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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标段划分的原则范文1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建〔1996〕8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建工〔1998〕45号)。
二、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机构
有建设项目的部属单位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设立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领导小组组长由第一管理者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建设、计划、财务、监察等业务部门组成,招标办设在建设主管部门。
各招标办要建立评标专家库(力争1999年6月底前建成)并报部备案,专家库的人数应超过评委组成人数的4~5倍。开标后要及时成立评标委员会,评委中的专家委员人数不应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委员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应邀请项目主管单位的监察人员进行监督。
三、分层运作,各负其责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归口管理铁路行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并负责部管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查、报批及评标方案、招标结果的审查、核准;部授权各部属单位的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办)按各自的管理权限负责所管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批及评标方案、招标结果的审核。遇有重大问题,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办)应及时报告招标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严格资格预审制度各招标单位在出售标书前必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才可购买标书。投标及参与联合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与施工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严禁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严禁铁路运营管理单位参与铁路工程施工(大修、病害整治、救灾、抢险工程除外)。对联合投标的企业,资格预审时,按资质和业绩低的一方进行考核。对存在多级法人的施工企业,标书中必须明确中标后企业对下属单位(宜少不宜多)的任务划分及其相应单位的资质等级、建设业绩、项目经理资质等证明材料。部管基建大中型项目投标单位仅限于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铁路综合工程施工(大型)一级、铁路局(集团公司)工程处(总公司)具备铁路综合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单位;其他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可按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范围进行资格预审和招标。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建设业绩、施工能力、年度经济状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在建项目的总任务量和当年任务量及分布情况。投标企业在建设管理单位管区内发生三级(含)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既有线施工造成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的,三年内取消该企业参加本建设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五、合理确定标段、标底、报价范围和评分标准
(一)标段划分
为便于管理,减少开支,标段宜大不宜小。标段划分应按照铁建〔1996〕81号文件第九条“标段划分的一般原则”,并考虑标段的投资、重点工程分布及合理的施组安排等,基本满足以下要求:
1.新建铁路工程。投资80亿元以上的项目平均每个标段的投资不少于8亿元;50~80亿元的不少于6亿元;20~50亿元的不少于4亿元;20亿元以下的不少于2亿元;投资少于2亿元的项目按独立标段处理。每个标段应包括站前和站后房建、信号等工程(特大桥、长大隧道等独立标段及铺架、电气化、大型站房、通信、电力、大型给排水等工程除外)。
2.复线及既有线改造工程。平均每个标段不少于5个区间;通信、电力工程平均每个标段不少于100公里,少于100公里的项目不再划分标段,按独立标段处理。
3.电气化工程。平均每个标段不少于100公里;少于100公里的项目按独立标段处理。
4.枢纽工程。全面考虑概算分劈、施工组织设计、分步建成开通的原则来划分标段。
土建工程利用外资的项目,标段划分另行规定。
(二)标底确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标底应在合理范围内确定。根据铁路工程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标底一般可考虑在批准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基础上降低4~6%的幅度内。标底的编制原则遵循铁建〔1996〕81号文件第四章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报价范围
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编制概算的项目,有效报价范围一般应控制在标底的+3~-6%之间,此范围之外的报价可视为无效报价,标书按废标处理。利用外资的项目,招标时也应制定合理的最低报价。
(四)评分标准
在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的评分比例不宜超过总分的40%。同时在标底0~-3%范围之外的有效报价按百分点确定比例进行扣分。投标企业的“信誉”分,不宜超过总分的5%。
六、严格招标计划、评标方案、招标结果上报制度
建设管理单位必须按照《铁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铁建〔1996〕8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建工〔1998〕45号)规定,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办)上报招标计划、评标方案、招标结果。招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标计划和评标方案进行。
(一)招标计划
各招标单位在报送招标计划时,必须同时报送资格预审情况和资格预审通过的单位名单。招标计划中除规定的内容外,还必须明确标段的划分及划分依据,拟采取的招标方式,招标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建设项目概况等资料。招标计划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评标方案
招标单位应根据降造、工期、质量、工程特点、施工组织、工程分包、企业信誉等方面的要求制定评标方案。评标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保密,并按管理权限及时派专人送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办)审核。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办)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开标前审核评标方案并通知招标单位,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办)可派人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方案并监督评标和定标工作。招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后,根据评标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及标底,提交评委会通过。
