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管理申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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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申报

企业信用管理申报范文1

建立大闸蟹信用管理体系,既符合现实环境要求,又符合行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对诚信建设高度重视,正在推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性、指导性、法规制度等文件。因此,建设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具备政策基础,也能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1.大闸蟹市场经营秩序亟需信用管理体系的规范约束

上海大闸蟹市场是输入主导型的消费市场。地产大闸蟹不足10%,90%依靠外来供应。据统计,每年大闸蟹消费量在5.5万吨左右,为全国产量的10%左右。国庆黄金周消费就达5000多吨。上海的大闸蟹以江苏为主,近年来,湖北、安徽、江西、湖北、山东等省的大闸蟹通过不同渠道进入上海,数量明显上升。2013年,上海铜川水产市场全年大闸蟹销售量约2916吨(均价120元/kg),约占总交易量的2.74%,在铜川市场水产品交易大类中排在第9位。大闸蟹除了本地销售外,还从上海走向全国各地,出口到港澳台地区和日本、东南亚等国,年出口量达1100吨。上海强大的消费和流通能力,是各地大闸蟹主产区追逐的热点区域,加之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大闸蟹也成为流行趋势,市场竞争逐年加剧。建立大闸蟹信用管理体系,可以规范行业秩序,促使行业在自律中不断成长,从而,将大闸蟹市场纳入规范化发展道路。

2.大闸蟹企业亟需借助信用管理体系的凸显自身优势

大闸蟹是消费者喜爱的时令性水产品。每年9月中旬至中秋国庆第一拨蟹上市,蟹价逐步走高;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需求量明显增加,但是阳澄湖、太湖、固城湖、洪泽湖、宝应湖、长荡湖、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微山湖、梁子湖等近20多个湖区的蟹集中上市,蟹价走低。此时,蟹质最为鲜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上市量减少,蟹价会再度回升;12月后至春节前后,好蟹价格坚挺。越来越多大闸蟹经营企业认识到大闸蟹行业的优厚利润和发展空间,尤其是2013年“三公消费”限制令出台后,大闸蟹公款消费剧烈下滑,导致大闸蟹行业内部洗牌,企业面临较大压力,逐步加强自律意识,并希望在市场竞争中凸显自身诚信经营的优势。建立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累企业的信用,全面提升大闸蟹企业诚信经营的优势。

3.大闸蟹销售亟需通过信用管理体系进行社会监督

大闸蟹是高价格活体水产品,难以通过蟹扣、戒指、原产地和二维码防伪等技术手段实施社会监督,还要靠信用管理来保证。从事大闸蟹经销的很多是中小企业或个体户,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养殖、生产、收购、销售和交易信息易脱节,大闸蟹暂养、捆绑包装、品质监控、冷库仓储、冷链物流、鲜活度管理的差异,导致消费者对大闸蟹经营中的以次充好、以死充活、短斤缺两,甚至仿冒产地、品牌混乱、价格虚高、不履行承诺的经营行为十分不满。2014年1月,上海市消保委“网购大闸蟹社会监督工作情况通报”,披露16件网购大闸蟹商品中,有14件存在1.17%到20.84%不等的重量缺损。此外,还发现商品包装破损、拒不提供发票和不按约定供货等情况。曾经的“洗澡蟹”、“纸螃蟹”也是一个很好的印证,大闸蟹一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因此,建立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可有效发挥信用信息的作用,实施社会监督大闸蟹销售。

二、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打造大闸蟹诚信品牌的意义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打造大闸蟹诚信品牌,有利于规范市场、引导大闸蟹企业诚信经营、加强社会监督,更重的是对于大闸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企业自身持续发展、大闸蟹市场的公平竞争等具有重要的积极的影响。

1.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营造大闸蟹市场良好氛围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强调提高企业自律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引导促进、明显提高上海大闸蟹经销企业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意识,增强大闸蟹行业诚信度。形成上海大闸蟹市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企业自律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带动整个大闸蟹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大闸蟹企业自愿加入诚信企业行列,提高诚信企业的数量,扩大诚信的覆盖面。大大提高大闸蟹出口企业在诚信企业中的比例,提高大闸蟹出口量。扩大诚信企业中经营大户,增加大闸蟹销量在整个批发市场的比例。

2.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自身持续发展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要求经营企业加强自我约束,促进规范经营,讲究信用、服务承诺,从大闸蟹进货源头把好商品质量、诚信销售和服务质量,促进大闸蟹经营企业步入价格合理、品质提升、优质优价等的良性循环,大闸蟹成本不断降低,大闸蟹销售看好,全面提升企业销量。推动企业销量的持续上升。同时,带动行业兑现诚信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业界同行和新闻媒体等通过信用管理平台的监督,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选择诚信经营企业的产品,从而切实落实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促进大闸蟹经营品牌发展

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强调推荐上海大闸蟹经营企业重视商业品牌。从而,可以促进大闸蟹经营企业自觉践行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义务,逐步培育大闸蟹经营品牌,引导消费市场。建立的管理制度,注重引导经营企业,在大闸蟹销售中,不要只关心销售产地品牌,而是要从大闸蟹产量情况、气候变化、产地资源情况等考虑,注重发展企业的商业品牌,更重要的是要从企业长远发展考虑,逐步向服务品牌深化,进步到人性化服务的理念和更高层次的蟹文化内涵。同时,大闸蟹行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从服务社会、培育消费市场的角度,引导消费者养成买蟹找品牌,讲服务的习惯,转变买蟹一味追求个别湖泊大闸蟹的传统观念。

三、探索建设信用管理体系打造

上海大闸蟹诚信品牌的操作思考10年来,上海水产行业协会开展推荐上海大闸蟹诚信经营企业活动积累不少经验,为建设大闸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奠定扎实基础。结合大闸蟹行业自身特点,试点建设信用管理体系,形成初步的操作思路。

1.制定大闸蟹信用管理制度

大闸蟹企业经营行为需要借助大闸蟹信用管理制度去约束。根据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制定大闸蟹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系列化、可操作的信用信息协调。制定和实施大闸蟹企业信用申报制度,大闸蟹信用评价制度,公示和跟踪管理制度,信用查询和投诉处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电子档案。确保上海大闸蟹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管理大闸蟹行业和市场的运行环境,着力推动大闸蟹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2.建立大闸蟹信用系统平台

在推进大闸蟹行业、企业和地区信用建设中,应建立大闸蟹信用系统平台。整合和应用行业信用信息,以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技术为支撑,形成大闸蟹企业的信用信息申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和行业的推荐诚信经营活动系统等等,搭建信用网络统一平台。上海水产行业协会开展大闸蟹诚信建设十年的基础资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都可作为系统开发、完善的依据。届时,大闸蟹企业信用信息在平台上申报、更新、维护,行业协会及有关批发市场在平台上指导、管理、监督,引导消费,消费者者在平台上查询商家,挑选大闸蟹或投诉等等。

