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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互联网营销方式范文1
【关键词】微营销;策略;互联网
一、微营销的概念及特点
微营销是在互联网背景下微博和微信为代表的互联网产品出现后产生的概念,主要是以精准的营销信息为主体,突破电子商务阶段单纯买卖的关系,将营销做成一种网状的传播与分享。微营销是以移动互联网端为媒介,配合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进行的有计划的、持续的线上下沟通的一种营销方式,在持续的沟通过程中对客户不断的进行强化,并最终实现客户价值。在目前的微营销领域,主要是以微博、微信为主要实现媒介。但是微营销的概念也不仅表现为微博和微信等产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其涵盖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张延伸,比如近年来同样火热的微电影、微店等,也是微营销的范围。
微营销的特点是由微营销的传播媒介的特点决定的,主要包含了以下一些特点:
首先是传播速度快。社会化媒体有熟人抱团的显著特点,这也是因为人们更愿意与那些与自己有着相同背景或者爱好的人交往,并给以充分的信任。在这种社会化媒体背景下,信息的传播将是裂变性的,微信朋友圈就是最好的例子,营销完全在受众无意识的状态下完成。
其次是目标客户的精准度高。微营销的精准也是通过微博和微信的用户分类实现的,这种分类可以在用户注册的时候就实现,也可以通过微博和微信的位置定位等功能来实现,再通过大数据的分析,最终实现目标客户的精准定位。
再次是成本低。传统的实物广告和传统媒体的广告成本非常高,有的甚至是以秒来进行计算宣传费用,但是从微营销诞生后,这种成本正在不断的降低。微博目前成为了最好的信息平台,可以免费的进行危机公关、声明和权威信息;微信可以通过不断的朋友圈转发进行信息的传播和收集。
二、微营销的主要形式
微营销的主要媒介包含了微博、微信和微视频等,目前市场上的微营销主要是以微博和微信为主,因此在这里我们主要以微博和微信的营销形式来分析。
(一)微博营销方式
1.互动营销。企业注册微博后可以在微博上与消费者或者客户之间进行良性的互动,企业可以通过微博与消费者或客户之间进行直接的对话。企业可以在微博发起活动、开展各种吸粉活动来增加企业的粉丝数量,同时可以在微博进行各种消费者反馈和消费者信息收集,在不断的交流过程中,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程度,增加企业的存在感和知名度。
2.事件营销。事件营销在当前最为贴切的描述就是“网红”,某一个个体可以通过某一件事情通过微博的传播迅速蹿红。而这种“蹿红”的成本是极为低廉的,可能是消费者的一种自发行为。但是在这种事件营销的过程中,企业可以在其中适当的加入企业的宣传信息或者元素,这样可以在润物细无声中实现宣传的最好效果。
3.情感营销。情感营销形式无论是在传统的营销中还是在微营销中都大量的存在,只不过这种微营销的方式实现起来更为的简单,也更加的有效果。常见的感情营销就是专业营销人员的“软文”,动之以情,将消费者卷入其中。
(二)微信营销方式
微信的井喷是在2013年,从此微信一举超越了微博,受到了营销界的热力追捧,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信营销的点对点营销的优势快速的甩掉了微博。
1.“扫一扫”形式
二维码关注和支付已经成为当下非常火爆的吸粉方式,目前很多商家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或者个人账号,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扫一扫”的方式对商家进行关注,一旦实现关注商家的营销信息就可以直接对这些关注的客户进行定点的发送,因此只要粉丝的数目越多,其实现商业价值的机会和数量也就越大。
2.“朋友圈”形式
微信朋友圈自其诞生以来,就以其火爆的传播速度在坊间扩展开来,目前在我国数亿的微信账号中,大多数都在使用微信朋友圈,刷朋友圈甚至成为了一个时代的热词。在刷朋友圈的背后,意味着营销信息的几何倍数增长和扩展,因为这种朋友圈的转发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同时由于朋友圈的信息是在所信任的朋友圈子内进行转发,这种安全的感觉会让自己成为营销信息的不自觉宣传者。
3.线上线下互动
在获得大量的微信关注之后,微信公众号就拥有了非常高的市场价值,这时商家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折扣或者让利促销活动,在这种又便宜可占的心理作用下,会不断的有新分析加入,同时原有的粉丝也会不断的增加自己对于产品的忠诚程度。
三、企业提升微营销效果的策略
(一)提高企业对于微营销方式的认同度
微博和微信都是目前互联网环境下的新产物,对于很多企业的经营者而言,这种产品可以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能够理解和适应,但是这种宣传形式作为企业宣传的手段还是有很多的企业存在轻视或者不认同的态度;或者是以一种张贴广告的形式在经营企业的宣传窗口,这些无法追上时代步伐的认识,会直接影响微营销的效果。因此企业需要提升对于微营销的认同度,通过多种有效和新颖的宣传方式来对企业进行新形式的宣传。
(二)聘请专业的运作团队
