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

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文1

作为传统电子商务大省的广东省,非常重视和支持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2014年4月17日,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正式通过国家十部委联合验收,成为国内第三个空港综保区。以此为依托,广州市空港跨境电商业务量飞速增长。

业务量的飞速增长也导致周边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不断凸显,广州富力国际空港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程怡在接受《物流》杂志专访时表示:“跨境电商的发展需要扎实的物流配套作为基础,目前空港周边仓库容量不足,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据悉,为了缓解仓储供不应求的压力,富力物流园抓住市场先机,紧跟时代潮流,向机场海关、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跨境进口电商发展迅猛

早期中国跨境电商一直以出口为主,所以到目前为止,出口电商仍占大头。但近年来,随着国内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跨境进口新模式的推陈出新,加上政策的支持,跨境进口电商发展迅速。2014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额已达4762.9亿人民币,较2013年增长率超过58%,在跨境电商中的占比已达12.7%,而在2008年该占比仅为4.2%。

政策的支持、物流成本的降低与服务的提升、清关环节的规范以及电商对采购终端的掌控,进一步缩小了海淘的流通链条,跨境进口电商将进入高速发展通道。今年6月,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也曾在纽约的一次演讲中,强调了现在跨境电商已经正式从出口电商向进口电商转移。

对于跨境进口电商业务的操作,海关总署在2014年第57号公告中明确规定保税跨境电商(B2B2C,监管代码1210)进口仅限于在获批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中心(B)型仓库内开展业务。

基于此项规定,广州市机场综保区充分利用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政策优势,成为广州市跨境电商试点园区,目前已成功开展B2B2C保税进口、B2C直购进口和个人物品等3类跨境电商业务。

程怡认为海关和检验检疫局近年来不断追求创新、坚持务实,积极为企业创造更优良的环境,货物通关效率和业务操作的灵活性都提高了,这些都为广州市空港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在跨境进口电商业务量方面,广州市空港仅今年第一季度的业务量就接近去年全年的总和。”

据统计,2014年全年,广州市机场综保区累计处理B2B2C进口49.6万票,货值1.24亿元。而今年第一季度,B2B2C进口46.7万票,货值1.2亿元。两者数值非常接近。

保税仓储配套严重不足

跨境进口电商俗称“阳光海淘”,目前有“保税备货”“保税集货”“直邮进口”三种模式。“保税备货”模式由宁波保税区开启,即:跨境商品先备货、后有订单。跨境电商企业在国外统一提前采购商品,备货到保税区指定的跨境商品监管仓内,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下单后,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海关通关手续,以个人物品形式申报出区,并代缴行邮税,海关审核通过后,跨境电商企业委托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模式在2014年的“双十一”活动中大获成功。

对电商来说,物流是其竞争力所在,跨境电商也是如此。跨境电商飞速发展,对后端保税仓储的需求不断攀升。

程怡表示:“就全国来看,跨境电商业务量的增长速度远比物流设施的成长速度要快,这导致物流成为跨境电商的瓶颈。再来看空港周边,符合保税跨境电商要求的仓库几乎已经全部利用起来了,现阶段难以找到新的符合要求的仓库。而且新仓库建设周期长,还要经过海关批准才能具备特殊监管功能,有别于普通仓库。”

据悉,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的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7.385平方公里,是国内最大的空港综合保税区。包括中区、北区、南区3个区块,其中中区位于花都区花东镇,规划控制范围为0.765平方公里;北区位于花都区花东镇,规划控制范围为2.099平方公里;南区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规划面积为4.53平方公里。

其中,北区由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富力国际空港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运营。富力物流园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圈核心,园区总占地面积1529亩,仓储面积约123万平方米,北区一期围网面积524亩。

目前,毗邻白云机场货物进出境口岸的机场综保区中区及周边海关监管仓库已经供不应求,南区仓库尚未开工建设,极大地限制了空港跨境电商业务的进一步增长。

富力物流园提前布局

在目前机场综保区中区及周边海关监管仓库已经完全饱和的情况下,由富力物流园运营和招商引资的综保区北区就显得非常令人期待了。而目前北区一期围网内仓库尚未开工建设,为缓解跨境电商仓库供不应求的压力,抓住市场先机,富力物流园向海关、检验检疫局申请在综保区北区红线范围内(二期围网区域)已建成的坡道式仓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对于机场综保区北区的开发计划,程怡透露会先开发60%的面积。届时,由富力物流园运营的机场综保区北区将享有国家的特殊政策优势,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免税、保税、退税、免征),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海关监督、检验检疫、外汇管理便利政策等。据悉,富力物流园很早就开始布局电商业态,如三年前引入天猫进驻园区,天猫带来了显著的行业关注度和市场号召力。

即将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富力物流园坡道式仓库,建设面积达10.6万平方米,是目前广州市最大的坡道式仓库,专为中小型客户而定制。整个坡道仓设计分为三层,各层以坡道相连,采用超行业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文2

现在这种状况正在发生改变,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了政策支持,开始试点跨境支付业务。只要拥有国内的第三方支付账号,在国外网站购物将和在国内一样方便。另外,对于做小额出口业务的电商来说,收款的环节也将大大简化。

