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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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

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范文1

公主岭市始终以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为重点,严格保护耕地。近年来,通过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划定基本农田等措施,保证了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一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和补充耕地。公主岭市对于耕地后备资源进行了统计造册,将宜耕的后备资源纳入到土地整理储备库,适时进行开发整理。近年来,对二十家子、杨大城子、双城堡等6个乡镇、54个行政村的耕地进行综合治理,整治面积6980公顷,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到2015年,通过土地整治公主岭市耕地面积净增加1020公顷。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怀德镇、双龙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涉及24个行政村,建设总面积19450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2184 公顷,项目总投资1.38亿元。项目实施后人均年纯收入增加541元/人,项目区粮食总产能增加442.5万公斤,夯实了农业基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又保障了粮食安全。公主岭市作为全国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之一,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山、水、路、林、田的综合治理,将项目区整理成高标准、高质量的耕地,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防止了水土流失,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有效改善了项目的生态环境,同时提高了耕地质量。

公主岭市自设计勘测之初就把保护耕地作为一条原则和理念,贯穿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始终,做到能占废弃地,不占耕地,能占耕地质量等级低的,不占质量等级高的耕地。就以农用井和配套井房为例,以前项目设计4米×4米的农用井井房,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设计为0.7米×0.7米的柱式混凝土结构的井台及0.7米×0.7米×0.12米混凝土井盖。仅这一项节省优质高标准农田7987.65平方米,最大限度的保护了耕地,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公主岭市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结合本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划定工作已经完成,共划入基本农田1.6166万亩,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平均质量等级有所提高,水田、水浇地、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比例有所增加;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带等生态屏障共两只,形成了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数量、质量、形态基本达到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定要求,全域划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是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2013年初,公主岭市编制了表土剥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剥离承担单位、剥离方式、表土存放地点、后期管理等内容。下发了《关于印发公主岭市建设占用耕地表土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方案的通知》,刚性要求所有占用耕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全部实施表土剥离,不进行表土剥离的项目不予供地。目前已有11个建设项目用地实施了表土剥离,面积达到131公顷。剥离的表土被运送到指定存土场进行存储,为今后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坡耕地和中低产田改造储备了优质土源,为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安全提供了战略性保障措施。

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范文2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对策;四川南江

中图分类号 S28;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228-02

南江县位于四川东北边缘,毗邻陕西省汉中市和广元市旺苍县,距成都463 km、西安432 km、重庆520 km。全县辖48个乡镇、522个村、86个社区,幅员面积3 383 km2,总人口70.36万人,现有耕地2.82万hm2,其中水田1.7万hm2,旱地1.12万hm2。全县耕地分为水稻土、紫色土、冲积土、黄壤、黄棕壤和石灰(岩)土等6个土类,大部分土壤富钾、缺磷、氮不足。面积最大的土类是水稻土,占46.38%,其次是紫色土类,占27.9%。近几年来,南江县以“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建设”、“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总体目标,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丰富和谐新农村内涵,为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了新路子[1-2]。

1 南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1.1 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建设

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有特色。2010年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930.67 hm2,在长赤镇和红光乡9个村具体实施。新建、整治田间灌排渠系62.542 km、排湿渠1.65 km,新建配套建筑物2 235处,小型抗旱水源工程:整治山坪塘20座、新建蓄水池40口,小型灌排泵站2处;田(土)型调整:田型调整415.4 hm2,修筑田(地)埂3 750 m,培肥地力303.07 hm2。

1.2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

南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成效明显。2008―2012年在南江县下两、八庙、正直、大河等18个乡镇实施,建设基本口粮田3 240 hm2,其中坡改梯733.33 hm2,改土培肥753.33 hm2,改造中低产田1 753.33 hm2。新建和维修蓄水池162座,新建沉沙池或山粪池867口,新建小型提灌站2座,新建和整治排灌沟渠87.85 km,整治山坪塘111口,新建田间作业道26.93 km,整治机耕道18.86 km。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了能排、能灌,扩大防涝面积,增加保灌面积,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实现旱、涝保收;同时,通过实施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推广项目、稻田保护性耕作等技术,促进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培肥地力,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战略性转变。