在贴吧时代,“水军灌水”是非常流行的一种方式,我认为也是专业团队进行微营销的开始,目前对于微营销的巨大效能,很多企业还没有有足够的认识。需要企业或者商家,在运行微营销的过程中,聘请专业的微博维系营销团队,将微营销做成企业宣传的重要工具,不但可以改变企业的落伍形象,也可以在宣传方便,大大降低成本。
(三)高度重视隐私和安全
作为一个社交平台,微信和微博的安全隐患还是比较明显的。在使用微信和微博时,用户可能面临着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危险,这为用户个人隐私带来困扰。没有实名认证以及二维码的安全问题都是影响微信和微博营销的隐患。需要企业在宣传和监督运行的过程中,高度注意,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安全。
参考文献:
[1]于婷婷,基于社会化媒体口碑的营销传播策略创新[J].新闻大学,2013(3)
[2]叶静,社会化媒体语境下企业微博与微信营销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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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电子商务
在数字经济时代,传统企业实现数字化时,必须把数字营销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来关注,变革原本不能满足需要的营销思想、模式和策略,实现新的营销方式。与数字管理、生产制造一道,数字营销作为一个热点,将成为数字企业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一般来说,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企业只能得到正常利润,如果想得到超额利润,那就必须创新。创新是对生产要素进行新的组合,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讲,它不仅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了营销创新。其中,数字营销就是创新的典型事物。
应运而生的“新生儿”
当今的世界经济正以势不可挡的趋势朝着全球市场一体化、企业生存数字化、商业竞争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以互联网、知识经济、高新技术为代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核心的新经济迅速发展。站在这样一个高度竞争、瞬息万变的宏观环境之中,企业需要一种全新的营销观念。这种营销观念应该能够有效的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能够更关心客户的内心,并能在供需双方之间搭起互动的桥梁。可以说,数字营销的就是顺着这种潮流应运而生的。
所谓数字营销,就是指借助于互联网络、电脑通信技术和数字交互式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数字营销将尽可能地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以最有效、最省钱地谋求新的市场的开拓和新的消费者的挖掘。
数字营销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的革命,而且包含了更深层的观念革命。它是目标管销、直接营销、分散营销、客户导向营销、双向互动营销、远程或全球营销、虚拟营销、无纸化交易、客户参与式营销的综合。数字营销赋予了营销组合以新的内涵,其功能主要有信息交换、网上购买、网上出版、电子货币、网上广告、企业公关等,是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主要营销方式和发展趋势。数字营销具有如下特点:
集成性实现了前台与后台的紧密集成,这种集成是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基础。可实现由商品信息至收款、售后服务一气呵成,因此也是一种全程的营销渠道。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络将不同的传播营销活动进行统一设计规划和协调实施,避免不同传播的不一致性而产生的消极影响。
个性化服务数字营销按照客户的需要提供个性化的产品,还可跟踪每个客户的销售习惯和爱好,推荐相关产品。网络上的促销是一种低成本与人性化的营销方式。
更丰富的产品信息互联网可以提供当前产品详尽的规格、技术指标、保修信息、使用方法等,甚至对常见的问题提供解答。用户可以方便地通过互联网查找产品、价格、品牌等。
更大的选择空间数字营销将不受货架和库存的限制,提供巨大的产品展示和销售的舞厅,使客户提供几乎无限的选择空间。
更低廉的成本优势在网上信息,代价有限,将产品直接向消费者推销,可缩短分销环节,的信息谁都可以自主地索取,可拓宽销售范围,这样可以节省促销费用,从而降低成本,使产品具有价格竞争力。前来访问的大多是对此类产品感兴趣的客户,受众准确,避免了许多无用的信息传递,也可节省费用。还可根据订货情况来调整库存量,降低库存费用。
更灵活的市场营销产品的种类、价格和营销手段等可根据客户的需求、竞争环境或库存情况及时调整,网络能超越时空限制与多媒体声光功能范畴,正可发挥行销人员的创新。
