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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加强财务管理范文1
一、搞好全市系统经费调研工作。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今年7月-9月,由市局财务科设计调查表格,组织了全市系统8个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费水平的全面调查。对人员、公用经费从xx年实际支出、xx年实际需求与预算批复数进行测算、比较分析,有理有据地分析和掌握了xx年的缺口,对加强经费计划管理,编制xx年预算工作做好了准备,同时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省局,使省局全面了解了我市的经费需求情况。
二、规范岗责体系,健全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要求,建议调整充实了市局机关和部分县局的财务人员,并按职责共划分了7个岗位,对每个岗位职责重新进行了细化,进行明确分工,量化了工作目标,把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做到职责到岗,工作到人,职责明确。
按照省局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重新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建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工作权限职责、工作流程,规范了系统经费拨付、机关财务收支的报销、审批程序,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按照省局下发的《财务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办法(暂行)》,按照其规定的公开内容、范围、时限、方法等公开财务的有关事项,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使财务工作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按章办事,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
财务人员在去年省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全面系统学习、熟悉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整体提高水平”的要求,根据岗位分工,今年3-4月我们对全市国税系统的出纳、会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等相关人员两次集中市局培训、演练,对各自的分工业务认真学习演练,并联系实际将习惯做法与政策规定相对照,寻找政策规定与实际工作的切入点,突出了财务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特点,7月1日顺利实现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
四、认真组织编报了xx年度的“一、二上”预算,认真落实最低保障线和市局机关最高支出限额规定。
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国税工作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业务、面向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优先安排基层基本支出,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不必要的招待费、会议费等开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推进财务管理工作从“事务型”向“管理型”的转变,强化了预算管理。同时,领导重视,向省局及时反映我市经费的实际困难并争取支持,从而保证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基层办公条件的改善。
税务局加强财务管理范文2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江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职责范围,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是指我市国家税务局系统的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配套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称总局)制定的《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省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是指具有预算单位资格的全市各级国家税务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内部统一管理,市级由财务部门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由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局财务部门主管市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确定本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市局政府采购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四)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工作,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五)按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对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六)审核、报送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表。
(七)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各市(区)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编制、审核、报送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制、审核、报送本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四)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工作,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五)按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对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六)审核、报送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
(七)市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应当设立综合管理岗位、项目操作岗位、审核监督岗位、合同执行岗位等四个政府采购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职责: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界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界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办理备案和审批事项,拟定质疑答复意见等。
(二)项目操作岗位职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谈判、询价的具体业务,拟制政府采购合同等。
(三)审核监督岗位职责:审核采购合同,管理采购文件,检查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等。
(四)合同执行岗位职责:办理合同验收、采购资金的支付与结算手续,编报采购信息报表等。
综合管理岗位、合同执行岗位实行专岗专人配置,政府采购项目操作岗位据工作量实行一岗多人配置。市局配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可实行专人管理或兼职管理。
第八条市局和各市(区)国家税务局应根据本单位政府购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组,建立政府采购内部运行机制。
第九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采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的采购方式,并组建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第十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活动。
