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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合同范文1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涂料品牌:三棵树涂料(英文名称: SKSHU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
2、乙方提供必须提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款
第四条 涂布量
1、 经甲乙双方确认三棵树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型材代号、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交货地点:上海市普陀曹杨路888号
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7~20xx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计人民币 240450元 )。
2、乙方将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30%,计人民币元)。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0%,计人民币80150元 ).
4、剩余10%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1)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3‰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涂料供应合同范文2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委托乙方承接下述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外墙涂料分项工程。
二、工程项目地点: 。
三、工程内容:
腻子找平施工、底漆涂饰、面漆涂饰、保护与清理等工作。
四、工程量
工程量约 ㎡ ,最终以实际施工部位的展开面积计算。
五、单价: 单价为 元/㎡ ,以施工部位的展开面积计算。
六、工程预算造价: 约 元,完工后以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 12 天。如遇下雨雪、停水停电或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相应顺延。
九、材料品牌:
材料品牌:海派克(HIPAC),底漆型号为ISD-300,面漆型号为ITW-100,颜色以发包方认可的为准。材料颜色:墙面,35B-1P;线条24B-4D;顶棚,白色。
十、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 / 天内,甲方按工程预算造价的 / %向乙方支付材料预备;
2.当底漆基本施工完成,涂刷中涂时,甲方按工程预算造价的 / %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3.当面漆施工基本完成,拆除脚手架后 / 天内,甲方按工程预算造价的向乙方支付完工退场款;
4.在工程完工退场后 10 天内办理完成结算,并付至结算额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一年期满如无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时付清。
十一、甲方责任:
1、工地用水、电、堆放材料仓库、工人吃住宿场所由甲方解决。
2、确认乙方的施工工序、完工时间、工程结算额及质量责任等内容。
3、对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内容给予办理签证,并给予结算。
4、负责协调政府管理部门、邻居的干扰。
十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范同甲方对基层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按方案执行。
2、乙方接受甲方对施工中的监督与检查,并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监督及指导。
3、维护现场的施工秩序和卫生秩序,按甲方的要求有序开展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施工期间按合同规定定期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2日内及时支付工程款,因逾期付款影响的工程进展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超过7天,甲方应对已施工工程做验收结算。
2、乙方如出现质量问题必须返工,直到达到质量要求为止。
3、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由甲方中途解除合同, 应赔偿乙方因订购施工材料及安排施工计划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合同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验收完毕,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涂料供应合同范文3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外墙节能保温材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应范围:
乙方向甲方承建的湖南湘水龙头温泉度假村工程工地提供外墙节能所需外墙外保温材料。
二、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严格按专家论证会提出的要求及行业标准GB/T20473-20xx生产合同产品,确保材料质量。
2、乙方负责甲方保温系统材料现场取样送检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配合甲方组织验收。
3、乙方须保证外墙保温材料检验合格,如因检验不合格,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材料单价:
数量为暂定,具体以现场验收量为准;材料单价中包含运费和税金。
四、付款方式:
乙方送第二批货到达甲方工地之日付清第一批货的货款,送第三批货到达工地之日付清第二批货的货款,依次类推,最后一批货物的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每批货款支付时乙方提供当次货款发票。
五、双方职责和义务:
A:甲方:
1、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
2、负责提供所需材料进场时间计划,提前一个星期申报计划,乙方凭甲方电话通知发货。
3、甲方负责工地卸货。
4、甲方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B:乙方:
1、必须按照甲方定购的数量提供材料送至乙方工地,并随货提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原件)、施工方案、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2、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外墙保温系统验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论或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方案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涂料合同范文2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施工段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a栋25
