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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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

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范文1

本文将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探讨军工企业对军品和民品业务增值税的管理,为增值税纳税筹划提供借鉴。

关键词:军工企业;增值税;筹划

一、军品业务增值税纳税筹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1号)中规定,对列入军工主管部门军品生产计划并按照军品作价原则销售给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事工厂的军品,免征增值税。

对于军品销售业务,国家税务部门对免征增值税作了进一步规定,军工企业军品销售合同必须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免缴增值税。因此,企业必须认真研究,组织合同管理部门按年度及时完成军品合同确认工作,并报税务部门备案。否则,税务部门将依法征收增值税,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现金流出,加重企业负担。

因军品免征增值税,对于军品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再行抵扣,企业只能将该部分进项税额计入成本中。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货物价格相对便宜,税负较轻,军工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应在充分保证货物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以减少企业现金流出,有效降低成本。

二、民品业务增值税纳税筹划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与否,企业一般被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同时,我国增值税法规定:非军品业务,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只取得普通发票的不抵扣进项税额,但小规模纳税人能够申请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可以抵扣6%或4%进项税额的发票。即使这样,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仍要少抵扣11%或13%的进项税额。

基于这一点,不少人都认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进非军品使用货物时应当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尽量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这种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但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小规模纳税人往往能够提供比一般纳税人更低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购货时是不是还应该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呢?以下从实例进行分析。

A企业需购买一批货物,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价格为100000元,进项税额为17000元,如果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价格为85000元,同时可以取得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的可以抵扣6%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额为4811元[85000/(1+6%)*6%]。显然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买可以多抵扣17000-4811=12189(元)的进项税额,但同时增加了进货时的现金流出量100000+17000-85000=32000(元),两项合计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出量32000-12189=19811(元)。

从A企业的采购可以看出,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并不一定都是最优选择。在选择购货对象时,企业要进行必要的税收筹划,下面再从现金流量方面进行分析。

假设某军工企业需购进一批民用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要支付现金C1(从销货单位可以得到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的可以抵扣6%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需支付货款C2和增值税进项税额C2*17%,该批货物的销售价格为R,销项税额为R*17%,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货物的现金流出量分别为F1和F2。则:

F1=C1+R*17%-C1/(1+6%)*6%;

F2=C2+C2*17%+(R-C2)*17%=C2+R*17%;

令F1= F2,及C1+ R *17% - C1/(1+6%)*6%=C2+R*17%,可得到从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处购货的平衡点为C2/C1*100%=94.34%,也就是说,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货的价格(不含税)为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格的94.34%时,二者的现金流出量是相等的。

当C2/C1>94.34%时,F2>F1,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货的现金流出量大,应当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

当C2/C1

上述实例中A企业C2/C1*100%=100000/85000*100%=1 17.65%,远远大于94.34%,显然应当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这样就减少了现金流出量19811元。

上述只考虑了增值税对现金流出量的影响,在实务中我们还要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考虑进去,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此不做过多探讨。

参考文献:

[1]陈晓和 王 建:我国军工企业资本运营的模式选择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9(4).

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范文2

关键词:税务会计 纳税筹划 理论 研究

一、税务会计的理论研究

税务会计是企业财务对税务筹划、纳税申报和税金核算的一种系统性会计方式。税务会计是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自然延伸,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的自然产物。在我国,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大部分企业中的税务会计仍未建立起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未能从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中延伸出来。目前,我国的税务会计理论还远远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在税务会计上还存在不少基本问题。以下就根据相关资料,对税务会计的理论进行分析研究。

(一)税务会计的目标

企业税务会计的目标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影响:国家税法的总体目标;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理论、技术水平。其中,国家税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全体社会人员平等纳税,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随着税务会计的发展,税务会计的不能只是为了反映出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而应该提高税务会计的水平,对税务进行有效筹划,以更好地实现经济纳税。综上所述,可以总结出税务会计的目标税务会计的目标是为纳税企业和税务管理局提供有利于决策的信息,以对企业税务会计的效果进行评价,从而使以后纳税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筹划更具质量和效率。

(二)税务会计的职能

税务会计的职能主要包括两方面:

