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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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范文1

一、国有经济及国有经济控制力概念

普遍认为现代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这些职能:维持经济稳定和增长、实现物价平稳和充分就业、推进收入公平分配。为了实现这些经济职能,政府被赋予一些控制经济的权力和实施这些权力的条件。控制在这里的含义是完全技术性的。它是指给定社会和经济结构,政府根据其效用函数,确定政策目标,即经济系统要达到的状态变量。通过改变控制变量的值来改变经济系统的状态,从而实现其政策目标。因而,控制力就是指政府通过改变控制变量来改变状态变量,从而达到政策目标时的时滞和实际逼近程度。当政府采用一些政策使某些目标很快很好的实现时,可以将之定义为控制力大,反之则小。

研究国有经济控制力问题,必须从国有经济的概念谈起。一般认为,国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按目前的统计分类,应当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企业中的国有成份。

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概念,首先是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报告指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据此认为,“国有经济控制力”是指国有经济以多种方式参与国民经济中方向性的、具有产业主导地位的行业和领域,通过控制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引导的调节能力,通过控制国防、战略性物资生产部门、高科技领域等部门,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通过控制社会公共部门,保证社会稳定的保障能力的总和,着重体现为国有经济控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程度,具体体现在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调节能力和保障能力。

二、影响国有经济控制力的主要问题

我国国有经济与其他国家的国有经济相比,具有自己独特的一面。作为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为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权稳定服务,这就决定了我国国有经济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分布范围和比重要高于其他国家。

1、国有经济布局合理性问题。国有经济布局合理与否,决定国有资本能否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目前,我国国有经济的分布特点是“点多、面广、线长”,尤其是国有资本仍大量分散于自身并不具备明显优势的一般竞争行业和中小型企业,使有限的国有资本不能被有效集中使用,严重削弱国有经济的素质和竞争力。同时,行业中的“过度拥挤”,不利于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并最终影响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发挥。除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外,国有资本还广泛分布于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竞争比较激烈的加工工业和一般业。据统计,我国608个工业小类中,国有企业涉足604类占99.3%,大中型国有企业涉足533类占87.7%。就是一些竞争性的加工工业和一般竞争行业,国有经济的比重仍然偏高,如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3个门类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均超过50%;冶金工业国有化程度超过60%,汽车工业国有化程度超过70%。

2、国有控制企业的经营绩效问题。国有控制企业是国有经济的主体,担负着许多的社会功能,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像其他经济类型企业那样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国有经济广泛存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中有大量的国有控制企业存在。在这些行业,国有控制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参与竞争,它们在行业内的地位和控制力与其经营绩效密切相关。即使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国有控制企业的运营也要讲求一定的经济效益,如果国有控制企业因经营无方导致长期巨额亏损或者政策性亏损超出了它产生的社会效益,再谈控制力也就失去意义。国有企业经济效率相对较低,整体素质差,竞争力弱。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净资产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资产的比例为66.8%,但其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所占比例仅分别为43.7%和45.5%,净资产收益率只有6.63%,远低于其他所有制企业;总资产贡献率为8.71%,不仅远低于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而且低于规模以上企业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国有企业比重大、利润高的六个行业(石油、烟草、钢铁、交通设备、电子和通讯、发电),除烟草外,非国有企业总资产贡献率都显著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平均高近2个百分点。

3、国家控制经济的手段和方式变化。国家对经济实行控制的手段和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通过发挥国有经济的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直接控制只是其中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运用法律(法规)手段等间接方式来调控经济将会被越来越多地采用。这样,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要求将会相应降低。因此,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对国有经济的发展及其控制力的变化有着很大的影响。

三、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有效途径

国有经济通过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是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质量,保持国有经济适度的控制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是积极稳妥地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保持必要的数量和比重。改善和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需要保持必要数量的国有经济。没有一定的数量和比重,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引导和带动作用就无从谈起。国有经济这种必要的数量和比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总量中保持必要的规模和比重;二是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国有经济应继续处于支配地位;三是在不同地区国有经济所占比重有所差别,但应保持一定的规模。为此,一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二要充分发挥国有大企业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中的作用,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通过重组上市等多种途径,加快发展主业,增强竞争力,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三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加大国家对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支持力度,通过市场机制淘汰效率低、失去竞争力的企业。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范文2

