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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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

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范文1

拒绝校园暴力倡议书范文【1】

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但是,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缺少相应的法律常识,在全国甚至我市个别学校出现了校园暴力活动,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危害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此,学校大队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勇于拒绝校园暴力。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要勇于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报告。对高年级学生和校外青年共同实施的暴力活动和收取保护费等各种校园非法活动要勇敢揭发。

二、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阅读法律书籍,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养成良好的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沾染黄、赌、毒等恶习,不进酒吧、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四、要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对校外不良青年的引诱要坚决拒绝,在受到威胁、恐吓时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报告。

五、要增强友爱互助意识。积极团结同学,热情帮助同学,增强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形成抵制校园暴力的合力。

六、要认识自身不足。当你和同学闹矛盾时,不要冲动,不要急躁,一定要静下心想想原因,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勇于向别人承认错误并改正它。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人都要有一颗包容的心,避免矛盾的激化。

七、要积极与家长、老师交流沟通。在家长、老师的健康引导下,提高防范校园暴力的意识,增强抵制校园暴力的能力。

八、要树立进取、向上的人生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磨炼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时期的有用青年。

倡议人:XXX

2016年**月**日

拒绝校园暴力倡议书范文【2】

致广大师生家长及全社会:

近年来,校园暴力已经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全国各地从小学到中学乃至大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校园暴力事件,并且呈蔓延之势,甚至致人死亡等恶性案例有增无减。校园暴力事件屡屡发生,如:20XX年6月8日,永泰初三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此前被同学欺凌4年,20XX年9月20日,湖南省永州市第十二中学初一班级,历史老师李恒毅抓着女生章耀尹的头往桌子上使劲撞,随后用脚踩头,并掏出钢筋痛打该生,最后把章耀尹从座位上拖到窗边从四楼扔下致其死亡。这些事件给青少年的生理及精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有些校园暴力的行为手段之残忍及事件发生时旁人之冷漠,让我们深感痛心和愤慨!拒绝校园暴力,迫在眉睫!

青锋侠本着强烈的社会责任及正义感。在此,向广大师生、家长和全社会发出倡议和呼吁!

1,倡议每年的五四青年节同时作为我们的反校园暴力日,让全社会警醒,关爱青少年。让每一位在校师生,从自我做起,坚定勇敢的向校园暴力说不。

2,我们抵制和坚决反对一切校园暴力行为。全体师生及家长请放下冷漠、伸出你的双手,用力所能及的力量共同参与反校园暴力活动,守护好每一位同学健康成长的道路。

3,对于曾经历过或经常饱受欺凌的同学们,请勇于参与到我们的反校园暴力活动中来,一起批判并借助社会和法律的力量来惩治校园暴力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4,还在欺凌学生的校霸及老师们,请收起你们的巴掌、收回你们的谩骂!你们将来也有自己的孩子,当你的孩子遇到校园暴力的时候,又做何感想!不如立即停止一切校园暴力行为,负责任的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倾注我们的爱,共同维护好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5,校园的管理者们,请立即做出行动!长期忽视,掩盖问题并不能解决校园暴力,请加强学校管理、构建校园安全,同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道德观和法治观念。安全的校园、文明的校风需要校方有力的监管和行动!

6,倡议全社会共同关注校园暴力。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推进设立反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惩治,让肆意施暴者受到相应的处罚。让身处欺凌环境的孩子知道他们如何寻求帮助和庇护!

也许你我身边还没有发生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但是谁能保证这种恶劣的趋势会不会蔓延到我们自己身上?因此需要全社会积极行动参与到反对校园暴力、拒绝社会冷漠的行动中,防范于未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份沃土,撑起一片蓝天,是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共同的职责。

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范文2

与学校对其他方面的管理相比,学校对校园暴力的管理更有可能涉及学生的隐私权、身体权和受教育权等。在美国,预防暴力的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校园暴力的发生,但是这些政策法规所引发的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学生得排队进校门,通过金属探测器、搜身、书包检查等重重关卡,还得出示证件,才能在指定的校区内活动。”吸取美国校园安全立法的教训,结合我国的实际,在立法中注意处理好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关系,防患于未然,我国的校园安全立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利益。

