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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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

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范文1

【摘要】 目的: 探讨腹腔注射银杏叶提取物(Ginkgo biboba extract,EGb 761)对豚鼠视神经横断伤后视网膜神经节细胞(retinal ganglion cell, RGC)形态及功能的保护作用。方法: 75只白化豚鼠随机等分为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模型组、生理盐水组和EGb 761组。分离暴露豚鼠的右眼视神经并于球后1.0 mm处进行横断造模,正常对照组不作任何处理,假手术组仅分离暴露视神经。生理盐水组和EGb 761组分别于实验开始前1周每日腹腔注射1次相应体积生理盐水和EGb 761(100 mg/kg),术后继续给药4周。术后第4天,各组随机处死3只豚鼠,采用脱氧核苷酸转移酶介导的dUTP缺口末端标记(terminal deoxynucleotidyl transferasemediated deoxyuridine triphosphatebiotin nick endlabeling, TUNEL)法检测RGC凋亡;分别于术后第14和28天进行图形视网膜电图(pattern electoretinogram, PERG)检查;摘取眼球作组织病理学检查并计数视网膜垂直经线RGC数目。结果: 术后第4天,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和EGb 761组均未见TUNEL阳性RGC,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均见有TUNEL阳性RGC。术后第14和28天,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RGC数目均少于正常对照组和假手术组(P

【关键词】 银杏叶提取物; 视神经损伤; 视网膜神经节细胞; 图形视网膜电图; 神经保护; 豚鼠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s of Ginkgo biloba extract (EGb 761) on the morphology and function of retinal ganglion cells (RGC) in guinea pigs with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Methods: Seventyfive albino guinea pigs were randomly pided into five groups: normal control group, shamoperated group, untreated group, normal saline group and EGb 761 group. No operation was performed in the normal control group. Optic nerve was merely exposed in the shamoperated group, but transected at 1.0 mm from posterior pole of the eye ball in the untreated, normal saline and EGb 761 groups. Guinea pigs in the EGb 761 group or the normal saline group received daily intraperitoneal injection of EGb 761 (100 mg/kg) or corresponding volume of normal saline from 7 days before experiment to 28 days after experiment. Three guinea pigs in each group were sacrificed for apoptosis assay (TUNEL method) of RGC. Pattern electoretinograms (PERGs) were recorded 14 and 28 days after transection, respectively. At the end of the examination, six guinea pigs were killed for histological examination and RGC count.

Results: No TUNELpositive cells were observed in the normal control, shamoperated and EGb 761 groups, but there were TUNELpositive cells in the untreated group and the normal saline group. The numbers of RGCs in the untreated and normal saline groups were less than those in the normal control and shamoperated groups at 14 days or 28 days (P

Conclusion: EGb 761 can inhibit the apoptosis of RGCs in guinea pig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thus protect the morphology and function of RGCs.

Keywords: Ginkgo biloba extract; optic nerve lesion; retinal ganglion cell; pattern electroretinogram; neuroprotective effect; guinea pigs

青光眼是一种威胁视神经视觉功能,主要与眼压升高有关的眼病,也是目前我国第二大致盲眼病。虽然青光眼的具体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但目前一致认为视网膜神经节细胞(retinal ganglion cell, RGC)凋亡为青光眼神经损害的中心环节。研究证明银杏叶提取物(Ginkgo biloba extract,EGb 761)具有抗氧化[1]、抗缺血[2]、保护线粒体[3]和抑制一氧化氮合酶活性[4]等广泛的生物学效应。因此,我们采用横断豚鼠球后视神经的方法建立RGC损伤模型观察EGb 761对RGC结构的保护作用,并采用图形视网膜电图(pattern electroretinogram, PERG)评价EGb 761对RGC功能的保护作用。

1 材料和方法

1.1 实验材料

1.1.1 实验动物 75只雌性白化豚鼠,体质量190~210 g,购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实验动物中心,许可证号为SCXK(沪)2007005。

1.1.2 实验药物及试剂 EGb 761,17.5 mg/支(5 mL),批号为9941209C,德国威玛舒培博士大药厂产品;速眠新Ⅱ注射液,又名846合剂,1 mg/mL,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产品,批号为(2004)005013;陆醒宁注射液,1 mg/mL,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产品,批号为(2006)006011;甲基纤维素,上海建华精细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产品;脱氧核苷酸转移酶介导的dUTP缺口末端标记(terminal deoxynucleotidyl transferasemediated deoxyuridine triphosphatebiotin nick endlabeling, TUNEL)检测试剂盒,美国Promega公司产品;碘化丙啶(propidium iodide,PI),美国Sigma公司产品。

1.1.3 实验设备 手术显微镜(SM2000J,上海轶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PERG检查仪(EP1000,日本Tomey公司);荧光显微镜(Axioplan 2,德国Zeiss公司);光学显微镜(Olympus BX50,日本Olympus公司)。

1.2 实验方法

1.2.1 实验动物分组 豚鼠使用严格遵循视觉与眼科研究协会(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in Vision and Ophthalmology, ARVO)有关视觉和眼科研究动物使用条款。所有豚鼠均在12 h明/12 h暗,温度为22~25 ℃,湿度为55%~60%的环境中饲养。采用计算机随机数字法将75只豚鼠分为5组: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模型组、模型+生理盐水组(生理盐水组)、模型+EGb 761组(EGb 761组),每组15只。每只鼠的右眼为实验眼,左眼为用于计算RGC存活指数的对照眼。

1.2.2 视神经横断方法 按照Nakazawa等[5]报道的方法进行视神经横断,建立豚鼠视神经横断模型。臀部注射速眠新Ⅱ注射液0.6 mL/kg麻醉后,在手术显微镜下剪开外眦角;自12∶00处沿角膜缘逆时针呈180°打开球结膜并向后钝性分离暴露视神经,钝性分离视神经鞘表面的血管后于球后1.0 mm处横断球后视神经。分别缝合球结膜和外眦角,涂金霉素眼膏。手术结束后立即在臀部注射陆醒宁(1.2 mL/kg)催醒。术中尽可能钝性分离血管以不影响眼球的血液供应,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视神经的牵拉。

1.2.3 各组处理方法 正常对照组:不给任何处理;假手术组:按造模方法暴露视神经,但不横断;模型组:按上述视神经横断方法横断视神经;生理盐水组:于实验前7 d腹腔注射生理盐水,每日1次,体积参照EGb 761的剂量,视神经横断后继续注射28 d;EGb 761组:于实验前7 d腹腔注射EGb 761,剂量为100 mg/kg[6],每日1次,持续至视神经横断后继续注射28 d。视神经横断后第4天,各组随机处死3只豚鼠,摘取眼球作石蜡切片,进行RGC凋亡的TUNEL标记检测。分别于视神经横断后14 d和28 d进行PERG检查,检查后每组处死6只豚鼠作视网膜组织病理学检查,并作RGC计数。