1、贯彻税法

税务会计是集会计核算和税法于一身的特殊会计方式,因此在运用税务会计对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进行核算时,必须以税法为根据,对企业账务进行必要的调整。企业贯彻税法,有利于增强社会的纳税意识。

2、税务筹划

在贯彻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企业分别通过对资金投入、经营生产、利润分配和破产清算等方面的税务筹划,务求寻求找到更好的节税方式,尽可能将企业的纳税成本降低,维护纳税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税务会计的环境因素

企业的外部环境因素,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可控的因素,与税务会计工作是密切相关的,在对税务会计各影响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虽然环境因素对企业来说是不可控制,但不代表可以忽视它的存在,为了保证税务会计的合理性,我们在税务会计时必须要把环境因素算进考虑因素中。其中对对税务会计影响较大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 经济条件

经济条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只有小部分经济条件是变动比较频繁的,如通胀率、税率高低、经济增长、供求关系等,其他经济条件都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或变动较小。

2、法律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税收产生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以及权利义务均受到法律制度,尤其是税法的约束。在对法律制度有足够重视的同时,也不可忽略行政规范的作用。

3、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无论大小,都具有强烈的权威性,对企业纳税决策的各个方面都有直接的影响。

(四)税制会计与税务结构

税务会计的形式和内容主要由国家的税法和税制结构决定。税制结构是指国家税收体系的整体布局和总体结构,其结构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等条件所制约。税制结构的类型根据国家开征税种的数量和种类,可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由于单一税制仅仅是以一种税种为对象设置税制,制度缺乏弹性和实用性,难以满足企业财政的实际需要,所以复合税制受到各国广泛使用。而常见的税种主要分为以下两类:按税收的对象来分,有财产税、商品税、资源税、所得税、行为税等;按税负转嫁与否来分,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向个人或企业直接征收的,主要为所得税,间接税则是对商品或服务间接征收的,主要为增值税。我国的税制是以增值税为主的复合税制,因此要重视对增值税会计的核算,但同时也绝不能忽视对其他税收的会计质量,税务会计的范围应该尽可能囊括税制结构中的每个税种。

二、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

纳税筹划就是指通过对企业中的涉税业务进行策划,为达到节税目而制作的一套纳税方案。以下就对现时的纳税筹划理论进行分析研究。

(一)纳税筹划绩效分析

纳税筹划的绩效分析,广义上是指通过对纳税筹划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评价,找出对影响纳税筹划的因素,分析纳税筹划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对纳税筹划的操作过程进行有效的调整、改进。而狭义上的纳税筹划绩效分析,是指通过对影响纳税筹划的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对已实施的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以便在日后更好地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挑选。

(二)纳税筹划的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

进行纳税筹划的成本可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比较显而易见,从企业的财务开资中直接体现出来。一般来说,显性成本主要是指企业为研究、设定纳税筹划方案的费用,除此之外还有对从事纳税筹划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的相关费用等。纳税筹划的隐性成本,相对于显性成本,成本体现不明显,因此往往无法或难以被人们发现。隐性成本主要是指正常应税项目与有税收优惠的项目之间的税前收益率的差距。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

纳税筹划的风险,简单来说就是在纳税筹划中存在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失败并要因此付出代价的机会。由于纳税筹划的决策具有时效性,加上企业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复杂多变,使纳税筹划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隐藏着一定的风险。纳税筹划风险的形式表现几种:意识形态风险,是指由于征收双方对于纳税统筹的目标、效果等方面的认识不同所引起的风险,纳税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但在实务操作中,纳税人往往对纳税筹划抱有过高的期望值,有的时候将纳税筹划与逃税、漏税、欠税混为一谈,纳税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个人家庭的理财行为,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经营性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由于管理、市场与技术变化等引起的种种风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的要求,这些要求对企业某些经营活动造成约束,从而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灵活性,如果企业经营活动本身发生重大变化,那么相应的纳税筹划势必受到重要影响,很可能出现与原来预期相悖的结果,不仅没有减轻企业的税负,反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政策性风险,纳税筹划建立在对现行及未来税收政策的合理预期的基础上,国家税收政策或其他相关政策的变化势必会对筹划者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和确定产生重要影响,这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者对政策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筹划者自认为实施的行为符合国家的政策精神,但实际上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

