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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责任范围范文1
摘 要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两者在工作中相互协作、相辅相成,但是两者在内容、目标、考核和责任以及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要求方面,有着一些不同。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优化协调工程建设的进度、投资与质量,控制工程的造价,实现工程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 工程监理 财务监理 关系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都属于工程的咨询管理制度,它们在目标上是一致的,正确地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将详细论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阐述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从而为同行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一、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的不同之处
(一)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要求不同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在人员和单位要求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一方面,从工程监理方面来说,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不管是直接发包、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监理业务都由监理企业来承担,监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资质的要求根据工程等级来决定。在确定好监理企业之后,还要与监理企业签订监理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监理企业的工作内容、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范围、监理起止日期和报酬,以及争议处理方法。在监理人员上,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前者要求比较高,要求专业基本对口,而且是全国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后者也要求专业对口,并且是全国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在省市登记的也可以。总的来说,工程监理需要涉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数名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然后由这些人组成一个项目监理机构。
另一方面,从财务监理方面来说,对财务监理人员的要求是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然后根据工程造价的不同,将其责任分配给不同资质的工程造价的咨询企业。财务监理报告核定人和项目组负责人的选定必须满足国家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的要求,如果工程较复杂且非常庞大时,那么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师。
(二)两者在内容、服务目标、考核和责任方面不同
从内容方面看,工程监理内容比较广,包括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对安全、信息和合同的管理与协调,而财务监理的内容主要是全过程和全方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监理,并且监督和管理基建财务概算,以正确、合法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从服务目标看,工程监理的服务目标是指控制由质量、进度和投资项目目标系统,财务监理的服务目标是控制投资。从考核方面来看,工程监理的考核由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咨询的行业协会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不定期或者定期考核,而财务监理的考核是由财会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审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等进行末次考核和年度考核。从责任方面看,工程监理的责任比较大,对工程质量负有很大的责任,如果失职,还要进行责任终身追究,而财务监理如果失职,只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
(三)两者在项目投资控制中深度和广度不同
从深度和广度上来说,工程监理在项目投资控制中涉及的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及财务监理,虽然,工程监理承担着建设监理的业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范围还只是局限在施工监理方面,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而财务监理在内容上,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过了工程监理。财务监理不仅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监控,而且还可以进行招投标监督、合同履约监督、造价监督协调和财务监督协调,审核建设资金使用合理性和合法性,审核和监督财务会计核算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结算管理和工程进度,审核和监督招投标事项合理性和合法性,管理建设项目财务。由此可见,财务管理在项目投资控制中的深度和广度是工程监理远不能及的。
二、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之间的关系
(一)相辅相成、相互协作关系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通过取长补短和互相学习,才能够更好地控制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造价,实现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在工作中,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有各自的长处和短处,比如,工程监理就比较擅长建筑质量和工程技术领域,但是不擅长造价核算和材料价格领域,财务监理就比较擅长材料价格和造价核算领域,但在工程技术和建筑质量方面,不是十分擅长。因此,两者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相互协作,相辅相成,才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的情况,才能够有效地降低造价,提出比较合理的意见。
(二)相互平等、相互平行关系
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都是咨询单位,以提供高智能的专业技术服务为主,都是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单位,监管施工单位,都是管理者,两者之间不是从属或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只是两者在工作分工上不同。而且工程监理与财务监理是相互平行的关系,两者监管不同的工作范围,两者各司其职,互不干扰,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办事,都应该履行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合同,不得干涉对方的业务。
总结: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在工作内容、要求、目标和责任等方面有着一些区别,在监理的广度和深度上也存在一些区别,但是两者地位是平等的,是相互平行、相辅相成和相互协作的关系,只有通过工程监理和财务监理共同的努力和协作,才能够实现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实现建设工程的利益最大化,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
参考文献:
[1]邵松生,孙垒,程君.工程监理与财务监理的关系刍议.建设监理.2010(11).
[2]喻华.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四川建材.2011(01).
[3]邓文君,王艳群.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关系.水利建设与管理.2008(09).
