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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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

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范文1

关键字:工程监理 问题 对策

作为一项服务性的工作,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所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进行控制。工程监理是维持工程质量的最有力的途径,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

自从1988年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度以来,我国的监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保护建设单位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工程监理这个行业的出现,直接引起建筑行业的改观。虽然,工程监理行业的成绩斐然,并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是因为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还处在发展初期,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难免会出现问题。下面笔者就对我国现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 我国现阶段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不深、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因其要对工程进行投资、质量和进度方面进行控制,所以工程监理会有很大的收益。许多建筑单位都冲着工程监理创造的价值去办工程监理的公司,有的还是属于个人行为,但这些监理公司在人员和技术上都有很多缺陷,不利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些工程监理公司,在没有业务的时候,基本上属于空壳公司,只有到了需要人员时才临时招人。

还有些监理公司创建时间短,没有相关的经验,即使是认真投入到工程监理的工作中,也很难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单位的资质不深是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也是应当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 工程监理不受重视

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组成了建设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工程监理单位起着服务的作用,而建设单位对工程占有控制权,如果建设单位紧紧抓住控制权,不让工程监理单位深入工程内部,那么监理工作就很难有效施行。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明显不高,仅仅是有责任没有权利,实权没有了,监督和管理肯定就没有效果。

(三) 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有一个习以为常的现象,那就是工程监理人员一般都是其他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人员考取了工程监理的执照后变成的监理人员。虽然这些人当中有的会有很多工地实际施工经验,有的对图纸吃得很透,有的只是有管理的经验,但几乎没有人真正是各方面都很优秀的。

有些考取了监理证的人,只是在工程监理公司挂名,根本没有从事监理工作。而且,流动性大已成为工程监理行业的特点,临时聘用也成了行业内部司空见惯的情况。临时聘用的人员必定没有随时在岗的人员的实践经验丰富,所以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也就显而易见了。

(四) 工程监理的市场不够规范

工程监理市场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地方主义保护政策和发展空间小上。一些地区利用政策漏洞,通过不正常手段保护本地的工程监理单位,杜绝其他地区的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工程监理市场发展空间小主要源于它自身的行业性壁垒。

市场的不规范,导致地方行业内部的竞争小。行业竞争小就不能很好地促进本地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从而极大地影响了监理的工作质量。

(五) 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较差

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有的工程会出现监理人员只挂名,不在现场的情况,也有的是一个监理工程师监理多个项目。还有的工程甚至会出现监理内容不确定,监理程序混乱,监理人员的责任没落实的情况。这些都会降低监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无法真正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二、 正确处理工程监理工作问题对策

(一) 加强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

虽然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控制监理单位的注册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加强工程监理资质的管理,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国家相关的监管单位,要提高工程监理公司的门槛,不能随便就让他们成为合法的监理单位,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要严肃处理,情况严重者,不能让他们再参与工程监理,必须吊销他们的监理资质证书。第二,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单位的时候,一定要对其资质进行现场考察和验证,不能随便就委托一家监理公司,这对工程的建设非常不利,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是没有任何帮助的。第三,工程监理单位要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制度,提高人员的技术,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二) 提高工程监理企业的地位

相对于国外来说,我国监理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起步晚,制度不成熟。现阶段,工程监理企业的地位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了监理费。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可以从收费的方式入手。改变收费方式,切断之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直接付收费的渠道,重新开辟一条收费渠道,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建立一个收费的第三方。这样工程监理企业就避免了和建设单位的直接产生经济接触,工程监理单位的地位就能得到保障。

(三) 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

工程监理工作能否做好,归根究底还是取决于人。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工程监理单位要想尽一切办法把高素质的监理人员留在企业里,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然后再对新进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于那些工作能力很强的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对其进行再培训,以期在不断培训下,其工作能力更加强。

(四) 规范工程监理市场

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本地的工程监理市场处于开放的状态,而且还要积极引进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以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的活力,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坚决抵制垄断经营的做法,保持市场的平等性和竞争性。相关的地方部门还要对外地的一些工程监理企业做出一些鼓励,彻底避免地方主义保护政策的出现。

