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会计要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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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会计要素

单位财务会计要素范文1

一、“新准则”与“基本准则”比较

(一)会计准则框架结构比较 从总体框架结构来看,“新准则”与“基本准则”差异不大,两者均采用了中国法律“章节加条文”的形式,没有简单搬套国际准则所采用的引言、范围、定义、内容等方式。“新准则”与“基本准则”在以下方面不同:一是对会计准则地位表述不同。虽然两个准则都是为构建会计规范体系提供统一的概念基础和框架,但从准则的称谓中,“基本准则”体现了在企业会计规范体系框架中的地位,突出了基本准则统驭具体准则的法律地位。而 “新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地位体现的不够充分。二是对会计计量作用的认识不同。会计要素计量是财务会计的重要环节,尤其现代财务会计的许多理论、方法都与会计计量直接相关,“会计本身就是一个计量问题”的科学论断,也就较为深刻地表达了会计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基本准则”单独安排“会计计量”一章,对会计计量属性的概念、含义、应用条件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突出了会计计量在概念框架中的作用。

(二)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比较 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或会计核算目标)的认识,主要有“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两种观点,每种观点都有其立论依据和理论基础。“基本准则”明确提出了我国财务会计的目标,不仅要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而且也要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将“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两种观点有机地结合起来,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未对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或会计核算目标)予以规范和明确界定,使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新准则”明确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概念,并对财务会计报告目标进行了理论概括,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两个准则均将反映受托责任和提供决策信息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但从具体服务对象看,“新准则”更为具体,同时也突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用会计信息的性质,即“社会管理”。“新准则”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概念、明确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用途,不仅为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指明了方向,也为构建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理论依据。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参与者进行经济决策和反映评价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提供何种会计信息、如何提供会计信息等与会计信息质量有关的要求,直接制约着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也影响着会计报告体系、报表结构和信息披露方式。“基本准则”规定了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8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准则”可圈可点的亮点之一,就是有选择、合理地借鉴了“基本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合理内核,使准则框架、一些重要的概念与“基本准则”做到一致或相互衔接。与“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根据事业单位运营活动、会计信息需求的特点,结合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内容,提出可靠性、全面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清晰性6项。无论是“基本准则”还是“新准则”虽然没有单独使用可靠性等术语,也没有列出孰先孰后,也没有标明哪些是主要质量要求,哪些是次要质量要求。但从排列的顺序看,可以看出两个准则将“可靠性”作为主要质量要求并优先予以考虑;此外,“基本准则”和“新准则”分别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框架中“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内容基本一致,实现了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妥善处理好与国际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趋同的问题。

(四)会计要素比较 两个准则在会计要素的构成、定义及要素确认与计量要求上既有相同点又存在差异。一是会计要素的种类不同。“基本准则”规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而“新准则”规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五个会计要素。鉴于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特点,“新准则”未设置“利润”会计要素。相同的要素,其内容既有相同的一面,也存在一定区别。二是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同。有关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是两个准则核心内容之一。“基本准则”和“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性质、内涵加以准确定义,赋予了会计要素新的内容,使之更加符合其质量特征,并确保了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的正确性。同时,基本准则对会计要素重新定义时,还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一些合理内容,如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分别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由于企业与事业单位在性质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两个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如表1所示。三是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列报的要求详略不同。如何确认、列报会计要素是构建基本准则甚至是制定具体准则、会计制度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基本准则”充分体现其“准则的准则”的性质,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列报作了概念性、原则性的规定。由于“基本准则”单独设置“会计计量”一章,在会计要素的各章中未专门规范会计计量问题。与“基本准则”相比,“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的规范较为详细和具体,比如资产要素,在准则中具体规定了资产的种类,每个资产项目具体确认与计量要求和列示方式,其他会计要素规范也是如此。无论准则形式如何,从其结构、内容来审视,两个准则完善和夯实了在我国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中的第一个层次地位。较好地发挥了指导、评估具体准则、会计制度的作用。

(五)会计计量属性比较 对会计要素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构成了财务会计的重要特征,其中计量在财务会计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同时,还可以在保证会计要素金额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多元计量模式,并对这些计量属性的概念、含义和应用条件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与“基本准则”不同,“新准则”没有对会计计量属性问题做出专门规范,只对财产物资计价规定了一种计量属性,即历史成本,并将历史成本计价作为会计的一般原则。虽然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传统的计量属性, 具有容易取得, 可靠性和可验证性较高,实施成本低等优势,但随着我国财政预算改革的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教育体制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业务活动、会计事项如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国有资产处置等业务也在不断创新、单一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已难以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或事项的实质,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其相关性相距甚远。为此,在坚持历史成本前提下,应采用多种计量属性以适应信息使用者需求结构的重大变化。

(六)财务会计报告比较 财务会计报告既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信息的主要手段,也是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主要依据。无论是“基本准则”还是“新准则”都十分强调财务会计报告在准则中重要性,均单列“财务会计报告”一章,对财务会计报告内容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两个准则的主要区别是财务报表组成内容不同,“基本准则”规定,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新准则”则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当前, 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已经进入了附注时代。财务报表附注作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倍受关注,两个准则均对其进行规范。但与“基本准则”不同,“新准则”不仅对附注概念予以界定,还就附注主要内容和附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进行了明确。需要说明的是,财务会计报告的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是实现财务会计目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新准则”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出了要求。

二、“新准则”若干认识

“新准则”作为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体系的概念基础和框架,既立足于国情,也努力向国际惯例趋同。做到统一规范和突出非营利性特点并重、继承与完善并举、借鉴与创新融合。其颁布与实施,为构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对于增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问题 “新准则”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可见,按照“新准则”规定对于同一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对不同的业务活动和经营项目选择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提供混合的会计信息,在反映受托责任,满足各种会计信息使用者各类需要将会大打折扣。随着我国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各界不仅要求事业单位提供公开、公平和收支透明的预算收支信息,还关注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等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同时,随着事业单位同各国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逐渐增加,需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事业单位会计框架结构,可见,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是未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建设中的必然之路。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层次问题 提供何种会计信息、如何提供会计信息等与会计信息质量有关的要求,直接制约着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也影响着会计报告体系、报表结构和信息披露方式。“新准则”可圈可点亮点之一是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明确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会计准则中地位及其重要性。但“新准则”没有明确阐述可靠性、相关性等诸质量要求之间的主次关系,仅以法规形式罗列性表述,会计信息提供者目标不够明确,信息使用者或阅读者也不理解这些质量要求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为此,明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内部结构、层次、主次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而建立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不是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会计准则中简单罗列。而是按其内在的逻辑性,对诸要素进行科学、合理地排列和配置,使它们之间层次分明、相互之间关系清晰、概念明确、极具可操作性。应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分为三层:一是主要质量要求。主要质量要求,由可靠性和相关性构成。其中,可靠性是指信息没有重大差错和偏向,并能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可靠性是财务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无助于决策,反而可能造成错误的决策,也无法准确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相关性是指信息能够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事项,或者确证或纠正使用者过去的评价。需要说明的是,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不能离开可靠性去谈论相关性, 也不能离开相关性去谈可靠性,它们总是同时在影响或决定着信息的有用性。二是次要质量要求。次要质量要求,由明晰性、可比性、及时性和一致性构成。会计信息除了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还要具有明晰性、可比性和一致性。这一层次是进一步对可靠性和相关性进行说明和补充,同时也是着眼于当前的会计环境从宏观上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约束。三是约束条件。效益大于成本应作为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中一条普遍约束原则。任何一项经济活动,只有在其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才是可行的,构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也不例外。因为,会计不是一门精确的学科,充满估计和判断,受制于技术等因素影响,不可能做到绝对真实,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可靠、相关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花费较小代价,避免主体为了满足某一信息质量要求而花费巨大的成本,结果得不偿失,只有当提供和使用会计信息所能带来的效益大于其成本时,这项信息才是值得提供的。

