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1
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都是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为业主提供有偿专业化服务的活动,都具有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独立性[3]。它们的工作都必须围绕项目建设过程开展,在工作机构组建、工作形式等方面存在相互借鉴的空间,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等原则[4]。
区别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在相似的外表下是完全不同的内核。
第一,监理范围不同。工程监理的范围局限于施工区域。环境监理的范围取决于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如该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区;周围环境敏感点;弃土弃渣点;批复中提到的周边拟建水厂取水口的规划变更等等。总的来说,环境监理的范围要比工程监理的范围要大。
第二,监理阶段不同[5]。目前,工程监理主要是指施工阶段的监理,设计阶段的监理还没有广泛开展。环境监理包括了设计、施工和试生产三个阶段,时间跨度比工程监理长。试生产阶段监理是环境监理的特色,本阶段主要关注环保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能达标排放、主体工艺流程(含原辅料、产品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等。
第三,监理侧重点不同。工程监理可以简单概括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四控”指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生产控制,“两管”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指协调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业主与设计单位之间及工程建设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环境监理主要关注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可以简单概括为“六监一管一协调”,“六监”指工程的环保设计监理、施工污染监理、工艺流程监理、环保设施监理、环境风险监理、达标排放监理,“一管”指环境信息管理,“一协调”指协调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以本案为例,主要关注的是:新建常减压蒸馏等6套主体生产装置及配套工程的设计是否落实了环保要求,如低氮燃烧器、烟囱高度、防渗区域划分等设计情况;施工期提出的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新建的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渣油加氢、气体分馏、硫磺回收等主体装置的生产工艺流程有无变化,炼油北区含油污水管网的改造、火炬气回收系统改造等多项“以新带老”生产前置条件是否具备;火炬、烟囱(135m)、污油(水)管网防渗措施、隔油池、事故池等环保设施是否到位;企业的风险防范体系是否建立;施工期扬尘、噪声、试生产阶段的废气、废水排放是否达标等等;收集整理各施工方的环保管理制度、环境监理的会议纪要、月报、各类专题报告以及监测报告等信息资料;协调加热炉烟囱设计高度变更(由135m变更为100m)事宜,请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各方提供变更设计的依据。环保工程是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交叉管理的地方,也是最容易混淆职责的地方。在实践中,环境监理重点是关注环保工程的“有无”,不管环保工程的“好坏”,工程质量由工程监理负责。以该项目防渗工程为例,环境监理关注的是施工方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防渗工程有无遗漏,施工方法有无变化等。工程监理关注的是防渗膜厚度是否符合要求、钢纤维混凝土中是否加了钢纤维、电火花试验是否合格等。两者在管理上虽有交叉,职责却非常明确,侧重点很明显。
第四,服务对象不同。工程监理主要为业主服务。环境监理不但要为业主服务,还要为环保主管部门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环境监理是由建设单位支付费用、代环保部门履行部分监督管理职能的工作。以本案为例,环境监理月报需按时报送国家、省、市、区各级环保部门,同时报送业主、各设计单位、各工程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
第五,主要监理方式有所区别。每日的旁站、巡检是工程监理主要的工作方式。环境监理工作方式以每周巡检、调查为主,偶尔进行旁站,其目的是看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2
关键词: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我国继1997年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后,在1998年开始大面积推广工程监理制度的落实,直到2014年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并实施之后,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实际上,因为建设工程监理没有落实而导致的建筑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我国在建设安全管理上监理的范围也没有得到准确定位。这些都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带来很大阻碍。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存不足
1998年至今,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因其在建设工程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国普遍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在某些方面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对这些方面进行简要的讨论:
1.1定位不明确
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不够明确。按照《建筑法》中的规定,监理人员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主要负责监管和指导施工中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但我国建筑行业员工长久以来的传统观念,就是应存在第三方独立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外,因此,很多员工将第三方和监理人员概念弄混,误以为监理人员同建设方利益没有关联,以至于部分监理人员自身也存在概念的混淆,对自己的职责和立场没有准确的定位。不仅如此,服务内容的定位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是新出现的一个概念。随着建设工程监理的不断发展和对制度的更新,都会导致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意义出现新的定义。不同定义的交错导致监理人员无法准确认识建设工程监理意义,对自身责任范围和内容定位不准确。同时,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在建设工程监理概念上存在差异,在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上,各个科研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看法也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在不断产生新的见解。因此,新步入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人员对自身职责范围没有准确认知。并且由于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划分尚不明确,加之从业人员对建设工程监理职责不了解,导致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责任范围愈来愈小。同时,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存在着对工程安全事故追责时,惩罚力度的不规范,出现惩罚过于严苛或过于轻松现象,许多优秀监理人员由于这方面制度不足而锒铛入狱,对我国的优秀人才市场来说是一个打击。
