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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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和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技术经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j 21705—XX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q/jdj 220102─XX xx电业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计价格[XX]10号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管理条例》

《关于颁发的通知》

关于推行<火电、送电、变电工程限额设计控制指标>的通知》

关于颁发《电网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达《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工程立项阶段投资管理

3.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z应根据上级和局基本建设和技改的需要进行编制。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有投资估算书,必要时附有环境评估报告文章版权归写作帮手网作者所有!。工程投资估算,要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配电装置布置形式、主要设备选用原则、自动化程度、接入系统初步方案、配套工程方案,按照现行的造价管理规定以及市场物价指数预测,列出具体投资估算表。要确保投资估算准确,避免设计任务书投资额度失控。

3.2 xx电网工程立项工作的业务归口科室为xx县供电局生技科。

4 设计阶段费用管理

4.1 设计准备阶段

为合理安排工程设计和电网建设计划,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的设计工作根据省公司、市局、局生技科可研批复统一进行安排。

4.2 初步设计阶段

4.2.1 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用户工程参考执行。

4.2.2 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初步设计图纸、资料,深度和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满足工程审查、概算编制要求。

a) 变电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必须说明土地占用面积、建筑面积、建设标准、装修标准、土石方工程量、主要材料耗用量,并附有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册(包括一般电气设备、远动设备、通信设备、运行检修测试设备)。

b) 输、配电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必须提供线路路径所在地县(市)规划部门和沿途乡(镇)同意的路径方案图,说明线路长度、地形地质、导地线规格、设计气象条件,提供主要材料清册。

4.2.3 设计单位在提交初步设计图纸的同时, 必须提交与工程设计图纸相同份数的工程概算。工程概算不得超出工程可研批准总匡算的10%。

4.2.4 初步设计审查以后,设计单位必须认真按审查意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口资料的编制工作。设计单位在上报设计审查收口资料的同时,应向工程主管部门报送电子版修正概算。

4.3 施工图设计阶段

4.3.1 施工图设计必须提供包括各专业在内的完整的设备、材料清册,并且独立成册。同时设计单位应向工程主管部门提供一定格式的电子版设备订货清册。 1

4.3.2 设计单位应在提交全部施工图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预算8份(或按主管部门要求的份数提供)。同时提供电子版工程预算。

4.3.3 施工图预算所列设备、主要材料品种、数量必须与施工图设备、材料清册相符。如施工图设计所列设备与批准的初步设计有变动,设计单位应作出书面说明。

4.3.4 施工图预算造价应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内,如施工图预算超概算,设计单位应书面说明原因。

4.3.5 对未编制并提供施工图预算的工程,设计单位不得收取预算编制费。当设计单位在提供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后一个月仍不提供施工图预算的,不论设计合同是否明确由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即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另委托编制,并相应扣除设计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4.4 工程勘察(测)工作要求

4.4.1 设计单位必须对变电所工程所址进行地质勘探,并在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时提供相同份数的地质勘探成果报告。

4.4.2 设计单位应对送电线路工程杆(塔)位地质进行钻探取样,对特殊地段杆塔位应进行详细地质钻探,以确保设计基础地质资料的准确性。

4.5 工程设计审批阶段

4.5.1 设计单位提供审查的初步设计文件,要求项目完整,概算资料齐全。

4.5.2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工作,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必要时向xx电业局上报,须由省公司批准的,由xx局上报省电力公司进行批准。

4.5.3 工程初步设计正式审查前,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专业人员应对设计文件(图纸、概算)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客观的书面意见,在初步设计审查预备会上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提交市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审查会上审查确定。工程设计及概算一经省公司、市局审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4.5.4 对网内较大用户工程的设计及概算审查要有用户的书面委托书,经局内部工作计划平衡后再作出时间安排。

4.6 设计更改费用管理

4.6.1 根据xx省电力局浙电基(1997)1034号文精神,属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错误、工程漏项、设计变更等增加工程投资总额,应控制在工程基本预备费的30%幅度内。超出基本预备费的30%时,工程主管部门酌情扣罚设计单位的设计费。

4.6.2 设计单位的联系单必须有统一的编号,有经办、审核和领导签字,盖有单位有效印章。对工程费用有变化的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技经人员会签并做出费用增减估算。

4.6.3 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对已经形成初步设计批文的工程,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原则、扩大设计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4.6.4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对确实需要改变设计原则的,必须由规划计划职能提出设计原则变更文件依据,落实工程资金,然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局同意后,方可改变设计;需经市局审批的,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局同意后,方可改变设计。

4.6.5 对于土建工程已经开工、主要设备已经订货、工程投产期限紧迫的工程一般不考虑设计原则变更。

4.6.6 在不改变批准初步设计原则的前提下,施工图设计应充分考虑电网的运行实际需要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局、局对电网的“技措”、“反措”要求。为使工程设计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运行需要,避免无计划设计更改,减少返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后,必要时由工程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由生技、监理、施工、运行、物资等其它部门单位和职能参加的施工图设计交底审查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施工图修改及增减工程费用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交底会议明确的修改内容不视为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 2