b、c栋25
d、e、f栋25
g-j栋25
备注:①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施工段暂定面积(㎡)包干单价(元/㎡)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b-j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30%,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0%,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
料名称颜号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3、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的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乙方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重置和修复责任。甲方提前使用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施工需要,乙方须对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园艺设施或设备管线等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6、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次的罚款。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三套给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的任何变动均需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则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元整(¥),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付款的,超过约定期限7天后,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暂定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相应顺延。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
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的,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复完整。
5、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各类资料,经甲方一次催告后5日内仍不移交齐全的,视乙方延误工期,按本合同有关工期延误违约条款处理,并仍有交付资料的义务。
6、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收,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8、双方均不需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灾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第十条: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表如下:
序号附件名称页数备注
1售后服务承诺书1附件一
2乙方相关材料附件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审核人:开户银行:
经办人: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涂料合同范文3
方法:选择2013年5月-10月期间接受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65例患者,随机性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33例患者采取中医传统疗法与配合康复理疗联合治疗,对照组32例患者采取腰椎牵引与血塞通或血栓通联合治疗。
结果:观察组33例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是93.94%,对照组32例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是81.25%,对比两组有效率结果差异P
结论:中医传统疗法与配合康复理疗联合治疗腰间盘突出症,有利于突出物的回纳,缓解局部炎性水肿,减轻神经根受到的压迫,疗效理想,可进一步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关键词:中医传统疗法配合康复理疗腰椎间盘突出症
【中图分类号】R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1-0499-01
腰椎间盘突出症在临床中是一种多发、常见、难治病,可导致患者腰背剧烈疼痛,下肢活动障碍,对患者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1]。康复理疗是现阶段临床普遍应用的治疗手段,但是临床研究发现疗效有限。现选择2013年5月-10月期间接受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65例患者,观察其临床疗效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13年5月-10月期间接受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65例患者,均通过病史、临床症状、生命体征、腰椎X线片、CT、MRI加以确诊,并满足中医病症临床诊断中关于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标准。其中包括女性患者31例,男性患者34例。年龄均45-65岁之间,病程时间0.3-3.8年,平均时间2.7年。两组患者各项临床基本指标之间差异P>0.05不具统计学意义,具有试验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①腰椎牵引。按照患者耐受程度选用腰椎牵引床予以牵引,每次40分钟。②血栓通或血塞通静脉滴入方式,每次血栓通0.5克,每次血塞通0.4克,每日一次。
观察组:①腰椎牵引。方法与对照组相同。②针灸。选取要不穴位[2]:解溪、三阴交、阳陵泉、环跳、夹脊穴、昆仑、承山、委中以及阿是穴,采用平补平泻的手法,每次行针15分钟,留针20分钟,每天一次。③手法治疗。首先采用按摩的手法,将患者腰椎肌肉彻底放松。然后采取对抗牵引、扳法以及屈髋抬腿等治疗手法。每次30分钟,每天一次。④康复训练。具体包括:全方位、小角度缓慢的旋转腰部,蹲站挺胸、缓步下蹲、背伸肌锻炼以及快慢行走等相结合综合康复理疗训练,每次30分钟,每天一次。
两组患者均以10天为一个疗程,连续治疗两个疗程,并对比分析。
1.3疗效评判。治愈指临床症状、生命体征彻底消失,完全恢复正常。显效指临床症状、生命体征发生显著性好转,活动稍有受限,直腿抬高大于或等于70度。有效指临床症状、生命体征略有好转,直腿抬高在50-70度之间。无效指临床症状、生命体征没有任何改善,直腿抬高小于50度。总有效率等于治愈率、显效率以及有效率之和。
1.4统计学方法。通过统计学软件SPSS14.0对两组患者疗效数据加以分析、处理,采用t检验计量资料,采用X2检验,以P
2结果
观察组33例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是93.94%,对照组32例患者治疗总有效率是81.25%,对比两组有效率结果差异P
3讨论
