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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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1

就社会大坏境而言,一方面,国家改革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网络通讯的日益便捷,走出国门、了解外面世界并不是什么难事,人们对境外的好奇心明显降低。另一方面,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攀升,工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到涉外项目施工双倍工资收入已经不再是高待遇高收入的代名词。就公司层面而言,一方面,管理层中就是否把拓展海外项目作为今后的重中之重还没有真正形成共识,在支持海外项目部发展中尚未形成群策群力,全力以赴的工作合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海外事业开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人力资源储备还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方面还在摸索和积累经验,在缺乏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寄希望于职工主动请缨赴海外发展无疑是缘木求鱼。

就员工层面而言,存在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客观上,因为海外施工环境艰苦,对施工管理者的技术、外语、沟通协调能力要求也相对更高更严,导致能够担负海外施工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有限;主观上,由于国与国之间文化的差异,加之海外项目部远离家庭,从情感上大家也不太愿意到海外项目部工作,另外休假、医疗保障、安全保障、回国后的职位晋升、在国外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而影响职务晋升等也已成为外派员工在薪酬之外越来越关注的因素。上述这些因素已经成为制约公司海外事业拓展的瓶颈,需要我们下功夫研究解决。

二、对策与措施

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缓解或者调和这种矛盾,笔者以为要从涉外人力资源的激励机制建立,涉外人力资源培育,对涉外人员人文关怀等几方面入手。

(一)制定有效的涉外人员激励机制

三航局有限公司已下发了关于《海外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境外工程项目分配实施办法》等文件(以下称之为两个办法与规定),总体来说,这些政策与办法起到的是总纲的作用,公司有必要制定更适合司情的行之有效细则。

1、创立工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现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两个办法和规定中规定境外项目部各类人员的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国内同类同岗人员核定的工资收入的两倍计算,另根据境外项目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及地域环境等增加调节系数,调节增加的部分原则上在境外发放。相对于上世纪90年代,仅仅高于国内2倍的工资待遇已经不具备吸引力。如果在测算出境员工国内同类同岗人员核定的工资收入(含证书津贴、住房补贴等)时出现偏差,将会极大地影响涉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派往境外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往往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比较强一些的,可能他在国内收入就已经超过了同类同岗的工资水平,在国内的一些项目部,由于施工地域和施工难度的影响,工资水平也能拿到平均值的1.5倍左右,对这部分人而言到国外施工就更不会有吸引力。另一方面,有部分能力水平不够的人员,平时拿不到同类同岗人员核定的工资,就会觉得收入水平还不错,可以出去转转,但是派出国后可能会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此笔者以为公司一方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涉外人员的工资待遇;另一方面需对派驻海外施工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对出境员工国内同类同岗人员核定的工资收入(含证书津贴、住房补贴等)也要有相应的核定系数,相对应不同等级,享受相应的系数工资,从而有效的发挥工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作用。

2、创立动态的探亲休假制度。两个办法和规定中规定,在境外工作满1年后,实行回国休假制度。一年可安排休假2次,国内休假总天数原则上不超过30天。对于出国人员的探亲休假制度,中字头各公司标准不一,一些效益较好并在国外有长期发展战略的公司都在尝试更为人性化的探亲休假制度,如中国石油发展总公司在尼日利亚,实行三月一休假;中国土木工程总公司实行一年、半年和奖励休假等多种形式并存的较灵活的休假制度;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所属的中铁二十局、中铁十八局等目前实行半年休假制度。随着企业发展和与国际的接轨,类似中石油、中土等更为人性化的休假制度是发展的方向。因此公司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创立动态的,弹性的探亲休假制度。

3、创立涉外人员职业提升与发展机制。长时间在境外施工,不仅远离公司本部,存在物理距离,而且由于得不到本部的零距离指导,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有心理距离的问题。当在海外工作期满回国工作后,若职业发展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境外施工人力资源队伍的稳定和接续。要使这支队伍能够愿意奋斗、奉献于公司,在制定员工职业职业发展可否把“是否在海外工作过”作为人才发展条件和晋升条件,这样一方面可以拓宽员工的国际化视野,另一方面使其自觉自愿的将海外施工作为其职业发展的考虑因素。对于优秀的境外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从事专业技术和核心业务工作的员工,要为他们建立有效的晋升机制,给与他们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为他们搭设施展才华的舞台,必须要使其不断产生工作成就感。有的员工被派驻海外施工时正好处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时候,由于身处国外不能参加一定的考试局限于相关文件的规定而影响到职务的晋升,确实很可惜,不仅对其本人,对企业也是一种损失,怎样协调解决好到海外施工和职务晋升的矛盾也是要探讨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在局有限公司的层面,更应该为我们下属公司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文件。