关键词: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辩证分析;策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001-03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速推进,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2011年3月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然而有人认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目的是让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让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其中,国有企业不应当参与市场竞争,这种观点并不符合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初衷。这也就涉及到如何正确认识中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问题。

一、从国有经济的改革历程来分析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中国国有经济改革的历程来看,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2003年,这一期间是国有经济改革的各个基本构件先后起步阶段。其中1978—2000年作为国有经济微观基础的国有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承包经营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框架。这期间虽然进行了国有经济的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组,但并没有成为国有经济改革的重点,直到1999年才作为重点付诸实施。2003年,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重新建立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成立后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作为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正式起步。

第二阶段是2003—2012年,国有经济整体改革进入了全面展开阶段。其主要标志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取得重大进展;现代企业制度已初步建立并趋向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趋向健全,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确立。

大体上讲,国有经济的改革已经走完了以上两个阶段。

第三个阶段是从2011年开始的国有经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所谓攻坚有两层含义:一是整体的国有经济改革的任务仍很艰巨,即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经济管理体制四个方面的改革认为依然很艰巨;二是深化国有经济整体改革还面临顽强的阻力,随着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有经济必将实现由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到集约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也是未来国有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总体性的特点。

在国有经济改革的各个阶段对于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争议一直都没有停止过。有种观点认为国有经济应该只涉及那些非公有制经济力不能及的领域,其余的一律退出。这就给国有经济的定位产生很大的疑惑,也就是说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优先选择权,国民经济应当优先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只有在非公有制发展好了的情况下,或者是那些非公有制经济不愿做、不能做的领域,国有经济才能涉足,这样的话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必将荡然无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将面目全非。这样的说法没有处理好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关系,与我们党十五大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背道而驰。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应该限定在自然垄断行业和公益性事业,从竞争性行业中全身而退,让非公有制去经营。这种观点不能保证中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混淆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基础,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结构,只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

二、对中国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辩证分析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范文3

关键词:民间借贷危机 国有经济 民营经济

我国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并驱齐驱,在主导性产业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重要产业领域民营经济尚不具备替代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的实力;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营经济应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主体地位;在基础性行业和国计民生行业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应发挥各自优势,有机互补,良性竞争。

2010年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以浙江信泰集团公司和温州立人集团案件为代表,本次危机表现出“层次高”、“情势急”、“涉及广”等特点。据不完全统计,危机涉及未偿民间贷款总量高达近万亿元,金融纠纷案件超过万起,近150名企业主因无法偿还银行信贷或民间借贷而“跑路”、“蒸发”,8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破产倒闭,温州民营经济步履维坚。与此同时,温州国有企业改革如火如荼。自2010年10月67户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为十大国资集团公司开始,到目前已有16家国有企业集团挂牌成立,重组后的国资集团资产总额大幅上升,企业整体实力和融资能力明显提升。

于是,关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的论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一些学者认为,在宏观调控政策缺乏灵活性、针对性的前提下,一边是国有经济吃穿不愁,一边是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此次民间借贷危机的根本原因是“宏观调控”和“国进民退”。这些观点认为国有经济的改革发展是以牺牲民营经济为前提,从根本上将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放在了完成对立的两面,认为两者完全是“对立竞争”关系。笔者认为以上观点于理论、于实践都有失偏颇,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并非是“对立竞争”,更多的应该是“互补合作关系”。

1.民间借贷危机主因是其系统内部法律规则意识缺失,不能盲目归因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对立竞争”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原因错综复杂,笔者认为其关键原因在于民间金融体系本身缺乏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其次是资本盲目逐利和宏观调控银根紧缩等问题。

1.1民间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缺失

民间金融是推动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在温州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功不可没,但这并不能掩盖民间金融体系的自身问题。信用和交易安全金融的核心要素,而信用和交易安全必须以相对健全的法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为基础,纯粹建立在血缘、亲缘和地缘信用之上的金融体系风险不可避免。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抬会”为主要形式的民间融资在温州乐清等地盛行,规模已达数十亿之多,最终由于利率不断抬高导致泡沫产生,爆发于1986年的“倒会”危机与本次借贷危机一样,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人格化的信用和交易体系。