1.2.4 TUNEL检测RGC凋亡 按TUNEL检测试剂盒说明书提供的方法进行石蜡切片和常规脱蜡。用蛋白酶K孵育后滴加TUNEL反应混合液,最后用PI衬染细胞核。经上述处理后,在荧光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并采用AxioVision软件进行同步图像采集,视网膜组织中凋亡的RGC细胞核呈黄色荧光着色。

1.2.5 组织学检查及RGC存活指数计算 分别于造模后第14和28天采用速眠新Ⅱ注射液(0.6 mL/kg)腹腔注射麻醉后,按我们以往的方法[7],在角膜缘12∶00位缝线作标记并摘取眼球固定于10%甲醛液中,眼球摘除后再注射过量麻药处死。眼球固定24 h后沿12∶00至6∶00经线并沿视神经中央对剖开眼球,弃去晶状体和玻璃体,保留眼球壁。常规脱水、包埋、连续切片(3张)、苏木素伊红染色、封片。在光学显微镜下,从12∶00至6∶00锯齿缘(经视盘中央),计数整个经线上RGC核的数目,以其左眼作对照计算RGC的存活指数[8],每眼计数3张,取其平均值。计算公式:存活指数=(右眼垂直经线RGC数目/左眼垂直经线RGC数目)×100%。

1.2.6 PERG记录方法 按BenShlomo等[9]报道的方法记录PERG。采用日本Tomey系统,软件为EP1000 Vision 1.2.3,刺激方式为棋盘格,刷新频率为65 Hz,通频带设为5~100 Hz,平均叠加次数30~60次,取样频率为2 000 Hz,刺激间隔时间为338 ms。豚鼠在自然光适应状态下,用速眠新Ⅱ注射液麻醉后固定于一个可以三维移动的动物实验台上(自制)。记录电极为环形氯化银电极,滴加14 mg/mL甲基纤维素后固定于右眼角膜缘处,不锈钢针制作的参考电极和地极,分别置于被检眼同侧颞侧皮下和背部。豚鼠的角膜缘与荧光屏平行,角膜顶点与刺激野中心距离为20 cm,然后于明适应状态下记录。每眼记录3次以上,取其平均值。按照国际临床视觉电生理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linical Electrophysiology of Vision, ISCEV)推荐的方法从P50的波峰至N95的波谷测量N95振幅[10]。

1.3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采用x±s表示。采用SAS 6.12统计软件包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则进行各组均数间两两比较(StudentNewmanKeuls test, SNK);RGC数目和P50波振幅相关性检测采用直线相关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EGb 761对RGC凋亡的影响 凋亡细胞的细胞核在3通道激发光下呈绿色荧光着染,所有细胞核在5通道激发光下呈红色荧光着染,在8通道激发光下凋亡细胞的细胞核呈黄绿色或黄色荧光着染。正常对照组和假手术组视网膜神经节细胞层均未见黄色荧光着染的RGC。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均见有较多强荧光着染的RGC。EGb 761组未见荧光着染的RGC。见图1。

2.2 光学显微镜观察 豚鼠视网膜可见清晰的10层组织学结构,但全层无血管样结构。正常对照组神经纤维层较厚,RGC呈立方形,排列紧密,胞浆丰富,核饱满,染色较均匀,而胶质细胞胞体较小,核深染。假手术组除RGC略为稀疏外,与正常对照组无明显差异。视神经横断后28 d,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RGC的数目明显减少,神经纤维层明显变薄且RGC稀少,胞体变小。EGb 761组RGC胞体与正常大小无明显区别,但数目略少。见图2。

2.3 EGb 761对RGC存活指数的影响 正常豚鼠视网膜垂直经线上RGC的数目为(318±13)个。视神经横断后14 d时,模型组与生理盐水组RGC存活指数显著低于正常对照组和假手术组(P

图1 TUNEL检测EGb 761对RGC凋亡的影响(荧光显微镜,×400)(略)

Figure 1 Effects of EGb 761 on RGC apoptosis checked by TUNEL (Fluorescein microscopy, ×400)

GCL: Ganglion cell layer; INL: Inner nuclear layer; ONL: Outer nuclear layer; TUNEL: DeadEnd fluorometric terminal deoxynucleotidyl transferasemediated deoxyuridine triphosphatebiotin nick endlabeling; PI: Propidium iodide. A: Normal control group, no TUNEL positive RGCs; B: Shamoperated group, no TUNELpositive RGCs in retina; C: Untreated group, a few TUNEL positive RGCs (white arrows) presented in retina; D: Normal saline group, a few TUNELpositive RGCs (white arrows) presented in retina; E: EGb 761 group, no TUNELpositive RGCs presented in retina.

图2 HE染色观察EGb 761对视网膜组织结构的影响 (光学显微镜,×400)(略)

Figure 2 Effects of EGb 761 on retinal structure observed by HE staining (Light microscopy, ×400)

GCL: Ganglion cell layer; INL: Inner nuclear layer; ONL: Outer nuclear layer. A: Normal control group. There was no vascular structure in retina, and cubic RGCs arrayed regularly and the nerve fibers layer (NFL) of retina was thick. B: Shamoperated group. The number of RGCs was close to that in normal control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The number of RGCs and the thickness of NFL were obviously less than those in normal control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RGCs were rare and NFL was very thin. E: EGb 761 group. The number of RGCs and the NFL were slightly less than those in normal control group. All cells white arrows pointed at were RGCs.

图3 视神经横断后14和28 d各组RGC存活指数(略)

Figure 3 Survival index of RGC in each group 14 and 28 day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A: Normal control group; B: Shamoperated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E: EGb 761 group. Data were represented as x±s, n=6. *P

2.4 EGb 761对PERG N95振幅的影响 视神经横断14 d时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N95振幅下降,显著低于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和EGb 761组(P0.05)。视神经横断28 d时模型组和生理盐水组N95振幅进一步下降,显著低于正常对照组、假手术组和EGb 761组(P0.05)。见图4和图5。

2.5 N95振幅与RGC存活指数的相关性 对N95振幅和RGC的存活指数进行相关分析,结果为N95振幅与RGC的存活指数呈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r为0.858 68(P=0.001 5)。见图6。

图4 视神经横断后14和28 d各组N95 振幅的变化(略)

Figure 4 Changes of N95 amplitude in each group 14 and 28 day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A: Normal control group; B: Shamoperated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E: EGb 761 group. Data were represented as x±s, n=6. *P

图5 视神经横断后28 d各组PERG波形(略)

Figure 5 PERG wave form in each group 28 days after optic nerve transection

N35: Negative wave 35; P50: Positive wave 50; N95: Negative wave 95. A: Normal control group; B: Shamoperated group; C: Untreated group; D: Normal saline group; E: EGb 761 group.

