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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法规的认识范文1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趋明显。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着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健全,缺乏对合同监督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手段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法律、行政不配套
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无法依据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大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刑法》内有涉及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的处罚规定外,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
(二)建设市场主体不成熟
建设市场的主体是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不成熟之处主要表现在合同意识不强,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目前的建设市场存在着重工程质量、轻合同管理的倾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识,既不认真研究制订,也不严格履行合同。即使签定了合同,也因为缺少制约手段,违约情况严重,如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商不及时支付分包商与材料商的费用;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依然存在;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业主滥用权利,承包商委曲求全等。这些现象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都难以保证,带来了建设市场的秩序的混乱,也阻碍了建设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影响了国内的建设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设市场管理的核心工作,不论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岗位都是权其重要的关键岗位,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由于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迄今为止还未建立起来,部分省、市和自治区对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问题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四)工程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加强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和合同签订和改造方面的风险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巨大的损失。但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又不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没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尽完善等等原因,工程风险及风险的防范意识较差,给合同管理造成隐患。
二、应采取的措施
(一)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议由建设部牵头,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批准颁发;由建设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以部令的形式,作为对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宣传,建设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
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建设市场主体各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虽经修订,但在推行过程中仍发现有不妥之处,需要不断完善。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进行适时修订,使合同文本更加完善。在修订中要正确认识FIDIC条款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过程,借鉴了FIDIC条款的很多优点,但FIDIC条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国合同示范文本道德要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要结合我国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能全盘搬用FIDIC条款。
(四)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步伐
建议尽快建立建设同职业资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并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建议尽快培养高级合同管理人员,可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在一些有建筑专业的大专院校,开设“建设工程合同和风险管理”课程,待条件成熟,进而设立专业,培训这方面的学士、硕士和博士等高级专业人员。
(五)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行为跟踪监督
1、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加强监管、依法行政的要求。
2、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巩固和检验招投标成果,保证中标结果落实的要求。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3、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竣工,按期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
(六)合同履约行为监管管理的内容
严把合同订立和备案关口,严格合同履约过程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对于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七)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的具体措施
1、基础性工作
对建设工程法规的认识范文2
【摘 要】在建设单位投资进行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如何防止施工单位违法、违规操作。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造成建设单位投资预算的严重超标,是建设单位面临的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建筑企业必须从各方面严格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做到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全过程严格认真的管理与监控,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或减少风险损失。
【关键词】建设工程;法律风险;防范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工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一次性等特点,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多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并且还要面临错综复杂的法律风险,通过恰当的分析和正确的预测来规避法律风险,从而保证施工企业目标的实现,减少或避免风险的发生,对建筑施工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风险防范存在的法律问题