一、美国校园安全立法中出现的两难问题

预防校园暴力和保护学生合法权利问题是美国公立学校的两难问题。随着各种预防校园暴力的法律、政策的实施,金属检测仪、带刺的铁丝网、武装的门卫和警察以及拿着警棒的学校领导成为美国学校的一道“风景”。在预防校园暴力的同时,学生的各种权利受到侵犯:学生的活动受到监视,隐私权被侵犯;搜查学生的身体、书包、上锁的衣柜等,导致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侵害;以开除和停学等方式惩罚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可能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在学校管理权和学生权利之间维持平衡相当不易,学校经常被指控在管理上做得太少了,或者太多了。美国校园安全立法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取向:

1.偏重于对学校管理权的保护

1980年新泽西T.L.O一案经过反复审理,最终在联邦最高法院以微弱的优势确认了对学校管理权的保护,成为具有经典意义的判例。案情经过如下:1980年,新泽西高中的一位教师发现两个女孩在洗手间抽烟,其中一位是高一的T.L.O.。因为抽烟违反校规,因此那位教师将两女生带到校长办公室。T.L.O.承认自己违反了校规,但矢口否认自己抽烟。于是校长助理搜查了她的手提包,在包中发现一包香烟和香烟的卷纸。根据经验,高中学生拥有这种卷纸,很可能用于吸食大麻。于是,这位助理彻底搜查了手提包,发现了少量的大麻、一支烟管、一些空塑料袋、一些一美元的账单、表明T.L.O.与大麻交易有关的两封信。T.L.O.认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校长助理搜查她的手提包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是非法搜查行为,根据“违法证据排除原则”,证据无效。但最终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合理的怀疑标准”,认为搜查有效,确认学校的搜查合法,成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例外。

“合理的怀疑标准”适用范围逐渐扩大,“针对某个群体的合理怀疑”也可以成为学校搜查的理由。Carthage学区Thompson一案就是如此。1996年,Carthage学区的一个学校接到报告,说有一位身份不明的学生带刀和枪进入学校。学校管理者立即搜查了学校所有的男生,让他们掏空了所有的口袋,并且使用了金属检测仪。在搜查过程中,Thompson被发现持有一个含有可卡因的火柴盒,于是被学校开除了。他母亲学校,宣称此开除是基于非法收集的证据。第八巡回法院支持了此次搜查,认为相对于校园中的武器威胁来说,此次搜查是“扫荡式的、但最小限度的打扰”,并非非法搜查。

2.偏重于对学生权利的保护

在学生权利保护方面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75年GOSS v.Lopez一案。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学生在被停学或开除之前,有权利“被告知”这个处分并且有机会进行申辩。告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告知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依赖于“对不同利益的适当调节”,法院要求通知学生和听取学生申辩应当尽可能在学生违纪或违法行为发生的同时。即使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不经过告知和听取申辩就直接将学生停学或开除的做法也不被支持。

但是,随着保护未成年学生权利的要求和规定越来越多,学校管理权力受到限制。加拿大皇后大学的研究者发现,人权运动的高涨影响了对校园恶霸的打压,加拿大自从实施《权利自由》及《青少年犯罪条例》后,教师觉得管教学生的权力被削弱了,也较无立场为自己辩护。青少年对自身的权利及《青少年犯罪条例》知之甚详,教师在某些情况下不得不三思是否应插手,因为教师的权利不像学生权利那样受到那么多保护。有些教师表示:“不管我们用什么方法管理学生,多少都会触犯他们的权益,现在的孩子相当清楚这点。”这些孩子一遇到麻烦,他们的家长便随时准备学校和教师。在学生权利得到越来越多的保护的同时,学校的管理权力相对在削弱。

二、国际上平衡学校管理权和学生权利的尝试

1999年国际警察首脑协会出版了《对学校暴力的预防和反应指导》一书,对部分可能侵害学生权利的政策法规予以限定和指导,主要包括:

1.对错误怀疑的及时反应

当学校职员意识到对暴力威胁的怀疑是错误时,应及时做出反应,以保护受怀疑的个体免受人格诽谤和其他流言的攻击;另外,在调查中要尊重个人的权利和隐私。

2.合理的搜查和没收

搜查和没收学生财产必须遵守宪法第四修正案。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学校职员在对学生或学生财产进行搜查时应当遵循下面的要求:合理怀疑被搜查者违反了法律和校规,当时的信息、事实和环境足以让一个理智的人合理地推断出在搜查中会发现犯罪或违反校规的证据,搜查的广度与需要找到的证据相关,搜查打扰的程度与威胁的程度相对应。

3.停学和开除的程序

学校让学生停学或开除学生的程序和使用的标准要与当地、州、联邦的法律一致,保证听证会完整并且有正规的记录,保证判决者在听证会上的决定是基于充分而公平的证据和观点。

4.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学校与司法机构一样,要保护学生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包括:青少年法庭听证会不对公众开放,不能或者出版青少年的姓名、照片,青少年法庭记录档案要保密,学生档案要保密等。

