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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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

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范文1

在基本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工程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具体建设行为违反了建设相关法律规定、法律监控不力等原因,使得基本建设结算审计管理出现问题,出现廉政风险,影响投资效益。

2基建结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在我国基本建设中,许多项目还停留在事后竣工结算审计的方式上,审计人员对项目不能深入了解,结算审核难以深入。其次,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造成工程量高估冒算、签证随意和计价不准确等,存在诸多结算审计方面的法律风险。再次,业主、监理单位过程管理不严,缺乏施工管理经验,甚至和承建单位串通,出现廉政风险。最后,工程竣工验收不严格,竣工结算资料提供不完整,建设单位无经济管理方面人才且相关知识缺乏,不能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监管。

3加强基建结算审计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3.1重视内部审计,节约建设资金。加强建筑工程经济知识的学习、积累,重视内审工作,防止施工方工程高估冒算、质量低劣、弄虚作假,达到加强业主内部管理的目的,防止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1)实行设计监理,进行投资、设计进度与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是建设项目总体质量的决定因素,设计阶段可能节约投资达35%以上,对工程建设投资产生关键作用。一是要重点审查设计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包括可行性报告是否已批复、土地、规划相关的各项报建手续是否齐全等;二是多方案比选,对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统筹兼顾各专业分工与协调,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开展限额设计,做到用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2)提前介入,参与项目准备阶段的工作,特别关注投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标的的编制、评标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的合理性、规范性。(3)重视项目建设过程管理。首先,深入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图纸,了解施工工艺流程,掌握施工具体做法。其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材料选用、三单签证、竣工验收,主动收集、完善工程资料,进行施工过程控制管理。

3.2加强组织管理,实施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全程同步审计能有效监督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促进建设过程与建设程序规范,保证项目阳光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主管领导重视。规范结算审计程序,优化施工管理环境,有条件地建立相关部门,配备相应的基建投资内审人员;制定基建工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责、权、利分明;同时,建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项目参与方信息反馈交流、共同工作和互动的信息门户,加强信息管理,节约建设总投资。(2)严格合同管理,明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专业审计机构等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发挥审计职能,正确定位项目跟踪审计职责,处理好基建审计和工程管理的关系。要熟悉工程合同内容,弄清合同条款内容及各条款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合同法》和有关规章,判定该合同是否有效,重点关注合同内容有无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和其他规定、有无自相矛盾内容、有无明显不平等内容、合同内容有无明显漏洞或缺口(3)适时评价、持续监督和及时反馈,实现跟踪审计理念。首先,定期与不定期察看工地现场,注意原始资料积累,做好跟踪审计施工记录。对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的应以实际为准;查看施工日志的记录是否真实,项目的实施是否与气象日志矛盾、计算总量是否与监理签证一致等等;其次,对照施工图和竣工图进行变更资料审查,有效控制工程变更、洽商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建立详尽的变更资料台账,检查三单是否制度要求操作管理,是否做到必要、及时、准确、规范,对未办理手续的变更属于结构、工艺流程等补办设计变更通知;查看签证手续特别是隐蔽部分的签证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避免审计漏项和计算差错。再次,参与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与交验,加强协调与沟通,通过掌握的同期价格行情和本地物价统计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对照已协商认定的主材价格,确认其合理性和真实性,必要时可抽查施工单位购货发票,对违反规定和合同条款的要进行纠正。最后,重视项目竣工后使用管理,加强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监督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做好质量缺陷期和保修期的相关工作,发挥维修资金作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4结语

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范文2

关键词:结算;争议;形式;审计;程序

引言

当一个项目完成工程合同内的所有工作的时候,就可以按照合同所签订的内容进行竣工结算,在竣工结算前要对工程完成的质量进行验收。当符合发包方要求后就根据工程开始前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结算,工程在竣工结算前要通过建设单位审核,并要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办理。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开缴发票、申报产值的有力依据,也可以完整的体现整个工程项目的价值所在。所以我们说竣工结算有着很深远的意义,本文作者多年从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下面以佛山某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为范例和依据,就针对竣工结算前提和结算方式、竣工结算的依据、竣工结算的程序、竣工结算问题点进行探讨。

1、竣工结算的前提及结算方式

施工单位完成按照合同中的工程量以及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并提交完竣工资料后就可以进行竣工结算。例如佛山某工程土建装饰工程结算汇总表中明确看出竣工结算所包括的项目。如图纸范围内标明工程费、材料价差调整、暂估价项目、设计变更项目、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及其它增加工程费用等等。目前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最常用的是按施工图工程量结算的形式。根据施工图做结算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预算定额和施工图中工程量相互结合编制的整个工程造价结算。这种结算编制形式主要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组成。

