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特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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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特性范文1

【关键词】房地产 分立 税务筹划 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从筹资设立至利益分配的整个运行链无不受到税务法规的制约,尤其在纳税观念日益增强的今天,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从而最大程度减小税务风险,最大可能地获取税后收益。

企业任何经营决策一旦形成经营行为就记录在案不能随意更改。这就需要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事先对照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筹划,以形成对企业有利的决策方案。通俗讲,就是要运用税收筹划来为企业合理避税、节省成本。

房地产集团公司大都为项目公司管理模式,其特点是项目前期开发多由集团母公司负责,在立项、概念设计、方案申报、控详规设计、工程招投标及开工许可证一系列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可行性基本确认后,集团母公司会设立项目公司,正式开工建设。此时是最适合进行整体项目的税务筹划,特别是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明确,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便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房地产集团公司的特点,土地使用权一般在项目正式开工前都是归属于集团母公司的,一旦项目开工,需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项目公司。由于近年土地价值升值较快,土地在权证转移时增值部分需缴纳大额税金,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相当负担。如果参照《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的企业特殊重组条件的,可以不按土地投资入股的形式设立项目公司,而以企业分立的形式成立项目公司并满足上述文件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企业分立条件,土地计税基础可以按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从而免除大量税赋。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合并或分立后的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

一、案例

A房地产集团(以下简称“A公司”)拥有B地块土地权证,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现成立C项目公司对B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目前B地块土地原始成本为23 700万元,资产评估值为68 500万元。计划将B地块土地权证办入C项目公司名下以便正式开工建设。

如果A公司不经过税务筹划,直接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C项目公司,所需缴纳的税种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关于“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此项投资无需缴纳营业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其土地评估增值部分需要由A房地产集团缴纳B地块评估增值部分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即土地增值税预纳税额=评估价值×2%=68 500×2%=1 370万元。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注:以土地投资也归属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范畴),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需由A房地产集团缴纳B地块评估增值部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A公司对外投资所得税=(评估价值-账面成本-土地增值税)×25%=(68 500-23 700-1 370)×25%=10 857.5万元。

合计税务成本=1 370+10 857.5=12 227.5万元。

二、政策解读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如果分立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则可以使用特殊税务处理:(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企业分立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分立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3)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分立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4)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对应条件(1),A公司成立C项目公司就是为了开发B地块,对整个地块收入成本进行独立核算,因此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对应条件(2),C项目公司整体开发计划持续3年,可用项目立项书、方案设计书、控详规设计书、项目计划进度表作辅助证明。

对应条件(3),A公司可出具董事会会议纪要,声明不会在12个月内转让其对C项目公司的股份。

纳税筹划的特性范文2

【关键词】筹划性;合法性;培养;发展

一、 纳税筹划的特性

(一)纳税筹划的合法性:纳税筹划作为一个比较新的概念,指的是纳税义务人在税收的法律许可范围内,运用税法、会计、投资、经营、财务等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实现税收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概念中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必须要遵守国家现行税收的法律跟法规,不可以造成任何税收的违法行为。因此,合法性是纳税筹划最基本的特征。

(二)纳税筹划的筹划性:纳税筹划要进行计划、设计、安排。是纳税义务人对税法的主动作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这种活动不仅要求筹划者精通国家的税收法律,熟悉财务会计制度,更要时刻清楚在既定的纳税环境下,能准备的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有效的节约税收成本。

(三)纳税筹划的目的性:纳税义务人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纳税,起到节税收益的目的。纳税筹划长期着眼于纳税人收益持续稳定的增长,不是着眼于税种以及税负的高低,更不能仅看到纳税人总体税负的轻重。在纳税人实行经营策划、财务计划中,纳税作为其中的一个因素进行投资决策时,除了要考虑税收的因素外,还要考虑到其他多种因素。要学会权衡轻重,争取达到收益最大化,以求得长期远大的发展。

