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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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

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范文1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问题;结论;建议

一、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及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逐步确立的过程中,累积了诸多棘手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主行为、市场环境以及政府监管等5 个方面。

(1)监理企业本身的问题

监理企业方面的问题是目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诸多问题争论的焦点之一。首要的问题是企业数量过多、规模普遍偏小,全国监理企业已超过6000 家,年产值能达到1000 万元规模的监理企业微乎其微。监理企业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往往会引发监理企业的其他不规范行为。激烈的行业竞争导致监理企业间的压价竞争行为;因低价引发的监理服务低质问题;监理企业的不良经营状况导致对长期利益的忽视,引发人才培养不力、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单一等问题。

(2)从业人员方面的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方面的问题主要指监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据调查,从业人员中专科所占比例最大,为58.9%,中专仍占有26.1%,其中,在专科中从正规院校毕业的只有12.1%,而从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只有6.7%。监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经验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这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也存在着从业人员收入过低问题,这也是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原因之一。低收入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业吸引力缺失等问题导致符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不够,无法满足监理市场需求。

(3)业主行为方面的问题

业主作为监理活动的参与主体之一,其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理企业或监理从业人员及其他参与主体的行为方式。在工程建设中,轻视监理,对监理作用认识模糊不清,定位不准的现象很普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发展以来形成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引发业主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认识的误差,忽视监理单位的作用。在上述基础上选定的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及科学性都将受到质疑,况且多数业主单位将其视为自己的工具,仅为其服务,左右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削弱其决定权。以业主方为主导的监理活动中,监理服务费用被拖欠已是常事,而监理单位却不敢追讨。

(4)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环境是问题探讨的一个焦点。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监理服务收费过低是最明显又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它是诸多问题的诱因。与2007 年的监理收费标准相比,现有监理服务收费过低已是不争的事实。伴随其产生的一个问题是监理的范围变窄和阶段缩短;监理工作的范围由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转变为仅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实施监理的阶段由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转变为仅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争夺监理业务及规避相关法律法规而出现阴阳合同、盖章合同及监理企业间的“挂靠”等问题。

从业主方对监理认识的误差、左右监理工作、拖欠监理费用到监理收费过低、监理服务范围变窄及其他市场不规范现象不难看出,法律赋予建设工程监理的第三方独立性地位已逐步丧失。

(5)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通过颁布地方性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限定;在监管范围扩大的情况下,政府监管的方式尚未实现现代化和多样化,使得政府监管难度较大。

(6)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恶性循环现象

在建设监理企业方面,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普遍偏小以及经营方式单一化等问题。同时,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以及人们对现存建设监理市场现状的认识等原因,使得优秀的专业人员不愿选择监理作为长久的职业选择,导致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一支具有公信力及专业素质扎实的监理队伍。上述监理企业以及监理人员两方面的问题必然引发监理服务质量的普遍下降,逐步丧失

建设单位的信任。加上社会及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理解的局限性,导致建设单位缩减监理服务的范围,从“三控两管一协调”发展到仅监督施工质量的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终结,因为这些以压价竞争为核心的行业问题往往会造成监理质量的再度下滑、监理行业信誉以及行业吸引力的丧失。从而回到问题的源头——监理企业服务质量及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严重不符合市场需求,恶性循环由此而生。

二、结论与建议

从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和探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形成过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管制逐步加深的过程。从试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逐步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制和约束。从建设工程监理的试水阶段、稳步发展阶段、全面发展阶段到建设工程监理纠偏阶段的整个过程中,建设工程监理受到的束缚在逐步加深。

(2)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政府管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矛盾、独立性与依赖性矛盾及供给单一化与需求多样性矛盾是所有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3)现有法律法规已全方位地限定建设工程监理,包括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实施监理的项目范围以及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限定了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项目范围;《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限定了监理行业的主要从业人员的行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限定了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限定监理服务收费的标准,监理服务收费须采用政府指导价。

解决行业内的问题、恶性循环应该从突破建设工程监理的制度框架出发,寻求制度突破与优化才能使建设工程监理得到完全释放。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形成是政府主导的,所以改善目前建设工程监理的尴尬局面必须仍以政府为主导且需从现有法律法规框架着手。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提出以下建议:

(1)适度放宽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地方性管理规定对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范围几乎囊括了所有在建项目,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所以应适当缩减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如: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可不实行监理,以及对于其他强制实行监理的项目类型也可适当提高规模标准等。逐步弱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政策强制性。

(2)改革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制方式。规范和改革对监理企业的管制方式需要修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比如提高监理企业的准入门槛,以及将三级资质管理改为二级或仅一级资质管理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阻碍了高素质监理队伍的发展,因此可改为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理从业人员的专业及职业道德状况等进行长期监督和管理,此项工作可授权监理协会主持。

(3)引导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方向发展,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多样化发展。业主单位对工程咨询的需求并非仅监理而已,它包括项目管理总承包、CM 模式以及代建等多种形式。而监理与之却有许多功能重复之处,因此引导监理企业向专业项目管理企业方向发展是满足市场需求多样化和提升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理顺其职责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理顺质检、安检及监理之间的关联与区别,理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职责,无需为保障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而额外加深对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托质检、安检、监理合同备案及监理招标备案等手段对监理活动的各参与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1] 张红兵,周小芳.现阶段工程监理几点体会与思考[J].福建建材.2012(3)

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

建设工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建”,而“建”则需要撮合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撮合之后又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可见其工作量之大,而且相当复杂‘在另一个层面上,建设工程又有许多标准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也对建设工程的执行标准有了很多的规定,因此其质量控制就需要人为的监理,又是建设工程的监理就运用而生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项及其复杂而且量又非常大的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就有学者提出对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作组织协调管理。这种观点的提出,很好的推进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进行,也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指明了发展方面。工程量越大,事情越复杂,组织协调工作则显得更为重要。本文将对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作重点论述。

一 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及其重要意义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是指为了实现项目目标,监理人员所进行的监理机构内部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以及监理组织与外部环境组织之间的沟通、调和、联合和联结工作,以达到在实现项目总目标中,相互理解、信任、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的工作。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要保证项目的参与各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组织协调工作最为重要,也最为困难,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实现整个系统全面协调控制的目的,才能最终得以实现项目目标,

二 监理组织协调中应注意的问题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平、公正是指协调中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坚持中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增加协调工作的成功率。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的职业道德,克制自身不违规。在行为举止上要保持中立和公正与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的相关人员之间,既要利用各种机会增进各方面人员的友谊和合作,以利工程的进展;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礼貌而坚决的拒绝任何礼物、免费服务、减价物品等,以保证行为的公正性。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都应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等,以科学分析的方法,不凭随意想法解决问题,正确协调参建各方的矛盾,公正无私地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人和事。

2、程序化、规范化经常性事项的协调

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并非只针对出现问题、矛盾、争端之时,而是在建设全过程的协调。对于经常性的事项。根据建设程序,监理应有相应的规范化的监理程序,事先确定协调内容和协调方式。监理的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有效的达到目标。例如在工程前期阶段,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严格按程序办事,协助业主做好项目报批、设计委托、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等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对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对建设前期工作没做好,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按程序不得开工指令。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组织协调,包括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的工作程序,按监理程序做好各项监理工作。

3、采用适宜的组织协调方法进行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工作涉及面广,受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较大,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工作能力,采用适宜的组织协调方法,因地制宜地处理问题,使监理工作顺利的实施或运行,实现建设工程的监理目标从而实现建设项目总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常采用的方法有会议协调法、交谈协调法、书面协调法、访问协调法、情况介绍法等。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采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业监理会议等。第一次工地会议亦是工地例会周为本次会议特别重要,所以突出其名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在这次会议中,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明确监理程序等,各方都应重视此次会议,监理组织更应重视,抓住理顺多方联系,明确办事程序的重要时机,做好组织协调的基础工作。工程监理中的许多信息和决定是在工地例会上产生的,决定的协调工作大部分也是在工地例会中进行的,监理工程师可充分利用这一常用有效的组织协调:方法,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开好工地例会。

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范文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化教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32-0029-02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课程致力于使学生掌握必需的监理方法和知识,并培养他们独立运用所学的专业课程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监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笔者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年的研究,提出《建设工程监理》的项目化教学方法。