(二)强化涉外人员的培养教育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第一要把好入口关,在新员工招聘之时要灌输时刻做好涉外施工的准备,既然选择了艰苦的施工行业,就要有服从分配,接受现实的勇气。第二,对现有在岗人员在“以人为本,共同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下,要强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只有企业发展了,个人的发展才有生存的空间,企业发展人人有责。2、加强涉外员工培训,提高涉外人员的水平。第一,由于我公司涉外项目基本锁定在南美地区,西语作为当地的官方语言,这对我们的施工管理人员是一种挑战,国内教育必学外语基本都为英语,具备日常交际的西语能力,必不可少。对涉外出国人员集中强化培训,重点是语言及所在国家情况介绍,可以编制或者购买施工所在国的知识普及读本,内容可以包括所在国概况、习俗与礼仪,主要风险,人员出入境注意事项,安全须知,简单的交流用语,应急通信及重要联系方式,重要场所的名称、地址,社交礼仪、风俗、宗教及主要禁忌,安全防恐,赴施工所在国主要线路及航班时刻,与大使馆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络方式等内容。第二,为了更好发挥涉外人员作用,需在涉外人员招募环节即严格把关,派驻专业能力强的人员,对拟出国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培训和考核。

(三)加强人文关怀,关爱善待员工

1、着力优化硬件设施和生活环境。强化后勤保障,积极运用科学技术,提供良好地硬件设施,保障涉外职工与家庭的实时互动;认真安排好海外施工管理人员的衣食住行,根据地域、宗教和民族特色,尽量丰富菜式品种,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家”的氛围和和谐环境,活跃项目部气氛,增强项目部的凝聚力。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

由于援助项目在境外实施,多数中资企业缺少对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详细了解,缺少对项目所以地的水文地质情况的掌握,加上有些项目设计参照的标准不同,部分施工工艺的不同和当地建筑材料市场不发达,导致大部分建筑材料需要从第三国和国内进口等综合因素,在施工过程如不加强质量管控,往往是一些小的细节都有可能引发大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工程项目质量问题表现的形式众多,如建筑基础结构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基坑边坡支护不牢导致塌方、主体结构的变形、墙面开裂、屋面漏水、项目建成后功能不完善等,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项目从立项阶段考虑不完善,考察设计阶段管控不到位

目前,国内建筑行业内的中资企业大多数在发展中的非洲的家承接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国不够发达,自己没有考察设计综合能力,部分项目由外方业主或第三方提供相关勘察参数,但这些数据存在准确性不高和选用的标准不一的问题。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企业因办理出国手续繁琐、国内业务繁忙等各种因素,加上项目全部工期要求紧,又不能及时到项目所在国进行复核。因此,国内设计企业只能参考外方提供相关参数完成设计。因此,可能会导致设计企业在设计阶段造成选择施工技术、设备配备不合理,设计内容不能及时细化等问题。另一种是中方派出勘察设计组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勘察,但由于时间紧,人员设备条件有限,工作任务重,有些参数凭国内经验代替勘探,缺少科学依据,容易造成经验性错误。都会导致质量上的缺陷和功能上的不完善。

②组织管理结构和管理技术人员配备不合理

援外项目是国家对外政治交往重要方式,大部分项目单体不在,施工技术都是采用国内成熟工法,部分企业在国内实施过重大型项目,有轻车熟路思想。加上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中标后无法对项目所以国进行考察,凭经验按步开展工作,导致前期准备不充分。还有些企业为节约成本,项目班子组建不合理,主要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且综合能力不强。境外工程实施需要的是“一专多能”复合型管理人才,现在国内外基本都在逐渐实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制度,国内建筑市场项目经理需要量大,各企业能力强、有丰富经验的优秀项目经理派到境外人员选择性较小,导致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个人能力一般。还有些企业所派项目经理个人能力强,但管理能力薄弱,加上企业对工程施工队伍选择把关不严,导致工程管理与施工队伍技术水平整体不高。目前,国内外建筑工地上辛苦作业的施工队伍,基本都是由打零工的农民构成,建筑工人中农民工占了80%,在国内缺少社保、医保、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在境外由于工作环境条件艰苦,又远离祖国和亲人,多数中资企业对派出的技术人员大多是临时拼凑而成的农民工队伍组成,又没有集中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导致他们缺少系统的质量控制意识,加上施工不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这些都极容易造成质量隐患。没有一支职业素质和技术素质过硬的工人队伍,又如何能保证境外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

