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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防疫管理制度范文1
1.1防疫检疫制度不健全、不合理,防疫检疫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相互脱节,以至管理制度难以合理应用于实际管理工作之中,从而造成防疫检疫管理效率低下。1.2防疫检疫宣传工作过于单一,防疫检疫宣传工作的力度有所不足,对各个年龄层次群体对防疫检疫知识的需求不重视,从而导致其宣传方式及角度单一化,缺乏多元化宣传途径。1.3防疫检疫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人力资源呈现相对短缺局面,加之工作人员培训相关体系建立不完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得到系统的培训和教育,对防疫检疫工作造成极大的制约。
2动物性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2.1传染病因素
我国许多地区动物防疫站缺乏专业工作人员,经济条件有限,使得当地群众无法开展有效的防疫检疫工作,许多不合格的食品涌入市场,食品安全受到威胁。此外还有动物传染病,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疯牛病、猪链球菌病等,因此,不能低估动物本身的疫病因素。
2.2添加剂因素
瘦肉精类和磺胺类添加剂在猪肉产品和鸡肉产品的监管问题等。瘦肉精一类药物的统称,用以治疗哮喘,但因为它副作用大而逐渐被医生弃用。人体食用瘦肉精会出现肌肉震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死亡。
3动物防疫检疫在动物性食品安全中的应用
3.1强化畜禽强制免疫
(1)明确免疫责任。落实养殖者履行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推行“政府主导、兽医部门监管、养殖户实施”的强制免疫责任模式。(2)对农村散养户以服务为主,组织人员开展集中免疫,非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申报制;对中小养殖场以督导为主,开展技术培训、现场免疫示范和提供防疫指导;对大型养殖场以监管为主,实施免疫告知、核查程序化免疫和开展免疫效果评估。(3)加强档案管理,免疫标识、公示卡、台帐和档案都要规范管理到位。(4)确保免疫进度,做好信息报告,定期报送免疫进度。
3.2加大宣传力度
部分养殖场的工作人员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缺少正确的认识,会限制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为了保证动物检疫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检疫工作人员要加大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工作人员对检疫工作的正确认识,例如,可以强化消费者对瘦肉精的防范力度,提升其对瘦肉精的识别能力。如该猪肉在皮下就是瘦肉或仅有少量脂肪,则该猪肉就存在含有“瘦肉精”的可能,此外,还可以看猪肉的颜色,“瘦肉精”猪肉的瘦肉外观特别鲜红,后臀较大,纤维比较疏松,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而一般健康的瘦猪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瘦肉与脂肪间没有任何液体流出。
3.3建立健全的检疫工作政策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督促养殖者进一步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动物防疫设施建设,配备非洲猪瘟检测仪器设备,配齐配足消毒药品和其他配套物资,做好圈舍、场地、用具、进出人员车辆等清洗消毒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要强化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等饲养管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区;严格落实补栏隔离措施和空栏管理制度,避免交叉污染;要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督促落实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措施,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企业防疫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疾病种类;防疫条件;消毒;免疫程序;管理
中图分类号 S858.28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8-0265-02
随着养猪业的不断发展,当前养猪业的发展模式由原来的散养型逐步向规模化过渡,由原来的“如何治病”正在向“如何防病”转变。猪的品种、投入品价格、生猪销售价格、饲养管理、疾病防控等都能影响一个养猪企业效益的好坏,其中疾病防控是被广大养殖户认为最重要的一个因素。该文重点讨论生猪疾病的主要种类,并在笔者常年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预防和控制生猪疾病发生的具体措施,并根据疾病防疫的成本收益核算,具体阐述疾病防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规模猪场生猪疾病的主要种类
目前,严重困扰猪场猪只的疾病种类非常多,人、猪共患的传染病、寄生虫病有14种,多种动物共患的疾病有13种,仅感染猪的传染病、寄生虫病有18种,其他的疾病种类不包括在内。影响最严重的是国家强制免疫的疾病,如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还有部分疾病对养猪业影响也比较严重,如圆环病毒病、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大肠杆菌感染病、支原体病等[1-2]。
2 生猪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2.1 猪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猪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一章第2条:一是选址要合理,二是布局要适当,三是设施设备要齐全,四是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要健全。
2.2 消毒
消毒是指用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方法杀灭物体及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而对非病原微生物及其芽孢(真菌孢子)并不严格要求全部杀灭。
(1)进出人员消毒。非生产人员严禁进入场区,饲养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必须进入场区时,必须严格消毒程序,更衣换鞋,经喷雾或紫外线照射消毒后,方可进入(可采用“3套衣服1双鞋制度”,“3套衣服”是指:场内任何人进入场区要更换工作服,进入生产区还要更换一套工作服,出场是一套衣服;“1双鞋”是指:任何人进入生产区必须更换胶鞋)。
(2)环境消毒。畜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2% NaOH或生石灰消毒1次;猪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大门口、栋舍入口消毒池要定期更换消毒液[3]。