1.3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质量高。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2010―2013年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在长赤镇的建华村、清泉村和元潭乡的字库、九泉、石寨村等19个村实施,建设高标准粮田1 333.33 hm2,新建及整治田间灌渠系24 km,新建蓄水池20口,新建提灌站2座,田间耕作道3.75 km,整治机耕道5 km,土地平整166.67 hm2,地力建设1 000 hm2。按时、按质、按量高标准的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据统计,南江县2007―2013年在长赤镇、南江镇、沙河镇、正直镇、东榆镇、红光乡、红四乡等逾20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5 573.33 hm2,其中坡改梯1 506.67 hm2,改土培肥10 240 hm2,改造中低产田5 186.67 hm2。新建蓄水池530口,开挖、疏浚渠道852.4 km,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 028.15 km,整治山坪塘133口,新建田间耕作路110.2 km,整治机耕道113.86 km。建设内容为小型蓄水工程、灌排渠系建设、田(土)型调整、梯田埂建设、农田耕作道、机耕道的整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农耕农艺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5%,将原来的旱田、“望天田”变为能排能灌的高产稳产农田,大大提高粮食基础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该项目可使项目区农户中低产田土比例由80.95%降为18.6%。项目区年粮食基础能力由现在的10.5 t/hm2提高至12.225 t/hm2,年平均增产1 725 kg/hm2,年新增粮食基础生产能力6 605.4 t。

2 抓好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措施

2.1 强化“三大保障”,高规格推进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会议精神、为农民办实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惠农措施来抓。政府要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狠抓任务、资金、人员、技术“四落实”。县农业局成立了技术专家组、外业下乡督查组等工作机构,土肥站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日常工作,从而做到领导、技术、人员、后勤保障“四到位”;各项目乡镇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做到项目实施党政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确保项目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资金保障。坚持“政府补助、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和“性质不变、渠道不乱、配套使用、各交各的账,各记各的功”的原则,按照各资金来源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加强项目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三是科技保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局要抽调专业人员分片蹲点作业,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开展与农科院校合作,集成应用耕地保育技术、耕地污染防治技术和配方施肥技术,挖掘增产潜力[3]。

2.2 坚持“三大原则”,高起点编制规划

一是因地制宜、整体规划的原则。实施项目中,要严格实行项目业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管。把建设示范片,建好精品工程,突出规模效益,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作为规划设计工程着眼点,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质量施工、高规格利用、高效益运行”的原则,坚持集中成片、规模开发、整体推进的改造开发策略,切实搞好项目规划设计。二是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深入到项目乡镇实地踏勘,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现场初验,做到规划设计标准一致、项目实施程序一致。采用同一个标准进行工程建设,无论是丘陵盆周山区还是平地,无论是改田还是改土,工程标准设计要高、质量要好;田型调整要规范,农田排灌渠系布局科学合理,经济实用,排灌渠平直、牢固、美观,按沟渠的功能深度达标[4];修建的桥、涵、闸、池、农田制口和道路等配套设施,做到数量足、质量高、设置合理;改土工程做到地埂牢固,台位清晰,坡面水系健全,沟、池、凼、路布局合理,配套齐全,达到改土“平、厚、壤、固、肥”技术标准。三是重点突出、产业优先的原则。按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要求实施,结合项目重点抓好建设村的银花、茶叶等南江特色产业发展。

2.3 突出“三大重点”,高标准组织实施

一是明确工程任务,加快项目实施。县农业局、财政局领导要随时督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严格的工程管理制度,做到任务明确,分解到人,实行外业下乡人员包片负责,随时进行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各项目乡镇、村社积极配合,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分工序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项目业主要明确职责,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建设1 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四川省粮田建设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求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业主对施工企业的质量和进度要进行定期督查;监理单位要随时监督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对各项目乡镇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度慢、建设质量不合格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开曝光;实行“倒计时”制度,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一月一汇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实施计划。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项目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存在的问题