1.2业务水平低
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的业务水平上存在水平低下问题,主要就是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就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来说,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人员广泛存在着文化水平不高问题。其原因是监理人员对于自身工作职责没有准确认知,导致监理工作的成效低。第二个原因是建筑环境的影响。在建筑工地的生活环境下,监理人员很难做到自主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无非都是借鉴前人经验。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得不到很好创新和发展,无法满足市场对于建设工程监理高要求。在部分工程人员眼中甚至存在“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没有实际作用,监理人员没有存在价值”看法。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得不到工程人员重视,工程人员对于监理人员的工作成果也众说纷纭,这就导致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水平无法得到提高[1]。
1.3行业弊端较多
①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未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结构还不够系统、合理。因此,同行之间广泛存在恶性竞争、盲目压价等情况。并且行业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实属凤毛麟角,因此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管理型人才出现极度短缺的现象。同时,从业人员低收入、低素质、人员不稳定、服务差等现象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普遍存在。建设工程监理方式单一、行业地位低、社会形象差、市场分散、缺乏诚信等问题也广泛的出现。②建立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下,监理人员素质水平层次不齐导致监理服务和职责履行不到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因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诸多弊端,并且这些弊端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好的改善,这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阻碍。
2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存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结合上文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极大的弊病,为了尽可能的改善这些弊病,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2.1准确的定位
改善建设工程监理弊病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监理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而要想实现这一点,必须得到政府的大力的支持。我国于2014年出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作的定位有着明文规定。其中,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督促各工程单位抛弃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做到从管理人员开始实现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了解。并且要对在岗有一定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集中化的培训,扭转其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摒弃旧的监理方式、对施工质量和新上岗监理人员正确观念的树立造成负面影响。而对于新上岗的监理人员,要严抓入职培训,确保其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理解,并且还要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2]。
2.2加大管理力度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诸多的弊病,这一点与我国监理行业的管理力度不足有着重要的联系。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严格的管理,整顿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的不良作风。
3结语
伴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也在不断发展着,尽管在此过程中我国不断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的经验,但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依旧存在许多不足。因此,要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和工作范围进行准确的定位、加大对建设监理队伍的工作力度、对监理行业进行严格管理,针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素质低、业务水平不足、诚信缺乏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善。唯有如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才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的社会工程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祖洪.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江西建材,2017,02:261.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3
关键词:工程监理; 安全责任;法理研究;