(五) 完善监理制度 提高监理水平

保证工程监理服务的优质优量,监理企业应当将监理责任分到每个监理工程师身上,而建设单位也要确定好监理内容和程序。现阶段,工程监理企业虽然不能在现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彻底解决一个总监理负责几个项目的问题,但是企业必须确立好责任制度,以保证监督力度。对于只挂名,没有起到实际的监理作用的问题,企业应在中标后对总监实行压证处理。这样一来,监理制度完善了,一些监理师就无法钻漏洞,造成监理质量不好的情况。

结束语:

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工程监理企业,它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的监督和控制作用是非常大的。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等经过工程监理的监督,会更加科学合理,给企业带来的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无论是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还是工程监理企业它自身,都应该对工程监理工作予以重视。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好,要想工程监理企业得到长足发展,解决以上提到的发展中的问题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唐伟东.建筑工程监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2).

[2] 赵亚楠.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刍议[J].企业技术开发(学术版),2011,30(6):161-162.

[3] 李丹.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

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范文2

【关键词】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前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也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但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监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以下文中将会着重到这些问题及其处理对策。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理市场不规范

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

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

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而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有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2、工程监理单位自身问题

(1)恶意竞争

我国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是根据[1992]价费字479号规定的标准,但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的相互压价等恶意竞争行为致使监理费过低,导致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这严重地制约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诚信不足

由于监理单位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导致诚信基础的缺乏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因此,业主很难完全放弃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这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3)人才匮乏

目前,许多监理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或者干脆是未经过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这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由于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员只懂工程技术,却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而这几方面都是国际监理工程师所必需的。

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

现代社会,各行业的发展与进步都需要有先进科学技术和理论的支持与保障。建筑工程监理的技术应用多集中于工程的前期设计、资金预算、竣工验收等阶段,往往忽略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建筑工程管理经验和理论,只有在建筑工程监理中深刻认识到技术支持的重要性,工程的质量、进度才能得到根本性的保证。

3、业主方存在的问题

(1)不合理的工期

有的业主为追求高利润,制定的工期比较短。经常出现边设计边施工边订货的现象,各专业各工种交叉作业,24小时突击会战,工期多则一个月,少则十几天。有的投资上亿的大型工程,不分昼夜会战,本来合理工期近2年。但为了要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将工期压至几个月。还有的项目为了迎接上级的检查。需要形象进度,有时违背施工规范,不遗余力安排赶工。没有科学进度安排不仅使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期不能良好控制,同时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进度款方面,监理工程师缺乏应有的计量、支付权,工程款直接由业主支付,甚至一些不该支付的中间支付款也是业主直接支付。甚至监理工程师毫不知情。这样就违背了合格工程计量的基本原则,使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投资进行控制,也必然影响监理职责的履行。

(2)施工队伍的安排

建设工程是敏感行业,各式各样的承建单位更是差异较大,有时业主安排的施工单位很难或根本不胜任其所承揽的工程,客观上给监理单位的工作造成了困难。

(3)盲目干预

设备、材料订货是建设工程项目最为敏感问题,由业主或施工单位采购.有时到货不合格,迫于工期或多方面原因,有时业主指令同意放行,为安全生产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强化措施

1、法规制度的完善

要想解决上文中所提高的各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讨论阶段,建筑法的修改势必引起一系列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调整。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对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资质等级标准(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其他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的要求等)重新界定。又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目前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中取得工程师三年的条件是所有工程建设体系资格考试中条件鼓苛刻的),而应加强后续教育。再如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日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

监理企业应抓好队伍建设

抓好制度建设、抓好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法规制度上完善后,就应该从企业自身找原因,坚持完善自身的队伍建设,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从事监理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是较高的,应具有技术、经济、法规和管理的综合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企业具备两类工程咨询人员:一类是技术型咨询人员,他们主要提供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以及在实施中协调和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另一类是管理型咨询人员,他们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虽然监理企业不可能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招投标、采购、造价咨询、前期工程咨询等资质,但必须储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监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适当转移责任风险。

