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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1
一、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内容为十个方面:(一)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二)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三)酒后驾驶机动车;(四)挪用号牌上路行驶;(五)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六)客运车辆超员和客货混装;(七)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八)货运车辆违法载人;(九)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超员;(十)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整治重点:(一)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从事转矿运输的“三无黑车”;(二)无牌无证的农用车、摩托车;(三)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和方法
这次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与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相结合,以马桥镇为试点,推动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根据整治方案,迅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
(一)以乡镇为单位,广泛宣传,掀起整治。各乡镇制作专项整治标语,在集镇、学校、村委会、矿区生产企业及乡村道险路险段悬挂、张贴,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营造强劲整治氛围。
(二)以村为单位,对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分类处理。以行政村、矿区企业人员居住集中场所为基础,对所有机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不漏组、户,不漏车辆,对摸排起来的车辆底数以村为单位进行归类建档,区分处理。对未年检、购买新车未上牌、未购买交强险的限期补办手续,督促年审、办牌办证;对私自压制的假牌、假证依法处理,号牌予以收缴,查清假牌、假证来源;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货车、农用车等各类机动车辆集中报废处理;对无牌无证的黑车及来历不明的车辆予以收缴或报废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各工作专班特别要对边缘乡村道路从事转运矿石、运输农副产品的货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设置举报站,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违法车辆。主动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人员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奖励。
(四)各乡镇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会同交通部门加大村级道路险路险段的排查整治力度,逐步改进防护措施,在陡坡、弯道处设置警示标牌,做到警钟长鸣。
(五)各矿山企业要与合法运输车辆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发现“三无黑车”从事矿山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矿山企业和“三无黑车”车主责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工会主任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田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上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2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滞后,事故隐患多。
近年来,随着全国、全省“新农村、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发展,__市县级公路、乡村道路和村与村间道路硬化率逐步提高,通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建设资金仅仅限于路面的浇筑,后续的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维修养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筹措不足,严重滞后,交通安全隐患逐步凸显。一是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复杂。由于多种原因,乡村道路建设起点不高,大都为低等级和等外级公路,普遍存在路面狭窄(最窄路宽仅有4米)弯多、弯急、视距不足等现象;县乡道路与国省道交叉口多、面广,如S206省道贯穿梨树、恒山两区20余个村屯,S309省道贯穿__、__、__、__、__、__、__四区、三县市 60余个村屯,与县乡公路交汇,全部为平交路口,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二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欠缺。全市农村道路3250余公里,其中乡道1446公里,村道1206公里,林业及农场专用公路600余公里, 有交通标线道路里程数仅300余公里,农村道路交通标志仅有1100余块,弯道、路口、桥涵等事故多发点、段缺乏限速、让行等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标志。三是马路市场现象严重。梨树区、恒山区、__区普遍存在农贸集市和各种违章棚亭摊点占道经商问题,业主为了招揽生意,集贸市场大多分布在省、县、乡公路两侧或交叉路口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以恒山区为例,每逢周三、周日,在S206省道17km-18km处设有农贸集市,由于商贩违规占道摆设摊位,原本路宽15米的双向四车道变为仅能单侧通行的窄道,交警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时就暂时避一避,等执法人员离开后又很快恢复原状,常常造成交通堵塞,也是交通事故多发的部位。
(二)农村车辆车况参差不齐,机动车安全性能差,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近年来,农村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发生了质的变化,原来的拖拉机、农用四轮车逐步退出了市场,微型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被用作生产和生活工具进入农村家庭,但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大部分购买价格相对便宜、效能相对较低、安全性能相对较差的“五小”(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电动车、微型面包车)机动车,有的甚至购买“二手车”和报废车辆,农村群众大多存在“勤俭持家”的思想,导致许多群众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帐,(例如购买一辆价格为4000元的摩托车,需要缴纳8%-10%的车辆附加税,80-120元的强制责任保险,50元的行驶证办理费用,各项费用总需500-600元),因此,只购车、不上牌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机动车只要还能上路,农民很少会检查车况和安全性能,也没有购置强险的意识,这些车辆进入农村,成为农村道路的“隐形杀手”,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保险公司理赔,肇事者也无赔偿能力,后果严重。
(三)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近年来,我们公安交警部门相继开展了交通安全“进村”“送法下乡”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但由于农村群众的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广大老百姓对交通安全法规相关常识仍缺乏了解,“方便”“快捷”固有观念使得广大农民和农村学生出行,遇车即搭乘,有车就乘坐,对机动车驾驶员有没有驾驶证、机动车车况不予过问,挤乘微型面包车,搭乘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遇有交警查获,设法阻拦,认为交警故意与他们为难,处理不当,极易引发警民矛盾。
