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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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要点

税务筹划要点范文1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 税务 筹划与管理

税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税政研究,做好税务筹划与管理,对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规避税务风险、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在当前情况下,加强税收筹划与管理,增强公司税务管理的主动性及合理节税的意识,对实现财险公司税后利润最大化、缩短累计盈亏平衡期意义重大。

一、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税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税务管理的重视不够、节税意识不强,干部员工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二是对税政的理解与把握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地开展税收筹划管理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一)筹划思路

在财险公司自身负担的税费中,虽然营业税金及附加是第一大税种,但由于它是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缴纳,没有可筹划的弹性和空间;而企业所得税占比虽然比较低,但是,随着各财险公司盈利逐年增多,加上纳税调增部分,每年要缴纳相当可观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又是几乎涉及到公司经济业务的方方面面的税种,是可以根据税政导向,通过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和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与管理,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净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合法行为。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公司税务筹划管控的重点。

财险公司调增的企业所得税多集中在下列纳税调整项目:1.未实发工资薪金:税法规定,当年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2.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税法规定,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3.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不合规发票:税法规定,企业应确保发票合法、合规,不合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上述四项纳税调增额,约占纳税调增总额的90%以上,占调增数额的绝大部分。因此,上述四项费用是企业所得税筹划管控的重点。

(二)重点管控项目

1.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税法规定: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超出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IBNR超比例提取对报表利润的影响是惩罚性的,一方面多提IBNR增加了公司成本,降低了公司承保利润,另一方面超比例部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加了税收成本,也降低了公司的净利润。都会拉长公司累计平衡期。

IBNR包括四个部分:真正的已发生但未报告部分(纯IBNR),已发生已报告在未来的发展变化(估损偏差),重开赔案,已报案未立案部分。

筹划要点:紧紧围绕影响IBNR提取金额的指标进行管理,有效降低IBNR。

(1)加强接报案及立案管理,提高立案及时率;(2)降低估损偏差率,提高估损准确性;(3)加强重开赔案管理,严控重开赔案数量;(4)加强案件注销管理,降低立案注销率;(5)加快案件处理,提高结案率。

在利润目标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加强影响IBNR因素相关指标的管理,有效降低IBNR,是增加公司利润的有效途径。

财险公司应摒弃通过人为降低估损、注销案件等来创造公司利润的思想,此举不仅不能为公司创造利润,反而会多计提IBNR,超比例部分还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降低公司利润。

只有通过充足估损、及时立案、及时结案,尽量避免注销案件、避免重开赔案等举措,提高理赔数据的质量,有效降低IBNR,才能真正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业务招待费

税法规定: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只要发生,就有40%需做纳税调增,例如花1元,调增0.4元,缴税0.1元。

筹划要点:(1)禁止通过业务招待费列支不合规费用。(2)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年底控制在营业收入(主要是已赚保费)的5‰。(3)新税法对公司的会议费支出没有扣除比例,只要是公司实际发生的会议费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列支该规定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具有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因为对于财险公司来说,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会议事务和业务招待比较频繁,因此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会计核算中要准确区分会议费和业务招待费,且勿将参会人员的食宿费作为招待费处理,从而增大了业务招待费的金额,致使业务招待费超标使用,超标部分无法在税前扣除。(4)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制定控制招待费支出的考核政策,对于超比例支出的招待费用支出,年底考核时调减考核利润。

3.工资薪金

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必须实发后才能全额税前扣除。

筹划要点:(1)控制好人力成本,年度间波动不易过大。(2)当年计提的工资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即:除特殊情况外,年底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应基本为0。(3)当年计提的绩效工资应采取预考核方式,并于年底之前兑现支付,差额部分在次年进行调整。

4.不合规发票

税法规定:没有取得合规发票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务筹划要点范文2

关键词:企业税务 内部控制 探讨

企业税务是指企业涉税事务,主要是指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对税费进行计算、申报、缴纳并核算的事务;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并核算的事务以及纳税筹划等税务风险管理事务。企业税务涉及到国家、企业及个人的利益,由于不熟悉税收法律法规或者利益的驱动,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会出现有意或无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不仅是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还可能吊销营业执照和追究刑事责任,危及企业的生存;相反,如果建立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加强税务风险管控,则可以减少或避免税务风险,达到节税、避税及充分利用资金等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税务事项的分类与特点分析