优化服务数字营销的一对一服务,留给客户更多自由考虑的空间,避免冲动购物,可以在更多地比较后再做决定。网上服务可以是24小时的服务,而且更加快捷。不仅是售后服务,在客户咨询和购买过程中,企业便可及时地提供服务,帮助客户完成购买行为。通常售后服务的费用占开发费用的67%,提供网络服务可降低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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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产品营销;微信;平台
一、农产品销售现状
农产品市场营销就是指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欲望而实现农产品潜在交换的活动过程。具体指农产品生产者与销售商在农产品从农户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中,实现个人和社会需求目标的各种产品创造和产品交易等一系列活动,贯穿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交易的全过程。这一概念体现了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社会属性,其最终目标是满足社会和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和欲望。
企业引入电子商务意味着企业开始在塑造自己的一个平台,以平台打造"营"与"销"一体化,这种平台不仅仅是销售平台,更是传播平台和管理平台。它突破了以往的经营观念、营销方式和管理模式,也带动了整个企业的组织架构及人力资源变革;通过建立交易在线平台,实现了农产品的信息流通和交易电子对接,同步通过实体店提供类似卖场的展示和销售功能,作为一个流通的重要节点,并通过诸如渠道建设实现区域和地域的覆盖,经纪人在中间起到重要的穿插作用。
但现在农产品基本上延续旧的销售办法,以农贸市场为主要源头,向交易集中的菜市场延伸,超市与社区菜市场结合的销售思路,农民种菜,商贩收购,集市销售的模式,有些是自己种自己销售,也有通过合作组织集中采购销售等存在,所以农产品的销售本质上思路仍然以政府主导的大市场为主,不断提出要建设大的贸易市场,建设规模型农产品交易市场,这样的销售方式将在很长时间占据主导。
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现状:
1、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迅速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迅速,类别繁多,包括粮油市场、蔬菜市场、水产品市场、肉食禽蛋市场、干鲜果品市场等。
2、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
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 %~90 %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3、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
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现代营销业态在近啄暌仓鸩缴孀闩┎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并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市场地位正在受挑战。
4、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
现阶段,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不断发展壮大。依托这些活跃在城乡各地的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使得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实现了对接,改变了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销售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方式:
其一,通过卖场货柜销售方式。
其二,专门做生产直供蔬菜方式。不直接面向终端,通过社区支持农业的形式建立会员制,配合宅配的方式。
其三就是定点供给方式。主要进行单位合作,通过对接,把农产品的信息出去,这样大大加快产品的直接销售。
从目前来看,把好产品通过合理的销售渠道,把产品传输到消费家庭,传输到餐桌上,因此,一个农产品的整条连接要考虑生产的现代化,还要考虑营销渠道的现代化,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忽视,不断的渠道创新才是高端农产品的营销利器。
这样一种新型的推广模式,对传统营销产生了重大冲击,新模式带来新机遇,同时也带来新问题。从其未来发展演变看,新媒体营销将逐渐改善甚至在部分品类上取代传统批零模式。
二、微商新模式
微商,既是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也是一种新型的商业生态。它构筑一个有机的平台,将卖方、买方通过移动现代化方式实现连接。而"微信电商"是微商最常见的一种,它是以微信朋友圈为平台的社会化移动社交电商模式。"微信电商"主要依靠微信朋友圈动态展示进行销售,这是微商的起步阶段,但这一阶段占到微商的90%左右。
