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廉政风险防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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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廉政风险防控

乡镇廉政风险防控范文1

一、选准切入点,让廉政在项目建设中“生根”

20__年,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宝汉高速和海螺水泥项目同时在__县实施,项目投资20多亿元,规划征地2965亩,补偿资金高达7767万元。县纪委常委会经过分析论证,决定把征地补偿资金监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切入点,采取“提前介入、主动设防、跟踪监督、适时纠错”的办法,联合县检察院组织涉及征地拆迁的5个乡、29个村、91个组的172名村组干部召开预警教育大会,印发资料3000多份,广泛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分期分批举办廉政讲座6期,以会代训,开展风险防范培训,实现廉政风险防范全覆盖,有效增强干群的预防风险意识。

二、找准风险点,让廉政在项目建设中“发芽”

我们把征地面积丈量、核实地上附属物、征地补偿款兑现等关键环节确定为风险点。海螺水泥项目查找风险点51个,宝汉高速项目查找26个。县纪委与县农业局、土地局、财政局、海螺办、高速路协调办、水沟镇、柿沟乡等相关部门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要求。县纪委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县纪检监察网开设投诉专栏,按季度公示廉政风险执行、处置、整改情况,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三、捕捉闪光点,让廉政在项目建设中“开花”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和管理,县纪委和农业、财政、国土部门联合下发了《__县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积极推进教育长效化、制度系列化、政务公开化、工作规范化、监测多元化等“五化”措施,实现了“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县林业系统在前几年的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中监管失控,项目办先后有5人因贪污退耕还林资金被依法判刑。县纪委把县林业局确定为廉政风险防范制度重点推进单位,指导局党委查找廉政风险度点,清查清理历年陈账,制定防范措施,加大重点岗位人员交流,完善相关制度程序,从根本上扭转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被动局面,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多次受到了省、市林业部门的高度评价。据统计,海螺水泥和宝汉高速项目在征地面积丈量和7767万元征地款发放过程中涉及的29个村均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扩大辐射面,让廉政在社会管理中“结果”

我们及时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的经验做法,由表及里,以点带面,在全县11个乡镇、30多个县级部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制度监管风险点 278个,制定防范措施164条,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落实。7月份,我们在全县召开了反腐倡廉制度推进流动现场会,5个乡镇、3个部门、4个村交流了工作成效。县信用联社结合信贷风险实际,逐级签订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书,开展了家属协查廉政风险点倡议活动,保证了信贷活动的公正性。县教育体育局开展了制度、财务、考评“三公开”和议事程序、项目管理、人事管理、物资采购“四流程”风险防范制度,有效防止了工作失误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推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以来,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是必须建在重点项目上。把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贯彻到项目始终,建立项目库和项目建设台帐,将各类风险和分管部门的职能结合起来,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归纳出风险防范的重点项目,有

计划有目标地实施风险防控的措施,抓住重点和要害,进行管理、检查、考核。二是必须强化关键点监督。要针对钱、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干部提拔任用、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事项,按规定要求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必须结合本业务实际。要把廉政风险防范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个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才能查准、找全风险点,制定好防范措施,工作才会有实效,更要在工作实践中进行检验,及时进行修正、查漏补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切实提高绩效。

乡镇廉政风险防控范文2

局长 张海英

职务犯罪预防在区域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获得区域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的重视。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类似,北京地区各区县区位优势差异性较大,主导的经济发展目标、模式不同,行业发展各有特色,这一特点就要求辖区检察机关在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上做足功课,开展针对性强、服务性好的各类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辖区各级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市检察院的部署,立足区域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特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预防工作,并取得了切实的成效。继上期邀请海淀、昌平等区院后,这次很高兴继续请其他区县院的检察长,通过预防专刊的专门平台,交流对切实做好北京预防工作的看法和感受。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 健

