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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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制度

单位财务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国有科学事业单位。

第三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是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七条国家对科学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根据科技事业发展计划和科学事业单位特点、财务收支状况、承担国家科技任务情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对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管理办法。

(一)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单位,以及国家赋予专业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二)对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单位,实行定项补助,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八条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科学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财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预算编制内容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单位预算必须全面反映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内容。

第十条预算编制要求

在科学事业单位负责人主持下,财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单位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单位预算,由财务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预算调整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可以报请财务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单位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收入是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单位除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

第十四条科学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包括:

(一)科研收入,即单位承担科研课题(题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机取得的收入。

(二)技术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承包取得的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即单位有偿转让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取得的收入。

2.技术咨询收入,即单位提供专业信息、可行性研究、技术和经济论证等智力服务取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技术设计、工艺编制、分析测试、标准配方、标准审定、分析化验、摄像制图等专业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

4.技术培训收入,即单位接受委托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取得的收入。

5.技术承包收入,即单位承包工程中的技术合同项目和技术引进中的消化吸收项目取得的收入。

(三)学术活动收入,即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科普活动收入,即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试制产品收入,即单位从事中间试验产品的试制取得的收入。

科学事业单位上述五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第十五条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包括:

(一)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即单位通过销售定型、批量产品(不包括试制产品)和经销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餐饮、住宿和交通运输等经营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工程承包收入,即单位承包建筑、安装、维修等工程取得的收入。

(四)租赁收入,即单位出租、出借暂时闲置的仪器设备、房屋、场地等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经营收入,即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经营收入。

第十六条科学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单位组织收入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各项收入的来源应当合理合法。

(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调整收费范围和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等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单位应当加强帐户管理,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防止收入流失。

(五)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二)经营支出,即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单位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八条科学事业单位对同一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用途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九条科学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在统一的会计帐簿中专项予以核算,按照规定的用途开支,并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为加强支出管理,主要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科学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经济管理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应以研究室、业务部、课题组等为核算单位,以科研课题、项目、产品等为基本核算对象,进行多层次的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开支划分为:

(一)直接费用,即单位在科研、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材料、支付的工资及其他直接支出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科研课题、项目、产品等成本中。

(二)间接费用,即单位内各研究室、业务部、车间等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分配计入各课题、项目和产品等成本中。

(三)期间费用,即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计入当期结余。

第二十二条科学事业单位的实验厂、中试车间以及其他生产经营部门,应当实行独立核算,并参照执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因规模较小或者承担的科研试验和研制任务较重,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应当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其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

第二十四条科学事业单位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

(一)单位支出及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单位自行规定,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单位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二)单位应当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安排各项支出。

(三)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报支出。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结余是科学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科学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单位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支发生的亏损,按照规定提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是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国家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规定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直接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业务费中列支,以及在经营收支结余中提取转入,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

(五)其它基金,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资金。

第二十八条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科学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第三十条科学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在研项目和在制产品等。

存货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产成品和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单位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对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及时清理;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发生的盘亏、报废和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对在研项目和在制产品按照合同要求或者完成进度情况及时结算或结转。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标本、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财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三十三条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科学事业单位报废和转让的固定资产,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报废和转让大型的、精密或者贵重的设备,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财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和其他财产权利。

单位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保护。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是指科学事业单位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经财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坚持投资回报原则,确保国家资产保值增值。

单位利用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七条科学事业单位对外单位投入的要求回报的投资,应当用于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签订投资协议或者合同,明确投资者、受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八条负债是科学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

(一)借入款项,即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其它单位借入的款项。

(二)合同预收款项,即单位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外单位签订研究和试制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后,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政府专项合同款项和委托合同款项及其他合同款项等。

(三)应付款项,即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应付而暂时未付的各种款项。

(四)暂存款项,即单位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到的代为保管或者暂时尚未确定性质的款项。

(五)应缴款项,即单位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而未缴的款项。包括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应缴款项。

第三十九条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和不同期限的负债进行分类管理。对借入款项应当按时清偿;对合同预收款项在合同完成或者阶段性完成后及时结转为收入;对应付款项,要按时清付;对各项应缴税费,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计缴。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条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划转撤并时,应当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

第四十一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期间,应当在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财务清算机构。财务清算机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意见,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和划转的准备工作。

第四十二条财务清算意见报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由财务清算机构妥善处理单位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三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清算结束后,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单位,其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单位,全部资产由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四条财务报告是科学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集中、总括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调整以及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的情况,是国家制定科技政策的重要依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五条科学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情况、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财务收支变动对科研事业发展的影响,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单位应当定期按照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单位财务制度范文2