(四)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一是低速载货汽车载客、客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无驾驶证、报废车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在农村时有发生,并且屡禁不止。二是摩托车违法高发。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检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农村交通安全重大隐患。2015年4月15日-5月31日,全市开展为期45天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297起,农村地区236起;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255起,农村驾驶人167起;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3起,全部为农村摩托车;拘留摩托车驾驶人79名,67人为农村居民。三是农忙时节,运输农用物资超载、超宽、超长现象严重。
(五)交通事故上升幅度较大。随着__市农村地区机动车辆、驾驶人数量逐年增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也逐年攀升,由2010年以前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6%左右,至2014年,上升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11%左右。
(一)农村道路设施建设相对落后。虽然农村道路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到位。县(市)区、乡两级政府只注重经济发
展、重视农业生产,然而对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未将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列入计划之内,致使道路设施建设进程缓慢,影响了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二)综合治理不到位。交通管理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线长面广,必须实行社会综合治理才能取得切实实效。由于受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滞后等因素的制约,乡镇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重视不够,交通安全责任没有层层分解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仅靠交警部门孤军奋战,很难奏效。
(三)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够,效果欠佳。受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村的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缓慢。一是广大农村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只是看热闹、看形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入脑入心。二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少、内容枯燥,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讲座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主要形式,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并不买账。三是农村地区点多、面广,而农村地区警力严重不足,很多宣传工作都是由勤务民警代管,不能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任务繁重。农村地区点多、面广,道路交通状况复杂,警力配置严重不足。以__交警大队为例,共有民警35人,协警91人,下设6个农村中队,每个中队配有民警1人、协警3人,管辖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辖区公路总里程1470.51公里,省级公路210.17公里,县级公路187.88公里,乡级公路370.74公里,村级公路447.42公里,林业专用道路254.3公里,人均管辖道路里程达61公里,远远不能满足公路巡逻要求,日常巡逻仅能保证主要公路干线和乡镇的交通秩序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警力严重不足。
(一)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作用,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形成政府牵头总揽、组织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基层组织责任包保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机制。一是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和交通安全管理层级覆盖管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级级覆盖的立体式、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二是积极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成立以乡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将工作分工包片,明确责任人;强化农村劝导站建设,在省、县、乡道路沿线,村村建立以村主任为站长的交通安全劝导站,配齐人员、物资和办公设施,充分发挥劝导站的宣传、教育作用,把道路交通宣传工作做到田间地头、集市场站和广大农民百姓的家中,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普及率和覆盖率。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各级党委、政府要牵头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工作,协调组织公路、交通、交警部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建立起政府部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整改;摒弃只注重经济建设、重农业生产的工作理念,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加大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道路标线、标志、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四是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职责。交通安全宣传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交警部门孤军作战,难以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起到协调组织、牵头主导的作用,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宣传模式,建立和落实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完善运作机制,各部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扎实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农村驾驶人、车辆关。一是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的监管,坚决杜绝驾驶人考试中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驾驶人的驾驶水平;基层交警中队要了解和掌握本辖区驾驶人的增减情况,并建立驾驶人个人档案,对新增驾驶人和有过交通肇事记录以及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加强教育与监管,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坚决杜绝农村报废车、拼装、改装车辆违规上路行驶。三是定期深入到各村、社区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重点,推行机动车村级化管理,对农村 “五小车辆”的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并依托业务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农村车辆台账,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并增强服务意识,启动流动车管所开展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为群众车辆办理牌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四是强化客运安全监管,加大接送学生车辆、载客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人教育,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驾驶技术不高、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坚决禁止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