4.6.7 工程进入正常施工以后,生产运行单位(部门)提出施工图设计交底审查会议纪要内容以外的一般性设计更改或增加工程内容,必须费用落实并且工期许可,否则不予考虑。

4.6.8 除工程主管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不得直接给设计、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施工变更联系单。对现场确有必要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工程监理及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再转发。

4.7 设计收费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XX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调整文件执行。

5 工程项目开、竣工阶段费用管理

5.1 工程开工管理

5.1.1 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必须具备初步设计已经通过审查批准、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个必备条件。

5.1.2 根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要求,为了保证工程开工后顺利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履行报建手续,严格开工条件审计制度。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不予开工。

5.2 工程竣工管理

5.2.1 除用户工程以外的10 千伏及以下工程建成后全部由生技科负责运行管理。

5.2.2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初步设计批准的设计原则、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会议纪要、设计(工作)联系单,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出厂技术标准、技术合同,施工图或施工图设计交底会议纪要明确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局、局的“技措”、“反措”规定为依据,不得随意要求增加施工项目、提高验收标准,增加费用支出。

5.2.3 基建达标要以促进安全、文明生产为原则,应着重从工程造价控制,把握设备、材料进货质量,提高施工质量和工艺水平,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因基建达标投产而增加过多的费用投入。

6 设备、材料管理

6.1 工程设备订货由生技部门技术认定和技术比标后,由安装公司上报xx电业局相关单位,按xx电业局物资部门招标单位依据设备、材料招标成果统一安排,xx局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2 辅助材料采购应通过招投、比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单位。

6.3 为规范设备结算工作,必须加强设备订货清单管理。经过核定的设备订货清单,抄工程主管部门及财务科,作为设备款结算的依据。

6.4 审定后的设备清单,其数量、型号、品种规格均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确需变更或增减,应有经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变更联系单为准。

6.5 工程概算中属生产运行单位使用的检修设备,测试仪器仪表等设备,不列入统一订货,由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核定的概算费用和生产运行需要另行处理。随主设备附带的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在安装施工结束后由安装单位负责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

6.6 设备到货后,物资部门应及时向局财务结算设备款。结算设备款时,必须提供订货合同和厂方供货发票原件,按出厂原价进行结算。工程投产后,经生技确认满足技术要求后,一个月内结清。

6.7 设备运杂费按国家电网公司、xx省电力公司规定计算,工程投产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

6.8 物资管理部门的设备结算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

6.9 物资部门与厂方的经济责任关系在订货合同中明确。

6.10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或处理的,物资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有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费用由物资部门提出,经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 3

6.11 工程承、发包与施工现场管理

6.12 《工程建设责任书》的签订

6.13 为规范电力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10 千伏及以上输变配工程必须由xx县供电局统一安排并组织建设。

6.14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由局与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建设中有关工作责任分工、费用结算、建设工期等问题。

6.15 工程发包费用管理

6.16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工程施工全面实行招(议)标,择优录取施工单位。

6.17 工程施工前应先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价应以招标价或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为准。对于工程开工急迫,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既没有招标价又没有施工图预算审定价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按批准概算相应部分投资的85%暂列,作为预付工程款的依据,待施工图预算审定后再作调整。工程款的支付办法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6.18 施工承包合同由工程主管部门拟稿,经领导审批后,由局或工程主管部门代表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各种施工协议(合同)书、委托书的签字代表权不得层层下放。

6.19 施工变更、签证费用管理

6.20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确定工地代表长驻工地或经常深入工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施工图设计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的隐蔽工程,以及实际必须进行施工而设计未作考虑的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及时提供设计签证或提供设计联系单。

6.21 工程建设过程中属设计工作范围的技术签证或工程量变更签证,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 由设计单位负责签证。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擅自签发属设计工作职责的现场签证。

6.22 属设计单位应出的设计联系单或设计签证,设计单位不得推委或拒绝办理。对于设计单位签证或设计联系单办理不及时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视情节轻重按总设计费的1-5%扣罚设计费。

6.23 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提出的设计变更,如涉及到技术问题的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属监理单位的现场签证或工作联系单,除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外,须经监理单位领导批准,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对工程费用有变动的签证或联系单,需经工程主管部门技经专业审查同意。对于重要签证,现场监理人员应事先向主管部门领导请示。

6.24 对于施工图设计有不确定因素的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 除技术问题外,还必须验收并明确具体隐蔽工程量,以便计价结算。

6.25 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签证、联系单,是施工单位内部费用结算的依据,不视为向建设单位结算费用的依据。

6.26 要提高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对施工单位未经设计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书面依据,又不符合工程要求的工程变动要坚决返工或重建。属施工单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6.27 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和现场签证必须经监理单位同意,并报工程主管部门认可后转发,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得直接发送设计变更联系单和现场签证。