3.建立大闸蟹数据库和档案

企业信用管理申报范文2

 

强化企业监管    实施金信工程     

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诚信社会规范发展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与国外发达国家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制建设相比,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初步完善阶段,信用法制建设滞后,我们应该把企业信用管理作为当前建立信用管理系统的目标和方向,这也是国家构筑金信工程的核心内容。  

一、企业信用监管的现状

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一项崭新的课题,但目前存在三个问题。

1.国家法律法规理论指导不足。(1)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运行中,国家政策、政府管理、法律环境、行业标准、征信手段、评价方法等都有一套成熟的理论和长期的实践,而我们仅仅是从政府一个部门的企业登记和日常监管入手开展工作;(2)企业信用涉及商业银行、征信和信用调查、资产评估以及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和信用咨询等一整套市场运作流程,而我们仅仅提供企业是否违法的客观记录,并对少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网上查询;(3)信用管理是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应有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并规范操作,而我们只能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司法”对违法当事人的限制性规定做参照,因此急需制定相关法律,包括公开披露违法失信企业时出现的不当行政的法律救济措施。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不全。我国加入WTO后,一系列的国际贸易规则,不仅要求我们遵守国内的法律,同时还必须符合WTO国际公法的要求。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以诚实信用为前提,以严格履行合同为保证,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生存必须遵守的底线。然而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对合同管理与质量管理乃至企业发展的关系在理性上认识不足,管理方式、组织形式不适应现代市场交易要求,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企业缺少专门或兼职的部门管理合同,有的兼职人员不懂合同,没有实现合同管理电子化、网络化,一些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合同台帐手工填写,随意涂改,合同文本使用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漏项,企业间相互拖欠严重,给企业经济利益和诚信带来负面影响。

3.社会信用管理意识不强。当前,一方面由于全社会对合同管理认识的差异,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对合同知识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现实经济生活中合同交易又极为广泛和普遍,使得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事件不在少数。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地区、企业、个人盼望资金、好项目的心理,在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发展种养殖业和高科技项目上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使地区、企业、个人蒙受损失。

二、实施金信工程的对策

面对信用管理的现状,如何适应入世的需要,我们应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高度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念、方法,重新审视工商部门合同监管职能,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发挥四个功能,即: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功能,教育培训企业诚实守信的引导功能,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监管奖惩功能,对企业授信不当、不履行承诺等产生的信用风险予以防范或救济功能,在实施金信工程中做到“四着并举”:

1.补充完善信用动态数据库,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对合同行政监管信息要及时录入,同时协调系统内其他职能科室、分局涉及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企业相关信用资料录入的及时性、连续性,对严重失信违法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申报驰、著名商标等方面的限制要落实到位,对重守企业的激励措施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取信于企业;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数据库,作为企业信用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企业信用与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的联系,使企业信用有明确的责任人,才有人真正对企业信用负责;另一方面要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联系,建立健全可操作的信用信息收集机制,结合实际,落实信息共享的具体操作事宜,要向企业宣传建立信息系统的作用、意义,帮助企业开展征信服务,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有偿查询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形成动态数据库。

2.培育发展信用企业,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合同守信用”认定活动,是金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它与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目标相一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以我县重守企业评定现状为例:一是全县共有重守企业299家,占全县企业总数的10%,比例较低;二是全县重守企业中国家级2家,省级3家,市级55家,县级239家,等级档次有待提高。我们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努力推进“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各地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要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诚信风气,增强企业参加重守认定活动的积极性;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请他们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排查,支持已命名的重守企业参加上一级的认定,未取得的企业要引导他们积极创造条件报名参加认定;在日常监管中要注意发现、培育重守企业,加强信用培训,加强指导规范,帮助企业争创,力求多发展;对申报重守认定企业,要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广泛征求法院、银行、税务、司法等部门和企业客户对其信用的评价意见,登报公示征求社会意见,确保质量;对被命名表彰的企业要利用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既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又抓住典型导向拉动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加入重守创建队伍中,打造企业信用平台。

3.查处企业失信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褒奖信用企业,弘扬诚信正气,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规范合同行为,查处失信违法行为,更是我们的法定职能。为此,我们一要通过集中整治,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等合同的行政监管,积极引导他们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二要坚决清除假冒的重守企业,近年来,宝应曹甸工商分局先后查处了2起企业利用产品宣传册、互联网冒用重守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三要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合同欺诈案件的办案水平,并利用企业信用电子网络,将有违法行为的企业确定为警示企业名单,在网上公示,向社会发出警示;四要建立企业激励机制,将生产经营信誉好的企业确定为良好行为企业向社会,登记中开辟绿色通道,年检中免实质审查,发展中重点扶持,改变“老实人吃亏”的现象,使诚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4.加强以诚信为本的道德教育,打造诚信企业、诚信经济的品牌。要在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加大对《合同法》、国家工商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的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协会简报、集中培训、深入企业办班的形式,提高全民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营销人员、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理解,增强严格按合同办事的自觉性。今年来,宝应工商局还深入开展了“合同助企活动”,通过与重点服务单位签订协议,提供信用知识培训、内部合同管理指导、法规咨询、资信、大宗合同签订把关、合同争议调解、合同仲裁、动产抵押登记、争创省市级重守企业、查处侵权案件等十项服务,促进了企业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对企业授信不当、不履行承诺等产生的信用风险予以防范或救济,引导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三、对金信工程的再认识

构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对此,我们在实施金信工程中应当处理好五个关系。

1.立足自我与争取支持的关系。工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为企业信用建设的牵头单位,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平台;要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相互协作制度,运用我们拥有的企业登记基础资料换取我们所需要的其他企业信用信息,丰富企业信用资源。

2.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长期性与阶段目标关系。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需要我们分阶段实施。因此确定每个阶段目标应该按照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原则开展工作,首先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其次做好制度建设,最后把企业信用建设向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延伸。

3.信息化建设与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关系。开展企业信用工作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需要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但是信息化工作不能代替企业信用工作,企业信用工作也不能以信息化为满足,应该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手段,相互促进发展。

企业信用管理申报范文3

关键词:企业管理企业信用信用政策

市场经济要高效、有序的运作,需要人们恪守市场游戏规则,其中,最重要的游戏规则是诚实、守信,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当前我国处在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信用的价值被严重忽视,信用缺失现象愈演愈烈.主席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我们把这句话引申一下,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可以这么说“一个企业的信用政策和信用策略就是你这个企业的生命”,为什么要说这个问题?信用的问题,信用政策的问题,实际上是我们企业非常关键的基本点或者是出发点。未来的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发展和政府监管建立起一座桥梁,使现代化企业能够插上诚信的翅膀飞得更高更远。

一、什么是企业信用

信用形式按信用主体(对象)分,有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公用信用三种。企业信用是指企业在资本运营、资金筹集、商品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与信用相关的行为、状况和能力。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不仅仅是道德领域上的诚信、可靠,在商业领域还表现为一种可带来利润的资源、一种可交易的商品。很多企业管理者都认为信用管理就是追账,这是认识上的误区。其实,追账只在信用管理中占很小的一部分。账款逾期率、账款回收周期(DSO)、账龄结构、坏账率这些数据看起来枯燥乏味,却是极为重要的,必须天天研究、月月分析。并且应该根据这些数据调整企业的信用方针。

二、制定企业信用有什么必要性

为什么企业老总都对信用风险深恶痛绝?那么企业缺失信用的表现都有哪些方面,危害又是什么呢?