(三)负债要素定义 一般来说,会计要素定义是对会计要素本质特征或其内涵和外延所作的简要说明。会计要素定义特点应是简短、扼要、语义不反复来反映构成某一会计要素概念内涵的基本特征。“新准则”负债要素定义没有体现语义不反复的特点。根据逻辑学的常识,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被定义联项三部份组成的,见表2。定义规则之一就是“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但从“新准些”负债定义“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中,认为有两点局限性:一是该定义不符合定义规则,“负债是债务”的结论是概念的重复;二是定义项要能揭示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而“债务”做定义项未能揭示其所具有的特有属性,即经济利益的流出。

(四)计量属性问题 随着公共管理活动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企业化趋势更为明显,有关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成本费用考核等一系列管理理论及方法逐渐引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有关各方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反映受托责任指标将成为会计提供信息的主要内容。而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难以全面反映受托责任。为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有关会计计量属性的建设,要考虑事业单位发展变化趋势和公共部门会计标准趋同的形势,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的前提下,适当引入诸如可变现净值等计量属性,发挥会计准则规范内容稳定性之特点,防止因会计准则滞后,未能提供相关会计信息而引起的广泛诟病,也避免朝令夕改而使会计准则发展处在被动尴尬局面。

(五)资产、负债分类问题 流动产与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标准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对一个单位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的判断。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均对该标准进行了严格界定。与之相比,“新准则”关于该标准的界定过于简单,仅以1年(含1年)变现、耗用或者偿还为区分流动性与否标志,不能很好地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在会计实务中,如果完全套用此标准界定资产、负债的流动性与非流动性,可能会混淆了资产、负债的类别,将歪曲事业单位的实际偿债能力,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信息的客观性大打折扣,也会误导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单位财务会计要素范文2

一、政府会计要素国际研究概况

(一)国际公共会计准则理事会政府会计要素主要观点 公共部门委员会(PSC)成立于1986年,1993年7月了第2号专题研究报告《国际政府财务报告要素》。2004年11月PSC改组为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IPSASB隶属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制定或修订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上(IPSAS)与IFRS持续趋同,正致力于制定公共部门会计概念框架项目。根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号(IPSAS 1)等现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规定,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将权责发生制下公共部门报表中的会计要素分为6类:资产、负债、净资产/权益、收入、费用和所有者投入保全调整(类似于IASB中“资本保全调整”要素)。2012年10月8日的征求意见稿“公共部门主体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财务报表的要素和确认”,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概念框架相比,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基础上,增加递延流入、递延流出、所有者出资和所有者分配,但不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对各要素表述如下:资产是因过去事项而由主体控制的、预计将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能流入主体的资源。负债是指因过去事项而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将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的资源流出主体。递延流入是指因非交换交易导致及增加净资产的、供主体在特定未来报告期间内使用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流入。递延流出是指因非交换交易导致及减少净资产的、供另一主体或另一方在特定未来报告期间内使用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流出。递延流入或流出项目应在未来到期时确认为收入或费用。所有者出资是由外部方投入的、产生或增加主体净资产权益的主体资源流入。所有者分配是从主体流出、分配给外部方以作为回报或减少主体净资产权益的资源流出。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净资产;资产=递延流出-(负债+递延流入)=净财务状况;净资产+递延流出-递延流入=净财务状况。

(二)美国政府会计要素主要观点 美国有两个政府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一个是服务于联邦政府的美国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一个是服务于州和地方政府的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两个准则制定机构职责分工明确,保持相对独立。FASAB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制定权责发生制联邦财务会计准则。1999年FASAB成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制定机构之一。FASAB第1号准则(1993年)“某些资产和负债”,覆盖的是流动性的财务资源和负债,并在政府和主体层面区分资产和负债,试图通过近10项资产负债表项目来阐明净财务资源的概念。FASAB第3号准则、第6号准则、第10号准则、第14号准则、第16号准则、第23号准则都试图阐明资本性资产的会计与报告。联邦政府负债主要在FASAB第15号准则(1995年)中进行说明。FASAB第12号准则(1999年)要求在或有负债(诉讼产生的或有负债)发生时进行确认。FASAB第7号准则(1996年)是关于收入与其他融资资源会计的主要指南,承认非互易易(税收)按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在2007年12月26日的联邦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5号(SFFAC 5)中对应计制政府财务报表要素分类:(1)资产是指联邦政府能够控制、体现经济利益或服务的某项资源。(2)负债是在特定的事件发生或被要求时,联邦政府在可确定的日期向其他主体提供资产或服务的现时义务。(3)净资产是主体的资产负债表的总资产与总负债的数字差异,可以为正,也可以为负。(4)收入是指报告期内提供物品或服务、征税或行使其他权力、接受捐赠或者执行其他活动(不包括借款)而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兼而有之。(5)费用指报告期内提供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提供物品或服务或者执行其他活动(不包括借款的偿还)而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或兼而有之。利得和损失被认为是收入和损失的子集,而非独立的要素。其中收入与费用的定义以资产和负债为基础,体现“资产负债观”。

GASB准则分为两大类:一般准则与具体准则。一般准则阐明指导原则如财务报表元素和相关的确认与计量标准,财务会计与预算之间的关系等。GASB准则受概念公告中相关思想的影响。第1号概念公告(1987年)第8条原则认可在政府会计中使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也允许政府基金使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在确认收入时强调流动性财务资源的可得性,在确认支出时强调流动性财务资源的使用。GASB第11号公告(1990年)为政务基金寻求更广泛的计量对象,包括所有财务资源与确认运营债务(如员工退休金),与购置固定资产形成的资本性债务形成对比。GASB第33号公告(1998年)确立以法律上强制的索取权(如税收、政府补助等)作为从非互惠交易中获得的收入的基础。在2007年6月GASBCS4中对会计要素的最新定义是:(1)资产是指主体当前控制的资源。对资源的控制是指主体获得该资源的服务潜力,并决定体现其中的现时服务潜能的利用方式和性质的能力。(2)负债是主体必定要付出资源或未来资源的现时义务,义务是一种责任、职责或强制任务。(3)资源流出是主体在报告期对净资源(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的消耗。对净资源的消耗是用光净资源,无论是特定期间为主体所控制的资源,还是从外部主体获得时直接被用光的资源。对净资源的消耗导致资产减少额超过有关负债的减少额,或者负债增加额超过有关资产的增加额。消耗资源如支付补助款、让雇员提供政府服务。(4)资源流入是主体在报告期间净资源的购置。(5)递延资源流出是主体适用于未来报告期间的净资源消耗。(6)递延资源流入是主体适用于未来报告期间的净资源购置,在财务状况表中报告。(7)净资产是在财务状况表中所列报所有其他要素的剩余。按以下两方面金额的差异来计量:资产和递延资源流出,负债和递延资源流入。财务状况表要素是:资产、负债、递延的资源流出、递延的资源流入和净资产。资源流报表的要素是资源的流出与资源的流入。

FASAB当前的主要议程:(1)关于资产和负债确认和计量最核心的概念问题。(2)对负债的定义主要问题是要找出承诺的来源以及确认某些承诺为负债的标准。(3)对于社会保险问题,联邦政府应在多大程度上把负债扩展到应付账款数额以外。(4)有关石油或天然气资源的收入与成本如何确认。GASB的主要问题是递延项目可以被看作等待被确认的未来收入和费用――也许一直到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或一个特定的时点才能达到。即如果递延的资源流入和流出是等待被承认的未来收入和费用,则背离了实务会计原则。

