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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引言
根据水利部新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假如监督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安全及质量事故,可监督人员实施了惩罚措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是防止水害,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经过长期的摸索、改进、完善,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故解决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水利工程迫需解决的问题。
1 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资金投入不足
工程资金配套不足在日常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对己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地方财政没有配套拨款,影响了工程的竣工验收。这种情况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许多部位已经受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破坏,造成水利工程质量及安全使用性能下降。
1.2 施工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人员专业技能的要求都随之提高,水利工程也不例外。目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造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效率偏低,降低了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水平和档次,进一步影响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没有做充分的调查及准备工作,造成施工过程中,整体布局设计不合理,严重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1.3 管理体制落后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各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或有分工不明确造成管理缺失货或重叠的现象,我国现阶段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式比较单一,针对多个问题基本上都是采用单一的管理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够完善,阻碍了我国水利质量与安全工程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工程,故应采用综合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治理方法进行治理。
1.4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意识薄弱
部分水利建设部门及相关工程建设人员没有认识到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甚至部分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施工,将水利东城技术规范要求和既定工序抛之脑后,严重的影响爱了水利工程的最终质量。还水利工程的兴建中还实行单元分包制,加之管理工作粗放,造成偷工减料、工序混乱等严重情况的发生。这些充分说明对水利工程对质量管理和控制重视度不够,意识的浅显疏忽对水利工程整体质量的威胁和危险极大。
2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2.1 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水利工程施工人员要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使自已具备专业水平,基础知识扎实,专业知识精神,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正确、熟练的处理各种管理业务。虽然在实际中,从事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未必一定能掌握上述完备的知识结构,但尽可能多地具备多个方面的知识技能,对于许多水利工程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这也是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学习的目标。扎实的知识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是提升施工水平的前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而增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2.2 健全法律体制
在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利工程中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和我国城市规划法等一些法律,制定更符合我国实际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各项步奏都有相关法律作为参照,在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规定进行执法,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2.3 保证资金的正常投入
质量与安全施工费用的正常投入是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监督不仅要加强自身的职责,同时还要加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施工职责,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施工人员配备安全施工防护用具,尤其是在高空作业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拟定整改与预防措施并实时跟踪;熟悉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器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监督工作的循环运行。
2.4 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意识
质量意识对控制水利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只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才能使水利工程的质量有保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需要在工作中从认识和理解上重视工程质量,都要自觉去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水利工程相关监督单位也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质量意识。只有水利工程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质量意识得到了提升,才能使他们自觉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
结语
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利工程的兴建不能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和地位。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对协调水资源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步骤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程,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最大的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将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永远的主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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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郭汉丁.国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特征与启示[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5,(5):5-8.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任何一个项目的实施都应该有健全的项目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解决,避免因此而引发更多的失误。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可以确保一个项目的顺利高效完成,达到预期的目标。工程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之一,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因此,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既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又要兼顾工程施工的进度,很多施工单位由于过于重视施工的进度,忽视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导致施工质量产品大打折扣,也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致命很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施工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的人员伤亡;“桥梁倒塌”、“楼歪歪”、“楼倒倒”等网络词汇的出现似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前中国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问题。
1.企业主体意识差
企业是以追求利润并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存在。一是轻管理投入。很多施工单位因为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忽视自身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顾工程质量好坏,盲目的赶工程进度;二是轻管理培训。目前很多一线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工,很多施工单位在上岗前缺乏有效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自我保护,不按照安全生产的程序进行操作,安全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尤其是对于一些建筑市场上新出现的材料和技术缺乏必要了解,为很多安全质量问题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二轻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敷衍了事,高高举起,低低落下,导致该返工未能返工,该整改未能整改。
