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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8月3日—6日,市旅游局根据市旅游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旅行社用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派出两个检查组,对三市三区和市直的部分旅游企业进行了旅游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期间,检查组共检查旅行社21家,星级饭店19家,旅游景区10家,旅游车队7家。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能够严格落实旅游安全领导责任制,按照年初市旅游局的要求,分别与辖区内旅游企业签订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旅游企业普遍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安全制度较为健全,工作责任落实基本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二)景区点的检查情况。检查组重点对*景区、**休闲度假区、**度假区、**风景区、*城景区、*国际海水浴场、*游轮等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景区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都成立了安全机构,制订了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各项安全制度。尤其是在危险路段和区域普遍加设了警示牌和告知牌。完善了监控系统,做到监控无死角。各海水浴场和有海上游乐项目的景区,在旺季到来之前,均加大了投入,并对设施设备等均进行了检查和维护。如**风景区投入十多万元,改换了隔离带材质,全部换成玻璃钢,增强了安全系数;华夏城景区定期邀请质监部门对景区内的游乐设施进行测试、验收;国际海水浴场加大了投入,投资数十万元新安装了大型防鲨网等。检查组还重点对景区内的停车场和电瓶车进行了检查。多数景区的停车场都能按章停车、发车,有条件的景区还把自驾游和旅游大巴分区域停放,确保旅游车辆安全通行。**风景区内的电瓶车管理十分到位,驾驶员都经过专业培训,经验丰富。**度假区的动力小火车,每个车厢都有独立的制动刹车系统,保障了车辆行车安全。
(三)星级饭店的检查情况:被检查的19家星级饭店安全意识较强。许多饭店在旅游旺季到来之前进行了消防演练。饭店电源、火源安全管理到位。各类消防器材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店内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无杂物堆放,保证畅通无阻。星级饭店普遍加强了食品卫生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厨房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和食品加工流程,采取制作程序、留样检查、卫生教育、饮食常识提示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旅游企业安全制度、员工安全培训制度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个别景区警示标志不齐全,有的景区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不足,存在安全监管死角;个别涉水区域没有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景区内设置的应急救护中心设备不齐全,发生事故时难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个别星级饭店对员工预防火灾教育不到位,客房内缺少火灾救护常识手册;食品卫生有制度,但落实不彻底,不能开展经常性检查,无检查记录。个别饭店管理混乱,卫生制度形成虚设,存在较大隐患。
(二)旅行社租使用车辆存在手续不全现象。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的旅行社在租用旅游车辆时手续不全,有的只是通过电话沟通确认,没有合同约定。部分旅行社一团一租,通过传真确认的内容只限于车辆型号、价格、路线等,缺少对司机驾驶技能要求、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赔偿办法等合同细节和条款,一旦出现问题和纠纷,旅行社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旅行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大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行动起来,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警钟长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结合“三项行动”和防汛工作,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围绕“三项行动”,开展10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安全大检查。
(一)道路交通:重点开展对客运企业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客运安全的相关要求,强化“五不出站”制度和“三品”检查;严格源头管理,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落实超长客运安全管理措施,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抓好危桥险路的加固、整治、观测、监控,抓好国道、省道、县道公路标志、标牌的设置,抓好窄桥、险路安全标志与交通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加强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中小学校车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导考核,深入、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二)消防及公共安全: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文化娱乐、体育场馆、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加大对客运企业、车辆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车辆配备消防设备;开展对“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火灾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制订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三)煤矿:继续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生产企业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16字工作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安全措施,加强“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管理;落实煤矿安全“十项措施”,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强力推进“3+2”工作(瓦斯抽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启动水患专项整治、开展煤矿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督查)。
(四)水上交通:按照《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落实县、乡政府和相关涉水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推进公益性渡口建设。建立健全航道变迁及雾情信息传递制度,确保重要天气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加强客(渡)船舶签单管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
(五)非煤矿山:继续开展矿山机械通风、尾矿库隐患、采石场隐患、水患突出的重点矿区治理等四个专项整治;落实尾矿库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推广机械化作业和中深孔爆破,提升矿山本质安全;以工业炉窑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六)旅游: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监管;开展对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和租用旅游车辆的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对交通拥堵、地质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地震次生灾害进行提示预警,引导和组织各种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严格旅游客运趟次签单和旅游客车安全管理制度。
(七)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进一步落实化工、民爆企业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加油站、成品油的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继续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三超一改”和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八)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以防范坍塌、高坠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调研制订对城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办法、措施和标准;加大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安全管理,切实抓好供水安全,强化对病险水库的监测、管理和整治;继续深化建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开展煤气等城市公用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九)铁路及民用航空:制定周密完善的方案,合理调配运力;排查事故隐患,开展路外和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备站、车应急预案,严格危险品查堵。严格标准,杜绝违章飞行、违章操作事件的发生,确保空防安全。
(十)防汛:防范因洪水、台风、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汛前及汛期易由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点、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搞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消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督查组(见附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大企业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制定周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活动实施方案,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逐级抓好落实。
