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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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规章制度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范文1

一、医疗救助对象

(一)享受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二)享受民政部门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二、医疗救助待遇

(一)农村低保对象享受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政府出资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并按当地有关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二)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病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同级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区县精神病防治机构,下同)门诊就医,可享受减收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的20%、普通住院床位费(需留院观察时)的50%等优惠以及当地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有关减免政策。其他诊疗和医药费用按50%比例支付(不含本市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自费项目),其余50%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医疗卫生机构按每年不低于当地当年农村低保标准50%的比例垫付,具体垫付额度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三)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危重病住院治疗的,除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待遇外,本年度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元的(不含本市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自费项目),可以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额度按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500元以上部分)的50%支付,全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四)农村五保对象患病就医费用,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的其他部分,实报实销。

(五)民政部门管理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继续按照原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即享受以上规定的相关待遇和部分医药费报销的数额合计,要达到原有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

(六)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享受以上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然过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临时救助。特别是患有严重精神类疾病并需长期服药治疗的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个人负担500元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加大救助比例。

(七)农村低保范围以外的相对困难家庭成员因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特殊病种,在享受现有农村合作医疗待遇后,仍因个人负担过重而影响家庭生活的,可持就医证明和医药费单据,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医疗救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享受一次性临时救助。

三、医疗救助待遇的申请审批

农村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申请医疗救助时,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或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由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或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审核登记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具体申请审批程序另行规定。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登记手续实行集中办理。

四、医疗机构

(一)承担医疗救助任务的乡镇卫生院或同级卫生服务机构,应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并做好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减免费用结算等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二)乡镇卫生院或同级卫生服务机构要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出具就医诊断证明、全部医疗费用支出明细及收费单据;凭汇总的救助对象医疗费垫付记录和垫支单据,每季度一次到就医对象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办理垫付50%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垫付的50%医疗费用与救助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救助对象门诊支出的总费用。

(三)在医治过程中,如遇到专业性较强的疑难杂症需请上级医院会诊或转院时,应及时通知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医疗救助经办机构,依据病情确定转诊事宜。经过转诊治疗病情稳定后,原则上应回到乡镇卫生院或同级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五、医疗救助资金

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财政预算列支和社会筹集补助等多种方式解决。

(一)各区、县政府应根据上年度末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数,按照上年度低保资金实际支出额的15%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列入区、县财政预算,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管理。

(二)现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从社会福利彩票所筹公益金中提取的15%部分,可统筹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的医疗救助。

(三)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向农村特困人员提供医疗救助方面的资助。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农村特困人员提供多方面的医疗优惠服务。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一)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农村实施医疗救助相关基础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健全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加大工作力量和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并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与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工作。

(二)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农村医疗救助政策。

(三)卫生部门要对乡镇卫生院或同级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调整扩大报销范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及医疗优惠项目的落实;积极配合同级民政部门认真完成医疗救助定点卫生机构报销所垫付医疗费用相关材料的审批工作。

(四)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按时编制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及时拨付和支出渠道畅通,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五)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范文2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元旦、*期间,在县四套班子的带领下,共走访慰问受灾户4户、特困户9户、五保孤儿3户、低保户5户、特困老年人2人、伤残军人3人、军烈属2户、老复员军人8人、军休干部23名以及*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和34个驻泸部队,共送去慰问金4.19万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和驻军过上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定推进。按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的要求,上半年,经张榜公布,纳入保障范围的城镇居民1495户347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17.8万元。同时,在*期间,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为每个低保户发放一次生活补贴150元和*慰问金50元,共发放生活补贴和慰问金677000元。为城镇居民贫困群体正常生活提供了社会保障,保证了社会稳定。

(三)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确保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2009年上半年,全县共有16686户3.62万人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金760.2万元,发放低保粮217.2万斤。同时,在*期间,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共为24581名低保户发放一次生活补贴100元,共发放生活补贴2458100元。有效地保障了低保户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2009年,第一季度,共为3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5.1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37人代缴参合资金181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灾情及救灾情况。年初,久旱无雨,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据统计:全县小春农作物受灾65200亩,成灾48000亩,绝收9750亩;受灾农户达6520户3.6万人,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1250万元。2月下旬3月上旬,我县境内持续刮大风,通过调查核实,全县受灾农户达1762户6527人,民房受灾3098间,其中倒塌148间,石棉瓦受损67543片,直接经济损失达262万元。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布置抢险救灾工作。共下拨救灾棉被300床,衣服500套,救灾资金160万元,灾民的吃、穿、住等方面得到了保障,没有出现非正常现象,现灾后生产和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絮展开。

(六)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20*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4人。根据《云南省城镇退伍士兵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认真审核。并对符合城镇安置退役士兵的基本情况、投诉电话以及安置岗位等情况进行了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认真做好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对老复员军人、企业干部、军休干部等人员进行定期走访,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在*期间,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为13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25名三属人员、81名在乡退伍军人、384名参战人员、1名老党员和37名革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每人发放了一次生活补贴180元,共发放生活补助178620元。