“用户对第三方支付的黏度越来越高。现在可以通过支付宝去理财,交水、电、煤气费了,对传统银行的依赖程度在降低,第三方支付的功能在扩大,从仅仅服务于网购到增加服务,再到跨境服务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新财经》记者说。

跨境支付新业务

2013年10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的通知,批准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合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其中,贝付科技与支付宝一起成为浙江省的两家试点企业。

10月17日,贝付科技完成了浙江省第一笔第三方跨境支付业务。其相关业务部门总监张磊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介绍了此笔业务的具体情况。“第一笔业务是我们跟浙江省中行一起合作,实际上是一笔购汇业务。中国一名消费者在海外市场购买商品,通过我们申报了一个购汇操作,换成等值的1010元港币,我们再发出指令由中行做了国际汇款,把这笔钱汇到了境外这家商户的银行账户里面去。”

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海外购物付款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和优惠。张磊介绍此次试点中几个重要的突破。首先,突破了个人结售汇每年5万美金的额度限制。在原来的制度下,不论进口还是出口,每人每年有5万美金的限额,而通过第三方支付则不再受此限制。其次,允许支付机构结售汇。以前的外汇办法要求消费者必须本人带着身份证件去银行柜台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现在通过支付机构代为申报,可以在线上批量处理,不用再填纸质单据。最后,支付机构可以后补录外管局的相关系统。试点之前交易需要先录入外管系统,进行比对查询,符合规定才能做业务。现在可以完成业务后在T+1日或T+2日把相关数据补录到外管局系统中,这是一个放权的行为,把审批和交易验证的权利下放到支付机构。

通过第三方跨境支付,方便了国内消费者在国外消费购物,这是进口的利好;同时,也方便了小商户通过电商向国外消费者卖出商品服务,这是出口的利好。“海淘是个人买进来,主要对个人方便;出口更多是对企业、经营者方便,原先做小额外贸都是用个人信用卡或通过地下渠道周转,不仅额度有限制,周转时间长,费用成本也高。”曹磊介绍。

此次试点的17家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各有侧重,贝付科技拿到的是货物贸易和留学两块业务。张磊表示,今后会在机票、酒店方面争取增项的许可。贝付科技目前留学方面的主要跨境业务还是国内家长要为孩子海外留学汇出学费。但他们也看到了当前世界各地留学生来中国学习中产生的巨大商机。进口和出口都是未来跨境支付的服务方向。

艾瑞咨询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目前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商业银行以及专业汇款公司进行跨境支付。其中,第三方支付最受青睐,占比为50.9%;商业银行费率过高;专业汇款公司网点不足。而第三方支付同时满足了用户便捷性和低费率的需求。

在进口环节,第三方支付公司优势明显;但是在出口环节,要让国外消费者能够愿意使用国内第三方支付工具,需要比拼的内功还很多,牌照只是一个开始。 “单从这次试点来说,对于支付机构最关键的环节是对用户身份、交易真实性进行的校验上。” 因为只有保证了交易的真实性,才能有效防止资金的非法进出,保证试点的成功。

市场竞争新变量

在曹磊看来,此次试点不仅进一步拓展了原有的业务范围,从以境内为主,开始大力发展跨境业务,并且降低了清算的成本,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并且,每一笔支付的背后都有一笔国际贸易的存在,推动了现实的交易交流。

我国当前电子商务领域跨境交易增长迅速。艾瑞咨询市场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易额为2.3万亿元,同比增长32.0%,预测2016年将达6.5万亿元,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增至19%。与跨境电子商务相伴而生的跨境电子支付市场,也随之迅速发展。试点之前,就有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与银行及国外支付公司合作,曲线进入跨境支付领域。国外支付巨头PayPal虽然一直未取得国内支付业务牌照,但通过与中国银联的合作在我国开展国际支付业务,使中国银联国内持卡人可以把自己的银行卡与PayPal账户关联,进而连接到全世界近800万家网上商户。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PayPal的跨境支付业务在大中华区的总支付金额超过44亿美元,占其亚洲地区收入的40%,并以每年70%的速度增长。

张磊介绍,试点前,跨境电子商务主要还是国外巨头在做。面对全世界各国的消费者,对于出口的小微商户来说,选择支付工具最关键的是国外的消费者能够认同和接受,能够受理国外消费者支付的需求。像PayPal已经先于国内支付企业发展了很多年,在全世界完成了自己的布局,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支付企业,加上依托eBay平台,中国出口的小微企业只要在eBay上做生意就没别的选择。

国内商家也可以选择其他的平台做生意,如国内的电商平台或者国外的其他平台,但PayPal是世界上最大的支付企业,eBay是启蒙国内出口电商的鼻祖,即使不在eBay上做生意,也倾向于使用PayPal。

如今,正式试点标志着跨境电子支付市场规范化的开始,也成为第三方支付企业新的竞争变量。在国内业务竞争趋于白热化,准入门槛低、业务模式重复、价格战激烈的情况下,首先获得跨境业务试点的支付企业是否将获得先发优势,在规模迅速增长的跨境电商贸易中获得市场先机,改变当前的行业格局呢?

