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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1
为了建立完善的宿舍管理制度,运用制度化的办法。人性化和制度化的科学结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了学校的管理水平。从而达到从生活方面进行教育。
[关键词]宿舍管理;问题;策略;结束语
一、宿舍管理
学校的住宿生大多为小学中年级学生和初中生,许多是第一次离开家庭,离开父母亲,思想、情绪都不稳定,想家、不适应等原因使得他们很难专心学习。再加上饮食、卫生、安全、行为习惯养成等教育,要管好住宿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怎样才能让住宿生安心,家长舒心,领导们放心呢?这是当前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大课题。只有当住宿生群体形成良好的集体观念、团结活泼的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时, 才能保证他们身心两方面都健康的成长,才能迈向学校管理科学化的轨道。因此,加强宿舍管理很有必要。
住宿生管理既要人性化,又要科学化、制度化。人性化的管理可以使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健康成长,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同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加以约束,加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并使之规范化, 规范逐步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要求,使之形成一种习惯,凝练成一种素质。让规范成为一种习惯,最终让学生自己管理好自己。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住宿生的管理:
1、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
选出管理能力强的、负责任的学生,组成管理队伍。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学生之间互相比较了解,管理起来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要改变他们肤浅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参与宿管不是一种负担,能使他们的能力得以发挥,得到锻炼,这是宿舍管理工作的关键之一。
其次,要做到分工明确,管卫生的管好卫生,管纪律的抓好纪律。对优秀的宿舍管理干部,学校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极大地调动了宿管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他们的管理作用。自然,他们也会把在宿舍的好习惯、好表现带到教学区来,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2、集思广益,建立民主科学的管理理念。
在宿舍管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意见。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绝不能搞“一言堂”,剥夺了全体学生共同管理宿舍的权利。我们说的“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指的是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的、民主的、科学的管理思想。因此,遇到不同意见的时候,要通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充分考虑全体学生的共同利益,最终产生最合适的一种管理办法。我们不能什么都要求统一,学生应该有选择的权利。我们的管理应该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教育理念为宗旨。老师、宿管干部和其他学生之间应该经常交流,了解他们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思想,提高管理水平,使学校宿舍管理工作走上民主化、科学化的轨道。
相信通过这样的管理不仅仅让学生很好的锻炼了自己,同时也培养了孩子的领导能力,让学生学会了自己料理自己的生活。同时,在自己单独生活是,也能让学术生知道父母与老师的良苦用心。
二、小学生宿舍管理出现的新问题
与计划体制下传统的学生宿舍管理相比,新形势下小学生宿舍管理面临以下问题: 传统的宿舍管理方法与理念与新形势下学生宿舍管理的矛盾。
在传统的宿舍管理中,对学生的管理偏重于培养和引导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如卫生检查、安全检查、文明宿舍评比等。对同宿舍学生之间的矛盾,宿舍管理部门往往对其进行宿舍调整来解决,而这种解决方法只是治标并非治本,并没有起到使学生在相互交往中学会相互宽容、理解的做人之道。
三、新形势下小学生宿舍管理的应对措施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宿舍这块课堂之外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新时期小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1、应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为主的传统管理理念,实行为“以人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的新管理理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将实行人性化的管理,在处理各种问题与矛盾中本着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引导学生的思想化解问题与矛盾;通过多种手段,在学生宿舍管理中注入新的管理理念,使学生宿舍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活,达到管理育人的目标。