该书一方面确认了学校必须拥有的搜查、没收等管理权,另一方面又对这些权力的行使条件、范围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限定,其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平衡,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

三、我国校园安全立法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在我国现阶段,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矛盾还没有表现出

特别的尖锐性。但是,随着校园安全立法对学校管理权的要求以及学生自我权利保护意识的增强,这对矛盾会越来越突出。

笔者曾对北京市朝阳区和丰台区7所普通初中的38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中设计了这样一道题:“有一天,学校得到通知,说有学生带匕首进学校,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学校要求搜查每个学生的书包。你认为学校这么做对吗?”

调查结果显示:有53.0%的学生认为“不对”,45.0%的学生认为“对”,还有2.0%的学生未置可否。

在选择“不对”的学生中,83.3%的学生认为“书包是我的隐私,学校不能侵犯我的隐私权”,70.9%的学生赞同“学校只是得到通知,又没有证据,不能随便翻学生书包”,32.5%的学生坚持“又不是我带匕首进校,凭什么检查我的书包”,22.7%的学生选择了“我书包里面有不想让老师看见的东西,所以不希望学校搜查学生书包”。

认为学校这么做是对的学生当中,81.9%的学生认为“为了学生安全,当然可以搜查书包”,40.4%的学生赞同“可能会搜出其他违反校规或者违法的东西”,9.9%的学生认为“无论什么时候学校都有权力搜查学生的书包”。

在总体样本中,约40.0%的学生选择了“隐私权”、37.6%的学生选择了“证据”作为对学校搜查书包行为说“不”的依据,说明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权利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总体样本中有37.0%的学生同意为了安全而进行的学校管理,说明学生对学校管理措施还是比较支持的。

如何协调学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关系,也是我国校园安全立法必须直面的问题。如果学校在管理上做得不够,则校园暴力会越来越严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如果学校管理过度,则会导致对学生权利的侵犯,也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范文3

校园安全是事关师生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班子始终把校园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防范未然,做到时时处处把安全记在脑中,挂在嘴上,抓在手中,形成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共识。学校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稳定健康开展。现就我校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树立责任意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学校教导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会东同志兼任,蒋斌、董繁国同志为协调工作人员,各班主任老师及任课老师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具体业务。

2、制定了各种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学校先后制定完善了《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出入学校登记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校舍安全检查制度》、《传染病防控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集会、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卫生防疫工作预案》、《交通安全教育方案》等安全制度和各种安全预案。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落实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制。

(1)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形成人人关心安全教育的良好氛围。

(2)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学校每学期开学都与班主任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3)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保安员,每天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班级的重要内容。

(4)召开家长座谈会,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常识,发挥家庭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5)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隐瞒和漏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统一认识

为了使全校师生了解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文明校园工作的任务和重要性,我们分别利用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进行宣传,使全校师生知晓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广播、橱窗、征文竞赛等形式,介绍创建平安文明校园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学校创建“平安文明校园”以维护学校、社会的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为宗旨,坚持打防并举、努力创建制度健全、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校风良好、举止文明的安全文明单位。

三、强化育人意识,提高学生素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文明校园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工程。学校作为教书育人阵地,更要重在治本,近年来,我们着重从三个方面着手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1、坚持德育为龙头。“智育不好出次品,体育不好出废品,德育不好要出危险品”是我们工作的体会。通过法制教育报告会、禁毒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是一个好公民。

2、坚持预防为主。后进生在学校虽是极少数,但若得不到转变,对社会则是潜在的隐患。因此,防患于未然,必须从小抓起,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我校在思想教育上,主要抓“三制”:通过各级负责,建立师生人人参与的责任制;注重教育,建立人人明白的自我约束制;严格检查建立奖惩兑现的考核制。我们对学生课内课外、校内校外、学习生活、思想品质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3、丰富课余生活,陶冶学生情操。我校建立了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如英语角、普通话、合唱队、美术、舞蹈等,充实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用有益活动去占领课外和校外阵地。引导学生摆脱低级趣味,追求真、善、美,坚持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四、加强安全保障措施

(一)交通安全

1、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中。学校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广播宣传、升旗仪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街道高速骑驶自行车,不得以任何理由驾驶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不得搭乘“三无车辆”。

2、每次在节假日前、大型活动前和寒暑假前都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在各项活动中都要委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

3、学校发放安全教育告家长书,与学生家长沟通,采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二)校舍安全

