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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制度范文1
公证员是公证处的主要成员,世界各国一般称为公证人。公证职业从产生起就具有一定执行国家公务的性质。1802年,法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公证法《公证人法》,规定公证人属于公务员,同时又允许其自由执业,使公证人职业具有了国家公务员和自由职业者的双重身份。随后,大陆法系的德国、意大利等不少国家都在立法中作出了类似的规定,使得公证人身份的“双重性”成为通行做法。
我国公证员性质在法律上的界定目前处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当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入,我国公证制度也处在变革当中,公证体制改革正在探索和进行,因而相应公证员概念的界定也与公证制度的整体发展相一致。因此,我国现阶段对公证员定性的表述主要为“公证员经法定的任职程序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在公证处专门行使国家证明权,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业务人员。从《公证法》上述有关公证员的定性来看,这种表述是基于我国公证制度的发展阶段总体上还处于完善阶段而确定的。
通过大量实践看,我国公证制度中所体现的公证员法律地位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相比已经不相适应,与公证员所承担的社会职能相比已经有所滞后。目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发展速度很快,公证行业执业范围日益广泛,公证的法律责任更加重大,公证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所占的地位日益重要,而《公证法》赋予了公证员更多的法律职能、更重的法律责任以及更严格的准入门门槛,在这种情况下,却没有赋予公证员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没有给予公证员相对等的职责和权利,这使得公证员的责权利相失衡,导致公证员面临着诸多执业风险,直接影响了公证员队伍及公证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为了保障公证职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公证员法律制度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进行持续的规制和完善。
一、要建立健全公证法律和制度体系,实现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以《公证法》为依托,加快健全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优化结构,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形成科学、系统、分类明晰的公证法律体系。一是认真贯彻《公证法》,修订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加强宏观指导。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一方面可以保障公民、法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公证的业务类型也会增多,对公证自身事业来说,也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有利发挥更大作用,树立更大的公信力。二是进一步修订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把公证法律体系和工作制度体系衔接好、构建好,对现行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建立完善的公证业务、公证档案管理、公证质量抽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为规范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提供具体依据和遵循,逐步建成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为支撑的公证执行制度体系,保障公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公证组织机构的建设,促进公证职能的充分发挥
公证工作是以服务为宗旨,预防纠纷为目的,遵循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建设,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有效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执行力,开拓公证业务范围,促进工作质量提高,有效维护公证公信力,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随着公证体制改革,各级公证机构要按照《公证法》的要求抓紧进行调整设置,力争达到履行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相适应,不断提升公证机构的自身建设水平和业务工作质量。
三、研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法》,进一步明确公证员法律职责和法律地位
在现代法制社会里,制度的最佳表现形式毫无疑问就是法律。只有出台公证员法,才可以从法律层面上对公证人的法律性质、公证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任命程序、公证人的职务范围、公证人的职责、权利义务做出明确具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规定,才能够从根本上促进公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需要研究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法》,参照我国现已颁布的《检察官法》、《律师法》、《法官法》,系统地阐述公证员的性质、任职条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执业保障等等,细化公证员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公证员的权益。要借鉴国外的公证员立法的经验,例如法国早在1802年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公证人法》,日本于1908年颁布了《公证人法》,德国于1961年颁布了《公证人法》,要结合我国实际,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证员法。
四、加强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公证公信力