(四)纳税筹划的专业性:新一轮税制改革紧锣密鼓的施行,对于那些过去热衷于偷税漏税,非法避税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末日可能越来越近了,于是纳税筹划的功能就凸现出来。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总希望获得最大利益。缴纳税款作为一种支出行为,必然形成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的一个减项。如何在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利用各种政策减轻税负,提高收益,是当今纳税人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五)纳税筹划的时效性:国家经济环境不断地变化,国家的税收法律也会随着变化不断的修正和完善。任何国家的税收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税收政策必须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而制定。当国家的税收政策变动时,纳税筹划也应该及时进行调整。

二、实施纳税筹划应做到的两点转变

(一)、筹划不足导致企业先发生业务而后“筹划”

前期,因为很多的企业都没有事先做好纳税的筹划工作,导致了很多业务的产生,业务产生后,企业突感税收负担的增重,便开始四处“求医问药”,花大价钱聘请咨询机构、业务专家来为之“把脉”。从来没有想过,经营活动及业务交易一旦发生后,纳税义务也会随之发生,此时,想通过各种手段来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都会构成“偷税”。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纳税筹划中的“合法性”和“筹划性”的特征。

因此,应该首先明确企业自身的组织结构、经营目的和业务计划,邀请专业的财务部分的相关人员参与进来。专业人员熟悉了企业的业务规划和发展方向后,可以更有效的在业务发生前合理地进行计划,设计,安排,有效的利用现有的税法优惠政策,为企业开源节流,减少税负。

(二)充分重视税务职能的建立

纳税筹划集合了跨税收学,财务管理学,法学等多种学科,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综合学科,就目前来说,大多数的企业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税务部门,将税务人员归属在财务部门下。与此同时,对税务岗位的培训和重视也远远不足。这就要求企业建立起一套适合企业税务人才选拔的机制,明确各职责岗位的分工。建立起配套的机制后,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专业的税务人才。税务人员自身也要密切的关注新出台的税收法律跟相关政策,建立内部知识更新和交流渠道。税务人员要熟悉企业经营模式和业务发展,并能根据其经营的业务活动,提前进行纳税筹划,让企业享受到国家各项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在我国经济体制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中,纳税筹划不仅促进了各类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同时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充分带动起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完善的协调了各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优化合理的利用内外资结构,对堵塞税收漏洞起到了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李源,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探析[J].甘肃科技纵横2010(1)

[2] 张颖 浅谈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J]科技创业月刊 2009(11)

[3] 吉文丽,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探析[J].经济师 2009(6)

纳税筹划的特性范文3

一、纳税筹划的内涵概述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为了达到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通过对企业纳税操作环节制定规范化的流程,最终达到为企业节省税收支出的目标[1]。纳税筹划主要包含避税、节税以及防范税务风险几个部分,纳税筹划本身要具有合法性,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令产生冲突或矛盾,还要注意筹划具有政策导向性,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采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纳税筹划策略。同时,由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故此,在纳税筹划时还要注意筹划的时效性。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义

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许多公司的纳税筹划并不理想,其根本原因是企业管理者以及相关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来讲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为了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能获得进一步的提升,必须要加强企业对于纳税筹划重要性的认识。笔者在此进行三点论述,以期能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能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较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运作资产需求大,企业负债较高的特性。企业在日常的发展经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现金流作为支撑,如果现金流不足的情况则极容易导致企业的负债率增高,降低企业的利润,制约企业的发展。而良好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能为房地产企业减轻大量的税收负担,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节约资金,保证企业的现金流充足,从而提升企业的利润率,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能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的概率

前文中提及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必须具有合法的前提条件。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的制定过程中,要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化的纳税筹划工作标准,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在开展税务管理工作时有工作标准可循,保证各项工作流程的规范性,避免因操作不规范而引起的税务风险以及杜绝偷税漏税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能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好的适应“营改增”政策