图6 N95振幅与RGC存活指数的相关关系(略)

Figure 6 Correlation of N95 amplitude with survival index of RGC

3 讨论

EGb 761主要含有黄酮苷(24%)和萜类内酯(6%)两种成分。黄酮类化合物主要有槲皮素、山奈黄素、异鼠李素。萜类内酯除银杏内酯外还有银杏苦内酯A、B、C和J。该制剂可抗脂质过氧化,对缺血和(或)缺氧损伤、机械损伤的神经元具有保护作用。它能减轻谷氨酸毒性,抑制血小板凝集,对抗凋亡,还能使眼动脉血流量增加。本研究结果证明EGb 761能抑制视神经横断后RGC凋亡,对RGC有保护作用,该结果与Hirooka等[11]的研究结果一致。

PERG是客观评价RGC功能的方法之一,其波形主要特征为一个正向的P50波和一个向下的N95波。根据各种疾病PERG的不同表现,Holder[12]认为两个波的起源不同。药理学分析也证明,N95波可被河豚毒素完全阻断,N95波依赖于RGC产生的动作电位。尽管P50波的确切起源还不清楚,并不能被河豚毒素阻断,但在青光眼患者和猴青光眼模型中P50波振幅均有所下降,因此推测它可能起源于RGC的胞体和(或)RGC的远端[13]。以往评价慢性高眼压引起的RGC数目减少常常采用闪光ERG[14],然而闪光ERG只代表视网膜外层电反应,PERG才真正代表视网膜内层电反应[15, 16]。迄今,尽管对PERG的确切起源尚未完全清楚,但起源于视网膜内层是一致公认的,主要是RGC[17]。Berardi等[18]证实横断大鼠视神经后可引起RGC逆行性变性,导致PERG反应消失,而闪光ERG不受影响。目前PERG已被应用于临床评价高眼压症和青光眼患者的视功能,并认为青光眼对PERG的N95的影响比P50大[19, 20]。BenShlomo等[9]首次应用PERG评价大鼠高眼压后RGC功能,并研究N95振幅和RGC数目的相关性,结果发现两者呈正相关关系。我们的研究也证明豚鼠视神经横断后,随着RGC数目的减少N95振幅逐渐降低,且两者呈正相关关系(r=0.858 68,P=0.001 5),表明PERG的N95振幅可评价RGC数目丧失的程度。

总之,腹腔注射EGb 761可抑制视神经横断后RGC凋亡,从而保护RGC的结构和功能。PERG是评价视神经横断后RGC丧失程度的有效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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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范文2

关键词:商业模式;商业模式定义;商业模式结构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5-0007-02

一、商业模式的定义

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在1957年作为概念正式最早出现在学术论文里,但这个概念真正走入公众和学界的视线却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由于新经济特别是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商业模式被时代赋予了新的意义和使命。作者以“商业模式”作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检索。近5年(2008—2012)平均每年发表的文章有4 500篇,而上一个5年,这个数字是1 637篇。仅从论文的数量上就可以看到商业模式这个概念是管理学研究和讨论的热点。尽管商业模式概念现在耳熟能详。但是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却莫衷一是。学者们通常会选择一些特定的定义来描述商业模式,使其符合自己的研究目的。研究成果之间差别甚多,以至于很多研究无法承上启下,相互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对于商业模式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3个领域:(1)电子商务领域,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凭借着优秀的商业模式异军突起,许多企业突破了传统的付费-服务的盈利模式,采用了全新的商业模式获得了竞争优势。(2)战略问题,比如价值创造,如何获取竞争优势,如何提高公司业绩等。(3)新技术如何实现商业化。

Zott和Amit(2011)在The Business Model:Recent Developments and Future Reserch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做了总结。包括商业模式一种描述(Applegate,2000;Weill & Vitale,2001),一种结构(Dubosson-Torbay,Osterwalder,& Pigneur,2002;Timmers,1998),一种概念工具或模型(George & Bock,2009;Osterwalder,2004;Osterwalder,Pigneur,& Tucci,2005),一种结构模板(Amit & Zott,2001),一个集合(Seelos & Mair,2007)等等。

国内学者李东(2010)认为,商业模式可以视为一种规则。魏炜(2012)认为,商业模式可以视为一种交易结构等。

下面笔者按照时间序列罗列了重要国外学者关于商业模式的定义。

Timmers(1998)认为,商业模式是一种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架构,包括:不同业务参与者以及他们角色的描述;不同业务参与者潜在利益的描述;收入来源的描述。Amit& Zott(2001 ,2010)认为,商业模式描述了交易的内容、结构及其管理,以便企业可以抓住商业机会,获得利润。由于交易是和经营活动相联系的,作者进一步挖掘了企业商业模式的定义,并且将商业模式定义为相互联系活动行为的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超越了公司的边界。Chesbrough & Rosenbloom(2002)认为,商业模式是帮助技术潜力实现经济价值的探索。Magretta(2002)认为,商业模式是解释企业如何运作的故事。一个好的商业模式回答了Peter Drucker的经典问题:谁是顾客?顾客认同什么价值?这也回答了每个管理者要问的问题:我们如何在这个生意中赚钱?解释我们如何以一个合理的代价向顾客传递价值的背后的经济逻辑是什么?Johnson,Christensen&Kagermann(2008)认为,商业模式是由4个相关联的元素组成的,它们共同创造传递价值,那就是顾客价值主张,盈利模式,关键资源,关键流程。Casadesus-Masanell &Ricart(2010),Teece(2010)认为,商业模式是公司已经实施战略的反映。商业模式清楚地表达企业价值创造的总体逻辑,并且是在企业传递价值过程中,保障企业有一种可以接受的收入和成本结构。

总结起来,对于商业模式的描述归纳起来主要有4种观点:一是财务观。商业模式就是描述企业如何产生价值及获得利润的。二是交易观。商业模式就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内容、结构和治理。三是组织观。商业模式是组织构型,即企业如何组合各个部分形成完整系统进而有序开展业务的安排,包括价值活动、资源能力等。如Osterwalder等提出的四支柱九要素模型、Lecocq等得RCOA模型。四是价值观。商业模式是企业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的逻辑,及由价值定位始,以价值创造、维持、获取为主干,分析企业如何开展业务及获取利润。