1、定期对校内各种设施(体育器械、实验室药品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

2、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门安装报警器、防盗门和铁护栏。

3、学校建立“出入校人员登记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值班制度”、“学生请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把校门关口。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说明原因方能入校,学生必须有班主任出具的假条后方能出校。

4、楼内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指示标记,各楼梯口处安装了应急灯。

5、学校投入资金10多万元,安装监控设施,从大门两侧到校园、教室等部位布设探头,确保校园所有角落全部覆盖在监控下。

6、门卫室配置钢叉、警棍,安防盾牌及头盔等安保器械,八件套齐全,确保设施完整齐全。

(三)消防安全

1、楼道及专用教室(实验室、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等)安装了灭火器、消防栓,保安室准备锹、水筒等灭火工具。

2、学校还作出了禁止违章用火用电的规定,如出现违章事件,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行政处分,造成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3、校内校内禁止燃放各种烟花爆竹。

(四)食品卫生安全

1、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要求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证照齐全,严把食品卫生关,做好食品购置票据、食品留样、台账建立等方面相关资料,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商贩的食品,不到不卫生的饭店就餐,不饮用不卫生的水。学校饮用水按“进校饮用水制度”严格管理。

2、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领导

(1)加强卫生保健常识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防控各种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学校制定了传染病流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组织管理、预防措施、管理措施、督导检查、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技术和物资的保障等环节做了周密的策划。

(2)学校经常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将常见病、多发病控制在指标之内。

(五)防止校园暴力

1、学校制订了《大辛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校园暴力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学校发生敏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教育局,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暴力事件隐患存在期间,对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措施

(1)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暴力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暴力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暴力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目前来看学校安全措施很到位,但是还有一定的隐患

1、校门距离主道太近,且临近建筑工地,通往车辆较多,人车抢道现象严重,发生交通事故可能性较大。

2、学校门前无证商贩较多,经营的食品质量不能保证食品卫生防疫的标准。学生对安全食品识别能力较差,也经常因经营引起纠纷事件。

3、学校操场塑胶部分开裂,学生活动容易绊倒,发生危险。

(二)整改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发展”的方针,始终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范文4

【关键词】中职学校 法制教育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4-0176-02

近几年,青少年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犯罪低龄化日趋突出,其中中职学校校园暴力等违法违规事件的上升态势更着实令人担忧,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值得关注。十报告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中职学校作为培养未来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加强法制教育无疑将对中职学校立德、树人起到重大的积极作用。分析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加强法制教育,对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将具有重大意义。

一 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部分中职学校为应付检查而象征性的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存在随意删减法律基础课程的现象。法律基础课作为技工教育必不可少的一环,是中职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但由于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部分中职学校存在“重技能轻德育”的观念,甚至提出了“文化基础课要为专业课让路”的口号,还有个别民办学校基于节省教学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往往会随意删减包括法律基础课在内的思想政治类课程。这无疑有违国家的普法教育工程和教育方针。

2.欠缺专业的法制课教师队伍,教学方法陈旧、单一,形式缺乏新颖性、生动性

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的法制课教师由行政人员充当,这些教师一方面缺少专业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直接影响法制教育的成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采用知识教育代替社会规范教育,即法律法规条文讲得多,而能够实践运用和操作性的东西却讲得较少,很少能通过案例分析和亲身参与等各种形式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只是照本宣科,搞填鸭式的说教。这使得学生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融入其氛围中,对法制课程产生反感甚至抵触情绪。

3.中职学生自身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中职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是经过中考选拔后分流下来的初中毕业生,在主要以考试分数为评价标准的初中阶段,该部分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往往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们的学习基础相对较差,自觉性不强,厌学情绪较高。中职学生普遍存在的特点致使他们对类似于以往说教形式的法制教育课程的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 加强中职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针对上述分析,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去努力提高中职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

1.转变理念,统一认识,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

中职学校尤其是民办中职学校应深刻认识到,一个学校要持久发展,绝不能只看短期效益,不能只注重招生环节,还要用心地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人才,一个合格的毕业生除了要具有一定的职业技能外,最基本的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试想,如果一个毕业生踏入社会后违法乱纪,即使他有很强的职业技能,也只会是社会的祸害。所以,中职学校一定要转变理念,高度重视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保证法律基础课程的正常开设,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2.加强法制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个人法律素养