一是南江县中低产田土面积大,人均占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项目投入力度不大,导致中低产田土比重大,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一遇极端天气,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产生较大威胁。二是部分乡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组织领导措施不够得力;争取项目时积极主动,建设项目时消极应付。三是按照产业化的思路来规划和组织实施项目的力度不够,产业结构调整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效益的发挥。四是项目建设与质量标准还有一定差距,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五是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砂石、水泥、肥料等物资价格上涨,项目实施单位造价增高,资金严重不足,导致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的质量和效果[5-6]。

4 实施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策

一是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任务重,尤其是在盆周山区县,交通极为不便,环境较差,地方财力相当紧张,工作经费支出相对较大,在项目概算中,参照当地、当时材料价格适当调高单价,同时增加工作经费比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继续加大国家、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对盆周山区县农业立项,特别是在基本口粮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多、更大的支持。按照统筹规划,捆绑资金、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有序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推动土地改造、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工程建后管护。要创新机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护办法和措施,把建后管护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定期对建后工程追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此外,建立奖惩机制,将工程管护工作纳入考核目标,确保建后管护工作落实[7]。

5 结语

总之,南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在盆周山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当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力度,拓展思路,创新机制,探索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路子,从而加快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以适应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为实现盆周山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6 参考文献

[1] 董艳玮.东港市椅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1(11):247,249.

[2] 吴行一,陈军,曹承富,等.建设高标准农田任重道远――旱灾之后的思考与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09(22):452-455.

[3] 齐西文,许芳艳,季志云,等.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促进团场经济和生态建设快速发展[J].新疆农垦科技,2013(1):63-64.

[4] 田栋.甘谷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探讨[J].甘肃科技纵横,2013(10):83,138-139.

[5] 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范文3

关键词:农村道路 高标准基本农田 土地整治 土地利用

中图分类号:U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b)-0115-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央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重视,提出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随着中央加大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不断的开展,在这些项目的设计内容中,农村道路占的比重随着项目的不断开展而比率加大,为更好的完成道路部分规划设计,使其合理、便民利用,该文结合相关项目浅谈其设计思路和要点。

1 农村道路特点

昌图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县,东北最大的花生集散地,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畜禽生产加工基地。因其农业占经济比重之大,所以对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也更高,随着土地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开展,其中田间道路的设计和实施成为项目顺利开展的重中之重。而设计的成败在农村地区来说,首先要因地制宜,为达到这个要求,首要是需要了解农村道路现状和土地利用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规则性:所谓不规则,即在成片耕地内存在不规则田间道路,有的还存在现有断头路,多条不规则道路交叉等情况,使部分农田不能达到集中连片,且部分道路的不规则占用浪费了耕地,也不一定能达到道路通畅的最优状况。

(2)不规律性:所谓不规律性,即是指农民进地耕种及运输等路线不规律,呈现出随意性,前一年的路线,第二年种植庄稼且另开新路,不仅影响耕作层的使用效用,且破坏了设计初期规划的思路,因其后期不必要的变更工作,降低了设计和施工效率,也难以达到高标准农田设计的标准。

(3)用地矛盾多:即在昌图乃至辽宁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已划定原有砂石田间作业路的红线边界出现耕种占用情况,当地俗称“拱地头”,使得已规划的道路路面变窄,甚至断路等情况,且在准备规划设计的时候,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尤其在施工过程中,因此现象所产生的矛盾较多。

(4)农用车辆利用率高:因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用车辆、机械的利用率不断提高,使得早年设计的道路承载能力降低,需要在设计中着重考虑。

(5)道路隔水性:部分田间道因其旧有路基多年压实,承载能力较高,可重复利用,增加面层之后,提高了原路面标高,使得道路影响两侧耕地的过水畅通,甚至雨季形成水体淤积,设计时应给与考虑。

