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文1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优化方法

1前言

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工作期间,定期通过单位上交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再经由单位上交到特定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对该部分费用没有使用权,而只有经营管理的职能,当员工需要相应的需求时,可以调用公积金对其进行帮助。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国家主持设立的一个项目,具有较强的保障性,能够在职工购买住房时为其提供经济支持,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保障职工的利益。

2我国住房公积金中存在的问题

2.1我国在住房公积金运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改善职工的生活水平,我国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的理念,以此来帮助职工管理购房资金,在职工需要购买住房时为职工提供一定的资金援助。然而在住房公积金运营的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目前,为住房公积金制定的法律法规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整体运营方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对工作内容进行了分工,但是在细节方面,却存在着一定的盲区,导致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工作人员钻法律漏洞对住房公积金进行随意的调取使用,另外,法律的不完善导致职工在调用住房公积金时,可能会与贷款发生冲突,影响住房公积金的调用金额,从而无法有效解决职工购买住房的资金问题。

2.2管理住房公积金时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较为繁琐,在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容易产生一定的经济风险,或者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造成影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过程中,往往需要经过较多的环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其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代扣,再由财务部门进行统计记录,然后将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上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不受政府管理,而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日常管理。在当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中另一项较为重要的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没有有效的监督方是管理体制中较为重大的漏洞,需要尽快解决。

2.3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较小,使用率较低

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进住房公积金的普及使用,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该项政策仍存在较大的困难。在一些乡镇地区,由于消费水平较低,资金流动较为缓慢,人们的收入大多也较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工作由于难以吸收到足够的资金而无法投入运行。而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便没有这类问题,人们的观念也比较先进,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为日后的购房提供一重保障。但是,在城市中,依旧存在问题,部分外来人员要在当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手续时,要比本地人员提供更多的手续,因此城市中大部分外来人员很难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好处。当今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也较低,在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办理较多的手续,需要较多的证明,而且只有申请办理的职工达到一定的要求,才可以获得住房公积金的援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有在办理购房贷款后或者自身退休离职以及在死亡销户后,才能将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因此在部分职工缴纳完住房公积金之后,需要将钱用于购房之外的事情,会受到较大的限制,而购房是一件较为长远的事情,因此会出现大量住房公积金无法提取使用的现象,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3优化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3.1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

要为我国人民提供有效的住房保障,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首要工作,只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职工才能更加信任和依靠住房公积金制度,才会投入成本支持住房公积金。要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就要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改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工作的方式,避免出现由一人做决定的现象,可以通过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一个独立的部门对所有工作进行规划,由各业务部门推选出代表加入到这个规划部门中,共同商议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工作,然后将规划下发到每个人员的手中,进行投票表决,如果有意见可以当场提出,及时进行调整。其次,还要严格监管工作,对各个工作环节都配备监督人员进行监督,避免出现由于内部人员的工作作风影响到职工个人的利益的问题。

3.2推动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

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只在我国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存在,在偏远地区,由于经济等客观因素,实行起来较为困难。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一些较为现代化的手段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推广。现在的网络几乎可以覆盖全国,可以构建一个网络住房公积金平台,通过网络平台,人们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好处。在平台上,可以直接注册,如果地区较为偏远或者单位没有与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合作,职工个人可以通过平台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自己以后的购房提供保障。此外,还需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程度,人们对其了解越深,越能知其优点,这样才能更加主动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3.3放宽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提高使用率

住房公积金存在较多的使用限制,导致部分职工有住房公积金却难以有效的使用,直接影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效率。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的,应减少对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如果能够减少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限制,便能吸引更多的人将资金投入到住房公积金中,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取出,同时还能为日后的购房需求提供保障。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文2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财务监督

一、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督的重要性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归属职工个人所有、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性资金。它的安全性关系到千家万户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能否解决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关系到民生大事和社会稳定。而财务监督是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财务监督是否健全、有效非常重要。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在工作实践中,对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监督有内部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形式,理论上比较健全,但是执行力度远远不够。如湖南郴州市原中心主任李树彪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调度资金,贪污挪用达1.2亿元;北京原个贷员梁山违规审批,渎职受贿;新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职工伪造资料、私自支取其他职工公积金,吞噬公积金达300万元等。这些经济案件涉案人员权力不同,身份有别,但都利用管理漏洞进行了违法违纪的行为,充分说明财务监督工作力量薄弱,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财务人员监督意识、法律意识薄弱

