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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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

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范文1

    现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抵押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抵押当事人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应按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抵押登记。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登记部门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核准登记,核发《房屋他项权证》。

    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范围按照《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执行。

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范文2

关键词:公有制;主体;非公有制

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2-0005-04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些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这里谈一点看法。

一、我国国有经济活力增强,规模增大,但控制力、影响力有所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产业分布、规模和质量有了重大变化。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已彻底打破,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宏观管理与微观搞活的局面得到确立。100个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中央统一管理,其余10多万个国有企业由地方管理。地方和企业有了投资、建设、布局的自。国有企业不再是国家计划的单纯执行者,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过去严重落后亏损的国有企业已全部淘汰,绝大部分国有小企业已转化为非公有制。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关键领域集中,新成长起一批具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地方和企业的动力、活力增强了,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和综合实力提高了,总体规模也增大了。国有资产总体增长较快。目前,全国国有企业拥有资产53.5万亿元,比2001年全国工业资产(13.54万亿元)高2.9倍,相当于1978年全国国有资产(4 471亿)的119倍。国有资产近十年每年增长3.6万亿元,一年增长额比1978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高7倍。2010年国有企业实现净利润1.07万亿元,上缴税金1.4万亿元,相当于1978年全国净资产的6.7倍,按可比价计算,也至少高2倍。国有企业总体规模增大,大企业实力雄厚,集中了更多高级工程师、技术工人和优秀领导者,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我国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这些年来实施了很多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全局发展的举措,影响和促进了我国未来科技进步创新的进程。这是值得自豪和庆幸的。但是,国有经济在资产规模有所增长的同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和控制力有所下降,严重影响到作为社会主义基础和宏观调控支柱的主体地位,是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重大现实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1. 公有制主体地位削弱,出现由非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的趋势。公有制在全社会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由2003年的57%,2006年的48.6%,2008年的35.2%,下降为2010年的26.9%。其中国有资产占22.2%,集体经济占4.7%。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由2003年的42.8%,2006年的51.2%,2008年的64.2%,上升到2010年的73%。其中私营经济占45.7%,外资经济占25.1%,个体经济占2.2%。私有外资企业的资产已超过国有企业。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比公有制高1.7倍,其中私营经济比国有经济高1.1倍,外资经济比国有经济高13%。

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中国有经济仅占3.9%,家庭联产承包制占63%。第二产业中,公有经济资产仅占27.6%(国有24.8%,集体2.8%),非公有占72.2%。第三产业中,公有制仅占24%(国有21.7%,集体2.3%),非公有占到75.9%(私营51.8%,外资21.3%)。

2. 国有经济控制力和支柱作用严重削弱,非公有制在绝大多数重要部门已居控制地位。公有制为主体要求,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占支配地位。但目前我国40个主要工业部门中,国有经济居控制地位的只有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业、电力工业、水生产供应业和烟草工业等5个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占94.7%,石油加工业占70.3%,电力业占91.7%,水生产供应产值占64%,烟草业占99.3%)。居相对控制地位的有煤炭开采业(产值占59.1%)、电力机械制造业(占46.4%)、燃气生产供应业(占43.4%)3个行业,其余31个行业全部为非公有制经济控制并居主体地位了。在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公有制经济早已下降到不到20%。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非公有经济在各领域中健康发展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在许多领域占控制地位也不影响公有制主体作用。但在许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控制地位,国有经济占的比重这么低,失去控制地位和主体支柱作用,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有些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像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只占19.9%,医药制造业只占12.6%,通用设备制造业只占5.7%,专用设备制造业只占15.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24.3%,通信设备计算机制造业只占8.9%,钢铁工业占38.5%,有色金属工业占27%①,不能说是正常现象。

有一些行业看起来不属于国民经济命脉,但与农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由谁经营主导,影响很大。像农副产品加工业,2009年产值2.79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1 509亿元,仅占1.7%,加上集体企业也不到3%,几乎完全由外资和私有企业占领,对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提高是不利的。