十报告指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发展的关键。法制教育的关键也在于教师。中职学校应努力配备具有专业法学背景的教师担任法制课程教师,也可以从社会上将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士聘请到学校担任法制课程教师,以加强法制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师自身也应加强学习,完善自我,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善于以自身修养和人格魅力去感化学生,与学生形成亦师亦友的良好关系,为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3.结合职校特色编写校本法制辅助教材,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中职学校可组织编写校本法制辅助教材,明确本校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在法制教育中应充分体现职校特色,使学生真正能够学以致用。

首先,编写校本法制教材应以“够用、管用、实用”为原则。法律课程冗多繁杂,中职学生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学习。编写校本教材应采用易于理解的文字,把法理讲得通俗易懂,让学生易于接受。

其次,教材的内容应与学生专业相结合。比如商务、会计类专业,教材内容可以结合该类专业特点,引入更多关于经济法、会计法、税法等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采用较多该专业领域的实际典型案例,使学生直观地感受到具有行业背景的法律知识。

再次,编写教材要与学生的年级阶段相结合。在学生入校之初,主要进行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使学生尽快适应校园法制环境。在第二学期学习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基本理论。在第三学期时结合所学专业,有选择地学习部门法律法规,以适应学生今后从事职业之需求。最后毕业前夕学习《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满足叙述就业择业的需求,促使学生从校园向社会顺利过渡。

4.运用丰富的教学方法,提高中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中职学生自控能力较差,如果课堂缺乏吸引力,他们往往很容易分散注意力,继而出现睡觉、玩手机、讲话、看小说等现象。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吸引学生的学习注意力是强化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可通过采用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结合现代信息技术,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感受为什么要遵守和怎样遵守法律,从而逐步让法制意识根植于心。

第一,积极采用案例教学法。中职法律课堂教学应当结合中职学生身边发生的事情,以案例教学为主,培养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努力改进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方式,使学生想学、会学、乐学、善学。教师可以通过引用盗窃、敲诈勒索、社交陷阱、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让学生通过角色扮演,自编、自演、自拍微视频等方式,重现案例发生过程。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守法、用法习惯。

第二,多运用启发式教学法。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适时地提出问题,鼓励学生思考或分析出答案,老师进行提示点评,引导学生发现法律规范、事实材料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关系,使零散的知识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让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更完善、更深入、更牢靠。

第三,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法制教育。由于受课时的限制,任何学校都不可能安排大量的课时来进行法制教学,我们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这样的平台来弥补课时的不足,让学生利用网络进行小组学习,组织学生观看电视、网络播放的法制教育栏目,如CCTV的举案说法、法律讲堂,忏悔录、庭审现场等节目。这样不但可以让学生从中学到丰富的法律知识,还可以通过节目主人公的案例对自己的行为规范起着警示作用。

5.坚持将法制教育融入班主任管理工作

第一,坚持日常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在要求学生遵照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的同时,针对“法制教育”主题,通过开展班会课、素质教育课、出黑板报、校报、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不但可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而且能让学生在活动中不知不觉地掌握和接受各种法律知识,从而减少触犯校规和违法犯罪的概率。

第二,坚持被动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在对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班主任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动积极性。让学生在班会课和素质教育课上经常分析身边发生的实例,积极展开讨论,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

三 结束语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作为中职学校,一定要充分重视法制教育,及时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逐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关颖.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影响的调查[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2(3)

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范文5

[论文摘要]校园安全立法的重要性、紧迫性由于新近的喋血事件再次引发社会的关注。而校园安全立法之所以在实际立法进程中未被列为一个现实的立法项目,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目标导向及其综合立法的立法思维和方式;二是因为缺乏对于校园安全立法内容结构及其属性的正确认识。应当看到,在目标导向下的以问题为对象的综合立法方式中,校园安全立法的内容结构及属性上分别有着警察法、教育法和社会法的三重属性。由此,不应拘泥于校园安全立法的单一部门归属,而应该将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有机统一起来,整合成为校园安全立法的应有构成。

[论文关键词]校园安全立法 综合立法 警察法 教育法 社会法

自1999年以来,校园安全立法即作为一个人大代表不断吁请的重要立法动议,遗憾的是期间在有关部门调研之后,认为校园安全立法之可能规定的有关内容已经或者分别可以由《刑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等进行涉及,这样,校园安全立法难以有一个确定的部门归属,教育法自身又难以全面涵盖,因此,立法难度较大,不宜开展。而现实中的残酷、喋血事件,又再次向社会提醒校园安全的保障和维护的重要性、紧迫性。