6.28 工程费用日常管理

6.29 工程主管部门对整个工程的费用控制、支出,和总体平衡负责。工程中所有费用支出必须经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工程主管部门同意都不得擅自从工程中列支费用。 〖4〗

6.30 正常的工程费用支出和工程管理费用的支出,经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办理。

6.31 根据xx省电力局浙电基(1997)1034号“关于颁发《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管理条例》的通知”,工程主管部门有权作出单项费用在XX 元以下的工程预备费动用决定。

6.32 工程中的生产准备费用、绿化费用、工器具购置费、接口配套等在建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费用,经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后、领导批准后,并提供批函,财务科办理。

6.33 工程结(决)算

6.34 工程结算阶段工作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竣工决算阶段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单位配合。

6.35 工程完工缺陷处理投运后,施工单位上报有关费用结算资料,进行工程量审核后,生技科出具完工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工程审计和决算工作。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2

1重庆市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和重庆市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按照“舆论引导、科技支撑、标准先行、技术配套、示范带动、产业跟进、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工作思路,围绕建立推动建筑节能的政策、技术、产业三大工作体系,以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为重点,着力实施建筑节能工程[4],取得了显著成效。

1.1建立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于2008年率先在全国实施了《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在条例中创新设立了强制性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要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工程竣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能效测评。经测评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根据测评结果发给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和证书;未经建筑能效测评,或者建筑能效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实现了建筑节能闭合管理,建筑节能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1.2完善了建筑节能管理体制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2008年成立了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在2009年又新设立了建筑节能业务处室,在市级层面推动设立了专门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同时,全市各区县均明确了建筑节能工作承办部门,部分区县还设立了独立的建筑节能工作机构,完善了建筑节能管理体制。

1.3建立了技术支撑体系

编制了《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气混凝土》等50余项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和图集,形成了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程、标准设计齐全配套的技术法规体系。自2008年1月1日起,主城核心区1061km2范围内的新建居住建筑率先执行了节能65%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节能65%标准的范围拓展到了主城区2737km2,其他地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

1.4发展壮大了建筑节能产业体系

认定推广了360余项建筑节能新技术,召开了180余场新技术(产品)研讨会和推广会,培育形成了年产节能型页岩空心砌块200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300万m3、新型高效无机保温砂浆500余万m3、节能彩钢门窗20万m2生产能力的建筑节能产业,并率先在全国规模化推广应用了安全、防火、耐久性能好、综合造价低的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有效降低了实施建筑节能的增量成本。

1.5强化了新建建筑节能监管

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建筑节能初步设计专项审查制度、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及强制性的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实施了建筑节能技术备案认定制度及建筑节能材料应用动态监管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2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过以上措施,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7%。

2重庆市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建设各方建筑节能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建设(开发)单位建筑节能法制意识淡薄,为节约成本,擅自变更节能设计图纸,降低节能设计标准;个别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水平不高,建筑节能设计深度不够甚至缺乏可操作性;个别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力量较薄弱,把关不严;个别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保温层施工厚度不足;个别监理单位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使得建筑节能材料入场复验、旁站监理流于形势;个别材料供应企业以伪劣产品进行低价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个别检测单位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2.2区县建筑节能实施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2010年的建筑节能相关统计数据,通过建筑能效测评的市管项目共计224栋301.40万m2,全市通过能效测评的项目共计2472栋2156.20万m2,市管项目约占14%。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市管项目共计188个2591.03万m2,全市通过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共计1555个6917.52万m2,市管项目约占37.5%。市管建筑节能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验收到能效测评实现了闭合管理,而主城部分区县及“一小时经济圈”、渝东南、渝东北等部分区县建筑节能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对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设计软件及相关管理规定掌握程度不一,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手段未有效建立,建筑节能初步设计专项审查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未全面有效落实,建筑节能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3建筑节能产业支撑体系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近年来,国家和重庆市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建筑节能规定和标准,建筑节能强力推进,新修订的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自2010年6月1日实施,标准以强制性条文对围护结构各部分的热工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新增设了楼地面保温、建筑通风器应用的要求[5]。尽管楼地面保温、建筑通风器的应用对提高建筑节能效果,提高居住舒适度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受行业接受程度、增量成本、施工工艺、质量通病的影响,建筑通风器、楼地面保温材料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特别是在建筑保温方面,因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公安部于2011年3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明确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该文件下发后,建筑工程普遍只能采用无机保温材料和自保温墙材,而现有的无机保温材料如岩棉价格昂贵且自重大,无机保温砂浆为非本地材料需从外省市采购原材料,且其保温性能较差(常用的密度等级导热系数在0.075~0.12W/(m•K)之间,而以前常用有机保温材料膨胀聚苯板导热系数为0.041W/(m•K),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为0.030W/(m•K)),部分项目要满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无机保温砂浆的实施厚度必须增厚,缺乏施工可操作性。自保温墙材产业尽管得到有效发展,面对广大的建筑市场,存在供应缺口,加之其价格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其推广应用。当前,建筑节能工程存在无经济适用节能材料应用的尴尬局面,建筑产业支撑体系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2.4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