(三)英国政府会计要素主要观点 英国的中央政府实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源会计与预算”系统,由财政部负责规范,主要遵守《资源会计手册》(Resource Accounting Manual)、《政府财务报告手册》(GFREM)。为确保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会计处理保持一致,以英国一般公认会计实务为基础。英国中央政府的会计规范是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为基础经过一定的改编后形成的。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财务报告原则公告确定的要素有7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得、损失、所有者投资、派给业主款。定义表述如下:资产是由某一主体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导致的控制权利或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负债是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责任;所有者权益是从一个主体的所有资产中减去该主体的所有负债的差额;利得是非业主投资所导致的业益的增加;损失是非因业主投资所导致的业益的减少;所有者投资是所有者所进行的投资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派给业主款是业主以其业主的身份转出资源而导致的业益的减少。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资产负债表所包含的仅有的要素,而利得和损失是损益表所包含的仅有的要素。概念框架强调未来经济利益的概念以权衡资产与负债,以所有者权益的概念衡量利得与损失。主要采纳的是全面收益观。

(四)澳大利亚政府会计要素主要观点 澳大利亚的营业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应用同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目前,澳大利亚已经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最新修订的概念框架也是以IASB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基础进行修订的,概念框架中的会计要素是具有普遍价值意义的。目前,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确定的5个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未来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是资产的本质。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公共或私营部门,产品和服务的确认前提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和需求的能力。资产提供了一种手段,让实体实现其目标。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也是资产的一种能力,能让使用的实体得到好处。物理形式并非资产确认的必要条件。负债是一种现时义务,需要将现时义务与未来承诺区分,只有当资产交付或实体订立的不可撤销协议后才能被认为产生了现时义务。资产、负债、权益是资产负债表要素。权益是主体全部资产减主体全部负债的差额。收益的定义包括收入及利得两者。利得指的是经济利益的增加,与其他收入无本质区别,因此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利得如因处置非流动资产的那些收益。此外利得的定义还包括未变现收益如那些有价证券或长期资产的账面值因重估所致的增加。当利得在损益表中确认时,通常是单独显示,因为有利于经济决策。利得往往扣除相关费用。在费用要素的定义中也包含了损失的概念。损失也是指经济利益的减少,与其他费用无本质区别,因此没有单独确认为一个要素。

英国与美国的政府会计都有一条清晰的向权责发生制过渡的主线,美国的联邦政府以及州和地方政府都维持着预算会计体系以反映其支付能力与现金流量。政府会计在美国、英国等于预算保持着高度的独立性。各个国家都以相似的标准定义某些资产与负债。在资产的定义中都强调三个特征:(1)主体所有或控制;(2)未来服务潜力;(3)过去交易或事件的结果。负债的定义中都强调:(1)未来现金流流出或提供服务;(2)不可避免;(3)一定的数额、时间;(4)过去交易或事件的结果。这些标准排除了将未执行合同确认为负债。澳大利亚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澳大利亚只是在会计概念公告(SAC)中保留了对政府主体特殊问题的说明,不再专门区分企业财务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而是要求所有主体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以增强不同类型主体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英国的财务原则公告中所有者权益、利得、损失要素在澳大利亚概念框架中即为权益、收益与费用。业主投资与向业主分派在澳大利亚的概念框架中则只是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处理。目前绝大部分国家,仅确认金融资产,而忽略金融资产如文化遗产、自然资源等。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上,英国和美国目前并不完善,目前做法是允许在保持一定水平的修理和维护支出的前提下,不计提折旧。关于负债,过去事项导致的现时义务有可能是推定义务或法定义务。PSC认为:推定义务强调的是政府别无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PSC对推定义务的做法是在表内或表外确认或披露。

目前许多国家仅确认法定义务产生的负债,而社会福利如环境负债等未被确认。对于净资产项目,在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中,负债的项目范围比资产项目范围大的多,美国大量军用资产未得以确认,这造成了负的净资产,但是并不能说明美国政府履行职责的持续能力受到了影响。由此可见,政府资产与负债的确认需要合理运用对称性原则才能提供准确的净资产信息。在费用要素问题上,如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正确的做法应是将所有的付现成本与非付现成本都确认为费用。收入的确认时点选择较有争议,如税收的确认的时点应在政府有权动用时。目前,政府收入的确认范围相对比费用较窄。只有当政府费用(资源耗费)与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配比,才能使信息使用者合理评价政府行为效率和效果。纵观国际政府会计要素的发展,我们看到财务会计系统的主要目标是披露有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资产与负债存量的信息以反映到期偿债能力,收入与费用的信息以反映运营业绩。财务状况报表应当有广泛的计量对象。同样的,资产除了包含短期与长期财务资源外,还应包含资本性资产。负债包括资本性债务与运营债务,而不管它们的到期时间如何。资产与负债的分类应当便于评估主体的流动性与偿付能力。期间内的财务业绩通过净资产的变动来显示,而期末的财务状况源于资产与负债的变动。

二、我国政府会计要素主要观点

我国对会计要素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草案)提纲(讨论稿)》中首次采用会计要素一词。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预算会计要素在1951-1997年经历几次改革后,1998年对预算会计要素(现行的)确定为五大类: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对各要素的表述如下:资产是单位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或其他权利;负债是单位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来偿还的债务;净资产为资产减负债的余额;收入是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支出是指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所发生的资产耗费和损失。会计等式=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补充到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负债的明细主要有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收入明细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而发生的资金耗费与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等;结余是净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的余额。

目前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之上“一元结构”要素观主要有:(1)“三要素”,只设置收入、支出和结余,因为政府的本质是分配会计,并没有通过资产的运用获得收益。(2)“五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或基金余额、收入和支出。因为结余类似于利润要素,而政府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中净资产为资产与负债的差额。(3)“六要素”: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结余、基金余额。结余是收入与支出的配比结果,能反映主体运用资金的结果。基金余额是资产与负债的差额。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是一个有机整体,无法全面反映政府性资金和资源的整体运行状况。另外,现行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只是当年预算收支情况,并没有囊括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再者,以现金收付制为核算基础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资源和受托责任。应当加强对政府会计特殊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研究。政府资产的确认应当关注非金融资产如不动产、厂房、设施、文化遗产、军用资产、自然资源等。考虑权责发生制的引入程度问题,尽可能完整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整体情况。在负债要素上,中国的地方债务问题严重,另外应确认环境负债等以响应可持续发展观。由社会福利引起的推定义务应当予以重视,以解除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应当运用对称权责发生制同等对待性质和期限相同的资产与负债。此外从政府会计系统角度,存在两方面内容:一是反映政府预算情况的政府预算会计,二是反映政府财务活动的政府财务会计。我国目前只有反映政府收支状况、资金使用情况的是政府预算会计,尚未建立政府财务会计。构建收付实现制为主要基础的预算收支表要素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负债表要素是我国完善政府会计的方向。

三、我国政府会计要素完善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而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有必要对我国政府会计的五大要素进行完善。葛家澍、林志军的《现代西方会计理论》中指出财务会计要素是财务报表构成的“积木”,是财务报表项目的基本分类,可以理解为会计处理对象的具体化,即把会计对象用会计特有的语言加以表达。本文借鉴了IPSASB、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对政府会计要素的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向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渐进式改革 预算是政府告知公众其财务状况的主要文件,但收付实现制预算不能反映延迟到未来支付的成本。此外预算承诺是否兑现存在不确定性。政府会计革命正在蔓延,要求政府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合并财务报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指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而在中国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基础是识别和计量政府资产和负债的能力,循序渐进并且对称的权责发生制在中国更可取。我国应首先采用温和的权责发生制核算和报告流动资产和负债。再谨慎地转向中度的权责发生制,加入长期的财务资源和负债。最后是强度的权责发生制,确认运营性固定资产和或有负债。