所谓风险防范,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从而减少损失或进而将风险为我所用。在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的调整、合同的履行、环保、企业环境、法律纠纷、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方面[1]。
(一)国家、地区政策、法规的调整,影响合同的实施。
(二)缺乏有效的调查渠道或对政策法规等调查不重视, 使得因未能清晰掌握政策法规的调整而造成损失。
(三)迫于市场压力或自身失误,接受合同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部分合同条款不利于我方。
(四)迫于市场压力或自身失误, 签订的合同中有部分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五) 缺乏严格的公章管理流程或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造成公章使用不当。
(六)起草或修改的合同条款存在歧义。
(七)涉外合同存在语言障碍, 造成合同条款存在歧义。
(八)缺乏严格的文件管理流程或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造成图纸、洽商、文书、信函等资料丢失或损毁。
在我国,不法的法律行为仍然有其大行其道的温床,但是,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有序化发展以及合同签订双方法律意识的提高,如若再不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必将为后续建设工程的圆满完成埋下隐患。
二、建设工程风险防范的法律意义
如上所述,由于建设工程风险产生的原因和特点决定了对其防范工作必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更有效、更充分地发挥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法律风险防范成果,有助于更新观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促使法律风险防范人员更为及时、敏感的把握国家的和地区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动,从事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出及时地调整;也有助于督促建设单位法律工作人员提高法律专业技能和工作责任心,从而避免在签订合同条款等方面所造成的法律风险[2]。整个建设工程的风险防范系统进入良性循环,也就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合同双方在风险决策、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为项目提供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我国建设项目多为国家投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往往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双重目标。风险防范系统目标是为达到与工程项目战略管理相结合的风险最优化,即将工程管理与风险防范结合起来。而做好法律风险防范这方面的工作,能够加强识别及评估风险的能力,提高建设企业的风险承受度,为企业的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3]。
再者,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系统也可以保障建设工程合同双方不致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更加有利于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有助于国内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并培育长期风险防范战略和全面风险防范体系。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市场自身存在的一些不合法的情形,自然地带给了建设单位很多的压力,而有效的内控体系可以减少企业风险的波动性。通过法律风险防范后的评价对法律风险的再认识,检验风险防范的效果,为完善风险防范系统和分析风险与评价风险提供经验依据。
第四,有利于中国大型工程建设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整体提升和我国风险防范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大型工程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力[4]。目前我国在世界建筑市场占据优势,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尤其是公路、水电建设企业已经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市场。如果大型建设企业依据自身经验,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法律风险防范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更有利于中国建筑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三、结束语
法律风险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我国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多年,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防范领域也做了多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是,由于政策、市场和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在实践中,从建设工程的立项到运营各个方面,风险防范工作任然存在着诸多漏洞和缺陷。因此,正确认识工程建设风险防范的现实意义,有助于在实践中指导风险防范的各项工作,在项目运营中创造合法有序的工作秩序和平静稳定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黄艳,刘贵秋.刍议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J].经济与法,2009(5).
[2]朱树英.工程合同实务问答(修订版) [M].法律出版社,2007.
对建设工程法规的认识范文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认识
现阶段建设工程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施工单位已完成客户的需求,让客户满意为目的。对于监管力度直接的影响着整项工程的质量,对于施工单位为了客观的给出评价,让客户能够信赖与满意,一般的情况下委托给相应的工程监理企业,这样会更加的直观的反应真实的情况,对于其企业的专业性更加的认可。这项工作在我国是刚刚的起步阶段,虽然时间不长,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时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同时在现代的工程项目之中的地位越来重要无可替代,越来越得到多方的认可。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更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面的建设行为
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
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建筑行业的产品有其特殊的性质,一般的情况下,工程的耗费大,使用时间长,在社会的影响深远。对于我们工程监理方面的监督管理是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的。在监督的过程中想要保证质量,就要求监理人员都要懂得技术,懂得管理的专业性人才。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最大化
建设工程投资最大化有以下三种不同表现:
(1)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
(2)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 (或全寿命费用) 最少。