(三)评标结果
招标单位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周,将评标结果报送到项目主管单位的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核备。评标结果中应包括中标单位、中标价格、评分情况及降造幅度等。招标单位应将投标书及评标过程的所有资料封存备查。
七、规范建设管理单位行为
招标工作开始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铁路建设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铁建〔1998〕43号)对建设管理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严禁无证或越级承担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建设管理单位要对投资、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负总责。建设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应具备必要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相应项目管理的实际经验。建设管理单位的人员素质、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建设项目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不准以分包的名义对已中标的工程进行任务切割。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八、严格工程监理及监理招投标制度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工程监理及监理招投标制。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要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监理人员未能履行职责的要追究监理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或法律责任,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监理单位,将按照《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铁建〔1994〕151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把质量控制放在首位;要按合同要求配备足够、合格的监理人员;按作业程序和要求即时到位;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九、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
在投标项目中需分包的工程应在标书中明确并写入承包合同,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对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分包的工程,必须选择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来承担,分包工程必须通过建设管理单位的审核同意,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工程进行再分包。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由中标企业自行完成,铁路工程的特大、大中桥、隧道及“四电”工程严禁在标书约定范围之外分包。中标企业对所承包的工程无论是否存在分包均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十、强化合同管理
建设管理单位与中标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时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投标企业应在标书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管理工程实绩等相关资料及主要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职称等内容的汇总表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中标企业必须按投标书及合同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主要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主要施工设备来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单位对此要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履行合同规定。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必须报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坚决杜绝高资质管理人员中标,低素质人员管理工程施工的现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标段划分的原则范文2
一、基本思路
以“绿化,行动”为总揽。按照“县里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乡镇具体实施”的要求,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新造改造并举、补植管护并重,生态与经济林共建”的原则。培育多树种、多林种、多景观的健康森林。实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乡年秋季提前实施2012年两岸绿化任务为8526.2亩(下达计划8371亩,需调整计划155.4亩)。其中一般生态林8053.9亩,经济林(佛手)472.3亩。
三、规划布局
规划项目区涉及村5个村1个社区,小班45个,总面积8526.2亩。(具体规划见附表)
四、实施方式
为了确保在12月30日前全面完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实施。
五、标段划分
全乡划分为17个段。第一至十四标段为一般生态林,小班42个,面积8053.9亩,共投入483.234万元;第十五至十七标段为经济林(佛手),小班3个,面积472.3亩,共投入94.46万元。(具体见附表)
六、造林要求
(一)严格施工设计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的树种、规格、造林密度和施工工序组织施工。
(二)严格工程管理
一是坚持业主承包制。推行“带资入场,垫资造林,选管一体,分期付款,三验终验”的建设模式。二是确保有造林资质、有实力的单位和公司参与工程建设。三是坚持工程监理制,要从打窝、苗木验收、栽植等环节搞好全过程监理。四是坚持种苗“五制”,提高造林质量。五是加强新造林地的抚育管理。六是坚持工程建设上报制度,每月13日和27日上报工程建设进度。
(三)严格时间要求
必须在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严格安全管理
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认真做好施工人员、栽植民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所有安全责任由业主负责。
(五)严格林木管理
施工过程中严禁乱征乱砍现有林木,严禁森林火灾的发生。
七、付款方式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新造林推行“一栽二补三管”分段式的检查验收,确定资金拨付办法,分三次拨付,即:
(一)第一年栽植完成后,经实施单位自查、乡初验、县核验合格,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拨付总工程造价35%。