腰椎间盘突出症主要由于腰椎间盘受损,使其纤维环膨出或破裂,致使髓核向外突出,导致临近软组织、神经根受压,从而造成腰部及下肢产生放射性疼痛。现代医学多通过牵引与血栓通或血塞通联合治疗减轻临床症状,能在某种程度上缓解局部炎症水肿,但是不可以及时有效的消除神经根受到的压迫,疗效十分受限。中医学则认为是痹症的范畴,采用牵引、针灸以及手法等传统中医疗法联合治疗,能缓解痉挛,减少神经受损,并可起到一定的止痛效果。康复训练可针对腰背部以及双下肢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系统训练,加强气血循环,改善腰部力量,减小腰椎负荷,以利于劳损康复[3]。总之,中医传统疗法与配合康复理疗联合治疗腰间盘突出症,有利于突出物的回纳,缓解局部炎性水肿,减轻神经根受到的压迫,疗效理想,可进一步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李海松.中医传统疗法联合应用配合康复理疗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临床疗效探讨[J].医药前沿,2013,11(22):521-522
涂料合同范文4
【关键词】 紫杉醇;顺铂;给药途径;晚期卵巢癌
Curative effects comparison between two different administration routes of paclitaxel combined with cisplatin in the treatment of advanced ovarian cancer HAO Ming-ying, WANG Yan.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Tengzhou Central People’s Hospital, Tengzhou 2775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urative effects of two different administration routes of paclitaxel combined with cisplatin in the treatment of advanced ovarian cancer. Methods A total of 54 patients with advanced ovarian cancer were divided into groups,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administration routes of drugs. There were 28 cases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received drug by intravenous administration, and 26 cases in the control group by intraperitoneal administration. The analysis is to explore whether there i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Results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there were 9 cases of complete response, 14 cases of partial response, and 5 cases of no change or progress.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was 82.1%. In the control group, there were 4 cases of complete response, 8 cases of partial response, and 14 cases of no change or progress.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was 46.1%. Thu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Key words】 Paclitaxel; Cisplatin; Administration route; Advanced ovarian cancer
卵巢癌是妇科的三大恶性肿瘤之一, 由于起病较隐匿, 早期诊断困难, 大多数卵巢癌患者临床确诊时70%已经属于晚期。卵巢癌术后较易复发, 且易出现转移, 因此其病死率在妇科恶性肿瘤中居于首位[1]。卵巢癌术后治疗方法多样, 多以化疗为主, 化疗常采用紫杉醇与顺铂联合化疗作为首选方案, 但不同给药途径在治疗效果上存在差异。为探讨紫杉醇与顺铂联合化疗治疗晚期卵巢癌的有效化疗途径, 本研究收集2009年~2013年于本院治疗的晚期卵巢癌术后患者54例, 对比静脉给药和腹腔给药两种途径在治疗效果上的差异及毒副反应, 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收集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09~2013年于本院治疗的晚期卵巢癌患者, 共54例, 年龄41~68岁, 平均年龄(50.1±19.0)岁, 其中初次化疗的患者35例, 复治者19例 。资料收集标准:所有患者均为卵巢癌肿瘤细胞减灭术后, 术后石蜡病理结果均为晚期卵巢癌(Ⅲ期32例, Ⅳ22例), 且近期没有接受其他放化疗者;资料排除标准:预计患者生存时间0.05), 具有可比性。
1. 2 主要药物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力扑素)(30 mg/瓶, 南京绿叶思科药业公司);顺铂注射液(10 mg/瓶, 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公司)。
1. 3 治疗方法 2 结果
观察组治疗完全缓解者9例, 部分缓解者14例, 无变化及进展者5例, 总有效率82.1%;对照组治疗完全缓解4例, 部分缓解者8例, 无变化及进展者14例, 总有效率46.1%。两组治疗效果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卵巢癌是妇科临床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 因其起病隐匿, 早期多无特殊临床症状, 发现时多数已属晚期。多数患者手术治疗后预后较差, 五年生存率仍低于45%[3]。卵巢癌对化疗较敏感临床上多采用手术和化疗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案, 辅助化疗可以弥补手术治疗的不足、有效的控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及转移, 在提高患者的五年生存率、延长卵巢癌患者术后的复发时间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紫杉醇与顺铂联合化疗是目前临床常用的、具有较好治疗效果的一线化疗方案[4], 紫杉醇为天然的植物类抗癌药, 主要通过影响肿瘤细胞的有丝分裂进而阻止细胞的生长导致肿瘤细胞死亡, 顺铂为无机铬的金属络合物, 是一种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 主要干扰DNA的复制, 进而杀伤肿瘤细胞, 与紫杉醇联合应用可取得良好的协同作用[5, 6]。两种药物不同的给药途径产生的临床效果不同[7], 因此, 给药途径也是影响化疗效果及患者生存率的重要因素。有研究显示, 腹腔给药后药物与肿瘤细胞接触较好, 局部药物浓度高、作用时间长, 是疗效较好的治疗方式[8]。
本研究通过对比两种给药途径的治疗总有效率, 评价两种途径的治疗效果, 从结果可以看出, 腹腔内给药组治疗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静脉给药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参考文献
[1] Filiz B, Derya G, Serkan E, et al. Maspin overexpression correlates with increased expression of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s A, C, and D in human ovarian carcinoma. Pathology Research and Practice, 2008, 204(6): 379-387.