尽管对于商业模式的研究存在如此多的分歧,但通过众多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也取得了如下几点共识:(1)商业模式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对它的研究不同于对产品,公司,产业的研究;尽管商业模式最终聚焦在某个企业,但是商业模式的研究边界却超越了传统的企业边界。(2)商业模式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它其中的元素相互影响,共同解释了企业如何经营业务。(3)企业及其关联方的行为活动,在商业模式形成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4)商业模式解释了企业是如何创造并且获取价值的。

二、商业模式体系结构

源于对于商业模式本质的不同解读,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的认识也有很多不同。应当说,定义的不同更多源于学者的不同视角和侧重。最好的模型都是简单的,如果为了追求定义大而广的内涵,往往反而却丧失了其实用性和研究价值。唯有有所侧重、有所强调,才能做到重点突出。早期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往往都是一些内容的简单罗列,这些内容通常都是直接的,原原本本的出现在企业的活动中。例如,Horowitz(1996)提出,商业模式由价格、产品、分销、组织特征和技术5个部分组成;作为国外最早研究商业模式理论的学者之一,Timmers(1998)提出商业模式由产品/服务/信息流结构、参与主体利益、收入来源3个方面构成。可以说,这些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阐述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到了商业模式的本质,但是更多的是描述事实,各个要素孤立而缺乏联系。尔后的学者认识到了这一点,采用网络化的视角,不仅是简简单单罗列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而是以系统化的视角研究各个构成的有机结构和相互关系。例如,Chesbrough等(2000)提出,商业模式由价值主张、目标市场、内部价值链结构、成本结构和利润模式、价值网络、竞争战略6部分构成;Hamel(2000)提出,商业模式由核心战略、战略资源、价值网、顾客界面4部分构成。

国内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构成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李东(2010)提出了一个商业模式的“容器模型”,该容器由4个板面组成,包括:(1)定位板块规则;(2)利益板块规则;(3)收入板块规则;(4)资源板块规则。这4个板块相互联系相互左右,最终“包裹”住企业的价值。原磊提出了商业模式的“3-4-8”构成体系,其中:“3”代表联系界面,包括顾客价值、伙伴价值、企业价值;“4”代表构成单元,包括价值主张、价值网络、价值维护、价值实现;“8”代表组成因素,包括目标顾客、价值内容、网络形态、业务定位、伙伴关系、隔绝机制、收入模式、成本管理。原磊通过对比近十年国外学者对于商业模式的研究指出,商业模式这个概念主要从单纯获取利润的逻辑向企业利润运营结构和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考察渗透。

三、目前对于商业模式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彼得德鲁克说过: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不同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竞争。时势造英雄,可以说“商业模式”这个词汇就是现在形势下的一个英雄。前文指出,在电子商务、战略领域、技术创新实现商业化这3个领域,商业模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应该看到,商业模式的研究仍然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比较具体的体现在如下3点:(1)本质定义不明确,商业模式到底是什么?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对于商业模式本质是什么已经吸引了足够多的关注,但是很多学者更加倾向于去讨论商业模式的作用,而不是其本质。缺少一个统一定义,最大的弊端就是很多研究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里进行,众多学者的研究无法形成一个健全而有力的体系结构。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应当尽量采取具体、精确的词汇,使得其他学者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商业模式定义的具体内容。(2)商业模式与企业战略混淆不清。尽管学者们已经认同商业模式是不同于企业战略的一个全新的研究单元,但事实上真正对二者的关系和作用依然没有达成共识。对于这个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论述是C.Zott和R.Amit(2008)提出的商业模式是一种可对竞争战略的效应产生影响的“情境”,它与战略的匹配状况,而不是它们各自独立的情况,才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完整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战略可作为一种“输入”因素,商业模式则是一种“调节”因素。(3)商业模式到底有什么作用。这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商业模式这个概念有用?谁会用这个概念?什么时候,怎么使用?商业模式是一种”故事”,用来来讲述企业创造价值和获取价值的逻辑?还是一种规则结构,可以更大地释放技术的经济价值潜力?亦或是一种模板,可供其他企业模仿和学习?可以肯定的是,商业模式的作用不是单一的,在不同的情境下,有些作用会比较突出。但以上3个问题确实需要一个比较清楚的回答。

参考文献:

[1] 李东,王翔.基于规则的商业模式研究——功能、结构与构建方法[J].中国工业经济,2010,(9).

[2] 原磊.国外商业模式理论研究评介[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10).

[3] 斯莱沃斯基,等.利润模式[M].张星,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

[4] Christoph Zott,Rapheal Amit.Designing Your Future Business Model:An Activity System Perspective [R].Pamplona,Spain:University

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范文3

[关键词]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

一、前言

去年,北京一家网络技术企业委托专利事务所,提出将其创造并经营的一项业务的商业模式(或称作商业方法)作专利申请,目的在于保护这种创新业务的知识产权。自此,我国首例“商业模式保护”专利申请宣告启动。

创新的构思是所有知识产权的起点。正因为人类具有无限创意的能力,才有仅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便已达今天的文明与进步。知识经济时代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而一个独特的经营创意往往价值连城!

每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都可能蕴含着巨大的财富。会展商业模式创新又是会展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我国会展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经济潜力和社会影响力巨大,各会展企业都致力于研究新的商业模式。分析、完善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可以激发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会展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现行商业模式保护主要方式

1.案例分析

几年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告e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上商业模式侵权案”,出现了号称“中国网上商业模式保护第一案”,并以原告胜诉告结。

从案件分析看,被告可以以不同角度提讼,因为商业模式侵权行为具有多重性质。该案从合同的角度看,被告明显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从著作权的角度看,被告赫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也可以追究其承担侵权责任;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看,被告显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原告时,在存在多重选择前提下,采用不正当竞争关系诉讼,是经过慎重选择的。如果提起违反“先合同义务”诉讼,那么只能要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即采用弥补性经济赔偿,则赔偿幅度有限;如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则会面临原告举证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等风险;如提起“侵犯著作权”诉讼,那么即使胜诉,所得赔偿数额也较小。而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不但可以要求被告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或是从社会影响角度,还是从举证的角度,选择不正当竞争诉讼都显得比较理想。