3、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

(1)从提高道德素质方面来说,要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不能,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

(2)从提高技术素质方面来说,包括3个方面:一是平时加强经验的积累,注意对工程中易出现的通病的总结、汇总。每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针对该工序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和施工特点,事先提醒施工管理方注意及要求他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其落实情况。二是在监理单位成立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这包括审查监理单位中监理人员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套能力、监理技术装备、监理经历和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开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资质水平常因人员变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因此对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应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在规定期限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查,以确保监理单位有承担相应监理任务的能力。三是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首先,在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在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监理的重任。另外,对现有监理工程师培训的院校也要注意审查,杜绝培训单位培训走形式、监理人员花钱买证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培训质量。

4、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正确定位

实际上,业主和监理间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监理代表业主工作,但是业主无权干涉监理工作,否则势必造成侵权行为;同时监理亦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要敢于坚持公正原则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利益。所以,对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均应进行监理意识培训工作,明确监理职责将会对监理单位的独立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起到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

结束语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我国工程监理还存在许多的问题,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及规范化发展,建筑企业要想更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获得最大投资效益,就必须要结合工程监理的现状注重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以便工程监理能够拥有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黄春华.当前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思考.经济管理论坛.2005.

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监理就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得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建筑工程监理控制工程的投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当前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监理人员的素质问题。当前建筑监理工作中担任监理职责的人员大多是以前从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以及工程设计职业、且有以上经验的人员,这些人员对现行的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了解不透彻,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时难免在思想上产生片面的认识,将工程监理工作片面理解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加之一部分工程监理人员只懂得一些工程施工技术,只能从技术方面予以正确指导和监理,在工程监理的其它方面,这些监理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经验以及相应的法律、经济知识等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单一的技能知识使得工程监理工作进展不太顺利,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监理市场机制问题。工程监理最大的目的就是通过高效的监理工作从最大程度上保证工程的质量,但在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由于市场监理报酬机制出现的不合理甚至是不正当的竞争现象导致的监理效率下降而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例不胜枚举。工程监理作为一种中介组织,提供的是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考察首先要建立在对技术服务水平的考察之上,其次再考察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提供了高质量的技术服务水平,相应的也就应该有高额的报酬。但建设单位为了控制单位施工成本,一味地缩减监理费用,而相关的监理单位也为了中标违心降价,出现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现象。但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了相应质量的监理。这样的行为只会造成工程监理漏洞,不利于工程的安全施工。同时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也造成了监理市场机制的恶性循环,极大阻碍了工程的顺利施工,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纠纷。

3、思想认识问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很多建设单位领导无法深刻理解监理合同,致使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和委托职责范围不明确,针对监理工程的“三控、两管、一协调”授权不全面,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监理单位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中无法从更深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内进行工程监理,造成了工程监理中的漏洞,埋下了安全施工隐患。由于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思想认识上的不足,施工中建设单位领导普遍都存有这样的想法,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请来为自己的工程项目干活的,因此,任何事情必须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在监理过程中也应该由建设单位来做决定,而同时由于市场残酷的竞争机制,加之招标投标制度的不规范,很多监理单位为了生存,并不愿意得罪建设单位,这就使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干涉过大,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也有心无力,严重影响了工程施工的进展以及施工质量。

4、监理机制问题。监理机制问题表现形式各样,但都造成了监理市场的混乱、不健康发展。在当前的监理市场中,有很大一部分监理单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社会组织,很多都是社会一些事业单位、企业或者是政府部门的隶属单位。这就使得吃回扣、暗箱操作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得以实现。有些监理单位非法转包监理任务,在施工监理中搞不正当行为;有些政府部门搞地方保护主义,行使相关职权批转监理任务;有些建设单位凭着手中的监理委托权表面对监理单位强行压价,背地里又向委托单位索取回扣,进行暗箱操作等。以上这些行为都使得工程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和顺利进行受到了阻碍,不利于监理市场的正常发展。