旅行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处于盛夏,是火灾等事故易发期,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学习《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并且坚决贯彻执行,有力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举措,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从严管理,从严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社会的安定和谐稳定。
二、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县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实施方案》(政办〔〕68号)和《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政办〔〕76号)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实施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夯实全县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及宿舍、“三合一”建筑作为排查的重点单位场所。二是将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三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完成,确保消防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畴,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条件。各乡镇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普法教育的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活动,有计划地进行消防法律教育,不断增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应在学习室、活动室、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增设消防内容。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纳入“三下乡”活动、农村普法教育和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全县农村形成人人讲防火、村村抓防火、户户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安派出所要在加强对农村商业网点、菇房、物资仓库和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监督检查的同时,指导、帮助村委会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安全组织和制度,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等有效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自身职责,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普遍掌握火场逃生和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执勤备战,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战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统筹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途径,广泛宣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科学理念,大力宣传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消防法》为主要内容的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三年行动”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宣扬各种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价表彰、培育示范,提高全社会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标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用事故案例来教育广大职工群众,使其切实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分类整改阶段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年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和级别变更工作,推进“三年行动”分类整改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二是认真做好“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的验收标准,组织对所负责企事业单位(含经营店面场所)的考核验收。同时,认真总结梳理本乡镇、本部门的“三年行动”工作,认真整理、归类“三年行动”工作档案,切实做好迎接市、县政府的“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我县安全防范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认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针对夏季炎热,驾驶人员易疲劳等特点,加大路面巡查监控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路面隐患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力度,加快事故“黑点”整治步伐,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重视客运源头管理,抓好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旅行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一、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1、领导重视,各级责任落实。根据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调整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及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建设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据属地管理的实际和新增加的旅游安全监管的职能要求,结合旅游工作的实际和职能,及时调整了工作职责和管理网络,明确各责任单位和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责任,完善体系,严格监管,积极工作,安全责任得到较好的落实。由分管局长负责我区的商贸旅游安全工作,各科室分别落实了商贸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分别建立工作台帐,分工监管各系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街道与商贸旅游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管;在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专项整治达标;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促进商贸旅游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2、组织到位,各项工作落实。今年区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从我局移交安监局,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行政督管转为行业管理。根据我区实际,区经贸旅游局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将商贸旅游安全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议程重新谋划和建设,明确了任务和人员,编制了《下城区商贸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局办公会议对我区商贸旅游安全工作及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布置,加强对节假日和重大商贸旅游活动的安全检查指导;制定落实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工作的落实。今年区举办的仲夏购物节活动、购物天堂博览周、西湖博览会下城展区的会展、购物活动中,我局都成立安全指挥部,统一协调布置落实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项商贸旅游活动的正常开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针对商贸旅游行业事故多发的形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集中开展了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特种施备的专项检查;组织企业结合临安特大旅游事故,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建全管理,防患与未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月报制度,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和管理,并将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汇总,促使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督查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地处中心城区,辖区内企业有万余之多,商贸旅游企业几千家,督管任务繁重。根据我区的实际,我们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协调合作,共同监管”的原则,重点做好星级宾馆饭店、人员聚集的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和重大节庆商贸活动的安全监管,平时加强相关企业自查和隐患整改的督查,通过各主管部门和街道的工作网络,区月安全工作例会和季安监工作情况汇总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况,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和街道进行检查和督导整改。充分利用不同的管理渠道和监管层次联合对商贸旅游企业实施安全监督。今年已下发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检查通告、整改通知151份,推动了商贸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指导,检查落实