2003年,由国务院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它在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涉及到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此外,各地方政府和各行业部门也陆续地出台了一些关于安全监理的内容的法规。所以,从工程建设的现实和发展趋势考察,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影响程度逐步加深。如《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就规定了建立对建设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而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应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督制度及运行机制。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第六十条规定:监理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拔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北京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也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包括审核查验职责、安全检查职责、督促整改职责。
1.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法理一系列研究
中国在工程建设方面高度重视对建筑活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着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规定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但由于刑法规定,在上述单位犯该罪时,应受刑罚处罚的只能是上述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因此,该罪的主体也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发生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而工程监理单位要想触犯该款,除非故意要求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有损工程质量的设计、施工活动不监督、不指出、不制止、不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行为。如果监理单位在平时的监理活动中已经多次敦促、反复强调了施工现场的一些不安全隐患,那么,工程监理单位就不应该承担该条的责任。
除此之外,对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一名土建监理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更是莫须有的罪名,因为根据刑法第143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监理人员不是建筑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根本不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就不构成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解析
该法律专门规定了建筑工程监理,其中:第32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35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该条例第36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37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第38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2.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现实研究和分析
鉴于安全隐患具有复杂的产生和发生背景,一切工程安全事故往往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如果一个工程监理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建设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坚决反对,建设单位也不会同意,以后三方如何协调合作也会成为难题。所以说,许多条例的规定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因为工程监理单位不同于政府机构,其没有执法权,其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是平等的合同关系,而且建设单位是甲方,占主动权。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也是建立在建设单位的委托基础上,如果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支持不够,委托走形式的话,工程监理单位很难在现场真正发挥作用。除此之外,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因素一般说来是人、机、料、法和环等5个方面,而实际操作的人为因素则是目前引发事故的最大根源。监理能管得住施工企业的管理层,但根本管不住具体操作者。因为有的施工企业本身就存在管理层与基层断档的现象,管理渠道不畅,甚至有些企业在施工现场连专业技术人员都没有,管理人员又不懂行,使施工处在随心所欲的之中,担当工程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理人员根本无力去履行真正的工程监理工作。
3.结论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者与生产组织者是不一样的。按谁组织生产,谁承担安全责任的基本原则,现有条件下,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权力不足。但是从性质上来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的监督管理服务,它既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业主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业主承包工程报价,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所以,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理由不足。而程建设监理的目的则是力求使工程项目能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建成动用,监理工程师不是施工员,他不直接进行生产活动,监理单位不是承包商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或保证人,监理工程师只能力求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不能保证。所以,要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安全监理责任既没有法律基础,又没有概念内涵,更不具现实意义。在现实工作当中,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服务责任。所以说,《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某些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对安全监理责任的规定还真的在执行过程中要好好地商榷一番。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停止或阻止对工程监理单安全责任扩大化的倾向,以保证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健康、持续、科学、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4