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下称旧财务制度)是在1997年制定实施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来,市场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经济发展需求。尤其是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已经完全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脱节,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政府也意识到了该制度的局限性,因此在2012年2月签署了第68号令,公布要对1997年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修订,形成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以下称新财务制度),该制度不仅对原有制度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且增加了很多内容,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核算进行了规范,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事业单位的发展,由此也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就对新旧科学事业单位财政制度的不同点进行探讨。

1.新财务制度是旧财务制度的补充

与旧财务制度相比,新财务制度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订,总共对50余条制度继续内容或文字上的修改,不仅如此,新财务制度还在旧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20多条的内容,由此可见新财务制度是旧财务制度的补充。首先,新财务制度对旧财务制度在使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弥补和修订;其次,新财务制度相比于就财务制度,可以更好地用于实践,可以有效地将财务改革的成果用于事业单位改革中来,以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最后新财务制度更是突出了财务控制、资产监督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并增强其监督职能。

2.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与旧财务制度相比,新财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内容进行了补充,并对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订。新财务制度主要是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将事业单位的决算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一、旧制度中的关于预算编制的内容是:财务部门在必须在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与其他业务部门来进行预算编制。主要是对上年度二代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参考,并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影响因素以及措施来进行测算编制收入预算;还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的可能性来进行测算编制支出预算。而新制度的主要变化在于:规定需要参考往年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依据预算年度收入影响因素和措施,并根据以往年度结转和结余的情况来对收入预算进行测算编制。二、新制度对于旧制度中关于预算执行方面内容也进行改革。在新制度中规定科学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定预算编制程序来进行审核汇总,并进行严格的审核批复后,才能够执行,而且事业单位还要注重对批复预算的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需要对国家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进行调整。遇到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事件时,必须要想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在审核后才能要求财政部门进行调整。三、新制度增加了决算管理内容,规定事业单位决算是指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出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在编制过程中,事业单位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交由财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并申报财务部门审批。

3.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财务管理

在新制度的第63条中,对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财务管理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以期基建投资能够适应新财务规则。新制度对在建工程的含义以及竣工后,需要交付的手续都进行规定。在建工程是指已经投入了资金,但是却并没有进行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若该工程要求进行交付使用,则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去相关政府部门去办理竣工交付手续[2]。而旧制度中的43条也对基建投资财务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单位基建投资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办理,由此可见,在旧制度中,并没有将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管理内容纳入规则中。这也就导致旧财务制度在国家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推进过程中,因基建会计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需求,而使得财务管理的实践性落后。

4.事业单位支出管理

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对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方面内容进行补充和规范。新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完善支出管理制度,对单位的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管理。要求每项支出都要进行记录,并开出数据证明。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并要求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合同约定,来对支出管理的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事业单位还要根据新制度规定来进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并将成本费用分为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业务成本又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新制度中还对不计入业务成本的支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5.结语

综上所述,新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旧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补充和修订,可以预计,新制度的颁布实施,可以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梅.关于财政部重新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几点认识[J].现代商业,2012(4)

单位财务制度范文3

[关键词] 科研单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财务制度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7. 015

[中图分类号] F81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7- 0022- 02

2013年1月,新《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开始正式实施。与1997年制定的原《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在科技产品核算方式、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在建工程核算、细化事业支出科目设置、调整收入支出表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大幅改革。本文主要以固定资产为例,分析了新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在会计处理的差异,并对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1 新增质量保证金处理规定

事业单位在建造固定资产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经常会使用质量保证金政策。旧制度未对此业务做出规定,新制度则明确做出规定:如施工方按工程款全额开出发票,应当按照构成固定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借记“科研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

[例1] 2014年5月,某科研单位自筹资金建造一栋科研大楼,工程造价5 000万元,已经支付4 500万元,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已经按照全额开出发票。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下同):

借:事业支出 5 000

贷:银行存款 4 500

其他应付款(扣留期1年内)/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1年)500

如果施工方按工程款开出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应当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借记“科研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科研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假定例1中施工企业已经按照实收金额4 500万元开出发票,其他情况不变,则会计处理为:

借:事业支出 4 500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额) 4 500

保质期满,支付保证金时

借:事业支出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2 固定资产改扩建处理发生变化

旧制度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新制度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会计处理为:

(1)注销固定资产的原价及累计折旧,停止计提折旧,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改扩建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例2] 2014年5月,某科研单位自筹经费对本单位办公楼进行改造。该办公楼原值3 000万元,未提取折旧,发生改扩建支出50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事业支出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3 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

旧制度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做出规定,新制度则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入账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不考虑预计净残值,会计处理为: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例3] 2014年5月,某科研单位自筹经费50万元购入一台科研设备,预计使用年限10年,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5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50

借:事业支出 50 贷:银行存款 50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5 贷:累计折旧 5

4 固定资产处置处理发生明显改变

旧制度规定:①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②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③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制度规定:①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②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

[例4] 2014年5月,某科研单位将一台设备出售,所得价款为10万元,该设备原值3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15万元,出售过程中支付相关费用1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15 累计折旧 15 贷:固定资产 3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10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1 贷:银行存款 1

借:其他支出 6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6

5 改进建议

(1)新制度开始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未考虑固定资产减值问题。事实上,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市场价格的不断波动,拥有大量科研设备的科学事业单位也与企业一样面临固定资产减值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应考虑这一问题,并在将来做出相关规定。

(2)新制度针对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盘亏设置了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该科目核算的内容过于复杂,建议增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用以核算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盘亏仍由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

主要参考文献

单位财务制度范文4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一般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其特点是集团总部实行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人员配置统一等。一般相对集中制度制定权,资金集中调度权,集中投资权,集中担保权,集中固定资产购置权,集中财务信息系统购置权等;相对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等。整体上按照“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管控体系。

2企业集团基层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企业集团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体系不科学、制度内容不合理、制度管理不闭环等,使得制度管控过度或过松,不能有效发挥制度的控制作用。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设计不科学

一方面由于对制度管控理解存在偏差,过度强调制度管控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制度建设缺乏针对性,制度体系过于庞大,不但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达不到制度管控的效果;另一方面受财务人员管理水平影响,财务制度不健全,制度体系不完整,形成管理漏洞。

2.2财务内控制度编制流程不完整

财务部门对于制度的管控目的和具体管理的内容缺乏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制度内容过于复杂或者过于简单、制度限制性条款过于严苛等,造成制度与实际脱节,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制度编制过程中未进行充分的讨论沟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等,造成某个环节管理缺失或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冲突,使得财务内控制度不能有效实施。

2.3财务内控制度权限分配不合理

在制度内容中有关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的权限分配方面,不能结合管理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合理设计,出现由于管控过度影响工作效率,或者由于放权过度形成管理漏洞等问题。

2.4财务内控制度管控不到位

财务部门对财务制度培训宣传指导不够,影响了管理效果。且在制度制定后缺乏跟踪、监督检查以及有效的奖惩机制等,造成制度执行不到位。

3对企业集团基层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是: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作为企业集团基层单位,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时应首先遵循以上原则,同时要结合企业集团财务管控模式特点、本单位实际,科学设计制度体系,科学设计制度编制流程、科学选择权限分配,科学建立奖惩机制等,以实现制度的有效管控。

3.1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设计方面的建议

3.1.1应结合集团财务管控特点。在集团化管控模式下,集团总部一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等,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成本管理办法》等,在全集团内各单位统一施行,各基层单位只有执行权,而无该类制度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因此,作为企业集团基层单位应着重建立本单位具体执行和业务操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制度、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3.1.2明确制度管控的目标。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首先应明确制度管控的目的以及应该达到的效果,才能对制度体系建设进行系统、科学的规划设计。一是要通过制度管控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促进规范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健康发展。二是通过财务内控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促进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管控,为企业创造价值。3.1.3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基本框架。基层单位财务部门应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具体可从基础规范方面及对经济业务活动管理方面来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基本框架。(1)基础规范方面。主要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集团总部关于基础工作方面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建立本单位具体详细的基础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印鉴密钥管理制度、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稽核管理制度、会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2)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建立账面资产及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盘点等。具体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包括备用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建工程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财产保险管理等制度。(3)债务管理方面。主要建立债务的审批、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借款管理、纳税管理、债务风险管理等制度。(4)收入成本管理方面。主要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及实施细则,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管理,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管理,财务分析管理等制度。(5)收益分配方面。应根据公司法、集团总部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等选择制定,避免重复或冲突。