以上五点是农村道路存在的普遍现象,在规划设计的现场调查、编制图件过程中应多考虑此多方面的影响。

2 规划设计思路

按照公路工程设计的规范的要求,农村田间道路属于四级路,对其标准要求较低,传统意义上对其规划设计只需要满足通行要求即可,细节上没有特别的说明,这样就容易造成设计人员忽视上述几点农村道路的特殊性,使得设计、施工衔接过程中产生很大不调和,最后导致变更发生,甚至对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该研究者结合多年设计工作经验,总结出一条农村道路设计的工作思路。

(1)以调查、咨询为主的工作思路:因农村土地利用的特殊性、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等因素,深入设计区域调查和咨询、请教当地村民成为设计初期的关键工作。

(2)结合规范因地制宜的设计思路:道路工程的设计首先应遵循规范的要求,而在设计道路的局部细节应进一步符合当地的情况,比如用工用料、机械使用的要求,路基处理对周边农田的影响,当地村民出行方式的不同都是导致设计成败的因素。

(3)合理有效利用资金的设计思路:因农村土地范围广大,道路使用率较低,投入资金的有限等问题,合理的利用资金达到预定的道路使用效能也是完成好设计的重要工作。对于昌图地区来说,增加主干田间道路的设计力度,对于路面3m宽以下生产路减少投资或不进行设计,把有限资金用到关键道路上,而生产路由村民随自身耕种方式的不同自行调整,以免因耕种结构的变化使得已修建生产路形成阻碍或者遭到破坏,导师资金的浪费。

3 规划设计方案

根据以上对农村道路特点和规划设计思路的阐述,结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昌图地区农村道路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简要介绍。一般情况下,田间道路分为起主干道作用的田间道和支线作用的生产路,规范中要求田间道宽度为3~6 m,生产路为3 m以下,在昌图地区大多数是以3 m宽田间道为主,2 m宽生产路为主,大多采用砂砾石、山皮石为主材。结合上述的一些农村道路特殊性,设计中也曾采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处理利用旧路基改建田间道时,如何解决隔水问题,主要采用埋设进地涵管的方式,而新建田间道隔水问题,主要采用开挖路床的方式降低路面标高以方便过水。在部分利用率较高的田间道采用级配砂石做路基、水泥混凝土做面层的水泥田间道,但根据经验,为过车方便,水泥路宽度不得小于4 m,且应设置土路兼以保证路面结构稳定且可留有错车空间,而及特殊情况下要设计3 m宽水泥路时,应按规范在一定距离内设置错车道,以方便村民出行、运输。

4 建议

本文结合辽宁昌图地区农村道路使用的特点和笔者在此区域参与设计工作的经验,简要分析和总结了农村道路规划设计的思路和方案要点,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对于农村道路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员应多参与现场调查,且多听取当地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变动。

(2)有关部门应制定地区级别的相应标准,规范地区道路设计和实施的要求,减少设计工作的随意性,以提高国家资金利用的合理有效。

(3)因农村交通设施严重缺乏的现状是有目共睹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的专项投资。

参考文献

[1] 廖宇峰.探讨农村公路设计[J].建材与装饰,2011(4):350-351.

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范文4

中国耕地质量现状

“耕地质量”是一个比土壤肥力研究范围更宽、内涵更综合的概念,其核心是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1999年,国土资源部利用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经过十年努力,首次全面查清了我国耕地质量等级及分布状况。

(一)耕地质量总体平均中等偏下

依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平均质量等别为9.8等。将全国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划分为优、高、中、低等地,其面积分别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2.67%、29.98%、50.64%、16.71%。可见,我国现有耕地中,中低等地所占比重较大,耕地质量总体平均处于中等偏下。同时,相当数量的耕地利用不充分,基础设施条件差。

(二)耕地质量区域差异显著

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划分的12个一级区来看,总体最优的前三位是长江中下游区、华南区、江南区,平均质量等别依次为6.37等、7.07等和8.18等;总体最差的后三位是黄土高原区、青藏高原区和内蒙古高原及长城沿线区,平均质量等别依次为11.84等、12.17等和13.39等。从耕地质量等级区域分布特点来看,气候条件是决定耕地质量的支配性因素。