当前实施建筑节能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经测算每平方米建筑增量成本约为150~200元。但自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后,原先对节能项目和产品实行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激励政策措施大大减弱甚至取消,当前国家及地方缺乏对建筑节能的实质性经济鼓励政策,建筑节能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开发单位主动实施建筑节能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活动遮阳、新风系统、高效节能门窗、可再生能源等节能措施的推广应用。当前,建筑节能方面包括通风技术、遮阳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地热利用等科技成果都已研发出来,但向开发商推广时却存在一定的工作阻力。一些新的建筑节能科技成果,只能库存在研究者的电脑里,或作为学术论文使用,在市场上的应用少得可怜,并没有被发挥出应有的社会价值。目前缺乏的并不是节能的新技术,缺的是市场的支持和政府的鼓励。尽管我市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财政支持,争取了一部分建筑节能专项经费,但是尚未落实有效的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措施,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还主要依靠政府强制推动,难于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

3重庆市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发展对策

3.1强化建筑节能培训,提升建筑节能实施能力

针对管理部门及建设各方主体,分别研究制定建筑节能专项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市区两级建筑节能专项培训,提高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实施能力;加大对区县开展建筑节能初步设计审查、建筑能效测评的技术帮扶、指导,提高区县建筑节能监管水平及实施能力,逐步统一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尺度,促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协调发展。

3.2完善技术支撑体系,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针对建筑防火安全需要,研究制定墙体自保温、无机材料保温、楼地面保温、热反射隔热涂料应用的技术标准及标准图集,为材料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引领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引导自保温墙材企业在区县发展合理布局,支持区县因地制宜的发展建筑节能地方产业,为实施建筑节能提业支撑。

3.3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检测质量

严格执行GB50411《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建筑节能材料检测的相关规定,确保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内容、检测数量达标;加强建筑节能检测报告的抽查力度,建立建筑节能虚假检测报告投诉制度,及时向行业通报违规行为,限制和禁止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承接建筑节能检测业务,切实加强建筑节能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和质量的管理;对建设各方及检测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3.4开展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强化建筑节能实施的过程管理

认真落实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各方违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依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督促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机构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复验、旁站监理、保温材料实施厚度以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等得到有效落实。

3.5建立建筑能效预测评制度,加强“事前控制”

认真总结近四年来建筑能效测评的工作经验,建立建筑能效预测评制度,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开展建筑节能施工图专项审查,实施节能率专项复核,切实减少建筑节能工程随意变更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出现;建立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的动态监管制度,加大对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工程应用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各方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质量,为建筑能效测评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公路工程  造价管理  成本控制

        0 引言

        近几年,在国家宏观政策支持下,交通建设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373万公里,特别是高速公路从无到有,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建成6.03万公里,居世界第二。而江苏省自1992年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的开建,正式拉开了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序幕。时至今日,江苏不仅率先在全国实现了高速公路联网畅通,3725公里的通车总里程,每百平方公里3.63公里的密度同样居中国之首。目前,江苏高速公路正在实现“五纵五横五联”,预计到2015年,5200公里的高速公路网将完善高速公路与铁路、港口、机场的衔接。虽然交通建设形势发展十分迅猛,在管理上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开展了连续三年的“质量年”活动,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四项制度,在造价管理上有《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建设市场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工程质量问题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工程造价偏高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治。

        鉴于江苏省公路工程规模的扩大和造价水平偏高的现状,进行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研究,提出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办法,既有助于节约投资,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促进江苏省交通和经济的发展,也有助于促进江苏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1 江苏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分析

        1.1 前期可研工作方面 由于近几年公路建设处于大发展时期,没有足够的项目储备,导致可行性研究不够深入,项目的估算及财务评价不够科学,使项目先天不足,对后续的造价管理造成了很大影响。

        1.2 设计概算方面 由于许多项目仓促开建,有的项目没有严格遵循项目管理程序,不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扩大规模,勘察设计时间大大缩短,导致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路线方案和线位不尽科学合理,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有一定的随意性,个别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不审概算,甚至先开工后批概算,无法体现概算的指导和控制作用,满足不了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估算的10%的规定,从而严重浪费资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1.2.1 设计各专业工作组欠沟通而出现的问题。如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数量表中经常包含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相应数量,而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又单独设计工程数量。

        1.2.2 设计对部分路堤改填其他强度较高的材料,但没有扣除原来的土方数量;对上路床采用石灰土处理,另提数量,但没有扣减原填方段土方数量。

        1.2.3 挖路槽的数量已计入路基土石方中,但在路面工程中又重新设计数量。

        1.2.4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及特殊边坡治理的挖方数量已包含在路基挖方中,但在这些构造物设计中又重新设计数量。

        1.2.5 路基土石方数量表在利用方、借方、弃方计算时,未进行天然密实方转换为压实方的系数调整,或调整与公路等级不匹配,使利用方、借方、弃方数量计算有误;该表中还未对路基因清除表土、填前夯实、加宽填筑而增加的土方数量进行调配计算,使这部分数量在设计阶段漏计,但在实施中又发生,出现这种情况对平微区项目土石方数量的控制很不利。

