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法律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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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法律法规

犯罪法律法规范文1

关键词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法律规制

伴随时代的不断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在不断的提升。随之而来也伴随着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型的问题,其中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事件就严重的影响了公民的生活,导致公民出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我国社会和谐发展,这也是本次研究主要探讨的问题。

一、划分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范畴及行为特点

(一)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社会侵害性大体系结构复杂

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由于是团伙作案类型,因此其手段非常丰富,犯罪途径也非常庞大,很难进行监督和管理,以至于实际的犯罪行为不受控制,对于被害人的资本侵害性也非常巨大。发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庞大的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体系结构,影响了实际法律监督和管理的科学性,造成了复杂又难以捋顺的问题。由于网络经济犯罪的模式存在法律监督和管理的盲区,导致法律适用性存在问题。

(二)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作案手法更加先进

网络类型的经济涉众型犯罪很难确定其性质,因为实际的市场交易工作比较模糊,无法进行犯罪行为和正常交易的确认,导致出现了难以管理的问题。这就是由于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作案的手法非常先进导致的,在实际的作案过程中由能够通过多元化的网络模式进行隐藏,也导致实际的犯罪情况存在更多的欺诈性质,被害人因为虚假的高额度资本收益蒙蔽了双眼,导致层出不穷的网络经济犯罪案件发生。

(三)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法律监管问题繁多

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的案件属于新兴的犯罪方式和方法,因此在传统的法律监督和管理体系中缺失明确的定位和定义,出现了设计多种法律条文的问题,也造成经济法制管理内容与实际犯罪情况不符的问题,甚至出现法律适用程度不足或者的更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非法的集资和经营模式,以及欺诈等行为造成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二、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法律监管体系存在缺失

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的类型比较复杂,而且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升级呈现出比较高的发生几率,严重的影响了国家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甚至对于国家整体的经济调控政策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影响,导致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来自于社会政策各方面的阻碍和压力。针对我国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法律监督与管理工作理念和认知不全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能够发现其中存在的很多问题。

(一)非法收集大众存款法律监督范畴不清

目前,我国对于非法收集大众存款的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督范畴界定,导致出现干礼范畴不清晰的问题,严重了影响了法律监督和管理和制度的优化需求,甚至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和及效率,导致时间的市场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从立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观察能够发现,我国对于经济犯罪行为的界定存在模糊的情况,对于实际存在的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更是没有明确的认定,导致实际的工作开展出现了问题,影响了非法收集大众存款的犯罪行为比较猖獗。

(二)法律监督范畴划分不清容易引发新型犯罪

我国社会当下的刑罚和民事法规对于实际的民间和网络金融工作内容没有明确的责任和惩罚孩子读划分,导致更多途径和种类的经济犯罪问题层出不穷,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直接让我国社会大众和相关经济发展行业受到了发展的威胁,长期保持这种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竞争力的提升需求,甚至导致我国金融和信贷市场的发展呈现出萎靡的状态。对于民间的网络金融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和观察,能够发现其自发性的特征,由于投机性和操作的不规范情况,严重的阻碍了这种经济行为的健康发展,导致实际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出现落后和弊端性问题。

(三)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缺失法律判定依据

我国社会当下对于处理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体系,导致其遇到实际问题时不能够选择科学的方式进行约束,这种法律监督和管理的工作特征严重的阻碍了我国社会的市场经济进步需求,也导致出现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复杂的网络金融经济犯罪问题。上述情况是直接导致被害人出现经济损失的主要问题,甚至严重的影响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增加了社会各层面和阶级的矛盾,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好的影响。为了更好的实现对网络经济犯罪的约束和管理需求,应当针对非法的收集大众资本进行严厉的惩罚,明确实际的法律界定内容。