2.专利法对商业模式的保护

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逐步采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实施保护。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法规完善度、操作规范度、社会认知度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专利法在保护范围上基本可以涵盖商业模式的各个领域。专利法将对能够构成技术方案的商业方法的构思进行保护。权利申请人一旦在权利要求书中写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他人就很难通过以修改的方式规避其核心内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业模式专利解释为“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手段经营的、有创造性的商业方法”。毫无疑问,作为抽象概念、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单纯的商业模式,例如不含技术手段的经济管理方法、记账方法、生产和组织制度等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如果这种“规则和方法”通过某技术方法表现或实现,并应用于商业运作,则会因为其具有了可专利性而可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3.商业模式保护存在多样性

仅从以上案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可以看到,商业模式保护的方法有很多,国内外各界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法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从目前分析看,综合考虑各种保护方式的利弊,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进行保护是比较恰当的一种选择,实践中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但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些成功的实践都集中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金融和商业行业,如我国2001年6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商业网站与个人网站在互联网上的联锁经销模式和方法”;2002年底、2003年初先后授权的两件美国花旗银行商业模式专利;2007年8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实际品牌融入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等等。三、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

1.必要性

发达国家对商业模式提供专利保护,与其国情和产业背景密切相关。它们拥有为数众多、先进实用的商业模式,并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必然要思考放宽该类专利审查标准,将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体系。2000年,在美国率先打破“商业模式除外”原则,为商业模式授予专利权打开方便之门后,曾遭到欧洲国家的强烈抵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加入到商业模式专利申请人的行列中,许多国家开始转变立场并迅速调整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予商业模式以前所未有的保护力度。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达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必须在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商业模式保护方面快步前行。

一方面,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仍局限于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传统领域,而对其商业模式保护国外也刚刚起步,国内尚属初涉。接近或赶上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展商业模式保护可以作为切入点。另一方面,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着力扶持、快速发展的行业,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保驾护航。因此,实施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2.可行性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10月1日颁布的《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中,关于“商业方法”(即商业模式)有这样的解释:“商业方法涉及商业活动和事务,这里所说的商业比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含义更为广泛,例如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旅游、娱乐、服务房地产、医疗、教育、出版、经营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事务安排等。”《规则》认为:并非所有的商业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权。从技术性来说,商业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非技术性的传统商业方法和采用新技术手段---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完成的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商业方法应当符合我国发明专利入门条件,即具有“技术三性”:解决技术问题、具有技术效果、采用技术手段。传统的商业方法,因不具有“技术三性”,因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只能归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所以无“可专利性”。

从近几年国内会展业的实践看,符合“技术三性”要求、具有“可专利性”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2008年4月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以“三大平台互动构成全新展会运营模式”为亮点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有这样的描述:展会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展会以“集成、体验和互动”三位一体的形式,为企业和大众构造良好的交流沟通的展会平台,同时结合全国性的活动和互联网及媒体的资源,确立了三大平台互动的全新展会运营模式。又如2006年5月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以“新模式展会将成为BtoB的亮点”标注的“慧聪网水工业产品采购交易会”,充分结合了传统贸易展览会和电子商务的优势,采用“展览交易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等等。

现代会展均充分利用当代电子、信息、数字等技术手段,竭力在视听影响力与效果、信息传播的时空宽广度、受众对信息双向传递的便捷与安全等各方面不断创新与完善,结合会展本身的组织形态、展示形式、时空构筑、服务方式、营利模式等的创新,蕴涵着充足的“可专利性”条件。利用好这些条件,进行有条理、符规律、合法规、重技巧的开发、设计,以专利形式实现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文献:

[1]连任万希:商业方法专利与智力资本管理[J].改革与理论,2005(02)

[2]石峰许科:试论旅游线路的法律保护——商业方法专利保护[J].商城现代化,2007(05)

[3]宋蓓蓓: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7(03)

[4]贾丹明: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05)[5]冯晓青:商业方法专利略论[J].电子知识产权,2007(03)

[6]余翔邱洪华:基于判例和立法的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03)

[7]苏运来:美、日、欧商业方法专利授权条件之比较[J].商业研究,2007(04)

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范文4

[关键词] 会展 知识产权 商业模式

知识经济与互联网时代到来至今,形成了多种崭新的业态,会展商业模式创新也成为会展业不断发展必不可少的原发动力。要使这种创新源源流长、要让创造者积极所为,必须对该类创新实行制度性保护,对侵权人形成威慑性约束,对侵占他人权利行为实施惩罚性制裁。但目前,我国对会展商业模式保护的关注和研究尚未有效展开。

一、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历程

作为现代服务业范畴的会展行业,其知识产权保护最早可以追溯到1873年的“维也纳国际发明展”。当时,展会举办国奥地利制定了一项特殊法律,向展会展出的各国发明、商标和外观设计提供特殊的临时保护。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由此起步。

历史的脚步走到了21世纪门槛边,全球会展行业早已织就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网,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一应俱全。但也就在此时,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实践中出现了除已经被完善保护的传统知识产权形态外的样式繁多的会展商业模式。就是这类集人类智慧、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实现的创新活动,却因其迟到,被拒在了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之外。

为了保证并促进对各国经济繁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会展业的发展,面对出现的问题,各国相关学界、政府部门和企业,逐步投入到了会展行业商业模式保护的研究和实践之中,领头的自然还是发达工业国。

二、商业模式及会展商业模式保护现状

1.发达国家的研究与实践

(1)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00年3月公布了一项应对商业模式专利的行动计划。该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修订商业模式发明专利的审查标准,扩大对美国“专利分类705”申请案件的检索范围,加强专利审查员的培训,以及保证对商业模式专利申请进行适格性、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的实质审查。USPTO还在2000年7月公布的商业模式专利白皮书中对商业模式专利的演变、“专利分类705”,以及专利审查员的培训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说明,旨在进一步规范该类专利审查的标准。此外,USPTO还创建了“技术中心2100”,专门审理“专利分类705”类目中的申请。统计数字表明,第705类专利在1999年之后急剧上升,从1995年申请数的170件猛增到2000年的7800件,2001年达到1万件。经过几年的实践,在“阳光下一切人类的发明创造均可获得专利”的呼声中,商业模式在美国获得专利保护已不是问题,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法学家们现在研究并更为关注的是,如何使该类专利审查制度稳定并规范。

(2)欧盟专利局曾一度将商业模式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52条规定,科学原理、数学方法、实施心理活动游戏或商业模式的技术、规则、方案,以及计算机程序、信息的表达是不可授予专利的。但随着美国率先认可了商业模式可以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后,为了在国际知识产权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欧洲专利局的态度也开始倾向于承认商业模式的可专利性。2001年11月欧洲专利局了新的专利审查指南,确认了其在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模式上的扩大保护政策。根据该审查指南,商业模式的可专利性已不容置疑。欧洲专利局在处理一项商业模式专利的申请中,更加注重对其创造性和技术特征的判断,而非仅仅审查其是否属于商业模式本身。在经过了长期的、多方的辩论之后,欧洲的态度已由对商业模式专利的强烈反对转变为不再抵制,即商业模式可以通过“技术包装”而获得专利法的保护。