在我国实施对企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制度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税可以看作土地增值税所包含的扣除项目加以扣除[2]。而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制度实施以后,增值税的性质变为了价外税,并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而加以扣除,这种变化无疑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的财务压力有所增加。在这种前提下,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良好的纳税筹划工作能降低由国家“营改增”政策变化所带来的财务压力,同时也能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开展更具成效。故此,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内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可以说是势在必行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面临的政策方面的风险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省企业的税务支出,主要做法是通过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分析与利用,从而达到节约支出的目的。从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开展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情况来看,政策方面可能引发的风险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由于政策变动而导致的风险。在房地产企业制定纳税筹划工作策略时,都是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作为出发点来展开筹划工作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国家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现行的纳税筹划政策就会失去适用性,从而引发纳税风险。其二是纳税筹划工作人员能力不足,对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不够,这样会导致企业制定的纳税策划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造成企业税务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面临的操作方面的风险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由于人员操作不当而引发的风险。纳税筹划主要利用相关政策法规的优惠条件以及空白区域,要对合法与违法的操作有明确的界定,这就要求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有较高的精准性,一旦出现操作不规范、统筹不协调等问题,可能引发企业纳税违法的风险。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措施

(一)制定完善的纳税筹划工作策略

良好的工作策略是企业开展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的必要前提,能为企业开展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提供正确的方向保障。故此,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之前,必须要制定一套良好的纳税筹划工作策略。企业要通过抽调专业的人才或组建专业的团队来对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慎的分析,并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实际运营情况来制定一套适用于企业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策略。要对每一个筹划环节都予以规范化的要求,保证企业的有关部门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有正确的方向保障,提升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开展的成效,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合理利用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出台了许多对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的政策,其主要表现形式即是在税收过程中的各种扣除[3]。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合理的制定销售产品的价格,国家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政策设置了一个纳税起征点,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在开展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就对项目的收入、支出以及利润率进行精准的预算,并以预算数据为基础,结合纳税起征点,分析并计算如何进行产品定价才能保证企业利润最大化。其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对企业的加计扣除政策。例如,我国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一个楼盘项目的过程中,将经常被混为一谈的管理费用与开发间接费用进行了精确的记录与区分,使得开发间接费用部分可以作为直接管理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的标准享受了20%的加计扣除计算基数,为企业减少了大量的税务压力。

纳税筹划的特性范文4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纳税筹划;影响;对策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分析

会计是税收的基础,在会计实践中,某会计事项是否应该确认为收入或费用,何时被确认为收入或费用,要依据会计准则来规范,进行会计的账务处理。而企业的纳税实践是以会计账务处理为基础依据税法规定来展开。不同的账务处理会直接影响当期的损益乃至税收意义上的所得。因此,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必然对税收带来诸多的影响,研究这种影响无疑对企业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是很有意义的。

1 会计政策选择空间的变化。新会计准则对某项业务提出了多种可选择的会计政策,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处理会计事项会产生不同的经济后果,而对纳税产生影响。例如,新准则对固定资产折旧作了重大改革,要求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等指标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当其预期使用寿命和净残值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允许调整其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固定资产一般金额较大,若要调整任何一项指标都将对每期折旧费用以及利润带来影响,而影响税收意义的所得。

2 计量基础运用的多样化。新会计准则全面引入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实现计量基础的多元化。多元化计量模式势必会影响各期的损益结果,其中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一大亮点,而且新准则中新增加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都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3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变。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废除了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全面采用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所得税处理方法与原方法相比要引入暂时性差异的概念,而且要求在每一会计期末应核定各资产、负债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并以适应税率计量来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费用,再加上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便构成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可见,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这种方法所贯彻的是通过计算暂时性差异来全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将每一会计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变化确认为收益,无疑会对税收意义上的所得产生影响,而且随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企业合并,债务重组等核算业务将大大增加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当然对税收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新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再限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用借款,规定指出: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应当予以资本化。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所借人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财务费用)。假若全国上市公司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资本化比例占3%~5%,可能会增加企业利润几十亿元,对税收的直接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二、作好纳税筹划的对策分析

