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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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范文1

一、转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对于税收征纳双方而言,需要及时转变落后的价值观念,通过良好的税务筹划,可以实现征纳双方双赢的局面。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实行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成本,经济效益也才更高,对于国家而言,能够实现长远利益的增长,企业自实行税收筹划后,能够优化生产经营的方法,有效提升内部生产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能够为国家财政长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过实行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与企业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避免发生企业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让国家财政收入规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的关系

一是加强与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税务中介机构中,税收筹划人员通常有着很高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够较快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纳税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信息,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二是要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间的关系,对于税务机关要充分信任,在缴纳税收时严格以税务机关设定好的标准为准。当然税务机关也应给予企业充分信任,与企业间构建起有效税收信息与沟通渠道,与企业的关系要协调好,这样才有利于更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三、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创新设计

一是设置增值税筹划,在这个过程中要确认好所选择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通常来讲,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二是企业购进阶段的增值税筹划。这一时期主要考虑购货对象与购货时间。在选择购货时间时要对买方与卖方市场加以考虑,而在选择购货对象时,因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规模纳税人中实行,并且有着极大的选择难度,在购货环节中,一般纳税人的购货途径是同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三是销售过程中的企业增值税筹划,必须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妥善处理混合、兼营两种销售行为的关系,代销、折扣是两种最基本的销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销售为例,某商城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选择了两种不同的促销方法:

方案一:购满600元返100元现金。

方案二:八折优惠,扣除折扣后销售额为500元。

假设该商品成本为200元,问应该采取哪种销售方案?

方案一:增值税=600÷(1+17%)×17%-200×17%=53.18(元)

方案二:增值税=500÷(1+17%)×17%-200×17%=38.64(元)

故而要选择方案二,同时在设计税收筹划时要对方案二加以考虑。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保持适度的灵活

由于企业处于不同的经济环境,再加上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主客观条件在不断变化中,这便要求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尽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国家税收制度、税法、有关政策的变化,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定期更新筹划内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风险,确保达到税务筹划目标。税务筹划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决策,如果无法实现税务筹划的目标,税务筹划便不会有利可图,这样的决策也是不科学的。适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的灵活性,及时改变经营决策,防止增值税税务筹划经营风险的产生。

五、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

1.经济环境

税收筹划在开展前,企业筹划者能够知道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何处开展的,是在高新技术区、还是沿海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西部开发区。企业在某地区进行投资时,主要对当地基础设施、劳动力价值、金融环境、外汇管制、技术条件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同时也要对各地区税制的不同进行考虑。对于不同行业领域而言,税收征收政策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筹划者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以不同的要求、行业以及政策等为筹划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经济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法律环境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范文2

【论文关键词】税收筹划实务解析问题与发展方向

【论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税收筹划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并付诸行动。由于中国对企业税收筹划实务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税收筹划的研究在中国尚属一个新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笔者就此进行探讨。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拥护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针对纳税人自身的特点,规划纳税人的纳税活动,既要依法纳税,又要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解除税负或推迟纳税,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一般来说来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策划,充分利用税法中关于某些临界点的规定,转让定价法,优劣比较法,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筹划,适时节税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而要进行税收筹划,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它还需要借助一定的条件,运用相应的方法才能得以实现。

1税收筹划的理论假设

假设是在总结业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合乎逻辑的推理得出的判断,是对研究对象所处环境约束因素的总结。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研究所包括的实务理论假设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

1.1“经济人”假设

首先,利益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动机是自利的,即追求自身利益是驱逐利益主体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其次,“经济人”能够根据具体的环境和自身经验判断自身利益,使自己追求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最后,在有效的制度制约下,“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可能会无意识或有意识地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在这一假设下,“经济人”特有及特定的行为方式是:在给定条件的约束下,尽最大可能实现最有效的预期目标。