(八)圆满完成第三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县第三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5月19日圆满结束。从总体情况看,本次依法换届选举的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严密、依法推进、平稳有序、成效明显,为历届选举最好的一次。此次换届选举过程中,共推选居民代表165人、居民小组长48人。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19名,平均年龄28岁,党员比例为32%,妇女占79%,大专以上学历占47%,少数民族占68%。这些被居民群众拥护、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率先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对新任社区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以便提高他们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九)依法行政,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上半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18对,复婚4对,离婚58对;来信来访是民政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上半年,接待各类民政对象来访人员115人次,来信4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社会福利工作以完善鲁掌社会综合福利院的管理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内部服务设施建设。已入院五保老人85人,孤儿21人,弃婴1人。老龄工作、地名区划、收养工作、民间组织管理、社会救济、五保供养等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城乡低保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结合各乡镇贫困人口和边民的实际情况,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扩面工作。

(二)认真做好汛期抢险救灾工作,切实安排好灾民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救灾款物管理、发放、使用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村级发放公示制度,确保救灾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

(三)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两项工作,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体的生活和治病难问题,使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是完善*县殡仪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纠正殡葬违规行为,维护好殡仪市场秩序。同时,出台*县殡葬改革实施细则,不断提高火化率。

(五)加强鲁掌社会综合福利院内部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年底使五保户入院要达到120人左右,不断提高我县五保集中供养率,使之成为全州五保集中供养的典范。

(六)做好《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计工作,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是根据《云南省城镇退伍士兵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政工作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业务量不断增加和扩大,导致任务繁重,而人员少,一人兼着几项工作,造成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需不规范,存在“错保、漏保”现象。

(三)救灾救济工作的综合协调力度不够,缺乏科学化管理,部分乡(镇)存在灾情上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等现象。

(四)*县殡仪馆已基本建成,但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任务不明确,给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相关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六)是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民政工作繁多,任务艰巨,平时忙于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很少抽出时间静下心来搞系统的理论学习。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维持好社会稳定。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范文3

一、县民政局2012年民生工程全年目标任务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2年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550元。

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12年新增床位680个,并确保规范投入使用。

4.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

5.重大传染病病人生活救助保障机制。按规定标准,对艾滋病特困对象开展生活救助。

二、工作要求

(一)县民政局要强化领导,制定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纵横协调,形式上下联动工作局面,细化责任分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并加强对镇(场)、街道办事处的督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积极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活动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积极探索实施民生工程的新举措,新方法,切实提高民生工程的政策知晓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县民政局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负责,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县民政局要加强民生工程的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民生工程规范投入使用工作,确保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三、责任期限:自《目标责任书》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范文4

一、认真贯彻医疗法规,依法行医,提高服务质量

我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各项医疗法规,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工作制度》及《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职责》、《诊疗规范》、《院内感染管理》等医疗法规进一步完善各科室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各科室也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如医疗质量检查制度、三级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医疗机构还进行了全院医疗人员医疗法规、医疗管理制度的考试,全院医护人员按医疗法规要求做到了及时注册持证上岗。我院还顺利完成了电子处方的过度工作,更好地改善了医疗服务,对门诊和住院病人的问卷调查满意度均在%以上。

二、医疗工作

医疗机构结合学习医疗法律法规活动、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业务质量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对疑难、死亡病例及时进行病例讨论,保证诊断的准确性,治疗方案的先进性。在医保双控指标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医生们努力减少病人的费用,做到了不必要的检查不做,不必要的药物不用,保证了医疗工作的顺利完成。另外,积极推行惠民医疗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有效缓解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推行惠民医疗服务的意见》的要求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四免六减"优惠政策,使特困患者得到医疗优惠,我院开设了惠民门诊,设立了惠民病床,从年开始我们借助"世界精神卫生日"采取爱心救助行动,共救治了多名特困精神病患者,收治了多名"三无"病人,优惠患者费用高达多万元,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为切实解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近期我们对某些价格较贵每月销售量前五位的精神类药品和前三位的综合类药品降低%,直接让利于患者。

三、护理工作

护理部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职责》《护理诊疗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范》《院内感染管理知识》等医疗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各科室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探讨护理营销在医疗机构的实施情况,加大了护理管理的执法力度,做到护理质量的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遇到问题随时查,并通报反馈到个人,尽量由当事人对查出问题进行更正,提高了其慎独自觉性。通过学习使广大护理人员提高了爱岗敬业意识,增强了责任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了护理工作的安全运行,服务意识和态度都有明显转变,受到患者的广泛赞誉,随着时代的发展,对护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医疗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护理人员接受再教育,经常性的组织参加各类护理学习班。先后有四十余人通过成考、函授等形式,先后接受了本科护理教育,全年无护理纠纷发生,顺利完成了门诊和病房护理工作任务。