5、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建设监理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并且已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和接受,但是应当承认,目前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为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建立实现预期效果,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加入 WTO 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出,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 按工程内容分,建设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和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对于监理的工作性质来说是一种具有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对有工程监理企业的员工的素质要求也要随之提高了,已满足客户的需求。由于近几年来的科学技术的迅猛的发展,无论是在机器设备方面,还是在工艺,材料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正是因为这样,我们看到了我们身边的各个方面都时刻的发生着变化,从业人员想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企业有更好的发展,就要从员工入手,定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是自己更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与责任,此外还要考虑与之相关的先进的设备与技术进行详细的了解,一边在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对于工程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方面,一定要加强,一定要公平公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弘扬企业精神,使员工为企业创造口碑的效果,这样能够是企业更好的发展。
结束语
随着发展的大趋势,今天的建设工程成为当今最具发展的一个行业。本文就工程监管这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这个方向上对于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以法律法规为标准,对于质量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不断地提升监理人业务水平,使之更专业,有更高的可信度。此外,在法律法规方面也要不断的完善,以便于更好对监理企业的更好的控制,这样有利于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每个刚刚兴起的学科都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不断地找出解决方案,更好的发挥企业自身的作用。我相信明天我们的监理企业会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刘贞平等.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北京: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01
[2]伍军保,张天晓.关于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发展的几点探讨,2012
对建设工程法规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档案 存在原因 解决方法
通过城建档案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城建档案工作者多年的努力,人们的城建档案意识在明显增强。但仍有提升空间。
一、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不够。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差,档案的法律、法规或涉及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出台后,我们宣传的力度不如其它法律的宣传,如“税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社会对城建档案的认识不足,其后果是直接影响到档案的收集、报送管理工作。
(二)工程档案进馆渠道不畅。建设单位长期受“重建设、轻档案”的意识的束缚,以及我们受工作环境和工作能力所影响,至今没有形成完整的集中统一管理体系,没有形成健康有序的进馆渠道,至使大量的档案不能及时的进入市城建档案馆。
(三)产生工程档案的单位和部门,在档案管理上达不到集中统一管理。很多建设单位,特别是一些大企业对集中统一管理档案问题认识不到位,不能积极配合档案部门及时报送档案。表现为第一、没有专业档案员、造成工程档案不系统、不准确、不完整。档案丢失损坏很多。第二、不主动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严重影响了今后小区的扩建、改建和维护管理。第三、以行业管理、条块管理为借口,拒不报档案。
(四)单位领导不重视。一些利用率高,对今后工作产生较大作用的单位如“市政、自来水、煤气”等单位的领导就很重视此项工作,对档案工作就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工作就较容易开展,而其它单位就反之。
上述问题的存在,损害了《档案管理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尊严与权威,认真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加大档案执法工作的力度,实现以法治档、以法管档,这是当前城建档案工作的迫切需要。
二、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难的原因
(一)有法不依、以权代法。现实工作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如:“首长工程、献礼工程”等等。这些工程在开始立项就出现了“依法不依”的现象,不能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审批、报建,建设程序被缓办或减免。给今后城市的抗震减灾、改、扩建、维护工作带来了后患,给正常的城建档案收集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重建设、轻档案,对集中管理不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新的利益格局,尤其是一些企业单位的领导者,在依法治档与他们的经济利益相矛盾时,他们就千方百计地维护经济利益,就必然置档案法于不顾。
(三)法律监督体系不健全、不配套。法律监督体系不健全,同样是影响依法治档的重要原因,《档案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立法的形式统一和规范了城建档案工作。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需要,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设远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
(四)城建档案工作人员亟待提高。从事档案执法工作的人员多为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人员。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贫乏,缺少必要的学习和系统的培训,还不能满足法制社会依法管理的需求。
三、 依法管理工程档案拓宽进馆渠道的对策,完善管理渠道
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迫切需要我们必须重视依法治档问题,并付诸行动。把严格执法保证依法治档案的问题作为当务之急。认真抓好落实。为此,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城建档案工作要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城建档案工作。
(二)加强执法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档案工作实际,结合业务指导进行执法工作。档案执法检查要结合业务指导来开展,二者互为动力,可有效地减少阻力,将使执法检查在依法管理工程档案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理顺内、外部关系是共同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就其外部而言,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国家各专业主管机关之间的协调统一问题。尤其要解决那些由部门制定的与档案法有抵触或者矛盾的法规问题特别要取缔一些部门各自为政的“土办法”,确保城建档案馆按照法律、要求顺利接收档案。