(三)高等级耕地与城市化发展重点区域重叠

依据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圈定了全国51片优质耕地集中分布区域,约含10亿亩耕地,其中6亿亩可灌溉,平均质量等别为7.9等。通过分析发现,我国83个50万人口以上的大中城市中,有73个分布在这51片优质耕地集中区,也即我国最强劲的经济发展区域与最需要保护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分布区域在空间上是重叠的。这些区域经济建设占用的多为优质耕地,而补充的耕地则分布相对比较零散,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耕地的细碎化,影响了这些区域耕地质量总体水平的稳步提升。

提升耕地质量的主要途径

(一)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抓好耕地质量的建设性提升

依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大力开展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着力开展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每亩约增加100公斤。

(二)统筹做好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抓好耕地质量的再生性提升

耕作层土壤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具有不可再生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因地制宜地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要坚持规划先行,对适宜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区域和利用的区域提前做出规划安排;坚持统筹实施,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占用耕地与剥离利用同步设计、实施和验收;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剥离利用,保护生态,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安全隐患。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基本原则、重点区域、责任主体、实施管理、激励政策等,力争“十二五”期末全面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尽数剥离、充分利用”。

(三)持续加强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评价,抓好耕地质量的管控性提升

依托现有的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逐步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和动态监管制度。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今后每6年或10年开展一次系统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定工作;每年对耕地现状变化和耕地质量建设等突变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开展年度更新评价;对大量耕地质量等级渐变区域,开展年度抽样监测评价,依据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结果,形成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年度报告。

(四)强化耕地数量管控和优质耕地保护,抓好耕地质量的替代性提升

参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调整划定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加强规划管控,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高等级耕地,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建设用地管制边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政策,积极探索“以补定占”机制,实现耕地占补面积、产能双平衡。

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范文5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的步伐,明确提出全国耕地保有量要保持在18.18亿亩,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也提出,我国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农产品供给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使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33万km2(18.05亿亩),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4万km2(15.6亿亩)。近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0号),“保红线工程” 的行动主题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该行动分解下达了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确保建成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等任务。为此,在全国各地如海南省渡江流域、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云南玉溪等地,正相继开展“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定、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为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各地在实施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也在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已有学者对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做了相应的研究,以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环评居多[1-5],且主要是偏向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3-5],而针对其建设项目的研究仍稍显欠缺[6, 7]。土地整理项目如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下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虽然跨越区域较大、覆盖面积较广,但是它们是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的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一般是按子项目分区实施的,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也是土地规划项目规划环评的细化和补充。鉴于土地整治项目环评的行业导则还处于酝酿期,该类环评文件的编制主要依据总纲和专项导则。本文在编制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云南省等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该类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提出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1 工程分析的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工程分析时段应包括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勘察设计期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工作在进入环评阶段前已完成,其主要成果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会有体现;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环评是一个互动的阶段,环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评价过程中对发现初勘、选址选线、新增耕地的数量以及相关工程设计中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应提出调整或修改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据此进行修改或调整,最终形成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施工期跨度一般为3~5年,某些间接影响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渠道衬砌导致渠道生态环境发生质的改变,因此应重点关注该时段。而营运期,由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生态退化等生态影响和农药、化肥、农膜等残留所带来的污染影响是并存的,该阶段也应是环评的重点。

虽然国家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中新增耕地的比例没有明文要求,但是“新增耕地率”已经成为各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一大特色,也同时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来源。所以土地整治项目一般是对现有耕地进行“田、水、路、林”的改造和开发一定比例的新增耕地,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生态导则对工程分析的对象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主体工程为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修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四大工程,部分项目还包括村庄整治。其中土地平整和灌溉排水工程应重点分析。对现有耕地的整治主要是衬砌渠道、疏浚沟道、修整道路、补种防护林以及改良土壤等,该部分耕地经过长期的人为干扰,格局和生态环境较稳定,其配套修整不会对其产生大的影响;而新增耕地主要是新建道路、沟渠、新种防护林,并将盐碱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田坎沟渠等通过植被铲除、表土剥离、土壤改良等转变为耕地。新增耕地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占地在生态类型上基本上由原来的草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转换为农业生态系统,生态格局转变较大,因此,新增耕地产生的影响应作为环评报告分析的重点。同时,作为改扩建工程,污染源的计算需做好三本帐,并提出“以新带老”的措施。