1.2纳税理性假设

假定纳税人是理性的,即自利的、清醒的、精明的,其行为选择是主动的,对自身行为的经济后果和利害关系是清楚的、明确的,其行为目标是以较低的风险取得尽可能大的效用。纳税理性是一种支撑纳税人行为与心理的自主意识,是驱动纳税人应税组合的一种动力源。纳税理性为纳税人所指向的途径是:在特定税收环境(包括立法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环境等)的约束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投入(纳税、其他纳税支出)的最少和产出(即税后可自由支配效益)最大的均衡。

2税收筹划的实务解析

税收筹划贯穿于纳税人自设立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2.1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

企业设立环节的筹划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第一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筹划点主要有企业投资方向、注册地点、组织形式的选择等几个方面。

2.1.1企业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国家为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常会利用税率的差别和减免税政策来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来促进国家的产业发展,地区发展,科技发展,保护国内工业。对于纳税人来讲,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重点在于如何合理运用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适用较低或较优惠的税率,妥善规划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实际税负最低,以达到节税效益。

2.1.2企业注册地区的税收筹划

国家为了促进某些地区的发展,在制订税收政策时对该地区进行了适当倾斜。正是由于税收待遇的地域性差异,使企业设立时注册地点的筹划成为可能。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现行区域性优惠政策,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注册地址,以减轻税收负担、谋求最大税收利益。

2.1.3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组织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有公司制企业、合伙制、独资企业。企业内部也往往有多种形式可供选择,选择适当与否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照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内的许多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分公司与总公司是一个纳税主体,其收入,成本、损失和所得可以并入总公司纳税,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最终与总公司的损益合并计算,总公司因此可免交部分所得税。一般来说,企业创立初期,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以使分公司的亏损转嫁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当企业建立了正常的经营秩序,设立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

2.2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无论从何种渠道取得,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达到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轻重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进行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2.2.1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选择

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筹资的利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从而降低负债筹资的资金成本和企业所得税税负;而股息、红利支付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这样,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资的利用,即考虑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从而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即使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负债经营也应适度。2.2.2融资租赁的利用

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减少了企业的纳税基数,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非常显著。

2.3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2.3.1加强企业采购的税收筹划

企业采购的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应纳税额总体的分析和把握上。所以企业要求把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变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采购成本。例如:某钢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原料部,除负责采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外。还负责向社会收购废钢,购进废钢经过加工、挑选整理后可以直接使用,挑选、整理、加工工程中的费用计入废钢成本。向社会收购的废钢一部分是从废旧物资公司购进,可取得废旧物资发票,抵扣10%的税金,降低了成本。一部分是从个体散户中购进,无发票,增加了成本。若企业设立控股的废旧物资公司,将废钢收购及挑选整理业务交由废旧物资公司承担,废旧物资公司按照废钢收购价加上挑选整理费的价格将整理好的废钢买给该企业,并开具废旧物资发票,则企业购入的所有废钢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可见,通过设立废旧物资公司将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化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降低了废钢的成本。

2.3.2加强会计核算的税收筹划,降低税收负担

企业应纳税额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计算缴纳。实践中,有些经济事项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即存在不只一种认可的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但由此造成的税收负担却截然不同。因此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手段,将成本费用向有利于节税的方面转化,以降低税收负担。

2.3.3加强税收筹划,降低企业应纳税额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计税基数和税率,计税基数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进行税务筹划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例如,某企业2005年12月30日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2万元,则企业应纳所得税33066元(100200×33%)。如果该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支付税务咨询费2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100200-200),应纳所得税27000元(100000×27%),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进行税收筹划支付费用仅为200元,却节税6066元(33066-27000)。

2.3.4加强税收筹划,权衡整体税负的轻重

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特点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不完全如此。例如,很多筹划方案中都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的筹划。因此,企业在选择税务筹划方案时,不能仅把目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较少的方案上,而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目标,选择有利于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方案。

参考文献:

[1][美]迈伦•斯科尔斯.税收与企业战略[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范文3

【关键词】 纳税筹划 判定标准 现金流量

随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增强,如何交税,如何合理避税,进行纳税筹划成为当前热点。一项纳税筹划案例是否成功,其判定标准的设定非常重要。只有合理设置筹划结果判定标准,才能让纳税人在筹划过程中真正合理避税,实现预期目标。