关键词:工程监理难点 对策现状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24年之久,建筑市场五大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已经形成,即监理、勘察、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对建筑市场也是影响巨大的。由于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市场体系逐渐发育,但是各项法律的不完善以及市场运行规则的不健全,导致了各个建筑单位对工程监理认识的模糊,使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
一、民用建筑工程监理的概念以及现状
建筑工程监理,顾名思义主要就是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评价,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使建设行为规范有序的进行,并且有利于确保建筑工程建设的费用和速度保持在正常水平之内,确保建筑工程建设的科学进行,以达到保持质量、节约成本、高效运作的目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建筑行业也在快速的发展,这就要求建筑施工技术也要相应的作出调整,因此,众多建筑企业单位采用了新技术,相对的提高了建筑施工效率。但是,一些老牌施工企业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加上施工单位人员知识技能水平不高,阻碍了新科技、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建筑企业单位应该对其员工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培训,使他们积极地的学习和采用新的施工技术,这有利于科学的安排工程项目,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建筑工期按时完成。所以认识并推广应用新的施工技术是一个双赢的政策。
二、民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1、对于建筑工程进度的控制
项目总经理的确定和授权,是监理进行工作的首要前提,然后再按照规定要求依次展开工作。那么,在工程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施工速度要与计划的速度按时进行对比,从对比中得出的差异进行总结,并以此为根据,要求施工单位对其工程建设速度进行调整,如此循环,直到工程竣工。
另外的一种保障方法就是制定一个三方计划,即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在考虑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影响下,管理结构要明确,计划人员要专业,对施工建设的相关事宜要了解,比如:施工图纸、技术文件等,这样才能有效的评估实际的施工进度,相关各部门之间要做好及时交流。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有效的避免工期延误现象,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要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及时分析施工期的超前或滞后的原因,并根据相关政策及时处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定期的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分析当前工程进度状况,以便及时和建设方交涉督促其按时支付工程款,如若根据工程进度状况需要增加人力、物力等也要督促其按时提供。
2、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
工程监理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验收标准,并结合业主的要求,明确监控的目标。要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就要严格按照工程监理的目标要求,对工程的实施进行专业化的监督。
此外,还要对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的素质结构进行监督和控制,力保工程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相适应,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实施的平稳推进。在工程建设开始实施时,工程监理在广泛搜集有关此工程的信息和资料的基础上,再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规划。
还有就是要对工程施工的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材料员在进购工程所需材料时,要做好相关事宜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使用。同时也要做好在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要实时监控施工单位对质量的管理状况,同时要对质量体系的运行进行检查,看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如果质量目标的要求没有达到,就要及时对该体系进行调整。
三、做好工程监理工作的有力保障
1、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监理综合素质的提高,会直接反映在监理水平和监理质量上,是工程质量安全的有力保证。技术素质和道德素质是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技术素质的提高一定要是依赖于对专业内容的学习,要了解新技术的发展状态,与时俱进,从而提高自身的素质。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其工作的顺利进行。道德素质的提高依赖于对职业道德的遵守,要努力做到“公正、守法、诚信”。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监理的工作范畴进行工作,不得僭越,也不能,欺骗业主。
2、安全监理工作的有力强化
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促进安全工作的健康有序的进行。基本上工程建设安全监理一共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招标阶段应该审查施工单位以及承包单位彼此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议;准备阶段应该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审查工程实施前的相关安全责任以及监督材料等的安全状态;实施阶段应该要明确项目监理依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并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所以,可以看出安全监理和一般工程监理既有相同又有不同之处,需要相互配合工作,与工程建设进度保持一致的步调。
综上所论,我们可以看出在民用建筑工程实施中,施工人员和施工监理都要遵循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完成其在工程施工中的工作职责,针对工程施工中的监理工作的难点,提出了一些相关看法和解决措施,但是工程监理工作任然有待完善。
参考文献:
[1]赵启平.浅析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13期
[2]李良伟.建筑工程监理与实施技术的相互促进[J].科学之友,2010年01月
[3] 王咏梅. 关于建筑施工监理若干问题的研究[J]. 科技创新导报, 2007, (34) .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5
【关键词】公路建设;监理;精细化管理;问题