就建设系统内部而言,加强各有关职能单位的联系,协调共同做好城建档案工作是关键。做到城市建设与城建档案收集同步进行,同步验收。其具体做法是:一是各建设单位必须签订《枣庄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二是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通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负责对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三是没有《验收意见书》的工程,市建委建设部门对工程 不予竣工备案。四是没有通过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其竣工档案进行竣工验收的,并未按规定时间接收进馆的工程,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房屋产权证。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法规建。其一、要大力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监督各级政府各企事业的单位及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档案法。其二、加强档案行政主管机关及各专业主管机关的监督职能,其三、要把监督与专业指导区别开来。
对建设工程法规的认识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建设工程与时俱进,这就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并进行有效的造价管理。这也是摆在建设工程面前的一重大难题。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能否顺利实施,关系企业发展,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保障,然而实际中我们发现,因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长、建筑规模较大,从而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很大。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每一步骤中要谨慎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始终。一定程度上来讲,项目的造价控制合理并有效了,就等于有效控制了整个建设工程。所以,本文有必要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概念、特点、重要性、存在问题和最终的解决对策进行深入探讨,为提高造价控制有效性提供参考借鉴。
2.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相关概念界定
2.1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定义分为两种:一种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当中,完成某项工程所花的所有费用。另外一种定义的工程项目造价指工程的完工建造所有的花费,包括工程项目的预计劳务市场、设备市场费用等。这两种不同的定义从两种角度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明确界定。对于企业来说,工程项目的造价其实是购买某一项工程项目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对于承包商来讲,工程项目的造价指项目的承包商通过市场提供给业主,出售建设的成品及劳务价格总和。
2.2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特点
首先,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存在差异性。意思就是每个不同的项目或者具体工程都具有其自身特点、用途及功能。建设工程项目的实体表现形态也千差万别。因为不同地区的项目价格不同,从而造成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具有一定差异性。
其次,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具有高花费性特点。一项具体的建设工程除了其具有很大的实体规模之外,花的费用也相对较高,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不等。如此大规模的建设项目,所需的费用会对企业、社会产生较大影响。为此,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因素,牵扯到多方利益,需做出谨慎处理和安排。并且建设工程项目关系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些都决定了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具有层次分明特性。一般说来,一项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应该由建设项目名称、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三个层次构成。例如在某项建设工程中,要建造的是一个大型的工厂,那么这个工程又分为很多单项工程,例如这些单项工程是办公楼、宿舍楼等等,而每一个单项工程又分为许多更小的单位工程组成。可能是土建、管道安装等。因此,建设工程具有多层次特性。这也就决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具有三个方面的层次:项目总体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
最后,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具有灵活多变特性。哲学上所说的万事万物处于发展变化中,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也不例外。造价的费用一直处于不断浮动的市场变化中。一项具体工程自立项直至工程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都经历一个漫长周期,在这段时期内会出现很多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费用。如工作人员的工资支付标准、意外事故发生赔偿和损失、材料及设备价格变化,还要考虑外界环境变化等,这些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3.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重要性体现
笔者根据多年的企业实践经验,认为在承接某项具体的工程,企业最终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经济效益,项目的开展进行是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和经济效益息息相关。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三超现象严重,概算费用大大超出估算数据,预算又超过概算,决算又超出了预算的数额。这些问题严重干扰建设工程项目后期的实施和管理。因此要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控制,保证合理的控制价格。实现资源合理分配及最大效率的使用。同时也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前进,建设项目工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引起企业界的高度关注,针对工程项目造价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现象如何正确认识,出现的新问题如何解决,保证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及管理走入规范化、法治化、系统化道路,这是值得企业各界深刻思考的问题。
4.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4.1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虽然我国已制定出工程项目的相关造价文件,但由于在实际的操作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现出台的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在现实运行过程中,很多项目的执行并没有严格按法律规范,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些将影响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和管理,为此,要健全造价控制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具有统一的执行标准,从而有助于做好工程项目的造价监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造价法规的正确执行。