工程监理责任范围范文2
关键词: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我国继1997年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后,在1998年开始大面积推广工程监理制度的落实,直到2014年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并实施之后,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实际上,因为建设工程监理没有落实而导致的建筑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我国在建设安全管理上监理的范围也没有得到准确定位。这些都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带来很大阻碍。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存不足
1998年至今,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因其在建设工程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国普遍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在某些方面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对这些方面进行简要的讨论:
1.1定位不明确
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不够明确。按照《建筑法》中的规定,监理人员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主要负责监管和指导施工中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但我国建筑行业员工长久以来的传统观念,就是应存在第三方独立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外,因此,很多员工将第三方和监理人员概念弄混,误以为监理人员同建设方利益没有关联,以至于部分监理人员自身也存在概念的混淆,对自己的职责和立场没有准确的定位。不仅如此,服务内容的定位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是新出现的一个概念。随着建设工程监理的不断发展和对制度的更新,都会导致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意义出现新的定义。不同定义的交错导致监理人员无法准确认识建设工程监理意义,对自身责任范围和内容定位不准确。同时,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在建设工程监理概念上存在差异,在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上,各个科研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看法也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在不断产生新的见解。因此,新步入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人员对自身职责范围没有准确认知。并且由于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划分尚不明确,加之从业人员对建设工程监理职责不了解,导致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责任范围愈来愈小。同时,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存在着对工程安全事故追责时,惩罚力度的不规范,出现惩罚过于严苛或过于轻松现象,许多优秀监理人员由于这方面制度不足而锒铛入狱,对我国的优秀人才市场来说是一个打击。
1.2业务水平低
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的业务水平上存在水平低下问题,主要就是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就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来说,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人员广泛存在着文化水平不高问题。其原因是监理人员对于自身工作职责没有准确认知,导致监理工作的成效低。第二个原因是建筑环境的影响。在建筑工地的生活环境下,监理人员很难做到自主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无非都是借鉴前人经验。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得不到很好创新和发展,无法满足市场对于建设工程监理高要求。在部分工程人员眼中甚至存在“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没有实际作用,监理人员没有存在价值”看法。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得不到工程人员重视,工程人员对于监理人员的工作成果也众说纷纭,这就导致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水平无法得到提高[1]。
1.3行业弊端较多
①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未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结构还不够系统、合理。因此,同行之间广泛存在恶性竞争、盲目压价等情况。并且行业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实属凤毛麟角,因此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管理型人才出现极度短缺的现象。同时,从业人员低收入、低素质、人员不稳定、服务差等现象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普遍存在。建设工程监理方式单一、行业地位低、社会形象差、市场分散、缺乏诚信等问题也广泛的出现。②建立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下,监理人员素质水平层次不齐导致监理服务和职责履行不到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因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诸多弊端,并且这些弊端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好的改善,这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阻碍。
2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存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结合上文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极大的弊病,为了尽可能的改善这些弊病,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2.1准确的定位
改善建设工程监理弊病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监理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而要想实现这一点,必须得到政府的大力的支持。我国于2014年出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作的定位有着明文规定。其中,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督促各工程单位抛弃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做到从管理人员开始实现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了解。并且要对在岗有一定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集中化的培训,扭转其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摒弃旧的监理方式、对施工质量和新上岗监理人员正确观念的树立造成负面影响。而对于新上岗的监理人员,要严抓入职培训,确保其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理解,并且还要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2]。
2.2加大管理力度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诸多的弊病,这一点与我国监理行业的管理力度不足有着重要的联系。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严格的管理,整顿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的不良作风。
3结语
伴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也在不断发展着,尽管在此过程中我国不断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的经验,但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依旧存在许多不足。因此,要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和工作范围进行准确的定位、加大对建设监理队伍的工作力度、对监理行业进行严格管理,针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素质低、业务水平不足、诚信缺乏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善。唯有如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才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的社会工程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祖洪.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江西建材,2017,02:261.
