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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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1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基本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代管。初步完成了“组账村乡监督”工作,目前全乡54个村小组已有32个村组资金纳入了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

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具体措施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成效

1、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2、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4、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2

一、规范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1.全面实行会计委托服务

在坚持自愿和“四不变” 原则(即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社区)集体与中心签订协议,将会计业务委托给所在乡镇设立的村(社区)集体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对村(社区)集体财务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村级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设立一名报账员,负责村(社区)集体出纳和报账工作。

2.规范强化票据管理

2.1严格规范收入票据

村集体各项收入应统一使用福建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严禁使用外购或自制票据,严禁将票据转借他人使用。

2.2严格规范支出票据

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税票或财政专用发票),不准涂改,不准白条顶支(抵库),不准无据收付款。

2.3严格实行票据领购核销制度

乡镇(街道)负责管理村级票据领用、缴销工作。各村(居)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登记、使用、结报、核销工作;使用完的票据存根由乡镇(街道)核查后存档保管。

3.加强财务开支审批管理

3.1完善凭证审批手续

收入凭证应由经办人、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人分别签名;支出凭证应由经办人、证明人、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书、村委会主任两人联签)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四方分别签名确认。

3.2实行村财务支出限额审批制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须具备日期、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收款单位印章、收款人签字等要素),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同时由证明人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每月(或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公布乡镇(街道)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提供的上个月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对村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公布的专项财务帐目,应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

二、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资产清查制度

村集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各种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应及时准确登记,并建立健全明细帐册,定期组织盘点,重点清查核实村集体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村集体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村集体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资源增减变动情况,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资产资源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3.资产评估制度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的,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村(社区)委托区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村级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价格,是否公开招标投标等事项,并履行民主程序,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通过,村(居)务监督小组应全程参与监督。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村(居)民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街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

三、建立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1.资源登记簿制度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2.招标投标制度

村级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由村(社区)采取招标投标或委托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街道)农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备案。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3

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基础。*村两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三资”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分管纪检、财务、经管、物管和村建等同志组成。同时,设立集体资金管理、租赁合同和资产管理、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资源管理和内部审计5个专项小组,各小组分工合作,共同负责全村“三资”管理的具体工作。通过建立“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保证机构、人员、时间、精力四到位。

二、建立责任机制

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岗位职责》,明晰“三资”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村级小组和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包括村“三资”管理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及集体资金管理、租赁合同和资产管理、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资源管理和内部审计5个专项小组的岗位职责。通过明晰职责,我村“三资”管理机构和专责人员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事按制度、用权受监督。

三、建立管理机制

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招投标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既注重激活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又根据发展的新情况,补漏拾遗,完善制度体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抓好6个方面:一是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梳理资产和核实债权债务情况,并统一录入村办公电脑,实行村级资料每周更新的动态监控电算化管理;二是完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账户、收支、结算、审核、审批、记账和核销等要求;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产出租、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四是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型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租赁款缴纳和合同鉴证、合同备案、合同续签等相关要求;五是完善《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六是规范经济管理活动的程序,解决“三资”管理的突出问题。按上级要求,我村全面落实了统一银行基本账户、统一村账镇代管,实现了村镇管理的无缝对接。