(四)网络经济犯罪法律监管存在理念认知发展确实问题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正处于积极向上、欣欣向荣的阶段,针对于实际存在的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还没有明确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导致只有违法时间发生时才能够发现问题,也阻碍了网络经济的法律监管质量。正视信息技术发展对我国市场经济造成的影响,明确未来网络经济犯罪问题的管理和法律界定,才能够更好的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向积极的方向发展。但是,我国现代的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管理工作缺乏了长远的考量,对于实际的法律监督和管理工作缺乏前瞻性,严重的阻碍了法律进步和社会市场经济收益提升的需求。

三、完善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法律监管体系

重视完善当下对于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的法律监管工作体系,能够保证实际的法律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提升我国社会整体的市场经济发展安全质量,并且能够为公民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促进我国社会市场经济长久的发展和进步。完善相对应的立法体系,并重视对其中内容的调整,能够满足实际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在良好的监督与管理氛围下实现维护公民合法经济权益的目标。

(一)修正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法律监管内容

修正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的法律监管内容,能够实现对市场经济整体工作的法律监管的质量提升需求,并且能够针对存在的威胁公共存款安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管理和解决。通过本次研究发现,现代市场经济逐渐倾向于网络金融的发展模式,希望能够在实际的发展过程当中进行金融工作的管理,针对非法收集和获得大众存款进行概念的理顺,重视对其法律控制制度的研究,掌握其中存在的内涵性价值,保证我国社会实际的金融交易在良好、合法的环境下进行,并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制度保护公民的合法经济权益。与此同时,还应当针对司法中存在的细节进行规划,以此实现对相关违法事件的管理。

(二)提升立法指导作用促进民间网络融资合法经营

灰色的金融环境和氛围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社会网络融资合法化发展的需求,在长期的成长阶段凸显出很多问题,应当适当的调整科学的策略和建议,实现对整体工作内容的优化需求,进而降低民众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问题,也能够更好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帮助和辅助,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相关的融资和信贷工作顺利进行。关注到网络发展的迅速效果,应当实现对金融工作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在具体执行相关工作细节的过程当中进行有效的调整,让目前的信贷机制不会局限在管理陈旧的模式当中,而是具备良好的改革理念和认知,从法律监督和管理的角度进行整体工作的优化处理。

(三)完善被害人维权体系制定合理化赃款处理法则

针对网络经济案件进行处理,需要关注到细节的处理法则内容,进行科学的运用才能够保证为被害人维护合法权益的目标。在实际的维权管理工作过程当中,应当积极的进行证据资料的收集,保证能够针对每个项目的犯罪行为制定科学的法律监督和管理条纹,进而促进法律监管制度和体系优化及完善。通过创新的模式能够实现对涉案款项和金额的管理,进而选择合理的方式进行资本的统筹和划分,减少不必要的资本浪费情况,并且能够通过创新的方式和规则实现对被害人权益的维护,并且能够尽早、尽快的为被害者回收尽可能完整的资金,实现法律对罪犯心理层面的监督和管理。

(四)完善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

经济罪犯情况法律监管体系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支持也促使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进入了全面的网络时代,完善了当下的网络运营的体系。本次研究就针对涉众类型的网络模式经济罪犯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能够选择良好的方式进行网络经济发展的管理,保证实际工作开展的顺利行,并达成经济法律监管工作的完善与管理需求。研究发现,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符合当下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风险,构建良好、科学的网络法规监管制度和体系,能够满足实际的网络经济管理需求,并且能够对当下还不全面的网络经济进行约束,提升人们的权益保护意识。

四、结论

犯罪法律法规范文2

摘要:针对Volterra非线性滤波算法计算复杂度呈幂级数增加的问题,提出了一种α稳定分布噪声下的基于集员滤波的二阶Volterra自适应滤波新算法。由于集员滤波的目标函数考虑了所有输入和期望输出的信号对,通过误差幅值的p次方的门限判决,更新Volterra滤波器的权向量,不仅有效降低了算法复杂度,而且提高了自适应算法对输入信号相关性的鲁棒性;并推导给出了权向量的更新公式。仿真结果表明,该算法计算复杂度低、收敛速度快,对噪声及输入信号相关性有较强的鲁棒性。