同时,线上化、社群化、平台化、数据化已成为产品营销共有趋势,农产品也不例外。农产品作为微商经营的一种特色产品,除了一般商品所具有的共性之外,还具有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
在一个十几亿人口饮食生活产生的巨大消费市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模式多样且不断创新的农产品电商正在逐渐渗透消费者的生活,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习惯。如何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增加已有客户的粘性,不断拓展新的客户群,微信依托其区别于其他社交媒体营销平台的独特优势迅速成为企业营销过程中炙手可热的营销工具。
随着我国互联网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微博、微信逐渐被更多的人使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催生了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微商,从最开始刷屏朋友圈的面膜,到服饰再到化妆品,微商开始深植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近几年,农产品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特性,成功引爆了朋友圈,让无数生鲜农产品成功走出大山,走向城市。
(一)特点
飞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形态,越来越多的PC用户向移动终端转移,用户的消费方式变得更加便捷,交流沟通更加随心。目前,微信作为国内用户规模最大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中的佼佼者,已成为企业移动营销的重要阵地。
1、利用用户的碎片化时间
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在线进行搜索、阅读、分享等行为,在各个城市中尤为明显,人们在等公交、坐地铁、排队取餐等时刻,看视频、朋友圈已成为常态。微信营销可以通过占据消费者的碎片化时间,将信息传送给用户,引起他们的关注和兴趣。
2、个性化服务
现在及未来的网络用户越来越追求个性化的定制服务,企业对消费者类型的划分愈加细化,对于营销,已经迎来了一个个性精准的时代,微信点对点的沟通方式,使用户可以自己随时随地阅读信息,且不被他人打扰。微信公众平台可以根据用户的地理位置、阅读时段和信息需求,为其提供精准的定制化推送,这些特点要优于其他泛社会化媒体营销。
3、信息传播方式多样化
微信不仅可以发送文字、图片,还可发送语音消息,增加了亲近感,从而拉近与用户的距离。企业在利用微信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时,可利用语音功能与其进行实时对话,语言和情绪的双重信息传递使服务人员能够更准确的捕获客户需求。
(二)农产品的微信营销优势
1、庞大的用户群体
移动互联网环境和技术的日趋完善使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上网接收并信息,庞大的用户规模,使微信成为一个极具商业推广价值的平台,利用微信进行农产品的宣传推广,比电视广告、网站广告投放等方式更易得到消费者的关注。 2、2、实现精准营销
在用户基于自身兴趣,主动关注农产品微信公众号后,用户对推送信息的排斥率会明显降低。微信公众账号后台对关注用户的数量、属性、使用行为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使企业能更加具体的了解用户需求,实现精准营销。
3、实时沟通交流
微信营销区别于传统网络营销的新优势在于其改变了以往营销信息的单向流通,为企业和顾客提供了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顾客可以随时随地向农产品销售者咨询、反馈,一对一的服务更具人性化,图片、语音等多种信息形式的即时传递使交易双方的沟通具有时效性,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营销成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4、关系营销
微信是一个基于强关系的社交平台,其通讯录中的联系人大部分都是现实中真实存在的社交圈,基础信任度很高是口碑传播的有利条件。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愈加重视的时代,朋友圈中对产品的信息分享,使企业更易获得新客户,发展具有更高忠诚度的客户群。这种隐形营销方式不仅可以培养用户的信任感,还能提高用户对产品的认可度。
三、农产品微信营销的模式
第一,农产品企业可以利用查看附近的人、漂流瓶和扫描二维码来为产品宣传造势,提高产品知名度,另消费者对产品产生熟悉感,激发消费者的兴趣,进而会产生深入了解产品并有购买行为的可能。
第二,在吸引消费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后,工作人员可以在后台看到用户的性别、地域等详细信息,可以对他们的浏览、转发、分享等行为进行统计并分组管理。这样就可以对不同的客户群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推送,在保证每天推送信息内容差异化的同时还要保持信息形式的多样化,确保收集精确的客户数据,分析客户偏好以调整推送信息时间和内容。