前言:公路对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伴随着城乡一体化格局的逐步形成,我国城市规模产生了空前的扩大趋势,在大力修建地面公路的基础上,包括空间、地下的立体交通网络也快速建立起来。在当今公路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不断运用新工艺、新工程材料,而且需要对工程建设过程、建造作业流程及建设质量开展全面、深入的监理活动。笔者在参与多年公路工程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当前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做深入细致的阐述。
一、公路建设监理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
(一)对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必要性缺乏深刻认识
伴随着市场经济及科学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工程监理在项目建设作业中所肩负的质量保障功能越来越凸显出来。然而在公路工程监理过程中,由于工程管理者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入进行关于当今时代公路工程服务功能及运行质量要求的分析及总结,进而又造成了对公路工程监理功能的认识缺失。在公路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工程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应当作为监理业务的宗旨,然而,对于项目建造进程中的局部缺陷、质量档次问题和人工安排问题等多项事宜未能深刻认识,并且未实施大力度的监管行为,导致引发工程建设质量低下。
(二)逻辑性的监理思维缺失
在我国公路项目建造过程中,因为绝大多数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不具备对监理工作的完整性、逻辑性思维,从而引发该行业工程建设暴露出很多质量问题。比如交工后的公路工程质量水平低下,抵抗自然气候侵蚀的能力很弱,而且发生蜂巢、褶面等不正常情况;有的由于衔接缝施工不合理,引起路基塌陷。此类问题的发生必然对公路工程建设行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一定要全盘考虑关联工程监理活动的各项因素,而且要针对工程方案的正确性及可操作性实施详细的分析研究。
(三)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
工程质量监管系公路工程监理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以正确地指导工程施工作业程序且对暴露出的某些质量问题实施迅速改正。然而,因为我国工程行业监理工作起步比较晚,有关的行业政策不完整、不规范,况且部分从业者对监理业务不具备清醒的认识,酿成了工程监理事务中出现很多的漏洞,其必然给工程质量造成极大损害。
二、公路工程监理精细化管理策略
(一)公路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监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要深入了解工程设计方案的宗旨及其应具备的功能,把工程方案设计者的设计思想进行完整地表达,依照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和能力,选取施工组织模式及建设工艺方案。在施工作业组织形式上,应当重点对工程操作工人进行组织管理,对工程建设材料实施监理,而且依据此项内容拟定采购清单,选择供货商及组织材料采购、转运及入库监理过程,工程监理行为应同时具备完整性及系统性。
(二)项目施工进程中的质量监管策略
1.加强监理部门的监管力度。
基于我国经济现状及当今各监理企业的业务实力,在监理单位设置时,行业主管机构要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素质、监理设备完好情况实施系统掌控,确保监理行业人员结构及监测仪器的完好水平,完善从业群体的规模及构架组成。且依据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分门别类地承担监管责任。
2.合理划分职责权限,构建监管问责体系。
当今时期公路工程建设中,每个合作方所从事的业务内容均不相同,其职责权限空间也各有大小。所以,需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项目建设各合作方一起研究讨论,共同且有区别地划定职责权限。待对各方职责范围划定好后,即要建立职能部门,就各合作单位的职责落实效果实施审定鉴别。公路建设监理职能中心的职责是整体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故只有坚持实行监理职责保障机制,才能实现这一工程建设目标。安排拥有业务实力的监理保险单位介入项目建设过程,一起担当经营风险,彻底明晰各方职责权限。
依照目前我国制定并颁布的行业法律条例及合同条款组建工程监理运作系统,保障工程监理的健康运作。在工程监理系统中,一定要认真遵守工程行业规范展开施工作业,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实施科学决策、重点分析,实施周密的质量监测。当具体施工作业时,运用抽样检查、循环检查等方式实施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监理职能发挥全面、彻底。
3.公路建设工程作业质量的管控。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必须完整实施重点部位的作业管控和监理过程。比如在公路表面及路堤、路基的建设作业过程中,因为公路路基的回弹参数和水分浓度、密实等级、土层质量等存在着紧密的关联,所以,在工程作业过程中,一定要选取性能优质的土质,依托提升压实程度,确保其承受压力性能及稳固性能。在实施土方挖掘作业过程中,运用爆破的手段开展施工作业,必然对工程的安全性能带来不稳定因素,故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充分做好所有准备过程。
实施路基填土作业时,在开始填筑之前,要充分做好清理工作,把表面的植物残死植被彻底清除干净。在对软土地基进行改善施工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所用的土填充料实施恰当更换,从而能完全保障公路地基的载重性能,防止产生沉降情况。
4.依托数据挖掘技术的工程质量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系技术应用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密切关联到很多工程及社会经济学科,需要大批的一线原始数据做依托,通过精密测算,才能获取有真正说服力且具法律效力的评判、审定结论。其采集工程参数运用挖掘技术的重点是构建模型,构建模型在很大程度上关联着对项目建设质量的评估效果。所以,工程技术工作者十分重视针对挖掘技术的建模环节。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对公路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公路建设施工时间长,涉及的范围广,所以在施工中一定要做好施工监理,以保证施工质量,提高路基路面的耐久性。此外,合理控制组织设计质量对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工程施工成本、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公路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在实现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对组织设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进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钟波.大型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环境与战略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5(32):102.
[2]戴彩同.公路工程监理管理方法的探讨[J].科技与企业,2014(22):43.
[3]杨发群,许楠.浅析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5(7):323.