关键词:集员滤波;Volterra滤波器;α稳定分布噪声;相关性;复杂度

0引言

Volterra非线性自适应滤波器在回声抵消、信道均衡、非线性预测[1-2]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高阶Volterra滤波器结构十分复杂,实现起来相当困难,目前主要采用二阶Volterra滤波器[3]。在许多实际应用中,例如地震、通信及水声等往往具有显著的脉冲特性,比高斯分布具有更厚的拖尾,这些噪声可以用α稳定分布[4]描述。文献[5]提出的脉冲噪声背景下Volterra自适应滤波最小平均P范数(LeastMeanP norm,LMP)算法(VLMP)性能在稳定分布环境下要比传统的高斯噪声背景下Volterra自适应滤波最小均方(LeastMeanSquare,LMS)算法(VLMS)优越。文献[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阶VLMP算法(Divided order VLMP,DOVLMP),大大改善了算法的收敛性能;文献[7]通过利用更多的输入信号和误差信号的信息,更准确地估计梯度,提出了数据块VLMP算法(DataBlock VLMP,DBVLMP),进一步改善了算法的收敛性能。但是上述这些算法对于输入相关性较强的信号,其收敛性能大大降低,甚至不收敛,且其计算复杂度仍然较高。集员滤波(Set MembershipFiltering,SMF)在滤波器输出误差有界约束条件下,通过选择性更新,进一步降低算法计算复杂度,受到广泛关注[8-9]。Gollamudi等[10]首次将集员滤波理论推广到广义的滤波问题,提出了基于集员滤波的归一化最小均方自适应滤波算法(SM NLMS)。Diniz等[11]将其推广到具有数据重用特性的仿射投影算法中,提出了集员仿射投影(AffineProjectionbasedonSet Membershipfiltering,SM AP)算法,得到较好的滤波性能。文献[12]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集员滤波的变步长仿射投影(AffineProjectionAlgorithmwithVariableStep sizebasedonSet MembershipfilteringVS APA SM)算法,降低了算法复杂度。本文利用集员滤波理论,提出一种基于集员滤波的二阶Volterra自适应NLMP算法(SMSVNLMP)。根据误差的幅值门限判断更新权值向量,有效降低了算法计算复杂度。仿真结果表明,本文算法不仅具有更快的收敛速度,更好的噪声鲁棒性,而且对相关性较强的输入信号具有更好的鲁棒性。

犯罪法律法规范文3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小学生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xxx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小学生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

   按照党委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宪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的体会。

   一、 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xxx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

犯罪法律法规范文4

在重庆发展的关键时刻,市委召开三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民生工作,提出未来两年半,本届市委要切实抓好10件民生大事,加快解决重大民生问题。这是发起“打响民生攻坚战”的一次总动员,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

一是着力加强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强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将人民群众希望知道、了解的内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即:重点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卫生防疫、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物业管理、劳动用工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户籍制度改革、基本药物改革、公租房政策、养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服务和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的法律法规及改革政策。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涉及民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主题宣传活动,让民生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服务和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市委提出的10件民生工作,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的独特作用,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培训,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执法必公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其依法执政和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的法律培训,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着力提高其依法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着力避免其重新违法犯罪,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落实好中小学每月2节法制课,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能受到教育,培育依法平等享有权利的观念,维护好全市130万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三是着力搭建好服务民生的法制宣传载体。要站在群众的角度,研究受众的心理,探索、完善并选择最适合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深化每年的“爱民普法宣传月”活动,要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服务让群众享受到法治的阳光,通过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途径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利用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环境保护日、“6.26”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掀起了学法用法热潮,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全市广大公民从中受到法制教育,提升法律素质;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和“法治区县”创建工作,利用“法律八进”活动和“唱读讲传”等载体,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切实发挥好普法载体在服务和促进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犯罪法律法规范文5