第三,对农产品的信息描述必须完整清晰,图片真实,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动及时调整更新产品信息。客户可以在舒适的界面自行浏览相关产品介绍,快速了解农产品的产地、特质等详细资料,后台服务人员要与消费者进行及时的互动交流,满足客户需求。
第四,设计微信电子会员卡,在朋友圈植入广告进行转发,在朋友圈中集赞,用丰富新颖的激励手段促使客艚产品信息分享至朋友圈或其他社交媒体非常重要。
保证农产品的高品质是所有营销方式的关键。没有高质量的产品,一切营销都是空谈,只会使客户流失的更快。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加,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逐渐呈现个性化、优质化,但生产者和消费者间的信息传递不对称现象依然严重,农民丰产不丰收的悲剧比比皆是。微信营销是农产品营销方式和渠道的创新,农产品营销应该把握机遇,借助微信平台,利用消费者行为产生的大数据实现精准营销,扩大品牌知名度,突破传统农业营销的瓶颈。
四、结语
其实,农产品很适合这种分享模式去销售。当一个客户可以知道他买的产品是如何种出来的,是如何成长的,是如何采摘的,是如何包装的等,每一个环节他都很清楚地了解,就好比是亲自种植的一样,自然有一种信任感,对产品也没有什么顾虑。
农产品微商这种销售模式会越来越盛行,除了微商本身这种模式爆发之外,还有就是整个农产品的产业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种植、生产到销售,都与以前的传统农业有所不同,这也是所谓的新农业。产业基地互联网化、品牌化营销、渠道微商化社群化、供应链扁平化、快物流网络,将成为微商时代新的商业模式。新的商业模式给我国农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
"微商模式"与传统商业"捆绑商模式"不同,投资门槛低,且不必构建系统的网络渠道,对创业者也并没有过多的商业经验要求,人人均可尝试。推进"微商创业",对大学生体验创业、熟悉管理、积累经验都有非常大的帮助,同时也是解决现阶段"就业难"问题的良策之一。
新的就业模式,一定会带来全新的商机,带来全新的创业机遇。想要在农产品微商这一创业道路上所作为,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体化的专业资源和运营团队。道路阻且长,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完善和改变,也必将使农产品微商成为一股创业大潮。
常见的互联网营销方式范文4
一、新《广告法》的颁布施行是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下营销方式迅猛发展的背景决定的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互联网广告带来了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在1994年颁布《广告法》时,我国广告营业额280亿元,完全没有互联网广告的踪影。而2007~2014年期间,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从106亿元飞速增长到1500亿元,年增长率保持在45%~55%的水平。2011年我国互联网广告营收首次超越报纸收入,2013年首次超越电视广告收入,互联网广告已经与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营销手段共同成为众多企业推销宣传的重要手段。
新《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也就相当于承认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享有与广播、电视、报刊音像等传统营销方式位于同等的地位。[1]
互联网广告在日常经营管理发挥更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更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通过对承接互联网广告的网络媒体做出更加规范的约束,使其在日常的营销活动中更多的挖掘互联网在PC端和移动端的不同优势,倚靠互联网广告的交互性、广泛性、精准性、感官性等优势进行推广。
二、新《广告法》要求互联网广告的呈现形式更加严格清晰,要求互联网广告管理运营规范化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利用互联网、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对违反上述行为的广告主,新《广告法》的第六十三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2]
而在此之前,互联网花样百出的广告形式对互联网查询信息的用户体验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用户在页面很难找到关闭广告的标志。
第二,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法一键关闭,用户在点击“关闭”标志后,强制弹出广告详情页。