市局财务部门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当年度本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明确划分市局与各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执行范围。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省局统一组织实施《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目录》内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分散采购,也称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3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工程40万元)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执行;
2.分散采购的实施办法,由各级国税局采购人制定;
3.分散采购可以委托当地政府的集中采购机构或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实行委托采购的,应当与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全市国税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由市局根据当年度国税系统集中采购项目,通过组织招标、定点采购、跟标采购、协议供货以及授权采购的方式实施。
(一)国税系统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采购方式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布、在线交易和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二)授权采购是指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录》、《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在取得总局、省局授权后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
以总局、省局文件方式进行授权,或通过采购人填报《国家税务局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授权采购审批表》方式进行授权。
第四章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管理
第十二条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经财政部授权,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适用条件和标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而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逐级上报总局核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的程序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全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建立内部采购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政府采购工作组
3.集中采购部门
(二)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协调程序
(三)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程序
(四)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审比程序
2.业务需求提交程序
3.技术方案提交程序
4.采购方式确定程序
5.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6.邀请招标采购程序
7.废标处理程序
8.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9.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0.询价采购程序
11.委托机构采购程序
12.合同审核及付款程序
13.验收程序
14.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5.询问处理程序
16.质疑处理程序
17.回避申请处理程序
18.信息公告程序
第五章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未追加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国税系统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预算表中单列,按程序和预算编制要求逐级上报。
第十九条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分散采购项目由各级国税部门的采购人确定。
第二十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部门集采购实施计划、分散采购实施计划。
(一)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实施计划。
(二)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总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施计划。
(三)分散采购实施计划,是指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局或上级国税机关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将本级属于分散采购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具体采购实施计划。
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
(一)总局在统一布置预算“一上”时,明确《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集中采购部分)、《政府采购预表》(总局部门集中采购部分)、《政府采购预算表》(各市分散采购部分)的编报口径。
(二)市局在汇总本系统预算“二上”后,根据预算“二上”方案,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草案,上报省局财务管理处。
(三)各级国家税务局的采购人应当自接到上级国税机关下的预算后,组织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报工作。
第六章备案和审批管理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备案和审批管理,是指总局、省局、市局对本级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审批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或采购活动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审批的管理行为。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应当由市局转报省局备案:
(一)市局制定的本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情况;
(四)按规定需要备案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成情况;
(五)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下列事项应当报市局备案:
(一)县级以上市(区)国家税务局制定的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操作规程;
(二)市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应当由市局转报省局审批:
(一)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服务或工程的;
(三)需要审批的授权采购;
(四)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协议,下同),由各级国税系统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十九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应当加强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评审专家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中评审专家的产生,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应当主要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第三十一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聘请评审专家参加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一)从财政部建立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二)从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三)对特殊项目所需税务业务专家,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中无法抽取生的,可从《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四)按照上述办法仍然无法产生的,由采购人确定。