(一)信用缺失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据测算每年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的直接损失不低于2000亿元。2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在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6万户改制企业中,有超过一半的企业采取各种方式逃废银行债务.造成银行巨额的呆坏账损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3虚假广告、虚假财务报告屡禁不止。4.股市、基金黑幕重重……

(二)信用缺失的危害

信用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扭曲了经济关系.增了交易成本,每年企业因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超过2000亿元。每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0%~20%是无效成本……等等.信用状况的不断恶化,使信用这个无形资产的价值得不到真正体现,信用愈来愈成为社会的稀缺资源。信用缺失还败坏了社会风气,导致市配置资源的低效率,严重阻碍了社会的消费与投资行为.如果任其展,必然会危及整个经济基础。在经济转型期,如何针对不同市场域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寻找防范信用缺失的措施,是一项长期且十艰巨的工作,它有赖于政府、商家、个人的共同努力,有赖于人们的德水准的提高及完善的法律环境和完整的市场规则,才能保证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信用体系的重要性

信用体系的好处是提高经济环境中的透明度.降低信用风险管的成本,加快信用决策。企业的信用体系,需要植根于法律的基础,服务的对象来讲,分为金融信用体系和非金融信用体系两个子系统数据库了;我们真正将信用数据库做成防范欺诈行为、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防御体系。我们还可以用不同的风险等级来定贸易模式、定价格、定谈判条件,也可以通过良好的信用管理来规避因风险而招致的潜在损失,比如,政府的机关或政府部门拥有很多的信息资源。当然它负责制订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同时有监督的功能,最后还要提供公共的信用管理教育;而私人机构的职能则不同,他们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必须面对市场竞争而冒一定风险,因此需要开发出客户满意的解决方案,客户选择决定方案的标准是能否为他们带来好处。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很重要的。信用风险管理是企业本身针对它的客户进行的风险管理。在我们很多企业谈到信用风险问题的时候,他们对此不是很重视,他们觉得主要是做业务、做生意,所以有时信用风险的管理不是他们的当务之急;后来他们发现做了生意收不到钱,信用风险管理的学费也就付出了。当然建立信用文化,推进管理的进步,需要靠制度来支撑。我们主要希望以后我们的信用管理是可以用信用信息作为基础,可以用自动化的手段来作为工具。一个良好的信用管理体系是在全世界的企业经过长期的实践和积累后才建立起来的。

三、信用政策的内容

企业老总对“信用风险”大都深恶痛绝。企业制度信用条件时需要在信用成本费用和提前收回账款对企业现金流转总的影响之间进行权衡,还要使提供现金折扣和追加收账费用等手段的利用与采取信用条件所达到的效果相匹配的信用政策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应收账款的回收,从而影响企业资产的优良状况,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风险。

一般而言,信用管理政策手册的形式和内容会因企业的目标、组织结构、业务内容的不同而不同,但基本内容应包括信用管理的目标、组织结构及职责、客户信用、信用检查、应收账款管理几部分。另外企业可以根据其所在行业的特点,以及流程的具体需要而加入相关的内容说明工作的具体流程。下面我们分别讲解这几个部分。

(一)目标

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的目的并非是要企业为避免风险而丢掉生意和机会,而是给企业确定一个承担商业风险的范围,从而增加有效和有利可图的销售。然而企业要提高销售、降低风险的水平是要用相应的指标来具体描述的,同时要有具体的数字来衡量和考核。通常企业实施信用政策设定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信用销售支持企业的销售目标;保持回款速度;保持低坏账率;确保高水平的客户服务。

(二)组织结构

这里组织结构是指与整个流程相关的管理和组织结构。它首先要规定谁对整个信用管理流程负责,有权进行调整。通常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来负责整个流程的审定和修改,通常这个小组要由主管财务的副总来担当。其次它要规定信用部门的构成、组织图表、工作范围、委托的权责界定,同时还要其他相关部门的权责界定。在这部分中,企业还可以说明信用部门的地位和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以及常规和特别情况下的授权界定等等。

(三)客户信用评估

这部分应简明扼要地说明信用部门对客户进行评估的依据、方法和目的。例如信用部门利用客户的付款记录、财务情况、内部信息、外部信息等等进行综合加权平均来评估客户,评估结果用于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条款。如果对这一部分进行详细规定,还应包括客户调查和信用评估两部分。客户调查中要解释如何收集客户资料?如何自行收集客户材料?如何向客户直接索取资料如何从资信调查机构获得参考资料?如何进行资料的更新?等等问题。在客户信用评估中还可以规定以下内容:客户如何进行信用申请;客户赊销的标准;怎样确定新客户的信用额度;特殊交易条件下的信用安排;增加或减少信用限额的方式;增大信用额度和延长赊销时间的程序和要求;担保条件规定。:

(四)信用条款

信用条款是对信用评估结果的直接应用。由于不适当的信用条款将导致信用期限延长、还款速度下降,所以信用条款也是为了达到信用政策所规定目标的重要部分。因此,在这一部分要设定不同的条件下提供销售和服务的标准条款。同时还要规定企业中对不同的信用限额和信用时间的审批权限,以及相应的监督机制。

企业信用管理申报范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市物业服务工作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长沙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长物办〔2018〕4号)、《浏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浏信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承揽物业服务项目、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本地或异地注册登记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第三条  市物业管理部门会同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负责指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物业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分、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的活动。

信用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和审慎的原则,依据《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确保信用评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企业信用评价在规范物业服务中的作用。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评价其信用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

第六条  信用信息的采集,是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分类、记录、存储,形成反映、评价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情况的信用信息记录的活动。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主动采集;各社区(村)居委会、各小区业主委员会(非住宅项目管理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提供。

第七条  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及时申报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信用信息采集应当客观、公正、严谨、及时,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八条  信用信息的采集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基本信用信息

基本信用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采集申报,主要包括:

1.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15日内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主要发起人、企业人数、成立日期、营业期限、营业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他有关信息。

2.物业从业人员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5日内申报物业从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岗位、职务、学历、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联系电话及其他有关信息。