2、勤检查、多评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在中小学生这个年龄阶段,自觉性还不太高,很多学生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因此,单靠学生的自觉是远远不够的。制订的制度要得到圆满的执行,还必须注意督促和检查。学校建立了以政教处、宿管干部、值日老师、少先队共同组成的检查组,量化宿舍内务制度、纪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记录。天天查、周周比、月月评。每天检查的情况及时公布,及时反馈到学生那里,表扬好人好事,指出有待改进的方面,及时激励,正确导向。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学生本人,令其改正,让学生真正做到“知过责己”,有效地遏制不良风气的形成。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检查、督促、评比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能促进良好宿舍集体的形成,也是培养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的重要措施。
班主任应经常光临的宿舍,无论是纪律还是卫生总比班主任从未到过的宿舍好上一大截。如果班主任对住宿生在宿舍的表现不闻不问,认为住宿生只要在班级表现好就可以了,在宿舍的表现无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宿管人员反映的情况采取敷衍的态度,无形中纵容了住宿生的违纪行为,也会使个别学生对宿管老师产生“你耐我何”的抵触心理,给宿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也影响到了学校的管理工作。班主任的支持对宿管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校把宿舍管理作为班级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班主任对本班宿舍管理非常重视。在学校期末奖励时,获“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宿舍也多数是“文明宿舍”。班级和宿舍考核相挂钩,效果非常好。
结束语
宿舍管理不但要抓好学生的行为习惯、文明礼仪等养成教育,更要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宿舍管理工作的首位。随着当今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节奏速度日益加快,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小学管理教育,是的小学生在宿舍集体生活中能够自如的处理到各种问题和各种关系,促进教育发展和宿舍管理的和谐,有着深远而厚重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宿舍管理社会化的几点思考,黑龙江高教研究[J],
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2
一、校园文化要有层次,有梯度
校园文化要有层次,有梯度,有成长性。我校的校园文化由四部分组成:“校园制度文化”、“校园环境文化”、“校园行为文化”、“校园精神文化”。
(1)“制度文化”,表现为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学校一成立就应有“制度文化”,但仅有制度,教育会显得有些生硬。
(2)“环境文化”是一种静态文化,一种直观文化,是进入校园内的每个成员都可以看得到的一种文化。表现为学校标志、环境、文化设施、网络等。
(3)“行为文化”表现为学校成员的一举一动。它是一种动态文化,是校风校训、学风内化为师生的自觉行为。学校行为文化要求师生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
(4)“精神文化”即“校园信念”,表现为学校价值观、学校精神、学校形象等,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层次的文化,它还包含校园内外人际关系、文化生活、集体舆论、心理氛围以及校园群体观点、信念等,是校园文化的深层结构和核心内容,对于整个校园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指导意义,是校园建设的无形资产,它与学校的办学质量连接在一起,是学校重要的可持续发展要素之一。
“制度文化”是最初的校园文化,“环境文化”是我们第二阶段的文化,目的是“熏陶、引领”,最后内化为“行为文化”,最终发展为全校师生的一种“信念”,一种“精神文化”,体现在师生的精神、形象、舆论等方面。
二、校园文化要有学段特点,适合学生
学段不同校园文化也应不同,校园文化要有学段特点,符合各学段孩子的年龄特点。有的学校文化牌子很大,字很小,高高挂起,没有几人可以看得清。校园文化主要是给本校师生看的,脱离孩子视野的文化都是无意义的。我校是小学,所有文化都是“小字辈”,字很大,牌子很低,孩子们甚至可以用手抚摸上面的“校徽”和“校训”,目的是让孩子们看起来不费力。我们不想让孩子们高高地拉长脖子去看,脖子酸了,他就不看了,孩子不看的校园文化也就无意义了。当孩子手摸校徽和校训时,你怎知道不曾触动他幼小的心灵?不引领他童年的行为?另外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是喜欢听故事,从故事中他们会懂得生命的宝贵。我们的安全墙上全是“安全故事”,在故事中他会收获自我保护的意识。
三、校园文化要落实到工作细节中
对学生关怀细致化是我校的特色。我们从有限的经费里挤出一些,为李家卓小学学生宿舍安装了暖气,为北井头中心校安装了电暖器,让孩子们告别寒冷。学生宿舍从来没有窗帘,女生宿舍也如此,我们给每个宿舍安装了窗帘,让女孩子懂得什么是“小安全”。让宿舍温馨化一直是我们的目标。关怀学生不仅在生活上,更应在他们的成长上。农村小学校园生活单调,我们想让这里的孩子和城区孩子一样,有爱好,有特长,给成长增添一些能够回味的东西。李家卓小学率先开通了校园广播,每天的童音广播吸引了不少周围的村民。这学期,我们先从绘画入手。特聘国画、简笔画、书法三个科目的专业老师免费为学生进行特长培养,北井头中心校免费为学生提供油画棒、绘画纸、笔墨纸砚。一个月下来,就有家长高兴地四处宣扬:“没想到我娃的手也能画出那么真实的老鹰,他可是以前连毛笔都没有摸过呀!”看到展出的绘画作品,就连我们老师们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真是自己所教的学生画的吗?