东城区为首都功能核心区。近年来,东城区首创廉政风险防控和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模式,不断加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我院依托地域优势,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服务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有特色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关注区委、区政府的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领域。根据本区重点工程集中在保护历史名城和民生工程方面的特点,我院长期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各项工程真正成为放心工程、阳光工程。在城市改造、拆迁中的预防调查报告得到了区委书记的重点批示,并在2011年被评选为高检百优分析文章。二是与区预防腐败机制紧密结合,形成大预防格局,实现预防与廉政风险管理同向共进、机制对接。双方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共同调研本区廉政建设的重点范围和环节。将预防调查与找准廉政风险点结合起来,将查找职务犯罪隐患与发现岗位职责风险结合起来,将对策建议与补充完善廉政风险管理办法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以此作为考核本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情况的内容之一。三是创新预防调查方法,引入心理学知识助力职务犯罪预防。我院初创运用心理学知识,科学、系统地分析职务犯罪人员心理蜕变的轨迹和环境风险的影响,通过制作心理测量问卷和个案访谈提纲,了解职务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变化的规律,为今后建立起一套职务犯罪人员心理评价及干预机制打下基础。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因此受邀参加了心理学司法适用国际大会,撰写的《心理学理论在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中的应用》被高检采用。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立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首都要率先实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新格局。市委、市政府也对朝阳区提出了“争当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建设世界城市试验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和促进社会和谐模范区”的要求。朝阳区是北京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发展最快的区,区情十分复杂,治安形势比较严峻。近年来,我院先后开展了众多具有朝阳特色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开展为期五年的“鸟巢”、“水立方”等奥运重点工程预防,创新“三位一体”预防工作模式,预防经验得到了市院和高检院的认可和刊发;依托各类预防网络平台,与国有企业、医药系统和高等院校开展丰富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得到市国资委、市卫生局、市教委的高度评价;以高校领域案例为基础撰写的案例分析,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得“优秀案例分析”奖;结合朝阳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实际情况进行调研,获得区委书记批示,在全市首家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区推行了“6+2+N”的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工作机制,并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等等。今后一段时期内,我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朝阳区域特色,充分履行“职务犯罪问题研究中心”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服务区域发展的作用,为朝阳区的“新四区”建设和服务首都“双轮驱动”发展新格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索华

西城区院在完成常规性预防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区位特点和“十二五”期间的区域发展战略,努力做好专项预防工作。一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调研工作。我院与北京市第二医院等六家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调研座谈,总结近年来我院与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模式、方法和经验,剖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途径,并撰写《医疗卫生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的建议报告》。我院还积极开展金融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走访金融服务办公室、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单位,了解不同金融业态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收集、总结各单位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多次为金融单位举办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细致高效地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今年2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正式联网开通以来,我院受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数量猛增。为应对这一局面,预防部门采取专人负责查询的方式,仅上半年就受理查询1800余件。我们对近年来我院开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关于在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建议》调研报告,建议在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两大领域率先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有关市场主体廉洁准入资格审查的标准。三是坚持不懈地做好常规性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院开展预防调查31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5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两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789次,开展预防咨询854次。

乡镇廉政风险防控范文3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健全制度,不断规范监督行为。一是建立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二是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同时,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从单位、股室、个人岗位三个层次,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和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管理机制。真正建立起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防线,积极营造了廉政、风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工作氛围,树立了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围绕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今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切实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牵头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社会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治理等影响程度高、资金规模大、领导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是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资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立即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工作,3月19日财政局监督检查局苏兴全局长带队到我县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资金安全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支付中心岗位设置不合理,未建立ab角替岗制度;二是直接支付退票流程不规范、存在手工填制直接支付凭证;三是直接支付凭证传递未建立登记制度。

以上问题都已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上报与财政局。将进一步增强精细化管理意识,努力提高日常管理水平,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为核心,做好对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各项资金的支付,做好账务记载与核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二是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检查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维护财经纪律,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安排,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情况于2020年4月15至2020年5月15日重点对财政局农财股、行财股、预算股、国库股和资产管理相关股室进行检查。

三是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至2020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联合相关股室及相关单位对县17个乡镇的2020年-2020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根据《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拓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县公安局(看守所)、县安监局、县城建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5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和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五是为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监督〔2020〕4号)要求,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由财政牵头,于6月22日至10月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自查、重点督查工作。明年我县将继续深化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定期清理,杜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办理、发放、管理、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收卡借卡、扣留扣压群众“一卡通”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六是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严格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财政局关于开展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阿财监督〔2020〕12号)、《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成立专项检查组于于2020年8月16日至10月29日进行严肃财纪律、严格部门预算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调看账目和现场反馈的方式进行,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工资、奖金“三公”经费、私设“小金库”情况。但此次检查中发现我县部分单位在报销办公费、公务用车费、差旅费中存在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再次重申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等。