1.2民间资本的逐利性使然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在国际市场不景气导致企业订单锐减,原材料、企业用工等成本急速上涨的双重压力下,民营传统制造行业企业利润极其微薄。在此背景下,传统的瓯越“义利”文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逐利性”形成“推力-拉力”效应,温州民间资本逐渐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不锈钢、泵阀、鞋革、医药、眼镜、太阳能、医疗器材、五金家电等多个行业出现“空心化”现象,游资象无头苍蝇疯狂沉迷于“快钱游戏”,从“炒棉花”、“炒房产”、“炒煤矿”、“炒有色金属”直到“炒钱”。按投资人风险喜好及产品类别分类,回报率在10-18%之间里就明显具有风险,回报率超过20%时就属于高风险投资。当民间借贷平均年利率从2003年的8-15%上涨到2011年的25-35%,民间资本的盲目逐利性使其脱离经济实体流入借贷领域。2011年央行温州支行调查显示,在第二季度,民间借贷首次超越房地产投资成为储户投资首选,到7月份在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高回报与高风险并存,当金融泡沫最终破灭,不仅直接导致温州民资的直接损失,也导致温州实体经济空心化问题严重。

1.3宏观调控引起资金紧张,担保公司趁火打劫

在艰难维持的前提下,中小企业对宏观货币政策变化的敏感性增强。为了遏制宽松货币政策引发的流动性过剩,2010年上半年以来,央行连续多次上调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钟摆式”式的宏观调控让民营企业措手不及。与此同时,银行金融系统提高贷款门槛,并通过担保公司的介入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据统计,截止2011年11月,温州涉及民间融资的各类融资机构多达1800多家,这些以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融资机构,凌驾于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直接导致民营企业与银行金融无法实现通畅对接,“麦克米伦缺口”凸显①。为了应对资金紧缺,中小企业不得不向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进行资金求助,民间借贷利率顺势拉高,民营经济和民间金融陷入恶性循环。加上“调地产、控通胀”靠宏观政策导致房地产业资金冻结,资金无法及时回收,民间资本链条断裂。宏观调控成为引发民间借贷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危机成因错综复杂,但主因在于其内容系统缺乏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由此而推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是“对立竞争”关系的观点站不住脚。

2.宏观调控与国有经济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点不是“与民争利”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对基础性和技术产业领域保持较强控制力。因此我国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向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以及发挥国有经济控制力的需要为依据的。

2.1宏观调整政策目的是用“有形之手”调节经济运行,不是“与民争利”

在国有经济是否“与民争利”的辩论中,“四万亿”救市计划成为讨论焦点。2008年11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规定了救市的十项措施,内容分别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税制改革以及金融改革。可以看出,四万亿资金投资有两个最主要的方向:一个是基础设施建设,一个是民生经济投资。

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市场是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基础,政府不能弱化市场,更不能干扰和取代市场的作用,但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它存在着局限与缺限,即市场失灵。放任市场失灵和经济失衡,会引起国民经济的不稳定,影响其健康发展。因此当市场失灵,就需要通过政府“有形之手”来适度调控市场,实现经济的稳定和增长,这也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性质所决定的。尽管宏观调控也存在失灵的可能,也确实给我国经济后期发展带来一定后遗症,但这并不能否认宏观调控在我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危机后美国等西方国家被迫采取“非自由”市场经济的国有化手段避免了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扩大化,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从本质上讲,四万亿救市计划就是运用政府“有形之手”调控经济,应对危机,目的是保证我们经济可以稳定健康发展软着陆,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