[关键词]增值税;税务检查;完善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4.073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4-0-02

0 引 言

在税收征管工作过程中,税务检查是其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国家税务机构根据相关的税收法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税收征管制度进行税务检查,通过税务检查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履行义务。税务检查在增值税中进行的目的在于,利用这种检查方式,可以直观地看到,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实际情况,其税款的缴纳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偷税漏税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缴与惩处,监管纳税人依法纳税。另外,对增值税征收进行税务检查,有助于发现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缺失与弊端,进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使税收征管工作得以保质、保量的完成,使其工作更加高效,所以,对增值税进行执法完善,有利于税务部门的税务检查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保证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

1 增值税税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1 行政部门阻挠税务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税务机构在对当地的纳税大户和龙头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个别政府片面地考虑地方利益,为维护市场本地的发展、保证本地经济的繁荣,对企业进行盲目的保护,甚至插手相关税务部门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向,要求税务部门“变通”,以行政命令使企业抗拒相关政策,拒绝执行,对企业在税务上的弄虚作假的行为视而不见或放任自流,税务执法得不到高效进展的同时,也使税务的相关政策在实际进行过程中阻碍重重。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保护与发展地方利益,盲目地进行招商引资,使一些虚假公司有了可趁之机,其虚假注册公司,并不在本地投资,也不存在经营生产,仅仅是想骗取相关优惠政策中的财政返还或是进行偷税、漏税。这样一来,在税务机关组织税务检查时,个别地方政府与行政单位就会对税务检查不配合,影响税务检查正常、高效、有序的进展,或者是在税务检查时,骗子企业携款潜逃。个别行政领导,不考虑实际情况,盲目地进行“免税”,使经济发展与税收不能同步发展,这些行政命令,影响了税务部门的正常工作,进而使税务检查工作难以符合相关的规定与标准。

1.2 税制的问题

关于税制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当下执行的增值税与相关的税收政策存在问题。有个别企业进项税额的确定时间滞后,加入购进量过大,生产方面与进口方面无法实现当期抵扣,企业在资金上出现问题,在税务检查中造成欠税的问题。其次,个别企业交税压力大。例如,对农副产品进行再加工的企业,存在进销税率倒挂的问题,企业无法承担其负担,造成了企业无法正常、高效的生产,间接的阻碍了税务检查的执行。最后,关于税收政策执行上存在问题。例如在个别行业存在免税政策,但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有的地区进行减免,有的地区给予减免,税收执行不统一。

1.3 税收的法律与法规不完善

完善的法律与法规,可以在最大程度防止犯罪和打击犯罪行为的产生。对税务检查的工作人员来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其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都应以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为依据。但与税务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存在着不足与缺陷。例如,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如何操作的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上找不到具体的内容,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无规可循,对事件处理服众性弱。对税务检查来说,拥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为一至五倍不等,但是裁量权的上限与下限之间相差太大,在解决税务案件时,有时会因主、客观条件的迁移造成最终结果发生改变,有时会产生对同一问题的解决措施产生了两种性质相反的解决法案。在违章发票的开具与收取上,一方面,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罚,其惩罚较轻。另一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表明这个问题可以按照偷税罪处理,处罚较重,这就使相关税务执法人员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感到困难,不知该怎么处理。