施工图结算编制中的注意事项:

1.1 工程量及定额使用

在施工图结算编制中首先要做到对工程量进行计算,并设立核算制度,以防止遗漏工程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还要求结算管理人员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行现场核实,并随时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以免遗漏工程项目。在定额的使用上要做到精确,并在合同签订初就对其进行认证,保证所用定额为合同双方所承认定额,防止出现结算纠纷,另外要保证定额准确使用,要对定额中的说明、工作内容以及单价进行详细了解,并结合以往工程结算事例进行对照套价,以保证没有漏项。如果在工程图纸审核中发现有缺项项目,就要结合工程施工情况和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对材料、机损费、人工费进行一一罗列,并申报甲方,保证甲方认可和符合实际工程单价。

1.2 材料价格确定

在对材料价格定价前要根据所选定额对市场价格进行统计,保证所用定额中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同时我们要对定额材料单价和实际市场材料差价进行调整,保证定额中材料单价的合理性。对施工图纸中所用材料的量进行统计,保证实际所用材料与计算材料的合理性。对上报预算中材料差价进行补偿。还要按规定申报保管费和税金。

1.3 审核取费程序

对于审核取费要保证其准确性,避免重复取费。取费标准要按照国家现行有关经济政策及本地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制定。当审核完成后就可以上交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项目交付中要形成文字形式,保留验收依据。施工中所设计的内业资料要在整理完成后完全交付甲方,并得到甲方技术负责部门的签字认可。在施工中实际发生的设计变更要做到现场签证。而且相关的材料代用,额外用工以及各种合同外所发生的费用都要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三方签证,以作为追加施工费用依据。如果因建设单位造成的停工待料和因工期延误照成的索赔要事先得到甲方认可,并根据设计变更和索赔事项对施工图预算进行调整,以形成完整的竣工结算。(表2)

2、竣工结算的依据

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具有法律规范的施工合同;

(2)国家规定的定额和工程项目结算标准;

(3)施工图工程量的预算、材料使用、设备台班费用等;

(4)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

(5)相关技术及设计、施工标准等。

其中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图纸中,工程量的计算都要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且需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后,才可以作为合同中有效工程量。在合同中使用的定额单价可以在合同签订前上报建设单位,当得到其认定后才可以进行使用。

3、竣工结算的程序

(1)先由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再根据施工图预算的形式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2)将结算报告报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3)若建设单位没有再请结算审核单位,则直接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签字确定造价。

若建设单独聘请了结算审核单位,则由建设单位将结算报告交给审核单位审核。

(4)审核单位审核后,形成审核报告。

(5)由建设组织审核单位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结算,核对确定后,三方签字,确定结算造价。

4、竣工结算的问题点

4.1 变更及工程量问题

在工作中常出现争议的问题点在设计变更、签证和工程量确认方面,对于这些争议,承包方要及时上报发包方进行解决,并形成书面确认文件,同时将变更项目的单价按照协议进行增加。

在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确认方面产生争议,可以立即协商,并定补充合同,划清工程范围界限,并进行重新测量,争取对方签证认可,为竣工结算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确认方面没有得到发包方确认,并及时签证,竣工结算时将没有依据,受损失的一定是承包方。

4.2 审核问题

结算审价没有法定的时间约束。当事人审核或者委托审价没有法定期限的制约,建设单位对审价或委托审价往往不及时。审价机构接受委托后,也迟迟不予审结。此外,当事人对审结报告提出异议也没有时间限制,对异议的解决没有法定程序,由此导致审定工程结算无期限,势必造成拖欠工程款长期无法确定。

4.3 结算问题的解决办法

在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误解经常会使发包方和承包方发生争议,所以一旦产生竣工纠纷就要及时对问题进行协商,并采取有效的方法补充协议,另外当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发生结算纠纷,双方要主动进行沟通,尽量不进行仲裁和诉讼。

5、增强法律对竣工结算的约束力

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价效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方和承包方均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按规定常常出现建设单位委托审价,施工单位不接受;施工单位还应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查。审计结果一般有两种,其一委托审价建设单位不认可或者施工单位不认可,到了法院只得再委托审;再由国家认可的注册的事务所审查,以第三者价。如此多方审价、重复审价,既浪费时间,又耗费人力、财力、物力、致使工程款被长期拖欠。