企业的税务工作纷繁复杂,根据税务事项的特点,可以分为以下三大部分:

(一)企业税务的计算、申报与缴纳事项及特点

企业要正确及时进行税费的计算、申报与缴纳,就要熟悉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各种实体税法,税收实体法对各税种的特点、纳税主体、课税对象、计算依据、税率、纳税时间及税收优惠等税收构成要素进行了全面界定。从大类看,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具体税种;从税费管理方式看,有国税管辖的税费和地税管辖的税费。税收程序法主要是规定征收管理方式方法程序的法律,最典型的是《税收征管法》,对企业纳税事项的管理及违反税法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税费的计算、申报与缴纳事项体现的特点如下:

1.这些事项构成了企业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一般按照企业税务事项的多少分为大税种和小税种,其中,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称为大税种,企业一般每月都要及时进行这些税种的计算、申报与缴纳。我国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只要存在着交易额,企业都要按照所属流转税的类别计算、申报、缴纳相应的流转税。企业没有开展营业活动,也存在流转税的计算、申报事项,即零报税。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经营成果的大小计缴所得税,有应税所得就必须缴纳,没有应税所得就无须缴纳的一种税。但从税费的日常操作来看,不管企业盈利与否,必须定期按一定方法计算、申报、预缴或清算缴纳。一般企业小税种业务不多,但一旦发生,同样需要按税收法律法规及时计算、申报、缴纳。

2.这些事项要符合税务机关管理要求。企业要按照国税和地税机关的要求及时正确进行计算、申报、缴纳,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国税和地税的信息化管理越来越普及,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抄税,划款,不熟悉税务管理系统是不行的。同时正确计算当期税费和当期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费,需要全面掌握相关税费的具体计算办法,具有专业知识上的要求。除此之外,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税务文书、税务档案资料管理等,也需一定的税务知识。一般情况下,企业应配备办税员,办税员应经过税务机关认定和登记。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企业税务事项。

3.这些事项与企业营业活动存在着一定预期关系。企业税费是否准确计算、申报和缴纳,与企业营业活动具有一定的预期关系,可以据此判断企业税费是否合理。譬如,流转税是按流转金额或流转数量来征收的,或与营业额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或与实物数量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或存在一种综合税负比率;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当年的盈利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虽然比较复杂,但对于企业判断是否应交企业所得税具有粗略的标准,其他税费同样与企业的营业活动关系密切。此外,企业的综合缴税率(全部税费与企业收入之比)也对企业税负及税负合理性具有判断作用。

(二)企业税务的核算事项及特点

企业发生的各项税费均应进行及时的核算,这既是会计上的要求,又是税法上的要求。会计与税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税费的计算、申报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会计核算资料,其缴纳的票据又成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两者在操作上存在着相互衔接的问题,有时是先核算再计算、申报、缴纳,有时是先计算、申报缴纳,再据其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企业税费核算事项体现的特点如下:

1.税费核算是会计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各项税费的核算是会计工作的一部分,企业税费的发生,既要正确计算、申报、缴纳,又要对所发生的各种税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正确分类核算。目前,企业的税费核算比较复杂,有价外费、价内税,价外税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增值税的发生不计入成本费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和其他各种税费属于价内税,要列入成本费用,有的税费发生时就计入资产的成本之中,如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等,有的发生后计入管理费用,如印花税、房产税、契税等,有的发生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营业税、消费税。对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事项还要具体对待,如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冲减应付职工薪酬等。所得税的核算更复杂一些,首先要选用方法,是用应付税款法还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用到的科目有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科目。违反税法的罚款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由此可见,企业税费的核算工作政策性强、纷繁复杂,不熟悉会计上的规定,很难做到不出问题。出了问题就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处罚,形成税务风险。

2.税费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赖于税收法律法规。以流转税的核算为例,首先,企业的流转税税种的确定要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每一种流转税都有其特定的征税对象,而且要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其次,纳税人的身份由税收法律法规确定,特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确定,身份不同,采用的核算方法就不同。再次,企业流转税的计税基础和税率也是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确定,是按含税销售额还是按不含税销售额进行计算、有没有扣除项目和优惠政策、有没有起征点或免征额是由税收法律法规确定。