为此,我们不禁要思考:校园安全立法应该以何种立法思维和立法方式加以把握和对待?校园安全立法的内容结构及其属性有哪些?其相互关系是怎样的?应该如何加以对待和协调?对此,本文尝试引入并统合成为“问题导向的综合立法”的思维与方式进行分析,并尝试由此提出校园安全立法的内容结构及其属性的新的认识,以就教方家并推动校园安全立法的理论研究的深化和现实进程的发展。

一、校园安全的立法思维和立法方式

校园安全,即各级各类学校作为社会基础教育教学机构的公共安全状况的简称。校园安全既是指全体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心理安全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对外交往所必须和呈现出的稳定秩序和健康状态,又是指校园作为物理空间、生活空间和文化空间自身的有序性。

校园安全问题,不仅是校园围墙以内的“单位形态”的局部的、一般的安全秩序问题,而且是通过其作为公共事业单位、作为联系千万个家庭的子女健康成长的节点,是特殊的公共安全的焦点问题。因此,要特别针对社会中的这一个特殊领域和组织进行专门化的安全立法,就显得尤为必要。加之于我国长期以来在儒学思想的影响下,学校作为孩子们成长的摇篮往往是受到尊崇和敬畏的地方。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凸显,社会受剥夺感相对较重的弱势人员将其报复社会、戕害他人的矛头指向了学校及其中更为羸弱的孩童,使校园安全形势严重恶化,因此,校园安全立法势在必行。

但是,要将其作为一个实际的具体的立法实施项目,所面临的一个困扰就是,在哪种意义的法律部门上提议《校园安全法》,并以此设计其“执法体制”?时值我国由法律体系的初步创立阶段,转而进入到法律体系的完善充实阶段,这样就有了以下的可能和条件,即将立法者的注意力从一个个法律部门的“骨骼式”的法律文件转而移动到在其平台上的“器官式”,即集成性的具有某种专属功能的法律文件的供应上。可见,针对的问题以及立法的进程均同时需要聚焦于特定的问题域的立法项目的破解,这是一个新的挑战。这突出地表现在校园安全立法上。

由是观之,“问题导向的综合立法”成为有效解释和有力支持该类型的立法项目得以开展的立法思维及其相应的立法方式。“问题导向的综合立法”是笔者综合有关立法理论和经验所提出的一种立法形态。第一,在主观上,“问题导向的综合立法”是以完整的社会问题、多维的诱因分析、综合的治理方案、预评估的制度收益而推导出的法律规范的综合化的内在逻辑和思维顺序。第二,在客观上,起点和归宿在于“问题导向”的“综合立法”方式是指“立法机关在审议法案时,为了整体达到一个立法目的,将原本散布在各个法律内的有关规定,加以放在一个法律内修改或增订。相关具体制度在性质上可能并不相同,例如有的是实体法,有的是组织法,也有可能是救济法的规定”。校园安全自身的广泛性和综合性,只有这样的立法方式才能够与之相适应。

具体到校园安全立法,就要始终围绕和针对校园安全的诸多影响因素,特别是把握其中的关键症结所在,本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念,选取和给出行之有效的各种相互关联的举措,并使之成为相互辅助、协调共生的法律规范,而不是将其割裂地安置在不同的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这样无疑能够明显地加快校园安全立法的进程,同时,能够集中配置立法资源、增强法律规的实效性。

二、校园安全立法的三类内容构成

(一)校园安全立法内容的警察法部分

在校园安全方面,首先是在公共安全保障资源的配置方面对于各级各类学校在以往基础上的进一步投入。这样,警察法的部分就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警察法,并非仅仅是作为公务员法的特别法的、规定警察这种特殊职业类别的人事法律法规,而是警察行政法的简称,即治安行政法或者公安行政法的传统称谓,是以规范国家警察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行动方式、成本损耗、纠察督导等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就我国现有的状况中,以《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为例证,一方面在警力支援方面是明显不足的,另一方面是警察调配体制存在相互牵制的不利局面。由此,反观一些法制相对完备的国家,则首先是加重校园安全立法中的警察法的部分。第一,明确警察机构和人员的校园安全保障岗位和器具配备,比如日本、美国、韩国和欧洲一些国家。在日本,《学校安全法》草案(第二稿)第一章总则部分提出建立“学校安全职员”制度。在美国,1990年9月19日,布什总统签署《校园安全法》,以联邦法的形式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有了充足的法律依据,正式确认了校园警察制度,确立了校园警察的法律地位,对校园警察的工作要求、执法权力、授权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二,明确警察安全保障制度,比如美国的安全服务制度、安全评估制度、危机应对演练制度等。第三,明确警察与有关方面的协力关系。日本的《学校安全法》草案(第二稿)第二章提出国家应设立一个“学校安全基本计划审议会”的机构,负责策划制订基本计划和国家级的学校安全政策,设定学校安全的各项基准等。第四,明确警察机构接受来自学校、家长等的检查和反馈。这方面比较典型的是美国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校外监督委员会对学校、校园警察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二)校园安全立法内容的教育法部分

