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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职责范文1
目前全国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工程的安全管理形式严峻。频发的事故更是敲响的安全建设的警钟。各大型的施工单位一般都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安全管理上都有了自己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做法,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很多安全管理制度都只是体现在形式上,很少单位能真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安全工作,尤其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状况更加糟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所以本文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做一个深入分析。
一、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上有哪些安全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有详细的说明。其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表叙得最为具体。摘录如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体现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的有: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关于安全措施费用的规定则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有很详细的规定。
由以上法规可以得知,虽然建设单位可能因为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而委托监理单位开展相关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但是这并等于把一切工程的安全责任都推给了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还有以上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着我们建设单位要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
现在,我们来提炼概括一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职责。由以上法律法规表述可知建设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点安全职责:
1、按照规定将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发包给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相关单位
2、安全措施费用的合理确定和及时支付。
3、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详细的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周边的管线资料、气象资料以及水文资料。
不得向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提出不合规定的要求,不得违规压缩工期。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施和器材。
二、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建设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般来说,只要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洁身自好,并且有一定的责任心,第1条、第3条和第5条都可以很好的履行。而现在建设单位普遍做不好的是第2条和第4条,因为这关系到建设单位整个公司的利益问题,而建设单位领导一般对工程建设又缺乏最基本的了解。
先说说第2条,在现实中,很多建设单位都没有能够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来确定和支付安全措施费用,这也就间接导致了施工单位为节省开支,提高利润而拼命减低工程安全措施费用的支出,从而导致施工过程中很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直接导致事故高发。
而第4条也是施工工程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工期问题。建设单位为了业绩或者利益都会想方设法催促工程的早日完成,,一旦工程期限达不到预期效果就会给监理、施工单位巨大的压力。如果给定的工期脱离了现实,施工单位就只能想尽办法加快施工进度,在加快进度的同时很多安全措施都不可能及时跟进,也就违反了“三同时”的规定,导致了事故频发。
三、最后,我们来分析下要怎样做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我觉得要解决以上问题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求建设单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很好的了解自身的安全职责所在;
第二、要切实重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不能为了盲目追求进度、节减工程支出等原因忽视施工安全,要严格要求监理的安全监督职责和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要针对工程建设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考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第四、要组建工程管理机构,聘请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管理。
第五、要与其他工程款项分开独立核算安全专项经费,使安全专项费用能有效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上。
第六、要廉洁自好,本着一切从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出发来管理好工程建设。
第七、对于一些小型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想为此临时组建工程管理队伍,对于此类情形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实现工程代建,委托相关有资质、懂得建设工程安全职责的代建单位来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安全职责。
如果建设单位能够落实以上几点工作,做好自己的安全职责,从投资建设者的角度上就把施工安全放置工程建设首位,我们的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必能再上一个台阶。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程监理安全职责范文2
关键字:建筑工程 监理人员 安全职责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探讨
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有效保证,是政府和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稳步运作发展的重要条件。
1. 在企业现代化管理方面
强化相关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增强施工项目监察力度,是企业推进现代化管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推进现代化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科学性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使建筑过程面向高效,有序方向进行。
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一味盲目追求建筑行业带来的巨大利润;有的企业摒弃安全监理部门;有的企业一味招聘人员进行扩大生产规模。众所周知的黑龙江哈尔冰大桥坍塌事件,更加深刻牵动政府和民众的安全管理神经;必须建立起“面向市场,服务人民”的安全管理模式。
一个企业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应注重安全建设,确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全体员工安全责任义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项目建设建立在不重意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发生建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换取项目工程巨大利润,就失去建筑施工的意义和根本目的。因此,提升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国家和人民利益相一致,有利于企业进行现代化管理。
2. 提升安全责任意识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四个现代化建设重要条件
实现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重要因素。“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充分说明在实际施工中发挥人的作用,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监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是发展市场经济重要的问题。
一方面在建筑中体现勇于拼搏,善于思考的奉献精神,另一方面应保障建筑项目安全,舒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坚强监管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并落实建筑施工中充分体现政府关怀,激发劳动热情和建设积极性。反之,如果安全责任意识不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懈怠现象,极易出现安全管理疏漏,施工过程中易造成工程事故,给政府和企业带来经济和不可预估的损失。
二:加强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的相关措施
1.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理责任体制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及其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监理安全责任意识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中,应以2004 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为依据,并以2006 年10 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为指南,将国家和政府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需求以及安全标准建立层层分解、并落实到项目管理各环节中。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各监理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监督管理行动小组,并制定相应职责和权限,人人清楚各自所承担的安全管理