我国的公证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能否建立,关键就在于公证员队伍。加强公证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迫在眉睫。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建设;一要完善公证员考试选拔制度。司法部于2001年11月了《关于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录用公证员的通知》,2002年4月了《关于当前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对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申请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要对其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实习制度”。因此,各地公证管理部门应该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进一步细化公证员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操作规则和工作制度,设立科学、专业的考试标准,建立科学的遴选机制和严格规范的程序,辅之以定期的培训,加快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从从事律师司法等工作且具有一定资质条件的人中选任优秀的人员进入到公证员队伍当中,提高公证员队伍整体素质。二要建立科学的公证员绩效考核制度。公证员的能力标准可以有很多衡量指标,例如学习经历、专业特点、专业考试成绩、公证员资格、执业经验等。建立科学、规范的公证员绩效考核体系,可以为公证工作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可以科学考核和真实测评公证员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现代公证绩效考核体系包括业绩考核和素质考核两大部分,将两者综合运用,可以构成科学的公证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公证员的积极性,有利于达到公证机构与公证员的和谐发展。三是加强公证员的培训教育。为强化公证队伍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要采取全员培训、理论研讨、案例分析、专题讲座、主题实践、观摩学习、考试竞赛等多种形式推进岗位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训教育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以强化业务培训为主线,以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为侧重点,形成基本素质教育培训、预备职业培训、在职培训、学历培训、专业知识和高层人才培训等培训制度,推动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法律法规和制度范文2
关键词:注册测绘师;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0-0037-02
注册测绘师制度是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基本测绘管理制度。我国的注册测绘师制度于2007年建立,2011年4月首届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功举行,标志着这一制度进入常规实施阶段[1]。我国的注册测绘师制度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要同时通过《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注册测绘师制度要求的一门重要考试科目,考察注册测绘师专业技术人员在测绘项目的管理中,运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注册测绘师制度的推行对测绘行业的发展起着指导性的作用。目前社会发展及注册测绘师制度要求测绘工程专业的学生不仅有扎实的测绘专业基本知识,也要有较好的管理和组织能力。本文针对注册测绘师制度的要求,强调《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的重要性,在对课程特点研究的基础上,对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提出若干建议。
一、《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特点与教学现状
(一)《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特点
1.《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一门具有学科交叉性特征的课程[2]。该课程涉及到测量学、法学、管理学、行政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具有明显的学科交叉性。本课程要求学生不仅要具有基础的测绘知识,而且要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
2.《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一门知识更新较快的课程。我国测绘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及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建立,对测绘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式的需要,在《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紧跟时代的发展,不断加入新的知识以更新原有的教学内容。
3.《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该课程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应用性,特别是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用所学内容能够解决测绘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教学现状
1.对课程重视不足。测绘工程专业大多设置在以理工科为主的高校或综合性大学里,课程体系往往注重技术课程轻视管理课程,对测绘法律法规、管理、社会等方面的知识重视不够,很多高校测绘工程专业没有开设《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相关课程,有些高校即使开设了相关课程,但也是选修课,课时安排少,对课程重要程度认识不够,影响教学效果。
2.教材陈旧,不能满足现代教学的基本要求。现代测绘新技术更新日新月异,测绘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中。但是目前《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的教材不多,教材内容更新速度慢,不能满足课程教学的要求。
3.实践教学缺乏[3]。《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够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一般没有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对实践教学重视不足。测绘工程专业的学生一般也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管理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这样就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各式各样的法律法规,具体如何指导实践,更无从谈起。
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改革
(一)教学内容改革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注册测绘师制度要求的一门核心课程,是建立在法学、管理学、行政学、测绘学等学科基础之上,综合性较强的一门课程。该课程概括了测绘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及测绘法律法规,实践指导性较强,掌握这些知识是社会及注册测绘师制度对测绘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随着测绘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注册测绘师制度的推行,其课程的教学内容应适应新的形式。本文建议的理论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十章,其中第一章法律法规概述,2学时;第二章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权利保障,2学时;第三章测绘项目和测绘市场管理制度,2学时;第四章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及测绘标准化管理,4学时;第五章测绘成果管理制度,4学时;第六章其他测绘管理,2学时;第七章测绘项目合同管理,4学时;第八章测绘项目设计,组织与实施,6学时;第九章测绘技术总结,4学时;第十章测绘产品检查验收,2学时。理论共32学时。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设置单独的实践教学,主要内容及学时为:(1)违法测绘案件调查及处理,4学时;(2)测绘项目标书的撰写,2学时;(3)测绘合同的订立,2学时;(4)测绘工程技术设计书的编写,2学时;(5)测绘技术总结(含项目总结和专业技术总结)的编写,2学时;(6)测绘工程经费的预、决算,2学时;(7)测绘产品检查验收方案的设计,2学时。实践共16学时。