曹磊认为,“任何政策出台或者牌照发放,对单个企业的影响和整个行业的推动都是渐进的,包括之前的支付牌照,很多企业没有拿到牌照也一样在做,拿到了也不是说市场份额就立即大大增加。何况跨境支付的比例更小,中短期内对第三方支付格局影响还很小。”

跨境支付资格只是企业的一块“敲门砖”,能否发展起来还要看服务质量和对不同消费者需求的精确把握,但新业务领域的开展为企业差异化竞争带来了更多可能,也给未来格局带来更多变量。

??。2013年8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在香港的一个分析师会议上表示,面对互联网金融业务,银行绝不会坐视不管。建行分析师会议4天之后,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表示:“通过在平台上收集交易数据,一些电子商务公司意图将其作为扩展业务至支付与金融服务等金融领域的基础。现在的情况就像18年前一样,银行将会觉醒。”

事实上,银行已经在行动。

招商银行已经改变了争夺传统物理网点的传统思路,而是转战网上银行。目前招行在全国的物理网点仅有900家,甚至不及国有大行的零头,但网上的替代率达到了90%。行动起来的不仅仅是招商银行,其实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也开始应对网络金融的冲击。2012年8月,建行“善融商务”电子商务网站应运而生,而交行打造的电子商务平台——“交博会”近期也陆续向客户开放。

2013年6月初,中信银行与银联商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出全新POS(销售终端)网络商户贷款业务。近年来,银行自建电子平台的案例比比皆是,如建行“善融商务”、交行“交博汇”及中行“云购物”等。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都开始推出“微信银行”,这都是银行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与第三方支付公司抗衡的结果。

面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对企业客户资源的“分食”,银行也开始尝试线上信贷业务,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最先启动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2011年9月,平安保险集团耗资4.2亿元打造网络投融资平台,即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简称“陆金所”),运行至今,该平台的业务模式正式在P2P线上借贷,与其他P2P公司的业务操作方式基本无异。

2013年9月,招行也推出了类似P2P贷款的投融资撮合服务,在业内引发热议。招行“e+稳健融资项目”P2P网贷项目自9月17日开始上线,与普通的P2P平台不一样,招行的P2P融资项目都是针对企业客户放贷,规模也相对较大。

在大型银行创建自己电商平台的同时,一些中小银行开始了直销银行的尝试,其中以民生银行最为典型。所谓直销银行,指业务拓展不以柜台为基础,打破时间、地域、网点等限制,主要通过电子渠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银行经营模式和客户开发模式。

2013年9月中旬,民生银行和阿里巴巴公布了战略合作的方案,其中直销银行是双方合作的重要方面。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在直销银行业务方面,民生银行主要依托的平台将是淘宝网站,直销银行的电子账户系统还将与支付宝账户系统实现互通,提供实用并符合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客户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而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将负责利用自身渠道与资源,大力促进民生银行直销银行的发展。

而险企、基金行业、券商亦在网络金融领域施展拳脚。

中国平安除联手阿里巴巴、腾讯共建“众安在线”从而进军网络保险业外,还热衷于鼓励多点开花式的互联网金融布局。券商则直接进军电商。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华创证券、方正证券等券商从2013年开始分别建立各自的网上商城,做出金融“互联网化”的大胆尝试。

银行利用这些接通移动互联网的金融新产品的竞争,来稳住和扩大个人客户资源。

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及未来格局

互联网金融的实质是什么?未来的竞争格局如何?

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但互联网在金融领域产生的价值更多是网络渠道本身的优势,而在金融实质和产品研发方面并无创新。

事实上,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三种商业形态,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将其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也就是所谓金融互联网,如网上银行、券商网络销售基金等;二是互联网企业凭借自身技术、数据、渠道等优势来开展金融业务,如余额宝、阿里金融、京东供应链金融等;三是以互联网概念为基础开展金融业务,如P2P借贷、众筹等。

看得出,第一种商业形态的主体是传统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参与到互联网金融里来,其实仅仅是其金融业务互联网化,并未改变传统资金融通的方式。也可以说,这种商业形态并无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的创新和改变,只是借助一种新技术来降低金融业务交易成本。

第二和第三种商业形态才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第二种形态的主体是互联网企业,由于拥有较强互联网技术背景,有平台和数据,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金融业务。该商业形态若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并实现金融脱媒,终究也只是金融机构的一种渠道或另一个金融中介。

第三种商业形态其实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典型的如P2P借贷,通过资金供需双方的直接融资从而实现金融脱媒。但国内的P2P借贷在相关政策监管不完善和行业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演变成了银行或担保公司,也就是不受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却做着金融机构才可以开展的业务,在满足一部分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需求的同时,也蕴含巨大的风险。而众筹模式目前大部分带有公益性质。

目前来看,互联网和金融机构正在展开激烈竞争;但长远来看,双方应该是共生和竞合的关系。不论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还是金融企业进入互联网领域,谋求的都是协同效应,而非简单多元化。

国泰君安董事长万建华表示,“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和新金融、泛金融机构的兴起并不是两个独立的发展趋势,相反,二者呈现的是竞争与合作的竞合格局”,具体表现为传统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企业的融合发展。比如目前各家银行的POS贷合作,工行与支付宝的信用合作,京东与中行的供应链金融合作,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公司的余额宝合作等,就都是传统金融机构与新金融、泛金融机构融合发展的例子。