3.物业服务项目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5日内申报物业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类型、项目户数、项目面积、车位数、项目主管、合同期限、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良好信用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采集申报,主要包括:

1.纳入守信红名单管理的文件;

2.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和市直相关单位的表彰文件、荣誉证书、奖牌;

3.取得突出管理业绩的证明材料;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住宅小区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

5.其他证明材料。

(三)不良信用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由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主动采集,主要包括:

1.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的文件;

2.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和市直相关单位下发的行政执法检查书面通报、整改通知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责任的已生效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

4.经查证属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或全部责任,且未妥善解决的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

5.其他违法违规以及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九条  市物业管理部门记录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的,应当通过书面通知或邮寄等方式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对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视为认可。

物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原记录;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及时更正原记录。核查结果应当书面反馈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条  信用信息采集按规定记入档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定程序审批,不得擅自修改、增减、删除。

第十一条  本市注册物业服务企业在外地经营或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其在外地的信用信息不记入本市信用信息记录。异地注册物业服务企业来本市经营或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限采集其在本市的信用信息记录。

第三章  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采取即时评价和定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级评定、动态管理。

(一)即时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底按时申报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市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主动牵头采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并将确认后的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记入档案。

(二)定期评定。由各街道(乡镇)、市物业管理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并于每年7月初评定上半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排名,每年1月初评定上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

1.季度考核。每季度末,由各街道(乡镇)牵头,各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非住宅项目管理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征询业主意见和接受业主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附件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报送市物业管理部门汇总。

2.年度考核。由市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组成考核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我市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考核,年度组织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3.考核标准。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均应按照《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比例为:季度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采取信用分值综合评分制,信用基准分值为100分。并实行加减分制,按照年度得分评定信用等级。信用分值=信用基准分值-不良信用分值+良好信用分值。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次年重新记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分值评定按照《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执行。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根据已记录、确认的企业信用信息确定,并按照各自得分高低进行排名。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企业的信用程度,具体标准如下:

信用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以及被纳入守信红名单管理的,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A;

信用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100分以下的,为良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B;

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的,为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C;

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以及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的,为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D。

第十五条  基本信用信息超过15日未申报,或基本信用信息发生变更超过15日未申报变更的,在企业信用分中扣分。

良好信用信息当年度未申报的,不得转入下年度追加记分。

不良信用信息减分采用当年的数据,原记分记录作为历史数据保存在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备查。物业服务企业对已记录不良信用信息进行整改后,可向市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撤销记录的书面申请。物业管理部门经考察验收后,对已完成整改的,可撤销记录。对未完成整改的,在当年信用等级评定时予以信用扣分。当年没有完成整改的扣分事项转入下一年度予以信用扣分。

第十六条  各街道(乡镇)在季度考核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完全不到位、管理严重缺失、与业主矛盾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书面报送市物业管理部门。经核查属实后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信用扣分。

第十七条  市物业管理部门在主动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时,应当征求各街道(乡镇)及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各街道(乡镇)及市直相关单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依法查处或通报情况,由市物业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信用扣分。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被纳入守信红名单管理后,处于有效期且有效期超过半年以上的,当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优秀(A)级。

物业服务企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后,处于有效期且有效期超过半年以上的,当年度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不合格(D)级。

第四章  信用等级管理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后,市物业管理部门应发放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证书(附件3),由企业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上墙公示。

第二十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参与评先评优、招投标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第二十一条  对于信用等级为优秀(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一)优先向市社会信用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物价收费审批、人民银行、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进行推荐;

(二)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在评标总分基础上加4分;

(三)在省、长沙市、浏阳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审总分基础上加4分;

(四)对企业申报的信用信息材料实行随机抽查;

(五)优先推荐评定为省、长沙市、浏阳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六)优先推荐纳入地方政府扶持企业名录;

(七)国家和地方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或者创先评优活动的,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对于信用等级为良好(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一)可向市社会信用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物价收费审批、人民银行、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进行推荐;

(二)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在评标总分基础上加2分;

(三)在省、长沙市、浏阳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审总分基础上加2分;

(四)对企业申报的信用信息材料实行随机抽查;

(五)可推荐评定为省、长沙市、浏阳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六)可考虑推荐纳入地方政府扶持企业名录;

(七)国家和地方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或者创先评优活动的,予以考虑。

第二十三条  对于信用等级为合格(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实行以下引导措施:

市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其业务指导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改进服务,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水平。

第二十四条  对于信用等级为不合格(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实行约谈警示制度。市物业管理部门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市社会信用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物价收费审批、人民银行、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各街道(乡镇);

(二)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对该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频次;

(三)对企业申报的信用信息材料实行全面检查;

(四)取消参与行业各类评先评优和奖励资格;

(五)开具企业信用证明时注明上年度信用等级。

第二十五条  对于信用等级为不合格(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进行惩戒的同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在吊销之日起15日内退出所接管的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情况,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不良信用档案,存留期为五年。

第五章  信用信息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物业管理部门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县(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信用长沙”网站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排名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情况,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

第二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按下列规定的期限保存:

(一)物业服务企业未注销前,基本信用信息长期保存;

(二)良好信用信息自记录之日起保存3年;

(三)不良信用信息自记录之日起保存5年。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规定的,信用信息保存期限可以调整:

(一)缩短保存期限。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有关单位行政处罚决定,纠正了违法违规或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且保存期间未发生新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可向市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缩短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但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

(二)延长保存期限。物业服务企业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有关单位行政处罚决定的,或违法违规、违反物业服务合同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以及在保存期限内再次发生不良行为记录的,市物业管理部门可以延长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九条  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有关单位行政处罚决定变更或撤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市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或者撤除该不良记录的申请。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物业管理部门从事信用评价管理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弄虚作假、伪造更改企业信用信息,影响半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排名和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经查实,取消相关排名和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纳入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1、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

2、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季度考核表

3、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证书

 

 

附件1:

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

项目

信  用  信  息(分值项号)

计分标准(分)

备注

基本

信用

信息

基准分值

及时完成信用信息采集上报(1)

100

经历分

经营时间(2)

10年及以上得3分;6-9年得2分,2-5年得1分,2年以下不得分。

业绩分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等体系认证的(3)

+4

 

物业项目管理总面积(4)

+3/30万㎡

 累次

加分

老旧小区(2000年1月1日前建成使用)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面积(5)

+1/5万㎡

管理3种以上类型物业(如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楼、商业、酒店、工业厂房等)(6)

+1

 

良好

信用

信息

加分

住宅小区管理

每承揽一个住宅小区服务项目(7)

+1/个

累次

加分

社会公益行为

慈善救助捐赠(8)

+1/10万元

社会公益捐赠(9)

其他公益行为(10)

企业或负责人当年获得荣誉称号

国家级表彰(11)

