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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范文1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0.5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0-125-02
一、声誉风险的概念和北京银行面对声誉风险的必然性
(一)声誉风险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信用是商业银行的名片。在这张名片上所承载的无形资产,是商业银行所有的利益持有者通过持续的努力、长期的信任建立起来的,这就是商业银行的声誉。在现实生活中声誉对商业银行来讲有着更加广泛的含义:股东的期许,顾客的信赖、媒体的评价和老百姓的口碑。这一切都可以被看作声誉这一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的广义体现。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商业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商业银行的宝贵无形资产(声誉)造成损失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将声誉风险归结于商业银行需要面对的系统性风险之一。因为商业银行要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信心,而一旦这种努力被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声誉风险破坏,商业银行的业务及其所创造的经济价值都将付之东流。
(二)北京银行面对声誉风险的必然性
根据市场假设理论,股票市场的波动主要来源于各类信息对股价预期的影响,而在中国股票市场中,尤其如此。身处这样一个不甚规范、乱象丛生的股票市场,北京银行的股价一定会因为形形的信息而产生的声誉风险而出现无法预料的波动。与此同时,北京银行上市以后势必接受更加严苛的市场约束和监督,并被要求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因此要实现公司价值增长和回报投资者的战略目标,我们在经营管理中就要充分考虑各类信息对声誉的种种影响。往往因工作上的小小粗疏和漏洞而产生的负面消息就会在股票市场中成百上千倍地被放大,会直接导致股票市值的波动和方方面面的被动,这方面的事例比比皆是。
既然声誉风险是难以规避且影响如此重大的系统性风险,那么北京银行作为一家公众银行就要特别关注声誉风险的影响,并学会管理声誉风险。
二、声誉风险的管理
(一)声誉风险管理的要点和对北京银行的作用
在实践中一旦发生声誉风险,并爆发声誉危机,商业银行对于危机所造成的损害即便是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亡羊补牢也难以彻底弥补。声誉危机所带来的损害是长期的、强破坏力的。因此,我们必须从整体上来细致规划声誉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制定详细的运营规范和处置对策,并提高警惕性,坚决贯彻和实施,才有可能真正有效降低声誉风险。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解释,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应强调以下内容:(1)明确商业银行的战略远景和价值观念;(2)建立明确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3)了解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4)建立科学、强大的风险管理系统,提供早期预警和进行危机处置演练;(5)建设学习型的组织,培养处置危机的意识和能力;(6)建立沟通顺畅的交流机制,协调各方不同利益。
对于当前综合风险管理仍较薄弱的北京银行来说,建立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在初登资本市场时站稳脚跟;有利于降低遭遇声誉危机的可能性;有利于维护客户和雇员的忠诚度;有利于提升和巩固投资者的信心,建设良性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有利于创建和谐友好的发展氛围。
(二)构建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1、集中化的组织结构。主要特点是在总行层次建立一个独立的直接向董事会报告的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声誉风险管理常设机构。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常设人员岗位,统一领导总行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事务。
该模式有助于发现和有效处理跨部室的声誉风险管理薄弱环节。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行长负责,并拥有直接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报告的权限。
2、分散化的组织结构。该组织结构的主要特点是:在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不配备专职人员岗位)基础上,以兼职的总行风险管理小组为核心在总行各业务条线以及分支机构设立声誉风险管理员的兼职岗位,由各业务条线部室(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资深员工担任。
该模式可以借鉴目前北京银行推进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垂直化建设的经验。由熟悉职责业务的人员直接管理本职责岗位上可能出现的声誉风险,有利于提高声誉风险的识别效率,有利于组织架构的简化,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
三、声誉风险管理的实践
声誉风险的管理对于北京银行这样一家初登资本市场,对于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比较差、声誉危机处置策略相对薄弱的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必须从最高层就高度重视的工作,并要做到未雨绸缪。