纳税筹划风险会给企业的经营和个人家庭理财带来重大损失,所以对其进行防范与管理非常有必要,面对风险应当根据风险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和管理:树立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技术,建立科学的纳税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纳税筹划预警系统的设计应当包括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企业销售收入增减变化、企业利润增减变化、企业重大事项进展及规划调整等信息;随时追踪政策变化信息,及时、全面掌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动态变化,近年来,在税制大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国家对税收政策细则作出了很多调整,随着税法不断完善,税务机关税务管理越来越精细规范,加大了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难度,因此应对纳税筹划方案保持适当的灵活性;统筹安排,综合衡量,降低系统性风险,防止纳税筹划行为因顾此失彼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下降,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对于那些综合性较强,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应共同谋划,以提高纳税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降低筹划风险。

三、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目的是提高人们对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的重视,提高企业财务的税务工作水平,从而提高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与企业战略的协调性,保证平等纳税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减低纳税上的开支,更好地达到节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梁云凤.税务筹划实务:纳税人节税指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6-12

[2]麻晓艳.税收筹划的风险与控制[J].福建税务,2001,12:18-20

[3]陈晓燕.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6:73-74

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范文3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型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不论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及解决社会就业方面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但在我国当前的纳税环境下,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对纳税筹划有足够的重视,对纳税筹划的实际操作并不了解,再加上我国的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存在不稳定性,因此中小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存在风险。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是指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其大致的评定标准有以下三种:企业的雇佣人数、企业产值或营业额、企业资产总额。

(二)纳税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综合财务、税务专业知识,合法运用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多缴纳税款、重复缴纳税款,从而有效降低税收成本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三)纳税筹划的意义

对企业而言,纳税筹划可以让企业对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率的选择,通过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减少企业税收负担,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让企业规避风险,因为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允许范围内操作,不会出现违法行为;可以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提前安排,降低生产销售成本,从而提高竞争力。

对国家和社会而言,纳税筹划有利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企业在税法的允许范围进行纳税筹划,符合国家制定税法的意图,是一种积极的经济现象。另外,进行纳税筹划不但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而且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维持财政收支的均衡。由于国家通过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宏观调控,企业积极进行纳税筹划,根据经济原则,资源会向效率高的经济项目流动,促进了落后地区和产业的资源合理配置,创造出更多税源,因此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此外,纳税筹划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充分发挥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财富的良性流动,有利于社会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三、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会计处理上的可操作性

会计处理方法的适当选择为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多样的手段。中小企业可以合理选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例如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等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的营业成本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可以将营业成本在合理的区间内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账上利润以实现纳税筹划。再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如果想减少本期的利润以减少所得税额,那么企业可以选择加速折旧的方法,缩短固定资产的回收期,从而使企业本期的利润得以减少,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二)内部控制的可实现性

企业内部控制和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是相同的,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并且它们都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在减少纳税负担的同时,也在规避违反税法的风险,而企业通过内部控制,可以极大的降低舞弊犯错的可能性,减少了违反税法的可能性。因此完善的内部控制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平台。

(三)税收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环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21世纪以来,国家逐步实现了改革农村税费,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所得税制、财产税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2011年,我国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方案。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制改革如火如荼,我国的税收制度发展迅速,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而积极的环境,也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

(四)大量中介机构的存在提供了外部条件

相较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存在着在人员数量少和人才素质偏低的弱点,那么在纳税筹划上可能没有合适的人才或者能力来进行完善的纳税筹划。但在当前的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这些,都为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行的外部条件。

四、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虽然建设脚步加快但并不完善,在不断健全的过程中政策也可能随时改变,由于政策的时效性改变可能会引发风险。

另外,我国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很多,容易出现对政策条文规定模糊不清的状况,这样中小企业作为纳税方与政府税务机关作为征税方对条文的理解出现差异,也会引发风险。

(二)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完善引起的风险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再加上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可能导致税收筹划活动出现风险。

财务管理方面引起的风险:很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财务工作,公司很可能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管理者的很多经营决策很可能是不科学的,没有经过财务上必要的预算分析。