责任,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加强各人安全责任意识。为使项目建筑按时按量完成,各有关人员在安全质量和安全生产上应保持万众一心、各施其责、同舟共济,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责,努力做好安全责任规章制度建设。
2. 开展安全责任宣讲会
针对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和建筑监理人员普遍人员素质不高情形,在提升监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过程中,应注重安全宣讲会的重要作用。通过阶段性举行安全宣讲会,讲解安全工作在项目工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现阶段建筑工程由建设型转变为安全舒适型。
通过建筑结构,建筑类别,建筑安全职责,安全监管内容,安全监管任务等方面综合讲解,对新近员工进行专职讲座,努力提升项目监理人员自身安全责任意识,并为安全事故最小化提供理论宣讲。
3. 项目监理安全工作记录
在加强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将安全监督任务和成果以安全记录形式体现。
在实施目的上,通过实行监理安全工作记录,充分了解建筑结构安全系数,有助于建筑结构安全分析与进度保证,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思想意识建设。
在实施方式上,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规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建筑强制性标
准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方位审核和监督检查各部门人员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记录安全工作日志,落实责任制体制。通过监理安全工作记录和审核,在进行任务安排和安全职责时,可根据工作日志及时进行安全排查,有助于安全责任意识提升。
4. 树立项目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在进行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要求项目管理者及其监理人员应树立建筑市场风险意识,学习、掌握风险特点与防范技术术,加强对施工风险,经营风险,建筑风险的合理预警、监视以及管控,加强风险意识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须时刻树立高度风险意识和安全危机意识。面对复杂多变的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实际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方面风险,通过市场分析,现场调研,案例分析等形式作好风险预测并研制出合理有效解决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和规避建筑风险。监理者要对潜在风险和潜在安全危机有充分意识,并
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根据安全案例,整理常见安全施工事故手册,在安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将安全损失降到最小化。
再者,树立依规,依法,依标安全监管的理念,有针对性,组织性地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审、查、停、报”四项安全监管基本职责。
参考文献:
[1] 杨建红.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初探[J]. 科技资讯,2009,(28).
[2] 周晓强,胡万里. 高层建筑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及对策[J]. 科 技成果纵横.2008 (11) .8).
工程监理安全职责范文3
关键词: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管理体系
长期以来交通建设行业一直是我国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之一,各类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直接影响着交通建设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究其原因,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外,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对履行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全面履行安全监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无可置疑,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预防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有效减轻安全监理责任将起到重要作用。现就监理企业在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建议:
1 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较晚,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仍然还处于培育、探索、发展的初期阶段,目前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监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监理收费偏低,影响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监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监理单位相互压价,残酷竞争,不少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监理取费标准作为选择的重要标准,从而监理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的监理费远远低于国家取费标准,致使这些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投入人员少,专业不配套,不能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2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监理作用发挥不够
一部分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没有按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大纲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只是将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工作内容的一个分项,认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自己的事,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工作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走过场,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听之任之,安全监理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1.3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由于监理单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导致个别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机构形同虚设,监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变动频繁。甚至有的一个监理工程师担任几个项目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一个安全监理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日常安全监督、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等到活动,由于监理组织机构不全,人员不足,安全监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安全监理成为一句空话。
1.4安全监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扰大,职责难以发挥
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第三方责任主体,本应独立公正地处理和协调各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常常身不由己,经常受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行政部门等方面因素的干扰干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时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工序混乱,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1.5监理队伍总体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专业知识贫乏
因为监理是新兴行业,专业监理人员紧缺,有的监理从业人员是从其他部门转行半路出家,有的是退休兼职,学历相差悬殊。部分监理人员仅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连诸如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都看不懂,不能发现安全技术方案中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也不甚清楚,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2 加强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
安全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理工作,健全安全监理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加强安全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正常运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2.1强化安全监理观念,提高责任意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安全管理已纳入了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监理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任何情况下,坚持把安全监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工作。作为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必须在自觉提高自身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每名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牢记职责强化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正确理解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真正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