当事人一方审价,另一方也审计,而且审价、审计概念混淆,导致不必要的重复鉴定,造成的后果还是无期限地拖欠工程款。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时间、程序、效力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旦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缺少法律依据,致使不少案件久拖不决。笔者认为对此可有两种办法解决:

(1)树立合同观念,在合同中规定具体、有操作性的计量和进度款结算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计量和进度款、竣工结算都有比较好的规定。当事人在运用的时候只要针对具体合同进行补充作为参考、如当事人有更符合完善的合同规定也可作为参考。

(2)对建筑工程结算进行完善的立法是解决建筑合同结算难的另一个出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强,且又复杂、细致的建筑技术经济工作。它涉及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然而在建筑市场不断活跃、建筑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在工程竣工结算环节,即结算方法、效率、期限、效率等方面却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以致目前的建筑市场,特别是工程竣工结算这一重要环节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从而造成竣工工程难结算、最终造价难确定的立法滞后、造成结算困难的局面。所以必须对建筑工程结算进行完善的立法。

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范文3

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等大型医院往往建院历史悠久,集医教研于一体,但占地面积有限,为改善就诊环境,在有限的空间内扩大门诊和住院空间,满足不断医疗整合升级的需要,就需要不断改变现有医疗用房的规划和用途,改扩建项目增多。又因为医院是面向病人开放的空间,门诊和病房病人流动性大,使用次数频繁,装修设施破损严重,日常维修修缮项目不断增加,以广东省某三甲医院为例,近四年工程维修支出分别为2010年为136.9万元,2011年为383.7万元,2012年310.3万元,2013年1334.7万元,近四年大型基建项目支出为2010年为429.4万元,2011年为6274.33万元,2012年为1725.6万元,2013年为6277.7万元,四年工程项目总支出总金额为1.68亿元,支出程逐年上升的趋势,且与医院的发展扩建成正比。因国内医疗资源的紧张,尤其是公立三甲医院在新门诊楼、新住院楼的投入使用后,医院收入大幅增长,同时成本也大幅攀升,为规范管理,控制医院的成本开支,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提高医院竞争力,形成良性循环,医院工程审计也成为医院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国内部审计条例和卫生部审计法规规定以及三甲医院评审要求,公立医院必须设立审计部门,在这种大环境下医院内部审计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对国家资金的管理做到了第一次的审计,对工程投资实施有效的工程审计和造价控制。

二、医院工程审计的主要类型及存在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工程性质和金额大小医院工程审计可分为维修修缮项目审计、大型改扩建项目审计和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1.维修修缮项目审计。

医院维修修缮项目,是指医院内的小修小补,医院维修工程项目内容繁多,包括医院内部装饰安装的维修维护、绿化苗木的新种和补种、通讯电缆工程、蒸汽管道安装工程、消防保卫工程、监控工程、网络改造工程等,累计金额大,且存在工程管理不够完善的情况,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审计进度缓慢。以某公立三甲医院为例,每月有20万至30万零星维修项目,维修修缮工程随意性强,没有项目预算,装修标准不统一,只经过总务部门批准,没有全院性的统一安排,没有按规定财经审批制度,每年支出没有统计分析,管理不规范,增加了成本费用的开支。

2.大型改扩建项目审计。

科室改造及局部改造项目,依据改造情况不同,以某公立三甲医院为例每月有50万至100万元不等,且很多都涉及到医疗设备,净化工程等,资本技术构成较高,其工程造价审计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及复杂性,这就对从事医院基建维修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绝大多数医院并无专业的工程造价师,给医院的基建维修审计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改造扩建项目管理者对医院建设没有长远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容易造成建设项目考虑不全面,当其无法满足需求时,就又开始新的建设,造成项目重复建设,资金浪费。

3.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新建造的门诊楼、住院楼、专科大楼等,新建项目涉及资金大,一栋新大楼的建立及装饰装修项目常涉及2亿元以上,全过程跟踪审计对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极大的作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方案、立项以及设计、勘察、监理的招标情况进行全过程审计,全方位地对工程进行监督,使工程如期完工的同时,较好地控制建设投资成本。目前内部审计尚没有能力对新建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只能进行部分的招投标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造成介入时间滞后,审计效果低下,不能对整个过程进行总体造价控制。

