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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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风险控制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1

从业务流程上看,在受理阶段,首先要识别风险。主要侧重于定性分析,要对客户的发展程度有充分的了解;要熟知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及对客户的影响;要知道金融系统对客户的风险认可度,即信用评定等级。对于风险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客户,在受理阶段就要予以淘汰。

对于初审合格的客户,根据企业提供的必要资料进行分析,为进入调查阶段作好充分准备,哪些方面需要重点调查要做好记录、列好清单。通过对客户高层管理人员品格、素质、能力和财务因素的调查,进行量化打分,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有家企业通过我公司的调查,无论是所属行业、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市场前景还是财务指标方面都比较好,但考虑到可能会出现“敢借、敢贷、敢不还”的道德风险,公司制定了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房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的风险防范措施。再如我公司有个客户是生产钢丝绳的企业,通过调查打分认为该客户各方面都符合贷款要求,但其资金有“体外循环”的问题,据此,公司制定了一套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即每月据其用电量的多少来核定产量,要求其依据产量来制定每个月的还款计划。这两笔担保业务均已还贷,效果很好。

此外,在防范风险方面还应做到几多:

多看。车间、办公室、食堂、厕所都要看,看管理到不到位,看工人的工作态度、工人的工作环境、看采购部门、销售部门是否无事可做;看凭证、看账薄、看报表、看银行对账单、看财务人员的行为状态。

多问。要问该企业领导,也要问企业管理人员、工人,问一个工人还不够,要多问几个工人才能了解到企业的真实情况;要第一时间问不同的财会人员及该企业的上游企业,也要问该企业的下游企业;还要问企业周围的群众。

多跑。对于企业准备用机器设备做抵押的,要跑工商局了解是否已被抵押;对于准备用交通工具作抵押的,要跑车辆管理所,了解实际产权情况,了解是否已有抵押;对于准备用房产作抵押物的要跑房管所,甄别产权情况;对抵押物的发票价格有疑问的,要跑销售单位,以便掌握真实的价格。

多请教。对不熟悉的东西要多请教专业人士。前不久我公司调查了一个漂染行业的客户,该客户要用机器设备作反担保抵押,并且已经评估机构评估,但我公司发现,该企业的设备是老厂改制过来的通用设备,且已改制一年多了,评估机构不但没有计算折旧,还评估增值了。后来通过咨询专家,认为其中有重大不实。最后我公司要求该企业用新买的设备作抵押,同时降低了担保额度,并缩短了担保期限。

在担保期间要控制风险、化解风险。化解风险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控制风险是个动态过程,要在首次检查、例行检查、重点检查中发现风险、化解风险、控制风险;要在客户报送财务报表时,分析、比较已有资料,发现、化解、控制风险。要有效地控制风险,就要有一套科学化、程序化、量化的预警系统,控制风险、化解风险是最难的一项工作,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要共同联动。也需要担保机构的领导层和专业人员参与,是整个系统的协同运作,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代偿损失,危及担保机构的生存。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2

关键词:中小企业 担保机构 风险控制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借贷、招投标等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机构,在担保活动中担保机构自身要承担一定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担保公司“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其所处的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因此风险控制就成为担保公司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本文将主要讨论商业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策略问题。

商业性担保公司是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构。商业性担保公司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完全不同: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执行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对一些产业的投资,而且政府财政对其亏损给予适当的补贴;商业性担保公司则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完全以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控制的原则运行,发生亏损需要用自有资金来弥补。因此,风险控制是商业性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决定性因素。