1 对筹划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确立税收筹划目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宗旨就是要在财务上谋求利益最大化,但不同的纳税人可能具体要求不相同。对不同的要求,税收筹划的具体策略也是不相同的。制定出尽可能详细的税务计划并对计划进行及时修正。

(1)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可以节税的方法,列出所依据的法律或法规。

(2)考虑税收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变动。税收筹划人在进行筹划时,不仅要了解各种决策因适用己有的法律而产生的法律效果,还要随时关注税收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异常变动或波动。以降低筹划的风险。

(3)税务估算。按照税收筹划设计的方案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和节税额进行具体的估算。

2 全面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这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前期工作,不论作为纳税人的内部筹划人,还是作为税收筹划的外部筹划人,在着手进行税收筹划之前,首先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掌握国家有关的政策及精神,争取政府和税务机关的帮助和作。要准确掌握税收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对不同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影响要有明确的认识;税收筹划决策不仅要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而且要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 考虑各种因素,选择最佳方案。对于每一方案,都有很多因素影响,包括企业经营中的变化,税收政策的变化,以及宏观的经济周期,政治变化等等。在考虑各种内部和外部的影响因素后,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对制定的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具有独特性的最佳方案。同时注意当外界因素发生变化时,最佳方案也应随之调整。尤其是在国际税收筹划时,影响因素更多,这时更需要关注诸如政策的稳定期、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行为方式等国际因素。

4 协调各部门,付诸实践,并收集反馈信息,不断修正。任何一个税收筹划方案至少涉及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办税人员和负责财会的总经理,大的策划方案可能涉及更多部门,更多人员,所以付诸实践前要在各部门之间做更多的沟通协调工作。企业还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具体协调税收筹划步骤,不拘一格。在筹划时应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既要注重个案分析。

纳税筹划的特性范文5

我国税政改革中,“营改增”可谓其中的重要一项,在减税方面的作用也可圈可点。2013年在各地区各行业试行以来,重复纳税得到了相对有效的控制。在十二五改革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营改增”依旧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中之重。因此,企业应顺应时势,对其税收策略进行及时调整,作出对企业经营更为有利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营改增;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愈发凸显了国际化与市场化的特性,社会各行业分工愈发细化,社会经济形态更多,使得传统税制已然无法适应这一发展情势社,改革营业税与增值税一并征收的现状实属必须。“营改增”是我国税制发展中重要的减税措施之一,即将传统的缴纳营业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与此同时,这一增值税的缴纳对象只限于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营改增”可极大地降低企业税负,有效规避重复征税,使企业成本与财务风险降低。此外,在完善税收基础上对三产发展予以扶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优化其出口、投资与消费结构强化其国际竞争力。作为中国税制的重大改革之一,其实施与更大范围的推广将深远地影响并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税制的完善。鉴于此,探讨营改增背景的企业纳税筹划意义重大。

一、营改增的主要试点征税对象及政策调整

(一)征税对象试点过程中,“营改增”的主要征税对象是交通运输业与一些现代服务业的应税服务。前者包含有除了铁路运输服务之外的水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与航空运输服务;后者也是“1+6”行业的简称,包含有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与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主要政策调整内容

1、税率和征收率基于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与13%低税率,新增两档低税率:11%与6%。这当中,交通运输业适用的是11%的税率;试点现代服务业中,除了17%税率对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之外,其他行业均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是0,试点范围增值税按3%的税率征收。试点地区单位与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提供给境外单位的研发、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即提供交通运输业以及一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与个人。纳税义务人分两种: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愈500万人民币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的销售额不足500万人民币的,可作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3、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关于增值税抵扣政策方面的衔接,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增值税纳税人向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购买服务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遵照现行规定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4、税收优惠过度政策增值税改征后继续免征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调整一些营业税减免税优惠为“即征即退”,不过,取消可以通过改革措施而解决的重复征税问题;适当给予税负增加较多的行业的一些税收优惠。