4.2 建设项目造价分析中,侧重施工分析而忽视工程设计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是抓施工,忽视前期计划工作,由于前期计划没有安排好,项目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还有待妥善安排,导致项目后期施工中出现诸多问题,影响项目施工进程。采取先建设后算账这一做法不符合实际情况,经常出现投资超标现象。为此,我们应努力借鉴和学习外国经验,重视工程项目前期的计划安排,做好事前控制和预测工作,保证事后有限管理,才能保证项目施工按照计划进行,才能确保造价按照实际完成。
4.3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相关咨询机构运行不规范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蓬勃发展,多种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机构兴起,出现诸多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公司,但由于我国发展水平制约,咨询机构自身实力虚弱,能力参差不齐,机构工作人员的技能及综合素养较低,服务的专业水平不够。还有部分机构不能依照规章办事,责任心缺失,无法公正公平对待工程造价。在竞标投标中采用不规范甚至是非法手段,这些都影响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因此要创建良好的咨询环境,健全法律,通过多种手段规范咨询机构的行为,为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始终,从前期准备开始到后期的施工及完工,每一步骤都应该谨慎,争取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减少资金额外流失,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值。
5. 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
5.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范建设工程制度环境,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按照一定的标准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并且能针对不同区域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例如项目招标法、投标法和质量监管法。在市场经济下政府要把握好宏观调控,正确引导企业规范运行,杜绝钻法律空子的各种投机取巧行为。法律法规完善不是一纸空文,要贯彻落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便于执行。从法律层面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给予明文规定,保证工程造价的法律地位,规范化的市场利于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良好运行。
5.2制定合理的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体系
建设工程项目的价格制定,要根据市场动态实时调整,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同时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及复杂性、多层次性,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造价,分阶段有序进行,避免盲目和混乱。
5.3构建有效的市场监督体系
以市场为导向也不是允许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存在放任自流态度,而是在政府管理下允许一定程度发挥,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市场监督体系的调解作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监督氛围,体现公平竞争。
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对于工程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每一环节都要把好质量关,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保证企业建设项目达标。
【参考文献】
[1] 高静茹.论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现状及造价控制[J].江西建材,2011.02.
[2] 王春霞.浅谈工程建设的造价控制[J].科技信息,2009.04.
[3] 郭淑华.关于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方法[J].中国城市经济,2011,18.
[4] 何上福.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及造价控制探讨[J].管理工程学报,2005.12.
对建设工程法规的认识范文6
关键词:人员素质、质量体系、质量控制、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质量控制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必须以一定的质量水平为前提条件,只有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才能实现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总体目标,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一直以来都是监理工程师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邱利民等结合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经验,分析了目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1];张桂林针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深入探讨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质量控制,以抓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从而确保工程质量[2];邓逸荣从旁站监理的产生出发,说明了旁站监理在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重要性,重点对如何做好旁站监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分析[3]。孙妮娜详细分析了监理企业对ISO9001质量体系的认识,并结合监理企业的特点,着重提出了如何有效地运用ISO9001,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4]。
本文从人为控制、质量体系建设、法律法规运用三个方面对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做了探讨。
1 人为因素控制
随着近几年我国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从事科研、设计到施工单位都是任务饱满,出现高素质人员短缺现象,个人的收入也是水涨船高,而由于政策等原因监理人员的待遇仍停留在上世纪90年末的水平,收入不高致使监理单位普遍出现人才短缺的现象[5]。监理单位应重视高素质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才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监理行业工作的需要,减少人为因素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的影响,需做的一下几点。
首先,我们要保证监理队伍的高素质,监理工程师要具有丰富的施工、设计、试验经验,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其工作能力及业绩。
其次,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商的人员所受的教育与训练程度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投标文件和施工方案的机械设备、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核实,对进度进行控制,进度过快必然忽视质量及安全,产生人为错误。严格审查开工报告中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保证措施,通过分析工人素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人为错误的影响程度、以及建筑结构的自身特性,通过经验和施工调查、总结出了不同工序以及完成工序的不同时间过程中人为错误的发生的可能性、错误的明显程度等规律,确定检查的时机、部位、内容与力度具体规定何时检查、在何处、检什么、如何检、投入多少人力及物力、检查出问题如何处理等细则,即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依据。