(二)确立“二元结构”会计要素 我国更适用于“二元结构”的会计要素,其是由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两大系统构成的。(1)政府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要素,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2)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与运营业绩。

(三)依照政府“服务潜能”确认资产 在资产要素中,有必要比照企业会计,根据政府财务会计目标要求,反映政府资源的存量与结构。对于资产要素,除了反映财务资源(以流动性与非流动性分类),还应当反映非财务资源(以资本经济资源、非资本经济资源分类),以及资源耗费情况。在完善过程中,为了防止腐败,帮助国家合理分配财政资源,有效考核政府绩效,细化行政管理,首先应注重核算政府的财政性资产、行政资产(如开展行政工作涉及的流动性资产和固定资产等,对其他资产只列大类或笼统核算。然后考虑补充确认经营性资产(如国家在经营性组织中的股权等),以便制度化国企的红利征收。最后,将明细扩展到公共设施资产(公共市政设施等)、军用及国防资产、文化遗产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科学发展观要求政府部门报告自然资源的价值及其变动,而如何对土地、矿藏、森林、河流等我国政府最宝贵的财富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是将要面临的巨大挑战。

(四)依照“服务潜能”内涵确定负债 在负债要素中,除了反映已产生的法定义务,还需考虑各种承诺、养老金等非法定义务。在政府会计改革中,应尽可能对称性地反映资产与负债。如在反映自然资源时,重视对环境负债的确认与计量与报告。负债核算的内容应与资产步调一致,可以考虑增加账外负债、借壳贷款、集资与或有负债等明细。在负债的分类体系中,逐步完善,在反映财政性与行政性的交易性负债之后,将金融性负债以及责任性负债逐步纳入。

(五)合理运用权责对称确认净资产 净资产是本期政府履职活动的经济结果,是政府履行其公共责任持续能力的体现。基于绩效导向的我国政府会计要求政府合理运用资源,真实反映政府的活动与结果。只有政府的资产与负债合理运用权责对称,才能利用净资产评价本期政府职责是否有效履行。

(六)运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费用 收入对应资产的增加与负债的减少,费用对应资产的减少与负债的增加。收入与费用应对称性的实行权责发生制,体现配比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核算政府运营净成本和公共产品净成本,才有可能为今后决定某项服务由政府完成还是向市场外包提供重要依据。

[本文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编号:2013YJS031)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张娟:《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概念框架差异与启示――基于IPSASB与IASB最新研究成果的分析》,《会计研究》2010年第3期。

[2]戚艳霞:《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购建――基于我国政府环境和国际经验借鉴的研究》,《会计研究》2010年第8期。

[3]张国清:《政府财务报表要素:FASAB征求意见稿述评》,《财会通讯》(综合)2007年第8期。

[4]张国清:《政府财务报表要素:GASB征求意见稿述评》,《财会通讯》(综合)2007年第9期。

[5]张琦:《政府会计改革――系统重构与路劲设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单位财务会计要素范文3

[关键词] 环境会计;确认;计量

会计要素也被称为财务报表要素,它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依据。只有对会计要素做出科学严格的定义,才能为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奠定坚实的基础。环境会计要素是基于会计环境的存在而又服从于环境会计目标的需要而产生的。影响环境会计的经济因素、自然环境资源因素以及环境管理的内容决定了企业环境会计的会计环境,环境会计的会计环境决定了某一会计主体会产生怎样的环境事项,而环境事项的货币表现形式决定了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而对会计核算对象的进一步分类,则构成了环境会计核算的基本支撑点——环境会计要素。

一、环境会计要素的确定

关于环境会计要素,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但主要分为以下4类观点:三要素论、四要素论、五要素论、六要素论。三要素论的主要观点有:一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成本;二是包括环境成本、环境收入和环境收益;三是包括自然资源的损耗、环境保护支出和环境保护收益;四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费用和环境效益;五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费用和环境损益。四要素论的主要观点有:一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支出和环境收益;二是包括资源价值、环境成本、环境收益和环境利润;三是包括环境污染损失、自然资源损耗、环境保护支出和环境保护收益。五要素论认为环境会计要素分为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资本、环境损失和环境收益。六要素论认为环境会计的对象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收入、环境费用和环境利润[1]。

我们认为环境会计“三要素论”不够全面,因为企业的环境活动会给企业带来收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导致环境负债。“四要素论”的观点没有考虑环境资源所有者或使用者在企业环境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六要素论”的主要目的可能是追求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但其可操作性较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怎样对环境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环境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更多的是表现为隐性收入,与企业一般意义上的收入有明显的区别,在确定环境损益时,可以将其与环境支出对比,以评价环境活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但如果把环境收入作为一个要素单独核算,在实务中很难操作[1]。依据企业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以及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我们将环境会计的要素确定为五要素,即: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费用和环境收益。这样可以使环境会计像传统会计一样进行复式记账。环境会计的复式记账是指利用确定的货币形式,对企业环境活动所引发的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等进行复式会计记录,并使之按照环境会计复式记账的账户设置归类核算。然而,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与传统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不同,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应承担责任的环境活动。企业应承担责任的环境活动有些与企业的财务活动有关,有些与企业财务活动无关。凡是与企业财务活动相关的环境活动都应当纳入环境会计的复式记账系统,并保持与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兼容;凡是与企业财务活动无关的环境活动,因无法采取确切的货币计量,很难与现行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相互兼容,在现阶段,我们应视其重要性要求,可以编制环境报告书进行披露[2]。

二、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

所谓会计确认是把某个项目作为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或者其他会计要素加以正式记录或列入最终财务报表之中的过程。会计确认包括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体现为将经济业务传递的数据利用文字表述和金额归集于账户之中;第二个步骤体现为最终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表述的过程。前者可以认为是初次确认,而后者则是一种再确认。会计确认是会计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是会计循环的初始环节;会计确认的对象是会计对象要素,会计确认的归宿是财务会计报表。

美国FASB在第5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5)《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中要求,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的信息,应符合4个基本的确认标准。凡符合4个标准的,均应在效益大于成本,以及重要性这两个前提下予以确认。这4个基本确认标准为:(1)可定义性。项目要符合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定义。(2)可计量性。项目具有一个相关的计量属性,足以充分可靠地予以计量。(3)相关性。有关信息在用户决策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4)可靠性。信息是反映真实的、可核实的、无偏向的。这4个基本确认标准渐渐为各国所认可和遵循。

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它是将涉及环境事项的经济业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正式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的辨认和确定过程。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主要有:(1)可定义性。在企业的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活动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凡是能用货币、指数、实物等计量或是可用文字叙述的信息都属于企业环境会计确认的范围。在具体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各个要素的定义和特征以及文字说明中的包含的内容,将环境事项归集到相应的要素。(2)可计量性。环境事项必须具有可计量性,才能纳入会计核算系统。然而环境会计核算可能会涉及一些非货币指标,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会计计量方法已不能适应环境会计计量的需要,鉴于环境会计核算对象的特殊性,必须建立新的计量方法,以提供环境会计信息。(3)相关性。相关性是指所提供的环境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具体的说来就是要针对信息使用者的具体需要,排除不相关的数据,增加有用的信息。(4)可靠性。可靠性是指确认会计要素时必须有真实可信的依据,其发生与否和金额都要经得起验证,企业环境会计必须如实、完整地反映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活动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事项[3]。

由此可见,环境会计确认的4条基本标准也可以概括为:环境会计被确认的会计要素必须是符合环境会计要素的定义,可靠地加以计量,同时与信息使用者相关。环境会计的确认最终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环境事项在财务报表表内列报的内容,概括地说环境会计确认是一个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如图1所示)。第一阶段:根据环境经济业务开设并登记环境会计要素账户;第二个阶段:根据登记的环境会计要素账户编制会计报表并对外披露。