3.2关于财务内控制度编制流程方面的建议

3.2.1制定制度建设滚动计划。财务部门应制定制度建设滚动工作计划,有计划、有侧重点,及时、逐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以避免为了完成目标任务或应付检查集中制定而影响质量。对于初始成立准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层单位应首先重点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及实施细则、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制度、差旅费等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银行密钥及印章管理制度等基本的财务内控制度,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逐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对于已经建立了系统、全面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基层单位,应结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管理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应制定合理的制度修订周期,既要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管理要求,防止制度内容引用法规政策过时导致出现原则性问题,同时避免制度要求不符合企业实际而出现较大管理漏洞等,也要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延续性,以免影响制度的执行效果和效率,造成制度流于形式。3.2.2开展调查研究。财务人员在编写制度前,首先应收集、研究国家政策法规、上级单位、本单位内部其他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并对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3.2.3组织财务内部讨论。财务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明确制度的起草和审核分工,并组织财务人员对制度草案进行反复讨论。通过分工协作和内部讨论,一是可以加强财务各岗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实现财务制度的协调统一;二是通过对制度草案的多次讨论,可以促进财务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国家法规政策、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了解、思考企业实际业务、管理现状等,既可以提高制度条文的全面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同时也促进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3.2.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财务内控制度初稿形成后,如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责任分工、专业方面以及职工利益方面的,应组织与各部门进行多次讨论沟通,避免制度冲突或管控环节缺失。3.2.5履行决策程序。财务内控制度编制完成后,还应根据内部决策制度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方可执行。特别是涉及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应符合“三重一大”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3.3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权限分配方面的建议

把握好制度内容中涉及的权限分配问题,可以使制度管控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达到提高效率和效益的目的。3.3.1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对财务内控制度有关管理职责权限的设定,应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方式。集权是为了防止缺乏监督出现管理漏洞,分权是为了防止控制过度,不利于分清责任和提高工作效率。具体权限的分配,应结合企业不同时期、不同业务环节的管理需要而确定。在企业成立初期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更换初期,应按照偏集权化的原则设置管理权限,以便全面掌控和从严约束各项经济业务活动,防止监管不到位出现问题。在企业财务内控管理运作相对成熟、各职能部门的管控意识和协作配合度提高后,可以按照适度放权的原则修订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以实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效率的目的,达到制度管控的最高目标。3.3.2权限分配与预算管控相结合。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涵盖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资本运营等全部经济业务活动的各环节,预算管理实行财务部门归口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层层把关的管理模式。预算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制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等制度时应结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及责任分工设定各审批环节的权责界限,以确保预算的管控效果,防止制度管控与预算管控脱节。3.3.3体现逐级管控的原则。在财务审批流程制度设计中,应按照从业务到财务,从财务到决策层的顺序逐级管控,以便分清责任,明确审批流程中各层级、各环节的权责定位,实现高效管理。

3.4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效果方面的建议

3.4.1定期组织财务制度培训。财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在加强对财务审核环节进行监督、指导的同时,通过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学习的形式,及时宣贯财务制度,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对财务制度管理要求的了解和理解,促进从业务端加强管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升企业效益。3.4.2定期组织财务自查和内部审计检查。监督检查是确保制度执行效果最为有效的途径,因此要定期开展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重点应做好财务自查和内部审计检查两方面的工作。全面系统的财务自查工作及内部审计检查工作一般应至少一年组织一次,在制度实施的初期可以通过不定期跟踪检查的方式监督制度的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制度,以适应管理需要。3.4.3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权、责、利”对等的奖惩机制,以保障财务制度的有效管控。奖惩制度应注重可操作性,考评方法应选择适当,同时确保持续执行到位。

4结语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管理的重点逐渐转移到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持、预算预测、资金统筹、财务筹划、税务筹划、控制评价等方面,财务部门要紧跟企业改革发展形势,不断地调整和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管控实现业务与财务的高度融合,在有效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彭松.浅析集团公司财务内控体系的建设[J].当代会计,2015(11).

单位财务制度范文5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优化;会计科目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结构的逐渐复杂化,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层次的增多,事业单位在其下属单位资金管理和资金分配上就产生了一定的问题[1]。上层单位想要满足各层次单位资金需求,完成单位的运行就必须以企业经营的方式从市场中获取资金进而作为单位的资金补充[2]。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其隶属于广东省地质局,由于广东省地质局财政拨款无法满足整个单位运行,故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在完成公益类地质项目外由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及韶关市地质工程公司两个单位到经营市场承接工勘、施工项目弥补单位运行中资金匮乏的问题。由于两个单位隶属于事业单位,其在制度上与传统企业相比存在差异性,进一步导致其财务核算制度的灵活性不够。