四、特检工作

特检科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及自查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每月、每季度、每年质量管理自查工作,并提出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建立医疗人员迟到、请假登记及签到登记制度。继续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养、鼓励年轻医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支持业务骨干参加业务交流、专业学习班,扩大对外影响。在人员缺少的情况下,克服苦难、抽出技术人员到外院学习超声技术,为今后工作打下基础。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设备积极开展新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药房工作

药房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各项医疗法规,组织落实卫生部最近处方管理办法,加强药品管理尤其是品的管理。改善药房服务,认真核对处方,保证处方划价、复核、发药签字齐全。做到了耐心向病人解释用法及注意事项,保证向病人交待明白。药房积极组织货源,严格进货渠道,严格质量检查,保证药品质量,满足临床需要,使药品的业务收入也不断增长增长,顺利完成了药房工作。

六、控感工作

控感人员认真完善和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积极组织护理、医疗、特检、药房学习院内感染有关法规,进行了一次全院的院内感染知识考试,增强了医护人员的院内感染知识。控感办公室还认真检查医疗机构控感工作湿度的落实情况,认真审阅每一份住院病历,统计院内感染发生率,掌握了抗菌素使用情况和病人费用分布情况。加强了一次性医用物品的管理,严格采购、储存和废物处理程序,严格检测污水处理,保证达标排放,保障了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行。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范文5

调研报告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事迹材料 心得体会 领导讲话  会议发言稿 庆典致辞 竞聘演讲稿 晚会主持词区委、区政府:

高度关注民生,切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是实施我区“**”战略、建设“平安**”和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党委、政府应尽的工作职责,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改革抓开放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围绕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和重点问题,制定出台了一整套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就学救助、就业援助等扶贫帮困的政策体系,并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扶贫帮困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区已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救灾、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临时救助等制度为辅助,以经常性捐助、慈善救助、结对帮扶等社会帮困手段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社区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他们为深入开展我区扶贫帮困工作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帮困工作力度,推广了以社会参与为主的“爱心超市”,铺开了旨在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全区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都上下一心,积极配合,认真部署,保证了我区扶贫帮困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其中也涌现了许多感人事迹让人津津乐道。今年市委、市府提出了“***”的总体目标要求,区委、区政府也提出了实施“***”的帮扶部署,扶贫帮困工作将不断向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发展。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实事工作,为了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有必要对我区扶贫帮困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因此现建议区委、区政府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先进评比表彰,具体设想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先进集体:全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

先进个人:全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中从事扶贫帮困工作的人员;及热心扶贫帮困工作,为帮扶事业出钱、出力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比名额

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20名。

三、评比时间

先进评比一年一次,由区委、区政府进行评比表彰。表彰以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比标准可另行制订。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范文6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 问题 建议

要使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不但要使农民有地方看病,还要有钱看病,这就要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大体上实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满足了公众基本的医疗需求,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医保报销手续太多,服务不到位。

(2)有些医院收费项目不透明,有明显的乱收费、多收费现象。

(3)药价虚高,滥开检查单,收红包,医生卖药,医患矛盾激烈。

1 医疗乱收费的背后,利益驱动是根本原因。有关规章制度、监督体制不完善让一些人有了空子可钻

为了规范医院收费,减轻患者负担,为此建议:

(1)要深化农村乡镇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2)加强药品购销监管,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必须加强药品的购销监管。

可以实行乡镇医院由上一级医疗机构牵头,直接向厂家统一采购药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进价,鼓励使用低成本、低价格、疗效又肯定的药。要制定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加大农民群众的监督,让农民朋友明明白白看病买药。

(3)要建立“双向转诊制度”。要求市区内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与乡镇卫生院组织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承担乡镇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及双向转诊任务,使农民患小病没必要去大医院看。

2 善政策与措施

(1)加大了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

(2)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尽快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切实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和培养。

(3)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相关网络和人员,规范供应渠道,强化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3 建立及时结算拨付机制

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的结算拨付程序和时间规定,保证垫付款及时结算拨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结付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定点医疗机构可定期将上月住院参合农民补偿材料直接寄送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实行先结付后审核的办法。经办机构在后期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新农合政策的补偿内容,应主动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按服务协议在下期回付款中予以扣除。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在即时结报工作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由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核实的情况或专家会审意见裁定。

4 转诊制度

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转到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应在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转诊备案,经办机构要主动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和域外所有可开展即时结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由参合农民自主选择。急诊或外出务工参合农民可先就诊,一周内或出院前通过电话告知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一步简化转诊制度,通过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中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或者对于经转诊备案和未经转诊备案的采用不同的补偿比例来引导参合农民的合理就医流向,方便参合农民就医。

5 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