工程监理责任范围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特点;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4-0064-02
1 前言
建筑工程监理制通过委托监理合同和相关建筑工程合同对参与方的行为进行监督约束,规范建筑工程参与方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不当建设行为,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不良后果。另外,监理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从而避免建设单位的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监理企业必须首先规范自身的行为,并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
2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特点
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至今已经有24年的发展历史,在此期间,经过实践发展,我国的监理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筑工程监理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但由于我国国情、历史文化、制度等许多因素影响,建设工程监理呈现出以下特点:
2.1 政府强制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一开始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也是依靠行政和法律手段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为此,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了主管建筑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专门组织机构,并且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等,根据《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2.2 服务对象单一性
在国外,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也为承建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而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而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2.3 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性
我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理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采取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也要求不同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要有相应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这种双重控制不仅规范了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而且保证了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
2.4 监理工作的监督性
我国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无任何合同关系,只有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根据业主和委托监理合同的授权,有权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防范,对于发生的不当建设行为有权要求其改正,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
3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3.1 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主要是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表现为“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企业要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和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3.2 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2000年12月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了《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工程监理行业相继出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并相继修订完成《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文本》、《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等标准规范文件。《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出台并得到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工程监理责任体系,推行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整个工程监理行业行为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法制化。
3.3 项目管理人才将成为监理企业竞争的核心
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由于缺乏大量优秀的熟悉国际相关法律、操作规范以及国际通行惯例的国际化项目管理人才,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在海外业务拓展中遇到很大的障碍和困难。为迎接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新时期的工程监理人员应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
3.4 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监理企业不仅要与来自不同行业的更多的竞争者竞争,而且要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外工程咨询公司进入我国建筑市场所带来的挑战。与国外知名工程咨询公司相比,不管是在经营理念、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上,还是在管理理论、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等方面,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均远远落后。国外工程咨询公司将在建设市场与我们展开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因此,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的激烈。
3.5 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将不断加大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质量、安全等事故责任,使建设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
3.6 政府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发育完善和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政府要逐步转变职能,不再充当资源配置的主角,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重点放在制定、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等以及加强宏观调控上,为工程监理行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和公平公正竞争的环境。比如取消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但也要有一个过程,现阶段政府可以主要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上实行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
3.7 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接轨
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加快,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比较积极地主动开拓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市场,积极学习吸收国际工程咨询服务的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理论、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等;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加大加强,许多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对华投资规模、范围、数量等越来越多,而且近几年来我国企业、专家、学者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组团到国外考察学习会谈,邀请国外专家讲学,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了解国际学术权威的专题报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学术前沿动态等;为我国监理企业与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合作创造了平台,不仅提高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展现了我国的项目管理发展水平,将会加快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3.8 监理行业组织结构将趋于更加合理、优化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工程监理企业也不例外。监理行业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适时调整企业结构,逐步建立起具备全方位、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大型监理企业与能承担某一专业或阶段工程监理任务的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实现工程监理行业组织结构的合理、最优化,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许辉.对监理市场现状的分析及建议[J].才智,2011,(30):27-31.
[2]黄建清.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7,33(30):19-22.
[3]范恒玮.国内外工程建筑监理的发展现状之对比[J].科技致富向导,2010,(19):15-18.
工程监理责任范围范文4
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至今已经有24年的发展历史,在此期间,经过实践发展,我国的监理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筑工程监理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但由于我国国情、历史文化、制度等许多因素影响,建设工程监理呈现出以下特点:
1政府强制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一开始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也是依靠行政和法律手段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为此,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了主管建筑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专门组织机构,并且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等,根据《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2服务对象单一性
在国外,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也为承建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而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而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3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性
我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理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采取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也要求不同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要有相应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这种双重控制不仅规范了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而且保证了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
4监理工作的监督性
我国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无任何合同关系,只有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根据业主和委托监理合同的授权,有权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防范,对于发生的不当建设行为有权要求其改正,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