一、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结果判定标准种类

1、纳税筹划的含义及理论依据

(1)纳税筹划的含义。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遵守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筹资和分配等涉税活动进行筹划,以期降低税收成本、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纳税筹划”一词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纳税筹划活动正在不断地深入社会经济生活当中,不少纳税人已经将纳税筹划列为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纳税筹划的积极作用也逐渐显露出来,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纳税筹划这一正当途径规划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越多,采取偷、漏、逃、抗等非法手段逃税的纳税人就越少,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2)纳税筹划的理论依据。亚当・斯密提出四大赋税原则,即公平、确定、便利、经济。公平:一国国民应尽可能按其能力以支持政府,亦即国民应按其在政府保护下所享有的利得比例纳税。确定:各国民应当缴纳的税捐,须确定并不得随意变更,缴纳时期、缴纳方法、应付税额,都应对纳税人清楚宣示。便利:一切税捐,都应在最适合于纳税人的时间与方法收之。经济:每一税捐都应善加设计,务使公民缴付国库以外,在他的财力上受到最少可能的损失。

亚当・斯密是经济学说史上第一个应用“经济人”假设的经济学家。“经济人”具有两个特质:一是自利,二是理性。所谓自利,指人们行为动机在于实现自身利益。所谓理性,指人们的行为具有目的性,同时也内涵人具有对目的和手段关系进行分析和比较的能力。所以纳税人首先会作出有利于自我的选择,但是纳税人又是有理性的,会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选择,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综上,可以看出亚当・斯密已经为纳税筹划确定了理论基础。

2、纳税筹划结果判定标准种类

纳税筹划的基本目标,概言之,就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其外在表现是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即实现“经济纳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判定一项纳税筹划是否经济,就需要确定合理的结果判定标准。在纳税筹划中,判定其是否经济有以下标准。

(1)税负最小化。税负是指实际计缴的税款占相对应的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在纳税筹划中采用税负最小化,就是通过对几个选择方案中税收负担进行比较,选择税收负担最小的一个做为最优选择方案。

(2)税后利润最大化。利润是指用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税后利润是会计利润减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在纳税筹划中采用税后利润最大化,就是通过对几个备选方案中的税后利润进行比较,选择税后利润最大的一个做为最优选择方案。

(3)成本费用现值最大化。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当存在分期扣除的成本费用时,将未来成本费用流出量通过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在纳税筹划中采用成本费用现值最大化,就是对几个备选方案中成本费用的现值进行比较,选择成本费用现值最大的一个做为最优选择方案。

(4)现金流出量最小化。现金流出量就是货币资金流出数量。在纳税筹划中采用现金流出量最小化,主要是在多项方案选择中,以现金流出量的大小判定纳税筹划结果的好坏,此标准经常与货币的时间价值相结合判定纳税筹划的结果。

二、纳税筹划结果判定标准在不同形式下的运用

在不同的纳税筹划案例中,应该根据具体税种、具体业务及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采用相应的纳税筹划结果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筹划结果判定标准

增值税是具有转嫁性的流转税,增值税的最终负税人是消费者,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若以税负大小判定一个方案是否可行往往会得到相反的结果,达不到纳税筹划的预期目标。

(1)增值税纳税筹划税负判定结果悖论。方案一,本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购货,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17%,3%。从两方购买的含税价均为117000元,该批货销售含税价234000元,从哪一方购进货物更有利于企业呢?

方案二,本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购货,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17%,3%。从两方购买的不含税价均为100000元,该批货销售含税价234000元,从哪一方购进货物更有利于企业呢?

