳税主体形式,同时制造企业的制造结构发生了一定的调整,制造企业需要借助产业结构调整形式实现制造企业纳税形式的转变。第一,帮助制造企业向服务型企业的方向发展。新税制前的征税政策的征税对象为制造企业的销售总额,制造企业中所有的生产产品以及购买的技术都是需要被征收营业税的。制造企业在纳税过程中需要根据产品服务提交相应数额的税款,在这种税务体制下的企业纳税行为极易出现重复纳税问题。而企业要想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全面提升自身的竞争发展水平,纳税筹划管理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需要实现纳税筹划管理向服务型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方向转变,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开展新税制的下纳税筹划工作。第二,督促制造企业实现发展技术的有效创新。制造企业与其他服务型企业仍旧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制造企业在新税制下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将企业的内部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转变,明确新税制对于企业发展规划的影响,明确制造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并不需要担心重复纳税的问题。此外企业管理人员需要根据新税制将企业纳税筹划管理重心进行转变,将省下的部分纳税资金用于企业技术发展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制造技术水平。
三、新税制下的制造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制造企业针对增值税开展的节税措施较多,第一,利用免税政策来分析制造企业内部主营业务中是否存在免税项目,借助这一政策规定实现对企业内的相关免税项目进行免税,进而全面节约制造企业的纳税成本资金。第二,利用即征即退税务政策实现制造企业的节税,即征即退税务政策是对制造企业极具针对性的政策规定,即征即退政策就是利用废弃材料生产出来的产品,不仅能够节约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企业利用废弃材料生产出的产品还能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制造企业的纳税压力。第三,增值税政策中对于录用残疾人的制造企业也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即制造企业录用残疾人员达到一定数量后,即可享受即限额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
新税制中的改革关键点就是“营改增”,营改增政策对于制造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有着极大的参考借鉴作用。新税制中的交通运输服务仅按照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为此制造企业的运输费用抵扣也就有6%的提升空间,进而有效降低制造企业的纳税金额,减轻制造企业的纳税负担。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一,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指出,企业研发产生的税务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进行扣除,因此制造企业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在不会大幅度增加企业技术研发成本的环境下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行为也可应用税收政策优惠,企业由证券市场得到的收入并不会计入纳税范围之中。
四、新税制下制造企业纳税筹划防范措施
(一)认定制造业企业纳税资质
制造企业通过认证企业纳税主体资质,可全面提升纳税筹划工作部署效果。在进行企业纳税主体保障资质审核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规模对纳税工作进行纳税主体分析,如制造企业的年应税销售额大于五十万则代表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五十万则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需要抵扣增值税进项额,小规模纳税人则不需要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纳税主体资格认定后,制造企业按照增值税率13%缴纳。而存在销售纳税发票支出的企业可将发票作为纳税进项税抵扣依据,减少企业的纳税资金支出。
(二)完善制造业企业进项税抵扣管理
将新税制作为企业纳税进项税抵扣的主要控制因素,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调整企业的进项税抵扣资金,企业将由原有的16%增值税缴纳转变为13%的增值税缴纳,纳税筹划管理人员需要根据纳税政策来部署企业的纳税工作,实现进项税与纳税筹划工作的管理协同性。
(三)利用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筹划纳税
企业在新税制作用下需要将固定资产纳入纳税筹划管理工作中,借助固定资产来对企业的资本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减少企业的税务支出,保证制造企业的稳定发展。
纳税筹划的概述范文5
关键词:营改增 房地产企业 纳税筹划 可行性建议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下,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我国的税收来说,逐渐朝着规模化与现代化的方向发展。而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各行各业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推行全面的增值税与之前实施的营业税有诸多不同之处,对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税务筹划工作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需要积极研究企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在新的经济环境与房地产政策的变化下,寻找出适合企业需要的纳税筹划的方法,以尽量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从而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对纳税筹划的简要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一般来说,纳税筹划(Tax Planning),主要指的是通过对企业涉及到需要纳税的业务进行分析与筹划,来制作出一整套完整详细的纳税操作方案,进而来达到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目的,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纳税筹划最早是起源于西方国家,原先是为企业的纳税策划提供一些建议,而在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下,纳税筹划逐渐发展为一个成熟且稳定的行业。企业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从其本质上来看还是源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也就是说在为了追求经济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产生了企业的纳税筹划。
(二)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纳税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纳税工作而展开。所以,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也与企业的税收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包括企业的避税活动、节税活动、规避税收风险,转嫁筹划与实现企业的零风险等方面的内容。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是需要在我国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够违背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从避税的角度来说,所谓避税筹划的内容是相对于企业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主要指的是纳税人借助于合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政策漏洞或者是法律空白来获取有关的税收利益的筹划。所以说,企业开展避税筹划工作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当然在一定意义上也不符合法律的定义,所以说,避税是处在于两者间而开展的一个活动。而节税指的是纳税人在没有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政策中如起征点、免征额、减免税等等有关的优惠政策以及相应的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借助于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的筹划与安排,来做到实现减轻税负重担的目的。
