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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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范文1

我们公司刚刚经历了一个高速增长期,经营规模扩张很快,员工也增加了300多人,创业时期的靠人管理已经不适应了。公司聘请了管理咨询公司,帮助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可是制度刚刚开始执行,总经理就遇到了一个难题。制度规定每周三上午9点是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时间,但已经到9点10分了,营销副总还没到会。总经理让秘书打电话,营销副总才匆匆赶到。他说早上遇到一个重要客户投诉,马上组织人员讨论对策,就把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给忘了。根据新的制度规定,会议迟到要执行处罚,营销副总则认为,解决眼下的问题比执行会议制度更重要。他们两人因此发生了冲突,营销副总愤然离场。企业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尴尬的管理现状呢?对于这样的情形,应该怎样处理才合适?制度去哪儿了?

我答

出现这一现象有三个原因。

首先,制定、修改或完善公司制度的流程出错。正确的做法是,先由公司有关部门和主管根据管理的需要,提出制度制定要求。经上级同意后,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度草案。制度草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相关各部门的看法和意见,集思广益,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改正不切合实际之处,弥补疏漏,调整与其他制度矛盾、重复之处,使制度草案进一步完善。修改后的制度草案,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试行。试行的目的是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使之成熟化、合理化。制度经过一段时间试行、完善后,即可稳定下来,形成正式的、具有企业范围效力的制度文本,按照确定的范围和时间正式执行。同时,要向相关方面说明情况,报送上级管理机关备案。

从案例中看,该公司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既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尊重各部门领导的意见,没有各部门员工代表的参与,而只是顾问公司及行政部门的“一厢情愿”或“大包承揽”直接“一步到位”,省去了前面的三个步骤,显然是不科学的做法,必然会给企业带来“管理上的雾霾”。很多公司在聘请外脑来规范或完善公司规章制度时,往往只让公司行政部、企管部或人力资源部的部门主管参加,对于公司的其他部门不予重视,等顾问公司把制度整理、修订、完善以后,再让行政部门下文通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制度落实”会议。在会上,大家为了照顾各自脸面,顾及总经理的“威望”,往往不敢当着众人让总经理难堪,让总经理认为自己不配合他的工作,所以会上形势一片大好,没人“反对”。但在制度真正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诸如“营销副总愤然离场”的现象。

其次,管理干部“制度意识”淡薄,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关于制度,《辞海》里这样解释: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因此,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人行为的方法,本身具有一定的刚性、约束性和监督性,是每个人在一定范围和特定时间内都要遵守的,是一个公司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也是一个组织中管理者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制度还要求人人平等,即“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作为公司领导,迟到理应处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倘若一个公司没有制度的规范,或者是有了规章制度而只是一纸空文,那么,该公司就必然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之中。

案例中,制度规定每周三上午9点是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时间,但已经到9点10分了,营销副总还没有到会。按照公司有关请假制度,他应该以部门联络单或电话提前沟通的形式向总经理请示批复,一是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二是尊重组织伦理,三是给领导面子。恰恰这三点,他一条都没有做到。这本身说明这名营销副总“制度意识”淡薄,把制度视为儿戏,对公司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同时不懂组织伦理,也不尊重领导。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如果换位思考一下,倘若营销部门某天需要召开营销系统人员会议,很多业务员不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又都以“拜访准客户”为理由进行开脱的话,这位营销副总是否现在是为自己手下做榜样了呢?如此以来,他又怎样管理好自己的手下,公司又怎么会有好的销售业绩?毋庸赘言,那是不可能的。

最后,管理干部缺乏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沟通技巧。营销副总认为,解决眼下的问题比执行会议制度更重要。显然,这是在为自己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开脱,是不成立的。同时,也反映营销副总缺乏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沟通技巧。一个有能力的管理者,既能参加总经理的制度执行会议,又能把客户的投诉问题解决好。具体处理的措施:先把客户安抚好,可以让自己部门内的员工招待客户,自己再去开会。若客户是一定要营销副总解决眼前的问题,或者是自己确实不能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就立即采取部门工作联络单形式或亲自到总经理跟前把客户投诉的问题重要性跟总经理沟通清楚,总经理也会分析问题的轻重缓急及工作孰轻孰重,最终会批准或允许他延误到会的,这不仅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且在某一方面又能体现自己的管理及处理问题的能力,也能让总经理在会上给大家一个交代,保全了总经理的面子。由此可见,是解决眼下的问题重要,还是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重要,关键是看自己怎样去做。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范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 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六、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七、附则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范文3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六部一室:生产部、营销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财务部及办公室。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营销部、质管部、采购部、产品开发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办公室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可根据需要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副总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主办、车间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