以上两个方案最大的区别在于方案一购买含税价相等,而方案二购买不含税价相等。比较这两个方案均采用税负率可知,方案一中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税负率为8.5%,从小规模纳税人出购进的税负率为15.3%,根据税负判定标准,应该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方案二中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税负率为8.5%,从小规模纳税人出购进的税负率为15.5%,根据税负判定标准,应该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

但如果以上两方案从现金流出量及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看,不一定会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货物。方案一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时现金流出量均为117000元,销售时现金流入量为234000元,缴纳税金现金流出量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是17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现金流出量是30592元,总计现金流出量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是134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现金流出量是147592元,所以方案一中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可以使现金流入量相等的前提下,现金流出量更少。方案二中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时现金流出量为117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时现金流出量为103000元,销售时现金流入量为234000元,缴纳税金现金流出量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是17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情况下现金流出量是31000元,总计现金流出量均为134000元,但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时现金流出量要少于一般纳税人的14000元,在缴纳税金时恰好是高于的14000元,从资金的时间价值上看,现金流出量相等,现在流出少,未来流出多会更节约资金,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以现金流为评判标准,从小规模纳税处购进货物更加有利于企业。

在增值税购进货物渠道选择过程中,不要单纯以增值税税负率为纳税筹划的判定标准,还应综合考虑现金流量及货币的时间价值。

(2)增值税纳税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选择。一般情况下,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货物是不划算的。这里所谓“一般情况”是指来自纳税人与来自小规模纳税人的价税款总额相同时。因为,在以含税价购进货物以后,价款中支付了增值税款,但却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得到抵扣,直接增大了自己的实际税负。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将商品的价格降得低一些,并能提供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也是可行的。这仅从税收角度考虑,在实际中购买方还应将小规模纳税人的信誉、产品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做出最优的判断。

一般情况下,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购买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是划算的。这里所谓“一般情况”是指来自小规模纳税人与来自一般纳税人的“价款”相同、“税款”不同时。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用于抵扣,如果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其购进货物的总支付额中已包含了一般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而自己又无法进行进项抵扣,直接增大了自己的实际税负。但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一般纳税人信誉较好、货物质量有保证、供货及时、能够提供信贷支持等,则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也可考虑。

通过图1可以看出,当购进时含税价相等时,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更加有利。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抵扣进项,无论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结果是一样的。

通过图2可以看出,当购进时不含税价相等时,从资金时间价值及现金流量上看,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获取更加有利,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抵扣进项,从小规模纳税处购买货物在含税价相等的情况下,现金流出量更少。

2、其他纳税筹划判定标准的使用

(1)现值比较法的使用。成本费用存在费用化与资本化问题,存在分配期间划分及各个期间金额划分问题。如一项固定资产在净残值一定的情况下,折旧年限的不同,折旧方法的不同都不会影响其折旧总额,但是会影响各个期间折旧数额,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折旧是企业现金流入量,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的多少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数额,直接影响企业现金流出量。判定使用何种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更有利于企业,应该将各期折旧金额换算为现值进行比较,哪个现值更大就选择哪种方案。所以对于税前扣除总额不变,存在分期问题时,应考虑使用现值比较法。

现值比较法也要和企业的经营状况结合使用,通过减少或增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方法的选择和折旧年限的选择,企业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进行筹划。如,企业处于盈利期,在税法范围内,选择加速折旧方法,缩短折旧年限,加大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增加税前扣除金额,折旧越快,企业早期纳税就越少,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若企业处于亏损期,应尽量使固定资产前期折旧少,使其后期折旧费用扣除加大而减少纳税。

(2)税负比较法的使用。直接税比较难转嫁,对于此类税种进行税收筹划时,在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税负比较法进行选择。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税负大小直接决定本期现金流出量的多少,税负越小代表本期现金流出越少,越有利于企业。

对于直接税,若各个方案中收入水平不一致,有高有低,不建议使用税负比较法。因为基础不同,不具有可比性,对于此种情况可以使用税后利润率法,其更能体现每份收入所带来的利润的大小,应选择税后利润率更高的方法。

三、纳税筹划中要注意的问题

1、纳税筹划的整体观

纳税筹划具有整体性与前瞻性,企业各项活动息息相关,企业设立组织形式选择、筹资活动、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利润分配等相互影响,因此在现实纳税筹划中不能以某个环节或者某个税种为筹划对象,而应在筹划中建立起整体观,从而达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2、纳税筹划结果判定标准的综合使用