至于其他税费的核算,如所得税、行为税、财产税、资源税的核算,所有企业都会根据其业绩大小、经营行为、应税财产等分别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和计算,并在会计上进行准确核算。

因此,税费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税收法律法规依赖性大,不熟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税务风险会随之而来。

(三)企业税务的筹划事项及特点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节税。企业税务风险不仅体现在正确核算和及时足额缴纳方面,更多地体现在纳税意识和税收政策的运用方面。纳税筹划事项体现了如下特点:

1.纳税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法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可见,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应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唯一标准,不以“少纳税、不纳税”为前提,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筹划节税。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纳税责任的,属于偷税行为,显然要加以反对和制止。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策。

2.纳税筹划的实质是节税。节税是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以减轻税负为目的,可以选择税负最小化的方案。简约的说,节税是纳税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政策,以降低税负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划安排,选择有利于节约税收支出的生产经营方案。它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就对纳税方式、规模作出了安排,一旦作出决策,就严格遵守税法,照章纳税。纳税筹划不同于纳税义务发生后才想办法规避纳税义务的偷税、逃税行为。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漏税或欠缴税款,则不能被认为是纳税筹划。

3.纳税筹划要着眼于企业整体收益。纳税筹划不仅仅着眼于税法上的思考,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如果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企业要选择自身价值最大化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而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一般地说,在税负最轻时,企业税后利润最大,但情况并不总是如此,企业要从全局角度、以整体观念来看待不同方案,而不是把注意力仅局限于税收负担的大小上,否则会误导经济行为。同时,纳税筹划成本是筹划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显性成本和机会成本,在纳税筹划实务中,一般容易忽视机会成本,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4.纳税筹划须具备一定条件。进行纳税筹划,一是必须熟悉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在总体上确保自己经营活动的有关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包括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三是熟悉企业的经营环境和自身特点;四是具备相当的收入规模,如果企业的经营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进行纳税筹划的费用可能大于筹划的收益;如果是一个集团公司,下辖若干企业,经营着多种商品,从事几个行业的生产,每年上缴税种数量多、税款数额大,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考虑实施纳税筹划。

5.纳税筹划具有专业化发展趋势。在社会化大生产、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经贸业务日益频繁、经济规模越来越大、各国税制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纳税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因而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税务咨询便应运而生。现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纳税筹划的咨询,这充分说明了纳税筹划向专业化发展的特点。

二、构建企业税务内部控制的探讨

(一)企业税务内部控制方式的探讨

企业税务内部控制方式可以根据企业税务事项的特点,与企业税务事项相结合,分别采取一般控制和例外控制方式。一般控制也可称为日常控制,针对经营活动中多次反复发生的业务而建立。对于一般企业,流转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符合这一特点,对于有些企业,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符合这一特点,应相应制定日常控制办法;例外控制是针对企业不经常发生的应税行为或应税事项而设的控制办法,如财产税、行为税等可以采取例外控制的办法,只要作一些原则性控制要求(譬如专人负责)即可。

(二)企业税务内部控制目标的探讨

建立税务内部控制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避免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保证,是促使企业建立依法纳税、合理避税机制的重要手段,更是避免企业通过税收进行违法乱纪的一道屏障。因此,提出如下目标进行探讨:(1)保证各项涉税活动的合法性。各项涉税活动符合国家税法要求,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支付和核算。(2)保证企业税收开支的合理性。鼓励企业通过合法的途径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合法途径节税和合理避税。(3)保证企业税收信息真实完整。企业的税收信息资料是国家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资料,企业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为国家进行税务政策调整提供可靠依据。(4)保证税务支出核算的真实、正确、及时、完整。

(三)企业税务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探讨

1.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制度。适用日常控制办法的内部控制事项,企业应当建立税务内部控制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涉税事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于有条件的中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税务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其人员构成可以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重要合同责任人、供销科室负责人、投资项目负责人组成,保证企业重大事项的处理必须有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人员的参与,把好税务风险关。

适用例外控制办法的内部控制事项,应明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如由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牵头,对其税务情况进行单独预算、运作和分析,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发生税务纠纷,也适用例外控制办法。