2.2加强教育培训,确保监理人员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企业要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内容,增强安全监理的能力,提高监理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安全问题的水平,做好危险源的分析与辨识,把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2.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监理单位要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监理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培训制度、方案审查、安全专项经费审批、检查验收制度、隐患督促整改制度、安全专题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安全监理台帐管理制度及安全资料归档制度等,各项制度要具有操作性、针对性、时效性。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确保各项安全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4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监理大纲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安全监理大纲,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细则要内容齐全,针对性强有可操作性。同时,监理单位要履行“措施审核”程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查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从源头上对施工单位安全控制措施进行预控把关。
2.5把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主要以预防为主,要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把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不安全隐患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项得以贯彻落实。把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作为安全监理的关键点,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对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2.6督促落实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和运行
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工作中,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企业和施工管理人员资质,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实名登记工作、安全检查纪录、人员持证、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安全经费使用等。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人与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控制在源头,真正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工程监理安全职责范文4
关键词: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对策
煤矿建筑工程是属于高风险行业,一旦不慎,极其容易引发煤矿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少则受到一点经济损失,严重的就会影响煤矿建设工程的质量,甚至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问题。
一、概述
煤矿建设工程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工程。煤矿建设工程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往往是比较复杂的。作为参与煤矿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往往被认定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如果说这与相关监理单位一点关系都没有,也是不符合情理的。作为监理单位,主要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监理单位必须做好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这属于监理单位的主要,把好开工、工序交接、验收的质量关;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工程合同的要求,按照“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需要”的原则设置现场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按照工程监理要求规范地进行监理。监理单位一旦在自己职责范围出现了任何细小的疏漏,都可能给工程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也会因为未依法监理,履行职责不力,而承担安全事故的间接责任。
二、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
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具有极大风险性。从目前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煤矿建设监理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
一是缺乏针对煤矿建设监理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一些现存的法律法规对煤矿建设监理的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无法取到规范、评价、处理安全监理问题的作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无法明确具体的责任,责任追究难以执行到位;二是煤矿建设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一些规范性资料标准,远远滞后于煤矿监理行业的实际发展。有的煤矿标准执行了10多年没有修订,与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不符合,不能很好地取到应有的作用。这都为煤矿监理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三是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专业人才比较缺失。在处理安全事故方面缺乏法律专业的技术支撑,依法监理缺乏人力资源的有效保障。
(二)煤矿建设工程基础较差
一是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失。煤矿建设工程由于劳动强度大,风险高、待遇低等特点,导致中高级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及工作经验丰富工人流失严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煤矿建设工程管理机制不健全,有的组织机构不全,有的缺乏专门的人员,有的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缺乏必备资质或专业不对口,不能有效地监控施工;三是监理工作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不够密切,加上地下地质条件非常复杂,如果仅仅依靠监理单位要做好煤矿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那是很难实现的。
(三)监理工作安全投入不足
一是监理安全工作的收费较低,主要是因为国家缺乏对监理市场的监管,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问题严重。这种问题直接导致监理单位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监理收入过低,效益不大,导致监理工作的投入无法到位。由于监理企业的收入较低,无法吸纳和留住较优秀的专业监理人才,特别是像高级监理工程师一样的高级监理人才。因为监理企业的效益都不太高,不可能投入足够的资金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修,所以,监理队伍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监理单位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阻碍
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存在较多干预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理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有的建设单位自以为管理力量强大,不注重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甚至将施工单位看作是建设单位下属的施工单位。有的干脆直接干涉监理单位的具体监理工作,无视监理单位工作的独立性。
三、加强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加强煤矿建设监理法规建设,加大依法监理的力度
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应不断加强煤矿建设监理法规建设。特别是应修订或出台与煤矿建设监理工作息息相关的规范性标准文件,能够有针对性地指导、规范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行为,为其风险防范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煤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不仅要建立监理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而且要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安全责任予以细化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根据调查的结果分别执行责任追究,以此提高安全管理意识,降低监理单位的责任风险;三是引进和培养监理法规的相关的专业人才,加强法律方面的人力资源的管理,为煤矿建设工程监理的提供法律服务,降低因为不懂法律而带来的风险。
(二)加强煤矿建设工程基础建设,夯实安全监理的基础