企业荣誉+10,负责人荣誉+8

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同一奖项按最高荣誉计算一次

住建部、省级表彰(12)

企荣誉业+6,负责人荣誉+5

省住建厅、长沙市级表彰(13)

企业荣誉+4,负责人荣誉+3

良好

信用

信息

加分

企业或负责人当年获得荣誉称号

长沙市住建委、浏阳市级表彰(14)

企业荣誉+2,负责人荣誉+1

 

市物业管理部门、市直相关单位、各街道(乡镇)表彰(15)

企业荣誉+1,负责人荣誉+0.5

项目当年获得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综合)

国家级表彰(16)

+10

住建部、省级表彰(17)

+6

省住建厅、长沙市级表彰(18)

+4

长沙市住建委、浏阳市级表彰(19)

+2

市物业管理部门、市直相关单位、各街道(乡镇)表彰(20)

+1

先进

典型

企业先进典型当年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21)

+4

(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

企业先进典型当年被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22)

+3

企业先进典型当年被长沙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23)

+2

企业先进典型当年被县(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24)

+1

业主

表扬

当年受到5名以上业主表扬的(以表扬信、锦旗等形式)(25)

+0.5

不同项目可累次加分

当年受到10名以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表扬的(以表扬信、锦旗等形式)(26)

+1

交流

互动

当年组织业主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累计达三次以上的(27)

+2

 

业主年度测评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28)

+6

 

良好

信用

信息

加分

创新

发展

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物业服务模式,有智慧物业管理项目(29)

+1

智慧物业管理总面积超过5万㎡的,超出部分每增加5万平方米加0.5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不良信用信息减分

违法

违规

行为

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造成10人以上集体上访(30)

-3/次

不同行为

可累次扣分

业主有效投诉,不及时处理投诉(31)

有效投诉-0.5/次;

不及时处理-1/5天

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32)

-3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进行利用经营的(33)

-2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支付、使用程序不规范的(34)

-4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35)

-6

未能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的(36)

-2/项

未按规定切实履行前期物业承接查验义务的(37)

-4

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的(38)

-1/次

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超过六个月的(39)

-1

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未及时报告有关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的(40)

-2/次

未依法依约履行物业公共秩序维护义务,导致群发性失窃事件、治安事件等发生,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41)   

-6/次

不良

信用

信息

减分

违法

违规

行为

企业相关岗位管理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满3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42)

-2

 

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的(43)

-2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未按规定单独建账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的(44)

-2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45)

-4

不同行为

可累次扣分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或延迟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46)

-3/5天

管理服务规章不健全,未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或虽建立预案但未进行定期演练和落实的(47)

-2

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的(48)

-1/次

对各类因业主需要为业主提供配送、搬家、维修等服务进入住宅小区临时停放的车辆未超过半小时的车辆收取停车费的(49)

-1/次

未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未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明确告知当事人的(50)

-2

未定期巡查装饰装修现场的(51)

-2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及保养记录的(52)

-3

允许大型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住宅小区的(53)

-2/次

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维修和养护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的(54)

 -6

电梯运行中因故障引起人员被关时,物业公司电梯管理人员或委托的电梯维修专业单位未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55)

-4/次

电梯、锅炉等管理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的(56)

-2

未在电梯轿厢内张贴有效的电梯检验标志、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救援电话的(57)

-3

不良

信用

信息

减分

违法

违规

行为

未与电梯维保单位约定,建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制度,影响电梯质量和正常运行的(58)

-3

 

未按规定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演练和检查的(59)

-2

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维修和养护消防设施的(60)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主要股东因执行企业职务行为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1)

-5

未经同意,泄漏、披露、使用应当保守的业主或使用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62)

-3

发生安全事故时,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或未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的(63)

-4

存在侵占绿地、违法搭建建筑物等行为的(64)

-4

企业受到各级行政部门处罚的(以处罚决定书认定)(65)

-5/件

不同行为

可累次扣分

企业受到各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以文件认定)(66)

-4/件

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各级行政部门作出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67)

拒不执行的,-10/件;拖延执行的,-5/件•月

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生效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68)

拒不执行的,-10/件;拖延执行的,-5/件•月

与业主、物业使用人发生言语、肢体等冲突,引起不良影响的(69)

-3/次

不良现象被媒体曝光,或者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查证属实的不良行为,逾期未整改的(70)

-2/件

物业从业人员和物业服务项目基本信息超过15日未申报的(71)

-2/5天

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未及时妥善处理的(72)

-4/件

保洁不到位,存在卫生死角的(73)

-2/次

落实文明创建及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的(74)

-2/项

不良

信用

信息

减分

违法

违规

行为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75)

-3

 

干涉、阻扰、操纵业主筹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76)

-5/次

市物业管理部门检查时,项目主管连续两次不在岗的(77)

-1/2次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物业统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的(78)

-0.5/天(最高不超过5分)

未报送物业统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的(79)

-2/次

虚报、瞒报、错报、漏报统计报表数据信息的(80)

-2/次

不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或者开展其他工作的(81)

-2/次

不按规定参加市物业管理部门、街道(乡镇)或市直相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或其它活动的(82)

-1/次

经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

      -2/件

 

 

 

 

 

 

 

 

 

附件2:

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季度考核表

                                                                    (          年     季度)

序号

物业服务企业

服务小区数

建议加分项

加分值(汇总数)

建议扣分项

扣分值(汇总数)

总得分

 

 

 

 

 

 

 

 

 

 

 

 

 

 

 

 

 

 

 

 

 

 

 

 

 

 

 

 

 

 

 

 

注:建议加扣分项为《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中第15、20、25-28、30-37、39-41、44-52、54、61-64、69、73-76、82项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非住宅项目管理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掌握的信用信息项。

 

街道(乡镇)(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3:

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     年度信用等级证书

 

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营负责人:

信用等级:     ( )级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

 

 

 

 

 

 

 

 

 

 

 

 

 

 

 

 

 

 

 

 

 

 

 

 

 

 

 

 

 

 

企业信用管理申报范文5

[关键词]产品竞争力;资信管理;内控制度;信用环境

企业销售产品时可以采取现销和赊销两种基本方式,虽然赊销在强化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扩大销售、增加利润和节约存货资金占用方面有着其他结算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相对现销而言,赊销必然导致企业持有大量的应收账款,由于应计现金流入量和实际现金流入量在时间上不一致,就可以发生相应的机会成本、坏账成本以及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从而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因此,如何对企业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论题。

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三角债”被许多经济学家称为有“中国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垮了一批企业。当时,企业“赖账”成风,而且谁赖账越多,谁就受益最大,以至于在文艺界出现了“黄世仁求杨白劳还债”的小品,辛辣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信用状况。面对存在的问题,国家下大力气整治过,朱总理就曾在1996年提出了5个部门4类商品(电力、冶金、煤炭、石油等)领域开办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目的是为了解决这些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而“三角债”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应收账款的管理现状又是如何呢?