2.重要涉税事项的税收支出预测、决策与预算控制制度。(1)预测。企业应建立流转税预测制度、所得税预测制度,确保日常涉税事务的发生与企业的整体目标保持一致。除此之外,还应建立重大合同的税收预测机制、重大事项的专项预测机制,如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的预测制度等。(2)决策。企业对税收支出预测方案进行决策,应当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合理避税的方案,确保在同等利益下,税收支出成本最小。(3)预算。企业的税收支出应列入全面预算和专项预算。

3.税收支出的执行控制制度。(1)企业应当根据税收支出预算,落实税收支出责任,保证预算的有效实施。(2)建立税收支出审批制度,根据业务发生进展,按照授权批准制度所规定的权限,对税收支出申请进行审批。(3)企业应当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税收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从严控制税收支出。

4.税收支出核算控制制度。企业税收支出核算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税收支出进行正确分类和核算,提供完整的企业税务支出信息资料。

5.企业税收支出分析与考核制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规范,企业应当建立税收支出分析和考核制度。运用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开展税收支出分析,检查税收支出预算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和方法。

(四)关于税收风险控制要点和方法的探讨

1.税收支出预测、决策、预算的控制要点。税收支出控制预测、决策、预算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企业应当在税收支出的正确预测、决策的基础上,编制税收支出的预算,并保证编制应当充分适当,税收支出事项的决策过程应当明确规范。(1)税收支出的预测是可以建立在企业成本费用预测之中,在企业成本费用预测中单列一项,也可以根据相关资料独立编制预测。(2)对税收支出费用预测方案进行决策,确保选取最优方案。(3)预算控制。该控制方法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税收支出预算方案按其涉及企业运营广度分为全面预算和专项预算。全面预算可以纳入企业的成本费用预算之中,单列即可。专项预算根据事项的性质组织落实,可以在一些其他预算中单列,如在材料费用预算中另外单列进项税预算,在销售费用预算中单列销项税的预算,也可以单独进行,如重大投资项目可以单独列预算。预算编制程序、审批权限等按照预算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税收支出核算的控制要点。企业在进行税收支出核算时,要注意掌握以下几个关键的控制点:(1)对税收支出要进行分类核算,确保分类正确,及时入账、核算正确。在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对税收相关支出的核算规定十分明确的情况下,按照规定进行税务支出的账务处理即可。(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是涉及税收支出的事项,均需税务事项负责人或税务风险管理负责人签字并备查登记。(3)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对超预算情况要及时形成报告向负责人报告,并进行检查分析。

3.税收支出的执行、分析与考核的控制要点。(1)税收支出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一旦企业发生税收支出事项,要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计缴,因此,执行中,能够合理避税的就开展合理避税,不能合理避税的,及时开展业务、审核原始凭证,计缴税费,及时核算。(2)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运用一系列指标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及时掌握税务支出升降的原因,特别关注是否存在税务风险的事项。(3)建立税务风险的考核制度,对税务风险的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对重大税务风险事项可以实行一票否决。最后要将考核的结果以责任报告的形式反映出来。

参考文献:

1.查方能.纳税筹划(第三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税务筹划要点范文3

【关键词】企业 会计税务 筹划问题

1 企业会计税务筹划的意义所在

现阶段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做好会计税务的筹划工作的意义如下:

第一,能够使得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有所提高,一般来说,企业在对会计税务进行筹划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所以企业首先要加强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以便做到知法懂法,确保企业不会有税务风险出现。此外,企业对会计税务进行筹划时,要严格的遵循税务相关规定,以此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减轻税务等,而且还能够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障,使得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更强,能够更自觉的去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能够促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以及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企业在对税务进行筹划工作时,相应的财务制度的建立也要跟上脚步,确保制定的财务制度足够的科学、完善,而且会计的核算形式也要足够的规范,这样才能使得企业的经营、投资以及理财的预测能力跟决策水平有所提高,从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高。

第三,企业会计税收筹划工作对完善我国的税法以及税收政策,还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会计税务筹划一方面是纳税人对我国相关的税法法律政策的一种反馈,另外一方面则是对我国税收政策的一种检验,确保税收政策的导向足够的正确、科学且合理。政府部门通过税务筹划时得到的相应的反馈信息,而不断去完善我国的税法政策,最终能够使得我国的税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 企业会计税务筹划不同阶段的主要方法