二、建筑施工监理对策的研究

1、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理素质。首先监理人员要在平时的监理工作中加强经验的积累,注意总结工程监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建筑每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人员都应该针对这一工序的施工特点和往常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检查,并提醒施工人员多加注意,要求施工人员实行相应的保护措施,监理人员要及时核实安全施工是否落实到位,针对不合理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监督改正。同时应该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监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严格禁止出现监理人员与承建单位互相串通、联合造假,并欺骗建设单位的现象的发生。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制度。要先对监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经济以及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能够承担工程安全监理重任的能力,与此同时需要加强对其专业素质以及监理工作等多方面的考查,避免出现名不副实的现象。加大对监理培训院校的审查,坚决杜绝出现培训走形式、监理师买证走过场现象的发生。最后,政府的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资格、资质的审查。从监理单位中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到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水平、监理经历、监理技术装备以及监理单位的相关专业配套能力等都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坚决不同意成立以及使用,同时应该实行动态监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复查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保证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

2、建设、承建和监理单位要相互配合,提高工程监理水平。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只是做到了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的程度,从监理组织协调方面来说,效率并不高。监理人员按照工程图纸设计以及施工要求制定工程控制和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相结合的合理且又科学的图表,承建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给出的图表也即标准管理内容实施,但在实际施工中,并不是每项工程都按照监理单位的标准监理要求进行,可能会出现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拖延工期的现象,致使监理人员制定的施工进度并不能有效落实,而监理人员也处于有责无权的地位,这就使得监理质量不高。因此,应该加强建设、承建和监理单位三者之间的交流,共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该记录好监理日记,积极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推动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目标。

3、准确定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该对建设、承建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意识的培训工作,明确各自的监理职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代替建设单位行使监理权,但建设单位无权干涉监理单位的工作;监理单位也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敢于维护自身正当的监理权益。

4、提高监理单位的信誉。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监理事业也必将面临国际化的大竞争空间,为了迎接国际市场的挑战,监理单位的信誉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要构建以信誉等级为主体的监理市场机制,促进监理体系的公平化和规范化,淘汰那些信誉等级低的监理单位,构建健康合理的监理体系。

结语:

本文针对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详细地阐述,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希望能够给予相关人士帮助。

参考文献:

[1]康燕云.浅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8)

[2]李涛.论新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才智,2010(22)

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现状;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录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市场的主体之一,它所进行的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

建筑监理制度的试运行在我国是从1998 年开始的,市场效益十分突出。因为成绩突出,所以一系列的监理行业法规和条例在我国相继出台,同时为了适应一些地方在建筑监理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许多地方政府结合当地自身的特点也制定出了适合自己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定,使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合法化及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在全国各地被确定下来。正因中央及各级地方对建筑监理业的大力支持,从立法和制度上日趋完善,同时监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也取得很大的进步。

在我国建筑监理业高速发展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的建筑监理业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我国建筑监理业还有一些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在运行,这些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就极不适应我国高速发展的建筑业的发展,反过来这些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同时也束缚了建筑监理业的健康发展。业主单位人员因为双方位置不同的原因对监理人员不屑一顾甚至是怀疑;再有就是建筑监理业自身的问题,如自身的资质太低、门槛过低等等。为了进一步促进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和完善,我们必须首先正确对待和认识我国建筑监理业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

二、监理行业在我国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市场未完全实现真正的招投标制度

虽然国家发文要求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开营利性公司,但是许多监理单位原本是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分离的公司,许多关系上与前者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许多单位会利用相关人员的职权对建筑监理单位市场行为进行干涉、越权或者相关的阻碍监理行业良性发展的手段; 同时有些地区搞地方保护主义、出现非法的不正当竞争。