2.2国有经济改革是其自身发展和转型的必然要求,方向是“有进有退,进退有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要发挥其主导和主体地位,必须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适应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目前,讲我国国有经济发展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国有经济布局分散、结构不合理,二是国有经济管理不规范,存在权力缺乏约束、垄断企业收入过高等问题,三是国有经济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等。以上问题的解决,需要不断深化国有经济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和管理体制,以促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温州国有企业的整合重组改革论证了这一点。2008年,温州全市国有企业617户,资产总额为715.91亿元,户均为1.1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仅为8.03亿元,负债率平均为69.1%,而且管理体制混乱,除市本级的174户划归国资委监管,其余的400多户企业均没有统一的监管单位。为了改变国有企业低、小、散,企业布局不合理、企业资产良莠不齐、管理体制落后的局面,2010年10月温州市市委、市政府《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通知,决定全面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实现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明确提出要通过整合重组,加快国资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步伐,加速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集中,同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合理用于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困难企业帮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10月第一轮整合重组启动,将61家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为10户国有集团公司。经过一年运作,改革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第一,行业结构向国计民生产业和基础性产业高度集中,主要涉及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交通建设、机场、港口和铁路与轨道交通等行业。第二,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截至2011年底企业平均资产达到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资达118亿元,投资着重偏向惠及民生,包括城市交通、城市环境、保障性住房以及基础设施领域。第三,这10家国资企业所涉及到的竞争性行业,如工业、商贸业、服务业等,由于体制创新尚未理顺,盈利能力尚未显现。

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国有经济自身转型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色的国有经济改革应该如何改、怎么改,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但是改革的根本方向不会变,那就是坚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3.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近年来,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而民营经济比重持续上升,据统计2011年民营经济总量超过GDP 的50%以上,在民营经济发祥地温州的民营经济GDP总量已经超过80%。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是我国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推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3.1对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行业,民营经济尚不具备替代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的实力

在关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的争论中,有部分观点认为应该提高民营经济整体地位,因为其比国有企业更具有活力和适应力。我们不能否认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扩大就业、创造税收等领域发挥的巨大作用,但目前阶段,民营企业担任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条件尚不成熟。据《2009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计算,在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国有及控股企业的整体实力与技术实力远远超过民营企业。例如,在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数和拥有发明专利数的构成中,国有及控股企业分别占30.8%、35.6%、32.9%,私营企业占18.4%、9.5%、13.8%;在新产品项目数、开发经费、新产品产值、新产品销售收入及出口销售收入构成中,国有及控股企业分别占44.4%、41.2%、42.8%、43.4%、21.2%,私营企业占10.9%、10.3%、8.6%、8.4%、7.1%。因此说,《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2006)规定,主要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一领域国有经济要发挥自身优势和整体实力,逐步发展成为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是由目前我国经济的总体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以温州模式为代表的中小型企业虽然为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在推动作用,但整体来说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往往难以摆脱以下特点:第一,数量大、比重大、规模小、寿命短。2007年“温州民营企业生命周期专项调研课题”研究认为温州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为10.99年,2011年上半年温州共有民营企业7.7万户,占企业总数90%以上,注册资本金2200多亿元,户均不到300万元。第二,技术装备率低、创新动力不足、竞争力不强。民建中央的《2011年千户民营企业跟踪调查报告》指出,民营企业认为当前企业经营发最主要的困难是“人工成本上升、能源原材料成本上长”,这反映出民营企业发展长期依赖于低价格的要素成本、追求低成本扩张,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的的问题。第三,管理模式带有“家族”色彩,缺乏现代管理制度,人才流失严重。

综合来看,在目前阶段,尽管民营经济总量超过GDP的50%,但企业规模小、产业组织结构分散、国际竞争力低下的问题使其在关键领域还不具备与西方先进企业相抗衡的实力,无法替代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经济成为主导和引领国民经济的力量。

3.2对于基础性行业和国计民生行业,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并驾齐驱

一些学者认为,从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到2010年的“新36条”都存在玻璃门现象,把民资不能通畅进入能源、金融、电信、铁路、市政、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原因一味归结于央企垄断,这种观点很片面。某些行业中的某些企业由于在技术创造、资源占有或权力的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优势,从而在生产、交换和价格的形成上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力,从而形成某种形式的垄断,这种情况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可能存在。我国国有经济确实存在垄断或寡头垄断现象,但仅限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盐总公司、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这几家企业,其中电网在世界各国都属自然垄断,石油开采属于国家宏观战略不可能随意放开,而电信基础业务则是由于需要巨额基础投资。其余120多家央企及地方国有企业都不具有“市场禁入”、“主宰定价”等垄断性质。