外资控制了我国近一半行业。在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对20个拥有资产的控制权。其中绝对控制的有9个行业,相对控制的11个行业。一些产业未完全控制,但控制了一些产业排前5名的企业。

3. 国有企业实力不足。我国现有2万多家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中央企业仅剩百十来家。国有大型企业比重低,实力弱,集中度太低,以至形成大量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影响到创新能力、经济效益和效率及控制力。十大钢铁企业的集中度仅有39%,前5名为24%。500强企业分布在74个行业中,其中钢铁、建筑、石化三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占1/3,而航空航天、自动化控制设备等9个高新技术行业的销售收入和企业仅占8.8%和11.4%。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拥有的资产量较多,但与国际垄断跨国公司比,就显得颇弱。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有349家,占69.8%,但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仅相当于世界500强的7.8%、10.7%和6.5%。我国国有经济拥有总资产53万亿元,不到世界500强前10家公司资产(23 415亿美元,2006)的30%。国有经济总体实力弱,大型骨干企业少,集中度低,是国有经济控制力低,影响力不足,有些该占领的领域未占领,该居控制地位的领域不居控制地位的重要原因。

4. 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农村集体经济所剩无几,工业中集体经济更没有多少。2009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集体企业只有1万个,股份合作制企业5 000个,联营企业239个,合计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产值仅占3.9%,资产占3.7%,主营业多收入仅占3.3%。

二、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的影响

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对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尤其是长远发展的影响不可低估。

(一)国有资产流失

1978年,国有企业有固定资产4 471亿元,流动资产近5 000亿元,合计上万亿元。集体企业有资产2 000多亿元。国有资产的1/3以上,集体资产的几乎百分之百被私有化,50%以上低价和无偿地转化到私人手中。

20世纪80年代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时期。1982―1992年,国有资产流失5 000亿元,平均每年流失500亿元,每天流失1.3亿元。90年代起每年流失1 500亿元,每天流失5亿元,目前仍在流失,一些地方仍在贱卖国有企业。2012年,山西省保德县的一个价值30亿的煤矿,被该县安监局长以37.5万元“卖”给了他的内兄。

(二)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所有制决定分配,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分配结构的重大变化。在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出现了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2010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57,不仅超出了国际公认的0.3的警戒线,而且超过了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分化程度。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同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的统计,我国“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收入比例仅为1.4%,按五等分法计算,近年全国最贫困20%的家庭总收入占4.06%,最富的20%的家庭总收入占50.4%。

出现了一批亿万富翁。2009年,我国百名富豪资产达到200亿元的有26人,有100亿元~199亿元的39人,有75亿元~99亿元的44人,分别占23%、35%和40%。2010年,资产过千万元的87.5万人,过亿元的5.5万人,过10亿元的1 900人,过百亿元的140人。由于私有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新资产层。其人数约占全国人口的1%,拥有近20万亿元的私有生产资料资产,拥有的资产总量相当于一半国有资产;雇工7 000万人,雇工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70%以上。每年获得利润超过1万亿元,利润超过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以占1%的人口,获得全国净收入的1/3左右。人均资产和收入是一般劳动者的100倍以上。这个新阶层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生产能力占全国的1/3,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了贡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占有生产资料,与工人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无偿占有劳动的剩余劳动,是剥削者,也勿庸回避。他们参政议政,但也会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影响上层建筑、社会风气等。

(三)带来过量投资,重复建设,比例失调

这些年来我国投资率高达60%以上,与公有制经济控制力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盲目无序发展有直接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积累率高,固定财产投资比国有经济高1倍。为了获利,盲目投资,引起许多产业重复建设,造成生产能力闲置。许多产业生产能力闲置率达到33%~100%。落后产能多,污染严重,带来比例失调,严重损失。

(四)影响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

这些年来,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得到了很大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得以发扬,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所加强。人们精神振奋,一心一意搞建设,为中国发展崛起努力奋斗。但资产阶级腐朽价值观有所上升,社会主义道德情操风气下降。讲“金钱第一”的多了,讲为人民服务的少了。打架斗殴的多了,讲相互帮助的少了。有的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为“全心全意为老板服务”。腐败现象有增无减,屡禁不止。