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对副总经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五章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书起 草、审核及印制工作;负责各类文电函件的收发呈转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办公室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六章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开发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锅炉房、发电房的管理。

第七章营销部

第二十四条营销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7.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八章产品开发部

第二十五条产品开发部负责本公司技术管理与新产品开发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按合同或定单的要求量体采寸、编制工艺单、制作样板和试制样衣;

2.负责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

3.制定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规范;

4.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负责专利权的调查研究、申请和保全事项;

6.负责技术档案管理,保守技术机密。

第九章质量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质管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营销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十章采购部

第二十七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包括采购制度、物资供应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及物资储备定额等;

2.负责各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工具、零配件、外协件及办公物品的采购与供应;按照适质、适量、适时、适价的原则加强采购作业管理;

3.负责供方的选择、评审和合同管理,定期进行供方业绩评价,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十一章财务部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分析;

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

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十二章附则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范文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杜绝特大,重大伤亡和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增强对公司、对他人、对自己的责任心,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始终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认真吸取别人血的教训,确保行车安全。

3、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积极配合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4、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例会。

5、不闯红灯、不超越黄线、不酒后驾车、不违法变道、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法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法会车、不违法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

6、车辆因故障等原因确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

7、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求伤者及时报警,通知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二、驾驶员岗位职责

1、谨慎驾驶,保证安全,正点行车,努力完成各项技术指标。

2、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民警的指挥与管理。

3、行车中做到“三稳五不”(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起步不闯、换挡不响、拐弯不晃、进站不猛、停车不冲)。

4、不争不抢,速度适当,不开“英雄车”、不开财气车、不开冒险车,安全滑行,节油节料。

5、认真执行“三检”(出场前、行驶中、回场后)制度,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出场前

1、查看车辆报修登记及检修后的完好通知,坚持带病车不出场。

2、遇雪天应清除车顶、挡风玻璃上的积雪,保证视线良好。

3、做好出场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1)轮胎气压,轮胎螺丝及半轴螺丝。

(2)脚、手、制动。

(3)转向机及横直拉杆。

(4)检查各种仪表、指示灯、指示器械。

运行中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不违章、不斗气、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酒后开车、不让非司机开车。

2、驾车时精神集中,姿势端正,不闲谈、不吸烟、不饮食、不转移视线,不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3、根据车速和交通情况同其它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遇有车辆超越要按规定减速让道,随时注意车辆行人动态。

4、车辆进、出站,注意车辆行人动向,不截头猛拐,不抢行进站,按规定靠边、停直、停正,后门对准站牌,停稳开门,注意关门及发车信号,关好门后起步,车辆出入非机动车道时,要注意避让非机动车。

5、行车中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指示灯,注意发现各部机件有无异响或气味,发现车辆有影响安全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故障,要及时排除。

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事项

1、冰雪道路,雾天行车应注意事项:严格控制车速,保持纵横向间距,不得空档滑行。

2、要随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积雪,保证视线良好。

3、车辆进站时应提前减速轻踩刹车,汽车可利用发动机制动,防止车辆侧滑。

4、必要时应装防滑链条。

5、遇大雾或大风尘土飞扬,视线受到限制,应开雾灯或近光灯,同时按交通规则控制车辆,视线在5公尺以内,车辆暂停行驶。

6、雨天行车视线受阻刹车效能降低,涉水行车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涉水深度超过轴头中心以下100毫米时,应暂停行驶或改道通过。

7、雨天公路行车,会车或停车要在有效路面上,防止路基塌陷,造成事故。

三、线路长岗位职责

1、线路长在本单位,要全面细致的掌握车辆和驾驶员的情况,做到对每辆车每年驾驶员都心中有数。

2、线路长必须对车辆出车前、回场后进行细致的检查,做好安全检查,不漏查一辆车,并对行车日志进行监督,做好填写工作。

3、在营运中,线路长要在安全处的领导下,到各条线路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对不安全驾驶员进行处理。

4、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各分公司线路线路长必须提前到达线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的宣传,确保线路安全营运。

5、线路长到线路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查验。

6、各分公司线路长要在每周二上午8:30分到安全处,对一周检查进行汇总,针对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处将协助分公司重点检查和处理。

7、各分公司线路长要在每月的30号把本月的各种事故汇总,交安全处备案。

四、交通事故的处罚

1、驾驶员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损失部分,根据责任大小由总公司安全处对驾驶员进行处罚,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承担30%;负主要责任驾驶员承担25%,负同等责任驾驶员承担15%,负次要责任驾驶员承担5%。