2、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监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直接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3、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国际上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仅仅要懂得技术,还要熟悉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而我国的监理队伍素质却普遍不高。大多数监理单位人员并非科班出生,多是以前从事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一工作,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有的还是一些退休人员返聘回来进行监理工作。对监理行业的规范条例了解不足,有的甚至对监理工作产生片面的认识,以为监理就是帮助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还有些监理人员在道德素质上也偏低,对承包商方吃拿卡要,对业主方溜须忽悠。监理单位人员素质的差异约束了我国监理行业健康的发展。

4、监理市场缺乏规范性

招投标机制是我国目前在建筑监理行业中普便采用的一种方式,因为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如我国很多工程监理单位不是政府的就是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履行招投标过程中就必然存在非公平性竞争的事情出现,就会出现。从而也阻挡了其他外部及优秀的监理单位进入地方市场进行公开竞争。以上所说都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在市场上不规范行为的表现。

5、监理单位资质过低

自200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来,监理行业一改往日收费过低的局面。建筑工程监理的收益变得可观,很多地方单位或个人为挣得这一收益,采用临时组建监理队伍来接眼前工程。这些监理企业大多在技术、人员、资源上都严重缺乏;有些监理单位甚至没有真正的法人实体。这些现象导致了真正具备监理资质人员对监理行业的不信任。人才的流失让监理行业的发展步伐更为缓慢。

6、监理单位得不到真正认识

原有的建筑工程一般都是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二元主体结构,由于监理单位的进入,原有的二元结构被打破了。而现在,由于引进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原有的二元主体结构被三元主体结构取代,建筑工程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建设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合同制度的相结合,让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公司三者因为经济合同而密切联系起来了。虽然监理制度已经引进,但由于建设方所处的不同位置及不同想法,仍然存在部分建设方对监理公司不放心、有所顾忌,不敢完全放权,从而造成即便是签订了有效合同,但建设方对双方所签的有效合同中规定的授权和委托还是将信将疑。正因为前文所讲的原因,造成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时间、成本"的有效控制到不到理想效果,权利使用受到制约。目前工程监理业甚至存在部分建设方虽然聘请了监理公司但出于对监理人员的不信任直接派自己人员凌驾于监理工程师之上,监理工程师处于有责无权的地位,造成监理工作风险大、地位尴尬。

三、建筑工程监理问题的解决方法

虽然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是我国建设体制改革和监理制度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建设监理的发展前景还是广阔的,应抓住新一轮改革的机遇,勇敢迎接挑战。

1、监理市场应实现全面公开的招投标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应该引入招投标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势在必行,有利于公开公正地做好监理工作。所以,针对我国当前监理机制的不公平竞争、暗箱操作等现象,缺乏信誉机制的约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要使监理机制规范化、公平化,就必须建立信誉机制,使那些信誉等级低的监理单位无法被社会所接受。

当前,我国已经加入WTO ,国内监理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设法提高自己的信誉,具有良好声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2、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监理制度

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讨论阶段,建筑法的修改势必引起一系列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调整。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对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资质等级标准(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其他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的要求等)重新界定。又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目前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中取得工程师三年的条件是所有工程建设体系资格考试中条件最苛刻的),而应加强后续教育。再如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等规定。

3、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与技术素质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业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准人门槛偏低的实际情况,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们必须加强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提高监理人员的准入门槛,具体措施包括: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证书、必须为专业学校毕业等等。当然我们在选择从业人员的业务及技术水平的同时也必须注意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例如:在工程施工中往往会遇到一些书本上或以前没有遇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以方便在以后工作中再遇到类似事情可以提前预防或游刃有余的处理。保证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单位资质是一个基本。

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核,包括对监理从业人员知识、业务能力、专业配套能力及经验的考核。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就会出现人员变动以及技术装备变动,因此其单位的资质水平也必须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就要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监理公司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工程监理公司的硬件和软件水平定期进行审查和考核,随着监理公司的动态化发展重新给予监理公司资质等级评定,从而要求保证监理单位以自己所具备的相对资质能力去承接工程任务。政府必须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培训和考核,新的技术知识、新的管理手段能让他们及时了解,可以更好地完成工程监理工作。