(一)明确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任务
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制定北京银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起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或作用相似的声誉风险管理机构。在常规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之外,也应注重危机处置的制度流程建设。
同时,董事会和管理层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道德规范,积极参与和支持一切与声誉风险有关的活动。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和管理层应能够及时监测和迅速处理危机前兆,准确识别和控制声誉风险的危机预警指标。
(二)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我们应从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四大基本管理手段入手,建立长效的、持久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
1、声誉风险识别。声誉风险的识别实质上就是识别其他主要银行风险发生时的声誉风险因素。北京银行可以采用通常的做法,当在识别其他主要银行风险要素时将可能会导致声誉危机的风险要素加以特别的关注,并进行总结归纳,作为声誉风险预警的指标要素。
2、声誉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客体是商业银行的无形资产,因此声誉风险的评估相对复杂。对于总结归纳的声誉风险要素,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应根据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北京银行的不同期待和预期,来一对一制定可能的反应和处置方法。对于利益相关者的期待和预期按照可能导致的声誉风险的强度进行评估,据此准确预测风险事件可能导致的结果。
巴塞尔委员会对需要进行评估的声誉风险前兆事件做出了如下的归纳:(1)对商业银行的收益和财务状况的预期;(2)商业银行改革、重组的收益成本预期;(3)商业银行的人动的影响预期;(4)监管机构的处罚、限制事件;(5)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政策性变化事件。
3、声誉风险的监测。经过评估,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应仔细分析,并监测可能的声誉风险前兆。通过有效的报告和反馈体系,将声誉风险前兆信息、沟通记录和结果以及应当采取的有效处置措施经过整理及时汇报给董事会,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4、声誉风险的控制。尽管国内外有众多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对声誉风险的有效控制进行研究,但目前还没有一个有效针对声誉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型。公认的声誉风险控制原则是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改善公司治理,做好预先防范;对各类风险正确识别,优先排序,有效管理。
在风险管理实践中,以下策略广泛应用于声誉风险控制。这些国际上通行的声誉风险控制策略往往需要全面细致的计划、专业的技能和丰富的经验,并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坚决贯彻执行,便能在危机爆发时提高行动效率和一致性。这些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1)建立风险管理培训机制,确保声誉风险管理渗透到日常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2)加强公关管理与交流,通过沟通,促进了解和认同。建立起长期持续的公关交流机制,与投资者和媒体平等、诚恳、相互尊重的沟通,取得投资者的信任。(3)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岗位,遴选综合素质突出的人员担任。统一对外信息的口径,维护整体声誉和形象。(4)建立危机预警的机制。借助外部资源建立反应快、措施得力的高效危机预警机制,制定影响股价大幅波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负面情况对股价的不利影响,避免声誉危机。(5)组织模拟训练和演习。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危机训练和演习,有助于在真正的声誉危机爆发时能够更有效率、更从容的行动。(6)强化服务投诉的管理。对投诉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以投诉处理为切入点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投诉服务反馈强化产品研发、营销,加强与客户交流,形成良性互动。(7)增强经营管理透明度。这对于上市公司更是尤为重要,应越来越多的把商业银行的发展规划、产品研发向公众告知,并注意社会反馈,以此作为声誉风险的“探雷器”,提早预防可能的声誉风险。(8)提高银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增强员工凝聚力和投资者信心,创造和谐友好的发展环境。(9)确保各类利益相关者的期待和预期与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目标的一致性。一旦出现冲突,即是声誉危机的潜在因素,管理层应做好协调、沟通,并加以取舍。
参考文献: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Z].2009.
[2]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落实《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实施方案[Z].2009.