内部控制不完善引起的风险:多数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他们对员工的管理往往还是以人管人而不是以制度管人,徇私舞弊现象严重,职权分工不明确,会出现会计核算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内部审计制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的业务没有完全分离等问题,这些都会给纳税筹划带来风险。另外,会计人员觉得自己的责任是搞好记账和会计报表的工作,纳税或多或少由税务机关决定,至于多少纳税成本和相关的决策是老板自己的事,与会计人员无关,而老板的想法是税收事务应该由会计部门管,因此造成了企业税收筹划无人管理。

(三)对纳税筹划认识模糊造成的风险

由于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在中国起步较晚,人们对此缺乏一个全面的了解,所以有一些误解:一是税收筹划是企业内部事务,与税务机关无关,因此没有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都是为了减少税收,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三是认为税收筹划减少国家税收收入。

(四)纳税筹划目标不明确引起的风险

纳税筹划的直接目标是使企业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少交税,这一点很容易认识到,但中小企业者往往忽视了纳税筹划的根本目标,即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说到底,纳税筹划可以理解为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其目标应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如果中小企业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纳税筹划而纳税筹划,甚至因为过于追求少交税而干扰到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利益,最终导致企业出现更大的亏损风险,那么这种纳税筹划是得不偿失的。

(五)税务机关执法出现偏差引起风险

与偷税避税相比,纳税筹划在理论上是合法的,但是在现实中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但我国各地税务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因此,税务机关执法出现偏差,也可能导致纳税筹划风险。税务机关可能认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就是不合法的恶意避税,这种风险也应该考虑。

五、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风险规避措施

(一)正确认识纳税筹划

中小企业者为了规避对纳税筹划认识模糊可能造成的风险,应当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明确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的区别,并了解纳税筹划的常见措施。政府税务机关应当加大对合理纳税筹划的普及力度,以推动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的实行。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关注税收政策变化

纳税筹划存在的各种风险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利益,中小企业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防范于未然,将纳税筹划风险降到最低。另外,我国的税收政策可能随时改变,关注税收政策变化,防止纳税筹划活动依据的法律条文过时而导致的损失。

(三)明确纳税筹划目标,考虑长远利益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其应当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局限在当下的少交税,否则可能得不偿失。此外,纳税筹划应当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而不能仅仅局限在某一方面。

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范文4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使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最优,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纳税筹划的特征

(一)合法性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纳税最优方案选择,纳税人应该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清楚相关的税收法律知识。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属于偷逃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坚决加以反对和制止。

(二)筹划性

纳税筹划的筹划性是指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而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少纳税。通过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的最小,经济效益相对较高的决策方案的行为,具有超前性。

(三)风险性

税收筹划存在未能依法纳税的风险,企业日常的纳税核算是按照有关规定去操作,但由于对相关税收政策精神缺乏准确把握,容易造成事实上的偷逃税款而受到税务处罚。另外由于未能充分把握税收政策的整体性,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极易造成纳税筹划的失败。

(四)实效性

纳税筹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受现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要求税收政策必须进行适时的调整,由此,纳税筹划的相关方案也必须做相应的改变。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变革的主要内容

(一)新税法基本税率的改变

新的所得税法将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所得税率统一设为25%,使得各类企业承担相同税负,实现公平竞争。一是标准税率为25%;二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三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或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20%的预提税率。新税法实施后,标准税率为25%,但同时规定了许多优惠税率,这些都是税收筹划的重要空间。

(二)统一规范税前扣除标准

新税法的公平性还体现在对税前扣除政策的统一上,即对原企业所得税制度下内外资企业不同的扣除办法和标准予以统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成本费用扣除方面又有新的变动。只要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或者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税收优惠的范围与方式的转变

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的重点发生了变化,将税收优惠定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优惠方式上,除了对特定产业实施的税收优惠外,无论哪个行业,只要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际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都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策略

(一)企业的组织形式及地点的所得税筹划

1.企业法律形式选择

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我国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不同税制。公司制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则按《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与合伙经营企业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负有双重纳税的义务,即先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息收入时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单从纳税负担的角度出发,在新组建企业时可以选择设立为合伙制或独资企业。

2.注册地选择

新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的预提企业所得税。而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却可以免税,因此外国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变更注册地点,在中国境内设立子公司以避免缴纳预提税。