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下是指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商业性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与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有很大不同。保险公司面对的是数额巨大的保险客户,用向每个客户的少量收费来弥补个别的大额损失,是根据大数定理计算后确定损失发生的概率和收取保费的比率,从而用保费可以弥补风险损失及经营成本,并获得利润,在一定条件下申请的项目都会得到保险,不需要对承保项目进行十分严格的审查;风险投资公司是通过少数项目的高额回报来弥补对多个项目的投入,是在小数定理的基础上通过对项目的严格审查来控制风险的;担保公司介于保险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之间,是通过对多数项目的低收费来弥补少数项目发生的大额损失,由于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数量有限,担保项目的金额、期限各异,反担保措施的落实程度千差万别,担保项目的离散性很大,无法精确计算担保费率,所以不适用于大数定理,这就要求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将风险控制在担保机构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另外,在国内担保公司普遍开展的贷款担保业务中,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都是不能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项目,如果项目的抵押、保证等条件很好,就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没有必要找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所做的项目基本都是银行不愿意做的。因此,担保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担保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担保风险,是指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担保风险按照引发风险的层次性分类,可以分为系统性担保风险和非系统性担保风险。由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政策、法律的变化等引发的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而由于担保机构决策失误、企业信用变化、违规操作等引起的风险为非系统性风险。面对担保业务中的各种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从战略上规避和转移一些风险;从制度上分散和消除一些风险;在操作中严格控制风险;在代偿发生后采取强有力的资金追回措施。

在战略上回避和转移风险的策略

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业内法律法规的关注和前瞻性研究,这样可以增强担保机构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和相关法规变化的洞察力,及早做好应对准备。例如,本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对经济产生了很强的紧缩效应,经济环境变化产生了系统性风险,导致一些在保企业出现困难,如果能够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做很好的前瞻研究,就可以提前采取一些措施来应对,避免一些系统性风险。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担保风险的高发性、离散性与不确定性,势必要求担保机构管理层和员工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因此,在担保公司建立之初,就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的员工队伍。这样就可以从战略上规避掉一些由于员工素质不高而引发的风险。

参加省级和全国的再担保体系,通过再担保来分散风险。目前,全国已经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参加再担保体系可以在代偿风险转变为实际损失时,由再担保机构来分担一部分损失,这样就将风险分散掉了。

尽量避免法律风险,不去涉及违法违规的业务。有些业务种类是违法或违规的,但是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有许多机构都或多或少的开展了这些业务,这其中就存在着很大的潜在风险,一旦国家查处此类违规业务,开展此业务的的机构就有可能面临灾难。

在制度上分散和消除风险的策略

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决策程序来规避政府干预风险、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及内部管理风险。应该做到以下几点:担保机构应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领导体制与决策程序,注意控制担保决策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例如建立“审保分离”的横向平衡机制;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建立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具有良好的外部约束和相互牵制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建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并保持其权限的独立性;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加强信息反馈系统的建设。通过这些措施就可以从制度上消除一些潜在的风险。

例如,浙江省某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2亿,五家股东,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其内部设置的审批权限为:

转贴于

单个企业或项目担保累计金额1000万以上,单笔500万以上,由董事会审批;

同上,累计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单笔金额100 万以上500万以下由公司担保审批小组审批;

同上,累计金额500万以下,单笔金额100万以下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在制度上确保被担保企业、被担保行业、担保期限、担保业务品种等做到有效分散。担保业务品种多样化能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应该在公司的制度中作出明确规定。担保业务的期限应做到长期、中期、短期都有,并保持一定的比例。被担保的行业和企业也应该做到分散,由此可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到某个行业或企业。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定一些比率的限值,下面就是某担保公司规定的比率:

单一行业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25%;单一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10%;最大十家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0%;最大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10倍;担保客户信用等级分布A级以上≥65%,BBB级≤35%;

存续期在1年以上的担保余额≤全部担保余额的40%。

在制度上规定保持担保机构的流动性,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时,因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代偿造成的信用支付风险。担保业务的风险发生机制与一般保险业所经营的客观的、可预期的风险有很大区别,其发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因此担保公司在处理业务时应注意期限、金额等的匹配,防止出现流动性风险。

建立行业和企业的信息库。通过有目的的搜索、查找等手段积累大量的本地区主要行业和企业的信息,为担保业务开展做好基础准备。

建立从业人员的定期交流和培训机制。不同项目组、不同公司业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可以及时传递一些信息,避免犯雷同的错误。定期培训可以使业务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业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操作中采取严格控制风险的策略

