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业务模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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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业务模式

不良资产业务模式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不良资产;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以及“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的压力下,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将产生和释放更多的不良资产,整体经济面临新一轮的大规模不良资产处置。面对如此庞大的不良贷款和潜在的经济风险,商业银行一般通过两个渠道来处置不良风险,一是直接转卖给专业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及民营资产管理公司构;二是自行处置。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的体量是有限的,且在经济下行期资产价格下降对四大AMC是双重作用的,一方面不良资产业务大量增加,另一方面在经济下行期,资产价格趋于下降趋势对不良资产处置也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商业银行、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处置不良资产主体在处理手中大量的不良资产时需要多种手段相互配合。在大规模不良资产处置需求以及互联网+的背景下,“互联网+不良资产”的模式应运而生。许多机构借助不良资产暴露的机会,对不良资产处置构建互联网平台。

一、 不良资产现状分析

目前中国处于经济换挡、调速还有结构调整以及消化实际政策的阶段,不良资产比例有所上升,而且风险会持续的暴露。

1. 银行业资产质量下降且压力未缓解。受经济放缓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自2013年第二季度以来连续第10个季度上升,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则是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连续16个季度增多。根据银监会公布数据可知,截止至2015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67%,同比上涨0.4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已达12 744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51.25%。按照机构类型来分,农商行和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增幅最高,农商行的不良增幅甚至超过了70%。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主要分布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两个区域,逐步蔓延至中西部地区。

2.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逐步暴露。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扩张的过程中累积了大量潜在风险。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数据可知,截止至2015年三季度末,中国信托资产规模为15.62万亿元,信托业不良率为0.69%,信托风险项目为506个,规模合计达1 083亿元。信托业受刚性兑付的约束,资管产品的账面不良资产没有显现,信托公司通过多种手段隐瞒坏账,当非银行金融机构潜在不良资产一旦暴露,大量违约风险、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出现,将对金融稳定发展产生巨大冲击,因此,应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严密关注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3. 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不断上升。受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的影响,一些行业不断被淘汰、整合、转型和升级,一些企业应收账款模不断上升,账款回收周期不断延长,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规模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可知,截止至2015年四季度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累计值为11.45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8.92%。企业之间存在资金链和担保链交叉的现象,信用风险传染几率放大。非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沿着产业链从小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企业之间存在资金链和担保链交叉的现象,信用风险传染几率放大。

二、 互联网+不良资产的现状分析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公司购买资产后再进行处置,或者通过三方协议进行债务重组来解决。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渠道,主要以催收O2O、提供数据服务、处置中介等服务为主。

在互联网+不良资产的背景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开始通过互联网处置不良资产。2015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布局互联网金融,已开始介入互联网+不良资产的模式。信达已于2015年5月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华融于2015年12月正式入驻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此外,东方资产将通过蚂蚁金服平台对个人投资理财客户,未来将在不良资产处置进行合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于2015年与淘宝网合作,未来蚂蚁金服等多家公司将入股,其业务方向将探索向互联网业务拓展,蚂蚁金服将对交易所进行互联网化改造。

2015年以来,人人收、分金社等数十家“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线上平台出现,但以互联网模式直接参与处置不良资产的核心技术仍在摸索中,只能处理掉不良资产的一小部分,“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模式需要不断的探索。这需要不断提高大数据信息服务水平,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创新方式,使得不良资产的处置通过大数据采集直接参与处置,让互联网在处置过程中提供核心增值服务的技术上不断增强。

三、 “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介绍及分类

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为不良资产处置主体在不同的环节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包括居间撮合、信息中介、催收服务等相关服务。相应的,产生了不同的不良资产处置平台,例如直接介入不良资产处置平台、催收O2O服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信息提供平台、抵押资产处置的垂直平台等不同类型的平台。

“互联网+不良资产”的平台类型按照功能大致可分为四类:委托撮合类、互联网大数据搜索、催收服务类以及居间服务类。实践中,互联网+不良资产平台有的提供单一功能,有的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功能。

1. 委托撮合类。委托撮合类是指不良资产处置主体借助互联网处置平台,把线下的竞拍流程搬到线上,将审批过的债权项目放到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公告,在平台上组织公开竞价。具体过程如下:由不良资产处置主体来确定初始价格,资产处置主体在互联网平台上不良资产的相关介绍,待竞价公告期限届满后,意向竞买人可以在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上出价。不良资产处置前期的处置公告、尽职调查、档案移交等其他所有环节,仍然严格执行银监会与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互联网平台并不介入。

例如,信达与淘宝的合作模式属于委托撮合类。淘宝与华融的合作模式也属于委托撮合类,真正的交易过程不是在淘宝上进行的,类似于银行不定期在报纸上信用卡催收的公告。华融与淘宝合作处置资产总规模为515亿元,资产户数为2 360多户,推介资产分布在全国24个省市,超过一半的资产来自于浙江、广东和江苏3个省,涉及批发和零售业、纺织、医药、化工、机械设备等制造业和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华融与淘宝网围绕“不良资产+互联网”进行深入合作。推介会上的资产在淘宝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进行资产招商,招商期间为90天,在不良资产处置平台上不仅可以展示不良资产,也可通过淘宝网的网络平台吸引更多潜在投资者。

不良资产市场需要众多的机构和主体参与其中,形成一种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当前情况下,撮合产业的价值链条中,只是一种简单的资源配置方式,未来应基于数据和互联网的平台,不仅可以使得交易快速完成,还可以从功能上改变资产的现状。需对不良资产有一个正确的、客观的认识,掌握其中的价值规律,变投机机会为投资机会,真正提升项目价值,盘活资产。

2. 互联网大数据搜索类。互联网大数据搜索类主要是指利用数据库信息主要包括财产数据、债务数据、工商数据,并通过网络收集进行公开和及时更新不良资产数据,不仅对数据进行分发和筛选,而且对数据库整理后进行进一步的挖掘,并对行业趋势上进行分析判断,以及对特殊项目进行细化分类,把“不良资产处置+投资”有机结合起来。互联网大数据搜索或是为不良资产投资机构和处置团队提供不良资产数据服务,帮助用户找到债务人新增或隐匿的财产,或是通过大数据比较标的物的历史成交价和建议成交价,为淘宝等拍卖平台解决标的物调查、过户及贷款等繁琐问题。

例如搜赖网、抢先拍、资产360等。资产360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构建的不良资产清收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平台提供黑名单查询,降低风险。

3. 催收服务类。催收服务类是以催收不良资产为主的服务,提供催收O2O服务,这是“互联网+不良资产”提供的一个服务类别。当前催收服务类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催债效率低下,第二个是异地催收耗时大,成本高,这两个痛点是催收服务类公司面临的难题。