三、医院工程审计的发展趋势及对策

1.大力发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根据不同的工程审计类型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夯实基建工程审计的基础。事前审计是基建工程审计的首要环节,做好事前审计可以从源头上监督建设行为的规范进行。主要有:(1)施工招标审计,首先要审查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性,评标、定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重点审查招标文件的计价要求、合同主要条款。(2)参加招标文件的答疑会,并审核招标答疑纪要,特别是涉及有可能增加工程造价问题的答复更是慎之又慎。(3)参加开标、评标会议,对招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施工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参与合同的商务谈判。对照招投标过程的所有文件,对施工合同初稿进行详细的审核,特别是关乎造价的合同条款,必须全面、细致、清晰、没有歧义,尽量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合同的漏洞虚增工程造价,未雨绸缪,尽可能减少纠纷,避免了工程投资失控。在事中施工阶段的审计,一是亲临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做好现场记录,以便更有利于我们的竣工结算审核;二是经常到材料市场进行了解材料价格,作好性价比分析,为选择材料提供依据;三是对施工过程出现的各种偏离进行了及时有效的修正,使工程按计划、朝着目标顺利完成的同时,也为以后竣工结算审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工程管理中施工方提出变更、工程材料选购、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修改等方面进行把关,还要参与材料设备的市场调查。在事后审核工程结算阶段,医院修缮工程项目较多且支出较大,因此仍将工作重心放在医院修缮工程结算审核上,及时掌握工程结算方面的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工程预结算制度,从规范管理方面控制好工程投资。在过程审计中做好与建设部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使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相结合,完善基建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对施工工程用料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合法性,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工程设计变更的联系单,隐蔽工程验收等进行严格把关,全方位加强对工程价款的有效监督控制,确保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能达到预期目标。

2.完善工程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流程。

加强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及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出适合单位自身的招标管理办法、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办法,使医院工程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完善医院工程招标流程、合同会签流程等等,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3.加强人员学习,加大内部工程审计力量。

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范文4

关键词:工程审计问题及原因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 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的审计管理工程项目审计是由政府审计部门或审计中介机构根据授权或委托,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生的投资、资金收支等经济活动进行审查,促使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工程建设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工程预算执行,检查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杜绝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因而对于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处理对策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笔者在从事工程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大量的工程实践证明,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涉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1)基建项目从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等整个过程,是一个连续的审计过程,如果只对结算付款进行审计,那么审计就只充当了会计发票复核的职责。因此,对施工合同,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结算等要逐项审查。

2)工程审计是事后审计,由于时间介入滞后,了解信息不全,往往是“秋后算账”,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如:某改造项目中,一套建安施工图由两家单位施工,一家在工程竣工第二年将自己施工部分办理竣工结算完毕,而另一家在工程竣工后第三年,将整套施工图作为自己的工程量,多报部分工程量来办理结算,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因工作疏忽,未仔细审核,均没有发现施工单位重套了工程量,草率签字认可。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此事,通过调查、取证、落实,从中还发现合同价款超设计概算和投资计划,合同内容签订不规范、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重复、竣工图对变更无说明和标识、设计变更没统一编号等一系列问题。

3)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建材市场行情变化大,材料规格品种多,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材料质次价高及普遍存在浪费现象,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到诸多的利益主体,其中的一方或多方都可能在某个程序或过程中获得不当利益,导致违法违纪行为,这既是管理工作的难点,也是工程审计的重点。

2、对策分析

2.1、严肃工程管理主要监督环节

对工程管理进行监督管理,首先要了解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进行防范和监督。重点抓以下环节:

2.1.1、建筑工程招投标审计

招投标是建设管理体制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它既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一种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的审计设计招标主要是通过方案竞选,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审计招投标的条件是否具备。主要招标文件是否齐备,招标工作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步骤,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合同所规定的基本条款是否全面,承发包双方的义务与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审计评标、定标标准是否客观公正。招标、评标、定标是否由主管部门主持,或由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进行工作;对中标单位的选定,是否是从多个投标单位中选出的,选出过程是否坚持了“三公”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招标,一般采取可行性研究方案或设计方案招标。设计单位选定后,可连续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中以设计方案为竞标条件的招标,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实行按“限额设计”要求进行招标。

建筑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审计施工招投标审计的内容,如招投标的前提条件,以及招投标文件内容也正是施工招投标所应具备的方面,加上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评标、定标标准的客观公正性与设计招投标大致相同,故此处不再赘述。施工招投标审计突出的问题是标底的审计。其一是审计标底的编制依据。其二是审计标底的编制方法和所包含的内容。