在工程符合性方面,因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一般都是集中连片的,因此不可避免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所以在初步论证时要以列表的形式明确给出其保护区与建设项目的方位和距离,分析工程新增占地与该保护区占地上的合法性;国家命令禁止开垦坡度大于25°的地块,已有的坡度大于25°的耕地应逐步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这就要求在丘陵地区广泛实施的“坡改梯”工程中把好耕地坡度这关,避免为追求土地数量这一目标而开发坡度大于25°的地块;同时还应并分析重大工程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和各级规划的符合性与协调性。

2 新增耕地的分析

早期,为片面强调数量而忽略开发整理质量,一些地方在土地整理中出现了毁林开荒、垦殖草场、围湖造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荒漠地”等打“擦边球”现象发生。其次要分析其来源可行性,以避免营运期新增耕地因质量问题或者水源问题而出现撂荒现象的发生。要《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要求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位置;农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 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活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水;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这些环境政策也都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新增耕地来源要明确、合法、合规。

3 水资源论证专题

鉴于水资源是决定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大小的主要因素,土地开发整理首先要考虑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问题,特别是对于缺水的干旱地区[8]。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首先就要摸清项目区的各种来水量和可供水量,根据农业、工业、生活远景的需水要求以及生态需水量,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论证,以水定地,确保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指出“在发生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和区域,应停止新上的加重水平衡失调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这一要求表明了在当前阶段国家对生态环境用水的重视,从源头上避免因新增灌溉用水等而加剧水平衡失调的问题。《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将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为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包含4个水土保持型,分别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其发展方向为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放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解决农民长远生计,巩固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等。

以上环境政策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采取节水灌溉等措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尤其是在水资源超载或者濒临超载的区域通过节水改造在新增耕地灌溉面积的同时不新增灌溉引水量。在实际项目中,为避免连续干旱年因水资源不足而发生耕地撂荒等,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除渠道防渗、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兴建涝池等工程措施外,还需加强管理措施,如沟渠铺膜防渗、消减新增耕地量等。对于消减新增耕地,应优先削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9]附近的耕地。

4 地下水影响分析

4.1 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

土地整治项目因在营运期农药、化肥的残留会通过土壤淋溶以及地表径流入渗补给等作用影响地下水质;同时,田间的灌溉和排水会影响区域水资源的分布、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的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其同时兼具I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的特征,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Ⅲ类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环办函[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应以建设项目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最高工作等级作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但可以分别按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工作等级开展相应的评价工作。

4.2 现状调查

4.2.1 污染源调查

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的情况。同时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污染源》(2009年)中关于农药、化肥的流失系数手册及农田地膜残留系数手册,给出项目区化肥、农药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折纯量和农膜的田间残留量,并估算出通过挥发等进入大气环境中的化肥、农药的量。对于污灌区,应重点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执行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污灌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必要时可做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水量。对于移土培肥、改良土质或施用生活污泥的等地块,要对农田和作物的选择和影响进行类比分析,对受纳的农业土壤土质、面积进行分析,最终给出污泥的农田施用是否可行的结论,是否会影响农田的土质达标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4.2.2 地域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地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包括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其中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特征进行盐渍化、沼泽化、海水入侵、天然劣质水质进而土壤污染调查,在调查其现状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产生的因素,项目建设对其的影响以及发展趋势。

4.3 影响评价

4.3.1 评价方法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要求,分别用标准指数法对水质进行评价,用预测水位与现状调查水位的对比来对项目可能导致的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具体为地下水灌区中采用中心水位降和水位下降速率的方法评价地下水位的降落漏斗,和地表水灌区中通过地下水水位变化速率、变化幅度、水质及岩性等发展趋势的分析来分析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壤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