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鉴于在今后一段时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仍会高于公有制经济,如果不加强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还会继续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会继续上升,非公有经济上升为主体地位,完全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是不可能的。

(一)提高认识,正确看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分工,相互支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健康发展,为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支持鼓励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并使公有制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因此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支持公有制经济发展。那种认为“公有私有无所谓,关键是生产第一位”,“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让公有制退出一切竞争领域”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看到公有制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主导支柱作用。公有制的这种主导支柱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任何忽视削弱都会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损失。

发挥公有制为主体的作用,就应重视公有制的比重。衡量一种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看质,又要看量,应把质与量统一起来研究。质与量是难以分开的,而且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对于经济量,不能只看绝对量,还要看相对量,即看它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绝对量表现达到的水平和规模,相对量方能显示它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只是绝对量增长,而比重却下降了,这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增长得更快,国有经济的实际地位降低了。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物质基础在整个社会经济关系中居主体地位,这就意味着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经济命脉,公有制的数量和质量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占主导地位。如果国有经济的比重严重下降,那只能意味着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削弱,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削弱。

(二)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

增加投资,提高质量,扩大规模,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能力。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在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关键部门和领域,在决定未来的高科技部门、创新研发领域,由国家投资,像过去抓156项工程、两弹一星、三峡大坝那样,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新建一批国有大型企业。支持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兼并收购,提高实力。

支持国有经济掌握最先进技术,创造先进技术。增强国有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使之成为我国和世界的创新带头者和开拓先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辟更大发展空间。鼓励中小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大型骨干企业。

国有经济要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发挥主导支柱作用。要科学确定哪些部门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部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各行业会有差别,但决不是退得越多越好,办得越少越好。如果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都把国有企业“收缩”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就不会有主导支柱作用。

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不能光追求形式,关键在于要有社会主义的内容。管理制度不能仅照搬西方的,要有自己的创造,要继承和发展我们积累起来的一切优秀的东西。管理创新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国有企业要起带头作用,作出新贡献。

(三)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

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了它的优越性。在我国农村,通常保存和坚持集体经济的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各业兴旺,社会安定,群众共同富裕,就业充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人们生活幸福和谐。城市中也有一批办得好的集体经济。总体而言,原有集体企业,大多已解体或转化到私人手中,所剩无几,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现在到了大力鼓励、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时候了。应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集体经济的支持,鼓励集体经济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促进其更快发展。

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范文3

必须探索效率更高的控制力实现方式

从国有经济层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首先,要正确理解公有制。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也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为主体”是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要求,“主体”并不是指公有制经济的数量优势,而是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上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这一判断,今天仍然是适用的。其次,“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也主要体现在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上。所以,无论是整个公有制经济还是国有经济,深化改革的核心都在于进一步明确:哪些是“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何理解“控制力”?

对此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两个要点:第一,“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一部分可能是“长期”重要和关键的,一部分可能是“阶段性”重要和关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方面”,即: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个人认为,从长期看,国有经济主要应定位在提供广义的“公共品”上,主要包括:国家安全、重大公共服务等。除此之外的其他非“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即一般产业领域,国有经济需要逐步收缩战线。第二,“控制力”有不同的实现方式,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并不是“全部”。即使对于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必须“为主体”和“起主导作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也必须探索效率更高的控制力实现方式。因此,下一步深化国有经济改革关键在于根据新的定位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实现“有进有退”。我们既需要强大的国有经济,更需要强大的国民经济,这才是真正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国有企业除了交税,还要分红给它的股东——政府