二、营改增税收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营改增之前都需要缴纳营业税,而营业税又是属于价内税,就十分容易发生重复征税的问题。不管是对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是销售的企业来说,房地产生产与发展链条上的分工越明确,重复征税的问题就越突出。因此,在采用营业税这个税种进行纳税时,就会在无形中加重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负担。而增值税最大的特点就是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在每个环节只需要对其增加的增值额的部分进行征税,因此能够有效的避免重复征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负重担。除此之外,在全面营改增实施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的环节能够促使企业对其经营流程进行重新设计,能够将传统的粗犷式经营管理方式转变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筹划的效率,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但是,从实际中来看,在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纳税中还是会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如以提供建筑劳务为主的房地产企业,对这类型的企业来说,购进业务较少,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少,在营改增后如何设置一个合理的税率,来减轻企业的税负,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在其成本的构成中,土地成本在其中占据极大的部分。对一些企业来说,由于是政府直接收取土地的出让金,所以就不能够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这就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增加。另外,增值税纳税人根据企业规模与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而在全面营改增后,需取得增值税的专业发票才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不同的纳税人时,就有可能会对企业的税负带来不同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税负。因此,在营改增后,会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意义
开发建设是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项目的开发建设极大的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状况。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主要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各自需要完成的建设目标与规划,在每个不同的开发阶段都会遇到不同的风险,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而再加上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都较长、资金投入也比较大,因此会大大增加房地产经营的风险,也增加了纳税的风险性。此外,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房地产企业从拿到土地、开发建设、完工到销售等各个环节中都涉及到了纳税的问题。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一个项目开发建设的完整过程总可能会涉及到以下税种: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等,可以看出所需要缴纳的税种是十分的多。而在全面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的税率为11%,虽然税率的比例增加,但是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范畴,就能够对符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总额,减轻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要进行企业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就需要做好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的工作,以最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利润。
四、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建议
(一)关于房地产企业是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选择
在增值税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企业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二者不同的划分享有不同的纳税标准与不同的优惠。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年销售的应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或者是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符合相关的标准后就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而不足500万元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照5%的征收率来进行计税,但是不能够抵扣企业的进项税。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在11%,销售一些老项目为建议征收率5%。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大部分都是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而具体选择哪一种身份,就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来仔细分析企业的资产规模、剩余货值、建筑成本以及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等方面的内容。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分析后,如果房地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是比较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这时可通过控制企业的年度预售签约的进度,借助于分立、分拆的方式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年度销售额。
(二)选择适合的建筑服务提供商
房地产企业项目建设主要与建筑商打交道。对企业来说,房屋的主要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土地与建筑的成本。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有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企业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前提就是所选择合作的建筑公司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所以,企业在进行项目工程招标的时候,就需要对建筑上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一个严格的审核。其次,在签订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要增加相应的发票条款,特别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上,这是完善好自身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前提,也是享有进项税额抵扣的关键所在。最后,还需要考虑在过渡阶段后签订的建安成本合同中成本是否有上涨的问题。这是因为建筑企业下的人工成本费用是无法取得增值税的进项发票的,这就会导致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上升。因此,在选择建筑公司的时候,企业还需要对项目的人工成本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
五、结束语
据上述的分析可知,营改增是我国税收体制改革中一项十分重大的决策,也是在新形势下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全面的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需要认真的学习有关的税收政策,在企业纳税环境的变化下,能够积极的应对,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金晓云.“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5):64-65
[2]张伟巍.“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J].当代经济.2015(17):26-27
[3]钮德明.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2015(19):177-178
纳税筹划的概述范文6
[关键词]纳税筹划 节税 问题 措施
一、对纳税筹划的认识