民资进入基础性行业和国计民生行业有几个影响因素:第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大型国企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民资要打破这种利益格局存在一定困难,可先采取参股的方式进入其产业体系。第二,许多基础性行业,回报率低、周期长。例如2010年温州整合重组的十家国有集团公司有七家开展了基础性和国计民生产业,比例提升为70%,且主要以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建设和城市建设改造为主,属于投资大、周期长、回报率小的项目。温州有6000亿的民间资本,但这些国有项目资金短缺问题严重,融资来源仍主要是银行贷款,其融资项目并不十分受民资青睬,主要原因就是项目前期投入大,加上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对利润空间的再压缩,民资进入意愿不强。

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将于2012年上半年,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破解民资“玻璃门”,鼓励民资进入能源、金融、电信、铁路、市政、教育、卫生等领域。温州正在积极申报全国金融改革示范区,着力整合规范民间资本,打造“民间资本集散中心”。对民间资本科学规范管理,将有助于减缓中小企业信贷压力,科学引导民资进入国有企业的重组改革,并进入预期有收益或者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取收益的基础性公共项目领域,实现国资与民资的互利共赢。

3.3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民营实体经济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比重和优势

国有经济要按规定逐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这里所指的一般竞争性领域是相对于“特殊竞争性领域”而言的,主要指除涉及国家安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一些重要骨干企业之外的行业领域。

改革开放30年,以温州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发挥着惊人的生命力和活力,在传统制造业、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取得了飞速发展,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本次民间借贷危机暴露出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2011年8月,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的一份报告指出,温州民企 “产业空心化”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外迁。温州经济一直是“走出去”经济,目前温州在外商会达184个,企业5.4万家,工业企业约为2.8万家,涉及民资约为2400多亿。包括正泰、德力西等在内的本地龙头企业也已经扩大在外投资比重,且均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第二,资金未进入实体。温州人行调查表明,近年来银行对工业的信贷规模增长明显,但工业增长却没有显现大幅增长。据对“2010温州市百强企业”的抽样调查中,除2家房地产公司和6家建筑公司外,其他40多家制造业企业均涉足房地产开发。在借贷危机发生后,2011年第四季度温州民企类计向银行借贷近170亿,本地银行存款净流出约134亿,但企业整体用电量、产值、物流运输量等指标均没有明显增强,资本陷入借贷与偿贷的恶性循环。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金融危机既会带来危险也会产生机遇。温州是改革开放的先沿地带,温州民企的生存现状也反映出目前乃至将来中国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的困境。温州经验表明,长期依赖于低劳动力成本、低土地成本、低环境成本等要素资源价格扭曲,产业结构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低下、核心竞争力低下的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需要。民营企业要加快转型升级,发展高新技术,开发和生产技术密集型产品,提升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和打造企业品牌;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发展产业集群优势,形成产业规模;发挥企业协作机制,在横向上实现管理、技术、品牌和营销优势互补,在纵向上形成产业纵深链,往产业链两端转移,最终实现由资源驱动转向投入、创新和品牌驱动,提升民企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既有赖于民营经济逐利的驱动机制,也有赖国有经济公共利益的实现机制。没有民营经济,市场就失去了活力和生命力,难以活跃和繁荣;没有国有经济,就可能无法实现资源公平合理配置,陷入过度自由市场经济,导致宏观经济不稳定。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合理分工,并驾齐驱,既可以通过功能分工相互制约,又可以通过良性竞争相互促进,两者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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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范文4

一、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社会需要或市场需求的低效或无效的产出,很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是低效率的,同时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无效配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经济运营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是和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有关的。那么,是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即由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而形成的矛盾。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比如,忽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生产经营不从市场需求、市场变化出发,决策随意而出现重大失误;规章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检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经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低效、产品质量下降;忽视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运用,在管理上墨守陈规,不思创新,等等。管理水平低下必然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使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运行遇到困难。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矛盾并不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特有的,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也存在着这种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所有企业都存在这种矛盾。对国有经济而言,解决这种矛盾,主要是要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创新。