担保风险分担。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担保机构一般承担70%,其它部分由银行承担。担保机构的比例,法国是50%、日本是50%-80%、德国是50%-80%、美国是80%、加拿大是50%。目前,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存在着绝对的优势,在与银行的合作中担保公司处于劣势,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担保公司只能是全额担保,银行不愿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但是,对于银行推荐的一些项目,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银行分担部分风险。

反担保措施。一般情况下,担保机构都要求被保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但是如果被保企业有质量很好的、足额的抵押物和保证措施的话就会直接到银行借款,而不用担保公司担保了,所以担保机构对企业的反担保措施要求又不能过于严格。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反担保措施的实施必须采取较为灵活的方式,例如对于小型家族企业,可以采取企业主要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保证,而且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时要由夫妻双方签字认可。

合法合规性审查。首先要对企业所做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其次要对反担保措施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最后要对企业本身是否存在产权不清等进行审查。

对企业的事前、事中审查。承保前,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法人品质(可能直接影响还款)、 经营水平等方面进行调查,只有详细掌握企业情况,才能有效的进行项目风险评估,从而降低担保风险。在保过程中要对企业持续的跟踪调查,一旦情况有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

代偿发生后采取强有力的资金追回措施

在大量的担保业务中必然会出现一些被保企业违约,这时担保机构就必须代偿,但是在代偿发生后,担保机构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量追回代偿的资金。一般采取的手段有执行反担保措施、与企业谈判、对企业重组、诉诸法律手段等。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在战略上回避和转移风险的策略、在制度上分散和消除风险的策略、在操作中采取严格控制风险的策略,并且在代偿发生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追回代偿资金,商业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就能大大降低经营中所承担的风险。

参考资料:

1.“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通行做法”,江西中小企业信息网,2003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及主要控制措施”,中国信用管理网,2004

3.“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情况”,广东中小企业服务网,2004

4.“关于防范担保风险的几点建议”,《担保通讯》,2003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3

(1)关于成立公司项目决策委员会的通知;

(2)商业秘密保护办法;

(3)担保业务风险控制指引;

(4)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5)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6)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7)项目评估办法;

(8)担保项目风险暂行办法;

(9)担保业务收费暂行规定;

(10)担保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4

[关键词]联贷联保;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防范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51 076

1 发展概况

联贷联保业务的核心是通过组建企业联合体来实现联合贷款、联合担保,通过联合担保起到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分散风险的作用,通过横向约束解决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联贷联保业务,银行可以拓展业务规模,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带动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因此,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联贷联保业务。

但受实体经济增长乏力、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钢贸行业集中风险暴露等不利因素影响,商业银行普遍对联贷联保业务持审慎态度,甚至不少商业银行暂时叫停了该项业务。中小企业在经营压力增大,急需银行信贷支持的时期,商业银行却普遍选择暂停办理门槛较低的信贷产品,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与国家相关政策导向不符。

2 存在的问题

2 1 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缺少全面充分的规划

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之前,没有对本行的信贷业务经营能力进行充分的摸底和调研,导致有些经营能力较弱的分支机构也参与到业务推广中,极易引发区域性的系统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前,没有进行充分的试点工作,而是全面推开。在个别行业或区域不良贷款有所增长的情况下,又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暂停了全部业务,不仅自身丧失了大量优质客户,在社会上也容易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商业银行间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各家商业银行的联贷联保产品缺少核心竞争力或产品特色。因此,面临激烈的同业竞争,普遍采用降低客户准入门槛、打价格战等竞争手段,不利于业务的平稳顺利开展。

2 2 商业银行在贷后管理的能力有待提高

贷后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重要环节。对联贷联保等风险管理要求较高的产品,贷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投放轻贷后管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贷资金的流向监管不到位。应该采用银行受托支付的采用企业自主支付;采用受托支付的对贸易背景材料审核不到位,受托支付流于形式,导致信贷资金被企业违规挪用,形成风险。二是没有差别化的贷后管理方案。日常的各类贷后管理报告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外部环境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影响、企业整体授信等关键信息缺失,没有针对企业形成差别化的贷后管理方案,贷后管理的规定动作没有全部落实到位。三是贷后管理频率过低。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开展实地贷后走访。甚至企业出现实际控制人跑路等重大风险事项,银行却仍不知情等现象。