(三)突出重点,强化整治。突出“三个重点”,狠抓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是突出重点车辆。针对农村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常发、事故发生后果严重的特点,严处摩托车、微型面包车、低速货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违法载人、客货混运等违法行为;联合农机监理、农村派出所定期开展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二是突出重点地区。针对农村交通流量较大的农贸集市,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治理;加强对省道沿线村庄、校园的交通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行人乱穿马路、农用车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处理一起。三是突出重点时段。针对节假日、农忙期间农村道路交通特点,推行实效警务,加强对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宽、超长、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并细致分析农村道路各类车辆的出行规律和交通流量,主动调整勤务模式,提高农村道路的见警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3
当前,学校承运师生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广大师生乘车安全。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学校承运师生车辆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县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承运师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承运师生车辆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实施治本措施为重点,把承运师生车辆管理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强化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学校承运师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县安监局要综合协调全县师生承运车辆管理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督促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按划分职权履行好各自职责;会同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和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对学校申请运载师生的线路进行勘察,并共同作出能否通行车辆的决定;对学校承运师生车辆安全管理实施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并对移交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参与和跟踪督特大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的结案处理;统筹组织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街镇乡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法律意识;对各街镇乡和部门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核。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方针、政策,定期分析学校承运师生车辆交通安全形势,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严厉查处承运师生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承运学校师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县教委、公安派出所在学校承运师生车辆安全管理有关方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市里有关文件精神,配合交通部门搞好相关工作;对承运师生的驾驶员在取得正式驾驶证基础上,全面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交通运输法规、业务技能知识培训。
(三)县交通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承运师生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做到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把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测、检验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运行路线进行审查,对申请等外级公路运行线路的必须严格审查;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实施监管,对全县从事非法承运师生车辆进行处罚;严格学校校车的审批管理和变更登记等有关规定,严禁学校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作为校车或承运师生的车辆,学校自有或租用的承运师生的车辆必须保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关,严格执行承运师生车辆驾驶员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驾照,驾驶员必须驾龄在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家庭、单位矛盾紧张等严重的外界影响因素,近五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根据县教委和各学校的要求及时调度车辆,以满足运力需要。
(四)县教委要认真组织制定承运学校师生车辆安全监管制度和规程;配合县交通部门严格审核承运学校师生车辆资质;督促、指导各类学校根据本校承运师生的数量和经济的承受能力选购或租用符合师生运送安全要求的车辆,学校自有或租用的承运师生的车辆必须在每期开学前5天接受严格审查,坚决不准不合格的车辆承运学校师生,学校变更承运师生的自有车辆或租用车辆必须在变更前10天报请批准;严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精心组织师生有序乘坐车辆,并严格按照车辆核定的准载人数和运行线路承运师生,不得发生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师生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发现安全隐患严重的车辆,及时移交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处理;对辖区道路上发生的学校车辆交通事故,配合县公安交警、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伤员抢救、现场保护、现场勘验和证人证言的收集工作;建立学校车辆管理专门档案,对开展的各种安全检查、治理、整顿和宣传工作有详细记录记载并装订成册;全面督促、检查学校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使之完全处于技术良好状况;全面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文化素质;要督促指导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坚决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履行县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五)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要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纠正承运师生车辆特别是幼儿园车辆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公路上打晒粮物、开挖沟渠等突出交通问题,确保公路畅通;认真组织开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坚决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学校车辆特别是幼儿园车辆管理专门档案,对开展的各种安全检查、治理、整顿和宣传工作有详细记录记载并装订成册;负责组织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先期处置,保护现场,协助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履行县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4