4.3.1 评价内容

应注意地域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与水文地质问题息息相关。如在河谷平原区河水侧向补给和微地貌形态等会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和水位埋深,要分析灌溉对盐碱化、沼泽化的影响程度;对滨海平原区,因淡水和咸水之间可能产生水力联系,要重点研究咸淡水界面埋深,淡水层的埋藏条件与水量,分析灌溉对海水上溯、倒灌的影响程度;对岩溶水地区,因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相互转化的速度较快,且伴随着地域性的各种岩溶形态,如串珠状洼地、干谷、漏斗、溶井、落水洞、塌陷等;因此,应了解项目区地下水径流集中和强烈的地带,以防止因为灌溉渗漏、蓄水、抽水等农业活动导致岩溶塌陷;对于黄土地区,应注意调查黄土台塬(包括呈阶梯状的台塬)、黄土丘陵(梁、峁、沟壑)、山前洪积扇(裙)和河谷阶地的形态等,收集黄土层中溶蚀、湿陷、沟谷切割密度及深度等数据,观察了解黄土地区水土流失及植被与地下水的关系等。研究合理开发黄土地区地下水的方案,并推测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方案。对于沙漠地区,如南疆三地州等地,年降水量少,蒸发强烈,盐碱化严重,应分析项目区地下水资源的供 水能力,项目的节水程度,是否会加剧该区域地下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并分析项目灌溉定额的合理性以及对盐碱化的影响程度。在以上分析灌溉对地下水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基础上,应提出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的防治措施。

5 生态影响分析

5.1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

上述已经分析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在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上,其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面积计算。

5.2 现状调查

环境现状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分析项目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气象水文特点、自然灾害情况、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利交通条件等情况。分析规划区域当前的环境问题以及各种环境的规模、范围、程度、产生原因等, 明确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点。并对生态敏感区( 点) 进行全面分析, 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退化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点等,确定对规划反映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带[1]。

因农业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一般不存在大型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为两栖动物居多。现状调查时,按导则要求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区生态背景和区域主要生态问题即可。与项目关系较密切的生态系统应详细调查,如项目区的农业生态系统,若有天然林地、河流、湿地分布其中,也应做出相应调查,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还应通过长期生态监测和走访等形式调查项目区涉及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线以便后续分析修路、修渠等对其的切割作用和预留生物通道的合理性。在上述基础上,附以规范的生态图件和相应照片。而与项目关系不太密切的生态系统因做应相应简化,给出区域大背景的生态现状并辅以照片即可。对于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生态问题调查,应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9]。

5.3 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渠道衬砌、道路修整、土地平整和防护林种植过程中会扰动表土上的植被,虽然施工期一般在休耕期,植被已经枯萎,但是施工会切断植被的根系,破坏了原有土壤中的微生物群系、水分、养分,使得动工区域(除衬砌区域外)在施工期结束后仍以裸露地貌为主,植被恢复需要一定时间。除上述影响外,新增耕地的开发会减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些已适应在田坎、盐碱地、沙地等生长的植物生存环境变迁、植被退化;使原本在当地生活的一些生物因栖息环境改变而减少甚至死亡。营运期内,除新增耕地由天然半天然的生态系统转变为农业生态系统所带来影响外,项目区内渠道的衬砌、路面硬化、田坎的减少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大。天然渠道因水土湿润,泥土路面水力连通性相对较好,阻隔作用相对较小,田坎因人为干扰相对较少等,这使得天然渠道、路面和田坎的物种较为丰富,对维持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后,渠系衬砌减少了降水、灌溉水对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在非灌溉期,表层土壤水分因渠系衬砌不能充分得到浅水的补给,在靠近渠道两岸1~5m的范围内将会以草本植物群落。

5.4 水土流失

对于侵蚀模数,新增耕地和现有土地的整治应分别计算,此外还应统计因项目实施而破坏的水土保持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这部分工作应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5.5 生态风险评价