2 3 国内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违约成本相对较低,不利于业务开展

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信用体系的建设,出台了多项政策完善国内信用体系。但目前,国内的信用体系仍不健全。联贷联保业务由于无须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合格抵质押物,导致部分企业主认为违约成本过低,恶意逃废企业债务,影响力业务开展。

3 对策建议

联贷联保业务是一项风险管理要求较高的信贷产品,这项业务在客户选择、联合体构成、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内部管理以及定价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已与传统的信贷业务有所不同。因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3 1 加强联合体组建过程的调查

联合体的组建风险是联贷联保业务区别于其他业务品种最突出的风险点。因此,贷前调查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第一,重点关注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之间关系,是否存在相互直接、间接拥有或控制关系,同被第三者直接、间接拥有或者控制,防止关联密切企业的过度授信,防止联合体成员联合骗取银行贷款。

第二,重点关注联合体的组建是否遵循自愿原则。联合体可以是企业自主结合,也可由行业协会、中小企业局、开发区管委会等机构牵头组建,商业银行相关人员不得牵头、参与联合体的组建过程。

第三,确定单一联保体成员合理户数,单一联保体户数多寡与风险成反比,但也不是越多越好,要根据贷款额度,不同联保体特点合理确定户数。

3 2 加强贷前审查,风险控制关口前移

第一,重点关注联合体成员第一还款来源,要求成员企业要有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的企业审慎介入,确保企业能以自身经营所得偿还贷款。

第二,重点关注联保体成员经营规模与担保能力的匹配度,防止成员企业或有负债过大可能引发的代偿风险。

第三,重点关注联保体成员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联保贷款业务,授信规模及担保方式。对在他行有大额负债或其他联保贷款的客户审慎介入。

3 3 坚持合规经营,防范操作风险

业务办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客户准入、行业政策及相关产品要求。坚持双人实地调查,防范道德风险。对联保体授信额度超一定金额的项目,要求由商业银行基层经营负责人及经办客户经理进行项目沟通会,把控信贷风险。

3 4 增加多样化担保方式

针对联贷联保业务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议采用追加企业实际控制人房产抵押、专业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及行业协会等其他外部机构担保等方式,提高借款企业违约成本,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3 5 加强贷后管理,强化风险预警控制

定期开展客户评价,按规程要求的频率及时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针对中小企业财务控制机制薄弱的问题,可通过调查银行流水、出货记录等原始凭证相互佐证,避免疏漏。同时,建议设定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日均存款、水电费、资产负债率等数据阈值,一旦企业触碰预警数据,经办客户经理需马上开展现场调查,判断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要将风险管理渗透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各个环节,在此过程中必须及时准确地反馈贷款风险潜在或实际的信息,真正控制风险。

4 结 论

商业银行通过联贷联保业务,可以顺藤摸瓜,通过同行业企业或行业上下游企业群体,由一户企业拓宽到一类企业、一系列企业,实现批量开发,扩展业务规模,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往往会在市场拓展快,业务发展迅速的同时,疏于风险识别和防范,埋下风险隐患,最终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在办理业务时,应该了解联贷联保业务的风险点,设定必要的准入条件,坚持合规经营,强化贷前、贷中及贷后调查管理,避免产生系统性风险,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使联贷联保业务健康平稳发展,银企双方共同持续受益。

参考文献: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5

济宁市融资担保市场现状

截至2012年年末,山东济宁市共有在册融资性担保机构44家,注册资本总额35.23亿元,平均注册资本7960万元。按注册资本划分,2000万~5000万元的3家,5000万~1亿元的23家,1亿元~3亿元的17家,3亿元以上的1家。按所有制划分,国有参股公司9家,民营独资公司35家。在保责任余额合计61亿元,在保户数11608户,其中,2012年新增担保户数987户、9.76亿元,实现担保收入2225万元,净利润739万元,上缴税金341万元。