2.1.2、建筑工程合同审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各自应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的法律文书。审计机关对建筑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审计,主要是审计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的程序是否合规;审计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审计合同文件。首先要审计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其次审计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否有效,最后审核合同订立是否合规。

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按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来进行,其履约行为和结果与约定条款的要求完全相符。审计中应按有关规定,对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确定合同的履行程度,分析合同履行中违约的原因、性质、程度。若发现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应依法子以查处;对为谋取私利而使国家或正当权利人遭受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审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一般发生在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合同当事人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已生效的合同进行修改、补充,甚至解除是难免的。审计中应把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有无人为因素干预或非法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免责条件是否真实、合规。

2.1.3、建筑工程主体审计

建筑工程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参与项目的主体单位很多,其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这些单位的工作及与之相联系的各项财务收支及技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是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职能之一。

设计单位审计。设计工作处于项目建设的上位,设计方案的优劣与设计质量的好坏,既反映设计管理水平,又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效益。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有二阶段与三阶段之分,不同阶段的设计依据不同,所提交的设计成果也不同。审计中,应分别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的概预算额度进行审计,投资运用是否有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的现象。

施工单位审计。审计时,第一,审查有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擅自超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所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从事承包活动的情况;审查有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或出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审查有无采取行贿、回扣等手段获取工程任务或倒手转包工程的情况等。第二,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真实、合规、合法;审查工程结算收入的发生是否真实;工程结算收人的计算是否准确;工程结算收人的核算是否合规,是否完整。第三,审查税费的结算与缴纳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审查核实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费用的发生与计算是否正确;审查施工单位有哪些应税行为发生,有无漏计营业税、增值税等问题。

2.2、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督管理机制

针对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措施,建立教育、防范、监督、查处的监管体系。做到:

1)加强工程管理关键是克服人为因素,建立一套决策透明、监管到位、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管理的方式由事后监督转移到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上来,管理的理念由过去单纯强调个人觉悟扩展到提高人的思想觉悟与有效的制度约束并举上来。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反馈机制和对内通报制度。

2)建立工程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违约事件的力度,可以起到严肃管理、强化威慑力量、形成扶正压邪氛围的作用,更好的促进工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透过问题,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缺陷和管理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减少和避免工程管理中的风险,建设工程管理阳光工程。

3、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审计除了对不同阶段实施审计外,还必须从不同的侧面对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及参与建筑工程的行为主体进行审计,以构成完整的审计体系,使审计工作覆盖建筑工程项目的客体和主体对象。

参考文献:

[1]王朝霞主编,建筑工程计价,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02.

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范文5

一、项目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分析

(一)招标管理

建设项目招标对提高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项目发包腐败、保证工程质量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普遍存在诸多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各种理由规避招标。这些理由包括:在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仅有一家或两家;供应商资质良好,与建设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供应商系本省内唯一一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因此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事项涉及商业秘密和安全,等等。还有部分单位通过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对不需招标事项的审批,通过集体审批的形式规避招标;也有部分项目因为地方限制或保护,导致建设单位无法进行招标。

2.评标过程不严谨。为了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我国《招投标法》对评标过程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包括开标日期、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人数、评标结果公示等。但审计发现,部分建设项目的评标过程随意性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取不合理,通过查阅评标记录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都是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二是评标人数不符合法定要求,评标人数不满足最低人数要求或者非5人以上单数;三是评标过程缺少详细记录,仅有打分情况和评标人员签字。

3.合同条款对中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然而审计发现,不少建设单位为了压缩投资成本,均在签订合同前与中标单位通过商务谈判,要求中标单位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一定幅度的让利,并将让利情况作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一项考核指标。

4.中标人违规转包中标项目。审计发现,某些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一级企业中标,二级企业进场,三级企业施工”的违规现象。部分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明知中标企业违规将中标项目转包给其全资子公司,不仅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阻止该行为,而且还依据中标单位与其子公司签订的委托收款协议支付工程款。

5.施工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强行招标。审计发现,某些建设项目为了实现早开工、早投产的业绩目标,在建设项目图纸还没有出齐或者通过审查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其结果就是招标只起到了确定施工单位和约定结算费率的作用,而最为关键的控制造价的作用则无法实现。

(二)合同管理

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决策风险、违约风险、过程风险等大量风险,任何一项风险敞口都可能造成建设项目投资失控。我们审计发现,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承包范围不明确。部分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对承包范围约定不够详细,致使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范围有部分的重叠或者遗漏。

