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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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

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1

其中交付租赁物供对方使用、收益的一方称为出租人,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称为承租人。豍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的一种,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具体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房屋。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纠纷司法解释》,把房屋分为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以及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的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根据本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实践操作,对城镇和乡村房屋租赁基本做同样处理,在本文中讨论的一般问题中也对此不做区分。而一个例外是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租赁不按照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来处理,有学者认为限价房也应当在此限制之列。这些房屋都是政府给城镇住房极端困难户的优惠,价格低,政策性针对性强,行政干预明显,有其特殊规定,因此不在本文所探讨的房屋范围内。

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其效力问题的处理基本参照《合同法》第三章中关于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但作为不动产租赁合同的典型代表,其标的物具有特殊性,在实践操作中情况复杂,因此关于其效力认定也存在需要探讨的特殊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生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情况认定与普通合同基本一致,但是在其无效问题上,则存在特殊的认定情况与处理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中也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认定及其法律后果做了特殊的规定。此外,关于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也受到广泛关注。从立法趋势上看,登记备案对不动产占有和使用权转移的公示公信作用得到进一步重视。

下面,我将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特殊问题进行探讨,而对于其与一般合同的相通适用之处不作赘述。

《合同法》中对合同的无效情形作了概括性的规定。《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又进一步规定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特殊特殊情况。据此,可将在实践中被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总结为以下几种: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筑物在建造之前,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否则为违法建筑物,法律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的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2

【关键词】房地产;房屋租赁;管理;发展对策;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竞争的不断深化,房屋租赁市场上的交易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尤其是租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行为屡见不鲜。从当前国内实际情况来看,租赁市场的活跃对促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房屋租赁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及其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急剧增多,房屋租赁市场也因此而有不断的拓宽。随着当前房屋租赁市场的日渐兴起,房屋租赁经济收入急剧增加,房屋出租现象在城市郊区、乡镇等地,也变得更加的普遍化,但同时房屋租赁管理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总结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城市流动人口数量过大,导致房屋租赁市场严重不规范。当前大中型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对于部分一线城市而言,外来人口将占本城市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从表面上看,房屋租赁市场迎来了发展契机,但对于房屋租赁管理而言,严重缺乏综合性的管理体系,进而导致房屋租赁市场交易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现象。比如,有很多房屋出租人员并未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就实施房屋出租计划。甚至有些人将自己租来的房屋未经允许又转租给他人,当出现问题时,难以确定直接负责人,问题处理难度也比较大。

第二,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比较混乱,尤其是定价方面缺乏正确的指导。由于部分房屋未经管理部门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故意躲避了政府部门的管理,因此就会出现房屋出租者随意抬高或降低房价的现象,导致许多房屋难以随行就市,进而使承租者、出租者均难以享受到实惠、公正的利益。

第三,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因房屋租赁市场比较兴盛,甚至到了一种泛滥的程度,导致很多信誉较差,规模较小的中介机构出现在房屋租赁市场之中。他们之间为了活动更多的利益,彼此之间缺乏正常的合作,进而导致信息流通不畅,给出租者和承租者造成了非常大的局限性,租房与求租信息也因此不流通。

2、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多当前我国房屋租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笔者认为要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净化租赁市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范租赁市场

寻求政府对租赁管理工作的重视,要把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关系怀化的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关系到怀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完善、健全法律法规,制定出刚性的操作性强的执法依据,申请出台《怀化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而使租赁管理工作能够有政府的支持和法律法规的保障,促使租赁管理的实施更加到位。

(2)建立租赁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出租房管理是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牵涉到许多职能部门,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出租房管理方法、方式和机制受到冲击。成立流动人口与出租房管理办公室。对出租屋将实行“委托管理”,即房管、税务、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将其行政职权内有关出租屋管理的日常性工作,委托给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部门。要建立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各部分工作。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部门对出租屋实行包括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登记办证、征收税费和提供房屋租赁信息中介服务等一站式受理。与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一齐合作搭建多功能的服务平台,利用这一社会资源,在无需提高管理成本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加强舆论宣传增强法制观念