4、加强监理市场规范化管理

为此我国已制定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而且这些政策在市场运作中的确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加强了建筑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虽然有成绩但不足仍然存在,比如前文所提到的政府政策,这些政策固然好但它只是在宏观上对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我们必须把一些制度细化,从微观上来规范工程监理市场,因此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必须结合自己当地特色,在遵循国家制定的宏观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出地方工程监理业市场的相应管理条例,从而推进各级监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市场主体的规范性,努力做到有效保证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如:对监理单位的选择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招投标法》来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于直接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办理好委托手续。

5、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正确定位

监理单位受雇于业主,但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签订了委托合同,他们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业主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种合同关系,认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自己作为“监工”,监理人员应该事事遵从业主的意愿,这就导致了监理工作不能充分体现监理人员所应有的权利,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从而限制监理人员发挥的业务水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业主与监理人员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这种关系受法律保护,监理有权坚持自己正确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指导。若业主过分干涉,这将是一种侵权行为,监理代表应明确自己的权利所在,坚持自己公正公平正确的行为,以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正当利益。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承包商、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理认识培训,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和范围,这将有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有利于促进监理工作独立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进步。

6、监理企业应抓好队伍建设

从法规制度上完善后,就应该从企业自身找原因,坚持完善自身的队伍建设,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从事监理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是较高的,应具有技术、经济、法规和管理的综合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企业应具备两类工程咨询人员:一类是技术型咨询人员,他们主要提供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以及在实施中协调和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另一类型是管理型咨询人员,他们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工程项目投资、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虽然监理企业不可能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招投标、采购、造价咨询、前期工程咨询等资质,但必须储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监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适当转移责任风险。

结束语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业主获得最大投资效益,使工程监理健康、全面的发展。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监理分工和作业,同时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自己的指责和义务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处理好业主、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关系。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只有根据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实施对策才能引导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做大做强,继而走出国门、走出世界,推动我国工程监理行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梁广超,刘春伟.小议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若干问题[J].科技信息,2008(20)

[2]黄哲峰.浅析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J].工程管理,2009(37)

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范文5

【关键词】工程监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建筑工程监理是新兴起的行业,已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管理建设项目的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是,在实际的建筑监理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在分析问题的同时,提出了针对性的策略。

2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监理市场存在不足

2.1.1承揽方式上的不足

目前,我国国内承揽监理业务的方式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业务转包、搞连体监理、挂靠证照、业主私自招人等等,这些不规范现象使得监理工作的作用不能发挥出它在各个项目上的作用。

2.1.2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市场规律,工程监理行业也不例外,但是市场规律有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开放性,市场开放导致了市场竞争。目前,我国的区域性和行业性保护使得监理市场受到了制约,不能更好的表现它的开放性。有些地方管理部门利用一些相关政策,有意保护当地监理企业,这给监理市场的完善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2.2对建筑工程管理认识上的误区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对建筑安全施工的观念相当模糊不清,他们只注重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资金控制,只是单纯的认为只要施工质量达标了,施工速度提高了,他们的职责就完成了。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安全监理工作,从而产生了安全管理体系上的漏洞。

2.3工程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较差,结构也不合理,而且责任意识也相对浅薄,使监理人员不能正确、科学地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对建筑施工的重要性,忽视国家颁布的法律和法规,例如,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质量不能满足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需求时,不能够进行很好的管理,从而在施工现场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安全隐患,最终酿成大患。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安排不到位,企业领导对于安全问题没有进行足够的重视,甚至有的单位没有监理结构,仅有几个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完成监理工作。同时,建筑行业缺乏复合型的人才,能够集管理与技术于一身的管理人员非常少,大都监理人员缺少完善的知识结构。建筑工程监理人缺少组织与协调的综合能力,不能较好地胜任建筑工作的需要。管理人员没有接受专业系统的培训、管理水平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需要、管理人员的责任较差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建筑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4恶意竞争,诚信不足