第三,对承包商的自检体系的完备程度和工作力度核实,对质量检查员采取每月定时打分,对不合格者坚决不用,消除有令不行等事件发生。
第四,因监理工程师的知识领域往往具有不完整性、不一致性、不易加工性和不准确性,所以对一般性工程可以由主管驻地监理批示,驻地办主任审核,而对重点工序要经现场分析,搜集资料,开会讨论再决定。
另外,监理工程师应做到了解工地具体施工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眼勤、腿勤、嘴勤。采用每人主管一段,相邻段驻地监理日常相互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主动制止,马上同该段驻地监理商议处理方法,不能处理就向驻地办主任汇报,直到总监[6]。为了保证监理工程师在今后工作中熟练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对自身的进修也是必须的,做为一名监理工程师需要牢牢把握一下几点。
(1)建设监理合同的学习。目的是让大家明确我们的工作内容、任务、职责、权利和义务。
(2)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施工监理规范和承包合同的学习。这些是我们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3)监理工作程序的学习。目的是让每位监理工程师都熟悉监理工作程序、步骤,也就是明确该怎么做。
(4)监理公司制度的学习。每位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监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本身就是“执法者”,必须做到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 质量体系运行程序化、科学化
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关键。质量体系运行程序化运转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它是做好监理控制工作的内在因素,内在的根本保证。
例如,工程开工前须按监理规定程序报送开工申请书及相关施工技术文件,经总监批准后才能开工。这个程序无疑强化了施工承建单位充分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实现了事前控制。施工过程中坚持单元(工序)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即上道工序没经监理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这个程序保证单元(工序)质量在受控状态,实现了事中单元质量控制。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事故处理程序保证监理事后控制。从这个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程序可以看出,它反映了施工规律、顺序,它制约了质量系统的行动,保证工程质量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只有当控制程序科学化才能更好促进合同目标的实现。
例如,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坚持这个质量控制程序就可以把质量系统的行动制约起来,但并不等于控制内容就合理就科学,要使其具有科学化还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科学化监控,它包括预控(事前),施工过程监控(事中)和后期监控(事后)。
(1)事前控制:施工队伍技术资质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及监控系统设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鉴定与试验的科学性可用性;设计文件的会审与技术交底的科学性;测绘系统布设及精度能否满足要求。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审查内容包括:①编制依据的科学性;②施工程序安排是否科学;③劳动力和资源供应是否相适应;④施工的主要方法是否科学;⑤技术组织措施是否科学。
(2)事中的控制:工序质量监控科学化;质量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合理性;施工作业的规范性和检查科学性;单元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合理性;原材料、半成品试验与抽检的科学化;组织质量信息反馈的先进性。
(3)事后科学化监控:工程验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化。
3 法律法规运用
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做好沟通与协商,防患于未然。
《建筑法》的实施为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工程质量提供了详尽的规范,弥补了以往一些质量管理规定因笼统而产生的漏洞,可操作性得到极大提高[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合法程序[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定义,解决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化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10]。《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奖罚办法,使其在旁站的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进一步细化了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1]。
目前,虽然建设监理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还是缺乏认识,对监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也不甚了解。导致质量监督机构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以致使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还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存在与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只有通过合理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科学、公正、平等的态度协调各方利益矛盾,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 总 结
工程质量是施工中形成的,不是检验出来的。作为监理人员应该把握好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控制和指导,贯彻以防为主的原则,工程质量也随着客观的条件而变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必须加强动态管理。只有良好的人为控制、科学的质量体系程序、以及灵活地运用法律法规捍卫监理的职责,在巡视、旁站、平行检查等监理过程中做好点点滴滴,就能够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 邱利民,华萌.建设监理对工程施工质量的作用与管理.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3):170
[2] 张桂林.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质量控制.山西建筑.2010,5:227-228
[3] 邓逸荣,陈峻.如何正确理解和做好旁站监理[J].山西建筑.2010,36(03):230-231
[4] 孙妮娜.监理企业如何认识和有效运用ISO9001[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67(1):59
[5] 冯瑞云.提高自身素质是监理安身立命求发展的根本[J].建设监理,2002(5):53-55.
[6] 王铮,纪永刚,杨军.监理的人为因素控制分析.黑龙江交通科技.2006(4):87-89.
[7] 《建筑法》.1998年
[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
[9]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