校园安全立法,在根本上就应该是关于校园安全教育的立法。因此,校园安全立法中必须包含给予学生对待侵害权益、破坏安宁的安全危害事件的正确的教育,并且使之成为校园安全法中具有持久功效的重要部分。

通过归纳有关国家校园安全立法中的教育法内容,可以看到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第一,学生的安全保障权益和受教育权益的有机统一,并且作为校园安全法的灵魂和主旨。比如日本《学校安全法》草案(第二稿)指出,“青少年从自身的最佳利益原则出发,拥有安全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保障此权利,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努力履行保证学校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这样的教育理念就在宪法权利及其具体层面提出和明确了安全教育是学生应当接受的必要教育内容;与此同时,在国家—公民的关系、政权—人权的关系上,标示了政府保障和实现安全地接受教育权益的基本职责,并成为后续一系列对于公民生命健康权、受教育的受益权所应具有的具体的制度性保障。第二,在教育法关系上,就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中,侧重规定校方及有关教育管理职位人员在教育、管护中实现安全保障的有关管理权力。一是学校安全管理权力。比如在美国,《保护我们的孩子:一个行动计划》的报告中就规定,学校必须为所有的儿童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学校必须尽早发现可能产生严重学习和行为障碍的学生,并为他们提供服务和积极的帮助;学校必须识别少数有重大情感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并提供强有力的干预措施。英国则在2007年生效实施的《教育和检查法》中赋予学校“校园暴力管理权”,其中甚至包括体罚权、搜身权,以应对日益发生的校园暴力。二是学校以及教师的义务和安全保障职责。相对比较具有共性的规定有:教师应当担负教导、监管、公共设施使用保护、预见告知、救助等的义务和职责。第三,教育内容和课程设置中着眼于安全,特别是人身安全、心理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在校园安全立法方面都非常重视有关教育内容上对于人的生命健康和精神自由的尊重与维护。这在语文、审美、体育等课程中都有相应的体现。我国港、澳特别行政区对于精神健康教育、心理疏导辅导的有关规定比较详细,其中澳门青年全人发展战略比较富有特色。在美国,还专门开设预防暴力课程。

(三)校园安全立法内容的社会法部分

就校园安全法的调整对象而言,尽管相对集中在政府、学校以及学生等的权利义务主体上面,但是如果仅仅拘泥于这样设定,将有可能是比较单薄和线性化的。因为校园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症结在校园这个特定区域的反映。

去年的连续血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因此,要克服诸多方面的校园安全的潜在诱发因素和初露端倪的激发因素,还必须在广泛的社会层面进行全方位的防控部署,并且积极动员和运用社会公共组织、社会结社形式等进行适度的参与和支持。这样,校园安全立法就相应地包含一定的社会法的成分。社会法,就是对于在一个具有一定自主性和组织性的社会生活领域的社会行为主体、社会组织主体开展的社会管理、社会救助、社会交际和社会监督等的法律规范。具体到校园安全法中的社会法成分,就是对于在国家、学校之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安全保障的途径方式及其关系协调进行规制的法律制度。教育法之中的社会法成分的萌生和壮大,是现当代法律体系发展中公私法相融合的趋势的表现。究其原因,是因为现代治理结构中的多元治理格局互动弥合的要求。在根本上是,危机管控和安全防范的全程化、广泛化和精细化的要求,是夯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的社会基础的应有之义。

纵观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校园安全立法,其中都有着不可忽视的社会法成分:第一,吸取社会化力量,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建立社会支持干预系统。比如美国学校安全服务署,就是服务于学校安全的民间组织。美国的校园安全保障还有着商业化的社会服务。英国充分发挥社区参与的作用。香港地区也有社区志愿服务计划。第二,发挥利益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取利益方的参与和监督,加强沟通,堵塞漏洞,提高成效。澳门地区的家校合作及其中的家长会的角色比较突出。第三,健全咨询辅助组织和机制,持续提升安全保障效能,比如美国在学校和有关部门之间形成联盟,订立“参加力量协议”“了解备忘录”等,规范相互协作关系。当然,我们国内在这些方面也有着富有特色和实效的探索与创新,不过需要在接下来的校园安全立法中得到完善、推广和巩固。