        1.3 招标工作方面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对工程量清单重视不够。在招标文件的审查中,对工程量清单没有进行审查,导致工程量清单中的问题很多,如分项工程列项不清,工程量计算重复,数量与图纸不尽相符,如果投标人利用不平衡报价即可获取更多的利益。同时,在评标过程中,也没有对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审核,这样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支出。

        1.4 工程结算方面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服务水平普遍偏低,业主方管理不够规范,造成在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存在很大漏洞,如高估冒计、重复计量、不合理变更、新增分项单价偏高等,都导致了工程造价的攀升。

        1.5 工期管理方面 由于业主及施工方的迫切心情,许多工程在初步设计批复时工期就偏紧,而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干预工期、随意缩短工期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赶工期就必须加大投入。

        1.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费科目不断增加,计费费率也在逐年提高,如土地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等。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4

20XX年是工经院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主要完成了国铁和地铁几项方案竞选,连盐、连淮线、包兰铁路惠农至兰州段增建二线、赤锦专用线、准朔联络线、衡茶吉铁路、赣韶线和宿淮线等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北京地铁、长沙地铁和郑州地铁勘察、设计任务,太中银铁路、南广客专、大西客专、云贵线等设计咨询,以及兰渝线施工图审核等工作,本人作为工

经院总工程师,把今年的工作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项目技术管理

(一)国铁项目

本年度本人主要负责审定了连盐、连淮线、包兰铁路惠农至兰州段增建二线、赤锦专用线和准朔联络线等国铁项目的初测、定测施概调查报告、预估算、可研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中能够结合项目具体特点和业主要求,确定概预算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原则,能够发现影响投资和工期的关键因素,注重投资分析和施工组织方案比较,在包兰铁路银川至兰州段增建二线、连盐、连淮线、和邢铁路、赣韶线等项目上解决了投资不足的问题,经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均顺利通过上级部门审查。协助院长组织主管项目的各项生产任务,按照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要求,精心组织、超前策划、提前决策,按期、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

(二)地铁项目

除国铁项目外,本人尚负责了北京地铁、郑州地铁和长沙地铁等项目的工程筹划、概预算审查工作,配合建筑与地铁设计院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年度工作业绩及相关情况(可另加附页)

(三)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核

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兰渝线、南广客专、云贵线设计咨询工作,负责概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能够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发现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咨询深度满足建设单位要求,起到了咨询单位应有的作用。集团公司作为铁道部施工图审核试点单位,负责兰渝线二院范围的施工图审核,本人能够深切体会该项目对我院的重要性,亲自担当项目专册,积极配合我院咨询公司开展工作,深入现场进行大临工程和材料供应计划核查,得到了铁道部工管中心领导的赞赏。

二、招投标和投资咨询

应建设单位要求,负责完成了衡茶吉铁路、宿淮线、赣韶线、赤锦专用线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标段概算和甲供物资设备清单编制工作,工作中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工作、主动配合,切实为建设单位解决了招投标方面的技术问题。

在田德线、阿拉山口集装箱换装场改造工程、大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项目概算清理投资咨询工作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梳理投资,本着事实求是、有理有据精神开展工作,解决了建设单位工程投资问题,同时为工经院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整章建制

响应集团公司20XX年初三会有关长远发展和科学发展的精神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一)考虑到集团公司后续清概项目较多,而工经院在清理概算方面缺乏一定经验,制定《工经院清理概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指导概算清理工作,提高清理概算文件质量。

(二)按照集团总工程师例会精神,制定《工经院勘察设计质量考核计费办法》和《工经院勘察资料、设计文件质量奖惩规定》,对我院项目专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和项目专册任用挂钩,加大奖惩力度。

(三)结合工经专业工作特点,制定《工经专业设计、复核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签署用笔颜色,明确设计、复核和审核者的责任,提出设计、复核的要点和关键环节。

(四)结合工经专业工作特点,制定《工经专业设计、复核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签署用笔颜色,明确设计、复核和审核者的责任,提出设计、复核的要点和关键环节。

(五)为完善分配制度,促进激励机制,提高生产效率,放大生产能力,结合工经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以业绩和能力为主要参考指标的《工经院奖金分配办法》和相应的《铁路项目工作产值定额》。

四、业务建设

(一)为提高集团公司站后概算编制质量和工作效率,组成了《站后工程概算编制统一规定》和《房屋和雨棚工程补充概算指标》业务建设编制小组。

(二)为提髙工经专业投资控制水平,组成了《铁路设计概预算编制统一规定》业务建设编制小组。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优化

前言:农网改造工程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环境不确定、外部协调复杂、组织管理难度大、物资协调任务重等特点,为保证农网改造工程高质量的顺利完成,电力企业需要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分别进行质量控制,但在改造过程中改造的质量仍会受到人为因素、材料设备因素、工具因素、方法因素、环境因素等影响,所以为保证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满足实际需要,应对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优化展开研究。