4.机制性矛盾

即国有经济所特有的运营机制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在运营机制上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于国家是所有者,国有经济无论采取何种制度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其运营都要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发生联系,因而如何提高国家或政府的效率、合理确定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国有经济在运营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二是国有经济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国家,任何个人、组织或团体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拥有,因而如何提高国有经济运营效果与相关主体的利益关切度就成为国有经济运营机制的一个关键。国有经济的这些特点,要求在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在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部门机构以及国有企业中,建立既适合国有经济有效运营、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运营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但是,在国有经济的运营实践中,这种机制往往是待完善的,从而产生出矛盾。在市场经济中,对所有的经济类型、所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一般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所特有的;对所有的国有经济、国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则具有普遍性。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通过探索和创新,建立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

5.功能性矛盾

即由国有经济本身所特有的功能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的特有功能决定了一些国有企业不能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为单一生产经营目标,生产经营往往要服从于有关的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经营行为也往往要符合一定的公益准则。从一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看,偏离利润目标往往与市场机制发生矛盾。这种矛盾主要存在于承担国有经济特殊功能的国有企业,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通过特殊的政策,达到国有企业的利润目标和社会目标、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四、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在新世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改革仍然是中心环节,其基本点应是进一步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范文5

首先,从国有经济的基本属性看。一有权属的公共性。国有经济体现“三个代表”和“以人为本”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思想。二有权利的外生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权、责、利,必须由依法授权的公共权力机构来设立、评价和调整。三有存续的必要性。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坚强支柱,是我党执政的强大物质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功能。四有功能的重要性。在我国市场发育不完善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和冲击的困难时期,国有经济独有的防范风险转“危”为“机”,力保经济安全、增强调控能力等功能,对于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五有发展的长久性。市场经济发育是个长期过程,国有经济的作用不可替代,必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其次,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看。要辩证地看待国有经济的进退问题,“进”和“退”都是国有经济调整发展的需要。不应该过分计较不同地区不同成分经济的比重,应更多关注国有经济在新的历史阶段所发挥的主导作用,充分肯定国有经济发展的正确导向和对经济运行态势的控制和影响。以南通为例,自2005年初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全市国有经济活力显著增强。至2008年末,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数量仅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不足1%,而资产总额却占13%,实现利税占6%以上。

第三,从新时期肩负跨越发展的重任看。南通市以江港能级提升、海港初步通航、大桥飞架南北为标志,迎来了波澜壮阔的桥港时代,带来了又好又快发展机遇,也为其加速崛起成为国有资本集聚地奠定了基础。在过去的6年间,南通市在基本完成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过程中,积极引进国有资本投入,石油、电力、造船、钢铁、化工、重装备等行业的16家中央国有大型企业的重大项目纷纷来通落户,累计投入近300亿元,凸显桥港时代先发效应。随着江苏沿海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打造桥港产业走廊,大批基础性、功能性、带动性很强的项目有待集中建设。

第四,从创建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企业文化看。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竞相发展,其实质就是多元发展理念的相互认同、企业文化的相互融合。实施“三资并进”攻略,可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企业文化,从而为中小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增添原动力。

第五,从发达地区的成功实践看。以苏南五市为例,国有资本优进劣退,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004年的3130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7934亿元,增长153.49%。昆山市是外向型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企业国有资产2003年到2007年三年增长3.5倍,达到348.25亿元。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总量最多、增幅最大的地区,恰恰是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最发达的杭、温、甬。可见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发展快的地区,国有经济同样发展快;在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的同时,国有经济可以有所作为。

实施“三资并进”攻略,对国资、国企、国有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具体要把握四条原则:

一是坚持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通过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采用公司制股份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从体制机制上强化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其市场运作的适应性和自觉性。

二是坚持培育运用资本市场。要把竞争性领域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整体上市当作最佳体制模式,十分重视与资本市场直接接轨,实现更多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上市公司,大幅提升资本证券化、管理科学化、经营专业化水平,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劲的资本支持和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坚持开放式多元化重组。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受国别、地区、行业、所有制限制,坚持市场配置资源,与跨国企业、央企省企、优势民企重组,通过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不断完善产权结构、经济布局以及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做精主业,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增强长远抵御防范多种市场风险的能力。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作用范文6