三、代结语:三类校园安全立法内容的关系

实际上,考察诸多国家和地区的校园安全立法,尽管其中有很多具有单行法的典型部门特征,但绝大多数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在本着“问题导向的综合立法”的思维和方式,有着强烈的指向性和合成性。这一点立法的指导思想及其在内容上所涵盖运用的上述三个主要方面,的确值得借鉴。

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法规范文6

坚持以人为本,师德为先,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大力弘扬重学习、重实干、重团结、重负责的优良作风,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干事创业的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的机关干部队伍。细化责任分工,层层督导落实,不断完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分包学区、学校制度和基层调研制度,切实推进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基层、进学校、入课堂,力求问题和隐患解决在一线,消灭在萌芽。开展学习、实干、创新、效能、服务、廉洁型机关建设,举办先进科室、示范岗位评比,强化机关干部的制度、责任、大局、服务意识,大力开展便民、延伸、承诺、品牌、人性化、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一支在全系统起表率、示范作用的机关干部队伍。培树务实创新、业务过硬的校长干部队伍。扎实开展校长公开竞聘、民主评议校长和校长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通过举办校长培训、研讨会、论坛、外出观摩、名校挂职等途径,加强对校长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校长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定期对校级班子成员履职表现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充分发挥校长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校长关注教师发展,引领课堂改革,为教师工作生活和专业素质提升创造良好条件。塑造敬业爱生、厚德博学的教师队伍。联合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新招教师分配重点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教师互评、家长评教以及看、听、访、查等途径全面考核,积极开展师德培训、师德演讲、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本县、本学区、本学校的先进教师典型,广泛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开展提能培训、外出学习、远程教育、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素养大赛、风采展示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坚持依法治教,提高管理水平,创建和谐教育环境

强化学校安全管理。通过班队会、校会、橱窗、板报、报纸、校园广播、网络等形式,大力开展安全教育,经常性举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对教室、食堂、宿舍、围墙、厕所、校园及周边等区域,强化排查整治,重点防控校园暴力、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火灾、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局机关、各学区、学校全天候、无缝隙值班,严密掌控安全稳定隐患,遇到重大问题及时逐级上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认定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全面加强校车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上学安全。坚决取缔无办学许可证、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遏止非法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查找学校常规管理的薄弱环节,学校的教学常规、教科研、社团、集体活动等,进一步完善相应规章制度,推进学校课程、教学、质量、常规等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加强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明确分包人员、校长干部、教职工岗位职责,开展观摩交流、跟岗培训、座谈研讨活动,针对本校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措施,切实抓好常规管理规定的全面落实。重视和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反馈和矫正,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职工大会、家校联系、行风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落实好校务公开,做到阳光、透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进校本革命,打造特色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加强县域教研、学区教研、学校教研三级教研队伍建设,调动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等积极融入教科研工作。实施“一段一模”、“一科一题”、“一校一品”、“一师一格”、“一生一长”活动,深入开展“草根式”小课题研究、县域教研、送课下乡和中小学教师学科论坛等活动,建设一支具有示范作用的教研队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一校一特色,校校出品牌”为目标,深化“六爱塑魂”、“双爱好”、“十个一进课堂”、“一二九师精神进课堂”和爱县教育等活动,大力建设校园文化,广泛开展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社团等活动,努力创建特色学校,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2013年实现校安工程100%竣工,完成范庄、寿山寺、留庄、草厂、河西小学等项目工程建设。实现教育服务中心、县第一幼儿园、新城区小学和幼儿园、金陶丽都幼儿园竣工投用。抓好中小学专用教室建设,大力提升现代教育装备水平,努力缩小城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加强盟校建设,扩充盟校数量,落实盟校“一统筹、二交流、三共享、四统一”运行机制,促进盟校间优质师资和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学区一体化管理,使学区成为区域内管理中心、研训中心和师资培训中心。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贯彻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坚决制止义务教育段乱招生、乱拉生源现象。

协调发展各类教育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每学区新建2所中心园,3所规范化幼儿园,使全县公办园达到60所,逐渐形成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格局。培养一批幼儿骨干教师,加强安全监管,办安全、和谐的学前教育。全力提升普高质量,动员社会资源为一中留住生源,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科研工作,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高考本科上线率,办优质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教中心迁建项目规划设计、征地、招投标和资金工作,依托市场促就业,搞好校企合作办学,培养技能创新型人才。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在师资培训、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