一、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优化的原因分析

在电网企业依法治企不断深入的过程中,电网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快速的提升,对质量管理越来越重视,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优化已经成为电力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国家对电力项目总资金管控的严格程度不断加深,管理缺陷引起的损失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使电力企业认识到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其次,湖北省电力公司对电力项目各项费用的管理规范性提升,使湖北省各地市供电公司要在现有项目费用条件下完成改造工程,必须加大质量控制力度;再次,三集五大体系构建和应用,对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另外,为满足农网覆盖区域人民对电能质量、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除此之外,目前农网供电能力、可靠性、质量控制水平等均难以满足湖北省电力公司农网工程质量的标准,这也要求管控体系不断优化。

二、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优化分析

(一)健全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湖北省各地市供电公司在农网改造工程进行中要求质量控制贯穿项目可研至项目投产的全过程,所以其质量控制体系应由包括可研、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物资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要求的质量管理内容;由前期、物资管理、施工管理、资料整理等方面工作构成的质量管理流程;由培训人员、完善制度、机构组建、责任落实构成的质量管理措施共同构成,将农网改造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开展的流程、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等明确、详细的说明,为质量控制提供依据[2]。

(二)完善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在农网工程建设方面,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制定了配电网规划和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农村配网工程建设管理“十个不准”,从安全、质量、进度、效果方面加强施工管理,为保障其质量控制措施的全面落实,应在健全的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的基础上,对质量控制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例如在人员培训方面应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制,强化培训考核;在制度方面应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的树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内容,保证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在组织机构方面应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对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并优化人员分配;在责任落实方面应有意识的培养电力企业员工的责任意识,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实施责任追究,以此保证农网改造工程的整体质量。

(三)对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进行明确

对湖北电力公司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各阶段内容进行明确,是保证质量控制水平达到要求的有效途径,湖北电力公司结合其对农网改造工程的质量要求,针对可研工作,对可研编制内容、可研评审要求、可研编制深度进行了规范;针对初步设计工作,对初步设计编制的内容、评审的要求、深度要求进行了规范;针对施工设计,对施工设计编制的内容、评审的要求、深度要求进行了规范;针对物资管理,对物资采购管理、物资到货管理、物质质量后评估内容进行了规范;针对施工管理,对施工准备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使质量控制的落实具有明确的参考依据。

(四)规范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016年湖北省在全省配网建设投资147亿元的基础上,计划新增30亿元用于全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优先解决农村动力电、机井通电、中心村电网建设三大专项任务,而且要求在2016年一季度,全省农村电网售电量186.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2%,高出城市电网3.34个百分点,湖北省电力企业对农网改造工程投资量的增加和对农网质量要求的提升等,决定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优化成为必然选择,其中控制流程直接关系到控制的效果,所以也需要针对性的优化[3]。首先湖北省各县级供电公司农网改造办公室应对辖区内的农网情况进行全面有效的检查,并针对性的制定排查台账,结合相关的标识要求和结果,对湖北省农网改造工程的开展提供有价值的储备建议,其次,湖北省各地市级供电公司改造项目的管理部门应对项目内部的内容规范性、实施可行性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将审查各项合格的项目上报,将不合格的项目储备,后续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性上报[4]。再次,湖北省各地市级供电公司需要委托相关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研编制,在此过程中可研单位要到现场进行全面的考察调研,而县级供电公司应给予必要的帮助;在可研编制完成后,湖北省各地市级供电公司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其编制内容的准确性、编制的深度是否达标等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同时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可行性审查会议,结合审查的意见,对可研编制进行针对性的修改,保证其满足可研要求。再次,在上级电力企业审查批复后,项目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在此过程中线路通道设计、签订占地赔青协议等工作需要全面的落实,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条件,同时各地市级供电公司的项目管理部门应结合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的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对初步设计进行完善,在其通过后,组织有资质的范围结合相关文献要求,编制项目的物资清单和物资招标资料,并在ERP系统中将物资需求计划全面准确的提高。然后,各地市级供电公司的物流供应中心在认真审核物资需求计划的基础上,积极上报审批,为物资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县级供电公司应与中标厂家沟通,签订相关协议、做好技术对接工作。另外,在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与物资供应厂家积极沟通并制定工程施工图后,各地市级供电公司要对施工图进行专业的会审,并认真编写“三措一案”,在项目审批通过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除此之外,在隐蔽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整改、工程验收合格后,都需要对电力企业的管理流程进行规范。

结论: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电力企业已经认识到农网改造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有意识的结合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针对性的对控制系统进行优化,这是现代电网管理水平提升的具体体现,应不断的完善和推广。

参考文献:

[1]冯小江.加强质量过程控制 提升农网工程质量优质率[J].低碳世界,2014,01:55-56.