③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实施过程贯彻执行不到位

施工过程是质量事故高发阶段,也是弥补设计阶段质量问题的最佳时期。工程质量问题基本都是由于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程序施工等原因所致。如:一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不合理或是符合相关规定,虽然按程序报告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但又受法律法规或其它条件的限制,并未及时修改方案,最后项目整体质量不高;二是施工单位在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不合理,或是功能过剩,安全系数空间较大,私自修改设计方案;三是组织不严谨,不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不熟悉图纸,施工方案不详细,导致施工组织混乱;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又不能亲自到现场监督指导,在境外实施项目缺少与国内项目一样的人员、机械设备和物资的保障,导致不能按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有些项目甚至连图纸都未经会审通过就仓促施工;有些项目现场管理松散,不按规章制度施工是常有的事,如该检验的没有按程序检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不能按规定进行等,工程资料都是到后期想办法补充,均可能导致质量问题。

④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选购和使用程序不符合规范程序

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是构成建筑结构的物质基础,现在援外项目建筑材料设备基本都是从国内采购,虽然商务部明确规定项目所用物资要填制《援外物资检验一览表》报甲方,经甲方审查后出具援外物资检验通知函和补充通知函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但是商检程序早已经是形同虚设,但从制度上又不能取消,材料设备也是从源头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如何确定材料设备规格型号,生产和半成品加工企业和供应商,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探讨。有些企业发运前不按程序进行验收把关,运输周期长造成部分材料过期失效;如选用的沥青与油毡质量不合格,使用后卷材出现裂缝,导致渗漏现象的发生;如选用非标钢材,或是在海上长期运输生锈未按要求除锈;水泥受潮、过期、结块,混凝土配合比凭经验确定,这些到达现场后验收不严格,加上当地缺乏检验检测条件,不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随便就用到工程上去,势必会给项目埋下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何保证材料设备质量对项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由于材料选购和不按程序进行使用导致的质量隐患和事故频频发生。

⑤缺少及时有效的监督指导管理机制

大部分援助项目现场除施工单位外,都配有设计代表、监理代表,只有部分重点项目会设业主代表,因项目在国外,不能同等国内项目接受政府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只能依靠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因此,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就十分重要。现在援外项目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派出人员要求严格,不仅要求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还需要取得由商务部组织培训并考核通过的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专家证书才能上岗,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发展,监理单位人员紧缺,有些单位只能想办法打球,将不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派到现场,由于监理单位的管理和责任心,往往不能依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如相关规范强制要求关键工序需旁站监理;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的审查检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不能及时与工程同步落实,到后期补充大量工程资料,导致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得不到保障。同时,让许多工程质量问题也得不到及时解决,并留下质量安全隐患。

2在境外实施项目质量管控的几点体会

①援助项目需立项之前做好充分规划和调研

目前,大多数项目是由中国政府委托国内勘察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缺乏对项目全周期的考虑。因为项目的质量是全周期分阶段管制的。所以,如果考察组能够由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组建,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设计阶段就能参与到项目中去,提出在施工阶段容易出现技术和施工工艺合理建议,使设计企业在设计阶段就能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使质量缺陷在源头得到管控。项目设计越细化,项目的质量就越能够保证。

②业主单位要真正担起责任,扮好组织领导者的角色

一个项目的建设全周期过程往往是由各个参建单位组成的,各个单位的管理理念、组织结构、人员素质各不相同,但是都要为同一个项目服务。国内因施工过程中人员管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约占80%左右,人的因素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起着得要作用,业主应该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援外项目与国内外其它项目不一样,工作过程中往往会牵涉到政治问题,此时企业层面很难去解决。在项目开工前组织管理和技术交底,让各参建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岗前教育培训,提高参建队伍的缝合素质。首先,专职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并加强继教教育和考核培训,确保项目所配备人员在综合能力上能够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其次,技术工人选派要严格规范,要严格参照国内项目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三级教育”制度,通过培训提高技术工人专业技能和质量意识,对于培训不合格的人员要限制派出,以提高派出施工队伍整体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③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