一、《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简介

1. 课程简介。《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是工学科土建类建筑专业专科的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是针对土建类建筑专业专科的学生,通过对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建设监理的相关知识是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包括:一是使学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及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二是使学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关系到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和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内容的程度,以及根据合同协调、管理和监督工程建设的熟练程度,提高学生运用合同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使学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内容、程序、方法等理论知识。

2. 教学中遇到的问题。由于学校给该课程安排的课时较少,教师备课、安排教学计划很受影响。导致授课过程中很难详细讲解全部知识点,只能讲解重要的知识体系和结构,不可能加入详细的案例辅助知识。繁重的教学内容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成为唯一的主角,学生只能被动地做笔记,很难发挥主观能动性,难以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提高思维能力。

二、项目化教学方法探究

传统的课程教学是以教材内容组织教学,主要教学内容是知识体系,远没有摆脱学科体系的教学困境。目前大多数教师开始尝试改革课程,采取实践教学、仿真教学、情景教学和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对于学生职业能力和学习兴趣的提高大有裨益。但是,让每一位教师真正掌握适应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学方法,做到“学、教、做”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仍然存在差距。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进一步改革,“以职业实践活动为主线、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构建职业教育特色鲜明、紧密联系生产实际的”的运行机制和课程体系。

所谓项目教学法,其实是“行为导向”教学法的一种,是指教师和学生进行的教学活动,是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项目工作而实现的。一个项目是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都按计划制定好的工作,原则上要求在完成项目后应该提交完整的作品。而所谓项目化教学,其实就是对课程进行项目化。课程项目化是指通过联系地方产业的实际情况,以职业能力培养需要为出发点,将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成可以训练具体技能的项目,教学与考核以项目组织实施结果为依据,实现培养专业人才能力的目标。项目化教学以综合培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意识为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强调成果的可应用性、师生的互动性及学生的自主性。

三、项目化教学法在《建设工程监理概论》中的应用

将上述项目化教学理念融入《建设工程监理概论》课程教学,笔者结合实际情况,兼顾实际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提出以下两大教学措施,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改善教学质量。

1. 加强课堂的案例学习,透彻理解理论和概念。系统学习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知识。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对技术人员和监理企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与建设工程监理相关的制度和法规都在这一部分涉及到。这部分的教学重点是让学生明白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一种科技服务活动,不仅需要从业人员具备某一门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具备法律知识和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只有这样才能管理工程合同、协调和组织工程施工、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等。因此,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拥有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要求。例如,学习FIDIC合同管理的内容时,笔者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例,通过该工程监理案例的学习向学生讲授FIDIC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在此基础上介绍FIDIC合同与我国现行合同的区别。

2. 组织学生设计项目,并确保项目能够协同运作。《建设工程监理概论》课程项目设计不仅要结合当地相关行业的实际需要,密切联系专业人才培养,还要充分考虑学生与教师的自身特点。课程项目设计从受教育者的项目训练效果来看,应该是循序渐进、先简后繁、先易后难。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要确保有众多的企业专家、学生和教师参与其中,协同运作开展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机动灵活的教学方式、有效的教学效果和实际应用的教学成果。要立足于学生、企业和学校多方互利共赢的目标设计课程项目,设计课程项目化开发方案要本着利于企业发展、利于学院发展、利于教师成长和学生培养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实施项目教学的关键在于要精心策划和准备恰当的项目,在确定项目时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加以综合考虑:一是所选项目要紧扣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二是项目的难易程度要符合教学实际;三是项目要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例如,可以通过一些建设工程监理实例让学生认识到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性,明确学习目标,然后通过组织学生到所举实例中的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参观,在此基础上提出本课程的总任务,确定项目内容和目标。

(2)创设协作学习的环境和资源。教学规范是项目课程的一般要求,学习过程的设计要以实践课程为依据,给学生提供多种机会在不同情景下运用所学知识,对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加以充分利用,并尽可能多地提供学习资源,教学场所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于一体。

(3)在项目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在实践中要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主观能动性,同时重视教师的指导作用,教师主要负责组织和设计整个教学、师生共同交流探讨的过程。

(4)项目化教学要注重完成项目后的评价。项目教学是围绕完成项目设计的,这就使得学习过程成为创造实践活动,注重的应该是完成项目的过程。因此,应该以完成项目的情况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标准。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概论》项目化教学是对传统建设工程监理教学模式的突破,通过解决一些现实的工程监理问题来实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实际动手能力。

参考文献:

[1]洪英,杨衡.高职监理概论课程教学探讨[J].广西教育,2009,(12).