2.1 税务筹资阶段

在企业的税务策划中,最为基础的一个工作就是筹资方式和技术的选择。选择合适的筹资技术,或者筹资方式足够科学的话,有利于达到降低成本以及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现阶段企业在税务筹资阶段使用的筹资方法一般有两种,第一,根据资本的结构进行筹资方式的选择。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税收负担跟企业的资本收益也大不相同,企业要想使得企业的节税收益有所提高,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要明确知道企业的借贷并不是越多越好,借贷数额与负债率呈正相关,负债率太高时还会使企业的财务面临一定的风险,严重时还会导致企业的债务出现危机,对于企业的和谐发展很不利。所以,企业要多方面的进行考虑,确保选择的负债量为最佳,并能够以最小的税收成本获取最大的税后利益。第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可以使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迅速获取资产,进一步提高举债能力,所以企业要不断更新并增加新的机械设备,并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较少购买设备时企业所要承受的经营风险,而且还能够将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使其成为设备选购的成本费用和支付租金,从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应缴税的所得额,最终达到减轻税负,获取较大利益的目的。税务筹资的要点如图1所示。

2.2 税务投资阶段

在税务的投资阶段,筹划企业税务常用的方法有三种。第一选择组织形式。企业处于刚刚发展以及建设时期时,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来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无论是独资企业、公司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有自身的税收特点,因而企业要对不同形式的税收特点进行分析,选择最合适的方式,以此减轻税务的负担。第二,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企业能否长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与投资地点的选择有关,要想投资地点足够的适合,要求企业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及较好的战略眼光。能够对投资地点的基础设施、金融环境、技术劳动力和当地税收的优惠政策等不同方面有个综合的考虑,在掌握了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异后,确定最适合的投资地点。第三,选择合适的投资行业。如今,我国实施减税政策的行业有很多,包含有农业、高新技术业、环保业和相关的基础能源业。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对每个行业的税制差异、行业自身的特点、行业的发展方向以及行业的发展策略的不同因素都有所了解,并相互比较从而选择能够获取最大优惠的行业进行投资。

2.3 税务会计核算阶段

在税务会计进行核算时,首先要明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同时企业对税务进行筹划的方式一般有三种。第一,选择固定的资产折旧法。企业税收所得额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影响,当企业特定的收入不变时,折旧额越大,企业的纳税所得额就越少。所以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固定资产的选择,以便获得更多的摊销额,降低企业的税负。第二,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式,企业在发展时,物价总在不断变化,基于此,企业要按照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存货计价方式,以便降低存货的成本,增加销货的成本,减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第三,计提费用要足够充分,要在国家相应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分列支与计提费用,对于企业经营中所能够遇到的损失进行预计,防止出现漏列的情况或者是出现不提或者少提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实现降低税基、减轻税负的目标。其中要明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见表1。

税务筹划要点范文4

税务是高职院校会计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教授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与审查、建账建制、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咨询等内容。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程序、要求,以及税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备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与审查、建账建制及纳税审查和涉税文书制作实务等工作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咨询与税收筹划能力。

一、税务课程的相关基础课程

1.基础会计实训

通过基础会计实训,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会计凭证的填制和传递、会计账簿的登记和管理,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程序组织会计核算工作,为专业课实训打下良好基础。

2.财务会计实训

通过财务会计实训,使学生系统地完成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的全部会计业务的账务处理,并能合理地组织会计核算程序,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及时性。

3.财务管理(ERP沙盘)实训

通过财务管理(ERP)沙盘)实训,使学生熟练地掌握企业理财的基本程序,进一步掌握财务预测、决策方法,以及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重要地位等。

4.会计信息系统

通过会计软件应用实训,使学生能正确地组织基层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系统地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并能运用会计核算软件为企业管理提供有关决策信息。

二、税务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生熟练了解税务的概念、特性及原则,税务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熟悉税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掌握税务的范围与形式,税务登记的基本内容,熟悉税务登记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掌握企业税务登记和企业特定税种与纳税事项的税务登记的办理方法,具备相应的能力。发票的种类与使用范围,发票审查的基本内容;熟悉发票领购管理规程,发票开具要求,发票审查的基本内容;掌握领购发票操作要点,发票填开的操作要点和发票审查的基本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发票领购、填开和审查的能力。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熟悉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掌握记账操作规范。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建账建制的能力。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流动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工作能力。了解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内容;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操作规范;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工作能力。熟悉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掌握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具备从事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资源税纳税申报的基本工作能力。了解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概念,熟悉税务咨询、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内容与形式,掌握税收筹划的分类、范围及基本方法。通过学习,学生应树立起税收筹划意识,为从事税务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三、税务课程在高职院校中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中小企业招聘会计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企业对所招聘的一般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素养,能够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熟练操作电脑,能够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会网上报税。而刚毕业的会计专业学生大部分找不到会计工作,得不到企业的信任,主要是因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太差,不能独立进行纳税申报,不知如何进行网上报税。从最近几年各高等职业院校的会计实践教学的现状来看,纳税实训存在严重不足。