四、建立监督机制

强化监督,是规范“三资”管理的重要内容。我村积极创新监督机制,力求使监督全程化。我们建立健全了村“两委”集体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和社会公开监督三项监督措施,有效强化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事前监督明确要求,对集体“三资”的重大事项,如年度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经营项目发包、建设项目招标等,都必须进入规定的议事程序,村“两委”班子充分讨论、决策“公之于众”,让村民了解情况,发表意见,使“三资”处置的各项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决策民主,有效遏制了腐败的滋生。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现状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组织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全县截止2011年农经年报统计,24个乡镇(包括青溪新城)425个行政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509万余亩。其中耕地18万余亩,园地38万余亩,林地450万余亩,养殖水面0.6万余亩,其他1万余亩。集体总资产594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888万元,固定资产4138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目前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 虽然有章可循, 但实际执行中却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仍然存在着少数票据未按规定程序签字就报销入账的现象;二是坐收坐支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有的是直接交给村干部,村干部收取后放在身上直接拿来开支,然后再去乡镇会计委托中心报账,有的甚至不报账。再加上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全县许多村没有集体收入,靠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维持村级正常工作,因此群众意见很大。三是非生产性开支超标且真实性难以厘清。虽然我县按照“实事求是、勤俭节约、上限控制、票据规范、凭据报销”的原则,对因商务性及兴办村级公益性实事等确需发生的非生产性支出核定了基数。但有的村仍然存在着实际支出数大大超出原先按规定核定的基数,且对其真实性无法厘清。四是乡镇虽然每年对村级财务收支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但有少数乡镇仍停留在账面的财务收支上, 对村整个经济活动监督审计不到位,村级财务违纪现象偶有发生。

(二)村级资产、资源出租、出售欠规范欠透明。一是运作程序不到位。有的村在发包中,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即使有的村在发包前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承包方案,并且在发包协议上有村民代表签字,但不够人数甚至有代替签字现象,引起村民不满;二是承包定价不合理。少数村在出售、出租土地等资源上,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评估,也没有公开竞价。少数村干部介绍自己熟悉的人来投标,廉价的承包、出售,引起群众不满;三是透明度不够。有的村在承包中搞暗箱操作,签完协议后,没有在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其他途径向村民公布,村民极为不满。

(三)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各村虽然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但监督执行的力度不强硬,民主理财的效果不尽人意。在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管理上随意性大,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遇到重大事项往往就是签字走过场,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四)财务公开质量不够高。第一,有的村表面的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不具体、欠细致。特别是非生产性开支内容公开不明细。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第二,公开不及时,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第三,有的村只把收支余额进行公布,没有逐笔逐项公布,更有甚者把一些重要的收支内容隐瞒不公开;第四,是财务公开的形式单一,对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

(五)县级审计职能弱化。县农经总站到目前为止,还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参照公务员管理。因此,执法力度不够。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全县425个村,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因此,要坚持试点行行,以点带面,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

(二)健全管理制度,并促进制度贯彻执行到位。目前,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但执行过程中也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经过多方征求意见,走访问调研,对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将在近期出台。并在即将召开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解读,以进一步促进制度的贯彻格执行。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建立起“三资”监管体系。一是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二是建成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依托现代化网络管理手段,对“三资”数据及日常核算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并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督。2011年,我县选择了姜家镇作为我县杭州市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试点。在此基础上,2012年,又选择了千岛湖镇等三个乡镇继续实施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三是有条件的乡镇要将村级会计委托中心更名改造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创建农村三资规范化乡镇。乡镇要依托服务中心,对资产的增加、处置,对资源的出租、承包经营等实行动态管理。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对农经管理人员进行“三资”管理、系统运用等知识培训。

(四)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和监督。一是注重民主公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要履行民主程序、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三资”运营情况。二是强化审计监督。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要求,村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落实制度以及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2011年我县完成23个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通过产权界定、折股量化,进一步明确了产权关系,规范了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2012年,我们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权相关业务工作。

(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努力争取县农经总站参公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县农经管理总站长期以来一直履行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因此,要将县农经管理总站按照或依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二是要积极落实乡镇配备2人(含)以上农经管理人员的乡镇,业务主管人员享受乡镇中层待遇;三是加强服务中心建设,配强三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要将乡镇会计会计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四是定期对村会计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工资待遇。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农村经营管理政策法规选编》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 2009年12月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5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但是,目前仍存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集体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问题,有的引发群众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从2015年3月起,各村、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见附件3),增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制度,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

(一)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凡有集体收入(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发生时,做到应收尽收,收款三日内将资金上缴核算中心专户(镇经管站)储存,严禁村坐收坐支,不及时上缴也不上报领导的,镇农经站则不给于做账务处理,追究所辖办事处书记的责任,按有关制度规定将所坐收的款项限期交经管站代管并扣村班子当月的工资;私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贪污行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数额较大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二)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村级库存资金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村现金保管员管理,其他多余资金全部纳入农经站专户储存,各村根据需要,填写资金用款申请,经办事处书记、包办事处领导、经管站负责人、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核算中心根据用款事项或村级工程合同付款。