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范文4

关键词:人员素质、质量体系、质量控制、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质量控制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必须以一定的质量水平为前提条件,只有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才能实现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总体目标,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一直以来都是监理工程师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邱利民等结合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经验,分析了目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1];张桂林针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深入探讨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质量控制,以抓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从而确保工程质量[2];邓逸荣从旁站监理的产生出发,说明了旁站监理在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重要性,重点对如何做好旁站监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分析[3]。孙妮娜详细分析了监理企业对ISO9001质量体系的认识,并结合监理企业的特点,着重提出了如何有效地运用ISO9001,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4]。

本文从人为控制、质量体系建设、法律法规运用三个方面对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做了探讨。

1 人为因素控制

随着近几年我国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从事科研、设计到施工单位都是任务饱满,出现高素质人员短缺现象,个人的收入也是水涨船高,而由于政策等原因监理人员的待遇仍停留在上世纪90年末的水平,收入不高致使监理单位普遍出现人才短缺的现象[5]。监理单位应重视高素质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才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监理行业工作的需要,减少人为因素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的影响,需做的一下几点。

首先,我们要保证监理队伍的高素质,监理工程师要具有丰富的施工、设计、试验经验,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其工作能力及业绩。

其次,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商的人员所受的教育与训练程度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投标文件和施工方案的机械设备、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核实,对进度进行控制,进度过快必然忽视质量及安全,产生人为错误。严格审查开工报告中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保证措施,通过分析工人素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人为错误的影响程度、以及建筑结构的自身特性,通过经验和施工调查、总结出了不同工序以及完成工序的不同时间过程中人为错误的发生的可能性、错误的明显程度等规律,确定检查的时机、部位、内容与力度具体规定何时检查、在何处、检什么、如何检、投入多少人力及物力、检查出问题如何处理等细则,即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依据。

第三,对承包商的自检体系的完备程度和工作力度核实,对质量检查员采取每月定时打分,对不合格者坚决不用,消除有令不行等事件发生。

第四,因监理工程师的知识领域往往具有不完整性、不一致性、不易加工性和不准确性,所以对一般性工程可以由主管驻地监理批示,驻地办主任审核,而对重点工序要经现场分析,搜集资料,开会讨论再决定。

另外,监理工程师应做到了解工地具体施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眼勤、腿勤、嘴勤。采用每人主管一段,相邻段驻地监理日常相互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主动制止,马上同该段驻地监理商议处理方法,不能处理就向驻地办主任汇报,直到总监[6]。为了保证监理工程师在今后工作中熟练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对自身的进修也是必须的,做为一名监理工程师需要牢牢把握一下几点。

(1)建设监理合同的学习。目的是让大家明确我们的工作内容、任务、职责、权利和义务。

(2)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施工监理规范和承包合同的学习。这些是我们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3)监理工作程序的学习。目的是让每位监理工程师都熟悉监理工作程序、步骤,也就是明确该怎么做。

(4)监理公司制度的学习。每位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监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本身就是“执法者”,必须做到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 质量体系运行程序化、科学化

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关键。质量体系运行程序化运转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它是做好监理控制工作的内在因素,内在的根本保证。

例如,工程开工前须按监理规定程序报送开工申请书及相关施工技术文件,经总监批准后才能开工。这个程序无疑强化了施工承建单位充分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实现了事前控制。施工过程中坚持单元(工序)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即上道工序没经监理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这个程序保证单元(工序)质量在受控状态,实现了事中单元质量控制。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事故处理程序保证监理事后控制。从这个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程序可以看出,它反映了施工规律、顺序,它制约了质量系统的行动,保证工程质量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只有当控制程序科学化才能更好促进合同目标的实现。

