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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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范文1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范文2

[关键词]GIS;RIA;AE;Flex;Silverlight;高标准基本农田

中图分类号:TF3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218-03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简称“高标农田建设”)是国土资源部、财政部重点推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开展与监管仍采用手工方式,实时性不高且效率低下,无法实现分级审批和监管,也不利于存档、汇总和报备。针对目前高标农田建设工作量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如何实现建设任务、项目进展、资金去向的实时动态掌握?如何解决省级人员在立项、验收等工作下放后对全省高标农田建设的全程实时监管?如何解决市县项目范围重叠、实施项目进度监控与上报?基于以上问题,应用信息化和网络化手段构建基于GIS和RIA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系统,引入Flex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模型,以及Silverlight的“一张图”监管,制订规范的数据共享接口,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一次填报、分级管理、多级共享的对下监管和对上报备,提高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信息。

2 系统设计与功能特点

2.1 系统设计

系统体系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依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思路,系统在统一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数据备份等安全体系下,结合统一的数据规范与标准,构建统一的土地开发电子政务与空间基础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分层建立系统的设施层、数据层、地图服务层、业务逻辑层和应用表现层,系统总体框架设计如下图所示。

(1)设施层

网络体系、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设施是系统运行的基础。系统建设按照最大限度节省投资的原则,尽量考虑运用各类现有的设施与设备,只对部分确实不能满足现有需求的少部分设施进行升级。

(2)数据层

根据数据存储结构的不同,将数据分成关系型数据源、非关系型数据源。关系型数据源包括系统元数据库、字典表、系统表、各类业务专题数据库表等。非关系型数据源包括各类文档、图片等。业务表包括年度计划、项目、规划编制、中介、用户等专题数据库表。

地图服务层

在数据层上进行地图服务的,供系统业务逻辑和应用层功能调用。的地图服务包括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现状、项目范围等。

业务逻辑层

处在数据之上、应用表现之下的系统业务层,主要用来实现系统的核心业务逻辑与服务,包括数据服务、目录服务、工作流引擎、安全验证、权限控制、日志管理等。

应用表现层

处在最上层的应用表现层是业务功能的最终交互终端,包括年度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规划编制进度管理、月报管理、中介管理、项目范围管理、接口开发与集成、系统后台管理等。

2.2 系统功能特点

本系统功能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Flex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

采用Flex技术的工作流引擎,可以根据项目进行灵活的个性化定制,并且具有执行效率高、易用性等优点。

2、基于SilverLight的“一张图”

系统利用GIS成熟的数据共享及互操作技术,实现项目区在“一张图”上的各种空间分析功能。

3、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通过信息的逐层填报、审核、汇总,系统自动实现归档检索、统计分析,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信息化管理。

4、图形化管理,解决数据规范与统一问题。

通过统计报表与图表的联动、项目范围自动生成与重叠检查,解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数据的规范与统一问题。

3 系统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

3.1 基于Flex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与定制应用

为实现对高标农田项目的逐层填报、审核、汇总,实现业务流程的规范化、自动化,本系统采用了工作流(WorkFlow)技术和模型。

工作流(Workflow)是一类能够完全或者部分自动执行的经营过程,根据一系列过程规则,文档、信息或任务能够在不同的执行者之间传递、执行。简单地说,工作流就是一系列相互衔接、自动进行的任务。实施工作流管理可以规范业务流程、跟踪业务处理过程、优化并合理利用资源、减少人为差错和延误,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流程设计器是工作流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人员通过流程设计器对业务流程进行建模从而产生一系列可以在流程引擎中运行的业务流程模型。本系统采用基于Flex技术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Flex是一种很轻便的客户端技术,只要客户端安装了FlashPlayer就可以使用Flex技术,而目前世界上95%的机器上都安装了Flash播放器。Flex项目最终编译成的Swf文件在FlashPlayer中是以字节码形式运行的,其执行效率远远高于浏览器解析执行的JavaScript,而且Flash技术可以给用户带来很好的用户体验。对比其他技术实现的流程设计器,可以根据项目进行灵活的个性化定制,并且在效率和易用性上具有优势,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以通过右侧的操作导航来进行流程各个组件的创建,如拖动缩放工具条,可以缩放整个流程查看界面,点击“选择”按钮则可以选中节点或连线,点击“节点”按钮则可以在左边的画布中增加一个活动节点,点击“连线”则可以增加一条迁移线,如果用户需要删除流程的节点时,则点击选中需要删除的组件,然后利用键盘上面的Delete键就可以删除组件,如果用户无意做了错误操作,则点击“撤销”按钮撤销前一操作,或者“重做”按钮返回上一操作,整个流程设计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流程保存。整个过程基于可视化操作,简单明了,用户可以很容易上手。