2、事故发生后,应由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费,2000元以内的一次交清,超过2000元的列出还款计划,按计划交清。3、发生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万元(含15万元)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发生死亡事故,负全部和主要责任的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事故处理不完,驾驶员罚款交不清的,不安排工作(特殊情况,由分公司写出书面申请报安全处,由安全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6、凡发生无责任事故和照顾性赔偿的,驾驶员不承担经济损失。

7、以上所有罚款均由安委会处罚,并上缴财务统管中心。

五、安全违纪处罚

1、行车中,穿高跟鞋、后底鞋、托鞋、裙子、光背者,每项处10元罚款。

2、行车中,吸烟、接打手机、开门行车、时速超过35公里/小时者处20元罚款。

3、酒后驾驶车辆的,无驾驶证驾驶车辆的,将车交给无驾驶证或外单位人员驾驶的,带实习驾驶员私自离岗的,处200元罚款。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范文5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承担责的原则。

4、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各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各项目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各部门、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

全生产意识。

9、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监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二、安全管理体系

各项目部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一)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

公司安全管理成员: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

组长: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副组长:护卫队长或班长

成员:项目持证人员(消防、电梯、水电工)、护卫队员、前台

客户人员、维修技师、保洁工、绿化工

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各项目部相关人员于每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安全例会。现对相关程序要求如下:

一、会议发言程序为

1、项目队长或班长通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各部门汇报上月安全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下月安全工作计划。

3、安监部针对公司和市区安全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

4、安监部经理对本次会议做总结发言。

二、项目依据会议内容整理出会议纪要。

(二)设备超前维护制度

1、加强设备的维护是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措施,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

2、设备维护保养制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定期切换,

设备定期试验,备用设备管理办法。

3、运行人员必须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并按规程进行相应的保养维护。

4、运行设备的各项参数及振动、温度、声响等必须严密监视并不允许超过极限值。

5、需进行定期试验的设备要按照“设备定期试验制度”进行试验,并作好相应记录。

6、运行人员要保持值班地点和设备所在区域的清洁卫生,

每班至少对设备及工作场地地面清扫一次,确保文明生产。

7、设备在运行期间要组织专门的技术人员及维护检修人员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技术鉴定,确定设备哪部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哪部分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对于严重缺陷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进行检修,对于符合规范的设备,在停运后一定要彻底检修或大修。

8、设备在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技术员要每天巡回检查,

通过摸、听、观察,对仪表记录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牙状态之中。

9、技术组要对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进行超前意识的教育,结合实际情况举例说明超前维护的重要性。

(三)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要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巡查一次,并根据当班运行方式、气候条件、设备缺陷、运行操作等情况另需做具体重点性的检查。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设备(备用设备)、各种仪表、保护装置、消防设备、照明设施、门窗玻璃和采暖设施。

3、检查时要带必要的检查工具,集中精力做到耳听、眼看、鼻嗅、手摸(该摸的设备),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

4、巡查时,发现不正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若暂时不能处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须做好记录加强监视,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保持设备各部位和工作现场周围的清洁,做到操作场地光线明亮、道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便于迅速处理。

6、巡查时要注意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7、巡查时要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巡回检查时如带有实习人员,一定要加强监护,如需讲解不准乱动设备,以预防意外。

8、巡回检查中如发现可疑的人进入现场,进行制止并报告上级。

9、巡回检查完毕,必须向班长或上一级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10、认真执行规定的检查细则。

(四)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现场设备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经过。

2、处理事故时,要首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3、处理事故的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处理事故时,加强对其他运行中设备的监护,确保安全。

4、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对自己不明确的事故绝不可盲目处理,更不允许擅自离岗位。

5、事故排除后,要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检查核实,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及时填写事故记录。

(五)重点区域管理制度

1、重点区域门口应悬挂“重点区域

闲人免进”牌。

2、重点区域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重点区域工作人员负责区域的各项治安工作,工作区域发生异常情况,有权采取各种正当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重点区域,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应经项目队长或经理同意并在本单位队长或经理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5、本区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本区域工作人员应保管好区域所有的工具、材料、器材、设备等一切公共财产和设施。

7、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同时监督外来人员登记手续的填写,并负责监护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员工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人要坚持管服务、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服务、经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4、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5、凡本项目员工除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部经理职责:

(1)保证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等并负责在本部门的具体落实。

(2)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

(3)听从上级对安全工作安排并做好所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组织做好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技能培训,上岗后操作培训。

(5)安排好每天对分管区域内设施设备检查、危险源辨识、维护、等工作。

(6)安排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表彰先进、警示事故责任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生产正常安全运行。

2、项目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护卫队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和领导指示,并严格组织检查落实。