三、环境会计要素的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9年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公告中认为:“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中记列财务报表的要素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葛家澍和吴水澎认为:“计量,是指财务会计中对会计对象的内在数量关系加以衡量、计算并予以确认,使其转换为可以用货币表现的信息”[4]。我们认为会计计量是根据被计量对象的计量属性,选择运用一定的计量基础和计量方法,对符合会计要素定义的事项进行货币量化的过程,其目的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计量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某一项目的实物数量;二是项目的货币表现,即金额。金额取决于两个因素: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计量单位一般是货币,包括名义货币和货币的购买力。一般情况下,只要物价变动不达到恶性通货膨胀的程度(其主要标志是最近3年累计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100%) ,一般都以名义货币为计量单位。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公允价值等。不同的计量属性,反映了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由于历史成本具有可靠性和可验证性的特点,因此传统会计一直把历史成本作为其基本的计量属性。 环境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新兴分支,如何对环境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关键是要在继承传统会计计量的基础上,根据环境会计各要素的特点来建立计量方法的理论。从环境资源的效用性、稀缺性、替代性、非交易性等特点来看,在建立环境会计计量理论时,要考虑以下3个方面:第一,多种计量属性的并存;第二,多元化的计量单位的采用,包括货币计量、指数计量和实物计量等;第三,计量方法的灵活使用等[5]。

一个完整的计量模式,除计量对象外,还应包括两个要素:计量属性和计量尺度。环境会计计量模式也应包括计量对象、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3个要素。计量对象是指企业产权范围内的资源环境的价值运动,可按照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收益、环境费用等环境会计要素进行资产计价与收益决定。计量单位,即计量尺度,是指对计量对象量化时采用的具体标准。计量单位包括名义货币和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环境会计计量一般应采用简便的名义货币计量单位,但对于跨期较长的资源环境项目应采用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因为排除通货膨胀的影响是必要的。但是对于不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环境会计事项,我们认为应当采用各种计量方法结合使用,同时用文字、图形等形式在附注中进行详细说明。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对象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即被计量对象予以数量化的特征或方面。应针对环境会计要素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选用多种计量属性进行货币计量,包括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清偿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折现值等,一般应在保障可靠性的前提下选择最具相关性的计量属性[6]。

具体到环境会计,对环境会计要素的计量应当体现以下几点:(1)环境会计计量上应以货币单位计量为主,以其他实物量计量为辅。(2)环境会计计量的基础,可以采用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清偿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折现值等。(3)采用模糊数学理论进行计量。在环境会计诸要素中,存在着许多模糊现象,如环境资源效用的模糊、环境资源稀缺的模糊等。因此,模糊数学在环境会计的计量中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乔石震,乔阳.漫画环境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李军.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及计量研究[J].商业会计:上半月刊,2009(16):18-19.

[4]葛家澍,吴水澎.会计基本理论问题探索[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1.

单位财务会计要素范文4

关键词:新基本会计准则;优点;企业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并在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全面施行。新准则第一章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制定准则的依据来源变得更多,它由原来单一的只依据《会计法》扩展到依据以《会计法》为核心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消除《会计法》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冲突铺平了道路,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与旧准则相比,新基本会计准则还具有十个优点。

1目标更加明确

旧准则制定的主要目标是统一会计核算的标准,并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建立不够明确,只是粗略的归结为“三个满足”,即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力一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由于目标很不明确,导致对其他一系列基本概念的研究缺乏内在的逻辑基础,各概念间相互矛盾。而在新准则的目标制定中修改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以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新准则首次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即要求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能充分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以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准确的经济决策。

2内容、概念、要素更加合理

新基本会计准则删除了一些落后的概念和一些表述累赘的会计要素,通过科学的界定,使会计目标、原则和会计要素得到明确的定义。比如我国的财务会计是一个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组成的有机整体,对确认的定义为:指决定将交易或事项中的某一项目做出一项会计要素加以记录和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如果一个项目当且仅当满足要素定义,并且满足“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会流入或流出企业;该项目具有能够可靠计量的成本和价值”标准,就应当加以确认。计量是指为了在账户记录和财务报表中确认、计列有关财务报表要素,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计量各项经济业务及其结果的过程。新准则的对旧准则中内容、基本概念和会计要素的修改与国际会计准更加的趋向一致,认同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思想,可以说,这次对旧准则的修改与当前会计改革的发展趋势相一致。

3条款顺序更符合逻辑

条款顺序的排列这不仅表现为新准则在整体上按照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惯例安排,而且在每一章的内容中也注意到条款之间的先后顺序。如在第二章中重新排列了客观性、相关性、及时性、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的顺序并进行了重新解释,更加具体、更加明确,可理解性更强,也更符合我国现实的需要,同时,表述也更国际化。如新准则在规定了客观性原则之后,紧接着规定“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对使用者决策有用”,说明要求我国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是客观真实的,可靠的,而且还要可用,也就是说这些信息要能为需要求者提供做出决策的帮助,说明客观性在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引导地位,反映出我国近年来对会计理论有了进一步的研究,说明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信息提出更高的需求。

4调整会计要素定义,规定其确认和计量标准

旧准则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要素,在这种摊大而求全的情况下对次级要素进行尽可能多的分类和定义,并规定这些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导致基本会计要素的概念与类别中的一些要素定义不一致,造成结构混乱的后果。相比之下,新准则以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影响重新划分会计要素,并使用资产负债观重新定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同时还吸收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以便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出企业非经常性的损益项目,为领导者做出有效决策提供更科学的依据,而且澄清了被动要素和主动要素之间的关系,明确了所有者权益的性质,如“利润”要素强调了与“收入”“费用”要素的关系,这样就澄清了被动要素与主动要素的关系。

5会计要素定义在内涵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新准则体系下的会计要素虽然仍保留旧准则的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分类,和旧准则相比,新准则主要是规定了要素的定义、确认要求和在报表上的披露,对各要素的定义、分类及特征、确认等做了微小的调整,规定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概念的定义以及相关的定性规定,相比之下,旧基本准则却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但该内容由各条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而且,新准则对各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虽然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相类似,但在内涵上却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包含的意思有所扩大,对会计要素的定义更详细,更具体,如在“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要素中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

6明确基本准则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关系

从新准则来看,财政部在基本准则与概念框架两者的权衡中,选择了继续保持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使会计准则形成一套前后一致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揉合了对决策有用和对受托方负责的观念,兼顾了企业投资融资的方式,满足投资方、企业主体、顾客等多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由于在具体内容,更多地纳入了概念框架的思想,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通过引入国际通用的概念且通过在信息质量的特征确认和计量上的充实,我国的基本准则至少距离IASB的概念框架已不太远。”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准则客观上发挥了类似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指导作用,可以说,我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制订模式与西方的财务会计制订模式已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了,但并不是说可以将我国的基本准则看成中国式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毕竟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多区别的,而且保持基本会计准则的形式更适合我国的实际需要。

7“可能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贯穿于会计要素之中

新准则在收入和费用定义中,将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予以表述,与资产和负债的表述保持一致,而且从理论上也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通过新旧准则中两个负债定义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第一,增加了“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第二,取消了“能以货币计量”。通过新旧准则两个费用定义相比较,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有: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新准则合理反映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一基本特征,体现了费用与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总之,新基本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了提高。

8重新界定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区别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表是由报表本身及其附注两部分组成,附注是财务报表的有机组成。一般而言,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核心,企业对外提供的主要会计信息都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在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有些是通过财务报表提供的,另一些是通过其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是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其他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与方式则可以不受会计准则的约束。通过明确区分两者的含义和用途,突出了财务报表在财务报告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了作为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在财务报表中的主体地位。