此外,P2P行业不断攀升的不良资产规模也催生了许多催收服务类互联网平台,P2P平台产生逾期的坏账主要是通过线下渠道寻找债务催收公司。例如资产360、人人收、青苔债管家、银资网等。青苔债管家其创始人为律师出身,提供催收O2O服务,首创“律师+催收+金融+交易”不良资产催收和交易模式。银资网合作的处置方式遍布全国,建立了一张全国性的催收网络系统,这意味着大量债权信息和各种不良资产在银资网上经历了-申请-处置的完美行业生态链。

4. 居间服务类。居间服务类是指通过互联网开放的平台模式搭建不良资产交易者之间多对多的合作,提供真正适合资产处置的方式。互联网平台是B2B2C模式,参与交易合作的不仅有持有人与处置方,还包括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居间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优势,提供对不良资产信息进行分类整合,并提供具体处置的方式,即互联网平台给处置方和方之间扮演了居间服务的角色。例如包之网类等互联网平台。

四、 “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的优势及未来努力的方向

“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的崛起是借由互联网内在的优势,搭借互联网平台实现不良资产的线上处置与线下处置相结合,但由于该模式还不成熟,现实推广应用中遇到很多困难,未来还需对该模式进一步的完善。

1. “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的优势。

(1)培育不良资产二级市场,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对不良资产信息进行有效传播,吸引对不良资产感兴趣的投资者参与到不良资产的经营和处置中来,对不良资产信息传递有较好的效果,共同促进不良资产多层级二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完善不良资产完整价值链的新方式。例如淘宝平台可利用自身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2)交易透明化,实现不良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互联网本身具有自由、开放、快捷、低成本等等优势,在互联网平台上公开进行拍品展示、竞拍报名、竞价过程直至成交,使得不良资产的处置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不公平行为,打破传统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网络平台把不良贷款卖给出价最高者,不仅可以公平公正的对不良资产进行竞价,而且可实现不良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

(3)交易方式便捷,突破时间和地域限制,降低交易成本。采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竞价使得竞价效率较高,资产竞价时间更加灵活,降低了交易成本。相比较传统的拍卖处置方式,采用互联网平台推广不良资产处置可以更有效的传播信息,涵盖更多的投资者,加深了不良资产推介深度,信息的传递范围更加广阔,可以突破传统不良资产处置的地域和时间限制,交易方式更加便捷,而且降低交易成本。

2. “互联网+不良资产”未来努力的方向。

(1)推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与互联网平台进行有效合作。当前“互联网+不良资产”的运作主体较小,谈判能力较弱,平台的管理能力也较为有限,再者参与者的资质一般,无法取得大量优质的债权包,如银行的较为优质的不良债权等等,所以未来发展还须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的较为优质的不良资产进行结合。

(2)亟待完善法律,通过法律法规明确互联网+不良资产操作规程。逐步推广互联网招商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建议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具体操作规程作进一步规范与明确,明确互联网招商与处置的不良资产选择的标准,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确定该交易模式的合理合法性,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发展。

(3)通过互联网的大数据和云计算分析,构建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互联网和不良资产有一个共同的核心是数据,使两者进行有效结合,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和云计算分析,对不良资产处置模式进行创新,不断创新不良资产交易机制,帮助其更精准高效地匹配到投资者或竞拍者,提高处置效率。

五、 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议

互联网与不良资产的结合将在新型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开发设计、大数据应用及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当前不良率和不良贷款双升以及互联网+不良资产交易模式的到来的情形下,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业务空间和新的处置方式,借助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大力发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建议可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可对不良资产进行等级分类,减少信息不对称弊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评级,在互联网平台展示时按级别分类,为不良资产购买者提供不良资产的具体信息以及尽职调查报告,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弊端。信息不对称的背后是指债权关系的复杂,或者贷款还存在着隐形的债务关系,导致的双方之间的不信任。

2. 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实现互联网+不良资产及公司品牌强强联合。与知名的互联网平台合作,借助互联网平台的知名度以及自己的品牌实行强强联合,推动不良资产价值处置的最大化,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品牌价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需要,与不同功能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合作。此外,注重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不良资产处置进程。

3. 可建立自己的不良资产大数据库,以及资产智能云服务平台体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建立自己的不良资产大数据库,对公司内部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以此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外部数据,不断扩大数据库容量,为不良资产开展方向提供数据支撑。此外,建立资产智能云服务平台体系,以全国各个省市全覆盖的线下网点为依托,通过分布式思维打造的网状化运营模式,实现了不良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4. 可整合全产业链的各种资源,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在开展互联网+不良资产业务时,加强与相关的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合作,获取专业信息和指导。此外,通过整合连接包括委托方各类信贷企业、征信公司、知名律师事务所等全产业链的各种资源,突破业务规模、工作效率等传统处置方式的局限性,利用互联网去中心化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参考文献:

[1] 王国刚,张扬.互联网金融之辨析[J].财贸经济, 2015,(1).

[2] 白玲.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及管理途径探索[J].国际金融研究,2003,(7).

[3] 罗珉,李亮宇.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价值创造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5,(1).

[4]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5] 李文莲,夏建明.基于“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创新[J].中国工业经济,2013,(5).

[6] 王会娟,廖理.中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认证机制研究――来自“人人贷”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14,(4).

[7] 吴晓求.互联网金融:成长的逻辑[J].财贸经济,2015,(2).

[8] 杨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2015,(4).

[9] 李海舰,田跃新,李文杰.互联网思维与传统企业再造[J].中国工业经济,2014,(10).

[10] 谢平,尹龙.网络经济下的金融理论与金融治理[J].经济研究,2001,(4).