一是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加大投入,引进和留住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程度提高技术保障;二是完善煤矿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尽量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对口人员,确保实施有效地监控;三是加强监理工作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共同做好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大监理工作投入,降低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
一是提高煤矿监理的取费,限制煤矿监理企业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吸引优秀人才加入监理队伍,提高煤矿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二是设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基金,用于监理人员培训;监理单位成立煤矿安全咨询委员会,聘请高等院校安全领域专家客座监理企业讲学和指导;高瓦斯矿井和高突矿井监理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安全监理论证,编制转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设置安全监理控制点。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降低监理的安全风险
施工现场是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等等,存在着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系事故多发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风险引发事故,保证施工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的风险监督就是要检查控制风险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当施工中因人、机、环或方案等因素发生变化时,控制风险的相应措施是否同时跟上,是否保障有力,当发现违章作业时是否及时纠正。比如对人的控制:在对人员的组织安排上是否根据人的技术水平,人的生理缺陷,人的心理行为,人的文化素质来控制人的使用:如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精度高的工序或操作,应由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来完成:反应迟钝、应变能力差的人不能操作快速运行、动作复杂的机械设备( 如操作油机绞磨) ,对隐蔽工程工序(基础浇注〉或具有危险性的现场作业应采取旁站监理。
总之,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及对策分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应不断加强对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探究,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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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安全职责范文5
关键词:工程质量;工程监理;现状;存在问题;监理工作重点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一、监理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至今20 多年,工程监理一直秉承“三控、两管、一协调”理论并有所突破,又增加了监理的安全职责。单从“三控”来讲,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尤其是投资控制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工作技术服务的重要性。而目前的法律法规中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监理,实际监理工作中也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在监理业务的承揽过程中也有许多不规范行为,甚至出现以降低监理费为手段的低劣竞争。我国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中都有对监理的规定和要求,但随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需要不断完善。
2、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身的管理不够重视,许多监理企业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监理人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从业人员的不稳定;还有一部分监理企业实行项目个人承包制度,部分承包人为了降低成本,低价雇佣非专业专业人员从事监理工作,或者减少项目本该合理配备的监理人数,使得监理工作达不到应有的目标效果。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不遵照国家为了维护监理利益制定的取费标准,而是通过降低费率来参与项目竞争,这样就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监理从业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是部分监理人员缺乏责任心,缺乏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队伍的组成和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上,目前相当一部分监理从业人员是在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技术工人或管理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监理是一项综合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工作,仅仅从事过某一项专业技术的人员很难胜任全面的监理工作;而且由于他们年龄较大,精力、体力都有欠缺,对于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也很差。二是一些建筑相关企业管理人员改行从事监理工作,甚至有的是跨行业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企业又没能给予系统的业务培训,他们自身也没有继续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这些人只具有某一方面的施工或管理经验,并不熟悉监理知识和工作程序。三是新出校门的学校毕业生,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缺乏经验,对施工管理缺少预判能力,无法发挥监理工作的预控作用。目前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也相对单一,主要来自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对其他配套专业知识掌握甚少,目前监理工程师数量又不够,导致很多大型项目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缺乏。加上人员不能按专业技术适时调配,一些掌握某一方面专业技术的监理工程师可能在比较单一的或专业不相干的项目从事监理工作。监理行业需要既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4、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乃至社会方面对监理的认识不足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到现在,工程监理工作帮助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担了相当大的现场管理工作量,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促进了工程进度、投资的管控。一部分业主错误地认为工程监理的存在干预了他们对项目的管控,有时候监理工作的规范开展甚至会影响到项目的通盘计划;他们认为监理企业收了业主的监理费用就应该听从于业主的安排,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思进行工程管理,这就是典型的“大业主、小监理”思想,而且这种思想很盛行。还有一些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片面放大监理的职权,项目稍有一点差错,就会完全怪罪于监理工作没有做好,监理没有到位,仿佛一切错误都是监理造成的。完全没有考虑监理工作的艰难和监理措施、方法运用实际产生的力度。
二、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原则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影响使用功能等都是原则性的问题。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生产安全意识不强等都有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导致安全事故。遇到这样的情况,无论施工单位如何强调客观因素,业主、朋友怎样协调讲情,监理人员决不能妥协和放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及时整改到位是唯一直接有效的解决办法,质量、安全隐患任其发展必将导致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最终影响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廉洁自律,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关键。要做好协调工作,首先要确保自身的素质要过硬,要严于律己,做到行为上不吃、拿、卡、要,工作上不故意刁难,处理问题有理、有据,有节、公正无私。
监理工作的开展除了体现在严格管理、大公无私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体现监理的服务性,服务性是监理行业产生并得以飞快发展的社会要求,主要体现在监理是一项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除了为业主单位出谋划策,降本增效,而且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遇到重大协调处理事务时,能够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提供多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像这样又能发现问题,又能处理问题的监理人员才是监理行业需要的真正人才,也必定会受到业主、施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和欢迎。
三、安全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阶段的重点
1、安全监理的工作要点
监理企业应承担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开工前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安全管理资料、组织并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进行安全评价和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安全监理的主要控制点包括深基坑、大型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高大模板、高空作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和消防安全等重要方面。