造成纳税实训存在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教师缺少纳税实践经验。很多会计专业教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学校任教,没有在企业从事过会计工作,虽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匮乏。教学中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而且实践教学中不能很好地针对企业实际会计工作情况设计实践教学内容,缺少灵活性、针对性。而有些专业教师本身就不知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当然也就无法指导学生进行纳税申报实训。二是没有模拟实训设施,缺少必要的实训条件。如果要让学生掌握熟练的纳税申报技能,必须让学生在一个仿真的环境中进行实训。现在的纳税申报基本上都是网上申报,与以往的申报方式有很大区别。有些税种的网上申报需要配备相应的申报软件。

四、税务课程改进的措施

1.加强《税法》课程的教学,掌握常见税种的正确计算一般企业,每月上报的常见税费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有的企业还涉及到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在学习税法知识时,专业教师应重点指导学生准确计算各种税费,并对各种纳税申报表的各项目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使学生对纳税申报表有一个初步认识。

2.鼓励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掌握纳税申报操作技能纳税实训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专业教师的指导。虽然纳税申报操作程序比较简单,但是如果会计专业教师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没有进行过系统地、真实地操作,在指导学生进行纳税实训时,可能会出现偏差,误导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对于一些没有纳税申报经验的专业教师,可以采取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者参加短期培训的方式,促进专业教师熟练掌握纳税申报操作技能,为做好实践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3.建立模拟实验室,在仿真的环境中进行纳税实训校内的模拟实训在会计实践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校内模拟实训,可以让学生掌握规范的会计核算操作技能。进行纳税模拟实训,也要有配套的实训设施和操作软。有些纳税申报软件的使用比较复杂,可以聘请税务部门的人员来校对师生进行指导、培训。在进行纳税实训时,可以模仿实际的纳税情景进行操作,从而能够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设计实用的纳税实训材料,学以致用不同行业的企业,纳税申报有所不同。对于所有企业,一般都要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工商企业还要交纳增值税,餐饮、旅游、建筑安装、咨询服务等企业要交纳营业税,有些特定商品的销售,还涉及到要交纳消费税。在进行纳税实训前,实训指导教师要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实际纳税申报情况设计不同的实训内容。

参考文献

税务筹划要点范文5

关键词:税务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13015702

1 纳税筹划概念的界定

笔者在总结归纳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基础上,定义出税收筹划即企业在不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在透彻理解相关税制的基础之上,利用相关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策划或是合理的使纳税人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并融合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1.1 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必须在遵守国家现行的税法及相关法规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依法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义务,也是税务筹划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纳税筹划的问题,若想真正意义上解决企业的税收问题,税收筹划相当重要。首先必须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学习理解新的税收法规,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充分利用,如税制构成要素中的税负弹性及税收优惠政策都有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利用专业眼光和素质加以甄别和选择。

1.2 服从企业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

纳税筹划一方面需要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的现实财务管理体系,另一方面需要结合企业的战略规划目标,前提把握了企业的生存环境,才能因地制宜选取适合的财务模型对企业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合,达到重组企业的优势资源,实现对资金的高效配置,最终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的实现。

1.3 事前筹划原则

企业应纳税额是由经营管理活动决定的,而不是核算决定的。核算仅仅是对纳税结果的反映。因此,只有在对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等经营活动中进行事先的设计和安排,尽可能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纳税负担,实现税收筹划目标。

1.4 成本效益原则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首先需要评价企业经营事项经济上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在评价可行的基础上,再充分权衡该事项的成本效益。笔者指出,任何一项纳税筹划活动其出发点就是付出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大的收益,然而经济利益的大小与税收体制、执法环境密不可分。企业只有着眼于整个集团总体税负的降低,立足企业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种种现实环境,才能针对不同经济活动环节制定相应的筹划方案来实现企业的收益超过成本。