第三十二条国税系统的采购人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地方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库以外聘请、产生评审专家的,应当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是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市局根据规定的权限对我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十五条市局对我市国税系统的采购人下列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五)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六)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情况;
(七)政府采购信息的情况;
(八)对供应商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十)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和总局、省局授权事项的落实情况。
(十一)市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税务局加强财务管理范文3
一、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会计核算
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视。
自公司成立以来,计划财务部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
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算帐簿,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公司成立时的税务登记,到每个月的纳税申报;从开立银行账户,到通过银行的业务结算;计划财务部各个员工勤勤奋恳,忍劳忍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财务部除按时申报纳税外,还积极配合税务局安装使用了税控装置,使用税务局推行的网上申报,使纳税更及时更正确,同时积极了解学习国家税收的最新法规和有关优惠政策,做到用好政策,用活政策。
计划财务部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严格的管理,对负债进行严格的控制,杜尽了资产流失。财务部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核对。
二、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步财务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进步财务管理水平,是使公司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为了保证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公司领导的管理意志在财务的各个环节得以实施,保证会计职员依照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程序、要求办理睬计事务,保证办理睬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控制违法、舞弊等会计行为的发生。财务部制定出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了财务制度。
根据公司的同一部署,财务部制定了财务部职责及财务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了会计职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
在公司成立早期,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了公司报销制度、核算流程和审核流程。并且,在公司的发展、运行中,及时调剂和修订会计的有关规定,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展开。
财务部还制定了采购物品与劳务管理办法,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业务。
三、努力节省开支,杜尽浪费,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为了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在公司领导和各部分的支持下,财务部努力节省开支,杜尽浪费。
财务部定期对支出做出预算,计划开支,公道分配资源,以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在各部分的配合下,财务部还编制了20XX年度公司预算。
财务部对业务部分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在销售***期间,财务部员工深进一线,为销售业务提供服务。
税务局加强财务管理范文4
一、关联企业概念
随着国际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跨国企业数量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关联企业这一概念也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当前世界各国对关联企业都有各自定义,“根据我国税法,将关联企业定义为与企业具有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和控制关系的、直接或间接的同为第三者控制的、其它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简而言之,关联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间的法人联合体,也是通过多种经济纽带建立起的关联群体。例如海康威视在洛杉矶、印度、香港等地设立的全资及合资子公司,与其内地母公司便构成关联企业。在与海外子公司的交易中,关联企业间低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交易价格常常会被税务局认定为转移利润,如何有效规避这一问题,减少资金流通中的阻碍,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是同类型跨国企业同样需要面对的问题。
二、应对关联企业交易认定问题的策略
(一)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意识,树立正确认识
要避免被误认为关联企业转移利润事件的发生,最首要的,是要在企业内建立足够的风险管理意识。在与关联企业发生资金往来流动时,及时做好相应账目记录,以便在事后应对税务局的检查。同时,企业内要形成良好的风气,自觉遵守服从国内以及国际的相关税法规定,杜绝企业内发生为转移利润或是避税而实行转让定价,损害行业风气。海康威视作为我国首屈一指的安防企业,应该为安防行业做好表率作用,在企业内形成良好的风气。
(二)提高企业内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也与关联企业交易认定问题息息相关。税务问题不仅涉及企业相关资金问题,还涉及相应法律法规以及税务专业问题,因此,对负责企业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相关人员需要加强对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的同时,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其次,相关人员还要树立正确的工作道德观念,避免为片面追求利益而忽视道德的现象发生。
三、海外子公司涉税管理
(一)海外子公司涉税问题
1、缺乏对国内外相关税法的熟悉了解
在海外子公司涉税管理的问题上,我国企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缺乏对国外相关税法规定的足够了解。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只有数十年时间,面对已日臻成熟完备的国际市场,我国企业不论经验或是资质都存在许多不足,以海康威视为例,其在我们国内从技术到服务都数前列,但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国际市场,海康威视便失去了其足够的竞争优势,加上当前国际上的许多税法规定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跨国发展,特别是在税务问题上,由于语言、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更加容易出现问题。这也阻碍了同类型企业在国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2、相关人员缺乏涉税问题敏锐度
同时,相关人员特别是涉外人员在处理涉税问题上,缺乏足够的敏锐度,尤其是在出现相关涉税问题后,没有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贻误了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此外,上文中提及的相关人员专业素养的缺乏,也是导致其缺乏敏锐度的主要原因之一。海康威视作为一家具有代表性的安防企业,财务人员一旦缺乏涉外税务问题的敏锐度,就极易导致相关税务问题的发生,从而给企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企业一旦被税务局认为关联交易,税务检查会影响海外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做为上市公司,税务检查会做为资产负债表附注在年报中进行信息披露,这些信息披露将给母公司以及海外子公司的股价、公司整体效益等产生负面的影响。
3、海外子公司税收筹划不足