七是为全面理清我县各部门、各乡(镇)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各单位在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由县财政局牵头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日开展了部门银行帐户清理工作,按照“部门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88家行政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帐户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四)以人为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监督,为出色完成各项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为了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乡镇财政干部,更好的服务于基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均衡化、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职责,我们举办了专门针对乡镇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监督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县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滞后,检查人员较少,检查力量薄弱;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工作中缺乏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性;财政监督的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惠民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惠民惠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细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同纪委、审计及资金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性。三是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乡镇廉政风险防控范文4

一、做亮科技司法品牌,普法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

开播《联线司法》栏目。与电视办《联线司法》电视专题栏目,全方面、多视角的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每两周推出一期,目前,已制作播出《联线司法》专题栏目6期。

完善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扩大手机普法短信覆盖范围,截止6月份,订制用户已达两万余人,编发普发短信150多万条。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官方微博与网民的交流互动,上半年微博500余条。重点推进“司法面对面”公共交互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上半年共接收外网咨询问题1200余件。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以争取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为目标,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突出示范点建设,对五个街道和建设、教育、商务、经信、交通五大系统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突出法律进单位的推进,对汽车站、圣都中学、中医院等单位进行了重点安排。突出法制漫画宣传载体的运用,开展法润法制漫画巡展百日行活动。3月份,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我市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二、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建组织扩覆盖,推进人民调解社会创新管理。在全市镇村级调解组织100%覆盖,100%规范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企业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新建专业性、行业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3处;依托农民工维权中心新建市农民工维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处;新建龙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处。1-6月份,我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85件,调解成功率达98.3%,调解重大疑难纠纷23件,成功率100%。

抓基层强基础,着力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托市人大开展的“人民群众满意司法所”为契机,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所务管理制度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和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6月份,我市圣城所、洛城所、文家所、稻田所四处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抓管控促矫治,提升两类人员管理水平。以加强矫正队伍专业化、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刑罚执行流程、提升教育帮扶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档案材料为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卷宗质量评查活动和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依托市心理卫生协会成立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中心,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测试及评估、矫治;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32场次。上半年以来,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5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383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1.08%;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4人,在册社会服刑人员5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7‰。

三、主打优质法律服务,唱响民生主旋律。

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体系。与民政局联合建立市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1处,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14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分支,67个法律援助站点为触角,辐射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完善。积极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范围,将农村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外地进城务工农民全部纳入援助范围。1-6月份,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1件,办结案件75件,代书430份,新增发法律援助直通卡200余张,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974人次。

引导律师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一村一顾问”、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律师定期到社区(村)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加“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法润、法律服务百日行”、“党员奉献周”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律师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上半年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件,办结32件。安排律师陪同市领导公开接访,参与突发性、群体性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1-6月份,参与接待工作127人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应邀参与市政府决策论证、经济运行,尤其是重大项目上马、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论证,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决策结果正确。

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服务能力。与公检法联合出台了《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意见》,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印发《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意见》,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执业和规范执业意识。成立法规科,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进行全方位督导,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整个司法行政业务的正确方向。通过执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市场的整顿,肃清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诚信从业意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兴源法律服务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完善规章制度提升公证质量。制定完善质量检验制度和集体会审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公证事项查证制度和公证业务办理流程制度,以规范提效率,以制度促公正。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748件,其中国内公证6263件,涉外公证469件,涉港澳台16件,有效地发挥了公证机关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紧抓队伍建设,激发司法活力。

乡镇廉政风险防控范文5

一、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全县完成城乡居民适龄人员参保缴费25.31万人;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续保缴费5819.78万元,目前全县人均缴费额增长率总体呈增长趋势,全县人均参保缴费额水平整体达到230元以上,适龄人员参保缴费率达85.36%。全县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14.13万人,使用全省统一制作的社保卡按月通过农行网银实行社会化发放,1-6月累计发放养老金7347.81万元,发放个人账户结算资金203.05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亮点工作