[2]严力.浅谈农网改造工程的质量控制[J].企业技术开发,2015,09:76-77.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范文6

为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住建部印发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08号)。各地大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全面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总体目标。依据住建部文件精神,湖北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正在建立省、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两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省、市、县(市,区)三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督信息数据归集网络,实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互联。

1.1切入点

2007年起,湖北省便着手建立市场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从前期试点反馈情况看,各地基本建立了信息化办公和信息公示等资源,也建立了一些监管平台,主要以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检测在线监测为主,少数地方加入了市场行为、商品混凝土、起重机械管理。住建部两年行动方案中提出的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打击转包分包违法行为、健全工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和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等重要任务,其终极目标是规范市场行为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受控,因此,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现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市场行为管理作为切入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基础数据库是可行的。

1.2管理线

在整合现有信息系统资源的基础上,管理系统应集中完整反映在建工程项目各类主要信息,如工程基本信息以及施工许可证、各方责任主体及责任承诺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及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信息等。所有信息可来自已有各业务系统,并通过一个综合性平台进行直观展示,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支持,也为各工程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和社会大众提供信息服务,即在省、市州平台上无论哪个项目的市场、质量安全、招投标、图纸审查等相关信息均能显现。从建筑业综合管理的角度来说,垂直管理可以通过用户权限授予的方式在管理平台中实现阅览、审批等业务,水平管理可以在各系统间设置数据关联,实现程序化、流程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管理数据“平级闭合,上下畅通”。

1.3监管网

以往的建设工程监管靠人海战术实施,监管人员常年奔波于各建筑工地,查安全、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但由于人少工地多,根本无法保证监管到位。为了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必须改革监管模式,从监管方式、重点和方法上想办法。在监管模式上,应当重点关注企业从部门到项目的质安保证体系运行管理,管理部门从上到下的层级管理,主管部门到企业的行业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点、线、面的全方位监管。而且,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市场、质量安全的检查记录必须纳入统一的工程项目数据库,形成管理闭合。

1.4数据库

作为建筑市场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必须建立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注册人员信息数据库、项目数据库、信用信息库。2015年,湖北省将初步建成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将省市县三级建筑市场监管部门现有监管工作通过网络平台有效对接,全面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2一体化监管平台功能与内容

2.1实现目标

通过建立建设工程市场监管与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及时采集和分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建设业主、工程建设企业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项目质量过程控制和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增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做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建筑市场;工程信息,增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建立有力的诚实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信用保障机制。

2.2主要功能

2.2.1市场行为动态监管

采集工程基本信息以及施工许可证、各方责任主体及责任承诺书、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重要数据,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对项目招投标、发包分包情况,执业人员持证、扣证情况等实施监管。

2.2.2施工许可信息查询

采集项目施工许可信息,包括施工开始、结束日期、施工内容等台账内容,动态了解和查询工程施工时间及内容情况。

2.2.3质量动态监管

采集工程形象进度数据、分部验收数据,动态了解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情况。采集混凝土质量管理数据,动态查看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异常情况、外观、坍落度等情况;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中采集相关检测数据,通过检测数据汇总和数据分析工作,对检测结果进行跟踪处理,了解工程质量状况。

2.2.4安全动态监管

采集工程形象进度数据和安全评价数据,动态了解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情况。掌握现场施工安全状况,从深基坑、轨道交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武汉市)、高支模监测警报系统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测等系统中自动采集相关的监测数据和信息并实时传输,及时进行预警和报警,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链接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查看施工现场各视频采集器上传的监控视频图像,掌据工地现场实时情况。

2.2.5从业人员监管与诚信评价

查看施工五类管理人员参加质量安全的培训记录,查询绿色施工开展情况,查询资金支付进度,延伸对接企业劳务用工及财务系统,反映劳务人员每月工资支付台账、累计支付额,动态了解工程资金状况,最终通过采集项目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中的排名和各明细得失分情况,展示工程项目的诚信排名。

2.2.6企业管理互动

企业通过平台开展报建报监,参与项目检查处置,整改处罚闭合管理,评优评先等活动。一次性输入数据,一站式服务,避免了重复劳动。企业通过平台进行集约式管理,在企业信息平台中内嵌数据接口,实现外部管理无缝对接。

3湖北省信息化监管现状

3.1省级平台

受省住建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总站目前已建立了省级质量安全监督平台,实现了监督数据收集整理、信息公示、三类人员考核认证、检测机构管理、检测监测信息上传。2013年,为贯彻住建部《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计[2012]150号),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化,省质安总站开发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采取模块化设计,逐步将结构、建设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选、质量安全检查、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的信息收集与分析功能集于一体,加强了分析和预测功能,将各级监督机构层级管理纳入工作流程,工作严谨,数据准确。其他厅二级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自开发了省级垂直管理系统,如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立了《工程建设统计系统》,省住房保障局建立了《湖北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省标准定额总站建立了《合同备案系统、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等,各系统间,横向互联。目前,各系统分别正与省住建厅综合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为市场管理和信用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3.2市州平台