2、监理工程师要实施的安全控制措施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报送存档备查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的管理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格证、上岗证等。
2)承包商报送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监理单位应对承包商检查验收的重点项目和部位提出明确的监理要求,如提升机和升降机的加高检查验收,塔吊及电梯的提升、加高后的检查验收,工程重要控制点的验收等。
4)采用切实有效的检查方式,对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班前活动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记录。对相关的问题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将相关情况通报业主,甚至工程安全主管部门。
5)对重要施工机械的运行维护工作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审查承包商机械运行及维护记录,若机械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应责令承包商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6)监理工程师应明确有关要求及规定,书面通知承包商,并告知业主。各类安全隐患应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予以体现。
工程监理安全职责范文6
【关键词】 安全监理;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2-120-02
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形势非常严峻,各种性质、程度的事故屡屡发生,恶性事故也时见报端,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004年2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安全职责纳入到监理的范围,将监理单位在安全牛产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职责法制化。同时也为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10月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和责任。鉴此。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如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履行监理职责,成为考量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条例》和《意见》的精神,以及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历,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笔者认为要积极做好以下几点:
1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1.1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1.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2.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2.1.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审查是否与合同文件相一致,实行动态管理。全过程监控。
2.1.2审查施工单位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临时用电、给排水、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1.3审查本项目工程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和手段。
2.1.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是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司机、指挥,大型机构搭、拆人员以及其他按规定需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作业工等。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2.1.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应按照各种救援类型分别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尚应编制独立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应包括救援的组织,救援设备、材料的配备,公安、消防、医院、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医院位置及路线图等等内容。
2.2一般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审查的内容有:
2.2.1审查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在审查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窒等的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适合的开挖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专家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2.2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十的重量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设计要有安全验算书和细部构造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式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拆除应有具体安全措施。
2.2.3审杳脚手架搭拆方案。脚手架打案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有针对性。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的-般搭没高度在50米以下,方案尚应绘制搭设图,说明基础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件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超过50米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要求。
2.2.4审查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拆卸方案。审查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塔吊基础必须经过安全验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措施应有详细说明。安装后应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记录、保养记录、顶升记录、相关合同等,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后方可使用。
2.2.5审查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洞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2.2.6审查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①方案的编制、技术审核、批准程序应符合要求。相关人员的专业要求是电气安装专业,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②方案中应有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汇总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表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列入其中,以便正确计算最大用电量,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配电的导线断面、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熔断体的型号。包括各主要回路用电量的汇总,以便正确计算该线路的用电量,即线路负荷计算,以选定相应开关,漏电保护器、导线截面和熔断体型号。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叫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等。
监理通过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需要修改的,应采取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监理与承包商的正式沟通都要用书面形式,这不但是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需要,而且是监理工作的日常记录,是监理自我保护的需要。
监理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不能流丁形式,要注意方案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更要注意可行性,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问题。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合,核查验收手续。
3.3监理人员现场巡查中将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
3.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3.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3.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4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机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机构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5.1监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侦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5.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5.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