财务人员的财务活动往往局限于机械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而没有意识到财务核算工作只是基础,财务监督才是重点。在法律意识方面,认为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现象,跟着做没事;或者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打小算盘,搞些违规操作;当领导交办的任务与财务规定有违背原则性的,因为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视法规法纪于不顾。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存在对一般工作人员控制制约多,对管理层控制制约少;对会计人员操作环节制约多,对业务决策部门的管理和相互制约少;制度建立多,具体执行、真正落实少等问题。

(三)外部监督效能不高

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度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得力,决策流于形式等问题;财政、审计、行业、社会等各种监督类型在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监督上不统一,落实上没力度。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督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运作原则,加强财务监督

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和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督首先要围绕这一基本原则进行。

1.充分发挥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作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代表了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受托银行确定、管理中心主任推荐、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年度预决算审议等重大事项都由其统一决策,因此决不能形同虚设。要进一步健全管委会工作机构,建立管委会决策公示制度、管委会成员任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管委会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2.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监督

一是加强财务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升人员素质。财务人员必须及时主动的进行知识更新,在搞好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拓宽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密切的经济、金融、房地产、计算机等相关的知识。实践证明,只有让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日趋合理,方能使财务会计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中行使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二是完善内控。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关键岗位设置不相容和任职回避等岗位制衡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稽核,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和离任离岗审计。三是加快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宗旨意识教育,树立财务人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明确银行会计监督责任,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住房公积金执行银行专户存储制度,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每一笔资金的支付都要通过银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中心与银行签订受托合同时,应明确规定银行的监督权力和义务。对管理中心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应坚决拒付,不予办理。如受托银行放任违规支付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加强财政监督

财政监督的实质是政府监督,主要通过审计、财政、建设、监察以及司法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来实现。其中审计监督是实施政府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和灵魂,必须坚持好这个监督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提高监督效果。

(二)完善财务会计法制体系,强化法制监管

一是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从90年代初期建立至今,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开发新的贷款品种,试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的修订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财务法律法规,做到应对新情况,有法可依。

二是重视和加强现有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落实。住房公积金资金腐败等权力运行的不法现象究其原因是权力与责任相脱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结果。这就在提示我们,既要健全完善财务监督的有关法律制度,更要重视和加强现有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加大对典型案件惩戒力度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从根本上意识到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

(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效果

一是要求管理中心和监管部门及时落实信息披露、公示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缴存职工通过查询政策规定、核定资金数额、办理存取使用手续等形式参与社会监督;三是畅通各级投诉举报渠道并建立举报处理制度,为社会监督提供沟通平台。

参考文献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2002.

[2] 颜梦香.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增值[J].商业现代化,2005(11).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文3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困境;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90年代初期吸收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模式,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起来的一项社会住房保障制度。经过多年的时间,我国房价已经连续涨过了多个年头,房价也已经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从政府的角度看,怎样才能够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执政理念也是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的重要的任务。在1991年我国政府引入了新加坡已经较为成熟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这也是我国政府对这一问题的有效尝试,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目前来看公积金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而且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也随之而来有着一系列的问题存在。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目前住房公积金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积金的管理主体的性质不明确

现阶段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体主要是接受政府指导的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主体,本身可以承办金融业务但是又不是金融机构,这样的属性就给具体的公积金的贷款的业务开展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比如巨额资金的安全问题,对于资金管理的透明度的人民群众的监督问题,对于每年的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来进行解决的问题,长期的拖下去也会带来其他的新问题。鉴于这种情况的存在我们需要从制度和立法的双重的角度上来给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的身份的确立,明确这个管理机构的身份属性,也可以弄明白到底有哪个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监管。

2.公积金的监督机制并不健全

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者这么庞大的资金,但是并不接受有关的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而只是接受银行的审计监督。住房公积金本身作为职工缴纳的个人财产,但是大部分人只是缴纳而并没有相应的监督的权利,更是没有实行监督权利的途径。这样的管理机制的弊端也都早有案件发生,利用监管上的漏洞来为个人获取巨额的回报,这种案件在全国屡见不鲜,相关的损失非常重大。这一切的情况都是由于相应的监督机制的不完善而造成的。

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的主体范围不合理

住房公积金中主要的群体就是城镇户籍的企业职工,完全的忽视了农民工群体,而在近些年的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所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很多的农民工由于多年的外出打工使得他们也想融入到新的城市中去生活,但是在买房落户时却遇到了困难,就是并没有住房公积金。虽然目前有的城市为了促进城乡的统筹所以也为农民工缴纳了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为农民工向城市迁徙提供一定的帮助。