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3
一、农村义务教育“撤点并校”带来的负面影响
中西部地区“撤点并校”的重点在教育人口密度较小的农村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通过近十年的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效益也有所改善,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的做法也给学校、学生、家长和农村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1.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对学生而言,主要是学校服务半径过大,农村中小学生遭遇“求学难”。一般来讲,服务半径越大,服务人口相对越多,学校的办学规模就越大,办学效益就越高。但当前农村中小学学校服务半径普遍过大,给学生带来不便。
首先,是农村中小学生人身安全问题。农村中小学学校服务半径到底多大为宜虽无具体规定,但依据平原地区地理条件及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一般小学服务半径应限制在2公里以内,初中最大不超过5公里。但在中部省份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学生家庭居住地离学校的距离大多数都在3~4公里,有的甚至有8~9公里。学生不得不走上很远的路去上学或寄宿。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欠缺的情况下,孩子们上学途中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有些学生家长出于安全的考虑不得不接送子女,甚至有的不得不到学校所在地“陪读”。
其次,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率上升。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根本目的是在保障每个农村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对农村教育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优化与整合。但是,由于有些地区不合理地实行学校布局调整,盲目地进行学校撤并,学校的服务半径过大,学生上学距离过远,导致了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率上升。
再次,有部分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差,食宿条件不好,学生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在中部省份的一些地方受资金所限至今无法解决学生住宿,不少学校即使能够勉强提供寄宿,其条件也大多简陋,后勤配套设施无法到位,学生的安全、卫生、医疗、管理等缺乏必要的保障,难以满足学生寄宿的基本要求。如在中部省份的一些学校,45平方米的宿舍住进了65个学生,不少学校学生住的是大通铺;部分学校的食堂条件也相对较差。长此以往,学生的身体健康受到一定影响。
第四,学生的心理健康受损,“问题学生”增加。在农村寄宿学校,普遍缺乏对寄宿生的管理经验,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小学生和初中生年龄又小,生活自理能力及自我约束能力较差,长期寄宿远离父母教养,缺少亲情关爱和家庭教育,“问题学生”明显增多。具体表现为有些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早恋现象比较普遍,学生打架斗殴现象时有发生。
2.对学校的负面影响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本意是通过合理的撤并,提高中心学校的办学质量。但是,由于部分地方政府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撤并,使得有些中心小学和初中不仅没有因为合并而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反而因为学校学生人数的急剧增加,出现各种问题,学校的教育质量难以保障。具体表现为:一是班额陡增,教学条件未得到及时改善。在一些偏远地区,教育经费相对较少,农村学校公用经费极为短缺,维持学校运转尚且不易,更不用说进行校舍建设、后勤配套、师资提高等。相当一部分农村学校,特别是偏远地区学校,“撤点并校”后学校办学条件不但没有得到及时改善,反而有所下降。二是教师工作任务繁重,自身素质无法得到提高。“撤点并校”后,班额的陡增不仅加重了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负担,同时也加大了教师的身心压力。如中部省份一些学校的生师比,小学达到了29.4∶1,初中为22.6∶1,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农村小学生师比23∶1,初中18∶1的标准。由于农村学校的教师编制不足,而现行的教师配置政策并没有顾及相关管理服务人员岗位需求的新情况,各校的普遍做法是加大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的工作量。很多教师认为“负担过重,学生安全压力过大”,没时间也没更多精力“静下来认真教学”,更不用说参加培训学习。三是大部分学校寄宿条件差,配套设施滞后,管理比较混乱。大部分农村学校的学生宿舍不附带卫生间和浴室,有的农村学校学生住的是大通铺,许多学校无力配备合格食堂。大多数学校专职管理人员偏少,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来兼职担任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他们缺乏必要的培训和经验,住宿管理比较混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对家庭的负面影响