(二)教学方法改革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理论教学主要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在理论教学中注意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与其他课程教学相结合。在对测绘法律法规的教学中多采用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对测绘项目管理的教学中可结合具体工程实例,使学生身临其境,深刻领会。课程的实践教学可以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自己去调查测绘法律法规在测绘管理中的应用,以一个具体的测绘项目为例,指导学生完成标书撰写,合同订立,技术设计、总结,经费预决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
三、《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教学建议
1.编写内容完整且实用的教材。《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课程,但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教材不多,特别是我国实行注册测绘师制度以后,对测绘人才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编写内容完整且实用的教材是当务之急。
2.充分重视《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将其调整为专业必修课。目前很多高校测绘工程专业《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定位于专业选修课,甚至部分学校没有开设这门课程,但是注册测绘师制度对测绘人才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应顺应注册测绘师制度的要求,调整课程体系,充分重视《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其调整为专业必修课。
3.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不是一门纯理论教学的课程,实践教学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可根据上述实践教学的内容,将实践教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教学环节,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同时加强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注册测绘师制度的推行及社会的发展,对测绘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测绘人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测绘专业知识,更要熟悉测绘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测绘活动,具有较高测绘管理能力。因此《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是非常必要的,要对该课程的教学充分重视,及时编写合适的教材,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出适应现代测绘技术和管理要求的测绘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林娜,王斌,潘国兵,等.注册测绘师制度下测绘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探索[J].中国电力教育,2013,(11):21-22.
[2]余旭,王国辉,张兴福.测绘工程专业“测绘管理”课程教学探讨[J].测绘科学,2011,36(4):263-265.
[3]秦岩宾.测绘工程专业《测绘管理基础》教学改革探讨[J].地矿测绘,2004,20(3):45-47.
法律法规和制度范文3
关键词:注册测绘师;测绘法律法规
一、学习测绘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2007年3月1日开始,在我国测绘行业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即注册测绘师制度,随着我国注册测绘师制度的推行及社会的发展,对测绘专业人才的养提了更高的要求;测绘人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测绘专业知识,更要熟悉测绘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测绘活动,具有较高测绘管理能力。因此《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是很重要的。
同时在测量教学中,学生通常接触的多是技术层面的东西,测绘专业的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管理的概念和理论,这也使得他们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各式各样的法律法规,具体如何实践运用,更无从谈起。而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将来做一个懂法、守法,依法从事测绘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重要前提。《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特别是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用所学内容能够解决测绘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或许上学期间有的专业课工作中接触不到,但是这门课学习的知识在不管学生毕业以后是否从事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都是用得到的。
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的教学现状
对于高校来说,测绘专业大多设置在以理工科为主的高校或综合性大学里,课程体系往往注重技术课程轻视管理课程,对测绘法律法规、管理、社会等方面的知识重视不够,很多高校测绘工程专业没有开设《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相关课程,有些高校即使开设了相关课程,但也是选修课,课时安排少,对课程重要程度认识不够,影响教学效果。同时虽说《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是一门知识更新较快课程,但课程涉及的教材却不多,知识陈旧。另外该课程也缺少实践教学环节,因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够培养学生组织管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学生来说,近些年来因高校扩招和适龄学生减少等缘故生源受到影响,被迫降低招生标准,导致学生素质参差不齐。从学生的现状来看,大部分学生学习缺乏主动性,学习目的性不明确。思想上以自我为中心,不善于合作,有时盲目冲动。很多学生不想或者不愿意学习,在思想上存在抵触心理,而这门课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管理的知识,内容枯燥,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在教学中很难达到所希望的教学效果。