通过可视化工具对流程进行定制,流程定制完成之后,将会生成相应的xml文件,通过调用Web Service接口将流程配置保存到数据库,从而实现整个工作流的配置操作。

3.2 基于silverlight的“一张图”监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张图”监管是以空间数据库引擎与GIS空间分析、Web Service、Silverlight等技术为基础,结合项目建设地块信息、空间分析服务等云服务资源,开发对地块坐标等空间信息全过程管理的应用接口,与可视化工作流、定制应用等共同构建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它不仅实现项目地块在地图上的浏览、查询、定位等操作,同时具备地块空间信息的属性信息检查、逻辑检查、空间拓扑检查,实现空间数据导入导出的数据接口和与其他模块交互操作的应用接口,强化空间数据挖掘与统计分析,从而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全覆盖、全流程的动态监测与监管。“一张图”监管在实现中解决了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统一坐标系统的确定

坐标系统是GIS图形显示、数据组织分析的基础,所以建立完善的坐标投影系统对于GIS应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项目的空间数据由各县级单位生产提供,其采用高斯克吕格3度带投影坐标系统,且广东省包含37、38、39共3个投影带号,为了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本系统中的空间数据均采用西安80地理坐标系统来存储和显示数据。系统开发了ProjectXian80ToGaussKruger()和ProjectGaussKrugerToXian80()方法实现了高斯克吕格投影坐标系统与西安80地理坐标系统的坐标正算与反算。

2、天地图服务资源的共享使用

“天地图”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导建设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它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系统利用编程接口将“天地图”的服务资源嵌入到已有的各类应用系统中,并以“天地图”的服务为支撑开展项目管理的地图服务与应用,从而有效缓解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技术难度大、建设成本高、动态更新难等突出问题。编程接口通过继承ArcGIS API for Silverlight中的TiledMapServiceLayer类,重写该类的Initialize()与GetTileUrl()等方法实现了对天地图服务资源的嵌入式调用。

3、空间数据的检查与提交入库

用户在客户端导入项目空间数据之后,客户端负责对数据进行逻辑检查并提交至服务端的Web Services接口,服务端将数据检查后分类存放入空间数据库中。采用Web Services + Arc Engine的方式对数据进行检查和提交,可以使该工作在服务器后台运行,减少客户端压力与节约用户时间,并且实现较为全面的空间数据检查。

4、图形应用接口与交互

地图管理模块设计应用接口供项目管理模块调用,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模块对于图形的多种操作。在地图管理模块中对其他模块开放RunOperation(string OperatorArgs)方法,传入参数OperatorArgs中指定地图操作类型、操作对象及其他必须与可选参数,在RunOperation方法中实现对参数的解析与操作的实现。

4 系统实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系统从总体功能结构上分为基础框架、五大业务功能、后台管理、接口开发、项目范围检查工具等模块。

1、基础框架平台是支撑整个系统平台的基础,根据统一数据库、地图服务、工作流引擎、权限控制、接口集成、标准机制、网站服务等7个统一的原则进行设计,实现系统平台各个子系统模块的数据及资源共享。

2、五大业务功能。年度计划管理、高标农田项目进度管理、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进度管理、高标农田项目月报管理、土地整治中介管理等组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业务功能。

