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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管理制度范文1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方式应当依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采用协商收费、计时收费的,应当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范围进行。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采取张贴、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标准、收费数额(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途径等内容。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的收费条款约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数额(比例)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直接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委托人请求或者其他原因,由承办律师代交费用的,承办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供经委托人签字并载明交费数额的委托书。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及时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票据。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统一管理委托合同、收费合同、收费票据、印章以及有关介绍信函等。
第十二条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需要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办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事先告知委托人,具体项目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鉴定费、评估费、翻译费、人民法院依法收取的费用等办案费用的,应当凭有效凭证与委托人结算。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预收律师异地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办案过程中,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费用概算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再行协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承办律师使用预收的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的情况实施监督。
承办律师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审核。
律师事务所经审核,认定开支项目、标准不当的,应当核减。被核减的费用由承办律师承担。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在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结算预收的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结算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和开支的有效凭证,由委托人审核确认。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设立用于存放代委托人保管的合同资金、执行回款、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专用账户。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管理专用账户,防范风险。对专用账户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专款专用。严禁将专用账户的资金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委托人,可以减收或者缓收律师服务费。承办律师不得自行决定对委托人减收或者缓收律师服务费。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收费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目给委托人回扣或者向中介人支付介绍费。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因收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所在地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应当接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重点解读:
5月1日: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本网北京3月23日讯(记者罗荣张庆水)记者获悉,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中规定,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
在《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14条中规定,律师事务所预收律师异地办案所需的差旅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办案过程中,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费用概算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再行协商,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承办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第1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承办律师使用预收的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的情况实施监督。承办律师办结委托事项后,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审核。律师事务所经审核,认定开支不当的,应当核减。被核减的费用由承办律师承担。同时,第5条规定,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律师广告牌在司法机关200米范围内属不正当竞争
本网北京3月22日讯(记者罗荣张庆水)近日,记者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试行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获悉,在司法机关内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设立律师广告牌和其他宣传媒介,向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散发附带律师广告内容的物品都属不正当竞争。