三、如何讲好这门课
1.理论联系实际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理论教学主要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在理论教学中注意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与其他课程教学相结合。在对测绘法律法规的教学中多采用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对测绘项目管理的教学中可结合具体工程实例,使学生身临其境,深刻领会。课程的实践教学可以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自己去调查测绘法律法规在测绘管理中的应用,以一个具体的测绘项目为例,指导学生完成标书撰写,合同订立,技术设计、总结,经费预决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的理解情况,任课老师可以适当的补充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量标志等测绘基础知识,是学生将理论基础和法律法规联系在一起。
2.增加实践教学环节
《测绘法律法规》属于理论课程,所以会有点枯燥,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实践环节,比如说演讲、辩论,案例分析等,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热情。
3.强化案例教学
在当前信息化测绘时代,对于测绘专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化案例教学不仅有利于加深学生对于测绘管理理论的理解,还能提高学生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测绘过程中的能力。将近年所出现的一些典型的测绘管理事件作为案例,如国外个人或机构的在我国境内的非法测绘事件、无资质测绘事件等,让学生对学习测绘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
4.从教师自身做起
对于高校教师来说,大部分都是直接从高校到高校,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或是工作经验太少,没有真正涉及到测绘的法律法规,这也是好多大专院校不开设这门课的原因,所以对于教师而言,要增强对测绘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多接触实际的测绘工作,深入到测绘单位内部进行学习,并查阅相关资料和文献,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
四、结束语
我国注册测绘师制度的推行对测绘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测绘人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测绘专业知识,更要熟悉测绘法律法规,并具有较高测绘管理能力。因此《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是非常必要的,要对该课程的教学充分重视,培养出适应现代测绘技术和管理要求的测绘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秦岩宾.测绘工程专业教学改革探讨[J].地矿测绘,2004,20(3):45-47.
法律法规和制度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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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漓.国外图书馆怎么立法——英美澳图书馆立法一瞥[N].新华书目报,2012-01-13.
[4]简明.美国的《公共图书馆法》[J].图书馆界,198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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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任编辑:马卓)地市科技情报机构政府决策支持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法律法规和制度范文5
[摘要]本文从目前高职教学的特点和提高高职教育质量入手,通过对物流法律法规这门课程必要性进行分析,简单阐述了对于该课程的教学设计思路,并提出了对该门课程有效的教学方法,强调课程教学设计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物流法律法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2-0178-02
高等职业教育要以培养岗位能力为中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相结合。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是物流管理专业一门职业基础课程,在课堂教学中,要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1高职教学特点及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必要性分析
根据教育部2011年12号文件,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其主要任务是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这就要求高职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教学必须有明确的导向性,要以学生的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强调以能力为本位,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由于教学目标的导向性和教学要求的必需够用性。二是高职教学的课程结构针对性要强、能培养高等实用性人才。这就需要在进行内容选取时必须做到实用性、针对性,必须根据就业需要去有的放矢的选择教学内容,恰当处理好近期的就业“必需够用”和将来的发展“迁移可用”的关系。三是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重点强调实践性,这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保证。在教学的过程中坚持以学生为本,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同时要把学业与就业紧密结合,注重职业素质的培养,努力使学生通过实训教学获得就业的技能。四是高职教育的教学组织具有灵活性,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具有多样性,最大限度促进学生个性与特长的和谐发展,实现专业、就业的贯通。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学制、不同的对象、不同的要求,其教学模式与方法可不同,以适应复杂多样的教学情况。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物流行业要良性发展也要遵循相应的行为准则。从事物流行业的专业人才不仅要掌握物流专业知识,也要熟练掌握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只有在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熟练运用运作规则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利用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环境,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物流法既是物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广大从业者完成岗位职责必须了解与掌握的职业必修课。完善的物流法体系使物流业运作流畅,而对物流法的掌握则会大大提高具体物流活动的安全性,规避风险,提高效率,从而有利于微观主体利益的实现。物流法律法规是一门具体介绍物流活动各个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的课程,它既包含法律基础理论,又有实际应用能力,是学生从事现代物流业务操作活动必备的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应用是学生必修的技能。其作用是让学生从整体上对现代物流业务所遵循的常用法律法规有基本的认识,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中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程设计思路