2、各村应有报账员和现金保管,严禁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管钱管账。村提取代管金应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现金保管和报账员参与,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性。

(三)村集体支出的管理制度。村集体支出资金来源只有一个,即申请提取的村级代管金。集体资金必须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经审批后才能使用。否则视为个人行为,不予入帐。严禁任何人借用、挪用集体资金。因办理公用事业当月无力支付的,必须进行挂帐处理,否则下月不予认可,村集体支出报帐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发生支出时索要正式发票或单据,需附明细说明的要有附件,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书记主任一人兼的由副书记或副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加盖专用章由报帐员整理报帐;一次性开支500元以下的由村支书和村主任共同审批;一次性支出超过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单据由办事处书记签字,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经办事处书记、包办事处领导签字后方可作报账处理,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按照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执行,并由当事人在村主要负责人和办事处书记的陪同下直接到镇经管站支取,涉及到工程款的需由施工方交齐税款后,凭完税证明支取。

1、生产性支出的管理。

(1)依据《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禁村级坐收坐支,对一般性支出,有代管金的村,支出由经办人员先行垫付,凭发票在完善好各项手续(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到镇经管站提取代管金付给经办人;无代管金的村,更应严控支出,非发生不可的支出,也应在完善好各项手续的前提下到镇经管站挂账,有了收入及时兑付经办人。

(2)村级5000元以上支出按照村级重大事项申报规定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向群众公开。村级重大支出,如修路修桥、环境整治、农村线路改造、农田水利建设、自来水改造维修、办公场所建设及固定资产形成工程要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两委会决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工程的预算报告。由镇村级重大工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计完工程预算后,再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到镇经管站备案。发出公告,实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税证明等文件(见附件4)。镇经管站可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谁经手谁负责。

(3)村集体购物、租雇机动车、工程车、建筑工程等大额支出必须索取标准发票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签字后方可报销。一般性支出也应索取有关收据,坚决杜绝白条入账。

2、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制度。

(1)招待费的管理。镇、办事处干部下村一律不准在村就餐。若因村务确需招待的须经办事处总支书记签字后方可列支,同时实行上限控制,1000人以下的村标准控制人均不超10元,1000人以上的村,招待费不超过10000元/年。因重大工程、招商引资事项确需招待的必须本着节约原则执行,严禁铺张浪费。并由办事处书记、包办领导、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方可列支。严禁任何村队出现举债招待现象,一旦出现举债招待费用由村书记、主任以及当事人自负。招待费用发生时必须索要有效发票,并附有菜单,且须注明用餐事由和参加人员,坚决杜绝村干部之间、村干部与机关干部之间公私不分,相互宴请村集体列支现象发生,对于变通报销的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贪污处理。

(2)村级租车费用报销,镇区范围内租车费严格控制在1000元以内/年,超出部分也不得变通报销。到县、镇及外地开会或出差一律按有关规定凭票报销差旅费。

(3)办公电费的管理。村有公共办公场所的电费费用实报实销,无公共办公场所(租赁)的电费实行每月40元上限控制,超支自付。

(4)报刊费的管理。村级所用报刊均由镇政府统一订阅,除此之外,谁订阅谁付款。

(5)村级零工管理(见附件5)。零工支出要详细规范,具体内容包括:出工日期、出工事由、工日、用工金额,记工人签字、出工人签字并按手印,金额上限应控制在100元/人以下。

(6)办公用品的管理。村办公用品主要指帐簿、凭证、信笺、表册等,由县农经局统一印制,其他办公用品如笔、纸等低值易耗品也应严格控制,避免浪费。

(7)严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班子成员用村集体资金以村名义参加各类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而变通支出单据。

(8)村“两节”期间发生的慰问党员及老干部,按照“注重精神关怀”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