从国有资本层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一是按照“混合所有制”模式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关于“混合所有制”,并不是这次全会上第一次提出的,但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更高的层次对“混合所有制”进行了表述,认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当前,按照“混合所有制”模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以下三点:一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个人认为,除了极少数真正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那些行业,我们可以保留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之外,大多数可以适度降低国有股份的平均比例,这样既可以加强国有资本的杠杆效应,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同时又能改善治理结构,进而提高国有资本配置的效率。二是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如“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可以和非国有资本共同设立投资基金、项目公司,既增强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提高运营效率,也为非国有资本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三是要让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平等竞争,在产权制度、市场准入、政府监管等方面一视同仁。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所有权”体系,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理顺所有者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2003年国资委成立后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但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如从管理范围看,金融国资、文化国资目前仍然是由不同部门管理,下一步是形成统一的国资管理体系,还是沿用现有的分类管理模式,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二是进一步探索国有资本的管理和运营模式,让国有资本有真正的权利人主体。此前,国资委实际上也探索成立了“国信公司”、“诚通公司”等资产运营公司,但由于多种原因,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所以,这次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但也要科学规划,总体设计,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一窝蜂”。

三是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分类改革。如果将现有的国有企业分为具有政策性、公益性的企业和完全竞争性领域的企业的话,下一步从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要继续加强对前者的投入和支持,而后者则必须按照资源、市场、服务充分竞争的原则与非国有企业公平竞争。此外,对不同性质的垄断行业也要采取不同的改革办法,行政性垄断必须坚决打破,自然垄断行业要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四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国有企业除了交税,还要分红给它的股东——政府。现在90%的国企都已经纳入这个范围,平均分红率在12%左右,当然这比世界上其他国家国有企业20%~50%的分红率还要低很多。下一步首先要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范围扩大,比如文化企业、金融企业等;其次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三中全会已经明确到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第三要实现全面共享,而不是现在绝大多数收益又再次回到国有企业;要通过公共财政,把国有企业收益更多运用于公共事业,特别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少问题都与相关党政部门有关

从国有企业层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继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由此可见,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宏观层面的“管资本”改革和微观层面的“管企业”改革结合起来。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是“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当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不仅仅是企业层面的问题,不少都与相关党政部门有关,包括选人用人机制、薪酬体系、考核评价机制等。在国企高管的选聘方面,我们现在更多采用的是党管干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兼有组织部门的考察和市场机制的考评,这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不同于通过猎头公司在市场上寻找职业经理人,我国国有企业的高管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企业的经营者,又是某一层次的领导干部。这是一把双刃剑,好处和坏处都有。好处是他们作为领导干部有更强的责任心,更高的职业标准。但是,不好的地方是这两种制度如何很好地结合起来,确实需要不断地完善。干部选聘中也有“旋转门”的问题,就是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之间的角色互换,把做企业的经验带到政府部门,把政府管理的经验带到企业,这也是有利有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为下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出了方向。

总之,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不少表述都有新的突破、新的任务,为下一步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完善、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

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范文4

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必须搞好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先后明确指示“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坚定不移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的重要指示,是我们正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保证。

社会上某些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或者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名行“去国有化”“去公有制”的主张,都是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也是不符合我国实际和完全错误的。必须清醒认识到,一旦国有企业从最后的领域退出,必然使我国坠入彻底私有化的深渊,成为西方国家的附庸。在这方面,信奉“华盛顿共识”(主张私有化、自由化、非调控化)的前苏联和东欧国家都有着惨痛的教训。经历“休克疗法”的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生产力大幅下滑、通货膨胀严重、失业率居高不下、人民生活水平大幅下降、国家四分五裂。我们必须吸取前苏联彻底私有化和过度市场化的负面教训,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总结过去30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正是由于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才取得了30多年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中国奇迹”,才取得了特高压、高铁、嫦娥探月等跻身世界前列的先进技术,才取得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绩。截至2012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0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4万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5.1倍和4.1倍。截至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已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119亿元,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3.1%。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中国国有企业必将为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能为混而混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说得很明确,目的是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当前有些“为混而混”、“单向混合”甚至“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提法,都是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和完全错误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把握如下原则。一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搞好国有企业是有机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在增量基础上发展的原则。除了不具有竞争优势的要有序退出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在增量资产上混合,绝不能搞国有经济大规模撤退、大规模减持,要坚决防止出现抛售优质国有资产浪潮,绝不能影响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三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双向原则,不能搞针对国有资本的单向混合。在具体实施中,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实行一企一策、分类研究、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和“硬指标”。