2.监理单位力度不到位。
自1998年实施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对进一步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质量安全有了显著作用,目前工程质量监理已是工程建设一项必不可少重要法律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目前总体上监理市场需求远远满足不了施工市场需要,监理市场行为总体较不规范,监理机构良莠不齐,大牌子,小队伍普通存在;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不强,监理手段简单落后,难以有效对质量安全进行控制管理,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消除。
3.政府监管力度不到位
施工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们国家和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不少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但是一些部门和企业依然漠视这些法律条款,我行我素,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熟视无睹。虽有很多层、形式实施监督,但是很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仅仅是到工地走走形式,摆摆架子,走过场,流于等式,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专业安全条款去检查施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另外,个别监管人员质量安全的专业知识不强,对新技术新经验掌握不熟,未能及时更新新知识,缺乏管理能力,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未能督促其及时整改;其次,个别跨地区的施工企业,钻法律空子,打游击战,施工企业中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导致了很多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质量安全问题。
二、构建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要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就应该从政府,企业,从业人员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增强监督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考核,真正可以有效的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伴随各种有力监督,加强施工企业的自我约束,建立有效的自我监督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
1.政府监督部门
1.1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保证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质量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考核,确保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可以及时的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政府在聘用相关的监管人员时要加强专业知识的考核,特别是针对安全质量管理的具体细节方面的知识。
1.2严格执法,有效监督
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潜移默化的影响企业的安全意识。一方面要进行依法执政,依据法律自身的强制性,严格执法,对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违规企业进行严惩,充分发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一方面加强道德宣传,通过各类鲜活的质量安全事故给各个施工企业敲响警钟,呼吁他们自觉加强安全生产,保护人员安全,保证施工建筑质量。
对于一些重大施工项目要加强社会公示,引导公众对其进行监督,一方面可以发扬民主,一方面可以使公众增强作为国家主人的主人公意识。社会监督也会在无形中增加对企业的压力,自觉增加对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
2.监理单位
要严格履行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监理资质、人员选择上应该确保监理人员素质、专业知道能胜任工作要求,做到了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无论是在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在交工阶段都要全过程监理,以便对每道工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处理好业主、监理、设计、承包商四个方面的关系, 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能和工作权限, 规范运作行为, 才能够确保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管理
一 引言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来说,确保工程质量以及安全施工是管理人员重要的任务之一。为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管理人员首先应当明确建设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和各项工作制度。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以下将结合笔者的工程实践经验,而更深入地探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及其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的可行策略。
二 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1 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1)组建领导机构,强化督促检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是对工程建设期间发生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沟通,二是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资金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2)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管理体系。建设处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认真抓好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网络,细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人、具体责任人,施工单位细化到单元工程责任人,并登记每个人的身份证备案。
2.2 质量监督单位
依据国家、部、省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采取不定期检查、调查分析、抽检等方式,对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审查认定工程质量项目划分,复核有关资质等级,抽查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核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等;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编制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和质量评定报告;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2.3 加强制度建设
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技术交底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施工过程中,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各类培训,共同学习水利工程有关质量评定、验收规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测等技术规范规程,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4 申请质量监督,强化质量管理
工程开工之初,建设处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报送施工质量评定项目划分,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报请质量评定。
2.5 加强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测
(1)抓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技术交底。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建设处委托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召开施工图设计审查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咨询单位出具咨询意见,设计单位在此基础上对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和完善,从而保证了施工图质量。设计单位正式出图后,建设处及时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针对重要部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难点作详细阐述,使监理和施工单位更好地贯彻设计意图。
(2)充分下放权限,强化监理职能。积极推行“小业主,大监理”模式,充分放权于监理单位,让监理单位在参建各方中真正树立起自己的地位和威信,建设单位重点放在对监理单位的考核上,对监理人员到位情况、人员素质、监理工作的开展,及时跟踪,加大督查力度,从而让监理单位真正成为参建的独立一方。实践证明,这样改善协作关系,提高了监理单位的积极性,监理人员责任心较强,吃苦耐劳,确保了工程顺利实施。
三 安全监督管理
3.1 安全设施
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监理要求和安全施工需要建造、购置相应安全设施和设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部和质量部按过程控制方法管理安全设施施工,负责检测监督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时应当作好记录,并由专职人员签字。
3.2 加强现场的安全施工