(二)第二年补植补造完成后,经县、乡两级检查验收合格,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拨付总工程价30%。
(三)第三年抚育管护到期后经终验合格,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拨付剩余的工程总造价35%。
八、苗木采购
严格执行县绿化建设指挥部关于林木种苗采购管理规定。
(一)苗木需持相关手续。“一签两证”,即苗木检疫证、苗木合格证、苗木标签,经济苗需持产品认定书,否则,不予验收。
(二)苗木价位确定。苗木价位由各项目实施单位确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的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调苗,全额垫资。
(四)建立苗木责任追究制。品种纯度、质量要求、造成恶劣后果等,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九、监督管理
根据县两岸绿化实施方案的“两包干、七统一、一考核”的建设实施监督管理机制。
(一)乡成立两岸绿化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乡党委班子其余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目标考核。单项工作实行单项工作考核,同时列入年度考核。
(三)强化工程监理。聘请中介机构,对整个工程实施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后,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检查,保证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工程监理标段划分的原则范文3
坚持“围栏封育、禁牧休牧、舍饲圈养、承包到户”建设方针,以政策为向导,依靠科技进步,充分调动农牧民退牧还草的积极性,建立合理的草原利用、保护与建设机制。通过退牧还草,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有效遏制天然草原退化、沙化,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实现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强建设、可持续利用”总体要求,工程实施以保护草原植被为核心,以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利用国家补助饲料粮的优惠政策,以中央投资带动地方和个人投资,通过禁牧、休牧及配套设施建设,把草场生产经营、保护与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户,实行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推行禁牧与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则。草原植被恢复的同时,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最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全局出发,局部服从整体,个人服从国家。国家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兼顾地方和牧民的利益,保证农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安居乐业。
三)坚持农牧民生活和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力求做到减畜不减收,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原则。以国家投资为主,坚持国家、地方、集体、牧户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宜禁则禁、宜休则休,以村为基本单位,集中连片,落实到户;以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和草原严重退化区为重点,核定禁牧、休牧面积,实行舍饲圈养;坚持“谁退牧、谁管护、谁围封、谁受益”坚持政策引导与农牧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见。
四、建设规模和资金来源
总规模120万亩,其中禁牧围栏70万亩,休牧围栏50万亩,补播改良草场30万亩。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80万元(由省农牧厅统一用于围栏材料采购1680万元,草种采购3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720万元(全部用于围栏架设安装、补播改良等费用)围栏架设安装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公开招标,实行招标后,架设安装费用来源于地方配套和项目区群众自筹等,根据我县实际,其群众自筹部分将实行投资投劳相结合的办法。
五、建设期限进度
六、建设内容
一)围栏架设安装
1完成围栏56.6万亩。其中:禁牧40万亩、休牧16.6万亩。
⑴禁牧区:①白山子滩24万亩;②陈家前井8万亩;③盐井子北8万亩。
⑵休牧区:南半洼14.8万亩;②盐井子北1.8万亩。
⑶禁牧、休牧围栏56.6万亩工程划分四个标段建设,公开招标由四家企业进行架设安装。围栏总长度约68.4万米其中:第五标禁牧、休牧区位于盐井子9.8万亩,围栏长度11.8万米第六标休牧区位于南半洼段14.8万亩,围栏长度17.9万米第七标禁牧区位于白山子滩段24万亩,围栏长度29万米;第八标禁牧区位于陈家前井段8万亩,围栏长度9.7万米
2东湖镇:
完成围栏63.4万亩,其中:禁牧30万亩,休牧33.4万亩。
⑴禁牧区:死红柳井12万亩;黑坑井18万亩。
⑵休牧区:黑石头窝子10万亩;庙台子23.4万亩。
⑶禁牧、休牧围栏63.4万亩工程划分四个标段建设,公开招标于四家企业进行架设安装,围栏总长度约76.6万米其中:第一标段禁牧位于死红柳井围栏12万亩,围栏长度14.5万米第二标段禁牧位于黑坑井围栏10万亩,围栏长度12.1万米第三标段休牧位于黑石头窝子围栏18万亩,围栏长度21.7万米第四标段休牧位于庙台子围栏23.4万亩,围栏长度28.3万米
二)补播改良
补播改良30万亩。
1.补播改良10万亩,建设人工草地0.04万亩,全部在村。补播牧草品种主要以白沙蒿、沙米和苜蓿为主,补播采取人力撒播和机具补播相结合的办法。共需各类草种5万千克。其中:白沙蒿2.67万千克,沙米0.67万千克,紫花苜蓿1.67万千克。人工草地建设(紫花苜蓿建植)由项目办负责草种的调配,组织实施。
⒉东湖镇补播改良20万亩,建人工草地0.14万亩。补播牧草品种主要以白沙蒿、沙米和苜蓿为主,补播采取人力撒播和机具补播相结合的办法,共需各类草种10万千克。其中:白沙蒿5.33万千克,沙米1.33万千克,紫花苜蓿3.33万千克。人工草地建设(紫花苜蓿建植)由项目办负责草种的调配,东湖镇组织实施。
七、饲料粮补助
一)补助标准
禁牧围栏每亩年补助饲料粮11斤,每斤折合资金0.45元,补助年限5年;休牧围栏每亩年补助饲料粮2.75斤,每斤折合资金0.45元,补助年限5年。
二)补助量
全县禁牧、休牧年补助饲料粮907.5万斤,年折合资金408.375万元。
1每年折合资金218.5425万元。其中: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6000元实物补助150万元;用于县上新建种羊场良种肉羊引进资金68.5425万元,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6000元实物补助93万元;花儿园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6000元实物补助57万元。
2东湖镇每年折合资金189.8325万元。其中:饲料粮补助118.4万元;用于县上新建种羊场良种肉羊引进资金71.4325万元。正新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2000元实物补助79.6万元;五托井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2000元实物补助38.8万元。
三)饲料粮变现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年补助饲料粮907.5万斤,年折合资金408.375万元。根据饲料粮“补助以实物方式进行,不得向农牧民直补现金”规定,主要用于退牧区牧民养殖设施建设、饲草料购买、饲草地建设、家畜改良等。