二、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改革的建议

1.对于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性质进行改变

住房公积金本身由于数额非常巨大,从对资金的管理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方面看的话,对于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性质进行改变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的话对其相应的监管也都会存在一定的难题。也有相关的研究分析认为应该积极地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成政策性的金融机构,这样的提议作者本身认为是非常具有借鉴意义的,转变完成之后不仅仅是对于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有着积极地作用,并且对于保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体的利益方面以及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有的功能上都有着巨大的促进的作用。

2.加强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的力度

公积金领域近些年来数额越来越大,以挪用住房公积金或以住房公积金为抵押从而骗取贷款的案件屡屡发生,涉及的金额也很大,这种情况使得对于公积金的监管成为了刻不容缓的大事。公积金的管理条例中本身就有相关的规定,从这些规定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公积金的相关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通过一些利益相关的单位来对住房公积金的运作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但是也在很大的程度上忽视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数量也都有一定的限制,虽然大多数工作人员是秉公办事的,在这里也避免不了有少数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出现疏忽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使公积金陷入风险之中等无视法律的行为。所以作者认为在现有的监督之外还需要给予大众以监督的权利,可以把相关的信息在公积金网上进行公布,方便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这样的方式通过大力的发展全民的力量就可以很好地减少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内部案件发生的可能性。

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2003年召开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以来,我国住房公积金立法条例逐渐完善和发展,但是当前的公积金中所存在的诸多的不尽人意之处,很大的归因就是因为目前的体制和法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所以要想让住房公积金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就必须要相应的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机制,将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升到立法层面,通过这种形式来加以保障其权威性。健全的法律法规也是公积金可以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这也是对于公积金的缴纳主体的权益的保护。

三、结语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加快了城镇住房建设的步伐,政府的有关部门需要对这个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建立新的住房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管理模式。而且随着房价的越来越高,公积金对于大多数人在购房上的经济方面的帮助的作用也是非常明显,所以增大公积金的覆盖面,加强内部监管和抵制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问题等显得更加的重要。

参考文献:

[1]郑小晴,胡章林.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的探讨[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2]柳鹏.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综述[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1.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文4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1、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现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我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已有了15年的发展历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多次制定下发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方面的条例、规定等,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范、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1999年4月3日,国务院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了公积金的性质、缴纳比例、管理机构、使用主体、使用范围、存贷利率等,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人民的住房要求,保障人们的住房利益,国务院先后对公积金的若干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这些指导意见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规范了监督工作,确定了公积金住房保障与其他社会保障功能之间的转化关系,对有关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制订、作出相关民主程序要求 的规定,在强化和巩固公积金制度现有框架和强化职工维权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新措施。另外,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条例》规定和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及相关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政策,大大促进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2、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制度不健全,主体不明确

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进行日常监督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但目前为止,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是形式重于实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实际上的决策者和决策者,承担了大部分的职责。并且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系混乱,决策主体不明确,这给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不顺畅,难以做到统一管理和监督,政策、措施的执行也会遇到一些障碍,各地各行其是,致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出现了很多问题。

2.2立法层次低,配套法则不完备

我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上树立了《住房公积公积金管理条例》,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其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不规范,这也使得我国住房公积金立法层次比较低。由于没有完善的拍套法则,住房公积金在管理实施上只能按照商业银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的业务没有可遵循的条款,例如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但是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所适用的法规也有很大区别。

2.3监督力度不足,职责不明确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外部监督职责不明确,行业监督力不从心。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外部监督主要有审计、财政、人大、媒体等,但是各自的职责并不明确,分工混乱因而形成龙多不治水的局面。目前,全国未收回的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仍有数百亿元,很多是由于决策体制不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造成的,如不及时消除这些风险隐患,不仅会危及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基础,甚至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对策建议

1、我们继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进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对其管理机构进行优化,完善其管理监督机制,提高管理中心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调整、转移等业务的办理,应该统一建立一个综合服务大厅,可以方便进行公积金的服务。在提高服务的同时,要建立从上到下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使住房公积金能够安全有效的进行归集、管理。这其中需要人民银行加强对银行受托承办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监督。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让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情况可以经受社会的监督。

2、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住房公积金政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前提。在立法过程中应该明确并规定对于违规问题和违规人员的处理条例。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人员需要法律的震慑,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不仅仅停留在制度上,对于违规人员严惩不贷。对于保障性住房应该从立法层面上保证土地的供应量,严查其中的舞弊事件。政府每年应该对那些中低收入的居民进行必要投入,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进行一定的优惠政策。

3、住房公积金管理出现的问题有一部分也是由于人才的缺乏导致的。目前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从业人员对业务缺乏了解,人才匮乏。应该重视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才的培养,优化现有人力资源的配置,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素养。每个行业的发展都需要该专业领域人员的专业化才能更好的发展,对于在岗人员要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加大管理。对职工队伍的培养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二是职工的业务能力素质,二者缺一不可。业务能力主要培养职工不但掌握金融及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知识,而且熟悉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流程等,职业道德素质主要培养职工具备一定的职业敏感、良好的敬业精神及服务意识。

四、结语

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改善广大职工居住条件,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必须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我国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相悖,因此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完善我国公积金的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田种贤:《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思考》,《财会研究(甘肃)》,2007年9期.