不良资产业务模式范文2

[关键词] 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市场;转型

[中图分类号] F8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1-0162-03

[作者简介] 罗大哲,中基亚洲投资首席金融顾问,研究方向为金融学。(北京 100011)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也由于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和经济体制的转型等原因,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出现了巨额不良资产,极大地影响了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90年代在东南亚出现的金融动荡,甚至诱发了个别国家的政治危机。为防范和化解金融体系内的不良资产风险,各国际组织和各国的金融管理机构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在处置该国国民储贷协会(S&L)不良资产中的良好表现,使其所代表的特设资产处置机构模式被视作高效率资产处置的典范。90年代以来,伴随经济运行周期波动以及改革的深入,中国银行业在规模扩张同时也暴露出万亿规模的不良资产问题。1999年开始,中国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等4家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进程推进、治理水平提升和经营效益改善,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将面对新剥离资产日益减少、传统业务收缩的新情况,因此,必须认真思考和应对下阶段如何发展的命题。,对国际主要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机构转型、退出等机制进行分析、总结,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针对性,顺利、平稳地实现相关机构的体制和机制变迁。

一、各国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转型或退出方式

由于不良资产的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处置机构的渊源等具体情况不同,世界各国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退出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但我们经过分析后认为,各国的总体政策取向仍是具有一定共性的,简单地可概括为以下三类:一是关闭清算;二是由政策性机构向商业化转型;三是几家同类型机构合并为一家继续经营。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各方式之间界限并不绝对,可能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明显界限,比如,某些国家选择几家资产处置机构合并可能是为了专注政策性处置,也可能是后来政策性机构商业化转型的前奏,甚至可能是最终关闭这类资产处置机构的序曲;而某些政策性机构向商业化转型后,有的机构仍伴有政策;即使是被关闭的某些机构,其不良资产处置功能并未彻底退出,在国家的金融体系内,不良资产和风险机构处置功能仍可能通过某种方式得以存续。

(一)关闭。关闭不良资产特设处置机构的策略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资产管理公司关闭后,不设存续机构;其二,尽管资产管理公司被关闭,但仍设有存续机构,并保留部分人员管理剩余资产。

1.资产管理公司关闭后人员并入母体机构――以RTC为例。当上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贷款协会陷入危机时,承担金融稳定职能的美国存款保险体系(FDIC)立即承担了重组工作,其附属清算功能在此期间发挥了主要的作用。1989年8月成立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1995年12月31日结束运营。在RTC营运的七年间(1989-1995),RTC效率极高地处理了747家问题储蓄贷款机构,处理问题资产总值达4025亿美元,处理成本约875亿美元。到RTC关闭时,剩余77亿美元资产(账面价值)移交FDIC的清算部门继续处理,参与资产处置的人员重新回到FDIC,其中大部分人员并入FDIC的清算和破产管理部继续负责清算问题银行、担当倒闭机构的破产财产管理人和清算人。

2.剩余资产转给清算留守机构后直接关闭――以Dana-harta为例。由于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马来西亚国内银行业不良贷款规模和比例快速上升,1998年上半年,该国贷款不良率一度达到11%-12%,1998年8月,马来西亚成立国民资产管理公司(Danaharta),以管理、清算银行不良资产为主要职责。中央银行为Danaharta提供了15亿林吉特的初始资本,但Danaharta尽量少地使用公共资金,主要依靠商业化和市场化运作。Danaharta在2005年底完成使命被关闭,存续资产由Prokhas托管。关闭后的Danaharta遗留了28.8亿林吉特资产。

(二)由政策性资产机构向商业化转型

1.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兼营的情况――以KAMCO为例。KAMCO的前身是成立于1962年的“成业公社”,最初是作为韩国产业开发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存在,只负责处理该银行的不良债权。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拯救陷入困境的企业,减缓金融危机对韩国国内金融系统的冲击,韩国国会特别立法扩大了成业公社功能,规定其可以接收和处置国内银行和企业的所有不良资产,还明确其将作为永久性的资产处置机构长期存续。从1998年底开始,成业公社以各种方式对政策性接收的银行坏账进行处置,到2000年基本处置完毕,剩余部分大多为来自大宇集团的产业类不良资产,对这部分产业类资产,成业公社更多地采用重组等“精耕细作”的方式进行处置。

2000年1月1日,成业公社正式更名为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公司定位强化了商业化业务, 2004年,经过韩国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许可,KAMCO进一步扩大商业化业务范围。它可以购买企业重组债权并进行再投资,促进企业结构调整,提升被重组企业价值。从此,KAMCO属下的多个股本基金,可以对企业投入新的股本金,或进行债转股,通过下设的产权交易所,该公司还可以把拟拍卖资产和实物处置工作日常化。2005年,KAMCO投资海外市场的计划也得到政府支持。KAMCO可能将首先选择与亚太地区国家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合作来开发周边国家不良资产市场,输出资产管理和处置业务经验。

2.彻底转型为商业化机构――以瑞典资产管理公司为例。Securum和Retriva通过在内部设立下属的专业子公司来管理不同类型的资产,如工业资产管理子公司、房地产资产管理子公司等,由于瑞典经济很快在1993年下半年恢复增长,加之Securum和Retriva运作措施得力,到1996年底,瑞典已成功解决了不良信贷资产问题,在1996年7月,瑞典政府开始逐步取消对国内银行的担保。此时,Securum和Retriva剩余资产中房地产类资产的价值开始凸现,于是,瑞典政府安排这两家公司合并,成为一家商业性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Venantius,并将剩余约100亿克朗的资产(主要是房地产)注入。合并后的Venantius不久即完成其他类别的资产处置,并彻底转型为房地产投资持股公司,同时兼营商业化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三)合并国内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如果一个国家内部存在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则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中,难免会出现功能重叠、利益冲突,因此,有些国家在对待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功能转换问题时,也会从机构间首先实现充分协作、提升效率的角度出发,选择将若干家同类型机构进行合并作为过渡方案。

以泰国为例,该国实际上设有多家处置不良资产的特设资产管理公司,如建立于1997年的官方金融部门重组局(FRA)、建立于2001年的泰国资产管理公司(TAMC)及更晚建立的、源自曼谷银行资产处置机构的曼谷资产管理公司(BAM)。早先的设计方案中,泰国政府确定由职能最接近政府机构的FRA首先接管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并进行公开拍卖,然后,泰国国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Radhanasin银行作为FRA主要买家,购买FRA拍卖的较优质资产,实现“好坏分离”。

FRA前后共收购了约20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大部分较好的资产通过交易实现了价值,但无人应拍购买的资产却沉淀下来。2001年开始,泰国政府将这部分质量较差的资产交由具备政策性金融机构背景的TAMC处理,这之后,TAMC又陆续接收了200多亿美元资产,合计共持有了300多亿问题资产。由于TAMC和BAM之间存在职能定位重叠的问题,同业之间也形成了不健康的竞争局面,因此,泰国银行管理当局决定合并TAMC和BAM,使之协同工作,加快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二、国外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转型的经验

从来自国际间主要国家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来分析,无论转型或是退出,抑或是选择合并,各国的具体政策措施都与特设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三个因素紧密相关。

(一)机构定位对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影响。

1.定位类型I:快速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如果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成立目标是为了快速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即资产管理公司被定位为快速处置机构,且该国内部不良资产市场规模经过处置后明显缩小,则该国资产管理公司往往会被关闭。

2.定位类型II:注重对资产进行整理和重组的机构。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时,除了具有不良资产处置职能以外,还被赋予投资、重组和管理所接收资产的功能,并且,该机构所接收的资产如果经过日后有效且耐心的重组能够显著提高收益,则政府可能选择将原有政策性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进行转型。