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范文2
(一)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概念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5年4月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将合规风险定义为: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10月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将合规风险定义为: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可见,《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对于合规风险的定义基本一致,都是指因为没有遵守与之适用的规章制度体系而造成上级监管处罚、财务损失、声誉损失等风险事件的发生。合规风险管理的特征是侧重于事前监督,合规风险管理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源头控制上。
(二)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巴塞尔委员会银行合规管理十条原则。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文件中提出了合规风险管理十项原则,向各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当局推荐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最佳做法。十项原则如表1所示。
(2)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中国银监会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公司治理、培育合规文化、完善流程管理,提高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更好地应对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挑战,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于2006年10月25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共五章三十一条,基本涵盖了商业银行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以及合规风险识别和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对合规文化建设、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合规绩效考核制度、合规问责制度和诚信举报制度等三项基本制度的建设作出了规定。
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合规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等其他业务的关系如表2所示。
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践
(一)国外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国际性大银行高度重视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合规文化,并运用合规风险管理软件系统,为健全银行内控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基础。下面介绍几家跨国银行的做法。
(1)德意志银行。德意志银行合规部直接对董事会及其下属的合规委员会负责,预算和绩效考核均由合规委员会确定。目前该行从事合规管理的人员共有600多名,分布于各主要业务部门,但直接由合规部管理。将全球分为法兰克福、伦敦、纽约、新加坡/香港、东京和悉尼6个业务区域,在每个区域和分支机构均派驻合规官员。合规官员发现其所在机构存在违规问题或经营中遇到政策问题时,首先向分支机构的领导报告,并共同商量解决,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再向上级合规部门报告,上级合规部门可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对重大违规问题,必须直接向总部合规部门报告。
(2)荷兰银行。在荷兰银行专职合规人员有500多人,占其全球10万从业人员的0.5%。2004年第4季度,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并列成为集团中心三大跨战略业务部门,享有高度独立性。在总行层面,合规风险管理部内部设立了10个职能部门。自2005年3月起,集团合规部主管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接受董事会主席的直接领导。荷兰银行合规管理流程包括:识别合规风险、给出建议、提供指导及培训、监测和报告。
(3)汇丰银行。以保守著称的汇丰集团,其“保守性”主要体现在“合规性”上。汇丰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流程包括合规计划、合规监控和合规报告。一是制订合规计划,每年九月末,集团合规总管都要发函给全球合规官和区域合规官,要求提出将要列入次年计划的所有项目;二是进行合规监控,地方合规官对其复杂的业务单位的活动进行持续和日常跟踪监督,监督的频率和检查的程度根据业务性质、日常风险程度、管理监督的合规性、内审已经做过的工作以及先前做过的改进而定;三是进行合规报告,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内部欺诈或犯罪、监管机构任何调查或处罚行动以及洗钱等特别情况,都要既向业务主管又向集团合规主管报告,同时还要对其改正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4)花旗银行。花旗银行在经历了2004年一系列声誉风险后,开始空前重视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具体的措施有:设立了独立的全球合规管理部,具体负责合规风险管理;运用风险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工具,加强部门合规风险管理;对所有的中高级管理层进行合规风险培训等。
(二)国内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国内商业银行进行合规管理的工作起步较晚,2002年,中国银行将总行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律与合规部”,增加合规管理职能,并设立了首席合规官。建设银行于2003年初在总行法律事务部设立合规处,专门负责反洗钱、内部制度和规程的合法合规审查等工作。2005年8月,为上市需要又新设了独立的合规部,并赋予了更全面的合规管理职责。工商银行为适应股改要求,2004年财务重组之前设立了“内控合规部”,负责内部控制、常规审计及合规管理职能。2005年,根据《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等法人银行,以及工农中建交、民生、深发展等几乎所有在沪商业银行分行,都相继设立了独立的合规职能部门,并配备了专职合规经理,初步构建起了合规风险管理的架构。农行为适应股改要求,先是在2006年6月将总行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律与合规部”,增加全行合规管理职能,又在2008年7月成立独立的内控合规部,牵头实施农行内部控制、合规检查和常规审计工作。