[2]李玉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探索和思考》.《山东房地产》,2007;2:30-31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文5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制度 问题 措施

引言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1 年率先在上海实施,在1999 年国家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住房公积金的设立对中国现代化的住房制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存在着一些发展上的缺点和问题。比如有些地方的住房公积金存在多个部门进行管理的现象, 资金管理分散,还有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极低,挪用、挤占、贪污公积金现象存在。这就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改革和变革。

1.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概述

公积金也被众多国家称之为住房基金,尽管其实现方式各不相同,但也有其共同特征:一是必须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确立住房基金,并保证基金体制的完善和顺利运行;二是在本国法律支撑下,采用信用和信托的方式,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三是住房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是社会从业人员及其所服务的单位;其四,住房基金主要作用是采用住房消费信贷的方式,建立低成本的住房融资平台,支持履行了义务的成员获得购房资金支持。

我国公积金制度的概念随着制度的发展不断演变和完善。1991年,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将住房公积金定义为:“住房公积金是指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实行公积金办法的职工个人按月缴交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亦按月提供占职工工Y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指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不断完善使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互、保障性、义务性、强制性、福利性、专用性。

2.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2.1 住房公积金法律体系不健全

某一领域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必须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认知程度相一致,这样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强有力保障。反观我国的公积金法律体系,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颁布,2002年3月重新修订,已有13年时间,内部凌乱,外部无章,有效的体系尚未形成。

2.2 住房公积金的行业属性不明确

明确界定住房公积金的行业属性,将直接决定发生住房公积金争议的法律适用。由于在理论和实践中对公积金性质认识不同,导致在解决公积金争议和纠纷时,适用法律混乱和错误,对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及时解决产生影响。因此对住房公积金性质加以研究和明确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3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定位不准确

公积金的主要功能是建立住房融资平台,向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那么风险是资金运营的必然。公积金管理机构作为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营主体,应当是公积金债务的实际承担者,所以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充足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资金运作机构,定性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的法律定位,与其实际承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核算等职责难以对称,难以具备独立承担住房公积金运作风险的能力。

2.4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平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该增值收益的分配范围违背了基本的法理原则:收益权是所有权的基本权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那么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5 住房公积金运作监督存在盲区

为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公积金的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公积金的监督机制,包括政府和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住建部门的上级监督,职能部门的专业监督,公众的民主监督等。这种监督模式看似分工明确,实质是“九龙治水”,形同虚设,处于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社会监督无效的尴尬境地。

3.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措施

3.1 企业管理者要增强制度体系构建意识。

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完善首先需要企业领导者自身的重视。当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政策出台或者更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需求的时候,企业管理者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学习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有效地贯彻和落实下去,在落实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的时候应该秉承科学发展的原则,认识到国家对职工的基本要求,在结合本单位自身特色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关注和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思想观念上意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才能从行动上完善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和体系,也才能将管理中的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在实处。

3.2 建立完善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都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所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发展规模和发展趋势制定相应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在这个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应该时刻关注市场动态,精准分析发展趋势,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与此同时,应该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3.3 完善审计制度。

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使得人们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效率大大提升,但是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市场准入标准的降低和网络虚假信息的扩大化,这导致了人们在当今时代获得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大大降低,引发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中的一些投机取巧行为。住房公积金审计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政府经济职能的发挥,也就是说政府需要对相关的监管机制进行严格的规范,在分析市场客观变化的基础上对不同行业的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进行规定和完善,从而提升审计工作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手段。另外,住房公积金审计制度的完善还需要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作为支持,从而为审计工作提供具体合理的监管标准,使得专业技能强、工作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引导审计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

3.4 完善信息系统,提升工作效率。

电子信息技术已经应用到各行各业的工作之中来,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信息技g的影响。企业事业单位应该加大自己投入力度,更新企业的报告系统,对在住房公积金中出现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人要载入档案。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监督激励职工进行企业信息报告,完善企业的信息报告系统,以广泛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办理、提取的效率。

4.结语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改革开放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的发展实行中,也出现了种种为民众所诟病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也到了改革的关键期。在一些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定不规范、资金管理分散、监督机制不健全、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的弊端常年得不到解决,住房公积金的运营和管理始终存在着风险隐患。总的来说,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和监督是一个长期且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在实行阶段不断地摸索和总结经验。我国的公积金管理者要顺应时展,结合国内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政策,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从中受益,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 甄君霞.论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6(04).