[2] 许宁, 郭志强, 殷丽玲.紫杉醇联合顺铂腹腔和静脉双途径治疗晚期卵巢癌的临床观察.当代医学, 2011, 17(33):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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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伟, 李苏宜.卵巢癌化疗新进展.肿瘤基础与临床, 2006, 12(19):526.
[5] Hogberg T. Chemotherapy:Current drugs still have potential in advanced ovarian cancer. Nat Rev Clin Oncol, 2010, 7(4):19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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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姜英惠.紫杉醇联合顺铂治疗晚期卵巢癌患者的护理.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2011, 27(7):51-52.
涂料合同范文5
关键字:火针 坐骨神经痛 电针 腰椎间盘突出症
坐骨神经痛是一种临床常见病症,以沿坐骨神经分布区域放射性疼痛为主要特点的临床综合症,其疼痛区域包括腰部、臀部、大腿后侧、小腿后外侧及足的外侧。以放射性及电击样疼痛为主,亦可表现为烧灼样疼痛,夜间加重,咳嗽、喷嚏及用力等使腹内压升高时可加剧疼痛。健侧卧位,屈髋屈膝可缓解疼痛。临床上根据病损部位分为根性与干性坐骨神经痛,根性坐骨神经痛是指神经根自硬膜囊发出至椎间孔的一段受挤压的疾病,临床多以腰椎间盘突出症为主。笔者采用火针配合电针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所致坐骨神经痛30例,取得一定成效,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诊断标准
参考1998年6月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卫生部印编的《临床疾病症诊断依据与治愈好转标准》[1]
1.1.1 坐骨神经痛的诊断标准
(1)沿坐骨神经分布区的放射性痛,神经根病变时,咳嗽、喷嚏等动作常使疼痛加重,为了减轻疾病,脊住常有侧弯,卧床时膝部常有微曲。
(2)沿坐骨神经分布区有压痛点,如腰(旁)点、骼点、臀点、N点、腓点、踝点等。
(3)坐骨神经牵扯征常阳性如Kernig征、Laseque征等。
(4)坐骨神经支配范围内,有不同程度的运动感觉反射和自主神经障碍,常见的有患肢拇趾背屈力弱,小腿外侧感觉减退,跟腱反射消失和臀肌张力降低等。
1.1.2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标准
(1)有腰部外伤、慢性劳损或受寒湿史,大部分患者在发病前有慢性腰痛史
(2)常发生于青壮年。
(3)腰痛向臀部及下肢放射,腹压增加(如咳嗽、喷嚏)时疼痛加重。
(4)脊柱侧弯,腰生理弧度消失,病变部位椎旁有压痛,并向下肢放射,腰活动
受限。
(5)下肢受累神经支配区有感觉过敏或迟钝,病程长者可出现肌肉萎缩,直腿抬高或加强试验阳性,膝、跟键反射减弱或消失、晦趾背伸力减弱。
(6)X线摄片检查:脊柱侧弯,腰生理前凸消失,病变椎间盘可能变窄,相邻边缘有骨赘增生。CT检查可显示腰椎间盘突出的部位及程度。
1.2 纳入标准
1.2.1符合腰椎间盘突出症和坐骨神经痛的诊断标准;
1.2.2年龄18-70岁;
1.2.3接受电针配合火针治疗的患者
1.3 排除标准
1.3.1不符合纳入标准未按规定治疗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影响疗效判断者。