二、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主要是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表现为“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企业要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和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2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2000年12月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了《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工程监理行业相继出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并相继修订完成《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文本》、《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等标准规范文件。《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出台并得到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工程监理责任体系,推行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整个工程监理行业行为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法制化。
3项目管理人才将成为监理企业竞争的核心
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由于缺乏大量优秀的熟悉国际相关法律、操作规范以及国际通行惯例的国际化项目管理人才,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在海外业务拓展中遇到很大的障碍和困难。为迎接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新时期的工程监理人员应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
4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监理企业不仅要与来自不同行业的更多的竞争者竞争,而且要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外工程咨询公司进入我国建筑市场所带来的挑战。与国外知名工程咨询公司相比,不管是在经营理念、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上,还是在管理理论、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等方面,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均远远落后。国外工程咨询公司将在建设市场与我们展开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因此,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的激烈。
5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将不断加大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质量、安全等事故责任,使建设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
6政府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发育完善和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政府要逐步转变职能,不再充当资源配置的主角,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重点放在制定、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等以及加强宏观调控上,为工程监理行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和公平公正竞争的环境。比如取消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但也要有一个过程,现阶段政府可以主要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上实行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
7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接轨
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加快,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比较积极地主动开拓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市场,积极学习吸收国际工程咨询服务的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理论、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等;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加大加强,许多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对华投资规模、范围、数量等越来越多,而且近几年来我国企业、专家、学者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组团到国外考察学习会谈,邀请国外专家讲学,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了解国际学术权威的专题报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学术前沿动态等;为我国监理企业与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合作创造了平台,不仅提高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展现了我国的项目管理发展水平,将会加快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8监理行业组织结构将趋于更加合理、优化
工程监理责任范围范文5
关键字:工程建设;监理;风险;评价;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筑业工程建设监理现状
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其整个经营过程中生产和安全时刻相伴而行,因而伤亡事故率高一直是阻碍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方面,直接影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有针对性的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对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因此,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
(一)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概述我国所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一,当事人必须或者应该去做某件事情;第二,当事人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所需要承担的后果。
(二)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的产生: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的产生机理所谓工程监理行为就是指监理工程师或者某些工作人员做出的可能影响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工程监理行为有很多种,其中最主要也最为常见的有两种:工程监理单位所发生的单位行为;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具体的工程监理行为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会受到一些约束条件的限制,必须要在工程监理委托合同范围内加以执行。
(三)工程监理的行为约束体系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监理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全面有效的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充分理解工程监理行为约束体系的具体内容。同时也要对工程监理行为约束体系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在具体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行为约束体系的内容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扩充或者变化,不仅包括合同原有内容,同时还包括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的约束。合同条款约束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制定合同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从合同中获得预期收益。所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都必须以这一目标为原则,通过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并进行有效管理来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监理责任制的风险研究
当前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很多规章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这也导致在监理业务范围和监理技术水平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工程监理单位必须要对安全责任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全面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明确辨别出风险之后才能够对其加以控制,才能够制定并采取更为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风险识别的作用:风险识别是风险分析的前提,它为具体风险防范方法制定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而深入的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识别分析,能够对我国工程建设监理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更为有效的认定;风险识别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建设人员人身安全系数,提高项目成功率;风险识别主要是对关键风险因素的识别。
(二)风险识别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主要按照以下程序来进行:分析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管理都包含有哪些内容;不同内容都可能会产生哪些风险;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些风险的产生;风险识别的具体开展主要是依据以往历史资料和工作经验来进行的,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必须从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员经验分析能力和敏锐程度着手。
(三)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估计与评价
风险估计风险估计是基于风险识别程序后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分析后,根据所得到的不确定性因素计算出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因此而产生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风险估计环节是对某个风险的估计,并非对项目整体风险的分析。概率问题是风险估计的关键,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经有关专家的深入合理研究后得出,这就是主观概率。
风险评价是对风险各个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综合评价出该风险的整体水平和风险承受者对该风险的承受能力,风险评价环节就是对项目风险的综合性分析,需要根据风险对项目影响程度分级排序所有风险因素,对风险进行量化处理,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及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四)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对策
通常情况下,将风险对策分为三大类:风险回避、风险自留以及风险转移。其中风险回避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风险管理采取的最普遍最有效方法,实际上就是采取切断发生途径的方式直接中断来强行制止风险的发生。从工程监理单位的角度出发,风险回避在某种意义上是主动应对风险的措施之一。所谓风险自留,就是指依靠自身实力来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一切损失,既不采取相关风险回避措施,同时也不对风险进行可靠转移。大多数情况下,风险自留是一种被动自留,但也不排除对风险的主动自留行为。之所以要分析风险自留,主要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无法及时采取风险回避或者风险转移的方法来及时处理相关安全问题,风险自留会是很好的策略。我们在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进行管理时,一定要全面深入分析,尽可能的及时制定出最佳风险应多措施。
结束语: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涉及学科领域非常之多,在开展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分析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深入研究。作为工作者我们应继续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工作,对建筑建立风险机制进行研究和完善不断促进建筑的可靠性和安全。
参考文献:
[1] 杜若飞.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研究[D].郑州大学,2012.DOI:10.7666/d.y2103161.
[2] 苏军.刍议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J].建材与装饰,2013,(7):158-159.