(二)所处置的资产特征与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前景关系密切。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资产对其前景也有很大作用。如果其所持有的部分行业景气前景向好的不良资产,经过有效运作能够凸现出重组价值,且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时又来自体制外,政府没有过多参与,则借助资产或经营的机遇,资产管理公司可能会获得长期存续的机会,并得以强化商业化职能。

(三)不良资产市场发展前景决定着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前途。资产管理公司是关闭还是转型的前景归根到底取决于市场的实际需要。如果一国国内或者周边的不良资产市场业务机会多且具有参与价值和可能,则也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方向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能性,反之则不然。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对于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本身金融体系仍较脆弱,尽管不良资产经过剥离后,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体系内的不良资产占比有明显下降,但未来仍面临不确定的问题前景,这样,专门处置不良资产和参与金融机构整理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就可以长些。

(四)机构合并只能算作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在定位、资产、市场的三重约束下,资产管理公司会被政府要求转型或者退出,对于一些国家选择合并多家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情况,我们认为,合并尽管可能出于多种考虑,但是,仍应只被视作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启示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以往的政策、市场等环境因素都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已到了需要明确下一步转型、重组或退出等改革思路的时候。如前所述,定位、市场和资产情况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影响极大,作为转型国家的中国也拥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和市场条件,这就决定了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途径一定不能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的方式,而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经验借鉴。

(一)中国仍然需要特设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目前,我国国内尚有万亿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存量,由于金融体系改革难点尚多,来自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多个金融部门的不良资产增量发展趋势尚难以判断,新的不良资产可能仍会出现。特别地,由于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特殊融资结构特征,如果银行体系因为不良贷款问题出现风险,则可能使整个中国金融领域都受到影响,从现实需要出发,中国的不良资产市场也需要国有性质的专业化队伍。在此基点上,转型发展应成为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下阶段发展的趋势,而在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处置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也随之成为必然要求。

(二)存续资产管理公司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过去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综合运用国家赋予的回收手段,专业化地实施了债务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多类型业务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损失并有效地提升了不良资产价值。事实证明,在降低中国银行业的交易成本以及进行标准化处理方面,特设处置机构具有明显优势。

利用好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形成的经验,借助资产管理公司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宏观上有利于国家的经济体系稳定,中观上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微观上也有利于中国不良资产市场体系的完善。

(三)“分类改革”应成为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核心策略。在转型发展的前提下,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体制也需要进行适当改进,在这方面,分类改革可考虑作为基本策略。我们认为,在对现有4家机构职能高度重合的局面进行调整后,应以强化存续机构的资产重组和风险防范职能为改革方向,增加商业化业务种类,保留部分必要的政策,打造符合中国经济和金融体系需要的、活跃于不良资产及周边业务服务领域的金融机构。“分类改革”的重点是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进度、处置业绩和管理水平出台有针对性的转型指导政策。首先,应选择适当时机对目前4家公司参与同一个市场造成业务高度重合的情况进行纠正,对处置业绩较好、管理水平较高,且已经完成政策性现金回收任务的资产管理公司应逐步转型成为主营不良资产批发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融入存款保险体系,成为担负问题金融机构的清算职能的重组部门,完善国内的金融风险预防体系。另一方面,在所有资产管理公司均完成剩余政策性业务后,积极为资产管理公司整合和向商业化运营转型创造条件,适当扩大经合并后存续机构的业务范围,同时完善商业性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机制和业务整合。使商业化机构产生“协同效应”,并逐步成为按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具备不良资产处置、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金融企业。通过转型发展和分类改革,在中国金融领域形成政策性、商业性资产处置机构并存的格局清晰、业务独立、各负其责的局面。

参考文献:

不良资产业务模式范文3

关键词:央企改革;银行不良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平台

国家正在深化央企改革,新一轮的国资划转整合、孵化盘活将迎来改革。央企做好资产、股权、债务的接续,尤其是处理好银企债务中的历史问题,对改革成败至关重要。央企受历史原因、社会责任等因素制约,要达成改革目标,需核减部分原有的银行债务,轻装上阵,激发活力;银行虽因经济下行、不良率上升增强了压降不良的意愿,但财税监管核销的政策限制、公平信用环境建设、利润压力等因素,制约了银行对存续经营央企减债的能力,导致银企债务处置矛盾多、难度大。如果银企双方为此展开激烈的博弈,势必影响央企改革和金融风险化解的进度。实践证明,坏账银行,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是缓解银企债务、加快重组盘活、控制金融风险的有效制度设计,银行亦可按政策核销贷款转让时的打折部分。对此,新一轮央企改革整合、孵化盘活、关闭清算可加以借鉴,并发扬光大。新的央企改革配套AMC政策,需转换现有四家商业化AMC追求利润的经营思维模式,突破其作为金融机构财务性处置债务、财务性债转股的局限性,仿照地方政府AMC的政策,尝试在央企自身配套搭建AMC平台,直接打折收购部分处理难度大、关键性的银行不良贷款,按照央企改革战略目标与进度安排,用战略性债务重组、战略性债转股方式,快速缓解、稳步处置央企银行债务,推动央企改革深化,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具体可选择一家有不良资产需处置,并拥有产业整合丰富经验和实力的央企试点,赋予其现有的金融机构以AMC职能,将AMC业务分账核算、分类监管,允许AMC业务不良率、对企业投资、房屋土地及固定资产比例超标,允许AMC业务亏损,并给予一定的收购资金支持、税费优惠或返还政策。

一、央企改革重组中减轻银行债务历史包袱的迫切性

(一)央企历史债务包袱问题凸显

国家明确了新一轮深化央企改革的方向。财政部、国资委将通过对现有企事业的国有股权划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等方式,进行整个央企的产业、行业结构调整;成立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接受优良资产、主业资产、辅业资产,也包括不良资产、破产资产。这不可避免地会在接受资产的同时承担巨大的负债,包括部分历史包袱。较大规模央企的划转整合、孵化盘活、破产清算已成确定趋势,改革中不良贷款处置和金融风险化解的矛盾局面,必然会表现出来。

(二)央企减债及债务重组的需求

国务院国资委和央企系统,在资产孵化盘活、破产处置领域有丰富的实践,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也较多,其中大多数与银行债务处置成败有关。经济结构调整中,国家鼓励央企产业升级、引技、引资、引智等,会产生部分债务包袱,而在整合后成为被划入企业的控股股东的央企,如果以其股本为限承担责任,则无法、更无财力全部承担被划入企业的银行贷款。巨大的偿债难题阻滞了企业改革推进。央企急需银行对存续经营企业也能停息挂账、减债减本,也希望银行采取债转股成为战略投资者等方式,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成本。