针对工程临边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及交叉作业等高处作业严格做好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应设置防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保证登高设施的完好,同时对作业人员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操作中使用的工具经常检查,遇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同时对施工用电要求采用“三相五线”制,现场电源线一律架空,选用标准铁壳配电箱,所有用电设备配置触漏电保护器,工地需配备触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电设计首先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然后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绘制电气平面图、立体图和接线系统图。同时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3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为了减少公路建设对社会及环境的影响,确保通行车辆的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执行办成立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监理组、施工单位签订实施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有关工程规定和各施工单位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特点,要求各单位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做出具体安排。督促承包商必须按《施工合同》规定设置临时便道、便桥及交通标志牌,所有施工路段必须保持便道行车时刻畅通,在施工当中,制定严格的车辆通行秩序,要求施工单位对机械、车辆加强管理,严禁报废车辆运输,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工作环境。目前全线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交通事故。
四 结语
通过结合工程实践而提出了有效的提高质量和安全施工策略,从目前工程施工情况来看,笔者认为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叶天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J]. 铁道工程企业管理. 2005(06):118~119.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第二条凡在我县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市政建设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制度,严格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对本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报《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县建设局安监站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手续,领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和《现场审查资料清单》。并准备好《现场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以供县建设局安监站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筑施工(含装修)企业必须在承建工程开工前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县建设局安监站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施工合同书。
(三)施工现场安全具体措施。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和施工现场围挡方案。
(五)拟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六)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七)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县建设局安监站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及安全具体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一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书面通知施工企业补办有关手续。未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的,县建设局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建筑施工规模相适应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勘察设计文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或在地下管线、高压线路、动力设备附近施工时,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报请当地*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三层(含三层)以上或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脚手架必须采用钢管搭设。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含装修)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按一定数额向县建设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该款专项存储,主要用于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抢险救灾。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则全额(无息)退回。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含装修)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费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工程竣工之前,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和安全综合分析报告送县建设局安监站考核评价。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否则,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需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纳入监理范围,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县建设局安监站报告。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监理规划,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内容。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第二十五条对危险性较大,特殊环境中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监理总监审批。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式施工。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大门上方应当悬挂企业标志,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标牌;临时设施、机具、物料堆放等应与施工标牌图示相一致,不得随意设置或乱堆乱放。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文明施工的规定:
(一)施工现场要建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厕所等生产生活设施。
(二)施工现场排水畅通,不得有积水。
(三)施工过程中的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应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料。
(五)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采取遮盖或洒水等防尘措施。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建设局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局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县建设局依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和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或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第三十一条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及未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县建设局可以书面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
第三十二条县建设局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乡镇农民自建住房(含装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由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县建设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特点;质量监督管理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rapid development, for the better in the new situation, the high-quality goods of high quality first-class highway engineering. So w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project quality control and safety management. From the analysi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som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difficulty, the problems of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effective solve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problem method.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highway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quality, ensur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Characteristics;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特点表现在公路工程呈多样性、