(3)日本在对待商业模式专利的问题上采取了实用主义的策略和主张。2000年日本特许厅修订了《专利审查指南》,增加了与商业模式有关的发明创造的实施例,对利用网络或计算机的商业模式不再被视为抽象的概念,可以在日本获得专利法的保护。此后,日本又于2002年修改了本国的《发明专利法》;2003年,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又公布了“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充分表明了其积极提升本国知识产权竞争力的态度和决心。

2.国内研究与实践

(1)会展实践方面。针对国内会展商业模式的表现形式,已有不少公开报道。如上海世博会标志特许经营的运营模式;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结合全国性的活动和互联网及媒体的资源,确立了三大平台互动的全新展会运营模式;慧聪网水工业产品采购交易会和慧聪网泵阀产品采购交易会将传统贸易展览会和电子商务有机结合,形成“采购交易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模式等等。此外,国内还有对诸如基于会展会后服务的商业模式、商业会展市场推广的整合模式、市场化运作展会模式等都进行过报道。

(2)司法实践方面。2000年3月,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告e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上商业模式侵权案”,出现了号称“中国网上商业模式保护第一案”;2007年5月,北京首都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网络桌面媒体”商业模式的专利申请,出现了我国“商业模式保护”专利申请第一案。

(3)法规方面。2004年10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新颁布了《商业模式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2006年5月30日,国家版权局、信产部颁发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开始实行等。

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2007年介绍:从2006年开始,中国《专利法》进行第三次修改,送审稿当年年底已正式提交国务院审议。又据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在2007年介绍:“2007年政府部门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方面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要进一步根据《专利法》修改情况研究制定涉及侵犯专利权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通过对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范围、标准、程序、裁判方式等问题的调研,推动出台司法解释。”

3.结论

(1)对“商业模式”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进行保护已形成共识。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到,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发达工业国对商业模式保护在本世纪初就从研究、立法、实施等各层面全面展开,我国也已在2004年颁布了相应的审查规则。

(2)保护方式多采用专利保护形式。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通常为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法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归纳国内外已有的实践和研究,对商业模式的保护主要采用专利保护法。

(3)会展行业商业模式保护尚未涉及。一方面,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仍局限于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传统领域,而对其商业模式保护国外也刚刚起步,国内未曾涉足。另一方面,现有商业模式保护的成功案例,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集中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金融和商业行业,在会展行业基本没有实践和研究。

三、会展商业模式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会展业的健康发展对上海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委书记在近期的市委常委会上指出:“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决定上海未来。”上海近几年致力于发展的和发展最快的是现代服务业,2006年GDP比重已经超过全市的50%,而会展业则是其中重要的一块,其增长速度在最近的10年每年超过20%,而且还在紧锣密鼓筹办世博会。

2.会展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

上海把现代服务业中的会展业作为重点发展点,而且作为2010年世博会的举办地,上海自觉不自觉、愿意不愿意都已成为世界会展领域的瞩目地,也必将成为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舞台。面对行业内出现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内容、新问题,如何提升国内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否需要对会展商业模式实行保护?怎样有效实现对会展商业模式的保护?如何与国际接轨、是模仿还是创新?世博会期间站在世界会展舞台中心的上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怎样体现希望的形象?……这些都是值得研究,而且是即待研究。

3.会展商业模式保护的完善,有利于整体创新环境优化

总书记2008年6月23日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加紧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

会展商业模式创新和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领域,会展业又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经济转型发展的方向之一。开展会展商业模式保护研究,不但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创新城市乃至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龚维刚:上海会展业发展报告2007.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0

[2]过聚荣:2006年~6007中国会展经济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4

[3]刘大可:中会展业:理论、现状与政策.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8

[4]贾丹明:“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5)

[5]余 翔 邱洪华:“美国银行业商业方法专利发展态势及其启示”[J].电子知识产权,2007(11)

[6]高山行 胡海平:“试论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J].情报杂志,2004(08)

[7]宋蓓蓓:“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7(3)

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范文5

关键词:商业模式;财务战略;盈利模式;竞争优势

引言

“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的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有人提出,但它的兴起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其得到管理学界和企业界的普遍关注(Teece,2010)。此后,有关商业模式的研究成果以惊人的速度增加,商业模式研究呈现出“井喷”之势(Zott & Amit,2012)。当前的商业模式研究涉及财务管理、战略管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等不同的经济管理领域,不同研究背景的学者将商业模式与其研究对象相结合,从不同层面分析商业模式与其所研究对象的多样关系,导致商业模式自产生开始就伴随着多样化的研究特点。所以对于商业模式的定义至今没有统一定论,这也将限制商业模式的深入研究。

因此,本文将简单归纳分析商业模式的学科属性及定位;其次,将根据不同的学科属性,论述商业模式当前的发展情况。笔者发现,商业模式与战略财务具有重要的关联性,如2014年(第三届)中国财务管理全球论坛的主题就是“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与公司财务重构”。同年,企业财务转型高峰论坛上提出商业模式驱动企业财务战略管理变革。2014年CIMA全球管理会计报告中,CIMA中国代表汤谷良研究揭示了未来管理会计研究的三大方向。即:商业经营、资本经营和货币经营,其中商业经营的核心内容是商业模式的发展变化。商业模式是财务、战略、管理等学科研究发展的突破口。然而,当前基于商业模式的研究中,较少有将商业模式与财务战略相结合的研究。要推进商业模式的全面发展,必须将其与财务战略相结合。

一、商业模式学科属性与研究方向

商业模式是与经济、财务、战略管理、创新管理普遍相关的综合学科,这决定了其研究方向较为分散。

(一)商业模式的学科属性

商业模式是经济、财务、战略管理、创新管理等经济管理学科的交叉学科。王雪冬、董大海(2012)还认为商业模式与运营管理、营销管理有关。单独将其归为某类学科都不能体现商业模式的综合性。商业模式正在被用于解释不同经济、管理领域的诸多问题,其综合性学科属性及定位也已得到学术界众多学者认可。

(二)基于学科属性的商业模式研究现状

当前关于商业模式的文献较多,通过分析学者们的相关研究,可以按照商业模式不同的学科属性将现有研究进行分类。本文根据学科属性将商业模式研究主要分为商业模式内涵研究、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和结合学科的特定研究。