(二)利用新税法对准予扣除项目的规定进行筹划

1.计税工资

新税法取消了原税法中关于计税工资的规定,凡是真实合法的工资支出可以直接全额扣除,但也不是可以无条件的随意列支,如果企业某一纳税年度的工资支出远远超出了同行业的正常水平,税务机关就要进行纳税评估,如果评估的结果认定为工资支出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

2.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扣除幅度增加,新税法取消了研发费用年增长幅度需超过10%这一限制条件,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可以按其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研发新产品,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

3.广告费用

旧所得税法下广告费用的扣除有规定的比例,而新税法则未规定广告费用的扣除比例,企业每一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用支出均准予据实扣除。企业要注意广告费用与赞助的区别,新税法明确规定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4.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扣除条件放宽,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如果企业存在大量的纳税调整项目,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就不相同,有可能差距还很大。企业应进行正确的计算,准确把握扣除数额。

(三)会计核算的所得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法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有所不同,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随着存货的价值的不断转化,存货在一段时期内转入企业的损益,无论存货计价方式如何,整体期间内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是相同的,但在该期间内前后各段时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却不相同,也就是说,企业在该整个期间内不同时段的应纳税额会受到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权衡财务管理中货币时间价值与机会成本等因素,企业应选择所得税税金支出现值最小的存货计价方法。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

新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两种固定资产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政策:一是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是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短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的,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为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减少利润,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进一步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折旧的这种能够减少税负的作用即“税收挡板”。无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何,整体会计期间内的折旧抵税金额的总和是相同的,假设税率不变,但是在期间内前后不同时段内的折旧抵税金额不一样,并由此而影响到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在纳税筹划时应选择折旧抵税金额现值最大的折旧方法,也就是说应尽可能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式。

3.收入确认方式选择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收入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当期的收入;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因此企业在收入确认时不能将款项已收到但不属本期收入的项目计入本期收入中,这样企业会提前纳税,丧失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同时,企业也不能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确认的收入因为款项没有收到而不予确认,否则就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而导致损失。对一般企业来说,销售商品的收入是主要的收入,因此合理确定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在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企业可以合理利用销售协议来延迟纳税,协议中必须写明分期收款项目的每次收款日期和金额。尽管分期收款销售方式能够给企业带来延缓纳税的利益,但也存在被客户较长时间占用资金的损失。是否采用这种方式纳税筹划,企业应在权衡收益和损失的基础上来决定。

五、结论与展望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与国际经济逐步接轨,纳税筹划在我国将势必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2008年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和规范的一个显著标志,意义深远。企业纳税系统筹划的研究,对提高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和水平,净化税收法制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以及实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可以从多角度进行纳税筹划,从理论和实践上为企业尽快适应新税法打下基础,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欣,战略性企业纳税筹划,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1期

[2]兰凤梅,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理念,冶金财会,2008年第1期

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范文5

摘要:当前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税制改革,文章从税收筹划的理论出发,总结了几种常见的税收筹划方法,并就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分析,拟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税制;纳税筹划;税收风险

过去十年,中国的税制改革始终以一种缓慢而坚定的步伐进行着,改革的趋势不可逆转,从企业所得税改革到个人所得税改革,再到最新的“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系列的税费改革,无疑宣示着税费制度新时期的到来,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有效利用税收制度,在合法的情况下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税务筹划,为企业谋得最大利益是每个经营者所关注的问题。纳税人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最合适的纳税筹划,无论何种方式都是为企业的良性发展而服务的,从这个立场出发,才能对纳税筹划有正确的认识。

一、常见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合理确定纳税身份

我国实行的是多种税种并存的税收制度,对于每一个税种都确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这是进行征税的起点,那么企业可以从是否符合征税对象的角度出发,进行纳税规划。增值税便是此种方法最适宜的运用,两种截然不同的增值税纳税方式使得企业可以灵活地进行纳税筹划,并且,增值税一直都是我国征收总额最大的税种,当下“营改增”的施行,更是加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上增值税纳税业务的发生有重复性、广泛性、复杂性的特质,使得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在企业的税收减负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征税对象的两种分类,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抵扣销项税的方法,而对小规模纳税人则是确定一个征收率进行增值税的计算缴纳。二者不仅在税务处理上有着天壤之别,总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如果企业能自产业链上游取得合法的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那么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如果企业无需开具增税法发票,也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除增值税以外,纳税人身份的不同也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差异,例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的征税对象的其所有者,不适用企业所得税,适用5 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对于满足高新企业条件的纳税人施行15%的所得税税率