3、后台管理功能。包括行政区划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等系统基础数据管理,以及业务账号管理、用户管理等业务数据管理。

4、接口开发。系统接口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与部报备系统对接接口,实现与国土资源部新版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系统)的无缝对接。二是项目报备数据批量导入导出功能,将本系统涉及的报备数据按条件、批量导入、导出为如excel、word、jpg等通用中间格式,方便与其他系统对接或撰写整理文字报告。

5、项目范围检查工具。对各类高标农田项目的空间范围是否重叠进行检查,主要功能包括:坐标导入:读取、导入固定格式的txt或excel坐标文件,自动生成图形。当坐标系统不一致时,自动进行坐标系统的转换。范围审核:对导入的项目空间范围进行叠加检查,包括与已有高标农田项目的空间范围、基本农田范围、行政区划范围进行叠加,检查是否有重叠。截图打印:当有重叠发生时,对当前项目范围进行截图、打印。

5 结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系统是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相关业务管理提供全程的信息化服务及管理支持。该系统解决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工作量大、任务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在立项、验收等工作下放后如何实现任务进展、资金去向的全程有效监管的问题,为高标农田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为职能部门大幅节省了劳动力投入和项目经费,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显著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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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范文3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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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范文4

广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7年4月,广西已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约24.40万亩,大部分优质耕地已划入基本农田,基本做到划足数量,保证质量。但是,由于广西的特殊的地形地貌、建设发展情况等原因,广西基本农田保护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基本农田划定与相关规划用地布局未能有机衔接,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较大。发改、交通、建设、旅游、水利等多个部门的项目用地都有可能涉及到基本农田。但是由于基本农田布局划定与相关部门规划编制,项目选址等未能有机衔接,要么导致项目难以落地实施,要么导致基本农田被占用。随着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的日益加强,多部门的规划需进一步协调优化。

保护基本农田奖惩机制不尽完善、农村建设中占用基本农田现象难以管控。一方面,基层耕地保护力量不足。由于人员、经费的限制,导致基层政府和国土部门保护基本农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基本农田难以得到有效管护。另一方面,由于耕种的效益比较低下,农民对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低靡,出现基本农田撂荒现象。其三,农民对于依法进行申请宅基地的用地意识较弱、村屯的建设与规划拖后,导致农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频出。目前广西仅是对破坏基本农田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并没有制定保护基本农田个人或集体的相应奖补制度。保护基本农田的奖惩机制仍然有待完善。

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基本农田保护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等情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部分质耕地被建设占用,新补充的耕地又存在耕作条件较差,质量偏低等情况。此外,在基本农田划定时,存在着将偏远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而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却因发展建设需要未纳入基本农田的情况。从而导致基本农田总体质量不高。

广西基本农田保护的完善对策

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坚决贯彻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和制度,始终坚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严格执行以“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方针,以少占或不占耕地为前提,在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方面,加强指导;二是深入研究旱改水政策,尽快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政策;三是建设完善补充耕地交易市场,升高耕地开垦费用征收相应的标准,建设补充完善的耕地的交易机制。

加大建设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以建设促保护。一是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提升基本农田质量。二是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基本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推行龙土地“小块并大块”的整治模式,提升耕地的整体生产力,完善农田基础的基建。三是加快推进“旱改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对现有的耕地,通过土壤改良、配套水利设施和土地平整等措施,来提升耕地的质量,将干旱地区改造成水浇或水田地,促进提升耕地的质量。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范文5

关键词 耕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湖南新晃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7-0350-02

新晃县的耕地土壤养分平均含量有机质为24.67 g/kg、全氮为2.06 g/kg、有效磷为16.20 mg/kg、速效钾为78.94 mg/kg、缓效钾为158.78 mg/kg,pH值5.94。