目前,一些地方不合理的“撤点并校”,与广大农民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这些地区的农民家庭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产生了怀疑、不满,导致当地干群关系紧张。具体影响为:一是家庭教育成本增加,经济负担加重。因为不合理的“撤点并校”,离学校相对较近的农村家长只能让孩子搭车上学,离学校较远的学生不得不寄宿在学校,这都使原来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情况更加拮据。很多有两三个孩子的家长反映子女受教育开支骤增,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二是“陪读”现象普遍存在。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都相对欠缺,出于对孩子的安全考虑,很多父母不得不背井离乡,陪同孩子到中心学校所在地租房陪孩子读书,这种“陪读”现象在一些偏远山区比较突出。这样的家庭一般是男主人在外面打工,而母亲则在学校所在地陪孩子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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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投资项目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一方面抢抓机遇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改革,项目建设基本上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和管理,发挥了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性投资效益明显。近年来,政府性投资方向明确,投资范围覆盖了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等公共服务产品,有效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有效解决了太平乡、长坪乡等一些贫困边远地区的百姓缺水、卫生用水问题,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大义新白石村小学、上架中学、小水镇小圩小学、××市三中等学校建设改善了教学条件、推进了教育优质发展;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济镇卫生院、泗门洲镇卫生院、三都镇卫生院等一批卫生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较好地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检察院技侦大楼、法院审判庭的建设为推进全市法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另外,由于国家资金的引导带动,一些民间资本主动投入到公共设施建设中。如三都镇、龙塘镇等乡镇一些有钱老板主动出钱为家乡修路、建学校,三都镇朗生小学就是采取国家投入一部分、本地老板出资捐建一部分的方式建成。
(二)项目建设管理到位。政府性投资项目作为国家的民生工程,倍受社会关注,也得到了各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的重视。1、项目前期工作基本上按项目管理要求做到位。都能相应地制定安全生产、质量、财务管理,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等规章制度。2、项目计划执行不走样。项目单位能够做到加强领导、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实施过程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进行。按照投资计划,制定相应进度控制目标,按目标计划施工,项目规模、性质、内容控制在项目下达的投资计划内。3、项目质量有保证。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把质量关,强化责任管理,保障了工程建设质量。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标准高、质量好,是全市社区服务中心的样板工程、示范点。××九中宿舍楼工程从动工起,校长每天亲临工地,督促进度,检查质量。大义乡中学学生宿舍、新白石村小学教学楼等建设工程都达到了优质工程标准。
(三)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单位基本上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帐户,通过了项目审计,按要求科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各乡镇卫生院维修改造项目由市卫生局统一拔付、统一验收、统一结帐、统一审计;各学校建设项目将资金统一拔付到各乡镇财税所,由乡镇政府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学校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农业、水利、检察院、自来水公司等单位都设立了专门帐户,专人管理,专帐拔付。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都能按项目管理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和管理,但也有一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反法规和管理规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项目资金不到位。一些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但资金并未到位或没有足额到位,存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问题。如:大义乡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项目,计划已下达,但资金没到位。长坪乡鹿子供水工程、三都镇南庄小学等项目未按计划足额下拨资金。
(二)项目资金到位但未启动。职业高中实验楼、法院审判庭项目和2006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哲桥项目区苏明村渠道和石仙村机耕道工程等国家补助资金或投资已经到位项目建设单位,但项目迟迟未按计划启动。
(三)财务管理不合法。个别项目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存在没有按规定单独建帐核算、专户储存,财务审批手续不健全。如地方电网冰灾恢复工程,由于抢修时间紧、冰灾修复工程量大,对国家补助资金没有进行专户储存,而是直接直接拔给受灾乡镇或从一般帐户开支或转帐。
(四)招标投标不规范。