项目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独立性,每个项目都需有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方法去实施。各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应该以制度指导项目运行。通过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过程的技术作业和管理过程实施约束指导。这样,不管人员如何变化,项目依然能够按制度顺利进展。如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制约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并在不同的阶段有针对性组织参建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让每个人心中有制度,让人人参与质量管理,按制度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制订和贯彻落实制度建设,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有制度和人员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④严格控制材料设备质量

加强采购、发运、仓储、使用过建筑经济与管理216程的管理;设计阶段要做到设计经济合理,结合所在国的情况,配备合适的材料设备,智能化过高的材料设备如果在当地出现故障后就很难得到及时的维修,反而失去基本功能。施工单位应该从选型采购阶段就要进行质量控制,选择国内合格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建立采购档案,收集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当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做到可追溯、可追责。发运时要搭配装箱,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对有保质期要求的材料要制订好详细采购发运和使用计划,到达施工现场后,严格落实建筑材料及制品在进场前的“先检后用”制度。施工单位材料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清理核查材料设备型号、数量,分类存放,按有效期限制分批使用,并做好详细登记和管理。

⑤及时完善和改革援外制度,给参建企业充分的自管理项目的权限

如管理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派出什么样的人员?项目实施前发挥好设计监理单位的作用,加强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审查。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避免将问题遗留在施工阶段。施工监理企业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责任主体是各参建企业,企业更清楚派谁到项目上合适,监理企业在接受委托后应做到严密组织,认真查阅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提出优化设计和施工建议,将设计缺陷及时反馈业主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必须以法律法规、合同和施工图纸及其它为依托进行监督管理,合理配备和调协现场监理机构,按要求配足监理人员。同时制定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现场监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3结语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

20XX年4月,井下作业公司两个海外项目部重组整合为一个职工百余人,业务范围涉及修井试油、稠油注汽、综合技术服务专业三大范围,施工国家分布在伊拉克、阿曼、苏丹等10个国家的综合性项目部,为进一步理顺管理,全方位掌握海外各平台情况,不断提高海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倾力打造国际化人才队伍,项目部经理吴玉滨带领班子及机关成员在公司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井下作业技术服务项目部平台经理述职管理制度》,在项目部周工作会上施行。

组织专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编制平台经理述职报告PPT模板,内容涵盖生产运行、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物资、设备、安全、培训、党群、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等十项内容,并将述职报告上交至项目部主管副经理和主管岗位处进行审核,既实现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也保证了述职报告的全面性和专业性;同时要求平台经理在倒班休假回国三天内确认述职时间,在两周内完成述职,保证了述职的时效性;述职过程中,平台经理与项目部领导班子及机关岗位人员进行充分交流,如实反映现场本轮班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协调解决事宜,并根据会议中项目部领导提出的不足之处在一周内备案并整改,保证了述职报告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层层制度的制定,全面保证了述职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随着工作不断推进,结合长城公司的工作要求和兄弟单位的优秀经验,同时为进一步做实、做优、做细述职报告的经验成果,给项目部高学历员工提供一个锻炼和提升的机会,项目部将述职报告范围从平台经理扩展到平台经理、带班队长、HSE监督、机械师等多岗位:平台经理带领机械师进行述职汇报,HSE监督进行专项述职汇报,下步将实行带班队长带领司钻进行述职汇报,实现境外项目中方人员岗位的全方位覆盖。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

酒店安全管理细则一(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酒店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职责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须知》

根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务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四、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吸毒、赌博、传播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酒店安全管理细则二(一)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二)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三)值班巡查制度。

1、酒店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酒店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酒店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五)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六)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七)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酒店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酒店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酒店;旅客严禁在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博、吸食、,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酒店安全管理细则三1.0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3.3 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3.6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3.7 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规范

4.1.1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4.1.2 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2.2 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4.2.3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4.2.4 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4.2.5 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4.2.6 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4.2.7 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2.8 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 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4.3.2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4.4 保安员技能培训

4.4.1 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 《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钥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 《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公司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广东制造业;国际化:影响因素

企业国际化,通常指企业围绕将资源配置范围由国内市场拓展到国际市场所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控制活动。根据产品市场定位不同,企业国际化可分为内向国际化和外向国际化两个层次⑴。内向国际化指以国内市场为基地,通过引进产品、技术、管理经验等提升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俗称“引进来”战略,主要包括进口、购买技术专利“三来一补”、国内合资合营、成为外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外向国际化则指企业向国际市场提品、技术、资金等一揽子生产要素,以实现生产过程的国际化,它是企业国际化的高级阶段,俗称“走出去”战略,主要指直接或间接出口、技术转让、国外各种合同安排、国外合资合营、海外子公司和分公司。限于研究目的,本文将国际化的内涵及研究的重点限定为外向国际化,主要立足于企业的视角,考察影响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的关键因素。