2 增值税税务检查中完善税务检查工作的措施

2.1 提高税务检查法的法律地位迫在眉睫

首先,全面深化税务检查在法律中的执法范围。目前,对于偷、骗税行为的打击愈发激烈,虽然在最新的法律条文上,已经明确规定,税务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拥有行政执法权。但从实际税收检查执法的实际过程来看,以立法的形式,使相关工作人员获得刑事侦查权的权限,势在必行。也就是说,当被调查的人或企业有偷、骗税犯罪行为,在紧急的情况下,有权绕过国家公安机关,继续调查,使案件得到高效处理,并最大程度上减少办案成本,对于偷、骗税等犯罪行为,进行了最大程度上的打击,在这发面有海关缉私警的成功先例可循。其次,对《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要加以修改、补充、丰富完善,使其上升到行政法律法规的地位。在当下,《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由国家税务主管机构制定的内部章程,并不属于法律法规,没有法律地位。所以,税务检查的行为,无法进行统一的规范,在对偷、骗税的嫌疑对象进行深入的税务检查存在难度。因此,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有利于加快税务检查法制化进程。

2.2 减少税收执法中自由裁量权

所谓自由裁量权,其指的是,在法律法规中没有明文规定或具体明确行政方式的案件与内容时,其行政行为可以由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以维护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具体情况做出与之相对应的措施。在实际的税务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使用,以维持该权力的公正性。如果在具体权限的实施过程中,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不当,会引起税务行政方面的诉讼。现今,新《征管法》的出台,对自由裁量权的权限范围做了适当的调整与补充,对其具体权限,虽然少了一些“自由”,多了一些“硬性规定”,但这种做法有利于积极宣扬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而树立税务机构的正面形象。

2.3 对于当下抵扣税政策进行层次上的完善

首先,增加增值税的税收范围。将各行业涉及的无形资产,划归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中来。其原因在于,有的行业的无形资产,具有升值的潜力与空间,使用增值税发票,在下一过程中抵扣,使增值税的税款抵扣显得正规、标准,避免了不法分子利用发票进行偷、漏税。其次,对免税的范围加以限定。对增值税抵扣的各环节加以丰富和补充,就税率而言,其不统一会使购买免税原材产品加工的企业造成加工品的税负过高,且还存在缴税产品给免税产品做原料的情况,但因不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的征收管理上,容易给不法之徒有可趁之机。就当下的情况来看,应当缩小和减少免税的范围,充分地体现税款收取的公平、公正原则。另外,对于出口零税率的要求,要严格实施,对退税率差异化的行为,加以取缔,使出口退税的行为实施可以达到相关要求,有利于国内商品的出口。最后,对于增值税的税率,以{票同率抵扣的方式进行简化,这对当前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围绕着税制相关政策进行丰富与改善,使征税率等于扣税率。

3 对增值税收检查工作相关配套方法的补充

3.1 各部门相互配合,明确责任

税务人员的工作量较大且形式复杂,所以,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是税收执法得以有序正常进行的前提与基础,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对税务部门之间,彼关于部门之间协作的条文不够详细,对其责任与义务的承担分配也没有具体的归纳,从而使相关的规定没有太大的实际运用价值,弱化了执法力度。有鉴于此,改善相关的配套的法律法规,补充各部门间配合的法律依据,完成部门间实际权责的划分。

3.2 对于税收检查监管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在当下,关于税务执法的案件层出不穷,全国各地发生的关于税务的案件屡见不鲜,这与税务部门在案件的惩处力度的轻重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各地税务机构与当地的公安、检查机构进行合作,但实际上,鲜有交由警察与检查部门惩处的税务违法者,因对税务违法惩处的不严,导致很多人,在税务方面铤而走险。为了打击偷、漏税的违法行为,应补充完善税务监督保障体系,对税务犯罪的分子进行大力度的惩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税务犯罪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犯罪法律法规范文6

关键词 经济法立法 经济法责任 问题 分析

众所周知,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都必须要依靠相应的强硬措施,也就是法律的强制力,这是维护法律政策正常实施和执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必要手段和措施。也就是说为了确保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和执行,国家就必须要适当交给执法机构和法官一定的法律强制权力,只有这样通过强硬的制裁措施,才能够为社会和人民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因此法律和强制力是一体的,密不可分的,经济法同样也是如此。然而我国目前经济法专家学者对于其经济法责任问题的分析和研究还不够深入,也不够成熟。下面文章就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我国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立法及其他责任之间的关系。