1、坚持重大节庆的安全检查。做为中心城区,重大节庆的商贸旅游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西湖博览会期间,全区都将组织对重点商贸旅游旅游行业开展联合大检查,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会同经贸旅游、安监、消防、质监、公安、工商、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分成四个检查组,对区域内重点商贸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并同时组织各主管部门和街道对辖区内的各商贸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此期间,各商贸旅游企业也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区属的银泰百货、东方假日宾馆、锦麟宾馆、华园宾馆等单位和*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浙江国际大酒店、海华大酒店、*五洋宾馆、流水苑宾馆、*宝善宾馆、莲花宾馆等省市属宾馆饭店的总经理,亲自带队认真对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进行巡查整改。长运旅行社、浙江新假日旅游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安全检查,并加大对司机导游的安全教育和游客的安全宣传。
2、坚持重要活动的安全检查。今年是我区举办各类大型商贸旅游活动最多的一年,从仲夏购物嘉年华、购物天堂博览周、省旅交会、国际丝绸时尚节、武林衣秀展示周到和平会展的购物展销会等重大购物旅游促销活动,都坚持从制定方案到活动终场的安全工作三同时责任制要求,把安全检查工作始终贯穿其中。坚持做到无安全生产预案不批,无安全监管不办,无安全管理人员到场不开,无安全保障不举办的“四不原则”,以保证各种设施、现场装修、电器电线、人员疏散、组织工作的万无一失,确保重大商贸旅游活动的绝对安全。
3、坚持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为了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下城的人员聚集场所的商贸旅游企业是我们安全监管的重点。结合重大节庆的联合检查之外,配合消防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机电设备、避雷设施专项治理,我们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巡查和整改督查。定期对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和检查,不定期利用服务企业的机会对隐患单位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利的单位会同消防、质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直至停业整顿。今年以来通过检查,区域内商贸旅游企业和娱乐场所的喷淋、通道指示灯、烟感器、安全通道、电梯、特种设备及锅炉房、厨房等72处安全隐患得到了整改;对都锦生有限责任公司、福华丝绸有限公司、*振兴锅炉有限公司等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加强指导和检查,帮助企业建立建全各类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提高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监督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指导人次,查处隐患处,发放整改通知书份,促进企业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教育培训,增强自防能力
1、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我们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14家旅游企业的安全部经理参加市旅委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参加区安监局组织的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3期16人次。商贸旅游企业开展各类安全培训20301人次,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768人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844人次、安全上岗培训311人次。根据区安委会的布置,6月12日在武林广场组织企业参加了浙江省暨*市和区安全生产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约2000余份,组织企业参观宣传图板约3000余人次,宣传签名近2000人次,并组织了5家宾馆饭店40名员工参加了开幕式方队,不仅对群众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也使员工受到切实的教育。根据市旅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向全区63家宾馆饭店转发了通知精神,要求各宾馆饭店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传报我局。在此次活动中,我区旅游企业共悬挂标语33条,出黑板报22期,参观图片展览2734人次,领导电视讲话4次,培训员工2400人次,举办知识竞赛22场,开展安全咨询18次,张贴大型宣传画26张,设立户外公益广告1块,举办演讲比赛19场,组织安全检查35次,检查企业59家,通过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检查整治和企业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为企业营造出日益浓厚的“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2、提高商贸旅游行业的安全软件建设。商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硬件条件相对较好,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是防范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既在硬件建设的提高完善上,严格落实制度管理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日常监管的落实和到位,更加全面有效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今年我们着重抓了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突出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以及各类安全预案的演练完善,确保企业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我们通过开展“软件基础年建设”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强调安全软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商贸旅游企业重视和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各商贸旅游企业利用早会、例会、演讲、知识竞赛、职工食堂播放广播和消防专题影视等各种形式,在从业人员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岗位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能力;和平饭店、锦麟宾馆、清水湾假日酒店、新西莱大酒店、好来登大酒店等主动要求帮助规划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控网络建设,以实现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雷迪森、浙江国际、海华等宾馆饭店总经理亲自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并对消防演练的过程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进行积极的整改完善。
3、提高企业安全质量达标创建能力。今年是商贸旅游行业安全质量达标活动的第二年,根据属地管理的分工和达标要求,我们着重抓好相关企业的指导创建,同时做好星级宾馆评审时的达标考核工作。对符合达标范围内的商贸旅游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和街道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及时下发商贸旅游行业的达标标准,组织企业到达标单位学习取经,开展行业交流和促进。目前市属下放企业和工业总公司企业符合达标范围的家企业中,已考核验收家,占应达标企业的%。对和平饭店、锦麟宾馆等申请三星级旅游饭店单位,在饭店上星整治装修期间,请有关部门上门指导督管,不仅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硬件改造,还抓住契机对企业员工进行了高层次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星级评审和安全达标考核一并通过。
旅行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生产安全
重点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建材、民用爆破器材、机械加工、餐饮、洗浴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劳动组织、设备管理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风险抵押金缴存,雇主责任险办理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生产与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建筑施工
重点范围: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临时用电设施等重要部位及装饰装修、房屋厂房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监管;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打击非法建设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城建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道路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路段治理,突发性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
(四)铁路道口
重点范围: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五)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范围:继续消除尚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治商场、游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闲置厂房和具有娱乐、餐饮、住宿功能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及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健全,确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和易发事故旅游项目的安全措施,保证旅游车辆(含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性能,制止带“病”、超载、超时运营。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大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市质监局分局、区经贸局、旅游局、教育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人防办。
(六)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运行
重点范围:对锅炉、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分局。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于4月4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10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在打击“三非”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