税收筹划是一种税务预先安排行为,拥有事先性、合规性、周期性等特点,由于所在国税收政策的变化,税收筹划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时效性,税收筹划不足或者出现和所在国实际税收法规不符合的情况,就会带来税务稽查的风险,企业会因此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水平较高,财务信息准确、真实。中国安防企业高级财务管理层往往缺乏涉外税务经验,设定的税务筹划方案没有深入了解所在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会使税务筹划与逃税联系在一起,税收筹划基础十分薄弱。此外,中国安防企业低估了海外税务机关的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海外子公司涉税问题应对策略
1、明确税务管理目标
要合理应对海外子公司涉税问题,首先,母公司要明确其税务管理目标,从而对企业整体税务管理做到统筹规划。、以海康威视为例,可在企业内部开展涉税风险目标管理的培训项目,使企业内员工对税务管理产生明确认识,改进企业内涉税风险文化,从而降低税务管理成本,提高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中高层的税务管理信心。在被税务局认定为关联交易的情况下,相关人员需要对企业税务问题进行全面、详细的了解,基于税务管理目标的前提下,及时筹备应对方案,降低在此情况下所会造成的企业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企业其他的负面影响。
2、设立最优纳税方案,积极应对税务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设立最优纳税方案,考察分析海外子公司相关情况,制定税务风险最低、税后收益最大的税务筹划方案,从而在源头处有效的规避纳税风险,减少涉税问题的发生。税务筹划应该对海外子公司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统一税务筹划。在进行海外投资前,相关财务人员应该对所在国的税收法规有全面的了解,形成税务报告文件。在运营过程中,对海外子公司的税务问题既要从内部设立税务部门进行风险把控,也要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咨询,以寻求最有利于企业的税务解决方案。对已经发生的税务罚款等事后问题,企业内财务人员应积极应对税务风险,从问题中找到自身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避免同样错误的再次发生。
3、提高海外财务人员素质,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
安防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在拓展海外业务的情况下,需要招聘财务税收理论知识扎实,又懂得当地语言的财务人员充实财务团队。在涉外税收实践中,可以通过调整财务岗位,派遣财务人员到成功的跨??企业定向培训,对财务人员加强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系统学习并掌握转移定价等税收筹划的要点,提高现有财务人员的海外涉税水平。此外,中国安防企业在充分了解所在国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适合海外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人员权限、明晰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规避海外子公司的涉税风险。
税务局加强财务管理范文5
关键词:费用;发票;审核;真实性
中图分类号:R197.3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医院日常报销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护)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等。医院费用的日常审核,目的在于规范费用报销程序,合理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在费用报销过程中,要遵循“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审查每一笔费用。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我们审查一项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完整主要看其附件是否完善,比如是否有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单,严格的货物验收入库单,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单等相关文件。这些附件的作用就是尽可能保证所发生业务,有明确的发生原因、费用项目、发生时间、地点、金额。
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用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审核每一张费用报销票据,确保其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这是会计信息质量从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发票审核的问题
(一)发票真假问题。因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社会上假发票现象、不合规使用、违法使用发票的情况日益增多。这些都要求我们财务人员睁大眼睛把好关,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对发票进行查验。一是登陆发票出具地的税务局网站查询。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我们可以根据各省市国、地税网站进行查验发票真假,发票查验需先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上方正中央位置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如印章中印有“XX省国家税务局监制”或“XX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为国税发票;如该印章中有“XX省地方税务局监制”或“XX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为地税发票。二是根据发票的票面信息进行查验。地方税务发票具有以下防伪标志:发票联不加印底纹,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用有色荧光(安全防伪)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光下呈现桔红色反应。三是可以通过三种基本方法:一看纸张;二看财务章;三看印票质量。因为真发票使用的是特殊防伪纸,手工比较柔韧,内含的菱形水印从正反两面看,其线条均没有外力压制痕迹,透过光线可以比较通透,线条圆润;而假的发票纸张较为光滑、硬、脆,菱形水印透过光线好像用实线描画成,无通透感,从纸张背面看,菱形标志的线条有外力的压制痕迹。另外,经营者通常不在假发票上盖有与其经营名称相符的财务章,盖章相当模糊,故意让人辨认不清。
(二)发票信息的问题。
发票内容是否齐全,户头是否清晰、准确、完整、日期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货物名称、单价、金额是否填写完整。
(三)发票印章问题。
没有报账经验的职工,在索取发票时往往不留心发票上是否加盖了单位印章,等到财务报账时才发现,如果出差地离医院不远,还可以补盖,要是离着上千里地,那就麻烦了。如果是重要的票据,还可能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如果盖章模糊不清晰,那有可能是假发票或违规使用的发票。
以上的审查我们只是审查了外部票据等原始单据的合法性,自制原始单据的合法性主要在于医院自身各项制度的完善程度及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的严密、有效控制程度。
二、日常财务报销审核的问题
(一)报销发票内容及所附清单的审核
办公用品等内容较多时,须附商品明细清单,且清单金额必须与发票金额一致。差旅费报销,员工因公出差的必须要有经科室负责人核准,院长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完成规定的任务,情况变化需改变乘车方式、地点或延长时间的,需事先报告科室领导同意;招待费的报销单据需注明其招待人员及陪同人数作为餐费发票的附件;会议费报销要附有会议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培训费报销应给要有培训单位及培训人员签订的协议文件等;车辆修理费报销应要求附有汽修公司提供的修车明细单据,注明修理单位、车牌号、维修零配件等内容,且明细清单上也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报销发票签名及签署意见的审核
笙人取得相应的报销单据,且报销单据上面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是否签名齐全;首先要鉴别领导签字是否是本人签字,有无代签,领导签名要签全名,领导签署的意见应注明本人同意,如“同意报销”“同意支付”等,不能只签字不签意见,实报金额与票面金额不一致时要有领导签字注明实报金额。
(三)报销发票书写及粘贴的审核
报销单要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力求整洁美观,报销单不得随意涂改;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原始票据粘贴单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粘贴单上,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需有层次序列张贴。报销票据在粘贴时,要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报销单据所附原始凭证应是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完整、有效凭证。