每个税种其性质不同,对企业影响不同,在纳税筹划中判定一项筹划方法是否合理,要考虑到各个税种之间的关联性,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的方法。其结果判定标准不能生搬硬套,而应更多地从企业价值角度、现金流量角度思考。因为会计处理方式不同会得到不同的会计利润结果,会计利润有时候并不能真正体现企业的实际情况,但是现金流出量却是真切的资金流出,所以纳税筹划结果判定标准应该综合使用。

【参考文献】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范文4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都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有利的环境,税收筹划开始引起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重视,中国税务报开辟筹划周刊,人民大学开设了筹划选修课,一些税收筹划书籍陆续出版,纳税人中的先行者已经运用税收筹划获得税收合法权益,尝到了甜头,为数不多的税务师事务所敏锐地感到税收筹划的发展潜力,着手开辟这个领域的业务,受到纳税人的欢迎,取得了初步效果。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税收筹划正悄然兴起,已进入发展的初级阶段。

我国税收税种多,政策规定变动频繁,不少计税方法选择余地较大,地区、行业之间税收政策和征管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家政策导向和直接间接的税收优惠的存在,以及中国即将加入WT0,都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强大而持久的推动力。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针对纳税人自身的特点,对比分析,综合考虑,借鉴国内外成功做法,税收筹划是有所作为的。可以说,不论企业个人、生产流通、内税外税、各个税种都有税收筹划的文章可做。现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探索,供参考。

一、在投资税收筹划方面,可着重考虑以下途径:

1、运用区域性、行业性的税收优惠做好税收预测,以利于更好地投资决策。

2、闲置固定资产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合资或合作,合伙制或公司制,通过选择,减轻税负。

3、分析对比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收购亏损企业或新建企业的税收负担,确定投资员佳方案。

4、比较投资资金组成方式和运作方式对税负的影响,选择节税方法。

5、从设立母子公司、总公司或联营企业中,考虑寻求减税途径。

6、在同等盈利水平下,生产经营对象选择个体私营企业达到节税目的。

7、通过税前收益和负债成本对比,选择税负较轻者。

8、对技术改造方案进行税负比较,节约税收成本。

9、在资产评估增值、汇总实现损益、股利转增资本、购买免税债券等项目上做节税文章。

10、用好再投资退税政策,节约税收成本。

二、在生产经营税收筹划方面,可着重考虑以下达径:

1、利用税收选择权,包括混合销售、兼营非应税业务、娱乐和职务等不同经营方式,实现避高从低纳税。

2、从工程承包方式、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转让或入股的不同税负中做出节税选择。

3、选取最佳促销方式缩小税基,降低税负。

4、创造条件或兼营减免税项目,降低适用税率。

5、分设关联分支机构,做好节税筹划。

6、利用汇率在空间、时间上的差异,如外汇折合率的选择、资产销出租回等,谋求税收利益。

7、在公允价值的基础上,租赁业务对出租、承租双方都有减轻税负的好处。

8、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比较中,选取节税方案。

9、在购进货物抵扣中选取有利方法,实现货币时间价值。

三、在理财税收筹划方面,可着重考虑以下途径:

1、利用货物交货、工程交付、临界时间交易、合同生效期、工程合同完成进度、推迟获利年度、合理申报经营期等不同结算方式和时间差,延缓交税时间,获取利息收益。如预先了解某个税种停征或减征政策即将出台,应合法地推迟计税实现时间。

2、在存货计价、折旧方法、费用摊销、差异分配等方面进行分析,选择会计政策,节约税收支出。

3、从坏账损失财务处理中考虑税收成本。

4、确定所得税预缴最佳方案;避免超额预交。

5、利用集团内部企业间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减少总体税负。

6、用好税前扣除标准限额或比例,节约税收成本。

7、争取企业内部连续性加工,同一县(市)分支机构产品移库,缩小税基。8、分次发放奖金补贴,增加税收扣除,达到节薪节税。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范文5