二、银行对存续经营央企减债的两难困境

(一)商业银行减债的财力有限

当前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下滑,导致国有、非国有商业银行不良率均大幅升高,不良资产面临集中爆发的风险。2015年第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59%;关注贷款2.8万亿元,关注贷款率近3.77%,总量庞大,比例较高。商业银行是按照商业化和股东回报最大化原则进行经营的,在目前利差逐步缩小、利息回收率低、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如果以税后利润核销央企的不良贷款,财力有限,因而为央企减债减本的动力不足。

(二)不良贷款核销政策条件较严

即使银行有压降不良贷款、动用拨备来核销的意愿,实际执行中也会面临财政税收、行业监管等对不良贷款核销的严格政策限制、复杂审批程序且耗时较长的情况。银行核销的先决条件是穷尽一切追偿手段,基本要求是必须严格履行司法追索程序,提供企业无法还钱的证明;同时须追究有关贷款人员的责任,并处理有关贷款人员后,才能核销贷款。而在债务重组谈判中,如果要求银行以债转股方式长期直接投资企业,持有厂房、土地等,因不属于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主债权银行也无法实施。这些政策限制和银企各自角色的利益冲突,势必形成银行面对正常存续央企减债的两难困境。银企博弈激烈,必然产生央企改革受阻、孵化盘活艰难的局面。

三、央企改革中自身配套搭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平台的必要性

(一)坏账银行的作用

坏账银行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是缓解银企利益冲突、控制金融风险的一种有效的制度设计。1999年,中国成立了四家AMC,政策性收购、处置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有效发挥了“金融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延缓偿债,避免了企业大批停产、破产;另一方面,以时间换空间,剥离了国有银行四成的贷款量(不到两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优化了其整个贷款质量。十年后,国有银行用增长的贷款量(约二十万亿元)及收益及股改上市收益等来消化这不足总贷款量一成的贷款剥离旧账,控制了金融风险,有效解决了银企债务的困境。

(二)2007年四家AMC商业化后的现实局限性

自2007年始,四家AMC开始商业化,进行股份制转型,大都成为金融控股公司,有的已上市。商业化运作使四家AMC在收购、处置不良贷款方面面临诸多局限:一是作为追求效益利润和股东回报的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其财力有限,商业化打折收购不良贷款后,没有动力将打折利益让渡给企业;二是四家AMC仅有金融背景,没有实业支撑,无法从企业产业战略整合的角度思维、处置收购的资产;三是四家AMC较多采取的财务性现金清收、变卖淘汰、财务性债转股“打包、打折、打官司、转卖资产赚差价”的商业化处置方式,对银行和AMC自身较为有利,但对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作用较小,对企业实现重组意图和发展实体经济的作用也很小,很难承担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任,且因此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银企债务难题。

(三)地方政府AMC的模式及央企缺陷

对此,财政、银监部门2012年、2013年先后出台文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原则上可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AMC,作为具有特殊政策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当地范围内不良贷款的批量收购和处置业务。2015年9月已公布的18家地方AMC,分别制定了逐户逐项、多方利益平衡的“重组盘活为主、处置清收为辅”的方案,旨在通过给因结构调整不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打强心针的方式激活一批,通过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一批,借助资本市场重组并购、债转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孵化盘活一批。目前,在缓解地方债务困境、帮助企业脱困、维护地方金融安全、促进地方结构调整以及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效果初显。从目前的情况看,上述地方AMC因为受地域和实力的限制,无法更多地支持此轮的央企改革;而已商业化的原四家AMC,也难以适应央企孵化盘活、结构调整的战略需求,对此次央企改革的配合力度和效果亦有限。国务院国资委、央企系统则缺乏AMC这种改革的配套政策。

四、央企自身配套搭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平台的优势

央企深化改革迫切需要解决银企债务难题。对此,国资委和央企系统可顺应国家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导向,配套搭建自身的AMC平台,打出产融协同的组合拳,处置部分银行不良贷款。这一举措在推进央企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央企及自身配套AMC平台,能清除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落实“谁的孩子谁抱”的规则,预防不良资产再次滋生蔓延。处置不良贷款,不能像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央企自身对不良资产的前因后果了解深入、透彻,央企配套AMC平台也非常熟悉成员企业的情况,因而可以通过专业、高效的“抽丝剥茧”,探寻业务往来各个节点的问题,有效把控不良资产产生的症结,由此进行流程改良,预防再次滋生不良资产。第二,央企及自身配套AMC依托产业背景支撑,优于纯金融背景的四家AMC,能实现不良资产“物尽其用”。不良资产无非是资产摆放位置和定价错位,如正确重置,就能变为好资产。央企及配套AMC打折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后,不是一味追求本息回收和处置效益,而是从国有经济、央企健康发展的战略意图出发,对接产业,充当“资源优化器”,灵活、专业、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或按需要将贷款打折利益让渡企业,并进行部分清收;或重新安排债务、孵化盘活企业,避免企业停工、停产出售经营资产偿债;或债转股作为战略性长期投资,引进外部资本,降低被重组央企的资产负债率;或主导破产清算、优胜劣汰,将资产注入优质龙头企业,确保对生产经营起关键作用的抵债资产牢牢把握在国家手中,防止出现商业化AMC的一卖了事的方式,避免成员企业重要资产信息外漏,影响集团整体信息安全。第三,央企AMC利用央企人资分离、安置优势,能比较顺利地处置不良资产。这次央企改革、国资整合,涉及亏损、非持续经营、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企业的户数较多,人员规模较大。人员分流、安置是敏感问题,企业稳定是第一要务。企业重组、不良资产处置往往受制于人员问题,需要在资产处置前,筹措大量资金,妥善进行人资分离、人员剥离安置。央企配套的AMC,可协同央企战略,必要时还可先垫付部分资金,用于具体安置、分流人员,以保证职工应有的基本权益,并保持企业稳定,然后再处置资产,或申领国有资本预算资金,偿还债务及垫付的安置资金。有的央企还拥有人力资源平台,专门承担改革重组中的人员安置,更能有效支持央企AMC处置资产。这点,是央企AMC具备而其他AMC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