(四)报销实物发票的审核
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需列出实物明细表并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医院都有自己相对严格的购货报销程序,医院采购要有详尽的采购计划,采购之后的物资要由管理员办理验收入库,支领物品需填写出库单,采购大宗物品还要附有购货合同,达到固定资产的还应有固定资产验收单,低值易耗品等需入库的实物单据还应附入库单。
三、结束语
医院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并得以很好的执行,不仅会对控制费用支出、防范风险起到较大的作用,也会促使医院整体效益提高。医院报销费用的审核要求财务人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因为报销审核直接影响着会计核算的质量和会计工作的秩序,我们要在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审批制度的同时,要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不断学习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医院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及时更新最近最新的财务专业知识,使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医院管理的相关要求相符合,把医院日常费用审核工作做从严、从细、从实。
参考文献:
[1]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
[2]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编写.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
税务局加强财务管理范文6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对策研究
一、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意义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国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问题分析
通过对某省小企业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财务管理、银行贷款、会计记账、审计、培训、企业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调研,有利于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调查结果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本地区的执行状况不是很理想,主要原因有政府有关部门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力度不够,企业领导未认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推动企业发展的最大意义,因此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重视;小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使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遇到障碍;小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偏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理论知识欠缺;税务部门对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督导不力;未设立针对解决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问题的专门服务平台等。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1.加强《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
通过本地区门户网站,及时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文件及“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知识问答”等信息;在会计服务窗口、纳税服务大厅、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各工商所窗口向小企业发放《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资料,使更多小企业知晓《小企业会计准则》,使企业领导明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企业发展,从而自觉自愿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另外,可选择样板地区,集中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本地区小企业分布特点,在小企业比较集中地区作为样板地区,集中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集中宣传、开展专题培训会等方式,使该地区以前年度实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从当年就能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争取到年底,百分之九十的小企业能停止执行原会计制度,升级财务软件,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2.多方面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正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为财政支持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可根据调查情况,对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小企业,在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发挥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3.制作《小企业会计准则》教学视频,为小企业免费提供培训,同时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下一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培训内容
邀请本地区重点大学会计学院资深教授为本地区小企业财务人员专题讲解《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将授课内容制成《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教学视频,通过本地区门户网站,供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观看学习。另外,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下一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内容,精选教学师资,提高培训质量,进行重点考核,争取到下一年小企业百分之九十的财务人员都能参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继续教育的培训。
4.当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积极推进、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建制
当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积极推进、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建制。第一,当地税收征管人员要重视和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努力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恰当地处理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第二,鼓励小企业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有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小企业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第三,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要在其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纳税调整,计征企业所得税。第四,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建账核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低税率等优惠政策。
5.各区财政局应设立《小企业会计准则》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