对于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我国有相关的明文规定,但是市场中一些恶意竞争行为使得监理费用不能按照规定收取,监理费过低导致一些单位不能盈利经营,这也导致了我国的工程监理事业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

正如上面所说的,承揽业务方式上存在不规范现象,这些都是诚信不足的体现。这些表现导致一些业主对监理单位的不信任,所以业主在物资采购、工程进度等方面的要求的管理权限上不能完全放手,这也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国的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

2.5 缺乏人才与技术

目前,我国从事工程监理行业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施工管理或是工程设计出身,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而且好多都是离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并不了解现行的一些规范标准,这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在监理工作上认识不全面,认为只是质量监督。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并没有管理、法律、计算机、经济、综合协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而只懂得工程技术,专业人才的缺乏使得我国的工程监理事业不能快速发展。

现如今,先进的技术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工程监理技术多应用在项目工程的前期设计、预算、验收等阶段,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也需要必要的技术支持。在工程监理活动过程中,我们必须将最新的工程管理理论运用进去,只有认识到先进的技术支持对工程监理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解决监理工程问题的对策

3.1完善监理工作的法律体系

完整的法律体系对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整个工程项目中,监理工作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保证才能使得各项工作顺利的进行。首先,监理单位要进行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这样才有利于法律体系的建立。监理工作存在着很大的利润,有许多能力不足的单位进入监理市场,这样的公司实施监理工作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从而使得整个项目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完善法律法规,使得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单位退出监理市场,这对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有些单位的监理工作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如果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就可以使得这些单位的一些行为变的规范,使得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最后,监理单位对监理行为存在着不负责任的表现,有些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起来进行欺骗以获取利益,对于这样的行为,必须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对这些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以使得监理工作的水平提高。

3.2提高建筑工程监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建筑工程的监理在建设工程中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部分,其作用、工作性质及地位决定了监督管理队伍具有较高的素质和高标准,监督管理人员不但要有工程施工的管理能力,还应有勘查与设计的能力以及对前期工作的询问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认真以及准确地对待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这样才能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总的来说,要想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第一,政府等相关部门要严格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审批和整顿,对人员不整、不符合要求的不给予批准;第二,监理单位也应该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吸收和引进,完善监理的培训机构,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切实做好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

3.3业主要对监理单位有正确的定位

业主与监理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通过签署委托合同,监理将会代表业主工作,在此期间,业主无权干扰监理的工作,否则将会出现侵权行为。同时,监理人员还要明确自身的责任,要勇于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来保护业主及承包商的正当利益,这就显现出业主和监理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4结束语

总的来讲,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分,我们要坚持不断地革新这项体制,积极有效地解决建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解决问题对策研究,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天翼.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问题和解决办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13).

[2]田爱华.关于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魅力中国,2011(1).

[3]杜秀娟.浅谈加强国内建筑工程监理意识的创新途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8).

[4]潘海初.国内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对策[J].中华民居,2010(10).

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范文6

关键词: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对策

煤矿建筑工程是属于高风险行业,一旦不慎,极其容易引发煤矿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少则受到一点经济损失,严重的就会影响煤矿建设工程的质量,甚至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问题。

一、概述

煤矿建设工程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工程。煤矿建设工程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往往是比较复杂的。作为参与煤矿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往往被认定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当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如果说这与相关监理单位一点关系都没有,也是不符合情理的。作为监理单位,主要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监理单位必须做好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这属于监理单位的主要,把好开工、工序交接、验收的质量关;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工程合同的要求,按照“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需要”的原则设置现场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按照工程监理要求规范地进行监理。监理单位一旦在自己职责范围出现了任何细小的疏漏,都可能给工程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也会因为未依法监理,履行职责不力,而承担安全事故的间接责任。

二、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

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具有极大风险性。从目前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煤矿建设监理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