2.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方式不明确。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会因为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改变以及业主需求的变动而进行工程变更,而工程变更对施工过程、工期进度以及工程价款的影响较大,往往引发合同纠纷。

3.争议处理方式不明确。大部分建设项目的合同条款均对双方权利义务做出规定,但对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缺少约定,从而导致争议解决陷入“持久战”的尴尬境地,既无人负责,更无人敢负责,结果就是项目进度因为争议而不断延迟。

(三)财务管理

1.资本金及资金到位不及时。审计发现,部分建设单位无法按照章程约定缴足资本金,甚至在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结束后仍未缴足资本金,对资金缺口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融资。

2.超计划、超概算投资。部分建设项目的估算严重偏离实际投资需求,或者由于前期勘察设计工作不到位、后期频繁变更设计从而导致后期不得不频繁追加投资,造成投资失控。部分建设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严重超支。

3.竣工决算不及时。竣工决算的编制需要很多前提条件,其中就包括整理归集各项档案资料,对剩余物资进行盘点清查,核实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但实际情况是,不少建设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由于上述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别是由于工程结算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使竣工决算在项目投入运营数年后才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条件;有的项目则是在不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条件的前提下,就由财务部门编制了一份竣工决算报表,凡此种种势必不能准确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资产移交的真实价值。上述问题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投资效率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1.不规范的招标行为将使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先天不足。不论是规避招标还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否定招标成果、对中标文件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变更,按照法律规定,其行为都可能被裁定为无效,而一旦被认为无效,无疑将给建设单位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粗糙的评标过程意味着建设单位的招标活动流于形式,相应控制活动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中存在着串标、围标、陪标的违法风险以及导致工程腐败的风险,这些行为都直接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在无图纸或者图纸尚未审查的情况下招标,招标的投资控制作用根本无从谈起,任何一项图纸的变更都将迫使后续施工通过变更签证来弥补前期招标工作的缺陷与漏洞,这就极易给工程管理人员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串通舞弊、搞权钱交易创造条件。总而言之,不论招标过程的哪一环节发生问题,其不利影响都将伴随着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大大增加建设项目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

2.合同管理不到位将使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失去方向。合同约定的是建设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即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现了问题。从审计情况看,合同管理引发纠纷事项主要集中在价款结算、工期延误、质量争议等涉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核心利益的争议上,这些争议给建设项目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工期的影响。这主要是由于建设项目合同争议涉案标的额大、涉案周期长、影响面广,一旦发生纠纷,解决起来难度特别大,纠纷双方根本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纠纷久拖不决成为了“持久战”的情况并不鲜见。例如,某建设项目就出现了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因为价款结算纠纷而大量尾工尾项遗留的情况,不但影响建设工期,更大大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的难度和管理成本;另一建设项目则因为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不明确,造成了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泛滥”,结果造成建设项目投资大大超出概算,降低了投资效率和投资效益。

3.财务管理不到位将使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功亏一篑。基建项目的所有投资行为最终都会体现在财务信息上,所以,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财务问题,而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整体和最终反映。如果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管环境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执行不力,基建投资款项被挪用和项目经费的跑冒滴漏就难以避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安全无法保障,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也就无从谈起;资本金无法及时到位除了会大大增加基建投资的贷款利息支出,还极易引发因资金不到位而导致的合同结算纠纷和工期延迟,竣工决算不及时又大大增加了竣工决算的工•作量和建设项目的管理成本,甚至可能导致无法准确核实投资金额、及时移交相关资产,造成投资浪费。

二、强化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工作是签订工程造价合同的基础,有利于依法施工、保护各方利益。鉴于此,我们建议:一要高度重视招标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在招标工作开始之前,对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教育,认真学习招标法律法规,严肃招标工作纪律,申明违规违纪的后果,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招标工作有一个公开透明、严肃高效、合法合规的内部环境。二是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及招标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地开展招标工作,对于不适宜招标项目应当依法报批,经批准后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三要强化评标控制,要从严要求受托招标机构组织实施评标,及时就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招标机构进行反馈,保证评标资料真实、完整地记录评标过程,评标结果合法有效。四要依法签订合同,尊重招标工作成果,严格依据中标文件签订合同,保证招投标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杜绝中标后另行调整合同价款、工作量、质量目标、既定工期等实质性条款,避免招标方和中标方利用中间环节串通舞弊。五要严格检查考核,建立起科学的招标管理和监督工作考核机制,细化和量化考核内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考核建议,监督整改并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五要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在签订招标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明确约定是否允许中标单位进行转包、转包的条件以及非法转包的索赔条款,从源头上明确中标单位非法转包的责任,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在施工过程中,要能够及时从监理方、中介审计机构的监理报告和审计报告中获取中标单位履行合同的情况。