工程监理的职责及要求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发展趋势;施工技术;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趋势
目前建筑施工监理行业尚未形成较完善的体系,加之从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业务能力较差,但是行业发展已被社会普遍认可,发展前景可期,在这种阶段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其发展趋势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逐渐向全方位、各层面的方向发展
因为我国目前还形成较为完善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所以,有很大一部分建设单位和 监理企业的业务能力跟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加之建筑工程监理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和一些经济体制的原因,使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不能被大众认可,但是随着社会的日去发展、建筑项目的增多、建筑施工单位某些制度的完善等,工程建设迈向全社会大众化、建筑施工监理行业整体提高的未来,其前景可期。
(二)需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目前,由于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普遍偏低,业务能力较差,致使建筑监理行业仍无法满足建筑行业施工质量达符合到国计民生标准的的要求,除此之外,建筑工程行业的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流程、新材料、新设备及一些新的理论知识概念在不断更新,所以,从业人员应该跟上时代进步的步伐,努力提高自己知识水平以适应行业的发展。
二、现代建筑工程监理体制下,对于施工技术的管理
为了跟上时代进步的需求,需要施工质量得到良好的保证,便需要一个完整健全的工程监理单位来保障、监督,所以,对于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相互依存的关系,监理单位要跟好的适应这个行业,需做到下面几点。
(一)工程质量的监理
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理是一份十分复杂且极富技术的工作,因此除了认真仔细的分派职责的同时,还要能做到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有一种对事件过程中应急处理的机制去优化,从而达到对施工质量监理的标准,建筑施工监理对施工技术产生非常长远的影响,有利于提高规范施工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从而对建筑施工的进度、质量有着非常大益处,所以,相对来讲,建筑工程监理要确保将每一部分工程纳入到控制范围之内,全面、深刻的了解整个建筑工程的计划和要求,才能更顺利的进行施工技术监理的工作。
(二)工程进度的监理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如期完成,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就必须要严格的管理建筑施工技术,因为建筑工程的进度将对于建筑行业的经济利益产生一定影响,是其生存发展下去的重要条件,所以为了防止施工项目无法如期完成,除了严格管控施工技术之外,还需采用比较先进的现代化施工技术来保障。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化的施工技术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及建筑施工单位来说,其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
(一)要做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根据施工项目的不同进行细致明确、细致的分工,尤其是桥梁、土石方、铁路各结构层等紧要部位,根据技术条件要严加管控,不仅要照看整个建筑施工的全过程的管理监理,而且要分工明确、各尽其责,严把质量关,避免出现工作混乱、责任不清带来的严重影响。
下图是一个大概分工明细图
(二)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要了解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要管控好原材料与施工过程,以及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和设计图纸的作用和重要作用,依据其行业的职责要求完成对工程施工质量各方位进行细致、及时的监察督促。
1.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进场质量
原材料是施工人员施工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对工程监理人员来说更有着至关重要的职责去管控其进场质量,因为原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保证的根源,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就得从源头上杜绝工程质量的问题,这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基础,一旦发现,便要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2.全过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工程监理人员要从整个工程的全各个层次进行细致的监理管控,包括过程前、过程中中、过程后控制,比如测量成果的复核、工程数据的审批、施工方法的考察等;人为因素的监督,突发事件的处理等;返工、美化修正等,这些都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基本方法。下图表明了危险源所占的比例以及发生在各施工阶段危险值的高低的情况。
3.隐藏工程的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不易控制、最容易有质量隐患的称为隐蔽工程,以为其自身特点的隐蔽性极强,便需要工程监理人员因地制宜的进行控制,要进行及时的督查和检测,做到“眼快、最快、行动快”,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避除任何施工过程中的隐患,和不良的后果。
4.现场监督是监理监控的重要措施
工程监理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的肩负起施工中每道工序的巡视、抽样检查、旁站等并及时采取保证质量误差的措施,并且要将每次监理的情况做详尽的记录,以便及时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做出评价。
四、有效工程进度的控制
(一)要求现场工程监理人员将自己管控的工程做出相应具体的进度安排,方便了解找出计划与实际有效进度之间的差距,分析原因并找到相应的补救办法,保证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
(二)采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管和控制,此种管理模式能更加清晰、方便、快捷的掌握施工情况,若遇到关键情况的改变,能够方便、快捷的及时做出调整或优化。
(三)因为业主在政策与资金方面有着极大的影响,为了创造落实有关有利条件,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要与业主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
结束语
正因为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双方就必须很好的协调自己,配合另一方的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结束,为满足社会需求各尽其责。
参考文献:
王佩勋浅议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J】建设监理,2012(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