21准确把握课程定位
课程设计理念应遵循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是物流管理专业职业基础课,综合性、实践性较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了解物流运作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具备查找、解释和运用物流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与基本规则、依法参与物流活动的工作能力,对具体的物流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具有判断分析能力,强化法制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习惯,达到国家职业资格助理物流师标准的相关要求。
22分析教学对象,了解教育需求
高职院校的教学对象是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因而分析和研究教学对象很有必要。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的生源整体素质偏低,起点不一,差别较大。我国高职教育的生源类型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等,绝大多数是来自普通高中。这些学生入学起点不同,文化、专业素质不同,甚至生理、心理素质也有差别,因此,高职院校的教学对象素质结构复杂,水平参差不齐,教育难度较大。具体来看,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情绪化较强,对感兴趣的东西学习积极性较高,而对于内容枯燥的内容则学习效率较低;学习动机多种多样,有的甚至学习动机不明,因此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结合社会实际,增强教学的生动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对实践性环节的学习兴趣明显高于理论课程的学习,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过程中也要注意帮助学生认识、启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特别关注学习动机不明的学生,帮助他们建立起强烈的学习动机。
23融合“物流”与“法律”两大主题,选定教学内容
物流法律法规是介绍与物流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课程总体设计要融合“物流”与“法律”两大主题,要以物流管理专业相关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为依据确定课程目标,设计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线索构建任务引领型课程。
由于物流行业的经营和物流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系十分庞大,所以课程结构的设计要以现代物流活动中所涉及的常用法律法规为主线。课程内容的选取,紧紧围绕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学生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先进行物流法律法规基础的认知,然后将其工作任务分解为物流市场主体的设立与组织管理、物流运作中合同签订与履行、物流运作业务法律与规则的认知、国际物流运作业务法律与规则的认知、物流活动中保险法规的适用、法律纠纷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几个工作任务,以有利于学生循序渐进地从整体上认识和掌握现代物流业务运作中常用法律法规与规则。其法律法规内容主要包括:物流法基本理论、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物流采购、运输、仓储法律制度、物流保险法律制度、物流法律制度、国际货物运输。重点放在民事法律行为与、合同法及合同法中保管、储存和运输等。
24灵活选择运用各种教学方法
高职教学要紧紧围绕“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思想设计选用教学方法。在课程各项目模块中相关知识与能力训练均围绕项目实施或任务完成而展开,并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培养他们主动探究知识的能力,探索适合高职物流法律法规教学方法,常用的有:①案例教学法,以案例为基础,教师在向学生讲述一定的基础知识后,设计案例,让学生对案例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相互辩论,学生通过自己的积极参与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②分组讨论法,老师给出案例作业,分小组讨论完成作业,发挥小组成员的集体智慧,形成集体项目成果,相关知识在讨论中得到了强化,专业素养在讨论中得到训练。在教师的引导下,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采用以学生为主体的导学式教学法,充分发挥小组研讨和协同作业的学习方式,广泛应用启发式教学、竞争式教学,可以较好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判断、思考、团队合作能力,最终达到理论知识、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目标;③模拟法庭教学法,学生在了解案情后分配角色,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完成整个案件的处理,这是一种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了解具体的审判过程,直接面对法律实践问题,促进理论化、体系化的知识转化为具有实用性、操作性知识的一种方法。
3结论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内容涉及面广、不成体系,该课程性质决定了对教师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即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克服传统的教学思想,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还要具有扎实的物流管理各环节及流程知识,具备运用法律解决物流在各岗位发生的纠纷和争议的能力,有一定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在课程教学中要体现 “以学生为中心”、“以任务为中心”的特点,为学生创造自主型、竞争型学习环境,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学习能力与潜力的培养,同时也有利于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创新能力的训练。
参考文献:
[1]赵志群对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理论思考[J].职教通讯,1999(6).