施工现场动态性、施工作业的非标性,决定了公路工程安全问题的复杂多变性
(1)因为公路工程项目产品是固定的、附着在土地上。其项目为线形工程,从几百米到数万公里不等,加上地形变化大,地质条件复杂,公路等级别不同,这就要求了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功能和每道工艺方法不同,应该说建设成的公路工程没有完全相同的。当然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也不一样。
(2)建造不同的等级公路,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技术,设计方案等因素有不同的要求,这些差别决定了公路建设过程中总会不断面临新的安全问题。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常见的质量问题事先加以预防,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随着工程施工的推进,工地现场也相应随着变化,因此,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周边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都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同时包含着较高的风险,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往往落后于施工过程。
(4)公路工程施工的自然环境条件问题,如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污水、雨雪风霜、严寒酷暑等,以上施工环境和操作对象以及工期等原因带来的高强度作业,使得施工人员经常面对不利的工作环境和超常的负荷。复杂多变的公路工程项目内容,使得施工人员无法有效的在公路作业达到标准化。同样作业的非标性,带来了安全防护问题。上述的多样性、动态性、非标性,决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的复杂多变性。
2承建包公司与项目部的分开,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力量和措施弱化
因为承建施工单位往往有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同时开工,通常上级公司与项目部分离。这种分离使得现场安全监督和质量管理责任是由项目部来更多的承担。但是,由于项目的不确定临时性,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的有限性和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济条件不好,公司的安全防范设备不到位,和安全管理人员有心无力,也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力量和措施弱化。
3多个建设单位主体的存在及其关系的复杂性,影响了建筑安全管理的协调统一性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总体是由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项目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而在工程建设单位中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利益的冲突,造成了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难度。
所以应让第一线的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不出质量问题。
4不明确的目标导向对承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形成较大压力
公路施工中的管理主要是一种目标导向的管理,有的工程项目只要结果(产量、质量、工期),不求开工中生产过程(安全),而安全管理恰恰是体现在过程上。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质和量及工期)和资源(时间、成本)限制,这些使得参建单位由于以上的复杂原因,放弃了质量安全管理。
5加强我国公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
(1)完善相关的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以总承建单位经理和项目部总工为组的质量管理检查小组,并不定期的施工现场查验。
(2)针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单位角色和职能服务的转变,积极探索新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深化改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健全执法监督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3)坚持和完善公路工程建设交易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项目承包单位资质。严格规范投招标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杜绝搞暗箱操作、搞权钱交易。对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组织单位(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有个详细的备案计划。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法律责任。
(4)工程现场施工处,项目部负责人要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人员的职责、分工、权力和义务,编制项目奖罚条例,对每一道作业工序,要严格遵守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规范等。消除或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安全隐患。
(5)增加一些先进机械工具和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用于一些桥梁段公路或山区公路等施工难度大和施工危险性大的工程。
(6)不定期的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方面教育培训,学习公路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工程质量评审办法,安全管理防护方法。
6加强监督“严格执法”督促安全隐患彻底整改
(1)规范监督检查内容,形式和方法
为了揭示和消除安全管理缺陷、事故隐患、交流经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为了对参建各单位工程管理进行客观地评价,同时,也为了在事故发生后,做到有据可查,制定一系列检查表格,规范监督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是非常有必要的。检查表格主要包括《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分项工程检查记录表》《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记录表》《设备、机械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生产考核表》等。监督检查可采取定期、不定期或专项检查的方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对安全管理、各分项工程、施工用电、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分别填写《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分项工程检查记录表》《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记录表》设备《机械安全检查记录表》然后汇总到《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下发给参建各单位《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主要包括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主要根据平时的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及有无事故发生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向社会公示并参与项目最终评定。
(2)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整改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一方面,要求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自觉履行合同承诺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另一方面,监督机构应加强安全检查整改的回访工作,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监督人员在时一个样,监督离开时又是一个样的现象。部分参建单位对监督工作指令的落实工作不够重视,整改工作往往停留在文字上,而实际整改情况与整改报告不相符。由此可见,监督检查的回访是很有必要的,在回访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向上级交通部门和监督机构汇报,并建议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6成立优秀项目“示范工地”为榜样,确立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物质和精神实物性奖励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责任意识。应采取目标确定、实施、绩优考核等措施,建立起一批秩序化、规范化、安全化、优秀化的示范项目工地。把书上的标准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性标准,以此推动其它工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其表现在工作环境秩序化,对工地现场的施工围护、场容场貌、临建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等实行高标准建设和管理,创建一批“示范工地”,以此点到面带动其它工地实干的热情。安全管理规范化,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可采取在工地全面推行建筑安全“从零工作法”。管理层和作业层做好“从零工作法”日志,以确保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防护“零”隐患、安全生产“零”事故。
7结语
总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但作为公路建设工作人员,为了公路早日畅通,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严格施工方案,强化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职能。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并要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和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优化施工工艺方法控制和质量检测内容,才能建成一流优质的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周键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J].建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