融资担保市场的种种“毒素”

综合来看,融资担保市场存在着种种“毒素”,表现如下:

鱼龙混杂,社会形象不佳。据调查,在济宁市工商部门登记的担保公司、担保咨询公司达868家,其中仅有4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省金融办批准,具有经营许可证,具备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目前处于歇业状态的有7家,从事非主营业务的有10家,未开展经营业务的有7家。担保机构网点众多,部分机构存在发放高利贷、票据贴现、高息集资、暴力催收、偷逃漏税等违规行为,严重损害行业形象和信誉,制约了担保行业发展壮大。

资金实力不强,抽逃资金问题严重。济宁当地缺乏优质品牌性担保机构。据调查,济宁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本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900万元。同时,在利润最大化目标驱动下,担保公司普遍采取虚假注册验资、抽逃注册资本、制作虚假财务报表等方式制造“繁荣”假象,实际上担保能力和代偿能力都不足。

行业竞争激烈,经营业务偏离主业。近年来,随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快速扩张,融资担保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目前,大型银行已普遍提高了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门槛”,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在本行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并足额存入规定的保证金。济宁某大型银行已将保持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由原来的20家减少为9家,担保余额与户数降幅均超过50%。

为维持生存,担保公司业务“异化”现象较为突出,诸如非法吸存、非法集资、变相放贷、高风险投资等违规经营问题屡见不鲜。个别担保公司甚至将客户的贷款或多交纳的保证金以自己的名义投放到融资困难的房地产行业或“两高一剩”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其担保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将失去保证。

公司治理不健全,风险控制能力不强。据有关部门调查,济宁市正常经营运转的19家担保公司中,有6家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11家风险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仅凭负责人的个人经验进行决策,缺乏客观、科学的项目风险评价机制。同时,担保公司普遍存在部门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业务拓展和风险评审不能实现部门或岗位相互制约,难以有效落实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导致人情担保、关系担保、信用担保、逆程序担保时有发生。

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据调查,目前济宁市融资担保行业的从业人员为758人,其中从事过金融工作的有116人,占比15.3%;具备中高级职称的有132人,占比17.4%。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公司应当配齐法律、财务、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但调查显示,多数担保公司仅有1~3名业务骨干从事过金融或企业管理工作,其余均为非专业人员,部分担保机构甚至存在“借人”充数现象。

融资担保市场的“排毒”之策

要排除融资担保市场存在的种种“毒素”,应采取以下对策:

审慎合作,严格准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审慎择优原则,将持有经营许可证作为开展业务合作的前提条件,并从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信用等级、经营现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稳健、科学地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有逃避保证责任、抽逃注册资金、虚假出资、侵占客户资金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担保业务风险控制范文6

关键词: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特征;风险防范

一、江苏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主要风险特征

(一)资金方面

资本金不实,资金链脆弱,代偿能力急速下降。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从2011年正式开始,之前成立的民营担保机构验资后资本金短期内便离开公司账户屡见不鲜,担保公司通过应收账款、委托贷款或其他投资等方式变相抽逃资本金,资本金不实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面对目前的监管仍无法整改到位。宿迁地区民营类担保机构通过收取客户保证金用作存出保证金、且存入保证金不在账面显现的事实已不容争辩,融资性担保业务在达到一定的规模后,这一举措不仅使得担保公司的资金运用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更达到了不需要自有资金就能正常运营担保业务的目的。而在实体经济不景气、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持续加码引起产业链上多个行业滑坡、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收紧的外部运营环境下,抽离出来用于经营“资金业务”的资金回收难的局面日益加剧。

由此,资本金不实、挪用客户保证金、资金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差的三种经营现状触碰,极易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

挪用或占用担保客户保证金比较普遍。目前,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未设立存入保证金账户,更谈不上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而是将其作为存出保证金使用,更有甚者高于存出保证金比例收取存入保证金来将多余部分用作高息资金业务,或者截留客户银行贷款,向客户承诺高额回报,并由担保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来经营资金业务。在目前的宏观环境下,极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挤兑风险,不仅使得担保客户面临损失,也使得融资性担保业务面临巨大风险敞口。