在3月2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试行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146条中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与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接触中,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与同行进行业务竞争:(一)利用律师兼有的其他身份影响所承办业务正常处理和审理;(二)在司法机关内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设立律师广告牌和其他宣传媒介;(三)向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散发附带律师广告内容的物品。第149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擅自或非法使用社会特有名称或知名度较高的名称以及代表其名称的标志、图形文字、代号以混淆、误导委托人。第150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法律服务质量名优标志、荣誉称号。使用已获得的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质量名优标志、荣誉称号的应当注明获得时间和期限。
同时,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八章中律师广告规范一节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以有悖于律师使命,有失律师形象的方式制作广告,不能采用一般商业广告的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规范》还对律师个人广告和律师事务所广告的内容、范围等做了具体规定。
律师事务所为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印律师名片将受处罚
律所管理制度范文2
一、电话管理制度
请外来人员注意,
(1)本室人员可拨打;
(2)外人一律谢拒;
(3)长话短说;
(4)多余话费由本室人员自付;
二、电脑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严禁娱乐;
(2)上班时间不得私用电脑;
(3)非上班时间操作,服从工作需要;
(4)非经本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开机;
(5)本室人员和电脑操作人员应对开机密码进行保密;
(6)不得随意修改C-MOS中的内容;
(7)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
(8)节约使用纸张、油墨等电脑材料;
(9)白天严禁频繁开机、关机,晚上使用结束关掉电源,盖好机罩。
三、考勤制度
每周由团委老师负责填写考勤表,并注意及时记录以下情况:
(1)星期一迟到一刻钟者;
(2)事假、病假、调修、加班、值班情况;
(3)殷为民的事假、病假、调修、加班、值班情况由领导负责;
四、公用器材管理制度
负责人:卢永嘉
(1)对本室的器材必需进行登记;
(2)对非学生工作借用器材必需进行向本室人员通报;
(3)对外借器材一律进行登记,对非工作需要而损坏者由保管人员负责,酌情责令租、借者赔偿;
(4)每一学期管理人员应对所管器材进行登记上报。
五、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负责人:彭晓蓓
(1)对学生的补助、活动经费的单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2)学生的活动经费使用由彭晓蓓、卢永嘉初级审批,并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开支;
(3)勤工的收支记帐由刘志敏负责,经费由勤工部银行入户保管;
六、例会制度
(1)星期三中午12:45准时举行例会;
(2)双周星期一班主任例会;
(3)例会对重大事情进行讨论表决,总结前一周的工作安排,并有主管领导列席。
律所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供电所 管理 难点 思路
孟津县地域面积758平方公里,人口46万。辖区13个供电所,供电所共有员工328人,其中职工94人,农电用工234人。管理10千伏线路64条,400伏线路1852条,配变858台/153.83万千伏安,低压居民13.94万户。通过建设国家电网公司规范化供电所,推进了“三集五大” 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乡/镇供电所组织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加强了关键岗位和重点业务管控,使供电所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和摸底,了解供电所管理的现状:一是制度体系不清晰,管理深度、细度不够,科技手段应用意识不强。二是农电用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电用工人员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三是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从精、细、小方面抓起,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促进供电所管理全面提升的主要思路是:一是规范组织体系,完善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农电用工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控制电量流失,提升管理效益。
采取的方法是:结合供电所的管理要求,研究规范化供电所的标准和评价细则和“六型一化”班组建设评价细则,是根据岗位规范,确立制度体系。控制要点:一是拟定单个制度说明,审核条款的唯一性。起草制度文本,对文本进行审定,关键是审核没有遗漏的业务内容,确保制度涵盖当前的所有业务;二是进一步落实上级对农电用工的管理制度,按规范用工、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健全农电用工计划管理体系,提高队伍稳定,保持队伍和谐稳定,加快实现农电用工集约化、专业化管理;三是针对管理中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对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三、所采取的措施
(一)推进专业管理延伸,发挥专业部门的管理作用。
在县供电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延伸安全生产、设备管理、供电服务、营销管理、物资管理等专业到供电所,一是在县公司下达年度专业管理计划时,将配电现场安全生产、10千伏及以下设备管理、供电服务的规范管理、量价费损等指标任务同时下达,开展定期指导和及时答疑,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二是把系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直接传达到供电所,使基层单位能及时学习并贯彻执行;把专业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清单直接传送到供电所,引导基层职工按标准要求开展工作,逐步缩减唯经验唯要求开展工作不良习惯。三是支持供电所长和员工参与系统内组织的各项培训和竞赛,以赛代训,促进管理思想的转变和专业技能提升。
(二)规范农电用工方式,加强农电用工基础管理,农电用工到岗到位,统一实施作业组织专业化。
首先是打破传统的电工班管理模式,运行作业组织专业化新的机制。在实施作业组织专业化的过程中,把农电用工按技能和特长分别编入配电班、营业班、服务班三个专业化班组,增强农电用工的归属感。其次在劳动纪律管理方面推行农电用工集中上班制度,即每天上午8点到供电所签到,参加供电所长主持的班前会,接受当天的工作任务,于18:30分前到供电所汇报当天工作的完成情况,并例行签到程序。第三是执行农电用工和供电所职工同时参加局视频会议,了解上级的管理要求和局当前的重点工作,从而实现电用工队伍专业化、正规化管理,逐步将农电用工建设成为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精、反应速度快、适应能力强的正规化队伍,使其成为农村电力市场营销的主力军。
(三)加强供电所管理,配置临时用电装置,全面管控低压临时用电。
针对临时用电管理这一难题,首先解决临时用电的装置和管理机制问题,为各供电所配置了成套临时用电装置共800套,制订了《临时用电管理办法》、《低压客户临时用电申请表》和《临时用电协议》,规范了临时用电的申请受理、协议签订、装表接电和量价费的管理,有效地地遏制临时用电费用承包、收入不计帐、不上交的行为发生。其次是在供电所设置临时表箱库,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推出“四个百分百”服务,即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百分百,临时用电装表百分百,临时用电安全告知百分百,临时用电合理收费百分百,为广大客户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提供便利。第三是通过派工单制度和所内巡视检查制度、考核,落实临时用电的应报必报,应收必收。同时,发挥稽查队的作用,每月对辖区内的临时用电全面稽查,对稽查处的问题实施追补的同时,对管理部门执行重罚并考核。