1、强化目标举措,促进任务落实。一是下达目标任务。县政府于去年11月底召开全县2017年度城乡居保工作总结和2018年保费征缴动员大会,继续把城乡居保参保续保工作纳入全县乡镇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下达了各乡镇2018年度城乡居保目标任务,将城乡居保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同时采取“联系乡镇,定期督办”的工作方式,有序地推进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送政策下乡。为使参保群众进一步了解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注销登记等主要办事流程,使参保群众进一步明白“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道理和好处。我局印制城乡居保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和待遇测算表等宣传资料,配合全县16个乡镇分别在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或农村集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及政策咨询台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以城乡居保参保范围、缴费补贴标准、待遇领取条件和标准、资格认证等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为重点内容,开展了为期10余天的送政策下乡宣传活动。通过送政策下乡,积极引导参保群众选择最低200元档次或更高档次参保缴费,不断提高全县人均缴费额水平和城乡居保知晓率。三是提质增效。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城乡居保政策的落实,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经办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的一线经办队伍。按照县人社局部署,我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授课人并制作培训课件,连续3个周末召集全县16个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城乡居保风险防范和控制、经办工作及常见问题处理到业务经办讲解,通过业务培训沙龙等形式掀起学习业务工作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人人熟知城乡居保业务,咨询起来有所答,工作起来得心应手,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巩固系统应用,规范经办管理。一是梳理信息数据。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参保入库数据质量,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我局立足“三个互动”即:上下互动,乡村互动,部门互动,基本实现了全县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线实时经办率100%、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入库准确率100%、待遇领取人员系统发放率100%的总体目标。二是统一调度数据。按照我局《关于对2018年度各乡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数据批量入库进行统一调度的通知》要求,对保费上解入库和缴费数据批量入库工作,遵循“先入库、后申请、再导入”的原则进行统一调度。各乡镇将征缴的保费足额划拨上解至县财政专户,进账单交县居保局缴费核定股登记确认后,各乡镇再按照参保缴费信息数据导入模块的要求整理核对好2018年度参保缴费明细台账,编制汇总好《参保缴费数据情况确认表》,签字、盖公章后报送县居保局信息管理股审核、确认。并由信息管理股依据各乡镇报送的《参保缴费数据情况确认表》,按照“先报先导”的原则,统一安排开放乡镇系统导入权限,确定导入时限。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先易后难,确保在规定的调度时限内,保质保量圆满完成2018年度参保缴费数据批量入库工作任务。

3、采取多种形式,推进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多、分布散,待遇领取人员又多为患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生存认证工作难度大。为提升服务,方便群众,扎实做好城乡居保生存资格认证工作,有效防范虚假、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保障基金安全,减少办事流程,优化服务质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为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加强培训助力认证。资格认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并对各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经办人员就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平台生物认证识别和信息采集操作及流程进行辅导和培训。二是进村入户上门认证。我局协助各乡镇人社中心主要采取日常认证和进村入户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对于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人员,则由村组干部带着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携带认证仪器,家家户户上门采集认证信息。对于异地居住、外出务工待遇领取对象,各乡镇中心在村协办员微信群中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告知认证者进入湖北12333进行手机远程视频认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强化督办推进认证。我局每周末对各乡镇2018年度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采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督办,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采集认证10万余人,认证采集率达75%。 

4、统筹协调部署,工作同步推进。一是为统筹解决2015年以前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根据鄂政发〔2014〕53号和鄂人社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老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做好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并轨工作。通过多方调研,县政府重新出台了《黄梅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梅政规〔2018〕2 号),县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了《黄梅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操作办法》(梅人社〔2018〕13号),为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落实提供了政策制度上的依据。二是加强全面自查。重点对黄梅镇、小池镇、濯港镇、五祖镇、杉木乡5个乡镇的“老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核查统计,摸清“老被征地农民”底数,认真细致做好核查统计工作,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三是协调完善全县基础养老金提标信息系统数据参数配置比对工作,主动协助、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所需资金各个年龄段的明细测算和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工作。