一、广东制造业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一)广东制造业企业“走出去”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境外投资业务经历了一个规模从小到大、逐年加速发展的过程。从在香港设立广东省第一家境外企业起,经过20多年的发展,广东目前已经在境外88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企业累计达1404家,协议投资42.83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32.06亿美元(以上数据均包括境外企业再投资)。如康佳、格力、美的、华为、TCL、中兴通讯等企业在美国、巴西、墨西哥、印度、越南、柬埔寨等国建立的加工贸易企业、研发机构。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的《200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显示,截至2004年广东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净额,不包括再投资)在全国各省市中独占鳌头。

1.对外投资的主要行业集中在家电、通讯设备和服装等行业。其中的佼佼者有TCL集团、康佳、华为、中兴通讯、格力、格兰仕、美雅、金蝉等企业。

2.境外投资的主体和投资方式呈多元化趋势。投资主体从以国有外贸企业为主向以具有自有品牌的各种所有制生产制造企业为主转变,特别是民营企业成为境外投资的重要增长点。近几年,民营企业由设立贸易公司向建立生产企业转变:由个别企业“走出去”向多家企业“走出去”转变。外向型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地从开始在香港设立贸易窗口到走向周边国家建立销售网络和办厂,再向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扩展,逐渐形成向世界发展的趋势。

投资的方式也从以直接投资占主导地位向参股、并购、股权置换等多元化方式转变。如TCL于2002年收购德国彩电企业施耐德公司:2003年上半年,收购美国渠道商GO-VEDIO公司:2003年末,宣布收购法国汤姆逊彩电业务.并合资成立全球最大彩电企业;2004年4月,公司又宣布收购阿尔卡特手机业务,合资成立手机研发、生产与销售平台。

3.境外企业的类型趋向多样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类型从早期较单一的境外加工贸易发展到科研、资源开发、投资控股等多种类型。投资规模从2001年的27亿美元发展到2004年的42.83亿美元,三年间的增幅达58.6%。

4.大型龙头企业的跨国经营已具有一定规模。如TCL、中兴通讯、华为、美的、格力、健康元等知名大企业通过在境外投资设立销售网络、研发机构、控股企业,并开展跨国并购,实施跨国经营战略。格力电器、国光电器、德豪润达等企业在国内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在境外投资的项目均取得成效,部分还进行了增资扩产。

(二)广东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综合来看,广东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已经进入了快速、规范的发展阶段,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各个企业所面临的行业和自有资源等条件的不同,他们所选择的进入市场的模式也有些不同,但同处于广东这块土地上,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具有类似的性质。

1.投资规模偏小。从海外投资项目的规模来看,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平均规模为600万美元。与之相比,广东对外投资的项目规模明显偏小,多数项目的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下,民营企业中的境外企业平均投资额仅为47.4万美元,最少的在香港地区的投资还不足l万美元。

2.境外投资主体不断扩大,但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不强。广东制造业企业的跨国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世界500强相比,在经营规模、技术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距。

3.企业仍然依靠个体力量“走出去”单打独斗,尚未形成集群效应。广东制造业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已呈现产业集群的态势,出现了分工明细、配套齐备的大型“家电城”、“陶瓷城”、“灯饰城”、“服装城”、“纺织城”等.但这种优势并没有扩张到海外市场,各企业间尚未建立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的平台,先行“走出去”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的企业在境外经营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资源未能惠及其他企业。相反,一些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不仅不能以长远利益为重来开展合作交流,反而互相挤压,大打价格战,形成恶性竞争,结果是产品质量降低,企业声誉受损,乃至最终失去海外市场。

4.缺乏国际品牌,研发投入不足。广东以中小企业居多,这些企业主要依靠低成本(劳动力和资源等)投入来维持经营,自有知识产权少,研发投入不足,企业技术水平落后,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仍然靠低成本来抢占市场,而像华为、格兰仕这样在国外市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民营企业还不多。

二、影响广东制造业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因素分析

由于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幻莫测,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往往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除了一般国内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之外,还要承受包括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国有化风险、法律对抗风险等在内的国际风险,因而跨国企业必须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才能在东道国立足并图谋发展。从企业层面来说,影响广东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因素主要表现为:

(一)观念误区广东省外经贸研究所的调查表明.广东企业对“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在观念上存在相当偏差①。

企业的认识偏差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认为国内市场已经足够大。在国内经营好就已经不错了,没有必要到国外市场冒风险投资;

二是虽然在广东已经有不少企业认识到“走出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但由于怕承担风险,认为不了解国际市场环境、法规政策和国际惯例,又没有跨国投资经验,保险起见还是不“走出去”为好;

三是企业的等待心理,突出的表现是对自己的实力估计不足,担心技术不过关,管理跟不上,其中85%的企业认为目前还不具备“走出去”的条件,希望等待将来条件成熟了再开展跨国经营。

企业在跨国经营问题上存在的畏惧、等待和不屑一顾的心理影响了广东企业向外扩张参与国际竞争。

(二)缺乏独占性的生产要素垄断优势根据海默(Hymer,1976)⑵的垄断优势理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关键在于它在国际竞争中具有垄断优势,特别是拥有独占性的生产要素优势,这些优势具体表现在技术先进、规模经济、管理技能、资金实力、销售渠道等方面。依此衡量,广东制造业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存在如下不足:

1.海外投资经营规模过小,集约化程度偏低,不具备规模经济优势。企业规模偏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也难以与世界大型跨国公司相抗衡,极易被他人挤垮。

2.企业资金实力明显不足。企业“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因此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后盾:否则,企业进入目标市场的初始投资能力和抵御东道国政治、经济风险的能力都将大大削弱⑶。广东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同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相比,明显存在资金实力不足的问题,外汇短缺、税收债务负担沉重、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方式单一,已严重束缚了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一些企业尽管拥有在海外市场很有发展前景的产品和技术,也因资金约束而无法走出国门;而那些已进行跨国经营的企业,也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问题,不少企业在进行初期规模较小的试探性投资后就无后续资金再扩展投资规模和进一步的研究开发工作。

广东的工业企业的平均总产值和工业平均销售收入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企业的水平,其中大型企业的平均销售收入只相当于2003年世界500强排名第500位的川崎重工当年销售收入101.731亿美元的4.1%。2002年,广东工业50强平均每家营业收入为101.7亿元,仅相当于世界500强中148家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3.9%。特别是一些行业,如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石化通用机械行业、环保机械行业、建材行业等行业,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行业内低水平产品重复生产、缺少骨干企业和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等问题②。

3.销售渠道网络不畅。广东在海外投资的企业多数是以外汇作为出资物的直接投资,而以设备、技术、管理折股投资的间接投资很少,投资水平较低,再加上企业对国际化经营中销售渠道的特点不太了解,销售管理经验也不成熟,营销网络国际化程度不高,最终导致国际化经营失败。TCL收购法国和德国的企业,一方面是为了避开贸易壁垒,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利用他们原有的销售渠道。但合资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技术。合资前汤姆逊彩电业务不必支付专利及品牌使用费,但合资后的公司每年却要向汤姆逊交纳这两笔费用。有人称之为“变相的贴牌”。由此可见营销方式很粗犷。

4.企业的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低,投资决策过于草率。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时,由于受经费和时间的限制,或因怕错失机会,考察团往往是走马观花,草草决策,有的甚至为了图省事,就只是找华侨或者驻外使馆作些简单的咨询和调查工作,回国后就匆匆起草考察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造成立项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决策过于草率。例如TCL在收购德国施耐德后发现原有企业存在很多事先没有看到的问题,给收购后的整合和经营带来很大困难。由于公司没有进行详细调查,在收购完成后施耐德品牌的推广过程中,TCL发现施耐德这个品牌在一些国家已经撤了出来,品牌的使用权和当地的商是有纠葛的,当TCL重新要做这个国家业务的时候,发现他们首先要面临的不是市场问题,而是法律问题。这充分暴露了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完善。

(三)企业制度落后目前,广东制造业企业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大多数企业还没有按国际惯例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海外企业在组建形式、管理模式、经营方式方面仍残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运营模式的烙印⑷。而民营企业普遍采用的是家族化管理模式,在企业的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与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相去甚远,企业管理的制度化和科学性欠缺,削弱了在国际化进程中与同行的竞争实力。