四、结束语
管理好县级供电企业,必须清楚当前管理的短板和解决问题的关键。县供电企业通过建设坚强智能电网,通过与省公司的“四接轨”实践,在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上实现了突破与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的同时,供电所管理成挖潜增效的重要环节。通过抓供电所的基础管理,规范并提升了供电所的管理水平,提升了供电所队伍素质,提升了精益化管理水平。通过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杜绝了以往“不加装表计计量,估算、包干等计费形式”,在提升企业效益的同时,也规范了农电用工的营销行为,方便了广大客户,提高了供电服务水平,助推了供电所管理向专业化管理之路延伸,为提升队伍素质理清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律所管理制度范文4
一、提高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重视
档案管理的对象是档案,服务对象是档案利用者,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即是档案的分散、零乱、质杂、量大、孤本等状况与社会利用档案要求集中、系统、优质、专指、广泛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在我国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普遍的偏见,认为其是“形式工作”“机械劳动”,甚至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称之为“半退休式工作人员”。总之,目前我国对档案管理工作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同样如此。因此,应当提高各级领导对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中去,在年度经费预算上,给予此工作足够的经费支持,将档案管理工作放到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年终考核中去。
二、 明确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目的与任务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其最基本的职业责任是保证档案管理的及时性、安全性以及完整性,同时这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之一。对于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证所管理的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的完整性――不被损坏,做到所管理档案的安全性――不丢失,同时还应担保证所管理档案的有序性――规律摆放,不凌乱。
三、加强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对于任何一项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是保证工作保质保量有序完成的关键。对于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而言,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与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前提之一。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其管理的对象是数量庞大、凌乱、毫无规律的纸质材料,档案管理工作更是一项琐碎杂乱、大量消耗体力、脑力的工作,如果没有成熟的规则制度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约束,就会造成档案管理工作的杂乱无章。所以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当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自身的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同时,上级领导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使得档案管理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促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化、细心化、标准化和规划化。
四、加强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与考核
虽然目前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人依然是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加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一方面必须吸纳一批对档案管理具有创新思想、技术熟练、专业技能高的专业人士进入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的管理的工作岗位上;另一方面,应对现有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余培训,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建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改善目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懒散、消极的工作态度。
五、 树立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法制意识
档案是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钥匙,档案工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档案把往复不断的现象真实地记录下来,使瞬间变成永恒,成为人们进行反复观察和研究历史现象、准确寻找事物发展规律的可靠依据。在档案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进行抽档、修改档案甚至故意损坏档案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的。所以,对于妇幼保健与计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树立档案管理的法制意识,提高其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律所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字: 规范化供电所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规范供电所管理的标准和制度,是在长期的实践基础上经过科学的总结而提炼出来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现实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创新、提高和完善。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是一种常态管理,它有一个不断提高和发展的过程。要纳入“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轨道,全面提高农电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为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