项目招投标工作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甚至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的公开招标项目不办理招标核准手续,自行组织招标。如交通局的一些通乡通村公路、财政局的政府采购等。有的虽然履行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但建设单位不按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如××九中、××十中、坛下中学等校舍改造等。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国家专项投资项目的稽查领导。国家专项投资的项目建设关系全局,组织实施好项目,对争取国家和省更多项目资金的支持、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意义重大。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改部门将稽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发改、行业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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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所考察各校的特点
一、 深圳高级中学
1. 概况
深圳高级中学创办于1997年,公办全寄宿学校。学校占地面积65667平方米,建筑面积67000平方米。现有教学班46个,在校生2500人。专任教师200人,其级教师3人,高级85人,一级98人,本科以上学历183人,平均年龄36岁。
2. 学校建筑特色
(1) 学校建筑庄重典雅,具有东方与西欧结合的风格。
(2) 建筑群错落有序,色调统一,现代文化浓郁。
(3) 教学区,办公区,运动区,服务区划科学合理。
(4) 学生宿舍带有卫生间,安装有空调。
(5) 大型建筑中设置了图书馆和报告厅等公共设施,绿化面积达40%。
3. 校园网络建设投资大,达1200万。各教室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学生机房建设六个,教师备有笔记本电脑。
4. 办学特色
(1)分层教学(a、b、c)。 (2)学生自律管理。
5、 借鉴之处
(1) 在建筑设计上可以借鉴其东西结合的风格,以及建筑功能区划的思想(如报告厅连体设计)。
(2) 在办学上可以借鉴其分层教学的做法。
二. 深圳实验学校
1. 概况
深圳实验学校于1985年建校,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一体,分为四个部分的独校园。xx年兼并一所民办中学,现该部单办高中。
2. 校园建筑特色
整体一般,呈天井形两进院落。但教学功能区划合理,学校绿化面积达标,植物种类多,建有房顶植物园和阳台花卉。
3. 办学特色
(1) 从管理者到教师在观念上的转变明显。
(2) 隐形课程、壁画、雕塑、讲座。
(3) 固定活动。
10月份为教学开放周,邀请社会各界随时来校听课,同时为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4. 借鉴之处
(1) 建筑方面:浮雕(深圳高级中学也有)、植物园。
(2) 办学方面:教育观念的更新和转变。
三. 珠海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1. 概况
珠海市第一中学占地300亩,现有教学班46个,在校生2500人,于1999年新建,由清华大学设计。总投资2亿人民币。
2. 建筑特色
(1) 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功能区划符合现代示范高中的要求。
(2) 各年级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单列。公用设施:图书馆、体育馆、游泳池等一应俱全。
(3) 该校正在新建图书馆和大型体育馆,在功能使用上更为超前。
(4) 运动场馆,球类田径分离。
3. 办学特色
(1) 学校管理制度科学化、程序化。
(2) 教研教成果显著(出版了多本教师教研成果著作)。外出考察报告范本
4. 现代信息技术
校园网络、教学监控系统、校园电视台和多媒体教学共投资xx万元,属国内一流。
5. 借鉴之处
(1) 建筑方面:功能区划,各功能区的连通,以及建筑的外型和色调。
(2) 校园网络建设。
四. 中山纪念中学
1. 概况
创建于1934年,由中山先生之子孙科创建。校园面积350亩,寄宿制学校,在校生3700人,教职工200多人。
2. 建筑特色
主体建筑群对称排列,红墙绿瓦,中轴线最高处为逸仙堂,左右两侧为庆龄堂、寿屏堂、鹤龄堂等,均以中山先生好友命名。近年竣工的科学馆、体育馆、游泳池、艺术楼与旧建筑遥相呼应,整个校园郁郁葱葱。
3.办学特色
建校60多年来,该校秉承中山先生“为国育人”的遗教,以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为宗旨,以“中山精神+现代素质”为办学特色,九十年代以来,高考升学率都在90%以上,被省教育厅誉为“低进高出,加工能力强”的学校,多次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模范学校。
4. 借鉴之处
(1) 建筑古香古色与现代气息的交融。深厚的文化底蕴。
(2)校园文化建设。
五、重庆一中
1、概况:1931年建校,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教职工400人,学生4000人。该校具有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革命经历。
2、建筑特色:沿校园中轴线是空旷的广场和体育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和办公楼在两侧而立,给人以视野开阔的感觉。
3、办学特色:(1)教学成绩好,每年升入重点院校的学生比例很大。(2)国际交流和联合上取得喜人的成绩,该校与美、英、法、韩、新加坡等国的一些知名中学都有友好往来。(3)“科技四小”活动成果显著。
4、信息技术教育:投资1000余万元。每个教室都有多媒体教学设施,教师都有笔记本电脑,连通100兆宽带。
5、借鉴之处:
(1)建筑方面: 广场设计与建设,坡地的绿化,建筑的排列。
(2)办学方面: 对外交流
六、重庆三中(重庆南开中学)
1、概况:重庆南开中学创办于1936年,完全中学。现有教学班96个,学生5000人。该校创办以来,共培养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1人,省部级领导和将军20多人,xx年升入清华大学学生49人,xx年升入这两所大学的学生40人,是一所全国重点中学。
2、建筑特色:中心地带开阔,两翼为教学楼、图书馆、艺术馆、体育馆和科学馆,给人以空旷感觉。建校时间长,正在改造原有建筑。
3、办学特色:
(1) 办学质量高。
(2) 教研教改工作卓见成效,形成了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
(3)形成深厚的校园文化。