五、对央企改革中自身搭建AMC平台的几点具体建议

一是在银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的指导下,试点以央企现有金融机构为基础,配套搭建AMC平台,收购、处置部分相关企业不良贷款。这是最快捷、有效的方式,具有成本低,风险可控的优势。该金融机构在被赋予AMC特殊职能后,首先应按照央企产业整合战略目标和进度安排,打出组合拳,形成合力,推动央企并购重组、孵化盘活并化解偿债危机;后续则可根据资产多元化状况,逐步扩大业务范围。二是试点的央企金融机构应实行分账核算、分类监管。试点的央企金融机构在行使AMC职能时,对打折收购的与央企划转整合紧密相关的部分银行不良贷款,需要分账核算,分类监管,独立运营。在经营上,要允许金融资产管理业务不良比例超标,允许持有厂房、土地等比例超标,允许债转股直接对企业投资,允许亏损。三是给予试点央企AMC平台以资金、政策支持。应争取央行提供部分再贷款作为收购资金,如央企AMC同步承担央行对不良贷款转让银行的再贷款,抵付折让后的收购款;同时,争取给予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税费优惠、减免或返还政策,以提高处置收益,充实央企AMC的运营资金。

作者:何仕彬 林玲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中国银监会官网统计信息,2015-11-12

不良资产业务模式范文4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近几十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大量不良资产,严重阻碍了整个银行业的发展。为了防范系统性的银行危机,1999年,借鉴西方国家成立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经验,吸收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了4家直属于国务院的资产管理公司――东方、信达、华融、长城,作为一个过渡性、阶段性、特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处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经历了9年的长足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成立伊始,经国家批准的《公司章程》就标定了10年的生死大限,随着10年存续期的临近,金融资产公司的历史使命即将完成,资产管理公司何去何从,各方众说纷纭。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定位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因此国家应从建立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战略高度和顺应金融混业发展趋势要求来规划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从国际经验来看,一般认为有4种模式是可供中国资产管理公司选择

(一)清算后关闭

清算后关闭的方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资产管理公司关闭后,员工回到原来的机构,不设存续机构,比较典型的是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该机构源自美国存款保险体系,RTC在提前完成使命后即回归存款保险体系;另一种是虽然该资产管理公司被关闭,但还会保留相应的接续主体和一定人力资源来负责管理剩余资产,以马来西亚国民资产管理公司为代表。

(二)转型为商业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金融控股公司

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基本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后,由原来的政策性处置主体完全转型为市场化的企业,可以借鉴瑞典模式;另一种情况是继续在政策性业务市场发挥主要作用,在基本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后,在仍具有以往的政策性职能的同时,还增加了商业性的业务功能,以韩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代表。

(三)合并国内多家资产管理公司,以泰国为代表

一个国家内如果存在多家由政府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问题,出于利益和效率的考虑,可以选择将同类型机构进行合并。

(四)借鉴日本过渡银行的经验,待我国存款保险体系建立后,将其与存款保险公司相结合,处置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

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及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立足于不良资产业务,同时发展其它的金融衍生业务,向有中国特色的现资银行发展。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为现资银行所需的条件

(一)最重要的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本身进行改造

1.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的金融管理公司是一种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所用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家拨款。同时,其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和缺乏董事会的治理结构,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因此要建立现资银行,就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原资产剥离银行之间的完全脱钩,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与改造,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产权清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成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现代金融企业。建立健全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管理体制,实现股权多元化,治理机制商业化,形成有效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机构,使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按商业化原则经营管理,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公司法》独立的法人。

2.以处理不良资产为主营业务,同时进行投资银行的业务创新以及产品创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还办理投资银行业务例如证券的发行与承销。但是要转型为现代的投资银行就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加大业务品种的创新和业务范围的拓宽,尤其需要端正位置,顺应整个国家的发展改革大局,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只有注重自身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突出主营业务,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市场定位,树立具有自身经营特色的市场品牌,形成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3.拓宽融资渠道,有充实的资本金来保证投行业务的正常运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均为100亿元。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管是以账面值还是以市价购入银行的不良资产,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中国不良贷款规模相当大,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或注册资金是办不到的。以信达公司为例,运用100亿元的注册资本按面值购入建设银行2500亿元的不良资产显然是杯水车薪。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合法获得资金的渠道有二:一是央行的再贷款,二是发行金融债券,这样的融资渠道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向现资银行转型来说也是远远不够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尝试利用信托、资产证券化、发行特别证券等多种手段来拓宽融资渠道。

4.健全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主要防范投行业务中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是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实现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的有机统一。完善内控制度建设,通过技术、机构、机制、制度的协同作用,对客户信用风险、资产价格风险、员工道德风险、资金财务风险等所有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严密监控和防范,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以高水准的内控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作,逐步打开投资银行的市场准入通道。通过加强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重视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树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内审和监察的权威性,以切实防范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中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5.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现资银行转型后需要大量专业化、市场化的人才,科学有效的业绩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吸引人才,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保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原有的行政色彩浓厚,员工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并且缺乏竞争,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必然带来对利益的追求,这也是人性的一个本质特征。如果没有利益激励,人就很难保持持续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同时资产管理公司要建立高起点、高质量、

分层次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加大现有员工的培训力度,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激发员工的进取心,增强员工的归宿感、成就感,培养造就具有现代金融意识和现代管理知识、能够真正适应国际金融竞争的管理人才队伍。

6.树立企业意识和企业文化。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脱胎于国有独资银行,行政单位色彩浓重,缺乏现代金融企业的文化建设和品牌战略,缺乏商业化经营的理念,然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为现资银行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因而在运行机制和制度上要突出企业的色彩,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稳定员工的心态,进而引导和强化资产管理公司各部门员工树立向现资银行转型的思想观念与意识。

(二)必须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政府在政策层面上给与支持,并减少其干预。2004年初,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请示》,明确提出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消除了资产管理公司“十年生死悬念”;随后又出台了《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委托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拓展业务、深化改革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一份由财政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几个部门制定的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方案显示,将放开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分别根据各个公司的进展情况准予市场准入。该方案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增加10项经营范围,包括: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基金、证券、风险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等,将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为金融服务企业。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保证投行的运行。现行法律框架并没有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要的法律地位和特殊保护,特别是在诉讼管辖权、处置担保抵押债权、法院案件审理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也对经营和处置不良资产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现资银行转型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在资产收购和转让、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法律缺失问题,而且应该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保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功转型。

3.完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体系,保证较好的处理不良资产业务。市场体系的完善与否决定着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速度和效率。在发达国家,不良资产处置通常有较发达的资本市场作支持,市场规则完善,金融产品丰富,市场交易活跃。而我国不良资产的交易和处置市场还不够成熟,市场参与程度低。一级市场上基本由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垄断,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也无法确定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而二级市场没有形成结构合理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体系。因此应该引入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发挥市场引导供求、定价和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

不良资产业务模式范文5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1-106 -03

一、引言

银行业是金融发展的核心内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与经济的发展水平有着极大的联系,彼此之间密不可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金融体系安全稳定。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主要体现在其不良资产所占比重。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指商业银行的资产中处于不良状态的那部分资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缺乏流动性、安全性,不良资产的堆积会造成市场资本浪费,供不应求,带来通胀压力。若整个商业银行发展中不良资产不断庞大,可能会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响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甚至威胁到全世界。