例如,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坚持这个质量控制程序就可以把质量系统的行动制约起来,但并不等于控制内容就合理就科学,要使其具有科学化还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科学化监控,它包括预控(事前),施工过程监控(事中)和后期监控(事后)。

(1)事前控制:施工队伍技术资质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及监控系统设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鉴定与试验的科学性可用性;设计文件的会审与技术交底的科学性;测绘系统布设及精度能否满足要求。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审查内容包括:①编制依据的科学性;②施工程序安排是否科学;③劳动力和资源供应是否相适应;④施工的主要方法是否科学;⑤技术组织措施是否科学。

(2)事中的控制:工序质量监控科学化;质量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合理性;施工作业的规范性和检查科学性;单元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合理性;原材料、半成品试验与抽检的科学化;组织质量信息反馈的先进性。

(3)事后科学化监控:工程验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化。

3 法律法规运用

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做好沟通与协商,防患于未然。

《建筑法》的实施为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工程质量提供了详尽的规范,弥补了以往一些质量管理规定因笼统而产生的漏洞,可操作性得到极大提高[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合法程序[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定义,解决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化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10]。《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奖罚办法,使其在旁站的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进一步细化了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1]。

目前,虽然建设监理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还是缺乏认识,对监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也不甚了解。导致质量监督机构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以致使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还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存在与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只有通过合理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科学、公正、平等的态度协调各方利益矛盾,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 总 结

工程质量是施工中形成的,不是检验出来的。作为监理人员应该把握好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控制和指导,贯彻以防为主的原则,工程质量也随着客观的条件而变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必须加强动态管理。只有良好的人为控制、科学的质量体系程序、以及灵活地运用法律法规捍卫监理的职责,在巡视、旁站、平行检查等监理过程中做好点点滴滴,就能够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 邱利民,华萌.建设监理对工程施工质量的作用与管理.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170

[2] 张桂林.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质量控制.山西建筑.2010,5:227-228

[3] 邓逸荣,陈峻.如何正确理解和做好旁站监理[J].山西建筑.2010,36(03):230-231

[4] 孙妮娜.监理企业如何认识和有效运用ISO9001[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67(1):59

[5] 冯瑞云.提高自身素质是监理安身立命求发展的根本[J].建设监理,2002(5):53-55.

[6] 王铮,纪永刚,杨军.监理的人为因素控制分析.黑龙江交通科技.2006(4):87-89.

[7] 《建筑法》.1998年

[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

[9]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1年.

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范文5

关键词:建设监理工程;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同行业间的内、外部分工越来越明确,如建筑工程类的各个职能分工越加专业化、专门化和高端化。对建设工程的监理能够保障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这一点是得到社会公认的,社会对此方面的认识和需要,促使各高校积极培养此方面的综合技术人才,创新教研教学,本着以教育质量为重点,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和创新,根据社会职业需要,加大工程实践训练,强化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出适合建设工程领域的复合型技能人才。

一、建设监理工程课程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首先,建设监理工程课程实地教学中教学内容与课时不相匹配,并且教学内容侧重理论知识的相关学习,忽视了工程案例和操作实践,缺少针对性。各高校依教学大纲制定的课程内容较多,但在实际教学时分配的课时则较少,无法完整的进行教学活动。传统的建设监理工程课程理论知识所占的篇幅较大,但针对各相关职业实际需求的岗位实操技能培训不足,缺少针对性,加之部分学生本身的自我知识水平有限,没有直观的操作实践,对纯理论知识更加难以理解消化,致使课程教学无法完美实现。其次,建设监理工程课程教学中忽视学生间的互动,对行业及职业特点认知不足,致使学生主观能动性不足,丧失学习兴趣。建设监理工程课程内容不仅繁多,而且庞杂,教师在有限的授课时间内,只能对重点知识进行详细阐述,多数内容仅为“一笔带过”,在知识的教授上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学生只能被动记忆,在整个授课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缺少互动,仅为知识的单向传输,甚至个别自制性差较差的学生,连被动的学习、理解也不会进行,学生对课程更加没有学习热情,直接影响该课程的教学效果。由于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起步时间晚,部分教师对该职业工作的认知度有限,对其职能的理解存在误区,定位不准,间接影响了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消减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后,部分教师的专业自身水准及教学水平有待提高,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陈旧。部分教师依然秉承着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填鸭式”的传授教学,无法有效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教授的知识要点过于分散,没有进行系统的串联,不利于学生的理解、吸收。另有部分年青教师为“科班出身”,属于留校任教的形式,没有实际的工程建设经验,虽然理论娴熟,但无法联系实际,仅为照本宣科,对学生进行书面式的抽象理论宣导,学生也没有能力进行自我归纳和实践结合,极大的影响了教学效果,导致学生在未来的岗位工作中无法熟练应用所学知识。