[关键词]税收筹划 技术手段 问题

税收筹划在西方国家早已是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税收筹划越来越关注。税收筹划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在恪守税法和不违背企业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充分用好现行的税收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节约费用,这是每个企业管理者必然关心的重要问题。对于纳税人而言,搞清它们的学科范畴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明白如何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合理运用来策划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节税之目的,为此我们必须认清如下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与意义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负担的低位选择。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税收筹划的理解有相当大的差异,关键在于对税收筹划实质内涵的认识分歧。

1、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必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化,税收秩序正常化,国家不能随意侵占企业利益,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而企业纳税意识提高的一定阶段后,减轻税负不再靠偷、逃、欠、骗税等手段和方法,企业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才能提升到税收筹划的层次。

2、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纳税运作行为

税法体现着国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意向,国家利用税基与税率的差异及税收优惠来鼓励或限制经济行为。企业为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必然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导向,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进行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税务筹划是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的产物,体现着国家市场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

进行税收筹划研究,应特别注意合法的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偷税与税收筹划在合法性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此不做赘述。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钻税法上的漏洞,利用国家、地区税法的差别和征管制度的不同,用改变经营方式、经营地点等方式降低或拖延纳税义务的行为。它表面上合法,实际造成了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违反了税法的精神,需要国家通过完善税收立法、加强税收征管加以治理。避税直接导致政府当期预算收入的减少,且无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长期增长。而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

税收筹划是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纳税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

3、税收筹划促进了纳税人依法纳税。

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筹划纳税义务,这就要求纳税人要学习税法,并依法纳税。同时,税收筹划将避免税收违法作为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使纳税人从理性分析中解决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正确认识,进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或缓缴税,但企业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正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节杠杆来获得成效。

4、税收筹划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税收筹划从总体上讲是寻求低税点,而低税负制度在有些情况下会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得不适应,有些低税负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完善的问题,这些不完善的税制,往往通过纳税人税收筹划的选择才能暴露出来,国家通过对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选择的分析来判断,有利于发现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而促进税制的不断完善。

二、税收筹划的技术手段

1、纳税人差异手段

纳税人差异手段是指利用纳税人的区别进行纳税筹划的手段,税法中的纳税人是根据具体的税种来加以确定的,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即使同一个税种,纳税人也是有区别的。如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中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之分。纳税人不同其适用的税收政策就不同,从而会导致税收的差异。

2、税率差异手段

税率差异手段是指在合法的情况下,利用各个税种在税率上的差异而筹划的技术。税率差异是普遍存在和客观存在的,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决定自己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等。从而利用税率上的差异少缴纳税。

3、税对象差异手段

课税对象差异手段是指利用课税对象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的手段,不同的种类有不同的课税对象,即使是同一个课税对象,其计税依据也存在差异,如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课税对象的,而流转税是以商品或者非商品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其具体的计税依据也有全额计税和非全额计税的区别。

4、纳税环节差异手段

纳税环节差异手段是指纳税人利用从生产到消费的环节不同作为税收筹划的手段,不同的税种在不同的环节纳税,同一个税种也有不同的纳税环节,如消费税,有的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纳税,有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纳税,而有的应税消费品则在商业零售环节纳税,不同的纳税环节计算税金的方法不同,就可能导致税收负担不同。

5、纳税人义务发生时间差异手段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差异手段是指纳税人利用发生纳税义务在时间上的差异进行筹划的手段,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一个税种不同的销售方式或者结算方式,会使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时间价值在该方面的体现是纳税人进行筹划的主要选择。

6、纳税地点差异手段

纳税地点差异手段是指纳税人利用纳税地点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的手段,纳税地点是生产经营所在地还是劳务发生地,是机构所在地还是居民所在地,是境内还是境外等,很可能会选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导致税收负担的差异。

三、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要正视税收筹划的风险性

税收筹划需要在企业经济行为发生前做出安排,由于环境及其他考虑变故有时错综复杂,且常常有些非所能左右的事件发生,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带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其风险性。