1.3.2合并腰椎肿瘤,结核,骨折,强直行脊柱炎,严重骨质疏松者。
1.3.3中央型腰椎间盘脱出出现马尾神经压迫症状者。
1.3.4惧怕针灸或不合作的患者。
1.3.5合并严重的心、肺、肝、肾疾病与精神病患者。
1.3.6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1.4 中止和剔除标准
1.4.l不符合诊断标准,纳入标准而被误纳入者。
1.4.2未能完成疗程中途要求退出的受试者。
1.4.3未能严格按照治疗方案执行的受试者。
1.4.4临床研究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或病情变化不能继续接受治疗的受试者。
1.4.5观察中自然脱落而无任何可利用数据者。
1.5 病历来源
2013年09月至2014年09月于康复科住院或者门诊的由腰椎间盘突出引起坐骨神经痛的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病例为30例,其中男18例,女12例,年龄最大为64岁,最小为20岁,病程时间最长者为半年,最短者为半个月;(2)对照组病例为30例,其中男16例,女14例,年龄最大者为62岁,最小者为14岁,病程最长时间为半年,最短时间为半个月。两组性别、年龄、病程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具有可比性。
2.2 研究方法
2.2.1 治疗方法
2.2.1.1治疗组 参考2007年7月第2版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新世纪第二版《针灸治疗学》,取患侧经穴为主:大肠俞、关元俞、环跳、阳陵泉、秩边、承扶、殷门、委中、承山、昆仑、风市、膝阳关、阳辅、悬钟、足临泣。火针取穴:①以痛为腧,即在局部压痛点,硬结及条索状处取穴;②神经节段分布取穴:夹脊穴;③随证取穴:太阳经型以太阳经穴位为主,少阳经型以少阳经穴位为主。(1)电针操作方法:穴位常规消毒后,用30号l~l.5寸毫针,采用爪切快速进针法,直刺进针0.8-1.0寸,施以提插、捻转手法,使患者产生酸麻胀感,提示针刺得气,再用青岛鑫升G6805-Ⅱ电针治疗仪加电,先采用密波,治疗10分钟后,改为疏密波,再治疗20分钟,刺激强度均以患者耐受为度。每次治疗30分钟,隔日一次,治疗两周为一疗程。(2)火针操作方法中粗火针(直径为0.8mm的贺氏钨锰合钢火针)疗法:患者取坐位或俯卧位,暴露患部皮肤,寻找压痛点,硬结及条索状,或取相应神经节段的夹脊穴或随证取穴,以指甲划痕标记,用2.5%碘酒棉球消毒,然后75%酒精脱碘,待酒精干后,再涂一层薄薄的万花油,医者左手拿点燃的酒精灯,右手持中粗火针尽量靠近施针部位,将针烧至通红后,迅速点刺划痕处,速退。24小时内禁止用水清洗患部。按照①取局部压痛点,②夹脊穴;③随证取穴:太阳经型以太阳经穴位为主,少阳经型以少阳经穴位为主的顺序,每次5~8处,交替取穴,隔日一次,治疗两周。
2.2.1.2 对照组(电针组)不进行火针治疗,只进行电针治疗,电针取穴及操作方法同治疗组。
2.3 疗效评价标准
对疗效之评估以《国家标准应用・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中坐骨神经痛疗效评定标准、视觉评比表(Visual Analog Scale,VAS)评定患者疼痛程度,及临床症状的变化,并以治疗前后疼痛减轻程度,及临床症状的改善作为疗效评定的客观标准,进行疗效评价。
2.3.1 疗效观察
2.3.1.1参照《国家标准应用・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中坐骨神经痛疗效评定标准制定。具体疗效评价标准如下:
临床治愈:腰腿痛及相关症状全部消失,功能活动正常,3个月内无复发;
显效:腰腿痛基本消失,仅劳累及天气变化时有轻度疼痛,功能活动正常;
有效:腰腿疼痛症状减轻或改善,体征、功能部分恢复,但病情不稳定,对重体力劳动有影响;
无效:临床症状和体征无变化,甚至加重。