1.现代供电所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制度体系问题
当前,很多管理制度只是停留在表面,并没有对供电所较为复杂的任务进行调查研究,缺乏深入科学的分析,难以形成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效制度管理体系。在制度落实上,监督考核不够,严明奖惩不够,全员参与度低,尚未建立起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在相关部门和供电所的具体安排和配合上,不能统筹兼顾。
1.2基础建设薄弱问题
基础建设薄弱,一方面由于城市扩容、新农村聚居点的快速发展和用户对供电期望值的提高对原有供电网络提出了严峻挑战,用电负荷不断持续增长,线路设备不能满足电力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基础资料不够规范齐全,营销管理存在漏洞,估抄漏抄仍然存在。特别是对一些临时用电户和私拉乱接的监管不尽到位。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供电所事务繁杂琐碎,日常巡查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未能及时发现缺陷,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时不能被及时消除,仍危及到线路设备的健康运行。
2.推行规范化管理
在供电所推行规范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供电所管理指明了方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是一个动态和渐进的过程,要充分挖掘管理潜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就必须积极探索,立足服务,开拓创新,在勇于实践的前提下,不断加以总结、完善和提高。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应结合地方实际不断创新,经过农电体制改革,全国现已建立两万多个农村供电所。但是,由于它们所处社会、文化、历史和自然等环境的不同,供电所之间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别是人的思想观念等方面差异很大。在现实情况下,要在培养、学习和推广典型的基础上,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当前,要把加强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同创建一流县供电企业和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并以此为载体,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用电营销和优质服务三大体系,通过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水平,逐步实现高技术支撑、低成本运营的现代化管理企业。
3.采用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3.1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现代化企业,要求具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专业管理水平,则最能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针对改制前的供电企业,许多单位在推行供电所规范化管理的实践中,坚持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思路,分别制定出一系列管理办法,指导和促进供电所的可靠性管理、线损管理和电压无功管理,着眼于有效提高农网设备健康水平,在健全设备基础资料的前提下,实行周期修改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做法。
3.1.1 合理运用法律制度加强对机构的完善,实现依法经营
通过组建律师队伍,帮助供电所解决用电合同的纠纷,以及一些触点事故的诉讼处理等。以法律来维护和保障国家与人民的合法权益。并对电力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进行深刻教育和培训。
3.1.2 健全相应的激励体制,培养用户责任意识
激励用户上缴电费,对按时上缴的用户给予相应的公告奖励;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部分客户代表培训上缴电费的意识,使其认识到上缴电费是一项既重要又光荣的事情,他们的每一次上缴电费的行为都是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同时也对国家电力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利己利国。只有在加强用户自觉上缴电费的基础上,才能很好地完成供电所的管理工作。
3.1.3 提高电力工作人员的待遇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供电所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对改善供电所电力管理存在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为供电所平时的工作带有一定的危险性,特别是在炎炎夏日或者冬日大雪的恶劣环境下,电力人员也要迎难而上。所以,提高电力工作人员的待遇必然会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所加强。
3.1.4 建立完善的选拔制度,对有素质有能力的员工进行提拔任用
供电所应建立起科学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采取优势劣汰的原则,鼓励高素质、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上岗就业,在选拔的时候,还应注意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将一切平庸和无能者拒之门外,管理好人员问题,进而管理好供电所问题,做到真正的利国利民。
3.2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资料
管理必须先理后管,也就是说要管好必须先要理顺关系、理清家当。因此完善各项基础资料对于提高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供电所的各种资料大部分还是手工建立的,因此资料的保管、查询、完善都存在很多问题,而现在各供电所都配置了计算机,在下步能将所有资料实行微机化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将能更加规范供电所管理,提高供电所的管理水平。
3.2.1加强服务管理,建立管理制度
加强服务管理,确保社会效益。坚持以建设供电所服务“示范窗口”为标准,以落实好承诺服务为准则,深入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挂牌上岗,微笑服务,报修及时。坚持走访客户和客户来访接待制度,及时了解解决客户实际困难和客户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报装接电“一口对外”制度,让客户在报装接电、故障抢修、用电咨询过程中,充分感受到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必须依靠制度管人。任何一个企业必须依靠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责、权、利,建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员工把努力工作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3.2.2建立竞争机制
企业管理应建立竞争机制,一个企业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供电所也可引入竞争机制,对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或待岗的方法。提高农村专职电工的危机感,使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同时还可打破供电所的用工制度,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专职电工,可聘用为专责电工,使专责电工感到一定的危机,能促进所有的农村电工都能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3.2.3培养具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