土地整治项目有区别于化工等污染项目,因此不适用于风险导则,但其生态风险仍然值得关注。土地整治的生态风险源主要来自农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及防护林建设大工程,其风险类型在建设期、恢复期与稳定期的表现各不相同[13]。可以从水、土与生物要素中选取了个指标构成土地整理生态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并用法得到综合生态风险指数, 能有效识别出土地整理前后生态风险的变化。得出土地整理后项目区发生生态风险的可能性的增减情况, 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有所变化趋势, 为以后的土地整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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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整治内容范文6

关键词:土地整理问题、对策及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土地整理的现实意义

1.1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土地整理是补充耕地、进行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土地整理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土地集约利用,增加优质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保障粮食安全需要相适应;

1.2 在我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和地理的多样性,使得土地整理的概念有所不同,国土资源部在借鉴海内外土地整理概念的基础上,将土地整理定义为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

1.3 土地整理主要针对改变农业基础设施不配套的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的建设,进行渠道合理布局和硬化,整理后的农田灌水排水能耗降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有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整理后土地经营范围扩大,宜种性广,从而可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土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可大大提高农民收入。

二、土地整理的作用:

2.1 加强市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引导,明晰土地使用权,并完善土地市场,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规模经营以及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比较优势的提升。

2.2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完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使得每寸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

三、主要目标及任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划期间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加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矿改造力度;加快土地复垦,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土地整理前,要按照确权在先的原则,做到四至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没有产权纠纷。土地整理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权属调整协议,并确保调整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要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

四、土地整理中的问题及隐患

1、投资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土地整理需要投入较大数量的资金,由于各区的自然资源及经济条件的不同,各区农村土地利用的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土地整理的资金来源匮乏,其主要来源于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专项资金,它包括:(1)土地闲置费;(2)财政预算安排的开发耕地专项资金;(3)耕地开垦费;(4)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5)按规定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其他资金;(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中央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许多地方财政没有固定的投资来源,没有可靠资金保障,使得政府用于土地整理的资金运作发生断粮现象,无力将土地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2、农民权益难以保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制度历经变迁,在土地整理过程中,由于土地带来增值收益,有些土地使用证所记载权属界线早已模糊不清,不能准确反映权属界址,相当一部分为农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不明确,权属调整难以进行,实际使用者与登记的使用者不一致,导致土地权属紊乱,整理时纠纷不断,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

3、新增耕地质量低劣。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大量的开发整理土地,而结果是很多地区整理出的耕地质量低劣,即新开垦的耕地质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质量,片面的追求数量,忽视了对质量的重视。普遍存在政府对土地整理的目标过分强调数量的增加,而忽略了质量的提高。

4、土地整理政策法规不够完善,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不够,功能难以显现。现如今,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是整个土地整理的重要目标,这也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时还会引起较大的不良影响。

五、土地整理的对策及措施

5.1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土地整理,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沟通协调,规划过程中需坚持“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的模式,当在原有的路、沟、渠周围搭建类似的设施时,要将原有的设施综合考虑起来,一次来满足农民习惯的生产、生活方式,还能减少资金投入本。在规划土地过程中需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保护,最好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展开,两者保持协调统一,这样才能保证土地的使用达到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的计划要求。

5.2落实资金保障。在保持现有资金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中央分成新增费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在分配时与各地上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挂钩。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5.3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整理监测监管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在线实时报备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现实性强。

5.4协调好各种内部关系 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在规划实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户以及其部门的协调工作。当项目规划方案实施出现不合理时,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认可后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5日之内给予答复,以免造成严重地延误工期和耽误农民的种植时间。

近年来,一些地区进行的土地整理改进了农村生产、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合理利用和农民增收,有效地推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功不可没,大力开展土地整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选择和重要支撑。 尽管我国对土地整理的研究理论不足,许多地方开始土地整理的时间不长,但取得的显著效益表明,在我国开展土地整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整理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家对土地整理市场化发展还缺乏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实施土地整理的重要保障,通过法律法规来规定土地整理的内容、目标、程序、规划设计、资金来源以及处罚办法等,解决土地整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保障土地整理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会议》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