此前,以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为例,在打开首页的同时,页面会强制显示banner广告或浮动广告,并以此向广告主收取费用,由于广告无法或难以关闭,CTR(Click-Through-Rate)可以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而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今后互联网页面广告都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更加严厉的约束和限制了广告的形式,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互联网广告商的收入来源,但同时,这又要求广告商以用户体验为首要条件,不断创新广告服务产品与呈现形式。
三、新《广告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内容更加正式明确,要求商品质量和从业者素质更加高标准
互联网媒体中的生活服务类节目和电商宣传广告往往充斥着过于绝对或夸张的宣传语,这类广告也是互联网广告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情况属于虚假广告,并且通过加大违法成本,罚款将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使得以上类别的广告在策划和制作的规范方面必须有明显的转变。
与此同时,新《广告法》第九条还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类似“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政府唯一指定的、政府权威的、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新技术、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都属于广告法所禁用的极限用语。
因此,在新《广告法》的背景下,互联网广告应当发挥广告宣传与内容产品的协同效应,在活动营销、品牌植入和用户体验等方面发挥互联网的媒介作用,既要不露痕迹的将广告服务融入内容产品中,又要使更多的消费者明白广告的宣传意义,从而在内容打造和媒介传播的基础上,更加深入地挖掘广告主的品牌价值,为互联网广告的顺利传播奠定基础。
罗辑思维联合创始人吴声认为未来互联网营销的关键在于:“以兴趣为基础,从内容出发再到社交,再到服务和营销,一点资讯致力于以人的价值为中心,给每一位用户带来更有价值的内容消费。”只有真正抓住用户痛点,才能在广告主、互联网广告商、消费者之间建立新的生态闭环,更加充分地发挥互联网广告的价值。
四、新《广告法》对经营范围和产品类目提出更多制约,提倡互联网广告积极拓展广告盈利模式
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商提出了经营范围和产品类目的更多制约,这使互联网广告商在收入利润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广告法》影响的经营范围和产品主要包括:
(1)儿童智能穿戴设备。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第四十条规定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目前来说,各大互联网厂商针对儿童群体的智能穿戴设备相当之多,包括百度鹰眼儿童防丢鞋,360儿童智能手表/卫士吊坠及搜狗糖猫儿童智能手表等。以搜狗糖猫为例,其在前期推广中请了Angela王诗龄作为代言,而在新《广告法》颁布之后,相关厂商均已撤换原有代言人形象。例如,小天才电话手表广告中天天(张悦轩)与Cindy田雨橙的形象已经被两个卡通人物取代。
(2)P2P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新《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以P2P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保本”及预期收益率等营销措辞较为常见,而一般P2P平台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比较正常,新《广告法》的规定也避免了更多以高收益率为噱头的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综上所述,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创新作用,要求互联网广告既要更深层次表现商品内涵,实现广告主商业利益,又要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过度打扰。
从长远来看,只有尊重互联网时代的传播方式,充分发挥用户主动传播的机制,才能杜绝互联网虚假广告等不良现象,最终形成广告主品牌价值提升、互联网广告收入增长、信息消费内需扩大的良性循环。[3]
(作者单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作者简介:王姗姗(1990―),女,天津滨海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
参考文献
[1] 柳剑能.互联网经营如何与新《广告法》赛跑[J].青年记者,2015(6):29-30.