二、建设监理工程课程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改革发展

首先,科学调配教学内容,增加课时,整合建设监理工程课程内容,在保证理论重点的基础上,增加工程案例和实践操作。有针对性的编撰教材,划定教学内容,保证教学内容全面、深浅适宜,有层次的进行课时安排,以使学生自浅而深、由表及里的对课程知识进行接收并加以理解,满足未来的工作需求。适当减少课堂理论学习,增加现场教学、工程实践,条件允许的可以安排学生进行顶岗实践。不能把教学活动局限于课堂,可带领学生进行施工现场的实际体验,使学生有切实的感受,让理论知识具体、直观呈现,利用顶岗实践的机会,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教师指导学生解决工作问题,利于学生的学习及未来的实际工作。其次,科学、合理的计划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倾向,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引导学生以具体工程项目为对象,乐于学习、主动思考、积极实践。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增强教师与学生间、学生与学生间的互动,在工程案例中穿插理论知识,引导、启发学生去发现、归纳理论,鼓励学生的创新思维,勇于提出自己观点并加以论证。全面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行为。最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学校要支持并鼓励教师进行职业资格的考试,增加教师的理论知识水平、优化知识结构的同时,也使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考试情况清楚掌握,在教学中分清主次、轻重。组织并支持教师进行具体工程项目的实践操作,多方面进行理论的运用,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及职业素质,调整理论与工作实践的联结关系和不足,及时改进并完善教学工作,保证建设监理工程课程的完美效果。

结语

建设监理工程课程是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基础性课程,关系到未来社会人才的整体职业素养,升华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才能不断提高教学成果,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究解决方案,全面深化建设监理工程课程教学改革,就能不断提高人才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毛风华.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监理课程教学改革实践[J].河南建材,2015,02:181-182.

[2]刘萍.《建设工程监理概论》课程改革的做法[J].高教学刊,2015,19:126-127.

[3]王俊波.建设工程监理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科技视界,2014,22:126.

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和理解范文6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监理

英国特许建造学会是这样对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来做定义的:从项目的开始直到项目的结束,对项目做全过程的计划和协调以及控制。它的目的是要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已定的费用与质量标准要求下,按照时间完成具有一定作用功能与经济实用性的工程项目。下面笔者将对项目管理来做一些探讨与分析。

1 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

1.1 内在涵义

建设部在2003年所的一项有关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的文件中指出,项目管理的意义被明确的确定,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就是指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公司受到建设部门的委托,遵循合同的规定在工程项目的决策过程中为建设部门定制可行性的研究报告,实施可行性的分析与项目策划;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为建设部门提供招标,采购管理,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以及竣工验收试运行的等各种服务,代替建设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和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

所以,不管在国内或者国外,对于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这种概念的总结定义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就是大都觉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流程全方位的管理,具体的工作内容包含计划与协调,控制与管理等。

1.2 它的业务范围

遵照建设部2004年有关项目管理的试行办法,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所包含的业务范围有:

1.2.1 帮助建设部门进行项目开始前的前期策划和经济分析,以及对其专项评估和投资确定:

1.2.2 帮助建设部门办理对土地的征用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1.2.3 帮助建设部门作出工程设计的要求和对评审工程设计的方案,还有对工程勘察的招标,签订勘察的设计合同并且监控实施,对设计部门的工程设计进行优化,对各个技术经济方案的比对而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

1.2.4 帮助建设单位实施工程的监理与施工,还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与招标;

1.2.5 帮助建设部门和施工企业或者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及各个材料设备的供应企业签署合同并且实施监督;