(四)人才缺乏成为国际化软肋据《中外管理》杂志于2004年11月对600多位企业经营者的调查,“国际化人才的短缺”被认为是“实现国际化的最大障碍”。显然,人才问题也是广东企业走向世界所面临的最大瓶颈之一。目前广东无论国企还是民企,不少涉外管理人员大多只是有外语专长或在国外行政事务部门有过工作经历,但缺乏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国际人才的缺乏使企业很难有效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根据调查,即使是华为、TCL这样的大企业,在实施国际化战略的过程中也因国际化管理人才的缺乏而进展不顺。TCL和法国汤姆逊的合资公司TTE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中法双方的工作人员语言不通、公司奖励机制难产以及欧洲工厂运营支出过高等等。因此TCL集团在宣布与汤姆逊合并后不久,旋即开始大规模招聘海外人才,计划在全球招聘2200名具有国际化背景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研发人才。TCL这一举动恰恰暴露了TCL缺乏国际化人才的软肋。

(五)文化冲突与组织内的文化协同障碍我国的企业发展海外直接投资一般是采取与东道国企业合资的形式,因此所构成的合资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共同经营的跨国界、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企业。于是,这些跨国合资企业及其母公司的经理人员、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他们对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权力距离、不确定性规避、生活质量与数量等方面的认识是相异的,于是就出现了不同形态的文化或其文化因素之间的相互对立、相互排斥,这就是跨国合资企业中的文化冲突。为了缓解和消除文化冲突,搞好企业管理工作,必须加强跨文化的沟通和管理,建立中外管理人员共同确认的企业管理模式,形成共同一致的企业管理观念和企业文化。这一过程被称为组织内的文化协同过程,它必然导致跨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上升,成为企业发展海外直接投资的一大障碍。

企业文化的整合是在并购后整合过程中最困难的任务。一方面,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文化的差异加大了整合难度。从中国企业的文化特征来看,中国人对风险的接受程度低,倾向于远离权力中心,导致中国企业的成败往往取决于企业最高领导。但是用这种方式管理其他发达国家的企业往往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由于这些被并购企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十分成熟的企业环境,他们往往会对自身文化的认同度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企业将自身的文化强加给被并购企业,其结果只能是“貌合神离”。

TCL在收购汤姆逊后,尽管RCA处于经营亏损的状态,但RCA仍然拒绝接受TCL提出的有关产品结构调整的中国设计方案,TCL-汤姆逊合资公司TTE首席财务官VincentYan曾在合资公司成立多个月后对海外媒体表示:“合资公司在经历了三个月的正式运营之后,我们发现遇到的挑战和困难要远远超过预想。”而TCL一位负责人曾表示:“在中国,如果领导说某件事情是对的,即使他错了,那么员工也要服从他。但是在外国公司里,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我们有两种不同的文化。”由此可见,与发达国家企业间并购后的文化整合相比,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将面临更艰巨的文化整合。

三、广东制造业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战略选择

(一)调整并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企业制度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建立以公司制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高效、精简的组织结构,以适应国际化经营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就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产权明晰化、管理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等化的公司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规范企业的跨国投资经营行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企业利益受损。当然建立符合企业国际化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除了明确产权关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组织制度改革外,还必须按国际惯例强化企业的科学经营和管理,以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上发挥新的企业管理制度的作用。

(二)不断创新和把握独占性的生产要素垄断优势,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加强在技术、管理、资金、品牌、创新能力、市场控制能力等领域的创新,依托企业的核心产品或核心技术,实施品牌战略,形成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品牌意识,创自己的品牌。目前,广东不少制造企业采取了贴牌生产的策略。对于刚刚起步的企业来说,这一方法有助于促进出口。但当相当一批企业在其专业领域内已颇具知名度的今天,应及早结束这种“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尴尬局面,创出自己的品牌,强化研发环节。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技术是企业的生命线,只有锐意创新,积极进取,才能保住和进一步争夺有限的市场资源。

(三)培育企业“走出去”的人才队伍一是要注重培养、吸引、聚集一批熟悉国际经济运作的高级人才:二是采取措施聘请世界各国的人才(初期可聘当地职业经理人)充实到跨国经营的企业和机构中;三是组织高、中层骨干参加国内的有关教育培训,选送人员(主要是高层人员)到国外学习;四是广纳贤才,有效利用华人资源。实践经验表明,管理人员的本土化对企业海外经营的成功至关重要。丰富的华人资源既熟悉当地市场又传袭了中国文化,是将企业与市场结合在一起最为便利的桥梁。