年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饲草料、围栏架设安装和补播改良等群众以资代劳部分及羊的良种引进等。
年度以后饲料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饲草料供给和畜种改良。
八、组织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县委、县政府已把草原退牧还草工作列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治理生态环境和提高农牧民收入的重要工作之中,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县上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畜牧、发改、财政、审计、粮食、国土等部门和项目区三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涉及乡镇和技术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行政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好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实行项目目标管理
退牧还草项目由县退牧还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县畜牧兽医局从县草原工作站抽调业务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各项目区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农牧民实施好小区建设、草场的补播改良、围栏建设等项目内容。要对建设任务量化指标,具体施工中要求各工作组和各施工队要加强组织管理,统筹兼顾、合理分工,采取包片、包组等各种有效方式,全面管理好、实施好围栏安装施工工程。
九、管理措施
一)项目严格实行工程管理“四制”
1实行项目法人制。政府县长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的数量、质量和资金管理与使用负总责。县政府与各相关部门及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担负相应的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实行合同制管理。退牧还草工程的施工安装、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畜牧兽医局与项目区乡、村退牧户签订退牧还草合同,明确退牧户的禁牧、休牧地点、面积和涉及的牲畜数量、管护措施、政策兑现方案等。
3实行招投标制。对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施工、监理等内容均按照要求实行招投标制。围栏材料、补播草种和监理由省上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围栏安装施工由县退牧还草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招标单位要合理划分标段、合理确定工期、合理标价定标。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严禁进行转包。
4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省上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及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进行全面监理。项目执行期间,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工程不得开工,围栏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二)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封闭运行,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项目领导小组按项目进展情况,委托县审计局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审计要延伸到实施单位及有关乡、村、社、农牧户中,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县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将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由项目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直接拨付建设单位,严禁项目区各乡镇对拨付的建设资金进行截留、挤占、挪用。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上退牧还草工程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专职领导、专门机构、专管人员的三专”工作制度,从围栏工程安装招标投标、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饲料粮发放、项目工程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逐级建立考核制度,量化指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保证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实到村到户,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实行跟踪检查报告管理制度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建立项目跟踪检查管理制度,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按标准如期完成。县草原监理站要加强草原监理,对项目区草原资源进行动态监测,掌握草场植被恢复情况。各项目建设单位按月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并于年中和年底前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和工程总结。
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及时向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包括建设规划、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工程预算、施工方案、建设变更及检查验收等有关情况资料。县畜牧兽医局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及管理项目建设有关数据资料。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供完整齐备的建设资料,包括工程规划、设计资料、上级批复文件、计划、财政等各个环节的档案,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信息管理体系。
六)严把检查验收关
为了保证退牧还草工程围栏建设质量和进度,对完成的项目工程由县退牧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草原网围栏和刺丝围栏建设技术规程》和《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项目验收细则》以及《省退牧还草工程管理办法》县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县级自查验收,验收小组由县退牧还草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牧民代表组成,验收采取对照作业设计方案,现场查看围栏质量、四址界限、拐点坐标、围栏安装与牧户代表座谈的方式,逐户逐村进行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提请省、市退牧还草领导小组进行省级验收。
七)实行严格的管护制度