关键词:农机 安全 监理 工作
前言
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了一技之长,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手的眼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的参谋、顾问,机手有了困难愿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
1. 农机监理存在的问题
1.1 农机监理队伍素质低
农机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依赖于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但是在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大问题,一方面,农机监理机构工作人员数量不够,并且工作量大,难以保证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农机监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难以胜任农机监理工作没有真正的发挥到农机监理的作用,无法对农机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舆论宣传不深入,农机户法制观念淡薄。宣传法规、教育群众是农机部门的重要任务,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农机安全法规的宣传跟不上形势需要。比如有的电视节目中,还出现无牌拖拉机违章载人的镜头,起到了反面作用。在执法检查中,有的人不理解农机还需要执法,不知道农用拖拉机要挂牌、办证等基本常识,经常出现被查到无牌无证的手扶拖拉机驾驶人;有的农机户知法犯法、逃避监管,违规现象屡禁不止;也有些人把正常的法规管理看成是乱收费,经常与执法人员抵触对抗。
1.3 农机监理法制不健全
在农机管理方面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但是缺乏对农机安全监理条例,对一部分机械如植保机械、园林机械以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缺乏明确的规定,这样就缺乏对上述机械的执法依据,阻碍了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此外,拖拉机的强制报废政策不完善,增加了事故的隐患。
2.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2.1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检查。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扩大安全检查的区域,组织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区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堵漏洞、不留死角;同时运用现代化的检测工具如酒精测试仪、雷达测速器等,提高检测的科学性、准确性。要扩大安全检查的范围,不仅要对进行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检查,而且要对作业前的农业机械进行检查;不仅要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检查,而且要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2.2 加大对农机监理的宣传。这就需要农机监理部门根据所在县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宣传策略,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例如开展关于农机教育安全讲座或者是播放农机安全知识的录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或者是宣传材料,对农民朋友进行农机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农机使用法律的宣传,加强使用者和拥有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真正的发挥农机对农业发展带来的切实好处。另外,对农机的销售要进行宣传,提高其服务意识,推动农机行业的健康发展。
2.3 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关键是在人,最根本的要注重培养大批优秀驾驶、操作员。向他们传授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农业机械常识,使他们懂得安全生产常识,具备熟练驾驶、操作技术,能够维护、修理机车。严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发放有效证件,建立好驾驶、操作人员档案。利用好农机安全日的学习,积极组织学好法律法规。搞好驾驶操作人员的定期审核,严格把好检验关,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和拖拉机可以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拖拉机应保养修复,驾驶操作人员要复训。及时纠正违章,对违章作业的要说服教育,耐心宣讲安全生产重要性和违章的危害性。
2.4 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农机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高素质的建设队伍,因此要加强对管理队伍的建设,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方面,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将政治作风等作为考核上岗的依据,选拔高素质的人才,另一方面,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树立服务农业、服务用户和服务机手的思想意识,进而实现农机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2.5 加强监理装备建设,改善监理手段。加强监理装备建设,改善监理手段,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机监理队伍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的问题,难以适应当前农机监理工作的需要。因此监理部门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争取政府加大对农机监理工作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投入,有计划地配备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牌证网络化管理等技术装备,改变安全检测无设备局面,逐步形成“基地健全、设施齐备、手段科学、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结语
随着农机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大大增加, 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农机事故蓄发的态势仍然没有改变,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农机安全监理正面临着新的形式。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将这些问题一一解决掉,从而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郭明花.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3)
[2] 林甦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对策 [J].农业技术与装备,2009(5):46-47.