(9)村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支部书记,无支部书记为主持工作的人员享受)电话费按每月60元补助,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享受每月5元电费补助。

(10)严禁办事处向村收取办公费或变向收取款项加重农民负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四)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县各级要求,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不准举债搞建设,严格不良债务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各村每年搞好预、决算,量入为出,避免出现脱离实际提出高指标、寅吃卯粮搞建设的现象。各村要依据本村的每年实际收入,首先保证开支,量力而行搞建设,各村当年原则上不得增加新债务。禁止村借(贷)款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垫支应上缴税费增加村级债务,否则由擅自决策者自己负责偿还。严禁村集体用高息借(贷)款。本规定实施后任何村队不得再出现新的债务,否则由其借款人自行承担。

如确需借款,需提前向办事处写申请及借款理由,办事处书记签字把关,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镇政府备案。申请必须注明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时间、在届内还清的原则,经审批的申请及借贷赊欠单据一并入帐,未经审批视为经办人个人行为,村集体不予认可。村级所有债权债务应进行挂帐处理,对村级往来帐上没有的事项一律不予认可,由经办人自行负责。一旦发生借贷行为,款项需先交经管站代管,不代管的,坐收坐支的一律不予入账。凡是增加不合理的债务,谁签字谁结算,一律不准上账核销。

(五)严格村级报账制度。每月21日至月末是村报账时间(各村报账时间见附件2),村会计负责把本月收支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下账,并领取当月工资200元。实行零报账制度,当月没有收支发生也需到经管站签字确认。本月发生收入没有下账或者费用没有下支出也没有挂账的,并追究会计的直接责任和村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责任,并罚没村主要负责人及会计当月工资。

三、债权债务要全面清理,认真核实,做好村级财务交接工作。

各村要继续开展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本着杜绝新增债务,消化原有债务的原则,摸清家底。一是核实应收应付款项,分别对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实并签字认可。二是清理核实村组借贷款,分别对借款人和贷款单位进行核对并签字认可。三是清理核实会计手中的借、垫支款项,并进行核实签字认可。四是清理核实结束后,将清理核实结果逐笔逐项写榜,张榜公布并召开群众或农户代表会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实行债权债务台账管理制度,对清理核实确认的债权债务,一律分户建卡立账,今后一律依据台账追索债权偿还债务,对没有纳入台账管理的债权债务集体有权拒付。

本次债权债务清理和村新老班子账目交接工作于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村代管金一律不允许提取,并对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4月底前完不成任务的村,免除村主要负责人的职务。

四、规范程序,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一)资产、资源登记台帐制度。定期进行资产、资源清查,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做到帐物相符,确保村级资产、资源的安全。

(二)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审批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出让要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在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前要事先由村写出申请及草签协议(注明承包方式、时间、期限、面积、金额等)经村级重大事务领导小组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经批准实施的正式合同留经管站备案。

(三)各村签订各类承包合同时,要按下列程序进行: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成立组织、研究发包方案、民主议定、公告、公开招投标、签订合同。合同需由镇司法所审阅和办事处把关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签订。各村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相关程序及步聚一个一个环节进行,并到镇经管站备案。没有备案,并且未经请示擅自签订的合同,经管站一律不予鉴证,出现争议、纠纷、上访的,由各村自行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村集体所有的决定必须在事前向镇政府及有关站所审批和备案方可实施执行。

五、搞好监督,增加“三资”管理的透明性。

(一)事前监督,民主理财。各村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做到重大事项先议,再报,后批;做到报帐核算时先理后报。

(二)事中监督,严格把关。每月21日至月底为村统一报帐时间,本月收支单据应全部为本月实际发生事项,出现以前单据,一律不予入帐,由经办人自行负责。镇村级重大事项审批领导小组在每月5日前批复上报事项和会审财务问题,做到当月问题当月处理。

(三)事后监督,财务公开。村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每月“民主议政日”会上向村民代表公布上月收入支出明细账,并在公开栏张贴。公开的内容:(1)本月财务收支计划。(2)上月各项收入。(3)上月各项支出。(4)账面余额情况。(5)需说明的其他情况等。会议公开必须有会议记录,记录公开内容和所参加的人员名单并留存村务、财务的公开底稿。