一、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问题思考

1.缺乏会计基础规范

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的日常工作管理为例子,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会计基础规范性较低的问题。近几年随着我国事业范围规模的逐渐扩大以及社会制度的逐渐完善,事业单位为了满足运营资金需求不得不构建事业单位附属企业,而无论是从国家的角度还是从事业单位所在地区域,均没有对事业单位隶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基础规范[3]。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根据我国财政部的对事业单位的要求确定基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以具体业务收付实现制为根本,对单位内部的整体财务实施财务管理。因此,就目前而言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在其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缺乏会计基础规范的问题。

2.会计核算延误

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近几年为了保障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从根本上构建了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及韶关市地质工程公司两个直属单位。在实际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发现由于事业单位和企业运行之间存在财务差异性,导致事业单位和隶属企业之间在实施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由于核算内容和核算流程的差异性造成会计核算时间延误,进而影响整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进度,为事业单位的整体运行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带来了弊端。

3.会计科目不健全

对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科目设置进行分析,其存在科目设置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事业单位为了满足企业自身运行,在实施市场资金获取的过程中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构建了分科目的会计直属单位,直属单位在日常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会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构建会计科目,该会计核算审核科目与事业单位自身的会计科目设置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例如,在财政收支业务核算的过程中隶属公司制定了存货会计审核制度,但事业单位内部并没有相关的存货会计审核制度,仅仅是对单位内的基本运行资金或项目投资进行资金审核,进而导致二者之间存在科目设置完善的问题。

4.会计资金分配不合理

事业单位为了更好的实现综合发展构建了以单位发展为根本的会计资金分配,其中包含事业单位的自身运营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投资以及事业单位的根本发展价值等。但是,从市场发展资源和市场价值的角度出发事业单位并不具备完善的对市场获益公司的资金管理,且在资金的源头处理上也缺乏相对应的资金分配制度,这导致事业单位在其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管理的过程中,无法将短缺的资金合理进行公共服务和运行市场获利的分析,进而严重制约事业单位的整体财务管理效率,影响事业单位的发展。

5.业务并账整体性差

就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而言由于其隶属于广东省地质局,因此其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上级审批,进而实现自身财务资金的支持。但是,其自主经营的企业中并不需要上级单位审批,可以直接对自己获取从上级单位获取的资金进行合理审批,进而为经营的隶属企业提供市场经营资金。但是,在长期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发现,由于事业单位经营的企业受到市场财务的影响,二者在账目并账的过程中容易产生账目大小一致等问题,严重影响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并账处理。而且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二者所直属的财务法律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也导致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并账整体性较差。

二、事业单位下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优化

1.规范会计基础

为进一步统一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经营的两个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在其实际优化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规范会计基础的方式,以基础规范为依托,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基础制度的统一。如以传统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为根本,在其基础上联合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进而实现制度的整体整合,建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统一性。在完善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由于事业单位隶属企业与传统企业经营需求不同必须从市场公共服务价值入手,以公共服务为根本,实现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优化,进而实现为我国事业单位的整体改进和发展提供财务制度保障。

2.加强会计核算时效性

为进一步优化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核制度对其会计核算的时效性进行优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根本,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信息化标准,进而利用信息技术的高效性加强会计核算的时效性。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在加强会计核算时效性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广东省的会计核算标准建立软件会计核算处理模型,在统一的会计标准的基础上以模型优化的方法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优化。此外,还可以通过健全信息系统评价的方式对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及其隶属公司进行整体处理,进而实现我国事业单位整体会计核算信息化,缩短核算时间差异性,优化核算时效性。

3.健全会计科目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在其整体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健全会计科目的方式对其进行优化,进而满足不同制度和不同规定之间的差异性,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其在实现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自身和下属公司之间财务会计管理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在事业单位内构建单独的市场经营公司会计结算科目,并且在科目下设置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风险核算等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而以点带面的优化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4.合理分配会计资金

我国事业单位在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过程中需要从市场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为根本,实现事业单位资金分配的合理处理。此外,上级事业单位与下级事业单位之间需要从市场需求和运行需求的基础上构建合理的会计核算分配制度,用于事业单位的整体资金核算。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其在合理分配会计资金制度构建的过程中,首先,针对上级单位下批的资金进行整体管理、分项目投资;其次,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对两个直属经营的公司实施资金的分配,根据每一个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和风险投资需求等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最后,构建运营、经营、服务三位一体化管理的会计资金分配制度,与保障事业单位的整体财务会计核算的公平、公正性。