可见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总体而言,监管机构的合规检查和银行内部合规管理都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内很多银行的合规人员都是由内控、内部审计或法律部门转过来的,合规管理经验非常缺乏。目前国内各大银行都在积极学习国际银行的经验,进一步重视并加强对合规风险的管理。
三、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启示
(一)积极培育合规风险文化合规文化建设是合规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积极培育合规风险文化,有利于员工形成良好的风险意识和道德规范,有利于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培育合规风险文化首先需要领导层重视,并监督检查一系列合规风险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探索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合规风险涉及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因此管理合规风险的工作除合规部门外,各职能部门均应负有相应的职责,各相关部门有机协调、密切合作,共同发挥合规管理的“合力”。各职能部门除负责部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制定外,还要主动跟踪主管部门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制定,梳理业务流程,强化落实,实施有效的自我合规控制,并开展完善性和落实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合规管理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规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检查。职能部门针对检查结果所反映出的问题,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合规管理部门。而合规管理部门则需要持续跟踪和评估职能部门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建议。
(三)建立独立合规管理监督评价与纠正体系监督、评价和纠正是进行有效的合规风险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合规管理考核事项,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客观评价各部门、业务条线合规风险管理的能力和内部风险状况。要把合规评价结果作为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与相关人员的奖惩挂钩,充分体现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和举报监督机制,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忌拿来主义和流于形式。
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范文3
关键词:信托公司;声誉风险;经营管理;政策建议
近年来,信托公司蓬勃发展,业务量激增,资产管理水平也有较大提高,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隐藏的声誉风险正在随业务扩张而逐渐暴露,成为摆在信托业发展面前的新问题。对此笔者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监管建议。
一、声誉风险表现特点
(一)声誉风险与传统风险的差异
1.声誉风险是一种隐性风险并且难以量化。声誉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经济环境、舆论导向等外界因素变化对信托公司社会认可度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是被动的,并且会隐藏在各类传统风险的背后;也正是由于声誉风险不易被发现,一旦风险爆发,给信托公司信誉带来不良影响结果也难以估量。
2.声誉风险具有累进效应,是一种系统性风险。传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都是个体风险,不具有传染性,而声誉风险是市场认知风险,是主观判断的结论,因此具有累进性和传染性。某一产品出现风险,市场立即会对该产品和所属公司信任度下降,市场同类产品和该公司其他类产品也将受到连累。
3.声誉风险随信托公司社会关注度提高成级数增加。信托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2009年以来,信托规模急剧增加,信托资产由年初几千亿迅速增长至2万亿以上,规模的翻倍增加令信托公司快速进入公众视野。无论个人或机构正在认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的专业性,社会对信托公司的关注度也有史以来较高;信托发展方向由单兵作战向行业联合转化。关注度的提高,让信托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对市场口碑更为敏感;中国信托业又处在快速成长期,业内的风吹草动对产品、公司、行业均带来连锁反应,可以说声誉风险从未像现在这样重要。
(二)声誉风险在信托公司各类业务中均表现突出
目前信托资产主要构成为证券类资产、银行类信贷及票据资产、投资类权益资产等。在各类资产类型中,信托公司需投入更多精力以防范交易的声誉风险。
1.证券类业务声誉风险集中在投资顾问上。这类业务模式为结构化安排加投资顾问形式;风控手段主要是技术层面的,通过账户管理、止损设计、仓位控制等措施防控风险。风险是信托公司很难对投资顾问的个体行为进行约束,其不良行为很可能牵连信托计划及信托公司。如近期某信托项目因投资顾问受证监会纠察,上亿元资金的信托账户受牵连被冻结,信托计划可能延期兑付,信托公司的社会评价遭到负面影响,甚至此类信托产品的公众信誉都受到损失。信托公司为投资顾问过错向社会买单,可见其面临声誉风险较大。
2.银行类资产声誉风险主要在通道业务上。自2008年以来银信合作成为信托公司主要规模来源,这类业务以委托贷款、资产转让等形式为主,其特点是信托公司实质的资产管理责任比较小,只是作为通道实现银行资金使用目的,因此导致业务规模与信托收入不配比;信托实际责任和信托的舆论责任不对等,这就造成了信用风险不大,但声誉风险巨大的情况。2008年银信合作的平均信托报酬率不到0.1%,有甚至达到0.05%,远远低于其他同类金融合作费率。如此低费率,信托公司无法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一旦资产出险,虽然信托公司可能按规免责,但舆论导向却直指信托,造成信托名誉损失。今年上半年某类金融机构以存款资金充抵资本金,委托信托公司用于政府项目建设,被银监会叫停。此例中某类金融机构违规明显,且项目规模较大,社会影响强烈,而信托公司由于受托人身份原因被动牵涉其中,形象也受到损失。
3.投资类资产声誉风险体现在股权控制上。股权投资是信托财产的存在形式,其权利的行使要遵守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许多信托公司出于风控考虑,对投资企业采取资金、印章、人员等方式进行股权控制,但个别信托公司利用控制权利,违规进行操作,社会影响恶劣。如某信托公司违规向“四证”不全和资本金不足房地产项目融资,项目运行不畅,导致信托计划到期无法正常清算,甚至引发,受到媒体负面报道,这一事件是由传统风险爆发所引致潜在风险,造成声誉风险扩大,对信托公司名誉损害很大,也在业界造成不良示范后果。