担保客户保证金未设专户管理是融资性担保机构变相抽逃资本金的主要手段,已演变成行业普遍的经营模式,而面对现行收取客户保证金的监管要求,大部分担保机构将竭力通过关联账户隐匿该部分资金。

民营类担保机构资金运用普遍不规范,账面资金日均比例不达标,月末应付监管资金回笼现象比较明显。部分民营类担保机构由于其本身股东实力有限,股东实体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从对账单显示,有担保公司货币类资金流回股东的现象,也有部分担保公司闲置资金日常主要用于短期对外拆借或者提供客户续贷过桥资金(该现象发生频繁),这类担保公司评级现场一般也不能提供完整的评级周期内所有资金凭证以及网银明细作为评级支撑,日常账目比较混乱,银行询证函不能出具,信用评级配合度较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二)业务方面

代偿率、垫资率急速上升,以委托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区域内实体经济的不景气、民间资金业务风险、及因信用担保产生的传导性还贷风险使得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客户逾期率、代偿率、垫资率激增,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宿迁地区担保行业显性代偿额达到2010年同期的2倍,与此同时当期代偿率也同比增加。有的担保公司面对经营中出现的代偿不是按规定履行正常的代偿手续,而是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置换银行贷款来变相掩盖代偿风险。

主要合作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缩减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规模,银保合作门槛普遍抬高。通过这一轮经济周期的考察,担保机构的风险点突出,商业银行对担保行业重新审视,调整内部评价体系,欲通过严格考察筛选合作方;部分商业银行已暂停或逐步缩减与民营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甚至出现提前收贷现象,恰适中小企业普遍资金链偏紧,代偿垫资问题突出;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后,2012年1季度偏紧的信贷规模在第2季度得到适当放松,未来担保业务实现增量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

业务经营不规范、主营业务偏离担保。由于过去行业缺乏有效监管和制度规范,部分担保机构违背审慎经营的原则,只顾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基础建设和长远发展,脱离主业。有的名为“担保”,实则高息揽存或非法集资来放高利贷以及从事与担保无关的高风险业务,有的仅为关联公司套取银行资金提供方便,有的甚至采用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很多担保公司以担保业务为名,实际从事资金业务,偏离了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初衷,这同时也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钢贸类担保机构生存困难。2011年第三季度起商业银行开始主动减缓与钢贸类担保机构的合作,至2012年第一季度,此类银保合作全面收缩,加之受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钢贸企业经营业绩迅速下滑、营运资金紧张,钢贸类担保机构在保客户逾期违约率上升,其信用等级整体下滑,实际控制人未来经营信心骤降,2010年下半年成立的钢贸类担保机构大部分因无法开展业务而停止运营,欲保留公司、安全通过年检来等待外部环境好转。

(三)内控体系

缺少专业人才、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对银行依赖度高。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从业经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大部分担保机构创新能力不足,业务模式单一,对银行依赖性过强。担保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仍需加强,多家担保公司存在业务与风险部门重合现象,甚至一些担保公未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监管部门监管建议

建议监管部门可以从规范担保机构运营、降低担保机构风险、帮助担保机构实现可持续经营方面进行相关研究。

禁止担保机构开展违规高风险业务。省内部分担保机构从事吸收存款、发放高利贷等业务,此类业务风险度极高,波及面广,影响坏,也导致企业融资负担加重。建议监管部门严格禁止担保机构从事违规高风险业务,规范行业运营,降低行业的担保业务风险,实现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规范担保资金运用。区域内部分担保机构存在资本金不实、资金链脆弱、挪用或占用担保客户保证金、账面资金日均比例不达标等现象,建议监管部门对担保机构存入保证金及其他债务来源进行监管和规范,担保机构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应当在账面反映,同时继续加强对担保机构资金运用的监管与规范,降低担保机构资金运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