[2]王朝庄高职教育教学特点比较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4(10).
法律法规和制度范文6
结果:实习差错的发生率由实施法律法规和差错事故经验教训教育前的2.05% 降低为实施后的0.06% (P< 0.05)。
结论:对师生进行护理法律法规教育和建立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促进经验教训交流是预防差错的重要且必须的手段, 对保证临床教学质量,对保护患者、护理人员及学生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实习生 护理差错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我院是临床教学医院, 实习生导致的差错占护理差错的比例较高,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实习生差错的发生,2003年起,建立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师生进行护理法律法规和实习生差错事故经验教训教育,探讨其对保证临床教学质量的作用。
资料与方法
2003~2005 年度共接收524 名护生进行毕业实习应用新方法作为观察组,2000~2002年度438名护生作为对照组。实习时间每届9个月, 实习采取一对一的形式。
方法:在采取常规岗前教育的基础上, 如加强带教老师责任心、严格三查七对制度和加强护生理论知识的学习, 实习生纪律等,从2003 年起, 建立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每年对实习生及带教老师增加护理法律法规和实习生差错事故经验教训的学习,观察两组发生差错情况。
结 果
实施法律法规教育和建立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后, 观察组实习生524 人共发生差错3 次(0. 06%) , 而在实施法律法规教育和建立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前,对照组实习生438 人共发生护理差错9 次(2. 05%) , 90%差错涉及到治疗性操作。经统计学分析,其差异具有显著性(P< 0. 05) (表1)。
讨 论
在对带教老师的带教培训中, 除一般事项外,将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教学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执业”部分、《刑法》的有关医疗责任事故处罚的内容、《医疗事故及其处理办法》以及后来出台的《新的医疗管理条例》等等。公布往年由学生导致的一些典型的差错事故,提出问题,展开讨论、分析案例,总结教训,然后由护士长或总带教将以上内容传达到各带教老师。使带教老师形成明确的概念: 自己不仅要尊重病人的权利, 为病人实施安全优质的护理, 同时应对学生在实习中的行为负责, 对学生所造成差错事故的后果负有责任,并与年终述职评先挂钩,如失职情节较重,停止其带教资格。
在护生进病房实习前, 常规岗前教育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的教育, 教学内容和方法与对老师的基本相同,特别强调护生的法律身份[1] 。在护生实习守则中明确规定: 护生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 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护生不得单独执行治疗性操作。制定了实习生差错事故处理办法: 如果学生超越老师的指导进行治疗性操作而引起差错时, 要做书面检查、停做治疗性操作1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导致了事故, 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 给予停止实习、退回学校的处理。对这些内容由护士长、总带教、带教老师逐层对学生进行宣讲, 使学生明确自己的身份与责任, 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差错及后果引起足够的警觉。
护生进入临床实习之初, 学习热情高, 好奇心强, 积极主动做操作, 特别是争取做治疗性操作的机会。问卷调查显示,学生在进入临床1~2 个月后,有43 %的学生希望能单独工作[2] 。学生在实习中后期, 因自己觉得有能力而擅自执行医嘱或操作的事例越来越多, 带教老师对实习生盲目信任,放手又放眼让学生去做, 据报道,护生在实习中、后期出现差错占实差错的93 %[3] 。节假日,带教老师补休或请假而学生在班出现带教空白的情况, 也是容易发生差错的时候,所以,整个实习期间管理上都要加强警惕。当学生操作比较熟练后, 经常提醒她们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要知道在学习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病人和自己的利益, 以及不良行为可能给患者、医疗机构及自己带来的后果。
建立完善的实习生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加强对以往差错事故纠纷教训的分析和经验吸取,促进经验交流,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无单独执行医嘱的权力。警示学生,强调以往差错事故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给患者带来痛苦。带教老师对护生已发生的错误行为要组织讨论分析,加强管理,避免不同学生犯同类的错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