新晃县耕地中,一级耕地为2 284 hm2、二级耕地3 266 hm2、三级耕地1 968 hm2、四级耕地3 475 hm2、五级耕地3 721 hm2、六级耕地3 191 hm2、七级耕地2 652 hm2,分别占总耕地面值的11.68%、16.70%、10.06%、17.77%、13.91%、16.31%、13.56%。由此可见,四级地最多,占17.77%;二级地其次,占16.70%;六级地第三,占16.31%。高产田占28.38%,中产田占41.74%,低产田占29.88%,说明新晃县的中低产田面积多于高产田。

在此大环境下,不得不对新晃县耕地保护高度重视。新晃县粮食产量逐年增加,但随着人口的增长、社会进程的加快、土地利用的加深,新晃县耕地面临的问题不可小觑,土地过度利用的后果需要直接面对。只有建立更好的耕地保护机制,才能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保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到规划、耕保、征地、利用、执法等各环节、各层面,必须统筹谋划、多管齐下、齐抓共管。要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

1 总体思路

加强耕地保护,重点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数量红线;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挖掘土地潜力,切实减少耕地占用;要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重点要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5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要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严格有序地推动土地流转,探索能使各方受益的流转方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要规范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既把工商资本与农户联结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又要加强监管,有效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坚决杜绝以改革的名义损害农民的利益[1]。

2 坚守耕地数量红线

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征占地年度计划和审批程序,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尤其是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要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不能随便乱占,搞好占补平衡,做到可查可控。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分类指导,对各类违反政策的要全面核查,及时查处纠正。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开发建设力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打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依法依规,不折不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实体边界和刚性约束作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3]。

加强耕地保护,重点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数量红线;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挖掘土地潜力,切实减少耕地占用。

3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015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已经召开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视频会议,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重点要按照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优先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农业、国土部门搞好摸底调查,确认可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是一条“高压线”,不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同时,各地还要结合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将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做到“一证两确”。

4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强化耕地建设性保护;完善约束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严格保护耕地的积极性[4-6]。

把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补旱等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抓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松整地等技术推广,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量,力争在5年内实现化肥、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和尾菜处理,抓好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工作,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努力构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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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小玮.论我国耕地保护机制的构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219-22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范文6

此前,中国长期坚持18亿亩耕地的红线。而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在此基础上,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由于不得占用、旱涝保收,中国老百姓俗称“保命田”。中国人口与耕地保有量矛盾长期持续,虽然粮食连续10年增长,但专家表示,由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城市化发展压力不断加剧,耕地保护和延伸的粮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在广东等沿海省份,因为城市边界不断外延,土地流转制度仍不完善,种地收益远低于土地出让的收益的现象突出。种地不如“种房子”,这让耕地保护十分困难。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辛勤耕作一年,一亩地收入还不如外出打工一个月,与其苦守耕地,还不如将自家地转用于工业用地。如此情况,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何来?

分析人士认为,虽然中央一直要求保证耕地红线,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中占用了大量土地,虽然保证了土地数量的增减挂钩,占用与复垦平衡,但优质土地有限,复垦地往往是山区丘陵,质量很差,产量难以保证,而被占用的往往是良田。

一些专家担忧,如果长此以往,虽然红线仍在,但粮食安全可能面临严重挑战。

中国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中国现有耕地中60%以上质量中等偏下,优等耕地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不到3%。专家认为,在2020年前,建设8亿亩旱涝保收、不得随意占用臵换的高质量基本农田,是对未来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对稳定未来全世界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如果这一计划顺利完成,在保持现有耕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到2020年时,亩均增加的生产率将为中国额外提供8000万吨优质粮食,大约相当于2012年中国粮食总产量的13.5%同时,中国政府也将为耕种基本农田提供多种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

上世纪50年代,印度学者发表的《悲惨性成长》引爆了全球农业革命,该文提出,工业发展速度远快于农业将导致农民收入下降,从而引发“工业越发展、农民生活越悲惨”等一系列问题。

据此,美国等国家纷纷开始将工业发展收入大力度用于对农业、农民的补贴,这对于这些国家当前形成的现代化农业具有重要意义。“美国一年补贴农业的资金足够应付两场科佐沃战争,这些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现在借鉴。”位于广东发达地区的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李溟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