一、唯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能走正路、走新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使我们走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改革调整,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重新绽放出活力,国有经济牢牢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控制力进一步增强,一大批极富活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脱颖而出。非公有制经济几乎从零起步,经过蓬勃发展,其产值比重、劳动力比重已占到半壁江山,一批现代化的私营企业竞相涌现,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之中。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这是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独特优势。与众多欠发达国家和危机频发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拥有一支公有制经济“主力军”,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为实现自主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本制度条件;同时,中国打造出一支非公经济的“生力军”,加快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生产力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功能上来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所作出的现实选择。一方面,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要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这对于增进人民福祉、保障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全盘私有化作为改革发展的选项。另一方面,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从客观上要求有多种所有制与之相适应。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任何设计都不能主观地超越这一阶段。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可割裂,更不能对立起来。忽视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会落入私有化的陷阱;忽视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导致经济体制僵化,经济活力不足。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是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的正路,才是振兴和发展我国经济的新路。

二、更好地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断变化,对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探索持续进行。这种情况下,指出:“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市场微观主体的国有企业是否能做大做强做优、是否具有活力和竞争力、是否可以发挥好各项功能。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许多国有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资产保值增值、规范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国内位居一流,在国际上也属于较好水平。如今,中国优秀的国有企业已经与各国一流企业比肩而立。2013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由国资委监管的中央国有企业占了44家,其中不乏处于完全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如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五矿、中国电子等。除了经济绩效的长足进步,国有企业在重大工程建设、科技自主创新等落实国家战略方面也走在了前头,在保障民生、抗震救灾等承担社会责任之际更是作出了表率。

有人认为,当前国有企业的优异绩效来自其垄断地位。事实上,如今我国绝大部分行业包括国有资本比较集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建筑、机械制造等,都已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垄断性国有企业只占少数,而且要执行政府定价,不能通过垄断价格获取超额利润。也有人提出,国有企业必然滋生腐败。应该说,企业腐败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在任何所有制企业中都有可能出现。国有企业出现的腐败问题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制度监管、严肃党纪国法加以解决,但不能因此就断言国企必然腐败,更不能以私有化的方法反腐败。还有一种认识,将国企发展与改革倒退画等号,认为唯有削弱国企,实现“国退民进”才是推进改革。这与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国企改革绝不等于“去国有化”或“去公有制”,更不能以所谓“国际经验”为依据,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将国有经济的比重降低到10%。正如反复强调:“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为更好地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适应新的形势、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举措。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适应混合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性质,《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对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进重大信息公开;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职务消费等。这些举措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合理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发挥作用。

三、从多个层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既与市场经济具有天然联系,又与多个层次的生产力水平相对接,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在机制上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提高效率,而且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市场需求多样性、增强社会经济活力等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

这些年来,国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使其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持续扩大。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80%以上,注册资本占全国总额的四成。在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有16家私营企业上榜,在纺织、钢铁、有色、家电、汽车、电信设备制造和金融业等市场化的主要领域赢得了一片广阔天地。十年前世界500强企业中还看不到我国私营企业的身影,如今已经有8家企业进入这一梯队。华为等一批领军企业已经打造出世界一流的优质品牌,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有些人担心,非公有制经济增长一分,公有制经济就会萎缩一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会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事实上,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前提的,30多年来尽管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了,但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总量越来越大,控制力在增强,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大大提高。

当前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市场准入制度不统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同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在治理结构、经营行为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都需要在改革中逐步改善。应该说,要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需要鼓励、支持,也需要加强引导。为此,三中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在政策支持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在鼓励混合上,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加强引导上,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当然,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不仅要求改善宏观外部环境,更有赖于各个微观主体练好内功,在具备条件时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要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实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打通了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的渠道,可以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功能,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也可以促进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些观点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看成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此消彼长、你进我退的“零和博弈”,这是不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位的。有人将发展混合所有制解读为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减少国有经济比重,也有人担心推进混合所有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冲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前提是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目的则是实现“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