(二)规范合同管理

规范、细致、到位的合同管理对避免法律纠纷、加快工程进度、提升投资效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鉴于此,笔者建议:一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全面把握合同中专用条款的制定,以中标文件为基础对施工项目的承包范围做出清晰、明确的表述,界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要防止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严重不对等,避免因合同条款的缺陷导致的合同争议。二要充分明确工程变更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控,明确设计变更的责任,通过设计合理的工程变更内控制度,控制工程变更给合同履行带来的风险。三要设计多形式、多层次的合同争议解决机制。根据合同履行争议形成的原因,设计多形式、多层次的争议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地化解争议,避免因合同争议导致的工期延误等问题。

(三)财务管理职能发挥

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成本,提高建设项目资金利用率。鉴于此,笔者建议:一是强化前期财务管理和监督。主要体现在对资金筹措和可行性研究的分析上,编制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在批准的概算基础上,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组织管理、监督控制、业务运行、人员素质和制度方面,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尤其是严格落实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大额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等内控措施。三是强化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着重对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进行监管,强化其概预算的控制和使用,并建立与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建设资金筹集、调度、分配和使用实行规范化、精细化与科学化管理,避免损失浪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项目的绩效水平。四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管理监督。完善审核工程结算手续、规范结算审批程序,保证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准确性,防止高估冒算和虚报冒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项和留取保证金。五是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科学管理和控制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六是充分关注“营改增”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影响,从供应商的选择、物资采购、发票管理以及业务形式的选择等各方面,积极开展税务筹划。

(四)积极引入中介机构

工程结算审计的法律规定范文6

[关键词]公路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

引言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健全和完善,公路事业单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应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新常态,尽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的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单位社会服务保障能力和效率。《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作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总纲,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预算管理、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等都提出了更高更严更细的要求。

一、公路单位内部控制及会计核算的含义及目标

公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公路事业单位管理目标,以预算为主线,通过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控制程序和方法,对公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机制。公路事业单位科学、有效地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完成以下目标:1.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质量;2.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3.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经费;4.加强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5.加强防腐防控,推动廉政建设。

二、公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公路系统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法。近两年来,我局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对全市公路系统开展领导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工程资金审计,通过审计,查出公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会计核算普遍存在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资产管理弱化、工程管理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问题。

(一)内部控制意识不强1.内控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尤其是没有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审批报销制度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经费审批和报销审核不规范,节约经费支出意识淡薄。2.内控制度不落实。虽然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执行力度不够,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3.会计监督不全面。未能发挥会计监督职责,会计核算工作只停留在日常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没有做好财务综合分析,没有为领导献言献策,同时,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也因审计人员不足未能全面开展,也未能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二)会计基础核算弱化1.工程款支付不规范。大额工程款支付对象与施工合同结算主体不符合,在没有业主委托授权的情况下随意支付第三方工程款,存在财务支付风险。2.生产成本核算不真实。(1)以收抵支,坐支收入,将其他收入(道班房租金)直接冲减事业支出。(2)挤占生产成本,将福利支出列支生产性支出,增加生产成本。(3)专项工程成本互相挤占,大修成本与小修养护成本互相挤占。3.会计核算不正确。(1)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没有按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2)年终结转工程款将工程结余结转直接弥补以前年度事业经费亏损。(3)将未办理工程结算款的预付工程款直接转入“项目结余”。4.原始凭证不完整。(1)差旅费报销未附审批依据和审批人审查意见。(2)支付工程人员伙食补贴未附考勤记录情况。(3)结转以前年度工程款无原始凭证记录也未附上工程具体结转项目金额。