万建华预计,未来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模式会有两个路径。

一方面是以电子化手段为基础的标准化、大众化、规模化服务。在这条路径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会将大众化业务需求设计、整合为标准化产品,通过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移动支付、移动证券等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金融应用和柜台终端进行营销,取得规模化效果。它们“携带”轻便,易于操作,完全可以在碎片化的时间和空间内取代传统的金融网点服务和人工服务。而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将被彻底解构,并逐步完成从物理网点向方寸屏幕的迁移。在这期间,传统金融机构将出现金融业务产品化,金融产品标准化,产品销售平台化、规模化,金融机构电商化以及金融体系去网点化的趋势,进行低成本竞争,产生规模化效应。

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文3

1.分析当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跨境电商是国家对外贸易的新渠道,也是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最快的部分。根据电子商务战略规划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大约有5000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其中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就2010年到2013年之间,我国海外商务交易总额就从100多亿元上涨到800多亿元,截止2013年,我国内地的海外购买商已经超过1800万人,这些海淘族的年消费额已经超过人民币1万亿元。根据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内地已经成为世界排名第三的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购买地,目前,中国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共有42个,其中河南省也在其中。

2.分析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现状

(1)河南郑州已经成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河南郑州在2013年被列入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是国内唯一利用综合保税监管场所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试点城市。2014年,河南郑州创建了“E贸易”试点平台,在平台开通后,成功吸引了3000余家韩国馆、310余家德国馆以及100余家以色列馆进行业务交流和对接,目前,已经有319家企业入驻该平台。到2014年12月31日为止,河南跨境电商业务试点项目的进出口商品总值已经累计超过10000万元,突破交易亿元大关,在业务量与交易额的快速增长下,未来的河南的跨境电商增长速度将持续保持在30%以上。

(2)河南郑州跨境电商的地位:河南省跨境电商分会于2014年10月在郑州高新区成立,该分会的成立是为了实现“豫货通天下”。据了解,河南郑州是国内首批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服务试点城市之一,发展跨境电商服务项目运营还不到一年时间,就已经和世界13个城市相直通,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进出口货值实现130多亿人民币,在全国6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中位居第一。

(3)跨境电商企业逐渐增多:根据河南海关公布的数据资料,可以发现,到2014年10月为止,河南省跨境电商试点参与企业共231家,其中仓储服务业25家、物流企业6家、电商企业146家等,据业内专业人士分析,郑州跨境电商数字并不大,虽然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较多,但是却没有大的合作平台。例如杭州虽然参与跨境电商的试点企业数量较少,但是平台相对较大,如天猫国际等,所以,发展跨境电商还是离不开大的平台支撑。

3.分析发展跨境电商模式在河南中小外贸企业中发挥的作用

(1)有助于放大中小外贸企业的理论空间:通过发展跨境电商模式,能够整合河南中小外贸企业的供应链,帮助河南省内的中小外贸企业扩大利润空间。随着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发展,各个跨境电商平台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方面,依靠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可以打破各个供应链环节的沟通壁垒,整合零散的平台物流信息,降低货物物流运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应用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还可以创建诚信体系,为河南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资金,并通过跨境在线支付,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外流问题。最后,发展跨境电商模式还能使国家购买业务而更加直线化,减少对外贸易环节,提高每个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有效释放中小外贸企业的利润空间。

(2)有助于提升中小外贸企业海外品牌:虽然我国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间,但是依然无法摆脱“世界工厂”的产业链底端身份。目前,中国中小企业有4000家,但是大部分企业为代工企业,所以,如何将中国制造转为中国品牌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小企业可以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将企业品牌、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进行有机集合,利用现代化网络营销,建立网络线上品牌,实现直接与海外卖家进行对接。据在线支付平台数据表明,发展跨境电商模式,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产品交易量,为提升中小企业海外品牌知名度提供了有效途径。

(3)有助于中小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在互联网发展背景下,数据量相对较大,许多中小外贸企业开始尝试利用网络外贸营销开发海外市场,拓宽业务销售渠道,但是面对大量的数据信息,由于受到专业人才和营销成本的条件限制,中小外贸企业只能凭借自身经验进行探索和研究。通过创建跨境电商平台,可以利用专门的跨境电商数据分析团队,对平台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明确消费者的需求是什么,以何种方式与消费者进行互动比较受众,从而投放更加精准的营销策略,实现中小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4.分析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1)物流业无法满足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在传统的对外贸易发展模式中,从产品生产、进出后、海关报检、产品批发、零售需要很多环节和链条,而发展跨境电商模式可以将货物从生产商的手中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上,但是这需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才能实现。由于目前物流业发展受限,所以无法满足跨境电商的日益发展需求。具体的物流方式问题如下:邮政小包的出境方式是私人包裹,所以海关在统计货物时非常不方便,并且物流速度较慢,丢包情况严重;国际快递价格相对较高,资费价格变化浮动较大;专线物流的揽收覆盖范围较小;国内快递行业没有设置专门的跨境业务,对于跨境电商业务缺乏市场经验,海外市场覆盖程度有限。

(2)中小外贸企业存在信用不完善问题:虽然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在发展跨境电商模式的过程中速度较快,但是仍然存在知识产权遭受侵犯,企业信用不完善等问题,根据相关调研显示,一些具有网购消费能力而不进行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中,绝大多数是担心在网络购物得不到信用和安全保障,这是由于中小外贸企业诚信体制不完善而造成的。