项目建成后,严格执行《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省实施草原法细则》省退牧还草试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县草原管理暂行办法》县草原治理方案》等,制定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禁牧休牧制度,颁布禁牧休牧令,禁牧区五年内不得放牧,休牧区在牧草生长期休牧90天。同时,将退牧草原及其围栏设施管护责任具体落实到乡、村、户,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草原监理部门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和查处在禁牧、休牧期内擅自放牧、破坏草原植被及其围栏设施等违法行为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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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招标采购;策划;问题
所谓的招标采购,就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而做好有关招标采购的策划工作,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本文就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策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就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策划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1 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策划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策划是从项目管理的角度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架构、招标方式、招标采购进度安排、评标办法、合同形式、合同主要条款等方面进行总体策划。
2 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策划应重点考虑的问题
2.1 合同架构策划
合同架构策划主要考虑将整个项目按照工作结构分解为若干个独立的合同,确定各合同关系(平行或总分包),划分合同标段(包),并明确其合同界面和合同责任。
2.1.1 各类合同相互关系的考虑
(1)勘察合同一般作为一个独立合同,工程需勘察面积太大时可考虑划分多个标段,签订多个合同,并平行于设计、施工等其他承包合同。合同架构关系简单。
(2)设计合同一般采用总包设计合同,对其中专业性强的专业工程由业主指定分包,总包设计单位对专业工程承担提供基础资料、总体规划方案、设计接口管理、设计进度控制和最终设计成果确认等总包管理责任。对于简单工程的设计则可以直接由一家设计单位承担。
对于专业性很强的专业工程也可采用设计、施工和设备供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EPC合同模式。合同架构简单,责任明确,目前在国内主要应用于冶金、化工、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3)施工合同主要可采用施工总承包、平行发包、总承包与业主指定分包结合这三种模式。当项目业主管理力量较强,工程施工场地和其他施工条件交叉影响小时,可考虑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当整个工程由一家施工单位承接,存在资质不够、或造成工程招标采购的竞争性不足、或质量不易控制时,应采用总承包与业主指定分包结合的合同模式,业主对专业性强的工程实施指定专业分包,总包单位负责对专业分包单位实施总包管理,总包管理责任包括施工场地协调、临时设施使用、进度安排、档案资料汇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这样确保工程实施满足法律要求、造价合理、质量可靠;除去上面两种情况之外,可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即整个工程施工由一家单位承包完成。
(4)设备供货并安装合同,一般按照第(3)条中业主指定分包,总包单位进行总承包管理的模式签订合同。
(5)设备材料供货合同,当项目业主管理力量较强时,可考虑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否则,采用业主指定分包,总包单位进行总承包管理的模式。
(6)工程监理、造价控制等服务合同,一般均作为一个独立合同。工程规模太大时可考虑划分各自多个标段,签订多个合同。监理合同有多个标段时应选择一家单位作为总监理管理单位,这种形式在公路建设工程中普遍采用。
2.1.2 合同标段(包)划分的原则
(1)合同标段(包)应有一定的规模,能引起投标人(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对本工程的足够重视,同时保证在投标阶段有足够的竞争性,即满足资格条件和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达到一定数量。
(2)材料设备包划分在考虑专业性的基础上,为保证单个合同的规模,应适当减少项目发包合同的数量,以简化项目管理,可考虑对相关性较强的材料设备进行打包招标。
2.2 招标采购方式的选择
招标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直接发包。
招标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以及相关法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在进行2.1.1中所述的业主指定分包时,也须依法进行招标。
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或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方式。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招标方式。对于市场竞争充分的建筑施工、普通建筑材料等标的物,一般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于专业性较强、竞争性可能不足的设计和EPC等标的物,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对于金额较低的标的物,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比选)或直接发包的方式;对于抢险救灾等紧急项目,则只能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
2.3 招标采购进度安排
项目招标采购的进度安排必须满足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并细化到每个标的物招标采购的起止时间点。
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一般按如下顺序依次进行: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控制施工建筑材料,设备采购根据设备制造周期的长短进行合理安排,有些工业设备因制造周期长可能在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后,就需要立即进行招标采购。
施工招标一般的顺序为:施工准备工程在前,主体工程在后;制约工期的关键工程在前,辅助工程在后;土建工程在前,安装工程在后;结构工程在前,装饰工程在后。招标的具体顺序应结合实际工程的特点、条件确定。
对于每一次招标还需拟定其招标准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公示定标、签订合同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
2.4 评标办法的选择
常见的评标办法大致可分为两种:综合评估法和合理最低价法。