工程监理责任范围范文6
关键词:房屋工程监理;监理制度;房屋建设问题
作者简介:伊力亚尔·依布拉音,男,1988年6月28日,维吾尔族,新疆乌鲁木齐人,新疆天阳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以及科技的飞速发展建筑行业的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房屋工程监理这项工作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房屋工程监理包括很多环节,某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整体的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甚至可能因此产生重大事故。我国的监理行业开始发展的比较晚,所以现在的房屋工程监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这不利于我国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房屋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2.1相关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自1988年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以来,我国工程监理体系经过逐步的发展,现在也逐渐趋于完善。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工程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工程监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铺平了道路。
2.2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监理的规模也逐渐扩大。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工程监理资格考试,以此来考察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决定其是否具有从业资格。目前,国内已经有了一批专业的工程监理培训机构。截止到2013年,全国的监理企业达到了6000余家,其中甲级机构就达到了500多家。这为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逐步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3.房屋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1对房屋工程监理的认识不够深刻
一些房屋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只局限在表面,并没有实际履行到施工过程中去。且为了获得更多的效益,把目光放在得到利益上,而不是出于房屋工程安全考虑,不能做到兼顾安全与施工之间的关系。正是由于这种认识,使得施工单位认为房屋工程监理人员只是一个空有的职位,好多施工单位都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才寻求相关的房屋工程监理人员,根本没有意识到房屋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3.2房屋工程监理的制度还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的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具有的责任与义务说明的还不够清楚具体。这导致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各方相互推卸责任,而出现的事故得不到快速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目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理的工作内容过于单一,只是涉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对于项目进行前期的预算阶段、设计阶段、工期安排阶段,以及后期的合同签订管理等并没有进行监管。这不利于监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限制了房屋工程监理人员能力的发挥。
3.3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存在专业素质不高、专业知识单一、挂名从业等问题。尤其是大部分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对国家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规范以及工程技术知识掌握的程度不够。还有一些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由于自身的贪婪,接受施工方的贿赂,导致监理工作只是一个摆设,没有发挥出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应起到的质量安全保障“监督员”的作用。
3.4监理力度不够
房屋工程监理过程中,因监理力度不够会对房屋整体质量产生影响。由于监理力度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偷工减料、施工材料不合格等现象屡见不鲜,造成房屋质量得不到根本保证。目前的大部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监理没有全面发挥作用的现象。
4.解决现存问题的方法
4.1提高对房屋工程监理的认识
针对目前施工单位对房屋工程监理认识不足的现象,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关的房屋工程监理知识培训,在此过程中明确指出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这样做有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助于施工单位与监理之间的相互配合,有助于保证房屋的质量。通过加强房屋质量监理工作的认识,可以起到使监理人员从观念上重视质量监理工作,进而提升监理能力与水平的作用。业主、房屋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这三者互相监督,才能保证监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4.2健全房屋工程监理制度
为了避免出现发生事故互相监理、施工单位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监理制度。制度中应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工作应有明确的分工和部署。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可以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对于不同级别的房屋工程监理的职责更应该做到细分,细致到施工中的每一步,以此对监理水平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另一方面,对于监理工作内容过于单一的问题,应当适应市场多样化的规律,拓宽监理的工作范围,增加其监督的内容。努力做到监理工作不仅仅只是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更是对施工前的统筹规划,施工后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的监督,这样做不仅仅能更好的发挥房屋工程监理相关人员的能力,更有助于房屋工程监理工作朝着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方向发展。这是符合时代进步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我国的房屋工程监理行业朝着更辉煌的方向发展。
4.3努力提升监理人员素质
房屋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了房屋的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保证。因此,努力提升房屋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迫在眉睫。首先,我们应该提高房屋工程监理人员的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其次也要善于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吸取经验,避免相同问题的发生。再次,工程监理单位难免会出现由于人动导致的引进新员工的现象,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对新进员工的培训。最后,定期对在编的房屋工程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及时了解新的技术知识,新的管理手段等,以适应时代的进步。
4.4加大监理力度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房屋工程监理人员应适当加大监理力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出现的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严惩,绝不姑息。以此保障房屋工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发挥的作用。
5.结论
虽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也在飞速发展。但是房屋工程监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施工的顺利完成,也对我国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房屋工程监理是时展的产物,是为了使房屋建筑行业更加规范诞生的,既满足了业主对于房屋工程质量的要求,也杜绝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施工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监理这个行业为了中国的房屋建设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支撑作用。但是,由于现有的房屋工程监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也使其发展受到了影响。而如何促进房屋工程监理朝着更好、更完善的方向发展是摆着我们面前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施工单位、业主与房屋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也是目前房屋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只有根据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实施对策才能引导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推动我国工程监理行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胥慧芬.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1,36期: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