(3)缺乏专业的跨境电商应用人才:随着跨境电商领域的深入发展,电商的产品种类和市场也更加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对跨境电商的应用人才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中小外贸企业在招聘跨境电商应用人才的时候比较倾向去电子商务和贸易经济专业,虽然很多学校都已经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学生也相对较多,但是跨境电商学科属于一种交叉性专业,不仅具有贸易经济的科学特点,同时还具有电子商务学科特点,所以,中小外贸企业对跨境电商人才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然而,河南省跨境电商的交叉性人才相对较少,造成跨境电商出现应用人才匮乏现象。

(4)跨境电商支付体系存在漏洞:随着网上支付业务的深入开展,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在逐渐上涨,由于受到国家市场经济和政策影响,导致网上消费遭到制约。在跨境电商业务交易过程中,货币交易是其中的核心问题,如何实现资金转换,是跨境电商企业的重要问题。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支付标准,也没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所以跨境电商在跨境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风险较大、成本较高、制度不完善等严重问题。河南省很多中小外贸企业在跨境电商业务中设立专项收款,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还拉长了资金的到账时间,进而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对外成本造成严重影响。

5.解析应对河南省中小外资企业跨境电商问题的方法策略

(1)建立中小外贸企业跨境电商支付体系:真实可靠的贸易交易背景和外汇客户实名制支付能够有效防制跨境电商支付环节出现洗钱、失窃等风险,因此,中小外贸企业在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要全面检查境外商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下,跨境支付业务量逐渐增大,所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基于此情况,国家要尽快健全跨境支付政策,在制定跨境支付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面风险影响因素,加强国际交易纳税申报,完善进出口税收征管体系等。同时还要对网络跨境支付进行实时监管,尤其是出现第三方企业管理资金,通过与政府形成监管合力,能够促进跨境交易支付更加标准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各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2)培养跨境电商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人才稀缺,所以,企业一方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跨境电商运营作为重心,将网络店铺装修、产品广告设计、图片设计、跨境物流等各项环节外包给一些专业服务商,还可以招聘一些海外人员从事跨境电商网络客服,不仅可以减少团队组建成本,还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经济对商业发展环境的产生认知偏差,从而更贴近于消费者市场的购买需求。另一方面,中小外贸企业还可以要求河南省职业学校为企业培养专业对口的跨境电商专业交叉性人才,提高学生的电子商务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使学生成为高素质跨境电商应用人才,从而实现企业的人才建设战略。

(3)加强产品创新和品牌管理:河南省中小外贸企业要想在发展跨境电商模式中占据地位,首要条件就是要得到海外顾客的青睐与认可,努力提高境外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忠诚度和关注度。国外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的重视度要明显高度产品价值,所以他们在购买产品时非常重视产品的质量,因此,河南中小外贸企业在产品生产方面,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最优化。另外,企业还应当加强品牌管理,做好产品定位,注重产品创新工作,降低产品同质现象,从而成功吸引海外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得国际消费认可,实现提升企业海外品牌的目的。

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文4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外汇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6.41.112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从业务模式角度,跨境电商可分为B2B(企业对企业销售)、B2C(企业对个人销售)及C2C(个人对个人销售),其中跨境B2B电商不仅包括通过跨境交易平台实现的线上交易部分,还包括通过线上进行撮合实现线下交易的部分;根据关境分类,跨境电商可分为出口跨境电商及进口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缩短了传统外贸的供应链,省去买卖双方多个中间环节成本,拓宽了海外营销渠道,在资源配置和效率提升方面的优势已得到广泛认可。

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特点

1.1 交易规模

《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未来将有更多企业加入跨境电商行列,预计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6.8万亿元。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比例中出口电商占比83.2%,进口电商占比16.8%。从结构上看,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以出口为主,进口为辅。

1.2 交易对象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对象结构中B2B交易占比达到88.5%,占绝对优势,并将长期占据主流格局;其他如B2C交易模式因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强劲,以及互联网技术和物流支付环节的支持,近年来迎来较大成长空间,在未来占比也将逐步提升。

1.3 管理现状2014年到2015年,政策层面一直在释放跨境贸易利好,监管层面出台的一系列法规都表现出对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的积极支持。2014年,海关总署连续“56号公告”和“57号公告”,明确了跨境进出口物品、货物的监管流程和监管范围,并启用了新的监管代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和“保税电商”(1210)。同年3月,福建、浙江省率先试行个人跨境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经总局批准通过了《福建省个人对外贸易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有效解决了个人跨境电子商务结汇难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便利化水平。2015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并对业务试点的申请、业务管理、账户管理、信息采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 跨境电子商务外汇资金运作模式

目前,第三方支付模式是较为普遍的跨境电商外汇资金收付方式,也是未来的主流发展方向。以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资金收付业务模式如下。

2.1 进口支付业务境外商户与跨境电商签订合作协议,境内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商品,将人民币或外汇款项汇至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银行合作进行购汇和付汇的操作。具体流程如下:境内消费者登录电商平台选购商品,跨境电商将商品信息发送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境内消费者确认订单信息并获取认证,境内消费者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确认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合作银行购付汇,合作银行反馈购付汇信息,第三方支付机构再向跨境电商反馈支付结果,最后跨境电商向境内消费者发送货物。