9明确要求创造良好的会计环境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完善的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标志的一种新型的企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在管理方式上由过去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随着金融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育,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提供者进一步分离,企业利益关系人逐步扩大到民众,合法有效的监督已经由企业内部监督和政府监督转变为社会监督。除涉及商业秘密之外,企业的会计信息要求一律公开,便于民众、投资者和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督,这就需要企业加强会计核算,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

单位财务会计要素范文5

时至今日,虽然论述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问题的国内文献甚多,但学界至今尚未提出逻辑严密的预算会计概念框架。事实上,主要由于缺乏反映预算循环的支出周期概念,目前关于预算会计概念框架的认知存在明显误区,许多文献把财务会计要素与预算会计要素以及两者的信息结构混为一谈。这些文献也没有清楚意识到良好的政府会计需要双重方法:一方面通过预算会计提供与支出周期各阶段交易相关的信息用以监控预算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财务会计提供现金信息或应计信息,主要用于报告和披露政府财务状况。由于认知上的误区和盲区,加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政府会计改革(主要线索是引入应计会计基础)产生的示范效应,关于在我国引入应计会计基础的呼声日益增多,而以支出周期为主线扩展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这一更为紧要的核心改革命题,似乎从研究者的视野中消失了。

本文认为,用以刻画预算循环的支出周期概念理应是构造预算会计框架的逻辑起点,惟有如此,信息使用者才能获得一幅幅有关政府预算运营(budgetaryoperation)的连续画面和完整图像,为有效监控预算执行过程、管理财政风险、改进决策制定(decisionmaking)和强化受托责任(publicaccountability)带来极大便利。循此思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命题和战略次序是:以支出周期为主线构造全面的预算会计;只有在这项改革完成以后,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变革才是适当的。

循此思路,本文第一部分界定了预算会计适当的信息结构,它完整覆盖支出周期的拨款(授权)、承诺(支出义务)、核实(应计支出)和付款(现金支出)四个阶段的交易和相关信息。第二部分运用支出周期概念分析预算过程的循环性质,解释为何预算所固有的循环特性和关键性的预算事项,需要对应于支出周期的信息结构才能被恰当地刻画。第三部分讨论基于支出周期的预算会计框架,应具备什么样的账户结构以及所应采用的基本核算方法。第四部分讨论预算会计要素与财务会计要素的差异及其原因,阐明为何不能以财务要素作为构建预算会计概念框架的理由。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五部分提出了现阶段我国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命题与战略次序。论文的最后部分给出了本文的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一、预算会计的信息结构

要准确界定预算会计的适当信息结构,首先需要弄清楚两个相关的基础性问题:(1)预算会计的目的和功能是怎样的?(2)政府预算的特性和运营流程需要什么样的信息结构才能被恰当地刻画?

先来讨论第一个问题。关于预算会计的目的和功能,官方的正式提法是“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1)这一定位也被学界普遍追随,认为“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核算、反映、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一种专业会计”(张月玲,2003)。

这里的问题首先在于:将预算会计定义为监控“预算执行”的政府会计,很容易诱发一个具有误导性的信息结构:让人误以为预算会计只是记录和追踪“预算执行”阶段的信息。由于“预算执行”限定为立法机关批准预算(使预算成为法律)以后的行为,以上定义就将预算准备阶段发生的一个极为紧要的“拨款授权”(立法机关“批准”预算的本质)信息,先验性地排除在预算会计的信息结构之外。

那么,适当的预算会计信息结构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求理解预算的实质和预算运营所固有的循环特性。众所周知,预算的重心在于公共支出管理。与私人部门不同,公共部门的开支受制于许多约束才能最终实现。这些约束首先来自预算授权和依据授权进行的预算拨款。一般地讲,在民主与法治社会中,如果没有明确的预算授权,就不可能有实际的公共支出。预算授权不仅赋予政府和支出机构合法开支公款的权利,而且也是公共支出控制(合规性控制)的强有力的法律武器。(2)除了明确的授权和拨款外,公共支出还须受承诺(支出决定)的约束——没有承诺(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便不可能发生后续的支出。承诺之后尚需经历核实(对供应者交付的商品与服务进行核实)阶段,公款才能最终流向商品与服务供应者,形成付现(payment)意义上的公共支出。

公共支出的这个复杂流程可以简洁而贴切地用支出周期(expenditurecycle)概念来描述,而拨款(appropriation)、承诺(commitment)、核实(verification)和付款(payment)构成支出周期中此消彼长、相互继起的四个阶段,如图1所示(见下页)。

与图1所示的支出周期概念相适应,一个有效而实用的预算会计信息结构应覆盖四个基本的会计要素:拨款、承诺、核实和付款,每个要素构成一个特定的预算账户(budgetaccounts)。事实上,政府会计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通过一系列预算账户来记录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这些账户均在每个预算年度之初开启,并且在年度结束时结账(因而年末不存在余额问题)(徐仁辉,2001)。

图1支出周期及其构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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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运营与支出周期

现在我们讨论前面提及的第二个问题:政府预算的特性和运营流程需要什么样的信息结构才能被恰当地刻画?要回答这一问题,除了理解预算运营所固有的循环性质外,还需要明确理解在各主要流程上的关键性的预算事项(交易)。

正如图1所示,拨款、承诺、核实与付款构成支出周期的四个阶段和预算流程的关键环节,政府预算就是在这个流程下完成一个又一个循环。从形式上看,公共预算的突出特性就是其循环性质:一个循环结束,下一个循环就开始了,通常少有停顿并年复一年在相同的路径上行进(AllenSchick,2002)。

一般地讲,每个国家都需要在管理流程之外建立预算运营(operation)流程,用以追踪预算过程各个阶段的交易信息,确保对整个预算过程实施全面的财务合规性控制。在现代法治社会里,预算运营流程起始于立法机关批准预算(实质是支出授权),期间经历支出承诺(commitment)和核实(verification)两个阶段,终于对商品与服务供应者的付款(payment),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支出周期。因此,几乎从直觉上即可断定:支出周期是刻画预算运营流程的最为贴切的概念,也是构造预算会计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3)

支出周期概念的建立及其构成阶段的划分,不仅准确刻画了预算运营的循环性质,而且为建立和实施预算过程的财务合规性控制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一般地讲,只有依托支出周期概念构造预算会计的概念框架和核算框架,才能同时提供用以监控预算执行过程的最有价值的前向信息(授权、承诺和核实阶段信息)以及用以实施事后审计的后向信息,以确保对预算运营的各个主要阶段实施基本的合规性控制。

支出周期概念不仅是对预算运营流程实施合规性控制的基础,也为准确定义预算会计(budgetaryaccounting)功能与信息结构提供了极大便利。在发达国家中,预算会计的细节因会计制度不同而不同,但共同的阶段通常包括拨款(法律机关指定的支出机构在财政年度内可获得的金额)、拨款分配(预算当局向下属机构分配拨款授权)、承诺和付款(A.普雷姆詹德,1996)。这些信息清楚而准确地刻画了预算运营流程的动态和连续的画面,使得借助预算会计将公共组织的活动和公共资金流动一一呈现成为可能。正因为如此,作为政府会计的核心组成部分,预算会计应被准确地定义为“追踪拨款和拨款使用”的政府会计(SalvatoreSchiavo-CampoandDanielTommasi,1999)。