二、声誉风险逐渐突出的主要原因
(一)主观因素
1.声誉风险意识不强,忽视隐性风险管理。部分信托公司尚未认识声誉重要性,战略上重视规模扩张,轻视风险防控,经营上重视现实风险、忽视潜在风险;部分公司政府背景较浓,存在官本位色彩,信托公司决策先考虑政府大股东意愿而非公司长远发展,对公司声誉、市场反响等无形因素考虑不多;部分公司缺乏有效手段应对新型风险类型,仅能依靠传统风控措施进行风险管控,隐性风控技术有待提高。
2.尽职调查管理还不到位。由于声誉风险是一种隐性风险,其暴露往往是由传统风险所引致,尽职调查不到位,对操作风险造成疏漏。一是尽职管理跟不上业务发展,部分公司先展业、后调查,先有风险后弥补,未能做到制度先行;二是调查不细致,部分公司尽职调查停留在要件合规层面,容易忽视项目内在风险点;三是管理不成体系,部分公司调查仍依靠人员经验,定性考证与定量分析结合不好,未形成完备的尽职管理体系。前述银信合作的政府项目案例,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多数信托公司对该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合规性只进行了政府财政实力等常规审查,未进行项目延伸合规审查,也未要求出具监管部门意见。
3.规模导向的绩效考核助推声誉风险膨胀。按照生命周期理论,信托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据了解许多公司绩效考核也是围绕业务量开展的,甚至个别公司人员工资是按照业务量分成计酬的,在这种绩效导向下,展业时会重视业务规模、合规条款等硬条件,而忽视费率报酬、声誉风险等软约束,这种考核在光鲜背后就隐藏了大量的声誉风险,而声誉风险又存在累积效应,一旦爆发,容易波及其他业务和公司,成为行业风险。
(二)客观因素
1.信托制度本土化发展还需时日。信托制度作为舶来品在中国发展时日不长,信托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制度与中国实践的融合还并未完全顺畅,公众更容易将其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列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同类比较,而其由于发展历程、社会认同等原因与同类金融机构的竞争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另外中国目前在信托财产登记、税收等方面缺乏配套法规,因此信托发展未能壮大,市场口碑尚未建立,声誉和信托品牌还处于初步萌芽阶段。
2.信托公司的社会认知还有待提升。新两规对信托公司客户选择有明确要求。银信合作是普通客户了解信托公司的途径,从投诉看,公众对信托公司地位和责任较为模糊。今年上半年我局收到银信合作投诉一类是客户直接投诉商业银行,但由于信托公司在交易中承担了受托人角色,而常有被推诿责任的情况,这对信托公司形象有所影响;另一类是客户对信托公司主张权利,尽管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信托交易对手是机构,并不直接面对公众,但仍有金融消费者对信托公司提出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信托公司职责、功能等众多认识存在偏差,对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的理解还很不到位。信托资产的盈亏对信托公司的社会声誉影响很大。这类投诉在全国范围内均存在。
3.金融市场存在“坏孩子”假设。当交易者一旦被市场定义为“坏孩子”,日后所有的坏交易责任都容易指向这个坏孩子。中国信托业五次大的整顿是对信托业的重大洗礼,也是对前期部分信托公司不检行为的修正,但整顿后市场仍然残留对信托公司的先天指责和不信任,加上坏名声的传染性,信托公司一次被当成坏孩子后,将面临经常被怀疑成坏孩子的无奈。
三、防范信托公司声誉风险的政策建议
1.强化声誉风险意识,提升声誉管理能力。信托公司要把产品信誉、公司声誉当成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树立行业口碑,重视声誉风险,打造“百年老店”形象;高管层要树立声誉风险意识,要加强信托公司声誉管理能力,提高决策科学性。
2.信托公司尽职调查,避免合同瑕疵。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信托公司尽职管理指引》,为信托业提供行业示范;信托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和特点,探索与此相关的尽职调查方法,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减少传统风险诱发的声誉风险可能。
3.加强净资本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要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净资本管理办法》,体现原则导向,指导信托公司展业同时要保持适度的高流动性资本,以抵补现实和潜在的风险;信托公司要加强净资本管理,要注重业务扩张与净资本存量的匹配性,量化其抗风险能力,以提升社会信任度和美誉度。
4.加强产品研发,提升品牌价值。创新永远是信托不变动力,产品研发不仅要标新立异,更重要的是要对产品的适应性、生命力等进行研究,塑造经典产品,提高信托品牌价值,这是增强信托声誉、增强社会信任的最直接途径。
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暴露出的重大违规事件比比皆是,银行业的财政和声誉损失严重。究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银行业没有将合规视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并不是银行业关注的重点风险。如今大量的银行合规风险事例的出现,合规风险引起了银行业的重点关注。我国银行业必须要认真分析和研究自身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准确把握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有时,合规风险也指诚信风险,因为银行的商誉有时与其一贯遵循的诚实廉正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密切相关。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
合规是银行业及相关及融机构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合规风险贯穿于银行业务的全过程,涉及银行各层次的所有员工,随时、随处都可能会产生合规风险,只有银行管理好自身的合规风险,监管机构的合规性监管才可能有效。就银行而言,违规经营、道德风险是长期困扰和制约银行稳健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源就在于我国的银行业一直没有将合规视为风险管理的一项活动,更没有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长期以来合规一直不是银行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因此,银行就要转变观念。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其岗位手册也是一个相关制度和相应做法持续修订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这一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是多数银行都是重业务拓展,而轻合规管理。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三是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轻管理层人员约束。