[2] 王梓楠.浅析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5 (29).

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范文6

一、目前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在上海开始建立,随着我国房改的深入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完善,1994年国务院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房改基本内容全面推行,1999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公积金制度步入法制化阶段,20__年,国务院修订《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加快发展。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993年成立以来,在《条例》精神正确指引下,始终执行“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循“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归集是基础,贷款是重点、核算是关键、制度是保障”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截止去年底,全市实缴存单位1197个,实缴存70855人,覆盖率分别占应缴单位和应缴职工的87%和85%,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1512万元,归集余额8965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612万元,贷款余额34262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1854万元。20__年虽然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发展形势很好,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较低,仍然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度、广度还不够。在现实工作中,相当一部分职工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条例》不太了解、不太关心,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一些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识水平偏低,住房公积金政策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推行。

2、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窄、覆盖率低,发展不平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做得比较好,缴存率达到100%,缴存比例由7%提高到10%,同时扩大了缴存基数,为全市公积金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国有大中型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为65%,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仅为6%,而且缴存比例偏低,大部分是5%—7%左右,只有个别企业达到10%以上,有的个别企业按5元、10元、2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缴存,有的甚至只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缴存的现象,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没有参加到制度中来,造成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比较困难,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明显制约着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扩大,严重存在缴存难、不愿缴存的现象。青铜峡市乡镇卫生院到目前为至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拓面造成了一定影响。另外,一部分垄断行业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高,有些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低,又在找理由停缴、缓缴,形成了明显的落差,造成了缴存不公平的问题,使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的中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低收入职工购房能力差,缴存额低,很少享受低息贷款优惠政策,存在利益受损问题。同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个别单位欠缴、停缴或不按规定比例和基数缴存等现象也比较普遍。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制度就不能为多数职工服务,其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广泛、持久地实现。

3、行政执法力度不强,使一些工作抓而不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实行多年,但仍有部分单位有条件建缴而不建缴,部分企业消极观望,特别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强硬抵制缴存住房公积金。虽然《条例》中规定了罚则,但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难以组织实施,形同虚设,处出瘫痪状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专门性、系统性的程序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和必要的检查审核权、调查取证权。管理部门仍然依靠政策、行政命令与指示办事,处于“软法”阶段,执行的权威性不高。无形之中为有的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找到了十足的理由。当企业以效益差、不具备条件为由打“球”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没有权力去企业查帐核实,罚款更是乏力。正是由于还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行政执法体系,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行政执法强制性不足、力度不大,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很难通过法律救济途径得到保障,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党和国家关注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为解决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公共住房政策,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在制度扩面上做文章、下功夫,才能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更好发展,才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更大作用。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引导机制。围绕提高广大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思想认识,全面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工程,全方位、大范围、多形 式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介绍有关政策和法规,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向缴存或未缴存的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上的优惠政策,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给自己带来的益处;二是提请人大代表宣传,让他们关注监督执行这一制度,代言群众呼声;三是向财政、纪检、审计、工会、社保、经委等重要职能部门宣传,形成职能联动机制;四是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横幅标语、宣传菜单等方式,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让更多的职工了解公积金政策、享受公积金带来的实惠,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植根于民、惠及千家万户。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民生保障制度,它的使命是让更多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要实现这一目标,扩大制度覆盖面是基础,也是重中之重。《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社会管理。因此,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城镇职工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各级政府的全力支持。

2、强化归集工作,扩大覆盖面。归集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前进的基石,是整个住房公积金体系的核心。所以要想扩大归集工作,必须在归集工作上功夫、求突破、寻发展,才能不断扩大归集面和覆盖率,寻求新的增长点。一是积极研究,努力挖掘归集增长点,要在维持并提高原有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的基础上,认真排查,查找漏洞,梳理归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选准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归集覆盖面,努力实现归集工作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抓住《劳动合同法》施行的契机,积极协同劳动、人事、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分立、重组等情况,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尽可能将应建未建的单位纳入缴存轨道。三是考虑大多数单位经济困难,采取降低门槛的方式,不论缴存比例和额度,只要缴交可以进入,试行先进入,后规范的管理模式。四是许多单位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时,由于经济发展问题,缴存比例较低,经过几年努力,经济状况有了好转,有了规范缴交的愿望和可能。在要求其提高缴存比例,并允许将以前少缴部分补足,试行先低存、后补缴政策,逐步实现覆盖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