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探索新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正确推进员工持股改革,需要把握如下原则。一是员工持股改革必须坚持增量改革原则,不能打存量资产的主意,不能把现有的国有资产量化在员工身上,不能把员工持股改革演变为瓜分国有资产风。二是员工持股改革必须坚持激励为主原则,防止“平均主义大锅饭”,防止福利化不良倾向。三是员工持股改革必须坚持合理比例原则,防止激励过度和激励不足问题。四是员工持股改革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不歧视原则。五是员工持股改革必须坚持促进科学决策原则,防止出现弱化科学决策问题。六是员工持股改革必须坚持规范管理原则,防止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国资监管确保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当前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要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为制度保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管资产到以管资本为主,更加突出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强调和突出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主要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落实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对国资委现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规律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国有企业的进和退要遵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原则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而世界银行《2030年的中国》报告提出,国有资本要逐步退出非公共产品提供领域,除少数国防企业外其他都要退出;到2030年,国有经济比重降低到10%。还有人提出“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与民争利”等。这些说法都是明显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提的行业和领域多数都是竞争性的。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没有什么行业不是充满竞争的。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本质就是彻底私有化。公有制企业本身就是最大的“民”。“与民争利”的说法非常荒谬。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要科学界定国有企业功能。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可以界定为如下三类。一是公益类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合理定价,政策性亏损由财政全额补贴,着重考核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二是商业类国有企业,凡在竞争性领域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以市场化规则优化监管标准,着重考核经济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三是保障类国有企业,承担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和国家安全责任的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完成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任务情况,着重引入专项考核指标和企业竞争力。有必要指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目的是提高监管考核的水平、搞好国有企业,不是国有经济进和退的依据。各地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高度重视、科学把握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进和退,准确把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八个字原则。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要科学厘清规模经济和垄断的关系。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笼统贴上“垄断”的标签,既有恶意误导,也有不明就里的认识误区。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如下为垄断行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法律同时规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可以看出,反垄断不是反对规模大的企业,而是反对利用市场地位操纵价格、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要提高对反垄断问题的认识,要更加重视根据国际市场结构、竞争形态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更加重视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角度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更加重视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角度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更加重视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角度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是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的重要途径。

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方面,我们有着这样那样的教训,需要对此有清醒的认知和判断。针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能发生的问题,就明确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截至2012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0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4万亿元,这是全国人民辛勤劳动积累的宝贵财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也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规范国有产权交易,通过上市和产权市场发现价格,通过进场交易、竞价交易实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特别重视解决违规进行资产评估、恶意串通低估评估值、把优质资产分离到副业、通过境外壳公司弱化监管等约束管理等问题,最大限度控制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消除寻租空间,确保一个铜板都不流失。

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范文5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还是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基本实现,只是阶段性成果,离改革的整体目标还很远。原来说的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指的主要是工业企业,而且是国有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当时的脱困范围是17000户中的6599户,而那时我们整个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的企业,包括内贸的、外贸、物资的、交通运输的,而这部分的问题很多。这部分企业脱困问题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从整个国有企业来看,改革的任务非常重。