三、预算会计要素与财务会计要素的比较

国内学界关于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框架的讨论大多是围绕财务会计要素(financialelements)展开的。根据会计基础的不同,财务要素(报表要素)可区分为现金基础和应计(权责发生制)基础(accrualbasis)下的财务要素。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2000)界定了现金基础政府会计的三大会计要素:现金收款(cashreceipt)、现金付款(cashpayment)和现金余额(cashbalance)三大会计要素;在应计会计框架下为公共部门确认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权益以及收入(revenue)、费用(expense)五个要素。由于现金基础会计的局限性,一般地讲,政府会计的信息结构应覆盖到更大的范围,特别是当公共管理从注重合规性目标扩展到更高层次的绩效(performance)目标、从现金管理扩展到资产负债管理以后,现金信息的局限性(滞后、狭窄和易纵)越来越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等为代表的一批OECD国家相继引入应计会计基础,主要原因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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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预算要素与财务要素的比较

从会计基础扩展为应计基础的努力虽然大大扩展了政府会计传统的(现金)信息结构,但即便如此,应计基础下的财务要素仍然未能覆盖基于支出周期概念的预算要素(budgetaryelements):拨款(对应预算授权而非资金划拨)、支出义务(对应承诺)、应计支出(对应核实)和现金支出(对应付款)。表2显示了预算会计所记录的“预算要素”与财务会计所记录的“财务要素”的差异。(4)

由表2可知,除了现金基础下的“现金付款”这一财务要素与“现金支出”这一预算要素相同外,其余所有的财务要素都不能覆盖支出周期中上游阶段的预算要素。这种差异清楚地表明:将财务要素(更一般地讲是在财务会计框架内)作为讨论预算会计概念框架和信息结构的逻辑起点,是非常不恰当的。

我们感兴趣的是:预算要素与财务要素的差异是如何产生的呢?

答案在于:“预算”与“财务”以及相应的“预算信息”与“财务信息”,原本就是两对虽然相关但却存在本质差别的概念,现实世界中的“预算系统”和“财务系统”的特性也是如此。两者的根本差异体现在两个方面:

1.未来导向和历史导向

历史导向和未来导向是预算与财务的根本区别之一。预算是以未来为导向的在多用途之间进行资源分配的财务计划。财务报告则是以回顾的形式,根据一个组织的经济状况和绩效来记录“已经发生”的财务交易和事项的结果。预算事项远在财务结果产生之前就已经发生,并且由于其固有的重要性而需要在会计上进行记录。预算会计就是记录这些先于财务结果的交易与事项的平台。历史导向和未来导向的差异不仅意味着预算要素一般不能满足财务要素的确认标准,也清楚地表明:基于支出概念的预算会计对交易和事项的记录时间,通常早于基于财务要素的财务会计所记录的时间。举例来说,虽然应计基础将记录交易的时间从“现金收付”提前到“权责发生”阶段,但仍然不能记录在预算运营上游阶段的“授权”和“承诺”,因为预算授权和承诺(支出义务)通常并不满足“负债”的确认标准。(5)

2.预算执行控制与财务状况披露

预算系统与财务系统的基本功能也是不同的。预算系统的重点是在支出层面实施可靠的“预算执行控制”,以确保公款的取得、使用和使用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意图和要求。相比之下,财务系统的重点在于通过准确记录和报告交易与信息披露报告实体的“财务状况”。两个系统在基本功能上的差异,客观上要求在财务要素之外建立相对独立的预算要素,即与支出周期各阶段交易相对应的拨款、支出义务、应计支出和现金支出,以此构造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的预算会计框架,以满足预算执行控制的需要。

有必要解释一下的是预算会计要素中的“应计支出”要素。显而易见的是:由于核实阶段并未发生实际的现金支付与资源消耗,现收现付制(现金基础)会计和成本会计无法提供这一信息。那么应计基础会计又如何呢?我们知道,应计会计记录交易的时间正好处于核实阶段:在此阶段,承担支出的责任或取得收入的权利已经发生。既然对商品与服务交付的核实表明“权”、“责”已经发生,采用财务要素中的“费用”(expense)代替预算要素中的“应计支出”(accrualexpenditure)不是很合适吗?

这正是一个令人误入歧途之处。首先要明确的是:在前述的IFAC确认的财务会计要素中,无论是现金基础还是应计基础下的财务要素,都没有一个包括了应计支出。其中,应计会计基础确认的是“费用”而不是应计支出。虽然在一般意义上这两个术语几乎是完全相同的,但在会计意义上它们具有非常不同的含义:会计上的费用指的是会计期间内资源的“使用”或“消耗”;相比之下,“应计支出”是指在同一期间内“取得”的商品与服务的价值(SalvatoreSchiavo-CampoandDanielTommasi,1999)。这一差异表明:预算会计中记录“应计支出”的时间比应计会计下记录“费用”的时间早得多,至于此前的预算授权(拨款)和承诺(支出义务)信息就更是如此。从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就会计信息至关重要的前瞻性特征而言,基于支出周期概念的预算会计最强,现金基础财务会计最弱,应计基础会计则介于两者之间。

四、我国政府改革的核心命题和战略次序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是在1997—1998年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次改革按照组织类别将预算会计区分为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个分支,三者采用不同的会计科目记录“各自”的交易。按组织类别构造预算会计核算框架的做法,客观上形成了相互分割、互不衔接的“三张皮”格局,一方面导致会计信息支离破碎失去可比性,另一方面导致总预算会计和核心部门无力追踪支出机构层次上的交易信息。更严重的是:现行预算会计的三个分支虽然都记录各自的交易,但没有哪一个分支完整地记录了支出周期上游阶段的预算拨款(授权)信息,中游阶段的支出义务(对应承诺交易)和应计支出(对应核实交易),(事前)财政监督、管理财政风险、评估财务状况和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这些关键的管理决策(managerialdecision)职能几乎完全落空(王雍君,2004)。

造成以上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历次改革都没能突破建国以来按组织类别(organizationclassification)构造预算会计框架的思维定势,自然也就无法从预算的循环性特征中抽象出“支出周期”概念。由于和支出周期概念的缺失,加上囿于组织架构的思维定势,改革者和研究者无法找到思考预算会计体系构造问题的正确框架,取而代之的是依据“单位性质”(组织类别)来先验地设定预算会计体系,而置预算运营的循环特征(支出周期)于不顾。其实,哪些“单位”应纳入预算会计体系,从逻辑上讲并不取决于单位的性质(事业单位、行政单位抑或政府整体),而应取决于会计实体(accountingentity)的界定标准,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6)

引人注目的是:一些相关文献普遍把现行预算会计信息的过于狭窄和滞后,归因于在财务要素(financialelements)和会计基础(accountingbasis)选择上出了问题。这些文献无视发达国家将联结支出周期的预算会计作为政府会计基石这个事实,误以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政府会计定位为财务会计”,并侧重从财务要素(financialelements)的角度为我国的政府会计开出改革的药方,比如建议在政府会计中设置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六个会计要素,以此扩展会计信息的核算范围;而在预算会计改革方面,则多从组织架构(哪些公共组织应纳入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范围)的角度去寻求改革路径和方向。(7)据此,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往往被不适当地设定为引入(修正或全面的)权责发生制基础(accrualbasis),来取代或至少部分取代现金基础(cashbasis)(陈工孟,邓德强,周齐武;2005)。

在这个事关预算会计与政府会计改革核心命题与战略次序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澄清误解并保持清醒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作为中国预算会计的核心命题,究竟是依托支出周期构造预算会计的核算框架,还是继续沿用组织类别构造其核算框架?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战略次序,究竟是将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扩展到支出周期的各个阶段更具优先性,还是通过引入(修正或纯粹)应计会计基础扩展财务要素(覆盖资产与负债)更具优先性?