一是缺乏针对煤矿建设监理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一些现存的法律法规对煤矿建设监理的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起来困难重重,无法取到规范、评价、处理安全监理问题的作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无法明确具体的责任,责任追究难以执行到位;二是煤矿建设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一些规范性资料标准,远远滞后于煤矿监理行业的实际发展。有的煤矿标准执行了10多年没有修订,与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不符合,不能很好地取到应有的作用。这都为煤矿监理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三是煤矿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专业人才比较缺失。在处理安全事故方面缺乏法律专业的技术支撑,依法监理缺乏人力资源的有效保障。

(二)煤矿建设工程基础较差

一是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失。煤矿建设工程由于劳动强度大,风险高、待遇低等特点,导致中高级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及工作经验丰富工人流失严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二是煤矿建设工程管理机制不健全,有的组织机构不全,有的缺乏专门的人员,有的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缺乏必备资质或专业不对口,不能有效地监控施工;三是监理工作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不够密切,加上地下地质条件非常复杂,如果仅仅依靠监理单位要做好煤矿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那是很难实现的。

(三)监理工作安全投入不足

一是监理安全工作的收费较低,主要是因为国家缺乏对监理市场的监管,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问题严重。这种问题直接导致监理单位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监理收入过低,效益不大,导致监理工作的投入无法到位。由于监理企业的收入较低,无法吸纳和留住较优秀的专业监理人才,特别是像高级监理工程师一样的高级监理人才。因为监理企业的效益都不太高,不可能投入足够的资金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修,所以,监理队伍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监理单位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阻碍

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存在较多干预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理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有的建设单位自以为管理力量强大,不注重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甚至将施工单位看作是建设单位下属的施工单位。有的干脆直接干涉监理单位的具体监理工作,无视监理单位工作的独立性。

三、加强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加强煤矿建设监理法规建设,加大依法监理的力度

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应不断加强煤矿建设监理法规建设。特别是应修订或出台与煤矿建设监理工作息息相关的规范性标准文件,能够有针对性地指导、规范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行为,为其风险防范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煤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不仅要建立监理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而且要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安全责任予以细化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根据调查的结果分别执行责任追究,以此提高安全管理意识,降低监理单位的责任风险;三是引进和培养监理法规的相关的专业人才,加强法律方面的人力资源的管理,为煤矿建设工程监理的提供法律服务,降低因为不懂法律而带来的风险。

(二)加强煤矿建设工程基础建设,夯实安全监理的基础

一是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加大投入,引进和留住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程度提高技术保障;二是完善煤矿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尽量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对口人员,确保实施有效地监控;三是加强监理工作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共同做好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大监理工作投入,降低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

一是提高煤矿监理的取费,限制煤矿监理企业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吸引优秀人才加入监理队伍,提高煤矿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二是设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基金,用于监理人员培训;监理单位成立煤矿安全咨询委员会,聘请高等院校安全领域专家客座监理企业讲学和指导;高瓦斯矿井和高突矿井监理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安全监理论证,编制转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设置安全监理控制点。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降低监理的安全风险

施工现场是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等等,存在着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系事故多发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风险引发事故,保证施工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的风险监督就是要检查控制风险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当施工中因人、机、环或方案等因素发生变化时,控制风险的相应措施是否同时跟上,是否保障有力,当发现违章作业时是否及时纠正。比如对人的控制:在对人员的组织安排上是否根据人的技术水平,人的生理缺陷,人的心理行为,人的文化素质来控制人的使用:如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精度高的工序或操作,应由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来完成:反应迟钝、应变能力差的人不能操作快速运行、动作复杂的机械设备( 如操作油机绞磨) ,对隐蔽工程工序(基础浇注〉或具有危险性的现场作业应采取旁站监理。

总之,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及对策分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应不断加强对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探究,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徐燕丽.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 中国建设教育, 2009.

[2] 谢念武.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与风险控制[J]. 建设监理, 2008.

[3] 石宏广. 谈谈煤矿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的风险及对策[J]. 中国科技信息,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