1.应收账款净额居高不下,企业缺乏管理力度。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结果显示,企业间的“三角债”规模在2000年年末已累积至1.2万多亿元,其中超过3个月的拖欠已达0.8万亿元;截止到2002年6月末,企业应收账款净额1.5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增幅比5月份提高了0.3个百分点。另外,国内一些企业日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只限于数量方面,而对其账龄、应收账款成本、客户信用等级等资料不予计算分析,使得账龄超过3、4年的应收账款大有所在。在其他国家看来早可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账款,而我国的一些企业却一直是放在“应收账款”项目下而不是“坏账”项目下,因为这样一来就不会影响企业领导的业绩,并使之有一种“企业经营不错啊,坏账也不太多”的自欺欺人的想法,下任领导也不追讨,也怕损害自己的业绩,于是坏账越来越多,账龄也越来越长,最终企业垮了。如此种种,就是“三角债”仍然作祟的直接反映,同时也表明中国市场仍不成熟而且有关机制有待完善。

2.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差距较大。我国企业平均坏账率是5%~10%,账款拖欠期平均是90多天,而市场经济发达的美国,平均坏账率是0.25%-0.5%,账款拖欠期平均是7天,相差10多倍。与此同时,美国企业的赊销比例高达90%以上,而我国只有20%,如此大的差距,要想竞争,尤其是要在国际市场参与竞争,能行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时代已经过去,谁不学会赊销,谁就会被淘汰,因此我们国家的企业必须学会赊销、学好赊销,争取在赢得客户的同时又能将应收账款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合理的范围内,以迎接国际国内市场的挑战。

二、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不足

不论是高科技产品还是一般工业品,当前几乎都是买方市场,而一些企业在规模、技术、成本的某一方面不具备优势,失去了与其它企业抗衡的能力,导致其市场占有份额很小,而其生产能力却大于其生产份额,这样就产生了供大于求的局面,造成产品积压。为了解决产品积压问题,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又不得不作出了相应的让步,如产品试用期久一些、货款回款期长一些等等,使产品的应收账款从量上和时间上都增加了,随之企业应收账款多、回收不顺畅、资金短缺等等问题就接踵而来。

(二)忽视信用管理,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在我国长达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上只有一种信用,那就是国家信用。工厂生产什么、销售什么、往来资金如何结算等事项都是由中央计划者统一安排,交易双方都是属国家所有,企业根本不需要担心大量应收账款是否能及时收回以及账款囤积造成的后果。然而,经过了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我国已基本步入了市场经济的轨道,市场经济,“信用为本”,但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法制基础也比较薄弱,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使得我国信用短缺现象大量存在,如企业间的资金拖欠、三角债、坑蒙拐骗、呆账坏账等层出不穷,就连被称为“经济警察”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失信和造假,而企业经营者对于社会上出现的信用短缺现象孰视无睹,在销售上仍存在着侥幸心理,未对客户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就急于想和对方成交,这样做虽然账面上的销售额有所攀升,但企业反而不会多赚钱,为什么?因为企业忽视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所带来的风险。试想想,假设一个企业平均税前利润是5%,如果他有10万元的货款因为管理不善等原因而成为了坏账的话,为了弥补损失,需增加多少销售额才能弥补亏损呢?答案是200万元。在利润率较低的今天,别说是坏账这个无底洞,就连货款拖延造成的资金成本,也同样能吞噬掉企业几个月的利润。例如去年北京中关村仪科慧光公司倒闭案就很能够说明问题。仪科慧光公司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一直是负债经营,而且为了营业额看好不惜高价进货,低价销售,窟窿越来越大。从信用管理角度来看,这是一家“高风险”公司,不能与其做生意,更不能赊销了,可是包括联想、方正、紫光等上百家公司把货物赊销给仪科慧光公司,竟然没有一家公司认真、定期考核他的信用状况。结果,仪科慧光公司倒闭了,拖欠货款三千多万元,使这上百家公司蒙受巨大损失。

(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1.基础工作不健全。合同之所以成为控制经营风险的手段之一,就在于它依照合同法以文字的形式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正因为如此,对合同的管理就应该更加慎重、更加完善,但往往在每笔逾期应收账款的后面就缺少了完善有效的合同协议,更有甚者,竟信奉口头上所谓的“君子协定”、“一诺值千金”,一旦因账款收不回而对簿公堂的时候,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哑巴吃黄莲”。据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上半年,我国合同违法案件共有5338起,涉案金额达到16.3亿元。

2.考核制度不合理,约束机制不健全。目前大部分企业都实行销售人员工资总额与销售额挂钩的做法,在业绩考核当中,企业只注重销售额,片面追求账面上的高利润额;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手段强销商品,使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对于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既未要求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又未明确规定监督账款回收的部门,从而造成高销售额、低经济效益的局面。

3.内部会计控制不严。《企业财务准则》中明确规定:各种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已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冲减坏账准备金;未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在实际工作当中,并非都严格按照准则办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发生的应收账款不及时清算,形成账外债权。有些国有企业的账外债权竟然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这类问题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又不易被发现,当人事发生调动时,很容易造成资产流失,同时也为经济犯罪提供方便。(2)应收账款催收工作不力。相关人员态度消极,一些企业甚至连催收部门都没有明确,使得应收账款被拖欠时期超长,收回可能性减小。(3)长期不对账。(4)不按规定确定坏账损失。某些企业为满足一时间的业绩漂亮,将应收账款长期挂在账上,不愿将无望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这种现象在上市公司的报表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如ST重机的2000年度亏损,其主要原因是天津造船厂所欠货款5022万元因破产无法归还,形成坏账损失,造成管理费用高达10790.34万元。早已明知天津造船厂欠款难以收回的ST重机,并没有在1999年年报和2000年中报中作相应披露,最终令他的投资者感到失望,从而对自身企业的信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措施

要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笔者认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注重客户资信调查并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力度是关键。

(一)提高产品竞争力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首先必须加强市场调研,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发挥自身优势,生产适销对路、科学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一改往日在销售中的被动地位,变被动为主动,企业可以有目的地选择订单,也就是选择客户,以减少资金在应收账款上的占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做好资信调查,制定合理信用政策

1.设置独立的资信管理部门

在我国的一些大型企业中,有的已设立了清欠办公室,对已产生的拖欠进行追讨,不过这是一种被动的、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防患于未然才是更有效、更主动的一种措施。在发达国家,一般企业均设有信用管理部,或者设有信用管理经理一职。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管理经验,我们国家的企业也需要设置相对独立的资信管理部门或配备自己专职的信用管理人员。由于信用管理这门知识对信用管理人员要求非常高,须掌握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营销、公关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实践能力和工作经历也必须出色,而我国在信用管理方面的人才相当溃乏,所以企业要想尽快建立自己的资信管理制度和部门,就必须借助于外力,在这一点上可以完全借鉴西方企业的发展模式。当时西方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时候,通行的做法是聘请一家专业信用管理机构来对企业进行全面指导或帮助企业做一些实际工作,这样企业既省时省力,又不会走弯路走错路,同时又节约了成本。