2.2 出口收汇业务境内商户与跨境电商签订合作协议,境外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确认订单信息后,将货款汇至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银行合作收取外汇,或根据境内商户的选择进行结汇的操作。具体流程如下:境外消费者登录电商平台选购商品,跨境电商将商品信息发送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境外消费者确认订单信息并获取认证,境外消费者确认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合作银行购付汇并将支付结果反馈跨境电商,跨境电商再向境外消费者发送货物。

3 跨境电商外汇管理难点及原因分析

3.1 真实性审核困难,代位监管效果有限

相比于传统的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真实性更加难以把握,成为洗钱等违规资金流动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将人民币资金转移出境实际用于归还内保外贷境外融资款,即将资本项目混入经常项目办理网上跨境收支以规避监管。跨境电商真实性审核困难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就跨境电商交易本身而言,交易商品多样化加上网络的虚拟性和商务模式的开放性,交易对手相互分离,使得跨境电商交易的贸易性质难以界定;二是就支付机构而言,由于对外汇法规了解不足,且本身属于盈利性质的企业,代位监管效果有限,如某支付机构的宣传资料表明通过该渠道付汇一定要提供贸易合同,而关单和发票则可有可无,明显违反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三是就银行而言,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代办业务,银行对境内外交易双方的情况并不了解,无法直接进行单据的审核。

3.2 国际收支申报不规范且准确性差

汇发〔2015〕7号文中关于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虽在表面上解决了前期支付机构集中申报掩盖每笔真实交易情况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申报规定和流程烦琐复杂,导致数据准确性出现偏差。一方面,支付机构作为中介清算机构,除了中小企业客户外还要面对广大个人消费者,金额小且笔数多,逐笔核对和录入信息成本高且工作量大,且受人员业务素质等因素影响,漏报和迟报现象时有发生;支付机构先将基础信息提供给银行,再由银行完成信息报送工作,数据的转手客观上增加错误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由于现行外汇法规并未对跨境电商交易逐笔申报的交易编码进行明确规定,银行在难以把握交易真实性的情况下,交易编码申报随意性较大,如同一性质交易,不同银行可能在申报时,统计在“122030”(未纳入海关统计的网络购物)项下,或是按照申报习惯统计在“121010”(一般贸易)项下。

3.3 用户管理问题与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冲突,影响后续监管

一是非名录企业用户。目前外汇局对支付机构的企业用户仅采取实名认证管理,认证后这些用户名单并没有直接进入外汇监管系统,而现行外汇法规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从而可能导致某些未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的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在发生货物贸易项下交易时,由于相应的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被导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系统将自动产生预警的情况。二是企业和个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混淆。跨境电子商务的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我国现行海关、外汇等法规对于企业和个人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收付汇管理政策存在差异,对于个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的结售汇管理也有区别。现行法规规定,个人项下储蓄账户在年度5万额度内的购付汇无须额外单证,办理较为便利,而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参照机构管理,应通过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办理经营性外汇收支。政策差异导致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经常绕道个人非经营性渠道进行收付结售汇,规避外汇监管。企业出于避税或规避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监管的目的,将货物销售的收结汇以“旅游”或“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等名义计入个人名下,金额大的甚至借用亲属和公司员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分拆结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以个人身份通过储蓄账户而非结算账户进行货物贸易收支。

3.4 企业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现象普遍

在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主体的监测中发现,总量核查机制下的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现象较为普遍,对传统货物贸易外汇监管机制产生影响,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是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由于销售渠道多样,货物在不同境内外主体之间调拨、运转频繁,且往往处于保税状态,其货物与资金流转常现时点上的不匹配。二是海关对电商企业进出易采取每月定期集中报关,与交易资金逐笔结算存在时间差。三是B2C和C2C模式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多以邮递物品和快件形式申报出入境,不纳入海关统计。四是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目前尚未采集海关赋予特殊监管区域的跨境电商交易的专门监管方式代码――“保税电商”(1210)。如某电商企业货物出口均由物流公司,但收汇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企业自身名义完成,这与现行的外汇管理规定中“谁出口谁收汇”的原则相冲突,同时导致收汇后在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相应的货物流进行匹配,与现行总量核查机制冲突。

3.5 外汇局对主体监管难度加大

一是主体监管对象增加。外汇局主体监管对象增加了含跨境电商的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于跨境电商交易形式多样且相关管理政策也正在试行中,按照主体监管的思路对新增的主体施行有效管理的法规依据有待完善。二是对于备付金账户的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备用金账户中的沉淀资金存在被挪用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网上交易双方提供担保,但其自身交易却缺乏监管,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本身的信用风险和对其监管的难度也不断加大。

4 政策建议

4.1 提升支付机构和银行代位监管能力,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真实性审核

一是明确对支付机构的监管要求。要求支付机构参照银行制定“展业三原则”,强化业务人员素质培训,增强自我约束。二是明确对银行的监管要求。要求银行在现行“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加入对跨境电商交易方面的审核要求,加强与支付机构的交易真实性管理协作。

4.2 规范跨境电子收支的申报和数据统计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的申报法规,规范同一类型业务所应申报的交易编码,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互联网交易”等信息,以提高申报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支付机构对于集中收付款和逐笔还原数据申报培训,规范报送明细类别,提高数据质量;开发数据接口将第三方机构的逐笔信息报送直接接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采集系统,降低数据转申报发生错误的概率。