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5
关键词:农机安全 问题 对策 建议
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对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和谐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农业机械数量大量增加,各级政府、农机部门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但是,在广大农村,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超期服役、违章拉入等各种违法违章现象仍然存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一、尤溪县农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尤溪县农业机械拥有量逐年增加,2012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0,38万千瓦。其中排灌机械动力5335千瓦,收获机械动力4003千瓦。拖拉机2119台、配套农机具2509台、耕整机3993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5454台(套)、农用运输车809台、手扶变型运输机1266台。乡村农机从业人员10970人,拖拉机驾驶入3174人。
尤溪县农机监理站承担全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设立相应岗位,配备专人,依据各自职责完成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乡镇设立农机管理站,具体负责所在乡镇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二、尤溪县当前农机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机数量多,农机监管力量不足。农业机械分布于全县农村干家万户,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而我县农机监理站仅有5名人员。
2、农机监理人员无上路检查权和违章处罚权,只能到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纠正“黑车非驾”及逾期不检不审等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手段。
3、农机安全宣传不够深入,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现象严重,“无牌无证”行驶、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拼装和报废车辆、违章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现象时有所见。
4、拖拉机交强险的影响。由于拖拉机农事作业有很强的季节性和时间性,而且多是自用为主,作业的时间短,收入低,农闲时有些拖拉机从事些农村短途运输,运费收入也较低,而拖拉机的收费相对较高,影响农机正常业务开展。
三、关于加强尤溪县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农机安全生产的认识。以有关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农机方面的惠农政策为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在农机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作业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机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在学生集中的乡村学校,以举办农机安全教育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使全社会都了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2、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农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动态管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入等行为,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路面动态管控。农机部门要经常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公安、安监等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同时要认真落实信息通报的规定,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证书、牌照、驾驶证件发放等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保险公司要执行国家有关办理农机交强险的规定,不得拒受拖拉机交强险,不得擅自提高费率标准,为机主优质快捷的服务。
3、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项目。把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农机驾驶员持证率及农机事故控制指标)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考核内容,落实到乡镇和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明确乡镇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农机安全工作,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负责摸清所辖区域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入底数,登记造册,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农机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和上报。乡镇农机管理机构逐一和车主及驾驶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告知并督促车主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并按时接受年度检验和定期审验。县政府要定期考核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年检率及驾驶入持证率达到目标考核任务的要求。把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真正上升为政府行为。
关于乡村道路的法律法规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深入开展,使我委系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而为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完成,防范无责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检查的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委属各单位、各企业,重点检查农机、渔业、粮食收储经营场所、宾馆、木业特种设备安全等。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国庆节前后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安全防范、应急值守和措施情况;
2、关键部位、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单位重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等“一岗双责”的职责履行情况;
4、在以上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的报告情况。
四、检查的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单位自查、行业督促检查和农委抽查、督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委属各职能监管单位均要制定详细、具体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五、检查的重点及分工
1、农机安全。由县农机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积极与县直有关单位配合,一是加强路面检查,严厉农用车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土壤深松项目的实施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加大农机安全作业技能的宣教指导工作,严处非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力度等。
2、渔业安全。由县水产管理站负责,一是认真做好全县已检验合格深物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处违规载运、非法渡人、酒后作业、无证驾驶等行为;二是积极主动与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配合,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严厉一切非法违规行为,同时,认真做好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教。为我县“平安渔业”的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3、消防安全。由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负责,积极主动与公安消防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等企业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置到位运行完好,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设备是否完善,使用程序是否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4、特种设备安全。由县粮食经营总公司负责,积极配合县质监部门,重点对所属宾馆、木业在用锅炉的检测检查,锅炉工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锅炉运行日常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锅炉运行有关指标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监管到位。
六、时间安排
本次秋冬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到2012年1月底,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10月底前,重点是落实,9月16日韩健主任在全县农委系统秋冬工作会议上强调,切实做好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企业开展自查及行业组织检查,农委抽查,并做好县安委办对有关单位的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暗访阶段:
2、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月底,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单位和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亳政[2011]67号)等文件精神,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提高,总结,迎接县政府安委办组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重点部位(场所)安全监控及防范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暗访阶段。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具办人员要抓落实,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检查严格,不留盲点和误区。
2、强化宣传。各单位要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职工,切实强化全体干部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思想,积极组织开展秋冬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各种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