尽管进行了多年的银行业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仍然受到大量坏账的困扰,银行不良资产影响了银行的经济效益,是银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极大的隐患毒瘤。因此,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现状,不断完善其风险管控体系、深入探索不良资产的控制与处置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分析

我国经济目前处于一个换挡时期,增速明显放缓,步入经济新常态。商业银行的发展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有所改变,其不良贷款的形成与现况也展现出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特点。

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双升。据图可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据呈现一个大降和大升。2004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持续双下降现象。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降至4279亿元,不良贷款率0.96%,首次低于1%,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划时代意义。此后,这种双降之势急转,不良贷款余额开始出现反弹趋势。2015年末,不良贷款余额高达12744亿元,同比增长51.24%,不良贷款率升至1.67%,双升势头猛烈。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金逐年提高,拨备覆盖率近期有所下降。从2016年上半年各上市银行半年报中可知,多家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攀升且拨备覆盖率降至标准线150%附近。

影响不良贷款形成的环境有了新变化。首先,信贷规模高额增长。2015年我国人民币贷款额增加了11.72万亿元,2016年一二季度的人民币贷款增长也远超预期。信贷规模壮大,既缓冲不良资产的增长,又对未来的不良资产风险造成威胁。其次,政府融资规模大,主要为商业银行贷款。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远远超出了其地方政府本身所具有的综合财力水平,多数地方政府的融资规模大大超出了其可支配的财政收入,亟待引起重视。此外,政府调控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特点产品企业和房地产等行业,使各银行很难准确判断市场经济形势。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展现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从地区分布来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存在区域集中性,浙江、江苏、上海等长江三角洲地区为近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反弹的主要地区。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产能过剩行业。实体经济的不良贷款比重大,严重影响着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大多数商业银行的2015年年报中体现,不良资产的增多主要来自公司类贷款,其中超九成的增量出自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采矿业。此外,钢贸市场的融资风险随着行业特性扩展到其他大宗商品贸易领域。

资产管理公司(AMC)的发展。AMC对于不良资产的商业化处置方式主要是诉讼、债权的单户或打包转让、资产重组、债转股等。除了四大AMC以外,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不断涌现,包括地方性的资产管理公司、一些民间投资机构。目前,我国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达30多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许多不良资产被推在网络上拍卖处置。

三、银行不良资产在产生和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自身存在机制不足

首先,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模式和信贷约束机制滞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部门和评审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并未真正落实。主要负责人拥有贷款发放权限,并没有起到制约作用。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方面的经营管制存在不合理性,忽视实际风险。其次,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早期识别滞后。银行对于贷款客户的风险追踪不够,通常在贷款等级达到“次级贷款”后才开始处理,对于不良贷款的预警不足。再次,银行方面无论债务人的不良贷款风险大小及公司发展前景好坏,均采取保守措施。反倒阻碍了有潜力的企业发展,加剧不良贷款形成。

(二)经济社会信用环境仍需改善

目前信用缺失是威胁着我国商业银行尤其信贷业务发展的重大因素。社会信用秩序的混乱现象会造成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基本步调受阻。在日常贷款问题上,不看重信用建设,常常存在失信现象,银行信用卡拖欠甚至套用资金等现象非常普遍,企业的大额贷款的拖欠更是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价体系亟待改善,信用保障制度不健全,许多企业方面的对于信息的披露仍规范不足。

(三)技术要求高,缺乏专业化人才

企业发生并购、兼并、重组、权益性投资,尤其中小微型的企业;还有一些集团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商业银行业推出一些创新产品,如联保互保类产品均需要更高的技术性支持。信贷风险暴露早期难识别、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简单、不良资产市场不均衡、不良资产难定价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缺乏专业化人才和技术。

(四)资产管理公司方面

首先,不良资产定价难。目前我国不良资产定价主要通过结合资产评估的市场拍卖定价、协商定价,这些定价在实际运用中均存在不合理性。一个科学的定价标准可吸引投资者的目光,造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其次,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存在专业性、高风险障碍,无法及时处置。不断涌现新的地方性AMC及民间投资机构存在资金不充沛、民营投资追求收益性、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区域型特点容易诱发区域内道德风险等问题。再者,将互联网应用至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网络风险。此外,资本市场不发达阻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推进,不良资产进入资本市场存在困难。

四、关于控制和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建议

(一)强化银行经营管理

第一,完善银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信贷业务发放部门与评审部门做到各司其职,贷款项目通过双重检测可降低信贷业务风险。第二,商业银行应建立并完善信贷风险的尽职免责管理办法,补足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的漏洞。就贷款风险尽职要求、贷款风险责任界定、贷款风险免责条件等方面进行完善,确保责任追究的可行性。明确了责任追究对象,才能更好地采取措施。第三,规范不良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的合理模式,设定工作权限,规避道德风险。第五,完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核销、抵债资产处置的接收等业务的管理方法,避免暗箱操作。要将造成不良资产的风险可能降到最低。

(二)加强对风险的预判,积极应对

银行应建立对不良资产的识别、预测及处置的系统的长效机制,提升信贷人员的前瞻能力,注重不良贷款的早期识别,积极关注风险源,实施提前介入战略。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对贷款使用的监测作用。在企业债务人产生可能导致债务危机的风险时,银行根据其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应该尽快做出正确的风险预判,避免风险恶化。银行应该根据债务人的危机情况、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分析,寻找不良资产业务发展新机遇,区别对待不同风险程度的不良贷款。对不良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和盈亏平衡分析,对于有能力和条件偿还贷款的或者有重生希望的债务企业可以给予适当的帮助,将难以盘活的不良资产转变为新的效益增长点,实现双赢。

(三)银行加大核销力度,同业机构合作共赢

难以盘活的不良资产及时剥离核销,交给AMC进行专业的集约化处理,避免损失扩大。银行同业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共同完善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同业之间预防因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引发的信用风险。在不良资产清算、清收多家银行同时诉讼的时候,银行间相互合作,对于债务人信息进行共享,有利于不良资产的清收,保护银行的利益。

(四)改革创新必不可少

第一,商业银行运用信用衍生工具以分散风险。鼓励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比如信贷违约期权等。借鉴美国信贷资本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降低了贷款违约风险所带来的冲击并结合我国金融环境创新,开发多样化的不良资产衍生工具,以盘活不良资产。第二,不断完善不良资产证券化进程。将不良资产市场作为潜力投资市场,将批量不良资产合理结合成投资组合,提高资本处置的效益。部分不良资产进行组合,形成资产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化解现金流问题。将债转股与当下供给侧改革结合起来,去产能、去杠杆。第三,完善不良资产市场,推动不良资产市场化。商业银行直接进行不良资产的出售,打包出售等,形成一个不良资产交易市场。这种方式,将不良信贷资产发展潜能还给市场,更有助于其盘活。