4.3 完善针对跨境电商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体系

一是在外汇局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中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打上特殊标识标签,或增加跨境电子交易的监测模块,参考现行差异化管理模式,对这些企业各自的资金结算和物流模式进行大致分类,并就各分类适当提高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程度的容忍度,对于系统筛查出的异常信息进行人工介入以及时确认或排除异常。二是可借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结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评定考核,建议对支付机构也采用A、B、C类管理的办法,对A类机构可实行便利化措施,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对B、C类机构实行限额控制或逐笔审核或停业整顿等措施,以积极防控跨境电子交易的风险。

4.4 加大监测和现场核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外汇局定期开展针对支付机构的专项核查,密切关注可疑交易信息,必要时可对支付机构和相关合作银行展开约谈和窗口指导。同时,并联合工商、海关、税务、商务等多个部门制定监管措施,包括跨地区之间的合作,积极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文5

增长态势明显:2014年跨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718亿美元,同比增四成

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近年来,传统外贸发展疲软,年均增长放缓至10%以下,但是跨境电商却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跨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718亿美元,同比增长44%。其中,进口网络零售额约206亿美元,同比增长60%;出口网络零售额约512亿美元,同比增长40%;跨境电商企业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

出口目标市场多元化。2014年,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北京、苏州、青岛、金华、东莞、西安、南京、葫芦岛、银川等16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先后将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覆盖到181个国家和地区,累计验放清单3823.5万份,价值约为20.4亿元。

跨境零售电商活跃发展。电商巨头亚马逊推出一系列方案,先是与上海自贸区合作、后推出6国直邮,并在亚马逊中文网站上线全中文“海外购”商店,还与美国同步“黑色星期五”海外购物节。苏宁易购、阿里天猫国际、京东、1号店等国内零售电商也纷纷加大力度投入跨境电商业务。除了传统的电商巨头,顺丰、韵达、圆通等快递公司也纷纷涉水跨境电商业务。

供应链延伸升级。跨境电商致力于拓宽海外供应渠道,丰富货源种类。马云以“中国第一买手”的身份,致力于为阿里巴巴构建欧洲供应链,将欧洲的奢侈品、食品、酒庄等纳入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口系统中。苏宁组建专业买手团队,在日本、香港、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地进行采购。传统的B2B进口供应链正在蜕变为B2C模式,巴宝莉、ASOS等国际品牌开设中文直营网站,国际品牌商和零售商可以通过亚马逊和天猫国际等平台对接国内消费者。

跨境电商全流程发展仍面临四大困境

跨境电商全流程需要采购供应、物流配送、电子支付、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衔接配合,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影响跨境电商的发展。

一是供货渠道受限,难以保证货源数量及品质。目前进口跨境电商货源采购多由个人买手或者是专业团队向国外零售商代购,再销售给国内消费者。除了天猫国际、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与海外直接洽谈对接外,其他的跨境电商与海外品牌商家未能实现货源上对接,很难取得国外品牌商或大型零售商的授权。跨境电商进货渠道窄且不固定,对海外货源掌控力弱,货源品质得不到保证,造成供货不及时,甚至成为假货销售的平台。

二是物流瓶颈成为跨境电商切肤之痛。物流是跨境电商发展的核心链条,同时也是目前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瓶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内物流企业与国际物流公司差距较大,难以有效满足电商和消费者的需求。国内物流企业在全球的覆盖范围、物流仓储设施、物流配送效率、物流信息处理、物流服务系统等方面尚处于低水平。依靠转运公司完成跨境物流容易造成供应链断裂,降低商品流转速度。另一方面,海外建仓使电商告别传统快递模式,远程掌控物流供应链,但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海外仓库更多地聚焦于提高库存周转、降低运营成本等问题,服务系统不完善,货物转仓信息登记不及时、货物丢失、客户信息泄露、仓库与客服信息衔接不畅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电子支付面临制度困境和技术风险。跨境电商支付涉及到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等环节,复杂程度较高。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迅速,支付宝、易宝支付、钱宝、京东网银等22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获得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拥有跨境支付牌照,被允许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及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和相关结汇服务。但是第三方支付还是面临不少现实困难。通关、退税等跨境业务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跨境支付的推进。境外买家支付美元不能直接到国内兑换成人民币,企业资金回笼面临外汇兑换问题。目前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制度对跨境支付加以规范,支付信用安全风险、跨境消费者和商户身份认证技术性风险高,跨境交易资金流向监管难。

四是售后服务难题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对于国内消费者而言,海外购商品的售后服务面临一系列的麻烦。由于涉及到跨境通关和物流,换货后的商品很难有顺畅的通道返回国内;物流等种种费用要消费者承担,出现退货费用严重超出货品价值的现象;同时,跨境购的商品质量维权、货品丢失处理、技术售后服务等都需要耗费巨大时间成本,让消费者打消跨境购的念头。

迎来历史发展机遇:2016年跨境电商贸易额将增至1万亿美元

上述跨境电商所面临的难题大部分属于技术层面的,随着跨境电商发展的不断成熟壮大,这些技术难题也会迎刃而解。政府出台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将会从对跨境电商的主体培育逐步转向从战略高度进行布局,跨境电商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将对我国的外贸发展和国内消费流通注入新的活力。