1.商业模式内涵研究

Drucker最早称商业模式为经营理论;加拿大管理学家Mintzberg称企业组织的商业模式是获取财务绩效的战略思想。当前对于商业模式内涵研究较多,国外研究主要学者为Zott & Amit和Teece。Zott & Amit(2007,2008,2010)认为,商业模式是一个相互连接和相互依赖的活动系统,用来决定企业与顾客、合作伙伴和风险投资者“做生意的方式”。Teece(2010)认为,商业模式本质是企业向顾客传递价值、引诱顾客支付价值和转换支付为利润的商业方式。国内主要研究学者为翁君奕、原磊等。翁君奕(2004)认为,商业模式是由价值主张、价值支撑、价值保持构成的价值分析体系。原磊(2007)在研究国外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价值链特别是顾客价值的商业模式创新选择的“3―4―8”体系。

从财务角度来看,商业模式致力于解决企业创造利润并持续获得现金流的问题。商业模式对财务绩效的作用通过顾客价值体现,在有关商业模式的大量研究文献中,形成共识的是商业模式构建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客户价值主张、价值创造和价值取得。这是商业模式形成的必要条件和核心要件,其中隐含的财务要素显露无疑。然而,当前学者们对商业模式的财务要素研究还并不广泛。

2.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商业模式创新(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是指设计一个新商业模式的活动,如创造、实现和验证活动(Massa & Tucci,2013)。许多企业现有商业模式是无效的,必须进行商业模式创新(Hayashi,2009)。

对商业模式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商业模式创新的障碍、路径等。由于组织惯性和原有传统机制压力,商业模式创新取得成功是非常困难的(Sosna et al.,2010)。Sosna et al.(2010)认为,成熟企业不得不解决组织惯性和其他源于之前商业模式的锁定效应。Bouchikhi & Kimberly(2003)认为,企业身份陷阱(Identity Trap)限制战略选择;克服障碍对策包括致力于实验和学习(Morris et al.,2005;McGrath,2010;Chesbrough,2010;Teece,2010;Sosna et al.,2010)、采用加速商业模式更新的领导行动议程(Doz & Kosonen,2010)、建立伙伴关系(Chesbrough,2006)、找到各种可用的“隔离机制”防止竞争对手模仿(Teece,2010)、强化企业良性循环、弱化对手循环和将竞争者变为互补者(Casadesus-Masanell & Ricart,2011)。国内学者王鑫鑫和王宗军(2009)发现,行业特征、企业规模、市场地位、治理结构、企业高管、组织结构、文化、与合作伙伴关系等因素影响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与财务方面也有一定研究,目前国外学者Amit和Zott(2001),Malone et al.(2006),Henriksen(2012)和国内学者程愚(2005),王翔、李东、张晓玲(2010)等对商业模式创新与财务绩效、财务战略关系的研究展开了尝试,他们大都是采用了对商业模式先分类,再展开实证研究的方法。Henriksen(2012)还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财务绩效所产生的影响体现着明显的动态性。然而,当前商业模式对企业财务的相关研究开展的还比较少(Coen,Hidde,2011)。

3.结合学科的特定研究

当前,以商业模式为主题的文章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但总体研究仍处于“新理论”的阶段,结合学科的特定研究总体呈现了三种基本研究脉络,包括商业模式概念和具体要素研究、商业模式在战略领域的研究以及商业模式在创新管理领域的研究。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重视对商业模式要素、商业模式与战略管理间关系和商业模式与创新管理间关系的研究,却鲜有学者研究商业模式与财务管理、财务战略之间的关系。王雪冬、董大海(2012)将商业模式归纳为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战略管理、创新管理等管理学不同学科所形成的一个新的交叉科系,并相应指出商业模式未来研究方向包括商业模式性质研究、创新研究、商业模式与营销学结合研究、商业模式与战略结合研究、商业模式创新与技术创新结合研究、商业模式评价研究,却未提及商业模式与财务之间的研究。

然而,商业模式对企业财务,特别是财务战略具有重要的作用。Christensen(2010)中指出,苹果公司近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功并非仅仅依赖于大家普遍认为的新技术,而是把新技术与卓越的商业模式相结合。汤谷良、戴天婧、张茹(2012)进一步架构了“企业价值财务战略(现金流结构主导)盈利模式(轻资产模式)商业活动与资本行为财务业绩”的财务战略驱动盈利模式(商业模式主要方面)的理论框架。商业模式关系着企业战略层的决策问题,保证企业战略顺利实施需要进行财务战略管理。研究商业模式与财务战略间关系,将战略成本管理、战略管理会计纳入企业财务战略管理极其有利(王满,2008)。

二、商业模式与财务战略研究方向

(一)商业模式与财务战略的基础研究

商业模式作为一个交叉学科,包含的财务内容非常丰富。本文阐述了商业模式包含财务内容的几个方面,但在未来研究过程中,商业模式与传统财务,特别是战略层上财务战略的本质区别和内在联系还应该进一步探索。同时,当前众多学者研究表明,商业模式创新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进而提升企业财务绩效。因此,未来研究过程中,还应当注意研究如何设置财务战略与商业模式的模仿壁垒,避免竞争对手快速模仿使得企业丧失优势。

(二)商业模式与企业财务战略关系研究

企业的财务战略按照企业战略管理的实践环节,划分为财务战略的决策与选择、财务战略的执行与控制、财务战略的业绩计量(王满,2008)。

财务战略的决策与选择是研究企业财务战略内容的关键。企业财务战略进行决策与选择时,应当考虑与之匹配的商业模式。首先,应当综合考虑是通过财务战略驱动商业模式选择,还是根据商业模式选择与之适应的财务战略。如果企业已确立商业模式,应当考虑财务战略的综合类型,进一步选择财务战略的职能类型。其次,企业还需要根据商业模式执行财务战略并进行控制,并根据商业模式的不同形式,选择适应财务战略的控制原则和方式。最后,应制定与商业模式相关联的业绩计量方式。

(三)商业模式基础下的财务战略交叉内容研究

1.投资战略选择研究

企业商业模式转变时,企业财务战略相应转变,财务战略的转变会反向带动商业模式的发展。此时,企业应当考虑创新商业模式的资金来源与途径。对于不同企业,如制造企业,应当分别考虑产品盈利能力基础上的投资战略、产业链整合基础上的投资战略以及产业扩张基础上的投资战略。不同企业应当根据产品及产业特点分析其商业模式基础下的投资战略选择。