创新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农电体制改革就是在农电管理体制与时代进步不相符时进行的,将原来的群众管电组织电管站改为供电局的派出机构―供电所,村电工的管理模式也有创新,从原来的分散管理改为现在的集中使用、统一管理。农村电费也从原来的到户收取改为现在的定点、定时、凭票收取。通过改革和创新,使农电管理水平有了一个跨越式的发展。
结语:社会在不断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供电所的管理工作也不断在发展和进步,规范供电所管理要在强化执行力上下功夫,在安全管理、生产运行、电力营销、优质服务、文明创建和基础管理等方面,着力于细化管理和规范运作。各级领导更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导,严肃纪律,加强考核,才能不断提升供电所管理水平。在各供电所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各项规程,规范一切生活与生产行为,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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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管理制度范文6
水资源安全的定义是在水安全理论基础上提出的。联合国相关组织这样定义水安全:一个地区(或国家)可承受的涉水灾害及水资源能够有效利用,形成经济社会的可靠发展。水资源安全的实质是水资源供给能否满足合理的水资源需求,但实际上又涉及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等多个层面。为了形成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确保其经济用水和生态用水都得到满足。水资源的经济安全重点是对水资源的供给上能够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将其细化就包含了如下两个方面要求:一是能够提供的水体质量和数量上满足要求,二是供水价格要适中。而对于水资源生态安全就是对整个生态系统而言,基本的用水量必须得到满足。
2陕西省的区域性水资源安全现状
衡量水资源安全,不能单单从数量上看是否能满足人们需求,还必须对其质量进行要求,使其能够满足人类的基本生产生活要求,不能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在研究水资源安全时,就必须重点对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这两个方面重点控制,不能单一发展或是单一控制任何一方。陕西省的区域性水资源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陕北水资源总量为48亿立方米,占全省的11%。陕南水资源总量为315亿立方米,占全省的71%。这种水资源的地域性分布不均导致了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区域性缺水情况已经影响到了区域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陕西省各级政府对此也给与高度重视。造成陕西省区域性水资源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还包括,省内各地还在无序的进行开采,这就造成了多个城市的无浅表地下水可用,只能开采深层的地下水。西安市城区近郊由于地下水开采量曾超出允许开采量的近20倍,多地地面沉降量超过50毫米。对于水质污染而造成的水资源安全则比过度开采还要更值得我们重视,水污染所造成的水资源安全威胁会直接造成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条件的改变。陕西多数河流处于机型污染状态,包括石油类、挥发酚、氨氮等指数严重超标。
3水资源安全背后的隐患
水资源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是地区安全性的构成要素,从多方面还对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构成威胁,如此以来,可以根据影响情况划分为水资源经济安全、水资源社会安全和水资源生态安全。水资源经济安全是指国家或是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选择性不包含水资源因素,不因其而改变,可以按其社会发展意愿而自由发展。水资源的安全状况决定着投资意向,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前景,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水资源社会安全是指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或地区,因为水资源的不可逆转的短缺,造成社会稳定性的变化,甚至为了争夺有限的水资源而出现动乱,地区或是国家间的纠纷,严重的还会爆发战争,例如巴以和谈,迟迟没有进展,不仅仅是耶路撒冷归属,以及国家边界的问题,重点还有关于约旦河的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分配等围绕着水资源而出现的一系列棘手的问题。水资源生态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处的生态系统能够不因水资源问题而恶化,保持地区性的生态环境完整和可持续发展。为了全人类的生存空间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就要对现有的水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使其能够的保值或是增值,让水资源在可控的状态下能够达到满足配比的要求。
4陕西省的水资源安全保障机制
水资源安全保障机制主要由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储备机制和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三部分构成,对于水资源安全的探讨必须要围绕这三个重点方面来论述,也是对水资源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后多个阶段进行管理。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有两种:供给管理制度和需求管理制度。建立这两种制度的初衷就是将水资源供给和需求这两个容易产生矛盾的因素进行均衡,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都是要在水资源的数量上有所管理,既要满足,还要不能无序,各自的侧重点都要给予考虑。陕西省一直采用的是水资源供给的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的弊端是没有明晰的产权、管理上无章可循。而需求管理制度则是将水资源等同于其他资源,使用市场手段,按照经济运行的普遍原理来提升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效率,此种管理制度的核心思想是提高用户的节水意识将用水需求理性的调整。陕西省现在已经在试点推行了水资源安全预警制度。当省内出现不同程度的由于自然和社会的因素引起的重大水资源不安全情况时,对其进行预期性评价,并且由政府应急办和水务管理部门向社会进行预警,警示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水资源安全危机,并给出相应的级别划分。陕西省已经建立的安全预警体系包含了较为细致的观测工作,由监测部门对省内主要的可使用水源的数量、质量进行动态的跟踪,形成连续的记录,并通过统计学手段预测到未来一段时间可能出现的情况。这样从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储备体系等方面建立相关的预警指标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的水资源安全分析管理、预警、联动的动态系统使得安全预警系统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机护航。
5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