笔者以为,中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命题和战略步骤应把握以下两个要点:

(1)借鉴在发达国家中广泛采用的“双重方法”,以保持和改进现金会计基础的前提下,以支出周期概念为主线扩展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此为最优先事项;

(2)在这方面采取具体行动之前,引入应计会计基础扩展政府会计核算范围(覆盖资产与负债)的做法,哪怕是渐进性的,也有本末倒置之嫌。

第一个要点中提到的“双重方法”是指在那些采用现收现付制会计的国家(多数国家如此),政府会计在传统上一直采用双重方法:(1)通过预算会计(budgetaryaccounting)或拨款会计(appropriationaccounting)记录拨款,以及记录支出周期不同阶段上拨款的使用;(2)只是在收到或付出现金时,通过现收现付制会计来确认交易。所以,基于监督预算管理或实施合规性控制的目的,现金基础会计不应把对承诺的会计核算排除在外。其实,目前多数发达国家都在预算会计的框架下,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对拨款(授权)、承诺(支出义务)和核实(应计支出)阶段的会计记录,即便转向应计基础会计的国家也是如此(SalvatoreSchiavo-Campo&DanielTommasi,1999)。

现在转向第二个要点:为何基于支出周期概念扩展预算会计核算范围的改革,应优先于引入应计会计基础的改革?这里有三个理由。

首先,与引入应计会计基础评估政府财务状况和支持绩效导向(performance-orientation)公共管理改革相比,通过追踪与支出周期相关的预算信息确保对预算过程的财务合规性控制,具有更高的优先性,因为一般地讲,只有在顺应规则的文化潜移默化到公务员队伍之后,转向更高层次的绩效目标才会水到渠成(AllenSchick,2000)。

其次,从实务层面看,许多发达国家是在首先建立基于支出周期概念的预算会计框架的基础上,才逐步引入应计会计基础。除了美国这一相当典型例子外,荷兰和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也大多如此。意大利在采用现金基础会计的同时,也采用对应于承诺阶段的义务基础(obligationbasis)的预算会计方法,从承诺和现金支付两个方面同时记录和报告实际支出,这一双重模式地方政府的会计和报告中占据基础性地位。正是在业已建立这种强势的“授权性”(authorization)的会计方法的基础上,意大利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应计会计基础(EugenioAnessi-PessinaandIleanaSteccolini,2005)。荷兰的改革也遵循了相同的战略次序,它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中央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中引入应计基础,但此前基于支出周期的预算会计体系已牢固地建立起来(M.PeterVanDerHoke,2005)。

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的主要结论和政策含义可概括如下:

1.支出周期是构造预算会计概念框架最适当的逻辑起点。拨款(授权)、承诺、核实和付款构成一个完整的支出周期的四个相互关联的阶段。能够完整地追踪支出周期各阶段预算运营的关键信息,是良好预算会计体系的主要特征。

2.以支出周期构造预算会计的概念框架和核算体系,不仅能十分贴切地刻画预算过程的循环性质,也能清楚简明地传达对应于各预算运营流程的关键预算信息,由此形成的由“预算授权”、“支出义务”、“应计支出”和“付现支出”构成的相互继起、逻辑严密的完整信息链,可为有效监控预算执行、妥善管理财政风险、改进决策制定和强化受托责任提供极大便利。

3.无论政府会计采用的会计基础如何,预算会计的账户结构均应依托支出周期概念,按“拨款”、“承诺”、“支出”(核实阶段的应计支出)和“付款”构造,用以收集对监控预算执行最具价值的信息,特别是前瞻性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要素范文6

摘 要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需求,以及对会计准则原则导向的认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重新受到关注。本文主要探讨现阶段如何根据我国国情构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同时又面向未来趋同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关键词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会计假设 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

FASB在第二号的概念公告的前言中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定义为:概念结构是由互相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所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可用来引导首尾一致的准则,并对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作出规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一个章程,是一套目标和基本概念相互关联的有内在逻辑性的关系。

一、以财务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

逻辑起点是构建一套理论体系的出发点,认清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对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具有决定性作用,而且,逻辑起点联系和贯穿整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该尽量明确和单一,以期可以更好的指导整个概念框架的构建以及利于准则的指导与选择。目前,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以财务会计目标作为逻辑起点。因为财务会计目标与其他理论范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财务会计目标应该体现会计环境的要求,决定会计对象,反映会计本质。在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过程中,应根据我国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根据我国的会计环境等制定具有我国特色的财务会计目标。当前,我国的财务会计目标应该是为管理型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我国的财务会计目标具有特殊性:财务会计目标介于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之间,可以称之为“双目标论”,即,中国特色的财务会计目标:强调受托责任,兼顾决策有用。

二、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为前提

根据财务会计目标的不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也是存在区别和侧重点的。当以决策有用作为财务会计目标时,会计信息的着眼点是报表有用,即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侧重于相关性,其能够很好的揭示企业当前和未来的信息;当以受托责任作为财务会计目标时,会计信息的着眼点是整体有效,即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侧重于可靠性,如历史成本,能够反映企业过去的情况。对于会计信息精准性的要求,前者允许偏差,而后者则要求精准可靠,即模糊的精确和精确的模糊。对于我国特色的信息质量特征:可靠性重于相关性。基于我国财务会计的目标主要是强调财务报告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其次才是决策有用性。因此,相应的我国的信息质量特征应强调客观、真实,即:可靠性是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最重要的信息质量特征,其次才是相关性。我国目前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还未健全,会计造假十分普遍,信息失真也很严重。面对这种情况,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也就更为强烈。

三、以会计假设为基础

建立财务会计的四项基本假设,为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创造了条件。财务报表的基本假设与财务会计目标是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会计主体假设设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是将不同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业务区分开来,同时将会计主体与其所有者区分开来;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项假设为会计主体及时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其所需的信息创造了条件,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货币计量假设则是限定了会计核算的对象,即只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同时也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成为了可能。由此可见,应当把会计假设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础。虽然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正受着来自电子商务、虚拟企业等交易方式的不同程度的挑战,但是其发展尚未成熟,传统交易仍占主流。在以四项会计假设为基础的同时,对于特殊的会计环境因素,在界定会计的基本假定时应当适当考虑。

四、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主体--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

在会计理论中,确认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广义的确认包括了计量。而从狭义上讲,财务报表的确认是指根据相应的基础和标准来判断某一项目属于哪个会计要素,应何时列入财务报表。而计量包括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在传统的会计理论和实务中,可选择的确认基础一般有两个: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关于确认的标准,FASB提出了四条基本确认标准:

(1)可定义性――所确认的项目必须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

(2)可计量性――所确认的项目能以货币量化;

(3)相关性――所确认的项目生成的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是有影响的;

(4)可靠性――所确认的项目真实、客观并且是可以验证的。

这四条确认标准基本上已被实践所证实,因此考虑到我国成本效益原则,我国完全可以借鉴。在计量方面,本文主要探讨我国应不应该采用公允价值。由于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财务报告更多的是强调受托责任,信息质量则是侧重于可靠性,公允价值应用范围受到限制,以及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因此,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对计量属性的选择应该:

(1)结合我国目前的会计环境,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结构应该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体现出来。

(2)计量属性的选择应该以历史成本为主,针对特殊经济事项可以选择能够更好的体现财务报告目标的计量属性,形成多种计量属叉并存的结构,适当时候可以选用公允价值。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用以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应用,可以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指南和判断现行准则的依据。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由一系列具有内在联系的概念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的理论体系,因而这些概念之间是相互关联且具有极强的逻辑性。笔者认为,应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定位为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以财务会计目标作为逻辑起点,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为前提,以会计假设作为基础来构建,其主体包括财务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等内容。

参考文献:

[1]舒惠好.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博士论文.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2005.

[2]葛家澍.实质重于形式欲速则不达-分两步制定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研究.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