(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合规管理没有完善、垂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还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目前有的中小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不同的业务部门进行自律监管,这种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合规管理模式,使得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有的部门重叠,形成重复管理,有的职责不清,出现管理真空。
(三)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部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合规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奖励力度较小,惩罚措施较轻。
三、实施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提高银行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全面引进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模式,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实现岗、责、人相匹配,以促进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使全行风险管理能力与经营发展实现整体协调与匹配,为“平安银行”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合规保障。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是以流程和岗位责任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相关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随流程落实内控,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地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从而有效解决和纠正在经营中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而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
(一)要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嵌入合规文化建设。如果银行上下都严格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准则,那么该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是最为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银行的组织文化建设,促使所有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银行在组建内部的合规部门时,应遵循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规定的原则,而合规部门则应支持管理部门推进以职业操守为基础,建设蓬勃向上富有活力的合规文化,从而促进形成高效的公司治理环境。建立一整套有效管理各类风险的职业行为规范和做事方法;而且在银行内部,要形成浓厚的合规文化,做到人人合规。所有员工都要有足够的职业谨慎、具有诚信正直的个人品行以及良好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规范;银行内部要具有清晰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所有员工理所当然要为他从事的职业和所在岗位的工作负责任的氛围,进而逐步形成合规文化,这对于银行有效管理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至关重要。
(二)要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实行流程程序性嵌入。在流程构造工作中,同步将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嵌入于业务流程的相应环节,以此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约束,确立岗位权威和流程操作的严肃性,引导、约束各层级管理人员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大力提高每一位员工对具体业务流程操作的合规自律意识、规范操作责任与水平,进而加强流程风险的全程监控和管理。通过各级机构、各业务条线和全行的工作,确保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得到有效遵守,使本行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和声誉损失;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以防险、查险为要务,更要注重发挥专业所长,从排险角度,对虽存在隐患或瑕疵但具有较高营销价值潜力的具体业务,提出和给予正面的建议、顾问和协助。特别是在合规管理需要与业务发展需要发生冲突时,要按照“风险是否可控、效益是否可测”原则加以处理,帮助业务部门从防范风险、优化方案、整合流程等方面积极加以改进。
(三)构建综合管理体系,提高合规建设水平。构建业务合规制、岗位责任制和守规监督考核制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明晰各业务流程中主要操作环节的风险提示、准入条件、限制条件、禁入条件、预警信号、问题与危机处理等基本要求及退出条件等,使合规要求与相关业务线条、运作单元和岗位职责形成映射关系,促进经营运作与管理实现“操作循制度、过程可控制、结果有考核、违规有处罚”,为建立长效的遵章守制工作机制奠定基础。职能管理部门从实践层面上,为合规部门优化本行之“规”提供参考信息和意见,力求在制度的设计环节上,就充分考虑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消除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对重要制度的实施,还要充分考虑试点工作,并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制度设计既“合规”更具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 cbrc.省略/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835.