根据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的规定,作为资信管理部门,应成为企业中一个独立于销售部门、在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领导下的中级管理部门,该部门或人员的主要职能是对客户的信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具体体现在:赊销前考察客户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赊销以及赊销额度的多少、期限的长短;赊销后对应收账款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日常的管理,协助并监督销售人员的催收工作;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分清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力求达到销售最优化和将坏账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

2.未雨绸缪,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作出赊销决策

企业在赊销前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就是要解决几个问题;(1)能否和该客户进行商品交易;(2)做多大量,每次信用额控制在多少为宜;(3)采用什么样的交易方式、付款期限和保障措施。

一般说来,客户的资信程度通常取决于5个方面,即客户的品德、能力、资本、担保和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5C”系统,这五个方面的信用资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取得:

①财务报表。这是信用分析最理想的信息来源之一,但需注意报表的真实性,最好是取得近期经过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通过计算一些比率,特别是对资产的流动性和准时付款能力的比率进行分析,来评价企业能力、资本、条件的好坏,以利于企业提高应收账款投资的决策效果。

②信用评级报告或向有关国家机构核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社会媒体定时都会向社会公布一些客户的信用等级资料,可以从相关报刊资料中进行搜集,也可向客户所在地的工商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开户银行的信用部门咨询,了解该企业的资金注册情况、生产经营的历史、现状与趋势、销货与盈利能力、税金缴纳情况等,看有无不良历史记录来评价企业的品德等。

③商业交往信息。企业的每一客户都会同时拥有多个供货单位,所以企业可以通过与同一客户有关的各供货企业交换信用资料,如往来时期的长短、提供的信用条件以及客户支付货款的及时程度。

对上述信息进行信用综合分析后,企业就可以对客户的信用情况作出判断,并建立客户档案,除客户的基本资料如姓名、电话、住址等以外,还需着重记录客户的财务状况、资本实力以及历史往来记录等,并对每一客户确定相应的信用等级。等级可分为A、B、C三等,A级为规模较大、历史往来记录较好或盈利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较好的企业;B级为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有一定资产作抵押,在以往交易中经催收能结清货款的企业;C为信誉差、财务状况差、又无资产抵押的企业。但需注意的是,信用等级并非一成不变,最好能每年作一次全面审核,以便于能与客户的最新变化保持一致。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企业在销售时就要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及结算方式,A、B类客户都可采取赊销方式,只不过是在赊销额和期限上有所区别,赊销额度的确定可根据收益与风险对等原则、客户营运资本净额的一定比例或客户清算价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在信用期限的确定上,企业可根据行业惯例进行,或者是采用边际收益法和净现值流量法来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但一定要以增加的收入大于相应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损失成本为标准。对于C类客户,一律采用现款交易或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决不能为了单纯地提高销售额而去迁就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一般地,企业在规定信用期限的同时,往往会附有现金折扣条件,即客户若在规定期限内付款的话,可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无非是希望客户能尽早支付货款,但要注意把握好度,即提供折扣应以取得的收益大于现金折扣的成本为宜。

(三)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1.建立赊销申报制度。企业财务部门或信用部门要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不能只从销售人员口中了解情况,应当建立健全赊销申报制度,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发生。如客户要求延期付款时,销售部门经办人员就须填制赊销申报单(一式多联)报信用部门审核,在申报单上除了要列明对方单位名称、地址、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基本内容外,须重点标明要求赊销金额、赊销期限、有无担保等,信用部门在对客户资信情况调查后,作出赊销决策,在赊销申报单上签署意见,并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列账。应收账款列账后,申报部门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就成了该笔款项的责任人,并在信用部门的配合、监督下对款项的回收负全责。

2.注重合同管理。企业除现金收入之外的供货业务都必须签订合同,当销售部门收到经信用部门和企业法定代表审核签字后的赊销申报单后,根据审批意见并与客户意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的要素必须齐全而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特别是付款形式、账期和延期付款的具体违约责任都应清楚、准确,最好是能够采用统一的合同范本。另外,销售部门还要将合同影印几份,经有关部门或人员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分别交信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以利于其对销售合同的执行、跟踪、检查起监督和预警作用。

3.建立应收账款清收责任制。企业要针对应收账款管理中经常出现的状况,以制度的形式将债权责任明确下来,以规范有关人员的行为。主要内容应包括:(1)明确划分责任范围,对公司全部的客户的欠款尽可能地落实到个人;(2)明确规定在应收账款未完全收回之前,责任人不得调离企业;(3)明确规定各人的职权范围,对超限额赊销或未经审批赊销的应予以处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4)明确规定隐瞒、变更应收账款事项应负的各种责任;(5)明确规定由于信用部门人员,调查不实而产生坏账应负的责任;(6)明确规定责任的监督部门,防止责任管理流于形式。当然,对于企业内部管理来说,责、权、利是不可分的,应收账款的清收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要挂钩,目标要具体、奖罚要有力,要制订严格的资金回笼考核制度,以实际收到货款数作为赊销申报人的考核目标,这样就可使销售人员明确风险意识,加强货款的回收。

4.做好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加强催收力度。首先,企业财务部门应按赊销客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定期统计客户的赊销金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信用部门也要经常计算账款回收期、账龄结构、逾期账款率、坏账率等指标,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主管领导,为评估、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政策提供依据,同时也能了解赊销总情况。其次,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对账单应由双方供销当事人和财务人员确认无误并签章,作为有效的对账依据,如发生差错应及时处理。对于逾期拖欠的应收账款应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账龄分析,并加紧催收,因为账款最忌讳不及时追讨,据美国收账者协会统计,超过半年的账款回收成功率为57.8%,超过1年的账款回收成功率为26.6%,超过2年的账款只有13.6%可以收回。最后,信用管理部门在账龄分析表的基础上,经过追踪、核查,进一步将逾期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分为A,B、C三类。把属于客户有能力偿还,但恶意拖欠不还的划分为A类;因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等临时性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前景而不能及时偿还的划为B类;因天灾人祸、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经营极度困难且扭亏为盈无望的划归为C类。对于不同类别的应收账款应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催收。对于A类拖欠,应及时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策略,如借助有权威的第三者进行调解,由仲裁机关仲裁解决等;对于B类拖欠,可以采取物资串换、以物抵债、债转股或要求客户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如重新签订协议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但须加收一定的逾期补偿等,协助客户渡过难关;对于C类拖欠,是延期还是让利给对方,宁可少收一点而尽早回笼资金,了结该笔欠款,须经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权衡再作处理。在催收账款过程中,还需注意收账技巧,切勿因急功近利而丧失一批好的客户。