二、基于营改增背景的企业纳税筹划空间

(一)源自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空间以一般纳税人税率作为区别标准,营改增后,增值税共设四档:第一档,17%;第二档,13%;第三档,11%;第四档,6%。企业经营中,在确保实际税负不比执行税率低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款抵扣可在增值税中进行。调研表明,多数企业营改增后的营业税负均有提高,只不过提高的程度不同。因此,企业可选择作小型纳税人,如此一来,其税负浮动便不会太大,以此带给其一定的纳税筹划空间。

(二)源自于不同行业税率差异的纳税筹划空间企业营改增同时实行后,企业纳税税率便由其企业性质所决定,更会有较大的差异出现。企业纳税筹划策略对其经营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也要求企业要细化自我分析,制定出详尽地同其特点相契合的完善度比较高的纳税筹划策略。某一行业之内,如果不同企业间存在太大的税率差异,则会使多数企业独立其低税率应税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与单独计税,如此一来,其产品中的高税率部分的计税价格将会降低。由此可见,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空间还可能来自于其行业间税率差异。

(三)源自于兼营营业税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纳税筹划空间“营改增”对于纳税人兼营的概念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要求一并核算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与兼营项目的销售额。不针对此项进行核算的企业,由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所以,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基于恪守法律法规这一前提,同时立足于其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不同应税项目的产品共同成本、销售方式与定价策略等,以降低其税负。当然,企业拆分内部业务的程度或比例不同均会致其税负不同,所以,最终企业税务筹划的发展空间也有所差异。

三、基于营改增背景的企业纳税筹划对策

(一)适时转变思维模式,适应营改增变化为适应营改增这一背景,企业必须适时转变传统思维,树立大局观,将销售有机结合服务,积极参与并适应这一改革。为此,需要企业多顺应改革逻辑,调动其专业化与细分潜力,持续机制创新与升级换代。“营改增”试点发现,除了建筑业之外,其他行业企业税负都均有所降低。因此,企业应加快熟悉“营改增”政策法规。在透彻研究“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深入研讨、科学测算分析改革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整合资源、优化流程、细化分工,消除不良因素的束缚,主动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二)对纳税人身份作出正确选择前文提到,营改增背景下,纳税人身份不同,其责权力也不尽相同。因此,基于营改增这一背景,纳税人身份的正确选择对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对于企业而言,选择小型纳税人身份无疑是对其降低税负更有利的。与此同时,对纳税人身份作出正确选择应基于一定的前提:一是其自身实际情况、二是现实环境。

(三)对优惠税政予以充分利用,尽可能多地抵扣税额而今,我国在税收方面的优惠税政因产业与企业类型而异。前文分析提到,不同行业,其税率应是有所差异的,也就具有各自的纳税筹划空间。所以,各企业应立足于其实际情况,对相应的优惠税政作出正确选择,并能懂得物尽其用,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对提供应税服务的某个环节,抑或所有环节直接免征或是减征增值税的直接减、免税优惠。又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首先足额征收增值税,然后由税务部门定期把已经征缴的增值税退还给纳税人的“即征即退”优惠。与此同时,企业必须选择同自身经营相适应的供应商,在考虑抵扣率问题的基础上,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予以优先考虑。另外要注意的是详尽地分析各个项目,做到能对可抵扣与不可抵扣项目明确区分与分开核算。