(四)充分了解东道国有关政策法律,认真进行项目认证企业要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派专职人员观察市场动态,并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安全性、有效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具体的抗风险措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既要关注当地政局是否稳定,也要了解东道国对外来投资的态度及政策。最大程度地争取优惠条件;要重视项目资料的可靠性、全面性和前瞻性;不可轻信合作方的介绍和提供的资料,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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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违规招投标可投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这是首部对工程招投标投诉进行规范的法规。该办法明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改委受理处理。办法规定,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办法同时规定,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最高可处10000元罚款。

保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重新定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与2001年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暂行规定》相比较,此次对保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修订的内容包括: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增加、完善了派出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扩展了派出机构对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管理职责。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管理辖区内有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事项;管理有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为方便申请人,新规定增加了派出机构根据保监会委托,统一受理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送达中国保监会的核准决定。

客船和滚装客船船员要持证上岗

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与1997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相比,新的规则对以前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相应修改。《规则》指出,特种船舶的船员要持证上岗。申请适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船长适任证书者,应在其他种类的相应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船长满24个月,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任见习船长3个月;或持有客船或滚装客船大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运输船上担任大副不少于18个月,其中曾经担任客船或滚装客船大副至少6个月,通过船长考试、评估合格后,至少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任见习船长3个月。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从严管理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办法》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制定、、备案、使用和监督检查进行了细化,将过去用内部文件规范的内容上升到部门规章层面。《办法》详细规定了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式样、文字和名称,指出,不得与强制性认证标志、国家统一的自愿性认证标志或者已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将公众熟知的诸如表明安全、健康、环保、绿色、无污染等等具有特定含义的认证名称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的组成部分;不得将容易误导公众或者造成社会歧视、有损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符号、图案作为认证标志的组成部分。《办法》明确,获得产品认证的组织、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该在各自通过认证的范围内标注其认证标志,不得混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五戒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认监委审批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期限。《办法》严格禁止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指定的认证、检查和检测业务。《办法》同时指出,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制订管理制度和程序,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检测活动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查、委托检测活动明确区分,不得利用其指定的资格,开发或者从事自愿性产品认证以及委托检查与检测业务。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存在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业务宣传、推广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等5种情形的,将被处以2至3万元的罚款。

海关细化进出境物品监管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这两个办法是对海关总署以前出台的相关通知、规定的总结和细化,规范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的管理以及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的管理。《办法》指出,常驻机构申请进境的公用物品以及非居民长期旅客申请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的单证和办理的手续;规定了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的数量;以及海关对常驻机构出境公用物品以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出境自用物品的监管程序。《办法》明确规定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属于海关监管机动车辆,主管海关对其实施后续监管,监管期限为自海关放行之日起6年。未经海关批准,进境机动车辆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这两个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常驻机构申请进出境公用物品以及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该办理的手续将更加明确和方便,同时海关的监督管理趋于规范化。

个体工商户材料齐全当场登记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依照《行政许可法》细化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与受理的各个程序。《规定》明确要求登记机关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登记事项、依据、条件、登记程序及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供申请人查阅。

设立条件量化规范版号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比较1996年颁布实施的《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新规定将部分事项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出版行政部门。为了增强审批工作的可操作性,《规定》对音像出版单位的设立条件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除出版单位名称、章程、主办单位、主管机关、业务范围等条件外,增加了专业人员数量、注册资本、工作场所面积方面的要求。《规定》加强了音像制品出版活动的管理,规范了版号使用。

广电总局立下七项规矩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台《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等七部规章。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细化了广电总局法规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清理、废止等全过程,突出了利民原则。《规定》明确要求规章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总局政府网站上登载。《规定》还要求法规司每年将上一年出台的法规及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改变了过去每三年汇编一次的作法。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各司局不得将总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擅自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司局应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可以通过在总局指定地点张贴、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指南手册、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和政府网站公布等多种方式公示《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细化了电影片在中国境外洗印、后期制作和洗印加工境外电影片活动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办法》指出,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应经广电总局审批。申请到境外进行国产电影片的洗印、后期制作的申请单位,应具有《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且所申请影片已立项;确因特殊技术要求确需在境外完成洗印、后期制作。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应当凭证执业。《规定》明确指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与播音员主持人都要进行资格考试,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才可以申请相关执业资格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统一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境外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广播电视机构或编辑部。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许可,不得擅自设立驻华办事机构。驻华办事机构名称应以申请机构国别(地区)+申请机构名称+在华所驻城市名+办事处的方式确定。驻华办事机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三年。境外机构对其驻华办事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业务活动,承担法律责任。驻华办事机构及成员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按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