(二)合理利用税收优惠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企业的手段,几乎每个税种国家都做出了一定的税收优惠规定,或对税款进行免除,或对缴纳的税款进行返还,以达到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目的。

企业可以分析每种税额所占的比例,就缴纳金额最大、优惠力度的最大的税种进行税收筹划,查询税收优惠的条件,直接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进行节税,如果部分条件未满足,在合法且可能的情况下,企业可考虑创造条件满足规定,从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次,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再加上历史的原因,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成为当前现状,但是同步发展又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国家势必会对经济不发达地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鉴于此情况,纳税人便可以根据需要在优惠地区进行注册,或者将经营生产转移到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以期直接利用税收优惠或者税率差异来提高企业总体的经济效益。此外,考虑到国家现在对中小企业有一定的扶持倾向,并且我国很多税种都是采取的累进税率,企业可以考虑新设主体,使得经营所得和财产在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合理的账务处理

首先,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资产摊销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折旧年限短的折旧方式可以增加企业当期的费用,减少当期的企业利润,但是企业必须注意,税法上对折旧方法的选择与会计准则有不同的规定,所以企业必须遵循规定进行选择;其次,存货的计价方式的不同也会影响当期利润,例如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时候采取先进先出法,提高营业成本,降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在技术发展快速的今天,替代品不断丰富的情况下,采取先进先出法也是一种适宜的方法。此外,费用摊销和分配的方法的选择也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尽可能多地争取扣除的标准,合理选择分摊的方式,属于当期的费用也要及时入账,避免跨期。

(四)合理利用转让定价

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是一种更为流行,同时要求也更好的规划方式,现在国际和国内的税务筹划中运用较为广泛。转让定价意指有经济联系的各方或者为利益双赢,或者为共同利益最大化,按照协定进行收入的转移或利润的转移、分摊,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这样的前提下,市场规则便不再是交易的准绳,成交价格也根据参与主体的意愿或者最有利的情况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

二、应注意的纳税风险

当然,风险总是伴随着收益,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也不得不对纳税筹划可能涉及的风险有所警觉。首先,企业要注意的就是涉税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不管如何进行纳税筹划,一定要遵循税法的规定,避免因小失大,为节税而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最后还是会危害企业自身,得不偿失。其次,选择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法时也要注意每种方法所蕴含的风险。例如在选择合理的纳税人身份时,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次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企业不仅要从节税角度出发,更要立足长远,做出恰当的选择;利用税收优惠时,要把握优惠的时效性,综合考虑各种经营风险,尤其在税收优惠影响企业发展战略时;在利用账务处理进行纳税筹划时,要主意税法规定和会计之间的差异,否则只是单纯地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筹划容易降低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总的说来,在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在税收新时期的大背景下,纳税筹划越发成为一项高难度的财务管理活动,对纳税人专业素养的要求不断提高,除了需要具备基本的财务知识外,还需要有扎实的税务知识,同时对经济趋势、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为准确的把握,了解自身的经营情况,并且,纳税人还需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在收益和风险中找到平衡点。此外,纳税筹划也对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规范的财务体制、较强的风险意识都是企业进行纳税规划不可或缺,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长治久安,得到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房广华,李振华.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7).

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范文6

【关键词】会计核算 纳税筹划 运用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无论什么样的企业,从其本身利益出发,总是希望能少缴税,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所以,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纳税节约的纳税筹划活动势在必行。

一、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必然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的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的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的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成功的纳税筹划的前提是纳税人应熟悉和通晓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并准确掌握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保持各种账目资料文件的完整,把运用税法进行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由于纳税人主动地对税收政策法规和国家税收政策的学习和运用,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必然得到提高,税收法制观念必然得到加强。

2、纳税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

纳税筹划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费用,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税法陷阱是税法漏洞的对称。税法漏洞的存在,给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机会;而税法陷阱的存在,又让纳税人不得不小心,否则会落人税务当局设置的看似漏洞或优惠、实为陷阱的圈套(这也是政府反避税措施之一;有时也不是政府有意为之,是因为税法的复杂性)。纳税人一旦落进税法陷阱,就要缴纳更多税款,影响纳税人财务利益。纳税筹划可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不缴不该缴付的税款,有利于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