(三)债权债务未清理1.职工超期限借款。部分职工向单位借款用于个人缴纳社保等费用,长期拖欠挂账,已超过三个月以上。2.对超过2年以上的债权债务未及时进行清理。(1)对已完成路面恢复路政押金没及时清理退还,长期挂账不清理。(2)对部分工程监理费没有及时清理收回,形成呆账损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1.资产管理存在漏洞。(1)固定资产采购无询价、竞价资料,部分采购项目询价人未达到两人以上参与,资产采购环节存在漏洞。(2)施工材料、工具等在使用上未办理入库、出库手续,领用时一次性计入生产成本核销。(3)养护道班购置苗木、水泥、化肥等材料物资,未按规定附购货清单,材料验收,入库手续不完整、不规范。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部分办公设备购置和新建房屋附属设施等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2)固定资产计价不完整,车辆购置附加税未计入固定资产原值。(3)固定资产处置存在先报废后审批,资产转让账上未及时冲减核销,造成账实不符。

(五)项目工程管理弱化1.招投标执行不到位。达到招投标标准的养护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对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直接确定施工队伍;对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未进行询价和竟争性谈判直接确定施工队伍。2.工程款支付不规范。(1)工程款支付未附上工程进度审批表、工程计量清单和合同号,工程款支付存在一定随意性。(2)预付工程款没有办理支付审批手续,仅凭银行付款通知单作为支付预付工程款原始凭证。(3)工程结算时未附施工合同和工程计量验收单。(4)已完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施工和财务决算,工程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影响工程成本真实性、安全性。

(六)财经制度执行不严1.经费支出把关不严。支付下乡补贴报销单据只有下乡当事人自制的《下乡登记表》,无领导审批和业务部门审核人签字确认,支出控制不严,财务报销环节存在较多漏洞。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1)报销下乡就餐费用同时还发放下乡出差伙食补贴,部分报销的餐费单据为收款收据或白条。(2)支付下乡补贴存在跨月跨季跨年积压集中一次性报销,造成财务人员无法区分实际下乡天数,可能存在重复报销伙食补贴问题。(3)支付伙食费用存在虚假现象,以会议纪要的方式发放伙食补贴费,用收款收据整本连号进行财务报销。(4)未执行人社局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标准,超标准发放绩效奖金,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存在同城接待且超标准支付接待费。(2)部分接待费未附审批单及接待事项明细清单。(3)行政存在接待费挤占专项工程成本费用情况。4.审计查出违规问题不落实。部分单位对内部审计的查处违规问题未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对违规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财经纪律和廉政意识淡薄。

三、对策

(一)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且相互制约,加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业务流转审核审批环节的把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要带头抓好内控制度建设,分管领导要总体抓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审核审批报销制度,尤其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点人员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源头上堵塞报销漏洞,财务支出报销环节要落实到岗到人,任何一笔业务支出都要经过经办、审核、审批等环节相互制约控制,才能发挥好内控制度作用。

(二)加强会计基础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1.加强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要以业主签订合同单位或个人为支付主体对象,付款时收据或发票单位要与施工合同单位一致,若不一致要由施工合同方出据授权委托书才能支付第三方工程款,降低财务支付风险。2.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区分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项目专项工程和小修养护工程成本、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严禁将生产成本、行政费用相互混淆核算,真实反映单位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福利支出,严禁以收抵支,确保成本和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3.加强会计基础核算。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年终财务结转,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挥好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4.规范原始凭证。对会计原始凭证的取得、收集、整理,要认真审核把关,不符合财务制度有违规问题的支出,要坚持原则不予报销列支,同时要做好财经政策宣传解释,取得当事人理解和支持。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要退回当事人补充完善,直到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才能给予报销列支,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规、合法。

(三)加强债务清理,防止资产坏账损失。1.及时清理收回个人借款。对超过三个月以上职工违规借款的行为,责令立即收回,今后应严格控制单位干部职工个人借款用于私事,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2.加大坏账清理力度。对路政押金、工程监理费等长期未清理事项成立清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债务往来清理力度,防止债权债务长期不清理不处理造成资产的潜在损失,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报有权部门批准核销,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四)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完整安全。1.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采购、入库、出库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资产采购、入库、出库环节,资产达到政府采购目录标准,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资产采购合规合法。2.加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1)固定资产计价核算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要做好资产购入原始凭证收集,全面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原值,防止车辆价款与购置税未同步计入资产原值。(2)对减值固定资产应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冲减固定资产账面净值。(3)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和财务部门组成资产清查小组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做好资产的增减变动登记,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五)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工程结算支付1.规范招投标管理。按照《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加强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按招投标要求,对养护工程项目达到公开标准的要进行公开招投标,严禁单位指定工程队施工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现象。2.严格工程款支付。落实工程预付款审批制度,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认真核对施工合同、工程计量单、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严格工程款支付,及时办理项目完工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防止工程资金长期沉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