1.2.6 帮助建设部门作出工程实施的用款方案,对工程竣工进行结算与工程的决算,处置工程上的索赔,进行竣工验收,给建设部门移交竣工的档案资料;

1.2.7 生产的试运行和对工程保修期的管理,对项目完成后组织评估;

1.2.8 项目管理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内容。

通过对上面所说的业务范围来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应当要能代表建设部门来进行资源的统筹,能完成之前所说的各种细化具体专业服务,例如:前期的策划和控制造价,设计过程的管理,招标,监理与审图。还有对其它的管理元素实施“化零为整”的综合管理。所以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就是对不同专业服务的集成和综合。

1.3 相应的政策法律与规章

现在,我们国家的建设工程项目还正居于起步的阶段,相配套的政策与规章还没有健全,还需要不断的改善。

2 工程建设的监理

2.1 涵义

工程建设的监理是我们国家建筑业与基本的建设管理体制变革发展的成果,在国外还没有和建设工程监理完完全全相一致的概念。

建设部与原国家计委在1995年所颁布的一项规定中指出:建设工程的监理就是指监理单位由于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所审定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和相关建设工程的法律,以及遵循其它的建设工程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的监督管理。在国家所制定的建筑法中,有一项明确的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要求、设计文件与建筑工程合同,对相关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建设工期还资金的使用状况等方面,代替建设部门实施监督权。

2.2 业务的范围

1995年,原国家计委与建设部所出台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有一条明确指明,建设工程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是控制投资,把握建设工期与工程的质量;实施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协调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所以建设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有“三控、两管和一协调”。

2.3 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从施行建设工程监理到如今,建设工程监理不仅增大了覆盖面而且对有关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开始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确定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地位,权利义务和职责,与此同时也在制度上规定了工程监理的行为规范,保障了工程监理渐渐向制度化和科学化以及标准化得方向而推进,使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产生了越加重要的作用。

2.4 发展变化的回顾

建设部在1988年出台的有关建设监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推行建设监理制。我们国家的工程监理的演变发展主要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

2.4.1 1988年到1993年,是工程监理的试验阶段。1989年建设监理制开始在全国的八个主要城市与能源和交通水电以及公路系统进行试验。之后,试验的工作被推行到全国范围的28个省市与20个工业交通单位;

2.4.2 1993年到1995年,全国的地级以上城市逐步的推行了工程监理工作;

2.4.3 1995年在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从下一年也就是1996年开始,在全国的建设领域全部施行工程监理制度。从1996年到2000年,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出台之前,是我们国家的建设监理制的主要发展期,从1996年开始全国的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国家投资的工程,被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外资与中外合资工程等都推行了建设监理制。这个时期的监理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帮助工程项目的质量建设,工程进度与工程费用都做出了明显的控制。

我们国家在创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开始构想是对工程的建设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就是从项目决策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始,再到设计过程阶段,招投标的过程,施工的过程以及工程的保修过程中都施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与进度以及工程费用都实行控制。不过因为监理的出现与发展基础,首先是从施工的阶段过程中对质量,进度和费用等因素施以监督,对人员的配备和工作的内容等方面,都是施工过程监理职能的有效体现,还有因为当时我国的国情是计划经济正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们的接受与认识要历经一个过程,和政府单位的条块分割,建设监理的理论还不完善,造成对监理的定义与定位还有工作职能的理解有重复错误的地方,使得现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过程中所展开的监理工作比较少,建设监理主要还停留在施工的过程阶段,并且大多比较侧重工程质量的监理。

现在大多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所进行的是施工过程的监理,例如对全国的主要几个省市的监理工程的研究统计,对施工阶段质量和进度以及投资进行监理的占绝大多数,而进行前期的咨询和勘察设计以及设备招标采购等服务的仅占一小部分。

3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监理的比较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们可以通过从服务的对象和提供者,以及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的准则等各方面来对这两者来做出比较,这样可以更进一步的分清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比工程建设监理在各个方面有了很大的延伸与扩展,是一项比较灵活的操作管理方式,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部门的要求来提供服务,用来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代表了工程监理日后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张文红;;加强项目管理 提高企业效益[J];山西建筑;2010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