(五)注重经营管理的团队建设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需要专业的管理人才。由于企业经营策略变化、产品不断创新等,对于金融业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不良资产处置都要求较强的专业性,没有专业化人才的管理,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就没有办法不断创新发展。所以,除了现有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接受培训提升技能外,还需要组建一支具有综合性人才的专业化团队,为不良资产的处置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六)资产管理公司方面

首先,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行业细分,专业化处理。根据行业差别性特点,目前我国不良资产市场的供给量大,不良资产的处置相对缓慢,将资产管理公司分行业有助于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专业化分工后,有助于人才的引进,性质特点相似的不良资产集约化处理,不仅降低处置成本,而且更能刺激资本回收率的增长。其次,加强地方性AMC、民间投资机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及监管,完善互联网处置不良资产平台。不良资产风险的爆发存在地域性限制,极具针对性和掌握性,有助于不良资产处置的快速、有效。地方性质、民间私营可能伴随着隐蔽性道德风险,通过网络化管理加强民众监督,避免诱发道德风险。另外,AMC的运营可向投资银行学习。对于具备被继续投资潜力的、存在收益价值的不良资产进行重组;对于实在难以盘活或者相对收益为负的不良资产尽早出售。这样一来,一旦形成了稳健有序的发展模式――兼并收购、资产重组、抛售不良中的最下等,AMC的经营管理可以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并且大大提升了坏账处理速度,有利于不良资产的有效快速盘活,达到回收价值最大化。

五、结语

综上,不良资产的处置和控制问题要与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的供给侧改革策略相统一,协同发展,不断完善。银行对于不良资产的控制过紧会导致贷款门槛过高,许多微小企业因此更加难以获得贷款。降低不良资产的真正目标是提升资产质量,盈利最大化,综合考虑银行资产状态、市场前景等各方面因素,促进银行进行科学的可持续经营。

参考文献:

[1]卢永强. “处”“控”平衡才能遏制不良资产增生[J]. 高等财经教育研究, 2013,(S1).

[2]倪勤. 信用衍生工具下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J]. 港澳经济, 2014,(14):43-44.

不良资产业务模式范文6

【关键词】新形势;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措施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

1.商业银行信贷制度不够健全。商业银行对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有时也不能完全自主处理信贷问题,受到政府的干预,不得不继续将银行资金借贷给信用不好的企业。个别企业在还贷时消极对待,使用各种小手段拖延直至无力偿还,这些都加剧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数量。此外审贷分离制度没有带来很大程度的改善,没能保障信贷工作的质量。商业银行工作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不一致,在商业银行信贷的事前调查,事中发放,事后监管各项工作中部分负责人员责任感不强,容易出现工作失误。

2.法律建设不够完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许多债务方、担保方法律意识不够,信贷过程中人情贷款、随意担保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等,这些都加大了信贷风险,且在许多债务纠纷中债权方的银行优先享有受偿资格受到限制,其次在不良资产处置时进入的司法过程也非常繁琐,处理时间长,制约了银行将不良资产变现的速度。

3.市场信用建设时间短,存在的问题多。我国的信用建设中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有些信贷方通过故意拖延还款时间,不按时还款或采取产业破产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有时还通过企业重组等方式躲避债务责任。这些违约不但给商业银行带来不良资产同时还具有连带性,影响市场风气不利于市场信用建设。

4.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市场化竞争时间不长,在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还需长期积累。首先,在经营市场化管理和信贷约束机制的建设方面还有待提升,同时在授信准入上还未形成一致的风险标准评估原则,商业银行单一的管理模式等原因造成商业银行无法识别全部信用风险。其次,目前商业银行现有的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违规操作等人为原因也形成了部分不良资产。

二、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问题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政府有时过度的干预商业银行信贷问题,做出不符合商业银行现实情况及实际需求的干预,根据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制度不断变革,创新的进步,政府部门应逐步放宽对商业银行的制约,提高商业银行自身对信贷问题处理的主动性。商业银行自身也要加大对金融风险的分析和预警机制的建立,提升风险经营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同时不断提高客户信用管理水平,减少涉入成长性差的企业。

2.面对国家法律建设不够完善,国家公检法系统有待改革的现状,商业银行应积极处置不良资产。一方面,根据现有的情况,提高处置效率,利用与债务方双赢的手段避免部分冗长的司法手续。另一方面,考虑在处置不良资产时与一些外包机构合作,利用这些外包机构的专长及经验,加快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以将不良资产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也能发展不良资产处置的外包机构,促进不良资产处置产业链上各机构的不断壮大,以稳步推动经济的不断发展。

3.加大市场信用建设。银行在决定是否授予贷款时需要收集贷款人员信息及信用风析,分析其还款能力。然而对贷款人的信用分析不应仅仅单户分析,需要加强同业间的联系,银行之间联系加强可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信用分析不足,造成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银监系统在对不按期偿还贷款的,蓄意拖延或逃避债务的人员和企业应给予惩戒并且在整个银行系统共同抵制,要对相关企业和人员彻底的处罚,不再给他们留下任何漏洞和机会,建立良好的市场信用体制。

4.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目前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通常采用集中清收盘活资产,内部分账经营或作坏账核销及发放贷增量稀释等手法,手法单一。另外,不良资产处置涉及知识面也非常广泛,需要依赖大量的专业工作人员,形成的内部组织成本较高,因此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是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市场化进程的必经之路。发掘不良资产真实价值,盘活不良资产使其产生新现金流,运用资本运营的思路来盘活不良资产。在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上,各商业银行不应是独立个体,可考虑探索和其他银行或其它类型的金融机构联合运作处置模式,发挥合方资源作用,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5.对不良资产处置成果的绩效考核不断改革创新。通过绩效考核的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相关员工自身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主动权。对不良资产处理专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把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成果加入员工的绩效考核。

三、结论

当今经济发展新形式下,商业银行自身在对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应结合传统处置手段,建立健全信贷制度提升风险经营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不断探索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同时应改善同行业间良性竞争减少不良资产的形成数量;另外,还需国家在政策上支持,完善相关法律建设;借鉴国外不良资产处置的先进经验,特别是与其它金融机构在联合运作模式上,信托处置模式、资产证换等创新模式上,应多参考国外先进经验。与时俱进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不断更新发展模式,稳步推进经济多方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青.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研究[J].审计与理财,201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