对于有一定技术难度、符合基本条件的投标人实力和信誉仍然有一定差距的标的物招标,可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于技术简单、符合基本条件的投标人实力和信誉差距较小的标的物招标,可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主要应用在简单的施工标、较普通的材料采购标,其他标的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对于EPC类标的物宜采用二阶段招标评标法。第一阶段投标人根据业主的基本方案、技术指标、功能要求、装备水平要求、工期要求,编制深化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报价,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后,统一设计方案,择优选择投标单位按照统一的设计方案进行第二阶段投标,评标专家进行第二次评审,第二阶段评审主要侧重于对投标报价的评比。
采用综合评标法时,在技术标、商务标(企业基本情况、业绩、拟派人员情况)、经济标(报价)的分值分配上应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特点,合理分配。施工类、设备类标的物评标经济标分值一般为总分值的70%左右,设计、监理等服务类标的物评标经济标分值一般为总分值的20~30%,服务类标的物的评标应对拟派项目团队的资格、能力、业绩等人员情况进行重点考察评分,并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信誉进行考察评分。
2.5 合同形式的选择和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
评标办法、合同形式的选择和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是招标文件的核心组成部分,合同形式的合理选择和合同主要条款的科学明确约定,也是合同能按照业主既定的原则迅速签订和顺利执行的重要基础。
合同基本形式主要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不同形式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风险分配,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
实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的,一般情况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一定的风险范围内,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和固定单价计算合同结算价款,对于超出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之外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调整办法,调整单价。对于工程资料完善、工期短、工程变化很小,风险低的标的物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工程资料相对完善、工程可能存在局部变更,存在一定风险的标的物可采用变更部分内容价格可调的总价合同,即可调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应用于设计资料不完整、变化可能会较大;时间要求特别急(如抢险、救灾);或技术复杂程度特别高,合同签订时双方均无法详细确定实施方案和费用的工程。
招标文件应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明确,以便投标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能正确估计合同风险,更好地进行投标报价;同时减少合同谈判的工作量,有效避免投标人在中标后双方不断地讨价还价,甚至合同谈判破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都有相应的合同范本,其通用条款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价款及支付、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均有常规约定。招标文件应明确采用何种合同范本,约定专用条款中的主要内容。
应明确的专用条款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物的具体范围和数量;质量标准和要求;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风险分担方法;违约责任等。
对上述主要条款的约定,须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体现针对性,并做到公平合理。制定合理的合同条件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应慎重考虑合同双方对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合理的风险分担能激励承包人努力完成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实现合同双方共赢的局面。如果在招标采购阶段,业主利用自己制定招标条件的优势,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将风险过多地转移给承包人,将造成承包人在投标时过高考虑风险而提高投标报价,或合同实施阶段风险发生时承包人无力承担而被迫违约,造成工程预期目标无法实现,将给业主造成更大的损失。
3 结语
建设工程招标制度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最主要方式,是施工单位获得工程项目的主要途径。综上所述,招标采购的策划对选择承包人、形成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具有十分的关键作用,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招标采购策划工作,不断提高策划水平,从而确保建设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标段划分的原则范文5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强建设、可持续利用”总体要求和“围栏封育、禁牧休牧、舍饲圈养、承包到户”建设方针,以保护草原植被为核心,以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利用国家补助饲料粮的优惠政策,以中央投资带动地方和个人投资,通过禁牧、休牧及配套设施建设,把草场生产经营、保护与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户,实行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推行禁牧与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实现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则草原植被恢复的同时,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2坚持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全局出发,局部服从整体,个人服从国家。妥善解决好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力求做到减畜不减收,保证农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安居乐业。
3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原则。以国家投资为主,坚持国家、地方、集体、牧户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4坚持政策引导与农牧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愿,以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和草原严重退化区为重点,核定禁牧、休牧面积,实行舍饲圈养,坚持“谁退牧、谁管护、谁围封、谁受益”
三、建设规模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规模90万亩,其中禁牧围栏55万亩,休牧围栏35万亩,补播改良草场30万亩。