拉动外贸增长,引燃国内消费。当前,我国外贸发展乏力,扩大消费缺少爆发点。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模式,市场潜力巨大,将成为外贸的重要增长点,并且缩小国内外消费品尤其是奢侈品的价格距离、产品种类差异等,有效扩大进口商品消费。预计未来几年跨境电商贸易额年均增速将超过30%,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贸易额将增长至1万亿美元,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例将大幅度提升。尤其是进口零售电商交易额增长将更加迅猛,消费者对跨境网购认知程度的提高,消费习惯的改变、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国家各种宏观利好政策的推进,将有力推动境外消费购买力回流。

自贸区试点,助力跨境电商跨越发展。2015年,上海自贸区扩区及天津、福建和广东三个自贸区的获批,将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更广阔的试验田。这四个地方将发挥全球供应链物流节点中的核心作用,整合链条上的各种资源和要素,成为“买卖全球”的跨境电商成长的沃土。自贸区推出的人民币国际化、贸易便利化、监管平台无缝对接等先行先试政策将会在跨境电商领域得到检验,并推动跨境电商飞跃发展。

出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范文6

【关键词】苏州 跨境电子商务 发展状况

一、跨境电子商务系统简介

众所周知,跨境电子商务是通过在网上平台交换电子数据来进行国际间的商务贸易的一种贸易形式。不同关境地区的商业主体凭借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支付结算并且利用跨境物流运输商品、最终达成交易,此一系列通过网上平台来完成的商业活动汇总,即被称为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系统与其他系统一样,有着开放型、复杂性、时序性等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跨境电子商务系统还有着其独一无二的虚拟性特征和竞争且协同特征。跨境电子商务系统的结构要素包括信息流元素、资金流元素、物流元素等,各种元素协同作用,便形成了具有在国际范围交换商品功能的跨境电子商务系统。

二、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当前,苏州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规模在不断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也在不断发展,还有一些特色商品的贸易活动在跨境电子商务中逐渐兴起,而且,苏州的跨境电子商务渐渐开始集聚化。城市开放程度高、经济雄厚、电子信息产业优势显著、网上交易频繁活跃、内需市场潜力巨大、物流能力强劲、电商平台条件完备等客观条件是苏州使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优势与可靠基础。然而,苏州跨境电子商务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挑战。

(一)未获得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资格

我国海关部门对于苏州电子商务的跨境出动持支持态度,批准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工作。然而,苏州没有获得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资格。仅仅能出口而无法进口导致苏州像缺了一条腿的人,正常平稳走路行动受到很大影响。而与此同时,上海地区作为自由贸易的试验区既可以实现国际贸易的出口工作,也可以达成国际贸易的进口工作。所以,苏州对于海外物品的需求只能通过上海等地作为媒介来予以满足。

(二)企业成本增加

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试点之一,苏州试点新近增加了应用系统,并且对业务的流程进行了升级,其导致试点企业工作量大大增加、经营成本也大幅度地提升,与当初建立试点时,希望其带来更大经济效益的想法相背离。新增加的成本支出主要包含海关报关费用、海关转关费用、对快递公司进行更换升级产生的成本支出、海关包裹查验及转运费用、监管费用等。

(三)出口退税带来地方财政压力

跨境出口业务可享受出口退税优惠,其“清单汇总申报”模式为企业带来很大便利,但同时出口退税也使地方财政压力加大,影响了地方财政的收支平衡。

(四)上海自贸区给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带来冲击

上海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系统相对于苏州地区的系统来说,更加全面、完善。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上海的跨境商务系统能提供更快捷便利的跨境网购渠道;就国内企业而言,上海的跨境商务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成本。因而导致苏州很多对外贸易企业转移阵地,给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极大不利因素。

三、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的应对策略

(一)积极争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资格

在取得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资格的城市中,已经有六个城市可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工作,但是苏州尚未获得相关资格,致使苏州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处于相对弱势。因此,苏州的相关部门应向海关总署积极争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资格,以推动苏州跨境电子进口商务活动的开展,为苏州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创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设更优质的环境

(1)增加政府专项资金。由于试点成本的增加,导致企业对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热情不足。为了改善这一弊端,建议政府部门对试点单位加大政策扶持,以鼓励苏州传统对外贸易企业转型,使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得以更好开展。

(2)提高对非法走私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很多企业采取水客走私模式开展对外贸易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政府部门应提升对此类非法走私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并通过企业诚信平台将问题企业公布,使买家了解企业在商品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或者知晓企业的侵权仿冒行为。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使企业在商品资金无法通过非法形式运转的情况下转为正规经营。对企业大力宣传、推行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平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

(三)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集聚加快建设

现阶段,苏州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工作正在逐渐开展,而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已经在其建设工作上有了一定的心得体验,对此苏州可以去参考学习,对产业园区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单位集聚在产业园,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使企业能享受到便捷、全面的一条龙服务。

当前苏州的对外贸易尽管规模庞大,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然而,在其跨境电子商务中,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苏州外贸若想转型成功、持续稳定增长,那么跨境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就必须被认识到。现阶段,为了促使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苏州应该采取三方面的应对策略:积极争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开展;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设更优质的环境;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集聚加快建设。

参考文献:

[1]程艳红.苏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及应对策略[J].商业经济研究,2015,(14).

[2]金虹,林晓伟.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与策略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