2.融资战略选择研究

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企业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转型时期或高速发展时期产品尚不能及时转化为充足现金流收益的情况下。此时,企业应当分别研究盈利能力基础下的股权融资、盈利能力基础下的债务融资,进行融资渠道优化与创新。

3.分配战略选择研究

影响股利分配主要有公司、社会、行业等原因,这些原因是企业选择商业模式的基础。根据企业的商业模式选择适当的分配战略,不仅可以保证企业的现金流,也能够向市场传递积极信息。如对一个业务扩展企业的公司,可以考虑低现金股利加额外股利的股利分配战略,这种分配策略具有固定股利支付率和稳定持续增加股利等特点,这也是商业模式在内部的自生复制性导向低现金股利加额外股利的分配战略。

三、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见,商业模式是经济、财务、战略管理、创新管理等经济管理学科的交叉科系,当前国内外针对商业模式与经济、战略管理、创新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较多,却忽视了商业模式与财务,特别是与财务战略之间的研究。商业模式与财务之间的研究需要大量数据或需要进行详细的案例研究,研究难度较大。商业模式是一个全面的综合科系,当前学者们较少研究其与财务之间的关系有其客观性,但只有进行全面研究,才能深入推进商业模式理论和财务理论的发展。

商业模式与财务特别是财务战略之间的关系是商业模式研究的薄弱环节,因而,未来必须加深商业模式与财务战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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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actuality and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business model

YANG Xia ,WANG Liang-liang

(Business college,Xi'an foreign language University,Xi'an 710128,China)

商业模式的经济解释范文6

1.1影响因素逻辑分析法(LogisticAnalysis)是以现代数理逻辑为工具,对文献语言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本文采用逻辑分析法对影响互联网项目创投决策的因素进行筛选分析。通过搜集、整理大量文献资料,结合逻辑分析法,对每项因素与互联网项目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见表1),共计28项。

1.2数据来源根据表1设计调查问卷,针对有互联网项目投资经验的投资机构或投资经理人进行发放。问卷采用五级李克特量表,A表示非常不重要B表示不重要C表示一般D表示重要E表示非常重要”,共计28道客观题,非常重要=5,重要=4,一般=3,不重要=2,非常不重要=1。第29题设计为开放题:“除上述因素外,您认为哪些因素对互联网项目创业成功还非常重要?”作为互联网项目创业投资评价指标的补充。本文根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12》附录五提供的中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名录,对信息完整、有成功投资互联网项目案例的机构邮寄或E-mail调查问卷,共计发放326份,收回且有效问卷121份。

2互联网项目创业投资决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因子分析法(FactorAnalysis)是从原始数据矩阵内部关系出发,把众多的具有复杂关系的观测变量进行结构化处理,并最终将其归结为少数几个主因子的统计分析技术。本文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筛选出对互联网项目创投影响最大的因子,并将其进行归类。

2.1KMO检验和Bartlett球型度检验研究以收回的有效问卷为样本,利用SPSS17.0对数据进行因子分析。为了检验因子分析是否适用,首先对数据进行Bartlett球型度检验(BartlettTestofSphericity)和KMO(Kaiser-Meyer-Olkin)检验,结果显示KMO值大于0.7,Sig值为0.000,表明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

2.2提取主因子在确定主因子个数时,根据特征值准则,选择特征值大于1的主因子,当累积方差贡献率大于80%,即只损失20%的信息,这时认为因子数可以解释原目标值。本文根据该原则提取主因子如表2所示。从表3可知,有六个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且累计贡献率为81.972%,说明这六个主因子基本包括了全部指标的信息,因此,互联网项目创投评价指标可以分为六级。

2.3因子旋转为了使每个主因子和再分配更清晰,采用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方法(VarimaxRotation)进行旋转,得到因子荷载矩阵。因子荷载值高的指标对相应主因子解释能力强,由于每个主因子只在少数几个指标上因子荷载值较大,因此按照高荷载指标定义主因子。综合考虑,为每个主因子选择荷载大于0.75的指标作为二级指标。“主因子一”包含三个解释指标:创业者人格特质、创业者动机和创业者决策水平,因此可命名这个主因子为创业者因素;“主因子二”包含三个解释指标:市场规模、市场增长潜力和市场需求,因此可命名这个主因子为市场因素;“主因子三”包含产品被接受程度一个指标,命名这个主因子为产品因素;“主因子四”包含三个解释指标: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先进性和技术成熟度,因此可命名这个主因子为技术因素;“主因子五”包含商业模式和营销策略两个指标,命名这个主因子为商业因素;“主因子六”包含社会人文环境指标,命名该主因子为环境因素。

2.4结果分析通过以上实证分析得出,影响互联网项目创业投资决策的因素主要有:创业者因素、市场因素、产品因素、技术因素、商业因素和环境因素。如图1,每个因素又可以用具体的指标进行衡量。(1)创业者因素:创业者是项目的的发起人,企业的打造都以创业者卓越的点子为出发点,加上坚忍不拔、持之以恒的精神,以及在面临市场假设改变或者其他突发状况时优秀的决策水平,以此为基础成长起来的。创业者的人格特质、动机以及决策水平共同决定了影响创投决策的创业者因素。图1(2)市场因素:互联网项目不论是对潜在市场的发掘还是对既有市场的颠覆,其必须有市场,即存在市场需求;其次,目标市场的规模决定了创业公司日后的发展规模,市场规模越大,创业公司发展潜力越大,反之创业公司即使拥有卓越的产品也会很快达到市场饱和;最后,目标市场随着科技的进步要存在增长的空间,这种市场增长潜力是企业保持生命力的需要。(3)产品因素:互联网项目衡量产品是否契合市场的的方式为用户参与度,即产品被接受程度。互联网项目在线上运行,用户起初点击体验,且一旦体验愉快便会经常使。由于互联网项目具有网络效应,即如果有人在使用,那么会影响周围人都使用,因此互联网产品被接受程度一项指标足以影响投资决策。(4)技术因素:互联网行业是高科技行业,技术是行业发展基础因素,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可以保持企业的先进水平。技术因素主要从技术的先进性、成熟度以及技术是否受知识产权保护三方面来考量。(5)商业因素:商业模式是企业盈利的关键点,做为新兴行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有着先天的便利条件,卓越的商业模式将为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营销手段是将产品推向大众的方式,对产品受众面具有极大的影响。商业模式和营销手段反映了商业因素。(6)环境因素:互联网项目是新兴产业,其发展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投资决策时对互联网项目所处的社会人文环境考量很重要。目前我国政策鼓励发展互联网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加快中国“大互联网”的时代进程,互联网技术普及越来越广。

3案例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