2.3.1.2疼痛评定:采用视觉类比量表(VAS)判定患部疼痛强度(附表1)
治疗前后疼痛积分比较利用视觉类比量表(Visual analogue scale,VAS)进行疼痛评分,方法为用一条10cm长的尺子,一面标有10个刻度,两端分别为“0”分端和“10”分端,“0”分表示无痛,“l0”分表示难以忍受的最剧烈的疼痛,临床使用时将有刻度的一面背向病人,让病人自行在尺子上标出能代表自己疼痛程度的相应位置,医者根据病人标出的位置为其评出分数,即为疼痛评分。
2.3.2 疗效观察指标
临床症状、体征应于治疗前、治疗后各观察记录1次。
指标观察周期:分别于治疗前、治疗后各评价1次,时间为14天。
(1)两组患者的疗效比较
治疗两个疗程后,经卡方分析,P大于0.05,两组治疗后总有效率相当,但是治疗组显效率剂治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2)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VAS评分比较
两组治疗后的VAS评分明显降低,治疗组治疗前后评分比较P
3、 讨论
祖国医学认为本病属于“痹症”的范畴,而本病的疼痛区域与足太阳膀胱经、足少阳胆经与督脉的循行路线重合。从辨证归经的观点,足厥阴肝经、足少阴肾经亦与腰腿痛的相关。故治下肢痹痛可取肾俞、大肠俞、秩边、殷门、委中、阳陵泉、承山、昆仑及丘墟。环跳、环中为治疗坐骨神经痛的要穴。临床上常配合气海、膀胱俞、白环俞、章门、风市、后溪、太冲、复溜等。达疏通经络、行气活血、舒筋止痛达到通而不痛的作用。
火针,又称 “燔针”、“n刺”,最早见于《灵枢・经筋》:“刺燔针则痹”、“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腧”;《针灸聚英・火针篇》中对有关火针的烧针方法、烧针程度、进针方向及刺法、适应症及禁忌症、火针的功效等作了系统总结,为后人提供宝贵经验。对火针的适应症,《针灸聚英・火针篇》曰:“凡治瘫痪,尤宜火针易功效,着风、湿、寒三者,存于经络不出者,宜用火针,以外发其邪,针假火力,功效胜于气针也。破痈坚积结瘤等,皆以火针猛热可用。”
《素问・调经论》所说,“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素问・痹论》曰:“痛者,寒气多也,有寒故痛也。”火针疗法借助火力,激发经气,扶正助阳、温经通络、开门祛邪、散寒除湿,祛邪引热,无邪则温补,有邪则胜寒,使气血调和,经络通畅,通而不痛。
本病属中医“痹证”范畴,主要是由于感受风寒湿邪,或跌仆劳损,使经络受阻,气血运行不畅,气滞血瘀,不通则痛,属于火针的治疗范围,故火针可用于治疗本病。
现代医学认为火针直接刺,可携高温直达病所,降针体周围微小范围的病变组织灼至炭化,改善局部血液循环,通过机体对灼伤组织充分吸收,迅速消除或改善局部组织水肿、渗出、粘连、钙化、挛缩等病理变化,使受损组织和神经重新修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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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合同范文6
摘要:目的:分析和研究腰腿痛合剂治疗腰椎椎间盘突出症的临床疗效。
方法:我们选取2010年6月―2012年6月腰椎椎间盘突出症患者124例,将其治疗方法与治疗效果进行回顾性的分析与总结。
结果:124例患者中,显效:38例;有效:65例;无效:11例,治疗总有效率为83.1%。
结论:将腰腿痛合剂应用于腰椎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治疗中,能够明显缓解患者腰腿疼痛症状,其具有抗炎、抗粘连、镇痛、改善微循环的作用,使突出椎间盘产生萎缩,达到比较好的治疗效果。
关键词:腰腿痛合剂腰椎椎间盘突出症中医药效果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1-0194-02