(3)拟定、修订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停止工作。

(4)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及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员工持证上岗。

(6)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负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组织安全措施的落实。

(8)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本部门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事后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3、项目客户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客户经理是客户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坚持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的原则。

(2)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客户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组织客户服务中心员工服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确保生产、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4)在进行各种技术问题时,必须执行可靠、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5)对客户服务中心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6)定期召开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7)对新员工、变动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召开客户服务中心安全学习,及时采纳员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8)经常检查、布置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支持客户服务中心员工工作,充分发挥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作用。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3)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对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组织本班员工坚持每周二的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对新员工、变动岗位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独立上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电梯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5、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定。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保证设备平稳运行。

(3)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办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果断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时向部门相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1)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新员工了解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守安全第一的观念。

(3)要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4)对公司、部门内部岗位调动及脱产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6)建立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性教育。

2、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成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各班组每天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及管理人员不定时召开,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

(3)部门的各种安全会议,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每月一次,护卫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并做好记录。

(2)各班组除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检查、雨季三防、防火、防盗等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在安全检查中,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各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要定人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6)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4、安全交接班制度

(1)认真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并签字。

(2)交接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介绍、安全装置、锅炉主体、辅机设备、链条等各部位的情况。运行中有无可疑情况,维修、调整、检修情况,认真进行交接,并填写记录。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设备情况,认真接班并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如果确认设备情况正常,记录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否则应立即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报告本班班长处理,设备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4)交办班长应将本班内设备使用与故障情况,记录在“设备使用情况”内,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5)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交接班记录”、“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用完后,由部门统一管理。

5、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进行分析和作出处理。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治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尽量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最先发现人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立即报告部门相关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调度室,不准隐瞒不报、虚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违反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登记、归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5)严格执行部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供电安全管理

1、室内外环境卫生按时清扫并保持整洁,各类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定置摆放并整齐有序。

2、安全用具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消防用具按规定配置摆放,并在有效期内。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打架斗殴,未经站所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离岗。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明白。

6、严格执行调度命令防止发生误停电、误送电事故,未经机电部许可严禁私自改变设备运行方式,坚决杜绝重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7、按时进行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并做好记录,对于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应及时上报调度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一般缺陷应安排计划检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8、认真填写操作票,严格执行操作票三级审票制度,防止无票操作及无监护人操作,严防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确保操作质量。

9、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除事故处理外,绝不允许无工作票进行检修工作。

10、变配电室发生异常及事故时,要认真记录、详细汇报,迅速、准确地进行处理,防止扩大事故及延迟事故的处理。

11、未经机电部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接用负荷或改变系统接线方式。

12、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悬挂各类标示牌。

13、认真完成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日活动、运行分析、技术问答活动,积极进行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矿井及各变配电室大面积停电预案演练,并做好相应记录。

14、搞好各变配电室的运行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各类规程、制度、图纸、资料齐全有效,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15、各种记录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做到真实有效、字迹清楚。

16、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在主计算机上任意添加或删除文件,不得在USB接口上接用设备。

17、室内室外照明、事故照明完好,通讯电话畅通。

18、防误闭锁装置完好齐全,投运率100%。

19、运行中的设备完好无缺。

(九)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严守自己工作岗位,发现火情及时向保卫部和后勤调度汇报。

2、强化管理,提高防火意识,严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

3、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做到隔离存放。

4、机房内严禁吸烟和携带香烟、火机、火柴类等火种。对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5、消防器材要配备整齐,发现损坏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机房安保制度

1、每天由护卫队员巡查,坚持班班有人负责。

2、护卫队员要有高度警惕性,强烈的责任心。

3、强化治安管理,增强防火、防盗意识。

4、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依法照章办事。

5、在治安防范区,要讲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

6、严格交接班制度,确保平安无事故。

(十一)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创造一个良好的泵房环境,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特作如下规定:

1、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泵房。

2、员工在泵房内严禁吸烟、酗酒、喧哗、打闹、聊天。

3、员工在泵房内应自觉维护泵房内的卫生,将不用的杂物放入垃圾筒内。相互监督,如有行为不当者,维修技师进行处理。

4、为了提高泵房安全,员工工作时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管理员应每日对泵房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有问题的设施设备及时报维修技师报修。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二)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油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三、倒闸操作规程

1、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同意或拉供电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3、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4、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自牌。

5、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三)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培训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

生产简况,工艺特点和安全状况(如易燃、易爆危险源等)。

3)

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

4)

一般安全急救、防护常识及本行业典型事故。

5)

有关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操作规程

及安全注意事项。

6)

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7)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8)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9)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工艺流程,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10)