3、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

资金、成本、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更要熟知现行税法,要按照税法要求设账、记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计税和填报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从而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

4、纳税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负,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5、从长远来看,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从近期来看,可能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但从长期来看,则有利于国家对税源的培植,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企业有了活力,竞争力提高,从长远和整体上看,企业发展了,收入和利润增加了,税源丰盈,国家收入自然也会增加。

6、纳税筹划有利于不断健全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可以促使税务当局及早发现现行税制中的缺陷和疏漏,依法定程序进行更正、补充或修改,从而使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会计核算方法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1、存货计价方式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在存货计价方式的筹划中,要选择能使成本最大的计价方式,将成本调到最高位,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言,将更有利于企业减少税基,减轻税负。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

一般而言,原材料价格总是在不断上涨,宜采用后进先出法。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应选择先进后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例如,家电、汽车经销行业。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以避免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税额上下波动,避免因刚性的税收引发企业财务危机。由于某种核算方法一经选定就不准轻易变更,所以企业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筹划中,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多方搜集准确的信息资料,并在科学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对今后物价走势做出一个客观、理性、准确的判断,用多种存货计价方法计算出多组数据,然后选择一种最有利于自身“成本扩张”的存货计价方案。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1)折旧期限选择中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对于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企业,一般应延长折旧年限,以使更多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的成本中,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对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一般应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成本回收,使利润后移,在延期纳税中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2)折旧方法选择中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在比例税制下,如果预期所得税税率不变,则选择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可视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大于10万元的企业的固定比例税率,这些企业应选择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在累进税制下,则宜采用直线法,可以防止后几年出现利润“山头”撞上累进突变的高税率,从而减少企业纳税。在我国,如果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或者10万元右左摆动的企业,则应小心撞上两档照顾性税率(18%和27%)的临界点,这些企业应选择直线法计提折旧。

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税法和财务制度对无形资产摊销期限赋予企业一定选择空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摊销期限将无形资产摊入成本、费用中。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时,企业可将资产摊销额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中,从而获取税收收益。而对于正常生产经营期的一般企业,则以选用较短的摊销期限,加速无形资产的成本回收,抑制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延期纳税。

4、坏账损失账务处理方法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我国现行税法和财务制度均规定,企业在进行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时,可以选用直接冲销法,也可以选用备抵法。但这两种方法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不同。采用备抵法可以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即使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数额一致,其影响也不同。由于备抵法将应纳税款延期缴纳,等于享受了国家一笔无息贷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这就实现了通过税务筹划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筹划目标。

5、费用处理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费用列支中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从成本费用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在遵循有关税收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应将发生的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应支尽支,应列尽列。费用摊销方法选择中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对于跨期摊销的费用采用不同的费用摊销方法对企业的税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一般而言,采用不规则摊销方法的企业,由于会导致成本忽大忽小,利润时高时低,如果撞上累进税率临界突变点,就有可能加重企业税负,不足取。通常情况下,平均摊销法由于可以“削山头”平均利润忽高忽低,往往可以最大限度抵减利润,减轻税负,是跨期摊销费用的理想方法。如果不考虑费用摊销时利润本身忽高忽低,也可反其道而用之,采用不规则摊销方法,以“削山头,填山谷”,实现长时间整体税负最轻。

三、搞好会计核算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纳税筹划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纳税筹划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合法性,即纳税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因此纳税筹划人员在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时,要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付出一定甚至很大的代价,这就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相违背。

2、纳税筹划应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

纳税筹划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纳税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从事纳税筹划应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事实上,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纳税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

3、纳税筹划应加快提升会计人员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对项目统筹谋划的能力、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还必须具有遵纪守法、诚信自律的职业道德,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势在必行。

总之,随着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被推向了在全面税收约束下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寻求通过合法的途径,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这已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出发点。因此研究如何搞好会计核算的纳税筹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郑贵华:如何提升企业税务筹划能力[J].财务与会计,2004(5).

[2] 宋洪祥:宋洪祥纳税筹划讲座[Z].省略,2006.

[3] 苏春林:纳税筹划[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