一、我国经济法责任的概念和内容

(一)经济法责任称谓概念厘定

对于经济法责任这一称谓,我国经济法学界之前对其还是有所争议,很多专家学者对于经济法责任的表述并不统一,目前有“经济法责任”、“经济责任”、“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主体责任”等等多种名称,然而用经济责任容易让人们误解为一切和经济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扩大其其责任范围,而经济责任也会人们产生这是财产责任的误解,其他各种名称说法也都有各种不便和缺点,综合来看,只有经济法责任这一表述最为贴切。

(二)经济法责任内涵及内容

我国经济法相关研究专家充分参考我国经济法的特点、传统的相关法律责任的解释和定义,从经济法违法现象、经济法义务权利及经济部门法的规定和特性出发,对经济法责任进行了阐述和定义,他们这样解释:经济法责任就是经济法主体不遵守或者违反了我国经济法的相关规定义务而必须要承担的相应的法律制裁和责任。这个定义不仅解释了经济法责任主体,还经济法主体承担责任制裁的相关依据,也明确了经济法的义务责任,不仅有利于人们对其概念内涵的理解和认识,也有助于提高经济法的执行效果和质量。

经济法责任不但具备惩罚效用,还有一定的补偿效用,因此其具备双重效用,由于现在经济市场环境主体的多样性及经济法的维护社会公众的特性,使得经济法责任还具备了公益性、形式多元性。

二、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立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上文从学者的角度分析了经济法责任的概念及定义,为了明确经济法责任范围和内容,我们也要从经济法法律角度来分析经济法责任内容。从立法角度上来说,我国很多法律法规都提及到,例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对经济违法现象规定了民事责任和惩罚责任,并勒令其停业改正,没收其违法收益和营业执行,还要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的处罚,对于经营主体的违法现象规定了其多项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中也对经营企业违反其法律法规的责任进行了阐述,上面规定企业必须及时停产,并对受害者及国家都要进行一定的赔偿,也会按照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等,我国还有很多法律都涉及到了经济法责任。从上面的介绍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经济相关的法律中,经济法责任都或多多少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一起提及。

三、经济法责任和民事、刑事及行政三种责任关系的探讨

根据上文对我国经济法立法的责任规定的介绍和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经济法立法不仅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规定了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因此,在我国很多经济法立法的相关教材上都把经济违法犯罪的责任分为民事、刑事及行政这三种责任。下面文章就具体分析经济法责任与这三种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与其他民法、刑法一样,也是一部独立的法律机构部门,而且里面也包含了反竞争法、质量法、反垄断法、预算法等等很多经济法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经济法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它是对经济法立法中的责任的抽象概述。就像民法的违法责任就是民事责任;刑法的违法责任就是刑事责任一样,经济法的独立性也代表了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它与其他三种法律责任都是相对独立的,因此,经济法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都是同层次的并列关系。然而由于我国经济市场违法行为的复杂性及多样性,使得很多经济违法犯罪行为都同样违反了相关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因此,为了合理的明确经济法律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国法律机构对经济违法犯罪现象的打击效果和力度,在规定其经济犯罪责任时,也合理引入了相关其他三种责任,这不仅仅是我国法律法规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不断调整其社会关系的结果和综合体现,也是维护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必然现象。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相关经济法律研究专家学者虽然目前对经济法责任问题也进行了深入而具体的研究和分析,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经济法责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定义和概念内容还不够明确,还有部分法律法规中关于经济法责任也没有进行清晰的规定,因此,关于经济法责任的研究还要继续深入、持续研究下去,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也有助于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发挥其功用。

参考文献:

[1]蒋小勇,钟泽波.经济法责任的价值取向——社会本位[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05).

[2]王佑灵.试论经济法责任的基本特征[J].商场现代化,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