(四)对产业链的定价体系予以调整营改增后,企业需缴税款类别不同与以往,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演变为显著的缴纳增值税。为更好地适应这一变化,企业必须重新调整其产品与服务定价体系。定价调整策略即提高良好发展项目的进货成本,提高发展欠佳项目的销售价格。如此调整的目的就在于适应营改增背景,对高税率应税项目予以回避,在确保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对产品销量与服务质量予以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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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鹏飞.“营改增”政策背景下的企业税收筹划策略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5,(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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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特性范文6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税务筹划 方法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收税筹划的概念也随之兴起,逐渐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我国加入WTO之后,越来越多的投资经营者对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有所认识。而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我国经济迅速增长的主要力量,在生产经营过程之中如果无法正确处理好纳税问题,那么则会导致企业背负沉重的税负压力,无法促进企业得到创新发展。那么如何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特征为企业的发展制定一套符合实际要求的税务筹划方案,是现阶段每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所面临的难题之一。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特点

所谓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指进行各类高新技术研究、生产以及开发的经济实体,具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是连续开发与研究高端技术的一种转化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经营活动。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型企业

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均属于智力活动型,往往对人才需求量比较大,需要人才利用技能以及知识推动企业的发展,促进生产经营的有序性。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所生产研究的产品均具有一定的附加值以及技术含量,所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高水平、高素养、高能力的人才加入。

(二)高新技术企业是竞争激烈型企业

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过程之中只有具备高收益性才能够促进自身的发展,现如今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高新技术行业竞争激烈,尤其是人才方面竞争激烈,只有具备高素质与高技能人员才能给高新技术企业带来新的产品,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具备竞争激烈性。

(三)高新技术企业是高风险、高投资、高收入企业

从本质上而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开发上具有不确定性,并且产品成功的概率非常小,需要不断进行研究与实验,会花费大量的资金与成本。此外,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发与研究的产品具有非常短的生命周期,并且具备比较高的附加值,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带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动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高风险、高投资、高收入的基本特点。

(四)高新技术企业是市场创造性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所研发出的产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且依据产品的基本特性以及创新性在市场中可以占据相应的比例与份额,并且也会获得高额的利润。原本比较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实现在短时间内完成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转变。

二、现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之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税收法制

从目前我国税收现状分析,税收环境问题成为了制约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活动有序开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比如,现阶段为了大力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免税期的税收政策,该政策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产业,往往需要长期投资,所以国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免税期政策并无法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发展,反而会导致高新技术产业无法针对自己发展现状,无法开展合理的税务筹划政策。

(二)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核算环节过于薄弱

从整体角度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核算环节比较薄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财税管理人员基本素养欠缺,无法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准确核算,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财税问题面临非常大的风险;其二是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完善的财税核算内部控制体系,无法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无法有效规避风险。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面临比较大的财税核算业务,也会涉及到退税、申请减税等问题,因此需要高新技术企业针对税务进行规划。

(三)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税务筹划意识

现如今我国税收征收政策中有部分内容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尤其是部分营业税政策、所得税政策以及增值税政策,我国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对税务筹划工作中缺乏筹划意识,往往将过多的精力放在手续审核或者企业融资方面,并且利用税务筹划空间聘请相关税务顾问针对性的进行税务筹划,从而无法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所提出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无法为企业的财税核算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除此之外,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组织机构调整之后便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但是却忽略了组织机构调整之前的税务筹划工作。

(四)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水平过低

之所以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水平过低的原因包括两点:其一,从财务角度分析,税务筹划是一项涉及到企业全面发展的专业性活动,如果无法全面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那么则无法保证税务筹划的全面性与准确性。高新技术企业所经营内容比较复杂,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将大量的时间以及精力花费到企业经营状况之上,导致对税务筹划认识程度过浅。其二,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之中,由于缺乏具备专业知识的税务筹划人员,所以企业在税务筹划活动中所开展的力度有限,严重消弱了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之中的竞争力,减少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效益。

(五)高新技术企业缺乏财务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作为税务筹划的关键内容对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其财务管理呈现出混乱性。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会计处理流程不规范,会计处理不够正确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会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活动难以开展。其次,与其它企业相比较,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会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设计到涉税业务,只有高素质、高技能会计人才才能正确处理涉税业务,才能开展合理的税务筹划活动,如果财务会计人员素质欠缺,无法进行正确财务核算,则无法合理实施税务筹划。除此之外,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控制体系不够健全,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财务风险的出现。