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60万元(由省农牧厅统一用于围栏材料采购1260万元,草种采购3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540万元(全部用于围栏架设安装、补播改良等费用)围栏架设安装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公开招标,架设安装费用来源于地方配套和项目区群众自筹,根据我县实际,群众自筹部分实行投资投劳相结合的办法。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年。其中:
年7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核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县草原工作站组织实施。
年8月:完成宣传动员、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培训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东湖镇、县草原站组织实施。
年9月:完成实地勘测、作业设计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县草原工作站组织实施。
年9月:完成围栏安装招标工作。由县项目办组织实施。
年9月:完成围栏材料、草种供货合同签订工作。由县畜兽医局组织实施。
年10月—年6月:完成围栏架设安装及补播改良任务。由县畜牧兽医局、东湖镇组织实施。
年7月:工程竣工收尾、资料整理、自查自验、政策兑现准备等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
年8-10月:申请省市验收、政策兑现、禁休牧制度落实等组织实施。
五、实施地点
项目在东湖镇五托井村实施,涉及1个村和农区其它乡镇在地放牧户74户、213人。
六、建设内容
1围栏架设安装:完成围栏90万亩,其中:黄家井等禁牧区55万亩,五托井等休牧区35万亩。工程划分五个标段建设,公开招标五家企业进行架设安装,围栏总长度约155万米。其中:第一标段休牧区位于五托井围栏16万亩,围栏长度27.6万米;第二标段休牧区位于五托井围栏19万亩,围栏长度32.7万米;第三标段禁牧区位于青沙窝井围栏18万亩,围栏长度31万米;第四标段禁牧区位于上巴浪井围栏12万亩,围栏长度20.7万米;第五标段禁牧区位于黄家井围栏25万亩,围栏长度43万米。
2补播改良:补播改良28万亩,建设人工草地2万亩。补播牧草品种主要以白沙蒿、沙米和苜蓿为主,补播采取人工撒播和机具补播相结合的办法,共需各类草种12万公斤。其中:白沙蒿7万公斤,沙米2万公斤,紫花苜蓿3万公斤。人工草地建设(紫花苜蓿种植)由畜牧兽医局负责草种的调配,全县各乡镇组织实施。
七、饲料粮补助
1补助标准禁牧围栏每亩年补助饲料粮11斤,每斤折合资金0.45元,补助年限5年;休牧围栏每亩年补助饲料粮2.75斤,每斤折合资金0.45元,补助年限5年。
2补助资金及使用方案年度全县禁牧休牧年补助饲料粮701.25万斤,年折合资金315万元。其中:退牧区农牧民每年饲料粮补实物补助44.8万元;全县养羊小区、暖棚养羊、良种肉羊引进和饲草料加工机械购置资金270.2万元。年度及以后饲料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饲草料供给、畜种改良、饲草料加工机械购置、人工种草、养羊小区建设等。根据饲料粮“补助以实物方式进行,不得向农牧民直补现金”规定,主要用于退牧区牧民养殖设施建设、饲草料购买、饲草地建设、家畜改良、饲草料加工机械购置等。
八、管理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上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畜牧、发改、财政、审计、粮食、国土等部门和项目区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涉及乡镇和技术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行政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好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2严格实行“四制”一是实行项目法人制。政府县长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数量、质量和资金管理与使用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及项目区乡镇政府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担负相应的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实行合同制管理。县畜牧兽医局与项目区乡镇签订退牧还草合同,项目区乡镇与退牧户签订退牧还草合同,明确退牧户的禁牧、休牧地点、面积和涉及的牲畜数量、管护措施、政策兑现等。三是实行招投标制。对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施工、监理等均按照要求实行招投标制。招标单位要合理划分标段、合理确定工期、合理标价定标。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严禁进行转包。四是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项目执行期间,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工程不得开工,围栏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3严格资金管理。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县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由项目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直接拨付建设单位,严禁项目对拨付的建设资金进行截留、挤占、挪用。
4实行信息管理。畜牧兽医局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及管理项目建设有关数据资料,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建设规划、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工程预算、施工方案、建设变更及检查验收等有关资料。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供完整齐备的建设资料,包括工程规划、设计资料、上级批复文件、计划、财政等各个环节的档案,形成完整、规范的信息管理体系。
工程监理标段划分的原则范文6
【关键词】招投标;建筑工程;清单报价
1 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文件的形式将要求与所要委托的工作内容告之投标人或潜在的投标人,按规定条件提出价格与实施计划,然后通过比较,评审出报价合理、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管理水平高的可信赖建筑投标单位,并以订立合同的形式来完成的一种过程。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要求进行投标并依据其管理水平和能力争取获得该工程的实施资格。招标投标的特点是,单一的买方设定包括质量、功能、期限、价格等为主的标的,约请若干卖方通过投标进行竞争,买方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其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合同实现标的。
2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现状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已经确立了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标原则,对于投标者而言需要从掌握施工要求、合理选用定额、计量支付内容、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入手,通过引用分析和费率调整才能计算合适的投标报价。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工程市场、节省开支、完善投资均起到了积极且有效的促进作用。