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范文5
[关键词] 城市商业银行 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文化
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不仅能够保障城市商业银行遵纪守法、审慎经营,而且有助于城市商业银行维护良好声誉、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可以降低当地银行业的系统风险,提高当地资金融通效率,使当地经济平稳健康地运行。
一、合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涵义
(一)合规风险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定义,“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守所有使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自律性组织的标准以及行为准则(简称为“法律、规则和标准”)等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物损失和声誉损失等风险。从内涵上看,合规风险主要是强调银行因为各种自身原因主导性地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而遭受的经济或声誉的损失。这种风险性质更严重、造成的损失也更大。
(二)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迅猛,通过增资扩股、跨区经营等方式急速扩张,导致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出现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而轻管理层人员约束的发展局面,合规没有引起高管层的足够重视。
(二)尚未建立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一是合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垂直的风险管理体制,表现为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合规风险统筹管理,合规管理与事后监督、内审等职能混在一起,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能分散,合规性管理由各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出现管理重叠、管理真空的局面。
(三)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或执行不力
目前,城市行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尚不能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不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套用监管规则,没有根据本行具体流程和特点进行细化,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
(四)尚未建立成熟有效的合规文化
管理层的价值取向往往决定了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城市商业银行高层对合规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决定了其合规文化的缺乏,而合规文化的缺乏又会影响员工的合规意识。
(五)缺乏专业人才
根据我国银行业监管要求,银行合规管理人才需要具备“多面手”的特点,即法律知识和银行专业知识并重。然而,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部门人员普遍存在着知识结构单一特点,即只熟知法律或只熟知金融业务,缺少既懂法律又知晓金融业务知识的专业型人才。同时还存在合规人员比例无法满足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问题。另外,城市商业银行关于合规风险管理的奖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无奖励与惩罚机制或奖励与处罚的力度较轻。
三、城市商业银行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一)树立全员合规理念
许多制度的废弃,看似在员工身上,其实根源是在高层。或者不从严管理,不从严要求;或者不率先垂范,不认真执行。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只有坚持“合规从高层做起”,才能打破看领导眼色行事的怪圈,真正做到对制度负责。每个人都必须按制度操作,牢固树立制度高于一切的意识。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制度之上。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但是在修订之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通执行。
(二)建立高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由于合规管理贯穿银行各项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是银行内部最为核心的一项风险管理活动,因此,构建高效运转的组织架构既是保证高度执行力的前提,又是实现全面风险管控的基础。城市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的资产规模及业务特点,不断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合规风险管理模式,从源头上稳固合规管理的基础。而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要保证合规管理部门能够顺利履行职责,高效管理合规风险。此外,要坚持风险条线和业务条线相分离原则,注重合规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形成从董事会、监事会到合规管理部门,再到各业务负责人全员参与、分工合理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三)内控优先,制度先行
城市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流程和特点,对“外规”进行细化和梳理,对“内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后者能够与时俱进,并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此外,在内容上,既要求专业合规,也要求非专业合规,并能与组织架构相适应。为使合规风险降到最低,要围绕某一业务流程对操作岗位、审核岗位、事后监督岗位分别构建详细的操作规范,打造多道风险防线,使合规制度贯穿业务流程始终。
(四)以人为本,建设强有力的合规文化
城市商业银行应从培育员工合规意识入手,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每名员工深刻认识到依法合规与个人的成长、企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密切相关,形成“合规经营、人人有责”的共同信念。只有当每一名员工完成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的转变时,良好的合规文化才真正形成。此外,合规文化还应该成为银行企业文化的核心构成要素,确保其具有良好的传承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有利于合规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狠抓落实,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收到实效
1、树立先进典型,对于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先进事迹、模范人物要善于总结和及时推广,努力形成一种人人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抓好案例剖析,及时发现本行合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地解决问题,通过活生生的案例,使全行员工受教育。要抓好预警和预案系统的建设,尽快提高城市商业银行对异常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做到临危不乱,处理果断。
2、检查纠改要到位。一定要严查细纠,防微杜渐。该查的一定要查出来,该查出而没有查出来的,应当承担失职的责任。查出来的问题一定要纠改,要加强后续的跟踪检查,对屡查屡犯的要分析是态度问题还是习惯问题,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对确实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应当坚决拿下。
3、查处问责要到位。应明确合规管理的责任体系和查处办法,一级对一级负责。对问题查处应从严、从重、从快,决不姑息纵容。各级管理者要敢抓敢管,对下属有问题而不敢按规定处理、怕得罪人、上交矛盾、甚至帮助下属隐瞒问题的,一定要严肃问责。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Z].2006-10-25.