5. 借鉴之处:
(1) 建筑规划要给人以醒目流畅之感。
(2)在校园文化建设上体现学校特色。(校史展览馆将该校风雨60年的奋斗历程缩浓该室)
七、江阳华士高中、华士实验学校国际部
1. 概况
华士高中是江阳市华士镇属高中,该校占地100余亩,投资1亿多元,正在申报国家级示范高中。华士实验学校国际部属社会力量办学,该校从幼儿园一直至高中,占地面积100余亩。
2. 建筑特色
这两所学校在设计和建筑风格上有相似之处。突出南方建筑特色,曲线型建筑多。呈井字形状,四廊相连,外观美,特别是华士实验学校国际部。其幼儿、小学、中学的建筑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教学功能。
3.借鉴之处
(1) 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年龄特点和不同学段教学功能特征。
(2)规划中应考虑学生休闲之地(小公园)外出考察报告范本
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纠纷主体;学校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095-02
案情:2010年10月的某一天下午5点左右,某学校内学生之间发生争执,其中一位学生被离楼梯口大约两米的一块铝合金门上的玻璃割伤了他的大腿,随后那位男生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同时电话联系校方领导以及两位学生家长。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去15 000元医疗费。对此双方家长在校方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加害方学生家长承担9 800元的医疗费,校方在学生入学时每人都投了意外伤害保险,因此保险公司给予4 000元的理赔,剩下的由受害方自己承担。照理本案应该到这儿应该结束了。但是出院后的那位男生屡次赌博,最后一次是被派出所抓到的。家长自己觉得孩子学习无望,准备给孩子找另一条路走走:送他去当兵。但他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原来被割伤的地方留下了一个长达15厘米的U型疤痕,若去当兵,这么长的疤痕肯定过不了体检一关,上网了解想要去痕可以,但花费近15万元人民币。这时该同学的家长想到了孩子是在学校发生的伤害,学校也应承担责任,于是他们提出学校应承担孩子去疤痕费用的70%,30%家长承担。
本案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在确认责任之前,笔者想要简单阐述几个问题:
一、什么是学生伤害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对于学生伤害事故这一概念,我们应准确把握其本质特征。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应当限于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事故的种类,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以及学生造成的他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如学校无过错的,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整范围。
二、什么是引发学生伤害的原因
在校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的具体原因很多,经过分类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1)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没有正确履行保护管理职责而引发的学生人身损害。一是体育课上的人身伤害;二是实验课上的人身伤害;三是老师体罚导致学生伤害;四是学生在课堂上嬉斗引起的人身伤害。(2)在课外活动过程中,学生之间相互追逐打闹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这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要发生在学生之间一起玩耍打闹之中。(3)学校对其建筑设施在管理上不尽应有的注意义务,而引发的学生人身损害。主要表现为教学设施的倒塌、坠落,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4)学校违反教学管理规定侮辱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自杀事件。个别教师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管教方法简单粗暴,体罚甚至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思想压力过大,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一时想不开而自寻短见。(5)第三人进入校园打骂学生,校方没有履行好保护职责而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
三、在学生伤害事故中,谁是赔偿纠纷的主体
1.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学生的近亲属。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既有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在小学学习的小学生,也有在中学学习的初、高中青少年和在大学就读的成年人大学生。中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周岁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校学生除大学生外一般都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赔偿权利人,应是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学生的近亲属。这一范围内的人有权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也有权以原告的身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事诉讼。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所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监护人应为法定人,所有民事诉讼行为均由其法定人进行。