(六)高新技术企业并购重组时容易出现漏洞

近几年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并合分立对企业自身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国家也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实施并合分立,但是从现阶段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展资产重组或者并合分立的时候能够产生非常大的筹划空间,但是却没有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仅仅对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对企业财务所造成的影响进行重视,但是却忽略了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对企业税务所造成的影响,无法利用国家税收政策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发展空间。

三、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几种方式探究

(一)积极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减少纳税所得额

其一,合理列支工资等费用,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制定比较完善、规范的薪金制度,并且要对实际所发放的工资、薪金采取代扣代缴的业务,还要对企业所发放的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之中,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企业需要建立明细账并进行单独核算,让职工培训费用进行全额扣除。其二,对于研究开发的费用需要进行专账管理[5]。其中企业必须要对研究开发费用实施专账管理,并且要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金额进行分析,在进行汇算之后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另外企业还要利用加速折旧所得到的优势与好处,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税前扣除费用,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并且能够提前收回资金。

(二)人员录用和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

在严格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得知,高新技术企业在对人员进行录用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特点,并且要针对性的开展分析,比如像哪类岗位比较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录用人员的培训成本、工薪问题以及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哪些差异,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除此之外,在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需要积极摒弃计税工资制度,可以将比较合理的工资在进行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这种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职工工薪所得税的重复性,并且能够减少纳税筹划的风险。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在将工资薪金在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的时候,需要对同行业正常工资水平进行分析与考虑,避免产生不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费,导致整个税务机关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致使整个后果不容乐观。

(三)积极利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实施纳税筹划

从整体角度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支出有80%以上是应用到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产品的研发之中。在依据税法规定得知,企业在积极开发新工艺、新产品的时候所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如果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到当期损益,在严格按照据实扣除的相关内容中,需要根据研发费用的50%进行加计扣除。对于形成无形资产的,需要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分摊。因此,企业在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时候的支出需要与企业的其它支出进行划分界限,实施单独核算,这样一来才能进一步实现加计扣除。

(四)广告业务宣传费用的纳税筹划

在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税法条例中得知,广告费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按照15%的比例进行扣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不能对广告费用进行无条件进行扣除。另外,对于业务宣传费用以及广告费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经超过扣除的部分积极转移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可以不用再去考虑委托广告公司所制定的广告宣传途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在进行纳税的时候符合相关的广告费用,并且要支出凭证,据实在税前列支。

(五)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业务招待费用同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内容,是是是纳税筹划的重点因素,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对会务费用、差旅费用与业务招待费用进行区别。其中业务招待费用主要是指纳税人为业务以及经营支付相应的酬劳费用。另外企业在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核算的时候,避免将会议费用、差旅费用纳入其中。近几年,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两方面,其一是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记录,其二是要将业务招待费用积极纳入到费用列支的限度之中。

(六)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的方法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要将实现的利润积极准入到低税负的子公司内,并且不予进行分配,此外还要积极降低母公司纳税所得额,从而实现延期纳税的基本母的。二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按照纳税期限的实际数进行预缴。其中对于缴税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金额的四分之一,如果预缴方法确定,那么则无法进行随意修改,纳税人可以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如果预测今年的效益要优于去年,那么可以按照去年所得额的比例进行缴纳。

四、结束语

自我国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以来,企业逐渐成为了推动社会经济的关键因素,而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与普通企业呈现出区别与不同,对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社会、繁荣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是关系到自身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基础载体,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呈现出诸多弊端,针对于此,笔者结合对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理解与认识,从税务环节出发,对税务筹划中的弊端与不足进行探究,提出六点建议,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经济利益的有效化与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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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郁文骏.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初探[J].财经界(学术版),2012,04:26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