2、要了解理论与实践的差异

在理论上,偷税、避税,税收筹划有不同的含义,容易区分,但是在实践中要分清某一种行为究竟是税收筹划还是偷税行为,或者是避税行为都是比较困难。因此纳税主体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还必须了解征税主体的可能看法。

3、要关注税收法律的变化

税收法律是决定企业纳税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也是企业安全的保障。由税收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及作用决定正常随经济情况的变动或者为配合政策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因而税收法律规范较其他法律规范变化得更频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需了解各种决策因运用已有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法律效果或安全程度有异外,还必须注意税法的变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使税收筹划达到预期效果。

4、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

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途径范文6

关键词:税务筹划;财务管理;税收优惠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税务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这个概念说明了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务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务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务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税务筹划是我国税收法制日臻完善情况下企业的必然选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财务工作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 立足企业财务实际,通过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降低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从而保证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一、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加强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增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企业要想获得较高的税务筹划能力,就要求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既要具备良好的会计理论知识,又要熟练掌握税收法律知识,并灵活运用会计制度同税收法律之间经济业务处理的差异之处,科学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二)增强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

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应纳税额,缩减了企业现金的流出,有效避免了企业资金不充分问题的出现,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增强了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

(三)健全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税收法律制度也得到不断的完善,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把税收筹划作为健全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税务筹划策略分析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进行筹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实现: 一种是负债筹资,一种是权益筹资。 企业通过负债的方式来进行筹资,需要在纳税前扣除其负担的利息,从而实现降低应纳税额的目的;而权益筹资方式则不用支付利息,也就不能实现降低应纳税额的目的。 如此看来,权益筹资方式比负债筹资方式的税收负担要重一些。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税收法律规定的差异,并科学利用不同地区税制的差异以及政府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向那些整体税负水平偏低的区域进行投资,从而实现应纳税额的降低,最大限度的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按照投资过程中资产的形态, 可以将投资方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以有形资产形式投资、以无形资产形式投资和以现金形式投资。 一般情况下, 企业通常选择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形式进行投资,这是因为:第一,以有形资产形式进行投资的固定资产所提折旧额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能够在纳税前予以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第二,以有形资产形式和无形资产形式进行投资必须要经过评估程序,通常情况下资产都会被高估,这样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而且能够通过多提折旧和摊销额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投资形式还能够分成一次性投资和分期投资两种形式。 采用分析投资形式,能够取得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短缺的资金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融资获得,其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能够在税前予以扣除,有助于企业应纳税额的减少。

(三)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1、物资采购环节的税务筹划

第一,购货单位的税务筹划。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为依据的,而这种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资格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行物资采购被作为一项税务筹划措施。第二,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 采购的结算方式大致有两种:赊购和现金采购。 其选择权往往取决于购销双方谈判,如果所购产品趋向于买方市场,且采购方实力强、信誉高,那么在结算方式的谈判中,采购方往往容易获得话语权,占据主动地位。 一般而言,我国企业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其一,在支付货款之前,先取得发货方开具的发货票;其二,选择托收承付或者委托收款的方式进行结算;其三,选择赊购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2、销售环节的税务筹划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等是我国企业当前普遍采用的销售方式。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货物的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示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否则,则应当按照没有扣除之前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四)企业兼并和收购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进行兼并和收购过程中,可以通过兼并和收购有累计亏损的目标公司达到隐散利润,减少所得税的目的,或者这家亏损企业可能会考虑兼并和收购一个盈利企业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亏损抵税的优势。除此之外,选择不同的收购方式也会产生不同的税收结果。具体来说,我国常用的收购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现金收购形式

当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获得其所持有股份的现金支付时,就不再享有其对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了。 这样一来,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就必须在其股权转让的时候就其所得到的收益纳税,以转让股权所得扣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净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倘若选择现金方式进行收购,就必须要把被收购企业股东的税收负担纳入考虑范围之内,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企业收购成本的增加。 在现金收购形式下,倘若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就能够为被收购企业的股东提供一个安排期间收益的弹性空间,有助于缓解被收购企业股东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