2.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后,只有正确确定赔偿义务人,才能使纠纷得以顺利的解决。在纠纷处理实践中,不同原因引发的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其实际赔偿义务人也不相同。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注意的义务。学校未尽管理和注意义务,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学校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应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为界定标准,在某些特殊场合,如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参观或者参加体育比赛,学校也应承担责任。在认定学校过错上,应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区别对待。对幼儿园,要求其尽最大义务去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在中小学里,则对学生要求相对严格;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学校仅对校属设施负有注意义务,对学生之间引发的人身损害,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进入校园后其监护权并没有转移给学校,学校只是行使了与教学有关的教育管理职责。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造成其他学生人身损害的,仍然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纠纷发生后,如果是学校一方的过错,那么学校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如果是因学校未尽到管理和注意义务,但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引起的,那么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应为共同的赔偿义务人;如果学校完全没有过错,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全部责任引起的,那么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如果学校和学生均无过错,那么可以按照公平原则,学校和与事故有关的学生监护人可成为共同的补偿义务人;教师履行职务的行为应视为学校行为,因教师体罚学生等引发的赔偿纠纷,应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是单独的赔偿义务人;教师只有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害行为的,才能成为赔偿义务人。
四、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有:(1)受害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学生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3)受害学生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学生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因损害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学生或者死亡学生近亲属,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上述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案中校方应否对该同学承担责任,本案应如何解决
据了解该校是一所全国重点中职学校。该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多年来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每一届新生入学时人手一册,并安排辅导员在第一学期重点辅导学习,以后分别安排班会课或其他主题活动中宣传安全知识。与之相配套的还有上至校长,下至辅导员每天的轮流值班制度。应该说校方对于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设与宣传,做得都是到位的,这一点上学校没有过错。我们再看学校在学生发生争执时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回顾案例,尽管值班的辅导员未能在场,但值班的宿舍管理员始终在纠纷现场,他还尽了最大的努力进行劝阻。
那么学校的设施又怎样呢?根据调查了解割伤学生大腿的铝合金门是后加上去的,本来是由四扇小门组成,现在为了方便学生进出,将中间的两扇门卸了下来,只留两边的两扇。为了让同学们注意,在门边上还贴上宣传标语:互帮互助,共创和谐社会。学生家长提出自己的想法:校方的这扇铝合金门为什么不是钢化玻璃?或者门边为什么没有防护罩?学校相关负责人提供当初安装铝合金门时由消防检验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证明,至于门的质量就是普通玻璃的质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提及校舍中的门窗必须安装钢化玻璃或防护罩。这样说来设施没有问题,学校就不应该承担所谓的赔偿责任。其实我们可以从案情看出本案的受害人也存在过错。他主动请战,在宿舍楼内。作为一名17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他完全有能力知道在楼内打架是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是可能造成本人或他人的身体伤害,但他无视规章制度,无视可能的伤害后果,我行我素。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第6条和第10条的规定,学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学生家长所说的疤痕修复费用,这不是因侵权而直接发生的费用,不属于赔偿的范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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