民主议政日由办事处监督将核算中心统一打印的公开榜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党建办和农经站对公开情况进行抽查。

六、加强审计,严肃“三资”管理工作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建立审计责任追究制度,镇审计所不定期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查出侵占、挪用、私分及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的,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犯资金管理制度的,凡村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坐收坐支的追究村书记、主任责任,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违反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未经审批私自对外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或未签订合同的,将追究村负责人责任。

七、农村财务管理纳入年终考核。

镇党委、政府与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对所辖村出现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搞体外循环,出现悬账、无头账,一年内出现一起,取消所在村的年终所有奖励;一年内出现一起因财务问题引发群体上访情况的,取消办事处及所在村的年终所有奖励,对于“三资”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办事处、村将给予表彰奖励。

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宁州 委托 三资

宁州街道辖27个村(社区)村民委员会,187个村(居)民小组。总人79740口人,其中农业人员64453人。总面积437.8平方公里,拥有林地面积276300亩,耕地41926亩, 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861元。为做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是农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街道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经研究,成立宁州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农村集体委托服务工作服务中心。

2.制定方案,强化宣传

研究制定了《宁州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宁州街道农村“三资”中心职责》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三资”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为使“三资”工作家喻户晓,街道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街道村干部动员会和培训议各1次,使干群充分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

3.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

严格执行操作方案,坚持四项原则,抓好“五个统一”。

3.1坚持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做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收益分配权不变;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督权不变;二是坚持依法的原则。不统包统揽,不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坚持实际的原则。要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3.2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

一是统一制度。按照县、街道相关制度进行操作;二是统一审核。村集体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到街道“三资”服务中心统管资金账户管理。三是统一核算。对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核算;四是统一公开。各村财务由街道中心统一提供,坚持每半年逐笔逐项公开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流转情况。五是统一归档。各村“三资”档案由镇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分村建档。

3.3坚持“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

清理:截止2011年5月30日,全街道27个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及187个村民小组第一阶段清理登记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对外投资、资产、在建工程、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已全部完成。

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做到登记的内容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不重不漏。

核实: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布置“三资”清理核实工作。一是成立核查小组、明确责任;三是加强督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公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公示程序,做到四规范。一是规范公示时间;二是规范公示内容;三是规范公示形式;四是规范公示保留资料。

确认:街道“三资”清理指导组到村现场指导,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使集体资产明晰,资源透明,资金明了。

上报: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的“三资”清理结果,各级签字认可同意后,逐级上报。

4.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为建立“三资”服务长效机制,县农经局、街道农经站年底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检查。审计的重点要看资金是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村级集体资产运营情况,有无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为“三资”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5.“三资”清理及委托工作成效显著

5.1盘活了村集体资产,村集体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如老里箐的沙石厂是村集体资产,过去由于操作不规范,年承包费只有万元,群众意见很大,推行农村“三资”服务后,实行了公开招标,年承包费一下子提高到万元。

5.2进一步规范了对村级资源的处置。

对承包期满或新增加村集体资源进行公开拍卖或租赁,杜绝“暗箱处置”行为,促进村级“三资”保值增值。

5.3解决了疑难问题,使“三资”量明显减少。

以前,因村级财务不明,越级上访的屡见不鲜,实行“三资”服务以后,财务收支往来,资产、资源发包由暗变明。透明度的提高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消除了干群之间的对立关系,村集体的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5.4体现了民主决策。在“三资”清理中,将清理结果通过公开栏对外进行公示,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5.5摸清了家底。通过这次清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对家底进行了彻底清查,并将资金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公开,打消了村民的疑虑,和谐了干群关系。

5.6村级开源节流渠道进一步拓宽。实行“三资”服务后,村级所有建设项目全部按规范程序实行公开招标管理,为村级集体节约了大量资金,破解了干群之间因项目发包产生的猜疑矛盾,融洽了干群关系。

6.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