今后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我想,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继续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就是实行“有进有退”,国有经济能够向发挥自己优势的方面前进,就是有所为。而这方面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界定,就是在下面四个行业领域里国有经济要前进:即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不属于这四个行业的就要逐步收缩和退却。在“有进有退”过程中,国有经济的比重总的来说还是要降。1978年国有经济在GDP总量的比重占56%,到了前两年大体占到40%低一点。降到多少合适,按各国情况看,发达国家国有经济比重大体是5%左右,发展中国家占10%左右,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将来也许降到20%或多一点,我想只要能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就够了,也可以发挥主导作用。二是要从战略上改组国有企业,主要是“抓大放中小”,抓大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需要放开、搞活、转制,这个任务还很重。将来也许国家就控制几百个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剩下的都要通过多种形式放开、搞活、转制。这两年国有企业改革从战略上调整和从战略上改组企业的组织结构方面进展得不太顺利。主要是有不少思想认识问题,当然也有实际问题不是那么好解决。有些地方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上不统一,所以在放开搞活方面耽误了时间,开放搞活转制的任务还很重。另外,退出机制也不顺畅。一个企业要转制或破产、出售,人员怎么安置、债务怎么处理都成了问题。还需要财政拿出钱来支持这项工作。这方面,商业、物资企业任务特别重,问题和难处很不好解决。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现在看来,主要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投资主体多元化问题,一个是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问题。投资主体多元化问题就是国有股独大,包括上市公司暴露出这方面问题。这和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很好形成有关系。规范的公司治理应该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应该尽量避免一股独大,特别是一个国有股绝对控股,因为现在在公司制里开个股东会决定重大事项时,是按控股比例来投票的,只要占50%以上的股权,你的建议就可以做出决定,所以包括将来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将由国家来控制。允许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的也只能是极少数,多数可以采取相对控股或金边股的办法,真正使大多数公司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董事会的作用要真正很好发挥起来。经营层应该由董事会来选聘,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党委来任命。现在看来,这些离规范的要求差得还很远,董事会不能很好到位,监事会就更是形同虚设。所以大型企业都是搞外派监事。原来的内派监事起不了真正的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另一个方面就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这方面看来不是很容易,不经过几年的努力很难做到比较规范的要求。所以这可能是改革的真正的攻坚战。再一个方面是寻找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形式。这个问题是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留下来的课题。在四中全会起草过程中,关于怎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各地反映很强烈,各省市都希望四中全会文件能给个说法,比如深圳、上海三个层次管理模式能不能给以肯定。但考虑有很多重大问题不好解决,没能给出个明确的说法,当时说这个问题比较重大,首先就是国有资产管理,现在正在调查研究。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我想提三点看法:第一,是不是考虑改“统一所有,分级管理”为“分级所有,分级管理”。历来的说法是“统一所有,分级管理”。这个做法,实际上也不太现实,特别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也有点显得不合理。将来恐怕应该承认由哪一级财政投资办的企业,它的资本就由该地政府所有,这比较符合实际。这不但有助于清晰产权,也有利于形成发展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多元投资经济,可以改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要做到管人管事资产的统一。实际上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分开的,比如大型企业一般是计委管立项,经贸委管日常运行,财政部管资产登记,大型企业工委组织部门管人事任免等。上述这些部门都可以说自己是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对企业可以发号施令;但当企业出了问题,各部门又可以相互推诿,不承担责任。所以这样的体制是不顺的。做到管资产管人管事统一,政府应该有个专门机构专门管理国有资产。最近,我们对很多大型企业、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国有资本。这个做法现在看来还有个大问题,就是所有者缺位,谁代表国家来行使这些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国有资本所有者并不明确。看样子,要有一个国有资产的专门管理机构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者并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所有者职能还是需要的。

第三,完善三个层次的管理。一个层次像上海、深圳市一级成立国资委,中间成立一些控股公司、投资公司,下面就是一些企业了,可以是控股公司、投资公司的子公司,也可以是它参股的。现在看来,这一做法还是有效的。但是不是全国每个市、每个县都要这样搞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不一定。特别是今后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调整以后,很多中小企业都放开搞活了,就不一定继续由国资委或国有投资公司来管,所以,三个层次要继续进一步完善。

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个体、私营这些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现阶段我们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由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和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决定的。特别是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生产力多层次性决定了我们对个体、私营不仅要允许它存在,而且还要鼓励它的发展。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使它在整个经济发展中作出更多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整个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很快。到2000年底,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571万户,有5070万人,注册资本总额达3315亿元。私营企业从1992年以来一直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到去年年底已达到176万家,从业人员2400万人、注册资本13300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计算,去年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000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20.1%。如果再加上“三资”企业,整个非公有制经济在GDP里估计也占到1/3。这几年,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呈现几个特点:(1)以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为主;(2)主要集中在商贸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和传统制造业;(3)东部地区占的比重较大。这一是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二是拓宽了就业渠道;三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四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使群众收入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相应地增加了。现在看来,哪个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得比较好、比较快,那个地方的经济增长、就业问题、群众收入增加就都解决得比较好。这方面例子比较突出的是浙江。当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要加些政策的引导,特别是保护私营经济里职工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最近也出现了不少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如煤矿安全事故等。