岗位要害部位,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其预防方法以及发生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

11)

岗位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

3、培训时间

1)、各班组利用周二、五时间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作好基本功训练,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及学习笔记,使员工自觉的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按照全年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考试。

4、培训总结与存档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总则范文6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区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搞活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明确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和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权利与职责,规范其经营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批办法的通知》(政发〔〕32号)、《关于印发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府〔82号)及《关于印发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府办〔〕105号)等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经区政府批准拥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并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是区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者。区国资委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与管理,对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享有重大投资决策权、资产收益权和依法委派产权代表、财务总监等所有者权利,具体工作由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立

第四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立应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国家和本区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的需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资产整体营运效益、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

第五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区政府批准同意设立;

二、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四、以产权为纽带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五、区国资委批准其公司章程。

第六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本的来源:

一、政府注入的资本金;

二、存量国有资产的调拨;

三、政府债权或股权的划转;

四、国有资产收益的再投资;

五、政府批准的其他资本来源。

第七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持续经营期间,对注册的国有资本,不得抽回。

第八条设立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及审批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批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织结构

第九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应依法制定议事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作。

第十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对区国资委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执行区国资委决议,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一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对区国资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依法设置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与经理原则上应分设。公司经理和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区国资委对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其资产营运、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有关财务总监的管理,参照《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联签和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职权与义务

第十五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职权:

一、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权利;

二、区国资委授权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的职权;

三、对其投资企业按出资额享有重大经营决策权、资产收益权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及依法收取投资收益;

四、按产权关系决定或参与其投资企业的组织机构调整、资产重组、企业公司制改造、股权变动等;

五、依据产权关系向全资子企业、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及选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

六、享有法律、法规及区国资委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义务:

一、完成国有资产经营计划和责任目标,负责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与管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营运效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按照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

三、接受区国资委的监督与管理,定期报告资产营运情况;

四、承担法律、法规及区国资委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

第十七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及其他关于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列事项,必须报区国资委审批: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三、修改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运资产的授权事项,从事授权经营范围以外的经济活动;

五、公司重大的对外投资活动;

六、公司重大的国有产权(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等事项;

七、为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财产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八、区国资委认为需要审批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列事项应向国资委报告:

一、公司发展规(计)划、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

二、公司年度审计、经营业绩、保值增值、收益收缴等报告;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分析;

三、区国资委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转让、出售、置换等方式处置国有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拍卖、招标竞价、协议转让等市场机制运作。

第二十一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其投资企业提供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必须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权限审议决定,并按《担保法》的规定规范操作,建立备查账目。

第二十二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其所投资的企业应建立正常的不良资产自我消化机制。对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损失等,应在核实和追究责任的基础上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执行企业劳动工资制度。公司应依法与企业职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公司可自主确定职工工资分配办法。董事长、副董事长、经理等经营层人员的报酬由区国资委考核后决定。

第二十四条区国资委向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的职责是根据区国资委的要求,对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出资者权益。

第二十五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调动、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由区审计局依法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章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产权代表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产权代表,是指区国资委按照一定程序向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

第二十七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权代表按照现行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和市场配置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权代表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合,由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经营业绩等。

第二十九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权代表收入管理实行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结合,具体办法见《区国有经营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及《区国有经营性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权益接受审计监督,对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区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其他考核指标由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由区国资委与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签订责任书。

第三十二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权代表原则上不得兼任与其任职的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无产权关系的其他企业负责人。如确需兼任的,应经批准。

第七章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决策和产权转让

第三十三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是指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设立全资子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对外投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关系到公司发展和出资人利益,公司必须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健全投资内控机制。

第三十四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规(计)划和业务经营范围,并明确投资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接受省、市及本区外企事业单位划转的资产,应报区国资委审批。

第八章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第三十六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收益主要包括:

一、对外投资收益(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收益和有价证券的收益等);

二、自营业务取得的税后净利润;

三、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益;

四、依法取得的其他收益。

第三十七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

二、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三、剩余可供分配利润,按核定比例上缴区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第三十八条经区国资委批准用于公司再投资的国有资产收益,作增加国有资本处理。

第三十九条国有资产收益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对未按规定足额上缴和使用的,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的收益收缴情况纳入对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产权代表的考核范围。

第九章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违规责任

第四十一条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区国资委应责令其限期纠正、追回损失或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在评估中使用不正当手段压低资产评估价值;

二、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折股或者无偿处置、量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违反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赊账经营等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未经批准擅自实行产权激励制度,或者违反规定发放薪酬,损害国有资产出资者权益;

五、违反规定隐瞒、截留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或者拖延应缴国有资产收益;

六、其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