[2]邵平.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周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研究[J].北大法律网法学在线.2009.
[4]杨照宇.我国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07.
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范文6
1 准确把握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合规作为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和价值源泉,是银行业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业务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求。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任务正是及时发现并制止风险产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坏。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制度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合规是银行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合规风险贯穿于银行业务的全过程,涉及银行各层次的所有员工,随时、随处都可能会产生合规风险,只有银行管理好自身的合规风险,监管机构的合规性监管才可能有效。就银行而言,违规经营、道德风险是长期困扰和制约银行稳健发展的主要因素,根源就在于我国的银行业一直没有将合规视为风险管理的一项活动,更没有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长期以来合规一直不是银行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因此,银行就要转变观念,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银行应将“全员主动合规、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渗透到每位员工的日常行为中,渗透到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操作环节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自觉遵守制度和流程,大力营造良好的合规氛围。
合规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创造价值。
2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一是多数银行都是重业务拓展,而轻合规管理。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三是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轻管理层人员约束。
2.2 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没有形成完善、垂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一些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还没有成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管理,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二是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散。目前部分中小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或稽核等不同的部门进行自律监管,这种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合规管理模式,使得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使得合规风险管理有的部门重叠,形成重复管理,有的职责不清,出现管理真空。
2.3 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合规风险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有的银行内部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流程,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合规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没有奖励或奖励力度较小,惩罚措施也较轻。
3 改进合规风险管理模式,提高银行业抗风险能力
通过改进合规风险管理模式,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实现岗、责、人相匹配,以促进内部相互制衡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使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与经营发展实现整体协调与匹配,为“平安银行”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合规保障。改进合规风险管理模式,要以流程和岗位责任为基础,在业务流程的相关环节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准则和银行规章制度的要求与规定,随流程落实内控,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系统地提升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从而有效解决和纠正在经营中有章不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不力而导致的合规失效问题。
3.1 强化合规意识,营造合规氛围
要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将业务发展和合规管理有机结合,同步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银行高层做起。如果银行上下都严格遵守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准则,那么该银行合规风险的管理是最为有效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银行的组织文化建设,促使所有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开展银行业务时都能遵守法律、规则和标准。银行在组建内部的合规部门时,应遵循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规定的原则,而合规部门则应支持管理部门推进以职业操守为基础,建设蓬勃向上富有活力的合规文化,从而促进形成高效的公司治理环境,而且在银行内部,要形成浓厚的合规文化,做到人人合规。所有员工都要有足够的职业谨慎、具有诚信正直的个人品行以及良好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规范;银行内部要具有清晰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所有员工理所当然要为他从事的职业和所在岗位的工作负责任的氛围,进而逐步形成合规文化,这对于银行有效管理包括合规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至关重要。
3.2 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与流程
在流程构造工作中,同步将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嵌入子业务流程的相应环节,以此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约束,确立岗位权威和流程操作的严肃性,引导、约束各层级管理人员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大力提高每一位员工对具体业务流程操作的合规自律意识、规范操作责任与水平,进而加强流程风险的全程监控和管理。通过各级机构、各业务条线和全行的工作,确保法律、规则、准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得到有效遵守,使本行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和声誉损失;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以防险、查险为要务,更要注重发挥专业所长,从排险角度,对虽存在隐患或瑕疵但具有较高营销价值潜力的具体业务,提出和给予正面的建议、顾问和协助。特别是在合规管理需要与业务发展需要发生冲突时,要按照“风险是否可控、效益是否可测”原则加以处理,帮助业务部门从防范风险、优化方案、整合流程等方面积极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