5.严格按会计制度办事,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财务人员应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对应收账款进行及时清算、对账等工作,工作岗位设置中也要注意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如记录主营业务收入账簿和应收账款账簿的人员不得开具发票、经手现金,以形成内部牵制,达到控制的目的。对于发票,也要定期与销售部门的销货清单和有关科目的金额进行核对,以防账外债权的出现。当然,不管企业采用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着商业信用行为,坏账损失的发生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企业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或其它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金。

四、对于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的一点想法

有人说,“三角债”是一种在某些企业间所形成的“多米诺骨牌”,如果每个企业都能在交易中恪守信用的话,还会有这种现象的出现吗+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必具要素,有着真金白银殷的经济价值。因此,必须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用以规范和监督企业的行为。

所谓信用,它是一种买卖双方之间不须立即付款或财产担保而进行经济价值交换的制度,也有人将其进一步解释为是—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能力,不用立即付款就可以获得资金、物资和服务的能力;而征信指的是对他人的信用情况进行系统的调查和评估,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征信业对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发达国家征信制度过程看,征信制度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欧洲为代表的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其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是被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建立,而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而且各商业银行需要依法向信用信息局提供相关信用信息,中央银行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能;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完全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则和运作机制,靠行业的自我管理形成具体的运作细则,政府仅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和监管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转,在这种运作模式中,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美国的信用中介机构都是由私人部门所有。笔者认为,要在我国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必须以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力量为主,民间组织力量为辅,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商业化的手段,借助于先进的技术信息,逐步收集处理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质监等不同部门的企业经营行为的记录,建立覆盖全国的网络化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因为现在许多信息相对封闭和分散于各个机构中,使信用信息缺乏透明度,而我国是一个中央高度集权的国家,只有以政府的权力作基础,只有政府出面,才能进行跨部门的协调和征集工作。目前,中央银行和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联网对企业的开户情况进行管理,对于每个开户企业都设置了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申请编码的时候需有税务登记证等其他证件-,我想可以此为基础,再通过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综合其他部门的有关信息,达到各部门资源共享的目的。对于这个企业信用管理数据库,任何企业都可以付费在网上查询,使得企业在进行客户资信调查的时候,可以方便、快捷地取得所需的信息。一旦企业有什么失信行为,可以在网上进行投诉,经有关部门查实予以公布,并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判刑”,即将企业名称及不良行为记录锁定在“黑名单”中,同时限制企业诸如投资、股权变更等行为,等到达一定年限后才予以解除限制,但有过的失信行为将永久保存,让这些失信企业在商业圈中寸步难行,同时也要给予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以褒奖,例如可以给予他们在发行股票、债券上的优先权利或较为优惠的贷款利率等,但是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范有关政府部门、银行、工商的行为,对故意造成信息不实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库的真实性、严肃性,从而逐步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种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应收账款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易的剂。

参考文献:

[1]赵德武。财务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朱军生。财务管理一原理与决策[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7.

[3]冯巧根。收不上账,怎么办?

[4]朱跃峰。谈谈大中型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控制问题[J].浙江财税与会。

[5]上半年经济效益水平明显提高[M].中国统计信用网?.

企业信用管理申报范文6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且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围绕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目标要求,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公共信用为示范,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关键,综合抓好诚信教育、信用制度、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监管、技术支撑等环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信用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规范信用服务,加强信用监管。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地建立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周密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以点带面,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方法。一手抓诚信宣传教育,一手抓法规制度建设,依法强化信用监管,惩治失信行为。

坚持统一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公共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着重从服务、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度。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理顺职能分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形成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公共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完善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的履行制度,做事到位,承诺有度,承诺兑现。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改善行政复议、等制度,加强对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纠正公共信用失信问题,特别是承诺不兑现、违法行政等问题。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加强社会监督。发展电子政务,加快全省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实现信息化,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低成本的服务。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本意见所指企业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

(1)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依法组建省企业征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福建政务信息网,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统一采集全省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省级各单位要建立全省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管理对象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向省企业征信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许可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支持该机构低成本、高效率地采集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省企业征信机构建立与省政务信息平台相连接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省企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和联合征信。

(2)省、市、县(区)实行联合征信。对于省级数据库内,已涵盖各市、县(区)的省级部门和单位,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直接联通相应的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数据的采集;对于省级数据库与各市、县(区)数据库分别设置的部门和单位,由省级部门和单位负责采集各市、县(区)对口部门和单位数据,再提供给省企业征信机构。

(3)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单位必须支持省企业征信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便征信机构定期、实时、方便、动态地采集数据。省企业征信机构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自主申报系统,拓宽信用信息渠道。数据存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时,应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

2.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披露。对内为国家机关司法和行政提供依据,为在企业资质申请、政策审批等程序实施过程提供决策参考;对外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依法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促进企业信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形成。对于需要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通过相应形式进行无偿(指企业基本信息)或有偿(除企业基本信息以外的信息)查询。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需要披露时也应依法办理。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机构与企业征信机构分离,实行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依法特许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开展专业、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评估(评级)。

4.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发展各类信用担保公司,鼓励企业投保保证保险,以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5.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统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制定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之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运用数字安全认证技术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开放和共享的等级划分,实现授权查询和深度查询的权限设置。

6.加强企业信用自律。以增强企业防范能力,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守法为目标,建立企业客户和员工的信用档案管理、分析评估和风险警示制度,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在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商品质量、经济鉴证、中介服务、税金缴纳、金融信贷、往来帐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加强自律,不断改善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

7.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建设中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行业内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和组织协调,指导业内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和树立诚信意识,改善业内信用状况。

(三)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个人信用征信机构,以现有的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础信息,逐步整合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实现联合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案,结合我省情况,全面组织实施。

三、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法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信用保险与担保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失信制裁和监管等方面的法规。

(二)推行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制度。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在各自监管领域,根据管理的需要和特点,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定相关的企业信用分类和信用信息匹配办法,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指标。

(三)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罚。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四)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对于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评估(评级)、担保、调查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活动,树立“信用福建”形象。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教育单位,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在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以及财政支持项目等方面积极使用信用调查和评估资料,参考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等,要实行信用强制评估。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依法使用信贷信息数据。引导各行业扩大征信需求、发展信用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消费信贷、投放信用工具等商业活动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七)政府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国家相关各部门所需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的数据库转换软件和硬件配套以及省企业征信机构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等必需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其余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筹集。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各主要金融机构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事项,督促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并相应成立公共、企业、中介机构、个人四个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与省整规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加强部门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开。有关分工如下: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经贸委、工商局、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拟制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