省住建厅选择武汉、黄石、宜昌、十堰、襄阳作为全省区域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市。武汉市建委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充分吸收先进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经验,实行模块化设计,以招标投标为龙头,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市场为主线,以诚信体系为抓手,审批工作流程化,一开始便建立了完备的监管平台框架,在该框架下分批不断完善各职能站办的功能模块。在工程监管模式上不断创新,自2012年,武汉市以区为试点,将市场、质量、安全三站合一,针对项目成立综合监督小组实施监管。襄阳市2012年5月开始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独立研发质量监管系统,历时一年建立“襄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站内系统”,分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监督预警、查询统计、任务处理五大模块。管理内容涵盖从工程报监登记管理到工程竣工备案管理的全过程,实现现场巡查与后台处理的高效联动,行政监管与执法监督同步一体,确保监督站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有效监督。为了打通监督站与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信息通道,深化监管的信息化作用,随后又开发了“站外系统”,将原“站内系统”功能进行了延伸,提供了工程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报监,质保体系上传、隐蔽工程报验、复工申请、文书查询、竣工验收备案申请、结构评优报送、监督管理规定下发等功能,实现了监督站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信息交流的网络化,并在系统平台上外挂商品混凝土、检测监管系统。宜昌市由宜昌市建委牵头,从2012年一次性建立了市级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已正常投入使用的有建设行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施工图审系统、招投标系统、造价合同管理系统、施工许可证办理系统、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市场行为管理系统、质量检测系统、建筑节能管理系统、商品混凝土管理系统、数据查询系统、统计报表系统13个子系统,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为行业管理和诚信评价提供最全面、最真实的依据和支撑,推进行业管理监管机制和评价机制的有机结合。这个信息化平台系统,以无纸化办公来完成市场和现场监督机构的充分、准确、快速的沟通,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全过程闭合管理,确保了诚信体系的科学、及时、准确。三个试点开发现状呈现了三种模式:一是总体框架,规划预留模块接口,逐步升级功能;二是独立功能研发,逐个推进,相关部门互联技术难度大;三是一次性系统开发,统一研发。比较而言,采取总体框架,统一接口分步开发,投入适中,便于升级管理,前期数据关联,编制方案工作量较大;单独模块开发,投入小,如不是同一公司,综合平台后期互联调试工作量大,短期内实现综合监管较难;一次性系统开发,数据关系明晰,便于调试,但资金投入大,时间长。

3.3区县及企业情况

大部分县、区目前仅建立了门户网站,而未开发自己的管理平台。个别建设与规划合并办公的地区有项目查询和电子政务系统,其余地区目前仅限于信息公示。日常监管系统均依赖各市级平台运行,少数外挂省级监管平台入口,如省检测监测平台、合同备案平台。企业在各业务平台上,需要多次录入信息,出现多个数据库,不同管理平台并行的局面。大型一级、特级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平台和内部数据库,但由于外部数据接口不统一,很多外部监管信息还依赖于人工查找和筛分,企业信息数据库与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平系不紧密。

4问题与对策

各试点单位在推动质量安全市场综合信息化监管方面都做了大量尝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部分以市为单位的监管平台系统已开始运行,县市整体独立开发综合信息化监管平台进展缓慢。

4.1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个市州除了武汉、宜昌外还未形成统一的系统张巍:建立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性监管平台和统一数据标准,一些地方质量、安全,市场、招投标系统各自独立开发独立运行,有的只实现信息公示功能。各独立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成为发展瓶颈。如果系统对接各软件开发单位原来的项目编码,需要按住建部标准重新生成,工作量大。2)一些贫困县市,目前综合监管信息化工作还停留在“大厅口念笔填,后台电子表格输入,人脑电脑并用”的阶段,还未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管理,而且单独建立平台和数据库缺乏财政支持,缺乏专人管理。3)住建部基础数据字典部分尚有修改。对于各地现有系统,这个数据转换工作量非常大,而且由于标准是2014年7月开始试行,标准中很多还是旧的定义。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代码修改不可避免。4)省级监管平台目前各功能模块尚未完全融合,实现联动,数据关联性不强。

4.2应对方案

如果废止现有各地系统,重新建立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工程量浩大,资金投入大,对各地日常监管工作也有影响。另外,市、区、县各级独立分别开发平台工作量大、投入浪费且产品不易衔接。因此,建立省级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市级平台兼顾县市区一体化运行,定期按规定的格式导入形成总体数据库,则相应要简单和易行(见图2)。1)要求各地市先将现有数据库的数据集中上报,分析各地输出输入格式,数据组成。2)召集各地原软件系统开发单位的数据库设计负责人、省级平台开发专家进行数据转换标准制定;按照数据转换标准,开发专门的软件,将已经集中的数据转换成符合住建部标准的数据。3)组织专家制定地市数据定时上传的机制,保证各地的数据能及时集中到省级平台;组织市区县各单位分批进行使用培训,上报前由专人收集数据,在省级平台中输入标准数据或在市级平台中输入数据,使用数据转换工具,定时将数据转换成标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