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建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对出租房屋行为申报登记备案的相关宣传不多,因而造成但是在目前房屋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与承租人普遍对签订租赁合同比较重视,对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几乎一无所知的局面。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传媒,向社会各界宣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法律法规及房屋租赁知识,使广大市民和流动人口了解房屋租赁知识,支持房屋租赁管理,变被动的接受普查为主动的进行备案登记。积极主动向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多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对房屋租赁业的认识,向他们展示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美好前景,赢得领导的认可和支持。

(4)培育租赁中介为租赁双方搭桥

要加大行业管理力度,规范中介行为,成熟的市场离不开规范的中介,要真正启动房屋租赁市场,必须要有讲信誉、重服务、能让老百姓信得过的中介从中牵线搭桥。通过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开、透明的操作,让租赁双方真正得到实惠,权益得到保护,置换中心也从规模经营中得利。为确保流动人口与出租房管理这一机制能长期有效运转,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指导,把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5)建立健全房屋租赁指导价格体系

房屋租赁市场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将房屋租赁市场的价格放开,租价随行就市,由租赁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约定。为了指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制定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定期向社会公布,为租赁双方当事人确定租金水平提供价格参照。指导租金要以市场租金价格水平为依据,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科学的测算方法,定期制定和公布不同地段、结构、用途出租房屋的阶段性租金。指导租金的公布,既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价格参考,又为政府部门收缴税款及管理费,以及非商品房出租补缴地价提供计价基数,避免了个别规避税费而私自约定较低的合同价格。

2、结语:

3、房屋租赁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要求赁双方都要严格遵守租赁规范之要求,相关部门还要对此加强监督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租赁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刘喜刚.浅谈房屋租赁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2(14) .

[2]卜晓钢.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房地产,2011(12).

[3]谢生华.浅谈加强房屋租赁管理 促进房地产市场全面发展[J].中国经贸,2011(22) .

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3

依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广州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此房屋仅作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为商业(营业、办公等)仓库、员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第___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第___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

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7)物业管理费(年月日前)由甲方承担,(7)物业管理费(年月日之后)由乙方承担,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卫生费(8)上网费(9)车位费(10)室内设施维修费(11)垃圾费(12)走廊灯及电梯电费按每月每户实际分摊。

相关费用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禁止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房屋租赁期内,乙方承诺不从事违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在房屋租赁期内,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该房产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产使用权,本合同自动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或解除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将其个人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如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人:

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二)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 编号:

(三)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二)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 元(大写: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 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 方承担。

(三)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五)其他约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二)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迟交房超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五)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在期满

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 ;

【人】: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手机) ;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 ;

【人】: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 ;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 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二)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 元(大写: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 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 方承担。

(三)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五)其他约定: .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

备案证书号为: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二)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迟交房超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五)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

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范文6

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情况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房屋的具体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的间数为________间,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用途

(一)乙方租赁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用途。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三、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从_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个月(大写: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出租金额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赁房屋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小写_____元)。

(二)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场普遍价格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租金水平,但应提前____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_____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四)乙方通过____________形式一次性支付每月的房屋租金。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开具收款收据,该收款收据作为乙方支付租金的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款收据。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票据丢失及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六、其他费用

(一)在租赁期限内,出租屋由于使用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租赁房屋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的款项。乙方应妥善保存所缴交税、费的票据并按时向甲方出示;同时,乙方应将缴费票据定期复制一份给甲方,以便甲方存档。

(二)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协定,造成房屋欠缴有关款项,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以及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乙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甲方,并于当日搬离所租赁房屋。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三)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在不损害房屋的前提下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

八、房屋装修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及增减固件等改变租赁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质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房屋原貌,如造成房屋受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二)改动后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符合居住或经营(行业规定)、卫生、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乙方应请求有合格资质的检验部门对房屋进行查验检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承担改正房屋及其设施直至房屋检验合格为止。

(三)因乙方及其责任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在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修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转租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乙方转租的,乙方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卫生、消防安全等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及其责任人应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并保持房屋的清洁和完整。

十、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有损害甲方利益或危害出租房屋的行为。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的。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等改变房屋原貌的。

6、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十一、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到期租金,乙方无法支付的,甲方有权变卖乙方留置在租赁房屋内的财产,财产不足以抵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剩余租金。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照当地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法人代表证明等身份证明,并保证其合法有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共5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