常见的互联网营销方式范文5
微博用户
明年总量或将“破亿”
“在微博等Web2.0内容方面,我们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张朝阳丝毫没有掩饰搜狐微博的窘境。
早在2006年,微博鼻祖twitter开始进入世人眼中,中国草根创业者最早嗅到它的商业价值,从校内网起家的王兴等人曾创办“饭否”等中国最早的微博网站。2009年,“饭否”、“叽歪”等中国最早一批独立微博网站大多因政策等原因停止运营。有着强烈媒体属性的微博,能否在当前的环境下大展拳脚?这个疑问此前一直在搜狐高层中受到争议。
在这种难有定论的时刻,新浪抢到了先机,举全公司之力全面推进微博的开发和运营。截至今年7月,已有上千万注册用户、企业,以及2万的新浪名人微博认证,产生的总微博数超过9000万条。同时,新浪微博的商业化逐渐浮出水面,试图通过搭建开放平台吸引第三方应用软件的加入。
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之后,张朝阳意识到,其实微博的形态非常合适中国,尤其是拥有庞大手机用户量的中国,“微博将是比游戏更可怕的东西,因为它是一种web2.0的产品”。在他看来,中国有着4亿的网民,而目前微博用户仅是“小众”。
据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预测,到2010年年底,国内微博服务商的累积注册活账户数将突破6500万个;2011年年底,中国互联网实际不重复的微博独立用户数将达1亿。不到一年的时间,中国微博用户的庞大数目及快速增长让众多企业开始关注到微博营销的潜力和巨大商机。
鞋服品牌
纷纷试水微博营销
在谈到微博的商业前景时,张朝阳很大胆。“只要有足够的人流和停留时间,赚钱根本不是问题。”他认为,“现今的互联网盈利模式已经相当成熟。品牌广告、搜索广告、基于游戏平台的收费都是现成的商业模式,只要平台足够强大了。”
这个观点也正在被泉州企业界日渐兴起的“微博营销风”所证实。所谓微博营销是刚刚流行开来的一种网络营销方式,是随着微博的火热而催生的新型营销方式。企业可以注册微博,通过企业信息、开展互动交流、举办有奖活动、特价或打折信息等方式进行网络营销和推广。
在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传统制造企业意识到这块“金砖”的含金量。七匹狼、安踏、匹克、特步、卡宾等多家鞋服企业都开通了官方微博,纷纷通过网络平台推广促销方案、介绍活动内容等,逐步改变自己的销售模式,搭建适合企业自身的网络销售平台,以此来吸引网民的注意力。如卡宾,8月13日开通官方微博,随后10天之内,这家石狮企业就在微博上推出了“参与卡宾‘七夕,寻找你的MR.Right’活动。正大(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近年来也逐渐引入微博营销模式,该公司公关媒介经理许林芳介绍道:“我们更注重微博带来的公众数字。建立官方博客,快速宣传企业新闻、产品、文化等,是对外品牌宣传的新途径。”特步的微博更多的用途是在品牌的宣传和推广上,让消费者第一时间了解品牌动态,未来会增加新产品的信息以及与消费者的互动。“微博对产品的快速反应,这点我们很重视。”一企业人士表示。
专家观点
应增强品牌认同感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认为,微内容、自组织、云传播、湿营销、人媒体、轻公司、快商业……这是“营销2.0”环境下传播营销生态的变化。在这其中,微博的力量不可轻视。
易观国际CE0于扬表示,微博是希望得到关注的人或企业的一种表达方式,用于推销产品或依靠平台技术的优势来争取客户,接下来将成为一种常态运作方式。“虽然这类传播目前仍以媒介形式为主,并没有带来直接的规模收入,但随着微博用户量的激增,以及和手机、电子邮件的结合,其商业价值不容小觑。在twitter平台上,企业已经可以实现和电子商务直接合作。”乐啊网CEO李琪缘说。
常见的互联网营销方式范文6
而3G手机时代的来临,移动互联网营销为中小企业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手机这个平台便成为一种新的营销介质。以广告嵌入APP的“Admob”模式运营的无线营销公司已经出现了数十家。架势无线CEO叶忻表示,无线营销的优势在于能够聚焦产品需要的人群,投放精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成本比互联网更加经济。