5.实现整体业务并账

为进一步实现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结算制度,从其整体业务并帐入手对其会计结算制度实施统一处理,进一步为事业单位的运营提供财务制度保障。在实施整体业务并帐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账目信息的统一性为根本,并且构建相同的账目处理流程。为了规避事业单位与其经营企业之间账目的差异性,可以在现有账目的基础上构建账目标准数据处理和格式处理,进而保障账目的整体风格一致性,完善会计工作的核算一致性。以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为例,在实现整体业务并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并账纳入其中,实现编制报表和编制账目专用报表记录的方式,实现事业单位整体业务并账的改革,以优化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结算制度,为我国事业单位的运行奠定基础。

三、结束语

就当前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中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来看,随着我国事业单位制度的逐渐深入改革,在其财务会计制度上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就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整体上未来想要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在事业单位中的作用,必须对下属单位的经营市场运行资金进行补充,进而实现事业单位的整体运行资金管理,完成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整体性。此外,事业单位在完善自身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过程中,还需要结合事业单位自身的制度,以财务核算的角度出发及时的更新和推进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穆雄飞.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6,03:(01)74-76.

[2]汪艺君.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思考[J].全国商情,2015,(05)22:83-84.

单位财务制度范文6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必要性

财务会计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规章,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是依据一定的行政程序制定,对财务活动具有强制性规范行为的总称。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事业单位需建立一套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本文分析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并结合实际,探讨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1.政治、经济的改革使事业单位必须引入竞争机制

传统观念错误的认为事业单位是政府的附属物,理应由政府财政出资办事业,结果事业单位出现了忽略成本、不计效益、低效运行的不良局面,由于经济、政治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也发生了转变,相应的调整了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供应范围进行了合理的界定,事业单位只有不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转变理财观念,建立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才能合理的配置资源,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目前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比较滞后

目前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相比明显存在着滞后性,从当前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来看,事业单位在财务活动管理的诸多方面都会发生相关的系列变化,就会出现一些以前没有的特殊的会计事项,而事业单位现行的财务制度缺乏处理这些会计业务的相关规定,使财务制度对整体财务活动缺乏指导性和操作性。

3.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与年终报表相矛盾的现象

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由于分设科目、独立核算表现出了严重的弊端,现阶段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实行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综合核算科目,按照统收统支的方式进行管理,然而在事业单位的预算报表中,与现行会计制度存在很大程度的差异,在现实财务工作执行中,一些事业单位单纯为了满足报表的收支平衡,不得不从事业支出中单独设立科目来填报预算外资金,还有一些单位不按制度规定,独自设置“预算外支出”项目,因此设置明细科目独立核算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措施

1.完善财务会计制度,逐步修正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要充分吸收和借鉴预算会计改革的先进经验,逐步地修正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保证其科学、合理、实用的重要价值,能有效合理的对事业单位整体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的指导,并且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财务管理机制,对于相关的分类科目、账目独立核算等进行重新定义和解释,为会计报表的确定、记录提供基本的理论依据。

2.保证事业单位成为会计主体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是国家财政拨款,主要是财政供给型的预算会计形式,要确定事业单位真正的会计主体地位,就要明确财务制度不仅是加强内部惯例的需要,还要满足财政报账的需要,使财务会计由报账型会计向经营管理型转变,把财务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更多的参与经济管理上来。

3.有效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在事业单位会计体制改革的发展中,必须选择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积极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集中收付制度是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和监督所有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为事业单位制定完善的预算体系提供规范的制度保障,能有效控制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高效的进行,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健康发展。

4.完善会计科目体系,会计核算采用权责核算制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日常的收支事项而设立的核算科目,同时从全社会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收支事项设置收支核算项目,在事业单位基金总账科目下增设“实收投资”的二级科目,用来核算社会单位投入的货币资金和无形资产;要对事业单位现有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改革,全面采用权责核算基础,将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信息进行真实、准确的汇总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处理,能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分类资金使用情况,保障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科学、有序的进行。

5.合理有效的合并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在事业单位制定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合理有效的合并制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基本上是靠财政部拨款,在会计制度的改革中,事业单位经过很多形式的收支管理科目核算后,发现会计科目和账目数据管理制度比较相容,所以,必须合并制定会计制度,科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顺利运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发展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使会计制度更好的适应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莉棻 申炳旭: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探讨[J].会计师,2010, (9):108-109.

[2]陶良民:浅析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1,(20): 59.

[3]白 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问题研究[J].天津财会,2011,(4): 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