2.1 评标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使用最低评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按由低到高顺序对评标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进行评分,而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评标价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双信封评标法,是指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其他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中,分两次开标的评标方法。第一次开商务和技术文件信封,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确定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第二次再开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信封,当场宣读其报价,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对未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其报价信封将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建筑工程施工的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使用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技术含量较低、工程规模较小的工程可使用最低评标法。
2.2 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施工企业管理不力资格审查控制不到位。有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挂靠他人企业资质中标。这种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弊病,其最大的害处就是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违规审批和规避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界限不清对分包管理不严,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或未经招标投标就直接发包。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不熟悉,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泄露标底、串标等时有发生,同时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有意压低报价甚至亏损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2.3 标段划分
划分建筑工程施工标段的应根据承包商的技术水平、管理措施、机械化程度及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标段可以划得较小主要是针对小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招标时,标段很大的主要是面向大型工程承包单位招标时,但标段划分太小时业主和监理的施工协调和管理工作量也将成倍增加,会使施工成本增加对工程的投资控制是不利。
3 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主要应对措施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招投标活动来切实加以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影响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影响建筑建筑工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1 完善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程序、招标公开
当前,招标范围已进一步得到延伸与扩展,已延伸到建筑、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执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机构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
3.2 进一步加大资格预审工作量
将资格预审的范围扩大,扩大到投资方想要了解的未来承包商的方方面面,主要是了解其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等人员的资质,和近几年来所承担的工程可否获得专利技术水平和承包商认可的信用评价,并且这些技术要有相应的专业证书。
3.3 设立评委专家库
招标机构将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设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充分利用有效资源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至少)评标专家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担任评标专家。每年要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专家,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根据需要,补充符合资格要求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对在评标工作中有索贿、受贿、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要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依法处理。
3.4 加强招投标制度管理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取消地方非法设置的招投标环节的资质验证、行政审批、注册登记等手续,取消带有地方保护倾向的不恰当做法。禁止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确保招投标制度的统一协调。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标人的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资格核备制度。要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或者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机构不得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招标机构必须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并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招标机构,要取消招标资格。
3.5 推行合理低价法
推行合理低价法,鼓励无标底招标,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对于规模较小的、技术含量较低工程也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要通过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防止低价抢标。对随意放弃中标的投标人,要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加大服务力度
建筑工程工程交易中心将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本着程序规范、质量一流的原则努力办成功能齐以及手段多样的服务型的有形招标投标市场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能保证招标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确保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