无线营销价格处在低位
智能终端的普及、App应用的全面火爆,对营销渠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美广告互动有限公司CTO邵植仁认为,在智能手机构筑的移动互联网新世界里面,传统渠道优势正在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像Admob模式下的新平台。比如通过平台渠道将广告嵌入一些热门的App应用中。这种基于消费者完整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移动媒体不仅仅帮助广告主进行精准产品推广、品牌宣传和客户关系管理,更可以帮助广告主对其业务模式进行整合优化,成为广告主长期的营销平台。
百分通联高级副总裁王毓指出,移动互联网媒体在给客户做营销时,客户看中的价值,已经不仅仅是基于精准的营销,还有基于创意、帮助客户基于整合的营销效果最大化。那么为产品做有创意的无线营销如何实现?王毓拿出一个百分通联做的康师傅推广案例来说明。“酸梅汤和酸枣汁是很常见的饮品,我们认为必须出奇招,电视广告很难让传世新饮脱颖而出。我们首先为康师傅客户开发App,是一个游戏,目标受众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断看到康师傅如何酿造酸梅汤,以及画面表现不断勾起对儿时的酸梅汤的记忆。人们有反馈是想试饮,同样今年夏天比较当红的无线营销手段LBS,选择特定商圈,每签到一次集齐胸章,多款搜集才能获得赠饮,都是一个吸引80、90后很好的营销方式。”
“相比较大品牌,中小企业完全可以为产品或服务从客户端或者应用广告嵌入进行试水。”邵植仁告诉记者,现在他们能够为客户提供一整套的解决方案,这样企业可以直接进行推广,不需要再在技术或媒介资源上浪费成本和时间。
尽管无线营销每一个领域,包括移动广告移动互联网应用等都在增长,但关键的一点是,它们仍然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如何做才能将广告主吸引到这个全新的营销平台?
3G门户首席营销官张抛出了移动互联网的KEY营销概念,即“移动互联网整合营销解决方案,KEY Marketing营销理念,以用户的位置信息、机型、时间信息为基础,结合用户个人习惯信息,通过再现用户的状态、分析用户需求,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幅轮廓清晰的消费者素描画像,找到互动、精准营销的钥匙”。尽管无线营销掌握了新的更加精准的用户信息,但是传统品牌主很多仍处于谨慎观望状态,所以其价格仍处于一个合理的区位,对于中小企业较早进入尝鲜是个比较好的选择。
商业模式制约发展前景
移动互联网营销有广阔的前景,但是其所面临的问题依然是盘子不够大,不被传统广告主所认可。邵植仁提到,移动互联网这座金矿现在还处在开采的初期,不少品牌客户今年已经开始加大移动互联网广告的投放,而广告商们也在找很多方式来实现与用户的互动,比如力美通过其开发的游戏设置互动环节为赛百味做推广。
移动互联网在传播上具有及时性、高传播性的重要特性,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不局限于人们的时空位置,任何一个时间地点都有可能触发社交,会出现更多维度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流的产生,通过社交平台上的结合,创造出更多应用。
尽管如此,易观国际分析师认为,阻碍手机广告市场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当前广告主、广告商和无线媒体等产业链参与者的不同组合构成了多种商业模式,其可行性和赢利前景都有待实践验证,市场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摸索和实践。其次标准化程度低,对于不同形态的无线广告,目前尚没有一套全国通用的标准,将使得不同形态、不同提供商之间的广告互不兼容,加之手机型号、操作系统、屏幕大小千差万别,制约广告内容市场的发展,同时也直接影响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