在发达国家,纳税筹划对纳税人来说已不新鲜,而在我国,则处于初始阶段,不论法人还是自然人,对纳税筹划越来越关注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人们对纳税筹划的认识却是很不一致。首先是对纳税筹划的称谓不同。有人称“税务筹划”,有人称“税收筹划”,还有人称“节税”或者“避税”。哪种称谓比较合适一些?对纳税人来说,可以遵循“法无明文不为过”的原则,因此,纳税筹划只应是纳税人(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筹划,而对征管方来说,只能是依法征管,依法治税。从这种意义上讲,如果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谈“税务筹划”和“税收筹划”都是不恰当。所以,站在企业的角度对企业的纳税事项进行筹划,却称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就欠妥当了。至于用“节税”“避税”替代纳税筹划,都难免以偏概全,为此,笔者在本文以“纳税筹划”这一称谓。其次,从们对纳税筹划这一概念的理解还难以一致,我国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编写的《税务实务》对纳税筹划的定义是:“在遵行税收法律的前提下,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的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纳税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的降低纳税风险。”因此,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本文主要指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尽可能减少税款的合法的经济行为。
二、目前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企业若想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就应该首先筹划和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纳税筹划是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今天,纳税筹划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份。在一些税收筹划方案中经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筹划方案缺少法规基础,即合法性不具备。主要表现在法规已失效或适用范围出错、对税收法规理解不到位、误用法规等。二是单纯为少缴税而筹划,而没有考虑综合收益,没有顾及筹划对象的关联方经济利益变化。三是筹划方案选择标准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以单一税种或所有税种节约额为标准,或以净利润或现金净流量为标准,不考虑机会成本;没有区分净利润与净现金流量指标在纳税筹划中的作用,导致筹划方案失败。四是筹划方案没有可比性,不知道方案的筹划是否降低税负,在纳税筹划的操作性上如何运用政策、采取何种方式和方法来促使筹划工作取得成效的问题,另外有关我国税法的相关问题:范性比较差,大多数都是条例啊、暂行条例啊、办法啊、通知啊等等,这样就导致内容上分散,尺度上不易把握,差异少,做筹划很容易“触雷”。
三、浅谈纳税筹划的可实施性
纳税人寻找一种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方案是完全有必要的此方案即为纳税筹划,但是纳税筹划必须在一定的经济环境和配套措施下才可以实施。在当今这个社会背景中企业作为纳税人有效的实施纳税筹划,其可行性主要体现在:(1)政府已经把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并且成为聚财的重要手段。国家对税收的种类,税收的多少,税收的依据,均体现政府的意志。但是政府的意志是依赖于国家经济运行模式和发展水平的,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是通过对税种的设置来确定税率从而选择课税对象、课税环节等。并且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某一税种的应纳税款往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备选。(2)税收政策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别,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从国际角度讲,税收负担在不同的纳税人、纳税期、行业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差别,无论这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如何严密健全。而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筛选最优的纳税方案提供良好机会的正是这种差别,并且这种差别的大小跟纳税人选择的余地是成正比的。以上几点表明,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只要税法在纳税人、行业、地区等方面存在差异,纳税筹划就可以进行。
四、纳税筹划举例
企业业务招待费节税临界点8.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准予税前扣除需满足的条件是,既不得超过发生额的60%,又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那么,企业业务招待费的限额怎么才可以充分使用,并且可以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假设某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业务招待费为Y,则2008年该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Y×60%≤X×5‰。只有在Y×60%=X×5‰的情况下,即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的临界点时,税收的优惠政策才可以被该企业充分享受。一般来看,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可以测算的,假设2008年该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10000万元×5‰),那么就可以预算企业计划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83万元(50万元÷60%)。如果该企业2008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大于计划的83万元,即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可以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60%,需纳税调增4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60%]。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只有50万元,还需纳税调增10万元,按照两方面限制孰低的原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接进行纳税调整,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50万元×25%),即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则要付出112.5万元的代价。以上举例表明,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业务招待费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超过的部分每1000元,就会导致流出250元税金。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业务招待费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业务招待费40%的部分计税处理。
五、纳税筹划在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份,是对未来应纳税事项进行规划和安排,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它可以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但决不是在事后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对象的税款,所以,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收已经确定,再想方设法寻找少交税的途径,这样的方法不能认为是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决不是帮助企业偷税、漏税,而是合理的节税,纳税筹划必须遵从法定的程序,即所制定的筹划方案要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对于一些特定的或特殊的筹划方式,应在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后方可操作,所以在操作上要以“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的原则。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想有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那么筹划方案的所得必须大于支出。而且纳税筹划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并不是一般企业财务人员所能胜任的,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还需要在企业会计、管理者、社会中介机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这三者的全力配合,但其中关键人物是企业领导者,他们首先应该充分重视纳税筹划的重要性,然后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积极建立信息畅通的三者合作模型,把纳税筹划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宋效中.《企业纳税筹划》.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2]赵连志.《税收筹划操作实务》.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