5、强化内控管理,促进整改落实。一是上好“风险防控课”。为了办好连续3个周末的全县人社系统业务培训,我局积极配合精心准备,给大家上了3堂内容充实的“风险防控课”。“风险防控课”就业务经办风险及防控、基金财务风险及防控、信息系统风险、信息系统风险防控、档案管理风险及防控、违法违规处理等现阶段城乡居保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情况,与大家共同进行学习交流,为做好经办管理风险防控打下一定的基础。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对照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五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和30项检查指标及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保费的收缴、个人账户记录、保险关系转移、待遇发放和基金管理等各个经办环节进行仔细梳理,确保自查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重点指标专项核查。根据上级筛选下发疑点人员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分析比对工作,形成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疑(重)点信息数据下发基层人社服务中心。由各乡镇中心主任牵头负责,对照核查名单,深入村组落实,逐一跟踪处理,形成工作合力,防止推诿扯皮,共同做好核查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的待遇领取人员理解活动的意义和目的,积极配合专项核查工作。对已核实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坚决追回所涉金额,要求退还多领养老金。四是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月报机制,每月丧葬补助汇总表、死亡退个人账户汇总表、重复参保退个人账户汇总表,由村、镇按月逐级上报纸质文档,一式两份,一份送局存档,一份乡镇存档,层层压实责任制,对于瞒报、漏报、错报死亡减少人员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每年定期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验证,不定期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状态抽查,及时预警疑点信息。严格审核户口迁移人员的参保信息和异地参保状态,防止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金,严把审核关口。

6、抓党建紧作风,强化服务质效。加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和行风评议专题学习讨论,倡导全体干部职工做到遵规守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务实担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秉承办事公开等制度,做好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疑难事项申办和未办事项登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工作作风得到很大改观,经办业务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

1、基金入库不及时。部分乡镇基金征收开票不及时、不完整,对账、结账时间过长,基金归集上解入库缓慢、部分基金出现滞留现象。

2、经办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和村级经办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对政策业务掌握不熟练,不能完全按经办规程操作,各类报表上报不主动、不及时、不准确,还有的乡镇和村级经办人员更换频繁,业务前后衔接不紧密,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全县整体工作的进程。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跟踪落实,参保缴费到位。按照县政府下达各乡镇2018年度城乡居保目标任务,把巩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不断提高人均缴费额水平作为推进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来抓。协调财政、乡镇等相关部门,对乡镇参保缴费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办。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全县城乡居保适龄参保人员缴费率、保费入库率和参保缴费信息数据录入率达到100%。

2、规范操作流程,待遇发放到位。加强待遇审核管理,待遇发放信息数据要按时按要求入库,待遇发放全过程严格通过系统完成。各乡镇要规范业务操作,及时通知对象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按时进行待遇登记申报,及时纠正处理发放不成功人员信息数据,经办业务股室当月要及时审核处理,确保到龄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发放率达100%。

3、严格资格认证,动态管理到位。切实做好全县各乡镇待遇领取人员定期公示和生存认证工作,各乡镇在原已开展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推进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基础数据录入和建模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预防重领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创新身份认证方式,开通网上QQ认证,手机视频认证,建立常态化认证与进村入户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使资格认证工作步入动态化管理轨道。

4、上下协作互动,数据处理到位。规范日常基础性工作,严格操作程序,按照省厅市局总体目标有求,及时比对清理全县各乡镇信息系统数据。以实现全县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线实时经办率100%、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入库准确率100%、待遇领取人员系统发放率100%;系统数据和统计报表实际数据一致、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数据一致的“三个100%”和“两个一致”总体目标为抓手,狠抓在线实时经办,不断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为参保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乡镇廉政风险防控范文6

一、总体要求

按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实施”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五水共治”项目建设、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人员廉政等方面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干部廉洁。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检查项目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切实履行本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是否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管理;是否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消除安全隐患。

(二)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检查资金管理等部门资金分配是否合规、拔付是否及时到位、监管是否及时跟进。检查涉及政府统一采购的事项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地方和项目业主单位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公开,有无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等情况。

(三)人员管理方面。主要检查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是否存在、、、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日常监管。各乡镇、街道和涉及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五水共治”项目的日常监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要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态指导员的作用。要深入基层、深入项目,逐点检查、逐项整改、逐一验收,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月一报送。

(二)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和督促整改,并适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三)促进阳光治水。树立“阳光治水”的理念,各乡镇(街道),项目建设单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阳光工程”专题网、农村“三务”公开信息平台等各类媒体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主动及时公开“五水共治”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效率等情况,让群众知情,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五水共治”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将项目建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作为重点公开事项在“阳光工程”专题网站上集中公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涉及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将“五水共治”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要增强履行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把监督检查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制订行动方案和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表格,从3月份起每月20日前向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报送相关表格。

(二)改进监管方式。各乡镇、街道和涉及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五水共治”的每一个环节,推进“五水共治”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要前移监督检查关口,采取预防为主的方式,通过日常监管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及时进行整改,防范风险于未然。要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率,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要抓好监督检查和反馈整改的结合,既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