腰椎间盘突出症在临床上是常见疾病之一,是引发腰腿疼痛主要的原因。发病原因为:由于腰椎间盘的各部分,特别是髓核发生退行性的改变,其在外力作用下,致使椎间盘纤维环产生破裂,在破裂处髓核组织突出,压迫相邻的脊髓与神经根,造成下肢疼痛麻木、腰痛等症状表现[1],在临床上常以保守治疗与手术治疗为主,手术治疗由于其属创伤性治疗,易引发腰椎不稳、椎管狭窄、神经根粘连、神经损伤、椎管内血肿等并发症[2],而药物治疗安全性较高,没有明显并发症状,给患者带来的痛苦较小。本文选取2010年6月―2012年6月腰椎椎间盘突出症患者124例,将其治疗方法与结果进行回顾性的分析与总结,现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们选取2010年6月―2012年6月腰椎椎间盘的突出症124例,其中:男83例,女41例;年龄在26―64岁,平均年龄为45.7±11.3岁;病程在7天―9年,平均病程为2.6±1.5年。患者临床症状分为:单纯腰痛47例;腰痛并伴有下肢放射性疼痛39例;腰痛并伴有小腿外侧麻木17例;单纯腿痛21例。疾病类型分为:椎间盘膨出14例;中央型的突出28例;旁突出型32例;伴有椎管狭窄4例;伴有腰椎骨质增生46例。
1.2方法。腰腿痛合剂的药物组成为:桑寄生、黄芪、骨碎补各30g;白芍20g;独活、熟地黄、续断各15g;杜仲、牛膝、茯苓、防风、乌梢蛇各10g;秦艽、桂枝、川芎、甘草、当归、乳香、没药、人参各6g;细辛5g,日一剂用水煎服,早、晚服用。一个月为一个疗程。
1.3评价指标。疗效判定标准[3]。显效:症状消失,直腿抬高80度以上,经CT检查结果显示,突出间盘回纳;有效:症状明显缓解,直腿抬高70度以上,经CT检查结果显示,突出间盘组织大部分回纳;无效:达不到以上指标。
2结果
124例患者中,显效:38例;有效:65例;无效:11例,治疗总有效率为83.1%。
3讨论
腰椎间盘突出症在中医学上属痹症、腰腿痛的范畴,是由于外伤劳损及外感风寒,导致气血经络受损与营卫失调;或是因肝肾不足外邪侵入,导致气血瘀阻而引发[4]。腰腿痛合剂治疗原则为:搜风祛湿,止痹痛,补气血,益肝肾,扶正祛邪。方剂中独活为君,其具有善祛下焦和筋骨间的风寒、湿邪功效;细辛有发散风寒、止痛的作用;乌梢蛇、秦艽、防风具有祛风、除湿、舒筋的作用;续断、骨碎补、牛膝、杜仲、桑寄生有祛风湿补肝肾功效;没药、乳香、白芍、熟地黄、川芎、当归具有活血养血、止痛的作用;桂枝可通心脉;茯苓、黄芪、人参能够补气健脾;甘草可调和诸药。整组方剂配伍使用,能够标本兼顾,祛邪扶正,达到风湿除、血气足;痹痛愈、肝肾强的效果。从本次研究结果可以看出,124例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为83.1%,这一结果说明了将腰腿痛合剂应用于腰椎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治疗中,能够明显缓解患者腰腿疼痛症状,其具有抗炎、抗粘连、镇痛、改善微循环的作用,使突出椎间盘产生萎缩,达到比较好的治疗效果。
对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来说,重在预防。患者要注意平时睡姿、坐姿、站姿、劳动姿势的合理性,加强锻炼,增强体质,纠正不良姿势与习惯。适当锻炼能够改善肌肉的血液循环,增加肌肉的强度与反应性,促进其新陈代谢,松解软组织粘连,并且纠正脊柱内、外平衡失调,有效提高腰椎耐久性、灵活性、稳定性,从而达到较好的治疗与预防目的,在寒冷潮湿的环境,要注意保暖,避免疾病的复发。
参考文献
[1]谈东辉,赵继荣,朱换平,李红专.中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近况[J].中医临床研究.2011,17(11):1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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