2 税务筹划基本方法介绍

2.1 税率式纳税筹划

税率式纳税筹划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国家税法规定的各种不同比例的税率,制定纳税计划降低纳税额的方法。一般而言,企业在税负既定的情况下,纳税额与税率呈正比例增长,由此可以考虑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低税率以减轻税负。具体包括价格转移、投资高新技术行业或者区域避税等方式。

2.2 税额式纳税筹划

税额式纳税筹划是指指纳税企业直接通过减少应纳税额的方法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主要是采取减免税优惠达到目的。它主要有减免税、优惠退税、再投资退税和亏损弥补等。具体表现有新设和分立企业的税额筹划策略等。

2.3 税基式纳税筹划

是指纳税企业通过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减轻纳税的筹划方法。纳税额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与税基大小呈正比例关系,故要想降低纳税额,最主要的是减少税基,才能使得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越少。多数企业倾向采取延迟结转确认收入,扩大当期成本费用,压低利润,进而相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实现少纳所得税的目的。

3 纳税筹划要点

3.1 企业筹资环节税务筹划

合理筹资费用可税前扣除,债务筹资利息也可税前扣除,具有抵税作用。企业银行借款的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的现金流和时间都是纳税筹划的重要衡量标准。发行债券筹措资金也可享受利息税前扣除的待遇,尤其是到期还本付息方式更为明显,不仅利息税前扣除,还在一定程度上推迟了企业现金流时间。借款费用多用于企业购置相应资产、工程建造方面,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多以折旧的方式分期扣除。租赁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均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前者税前可扣除,否则以提折旧,计入成本。

某企业投资总额2000万,当年息税前利润3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25%。假设投资总额由两种方式获得,(1)全部由投资者投入;(2)投资者投入1200万,银行借款800万,借款年利率10%。站在税务角度,哪种方式收益更高?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如下:

权益资本税后收益率=300×(1-25%)/2000=1125%

权益资本税后收益率=(300-800×10%)×(1-25%)/1200=13.75%

3.2 企业投资环节税务筹划

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考虑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考虑投资方向的选择。

企业的组织形式的选择也能够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一定的筹划空间,为降低税收成本,企业多愿意设立子公司而非分支机构,主要得益于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以负担母子公司的盈亏不均以及利用税率差别等方式实现节税。

某企业(非房地产开企业)准备将一处房地产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乙,房地产市价5000万,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为7%和3%。企业面临两种选择:(1)直接按照市价销售给乙企业;(2)将房地产作价5000万投入乙企业,然后将持有的股权以5000万转让给乙企业的母公司,站在节税减负角度,哪种方式更合适?(不考虑土地增值税,假定印花税率为0.05%)

方案一,直接销售房地产。

应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5%×(1+7%+3%)=275万

应交印花税=5000×0.05%=2.5万

合计应交税金=275+2.5=277.5万

方案二,企业先将房地产投入再转让股权。

企业以房地产作为出资投入并承担投资风险和分享利润,按照营业税规定无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但须缴纳印花税,投资后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仍不需缴纳流转税,但须缴纳印花税。

房产投资时应缴纳印花税=5000×0.05%=2.5万

股权转让时应缴纳印花税=5000×0.05%=2.5万

合计应交税金=2.5+2.5=5万

所以站在节税的角度来看,企业应采取第二种方式更为合适。

3.3 企业营运环节税务筹划

采购环节,选择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运费抵扣方面,免税产品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代购方式、货款结算方式以及采购时间上都可以进行税收筹划以权衡利弊。

生产环节,针对存货,主要是计价方法的选择能够调整企业的当期利润,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点。假设企业现阶段处于免税期,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虚增利润,达到筹划目的。当然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不同对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加速折旧对当期利润的冲击很大,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总而言之,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或成本消耗模式均给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销售环节,销售实现方式的选择影响了纳税义发生的时点。企业委托代销、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以及货到付款的销售实现方式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缓纳税的目的。促销是零售企业惯用的销售策略,折扣销售、买一送一、购物送赠品、返现等活动的不同选择其税负也不尽相同。针兼营、混合销售、视同销售需等特殊销售行为需要在经营决策前做合理筹划,减少税负。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所得税税率25%。假定每销售1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60元,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拟采用以下三种方案促销:

(1)七折销售(折扣销售,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2)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商品(成本18元,含税价)。

(3)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由上表得知,从税收负担角度看,方案1最优,方案2次之,方案3采取返还现金方式销售的方案最不可取。

3.4 企业收益分配环节税务筹划

收益分配环节,税务筹划的重点是企业所得税,笔者认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所得税筹划的关键点,如何在合理范围内控制应纳税所得额,一方面是对各项扣除项目的政策充分理解筹划,另一方面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加以重视。强调扣除限额的问题,在招待费处理问题上,通常采用平衡点法进行节税操作,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销售收入的1/120时为最佳限额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尽可能早的弥补亏损,获得税收利益。

某企业2002年发生年度亏损100万,假设该企业2002-2008年度年度利润总额如下:

上表得知企业2007年仍处于利润弥补期,尽量提高该年度的利润,可以采取压缩成本和支出,增加收入,将2007年的利润收入总额提高到40万,尽量在2008年开支推迟的成本和费用,2008的利润总额降到30万,应纳税所得额为7.5万,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7.5万元。

股利分配涉及的税收事项包括是否股利分配以及采取何种股利分配方式。对股东而言,获得股利的股东需要交纳个所税,企业在分配股利时,合理选择股利支付方式,增加股东财富。

4 结论

本文从企业实际纳税环境出发,重点对企业各生产环节进行税收筹划,目的在于引起大家对税务筹划的重视,强调税务筹划重在对企业经济事项进行事先计划和安排,而非事后税务的核算。从而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总结出企业只有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条件适时调整税筹划策略,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参考文献

[1] 阎静.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

[2]倪筱楠,叶.基于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所得税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07,(6).

税务筹划要点范文6

关键词: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 农业科研所

农业历来是我国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为扶持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在加大对农业各项投入的同时,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农业科研院所业务内容的不断拓展和延伸,加强纳税筹划,充分享受和利用与农业科研院所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成了农业科研院所财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及本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其本质是合规性、事前性、可行性。

二、农业科研院所主要涉税税种及相关优惠政策

1、增值税优惠政策

现行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1)农业科研院所增值税涉税项目主要是种子、种苗、试验用动植物等科研副产品的销售以及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等项目免征增值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号)规定,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2、营业税优惠政策

现行营业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是以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农业科研院所营业税涉税项目主要有“四技收入”(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资产出租以及检测检验等其他各项服务性收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项目免征营业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39号)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是以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农业科研院所所得税涉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取得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200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的而征收的一种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农业科研院所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主要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颁发的奖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农业科研院所纳税筹划注意要点

1、系统搜集整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律庞杂,尤其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税务机关文件多、更新快,农业科研院所纳税筹划应及时根据税收政策变动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时俱进地更新纳税筹划的内容与方法,而不是一成不变。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某些今天看来行之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法,明天则可能是偷税行为。所以,对于国家颁布的最新税收政策要时刻关注,即时搜集和整理。除了国家法典外,还要特别留意税收方面的单行法律、法规,从中寻找有指导意义的条款。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中明确,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还特别规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租赁、财产转让、对外投资等与其科研业务无关的其他服务,所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研究开发条件的投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我国的农业科研院所大都是公益性质,能通过相关程序,认定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所以这类单行法规的条款对农业科研院所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2、准确把握税收优惠政策内涵

财税[1999]273号、财税[2005]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四技收入”减免税的政策内涵是: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只有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且价款与技术转让(开发)的价款开具在一张发票上才能免征营业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技术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仅限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所得享受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的总和,不管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转让所得通过几次技术转让行为获得。

财税[1994]20号、财税[2008]7号有关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口径是:高级专家特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只有读懂、吃透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农业科研院所的纳税筹划才能做到合规、可行。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进行财务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均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营业)额,未分别核算销售(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也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所以是否严格按照税法要求组织财务核算,是农业科研院所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关键。

4、规范履行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序

及时办理资格申请、退税申报、减免税备案等各项手续,防止因程序原因失去税收优惠、税收利益。如符合条件的农业科研院所应该及时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要办理退税企业认定,并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80日内申报退税;发生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申请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要及时签订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资料送交有关税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参考文献:

[1]潘越.关于科学事业单位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思考,财经界,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