建立开放型的市场体系

过去我们国家一直是重生产,轻流通,这个倾向是不是完全解决了,恐怕还有点问题。流通环节问题比较多,造成现在市场秩序混乱。建立开放型市场体系,最重要的是打破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大家反映强烈,但我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特别是我们加入WTO以后,不建立开放的市场体系,那就是违规,人家要告我们的,打破垄断,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市场的分割、封锁,真正形成法制的经济、开放的市场体系,这方面的问题很突出,需要很好地研究,逐步解决。

理顺分配关系

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范文6

一、解放思想,优化工作思路,树立全新服务观念

检察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这是检察工作党性观点的重要体现,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

(一)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观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水平、质量和效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检验、衡量标准。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检察机关应在增强服务的坚定性、自觉性、有效性,把推动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牢固树立运用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良好发展环境的形成和维系,离不开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方面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确立运用检察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并使这一观念成为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要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制定和落实服务的措施和办法,保障和维护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牢固树立办案就是服务的观念。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只能通过诉讼活动来实现,办案是法律监督的主要形式。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检察工作方针和各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按照“多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办案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各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平等、优质、高效的法律保护。

(四)牢固树立在服务中发展自己的观念。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要强化有为才有位的思想,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提升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形象和声誉,提高检察机关的知名度和社会的公信度。

(五)牢固树立全面服务的观念。一是切实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服务。要努力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重组等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发展。二是扎实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中新的、强力的增长点,也是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解决就业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通过狠抓落实,依法维护个体、私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全力做好为招商引资服务的工作。一方面,要给外来投资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让其满意当地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真心实意地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他们需要检察机关办理的事项,优先办理、优质办理;再一方面,要把党委、政府对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都是开放形象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牢固树立服务必须优质、高效的观念。优质、高效应当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也是检察机关立足于检察职能做好服务工作的检验标准。一是强化调研,有的放矢,要围绕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服务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服务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二是立足效果,把握标准。要坚持效率优先、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机制建设,保证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提高。

二、发挥职能,打防并举,为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在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打击职能,严厉惩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环境的各种犯罪活动,为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职能作用,“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努力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保好驾、护好航。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要从维护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创造公正、廉洁的发展环境和稳定的经营环境出发,认真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索贿,行政执法部门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执法过程中的、徇私枉法、等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侦监、部门要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对盗窃、诈骗、哄抢、毁坏、强占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犯罪行为和聚众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暴力手段强装强卸,强买强卖,以及对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雇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犯罪行为进行快捕快诉,严厉打击。

(二)发挥监督职能,对各种危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大胆监督。控告申诉、民行部门要依法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及隐藏在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下转46页)(上接44页)徇私裁判的申诉和控告认真审查。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坚决依法提出抗诉,维护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此外,控申部门要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为维护地方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对发生在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贪污、侵占、挪用及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类刑事案件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立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发挥预防职能,积极主动地为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坚持贯彻“打防并举”的方针,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预防职能,从根本上减少、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认真做好个案预防和同步预防,使企业走上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发展的道路。要在地方单位及社区精心筹建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进行深层次的行业预防。为了避免重点工程项目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发生,预防部门应提前为这些部门干群上好法制教育课,并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介入工程始终,力争收到良好预防效果。

三、夯实基础、强化素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主动为经济发展服务,就必须加强检察机关的基础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抓好政治思想建设,进一步坚定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教育全体干警,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队伍建设,使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坚定信念。

二是加强检察机关的基础建设,坚持科技强检,加快检察机关的网络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加强车辆等物质装备的建设,增强检察业务工作的科技含量。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打造“学习型”检察院,检察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充实、更新司法理念,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以促进发展为己任,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及服务大局的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四是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造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要通过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加强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考评等措施,搞好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弘扬“忠诚、公正、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落实从严治检措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检察纪律,加强系统评价、内部评价和公众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公信度评价机制建设,推动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