(3)畜禽舍消毒。每批商品生猪调出后,要彻底将猪舍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间隔7 d方可购入下批生猪,产房要做到母猪上床前下床后消毒。
(4)用具消毒。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等进行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然后在密闭的室内进行熏蒸。
(5)带猪消毒。根据不同的季节对猪只定期进行带猪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消毒时注意消毒液的浓度和消毒适度(消毒适度是指以药液进入猪只皮肤表面、地面微湿为适度)。消毒液可选用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次氯酸钠等。
(6)贮粪场消毒。建立干粪堆积池,对干粪进行堆积发酵。发酵池一定要有顶,防止雨水将干粪冲走,造成污染。贮粪场周围也要定期消毒,可用2% NaOH或撒生石灰。
(7)病死猪消毒。猪只病死后,要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深埋的深度要求病死猪表面离地面距离为1.5 m),同时立即对原来所在的圈舍、隔离饲养区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疫病蔓延。
2.3 免疫程序
各猪场可根据所育猪种类的不同制定特定的免疫计划。
(1)种猪。3—4月注射乙脑疫苗(蚊虫出现前),2头份/头;猪瘟、口蹄疫疫苗2次/年,4头份/头;蓝耳疫苗3次/年,4头份/头,最好使用活苗;细小病毒和伪狂犬疫苗根据情况可以选择性进行疫苗注射。
(2)乳猪。7日龄注射气喘疫苗,1头份/头;20日龄注射猪瘟疫苗,2头份/头;28日龄注射蓝耳疫苗,2头份/头;40~45日龄注射口蹄疫苗,1头份/头。根据不同情况可加免,注意做好免疫记录。
2.4 饲养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任何一个优秀的企业必须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对于生猪养殖场而言,真正合适的管理原则是“管理人,而不是管理猪”,用科学化、人性化的制度管理工人。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有爱岗敬业精神,注意观察生猪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更要懂得疾病控制的一般原则,要求他们尽量不接近其他猪场,避免将肉食带入猪场内[4]。工人进入生产区必须穿上工作服及胶鞋,以避免其他猪只或肉食中可能带有的活的病毒或细菌被带入场内而导致疾病的发生。此外,要改变以往的“监狱式饲养管理模式”(即把工人长期关在猪舍内,不允许工人出场)和“医院式饲养管理模式”(即长期大量滥用药物),
(2)尽量避免外人进入生产区。①领导及其他人员:对于一些国家级规模化的大型养猪场,在接待领导视察以及接待部分人员进场实地考察、核实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更衣、换鞋、消毒,以避免将可能的细菌、病毒带入场内。②销售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于一些以零售为主要目的的养猪场,建议其建立一个猪只展示厅,尽量避免其与猪只的直接接触。如果没有条件的,则建议其建立一个销售猪只的专用平台,销售人员也需要隔着一定的距离来观察猪只,对于销售过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消毒。
(3)坚持自繁自养,规模适当。自繁自养的猪场有一套科学、完整的免疫程序,养殖户本人对自己猪场猪只的健康状态非常了解,若需引进新的猪只,要充分了解对方猪只的健康状况,并在完全了解对方的免疫情况后才能进行购买。新的猪只入场后,要将其隔离观察15 d,确保其健康,才能将新购买的猪只与原场猪一起混饲。然后根据本场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注射。猪只的饲养密度与规模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来定,正常情况下饲养密度不宜过大,定期合理分群。
(4)合理制定饲料配方。根据猪只各期所需的营养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在不同的季节,饲料配方也要给予适当调整,能量、蛋白质、维生素、粗纤维及微量元素等供给要满足需要,这样才能确保猪群健康。
3 生猪疾病的防控成本收益核算
根据笔者的统计数据:按每头母猪年产2.5窝次,每窝次产仔10头计算,年产仔共25头,产下的乳猪价值为110元/头,断奶仔猪300元/头,保育猪500元/头,育成猪600元/头。与防控一般的猪场相比较,防控措施较好的猪场母猪产仔率可提高8个百分点,乳猪断奶成活率可提高11个百分点,保育舍成活率可提高8个百分点,育成舍成活率可提高4个百分点。
以存栏300头能繁母猪为例,一年可带来直接经济效益是:产仔率:25头×8%×110元/头=220.00元;乳猪成活率:11%×300=33.00元;保育猪成活率:8%×500=40.00元;育成猪成活率:4%×600=24.00元。一年所获的总收益为:(220+33+40+24)×300=95 100.00元。
4 结语
一个规模化的养猪企业,做好生猪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勿掉以轻心,改变以往靠运气养猪的习惯,要建立科学的免疫程序,完善免疫记录,健全饲养档案,做好饲养管理。要相信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要用科学知识来指导生产,只有这样才会确保养猪业健康稳定发展,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5 参考文献
[1] 周俐兵.规模化猪场疾病防制综合策略实践与推广[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6.
[2] 夏磊,黄庆洲,陈勇,等.规模化猪场疫病防控研究进展[J].畜禽业,2011(12):4-7.
企业防疫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基层 兽医 防疫
基层畜牧兽医体系是连接畜牧业生产与市场的桥梁,而畜禽生产流通中的主要问题一直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单家独户的生产经营,满足不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也难以抵御市场风险,难以做到合理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而建立良好的畜牧兽医新秩序和结构合理的畜牧兽医队伍,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指导生产,组织广大养殖户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一、制约兽医防疫工作的因素
1.兽医管理制度不健全
缺乏管理制度,兽医工作目标不明确,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管理混乱,工作制度不完善,没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体系。基层兽医站虽有规章制度,但缺乏监督机制,制度大都流于形式,不能落到实处。对基层兽医人员疏于管理,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兽医站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药房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兽医站房屋和院落被挤占、抢占。
2.专业队伍不稳定
兽医工作脏、苦、累,劳动强度大,加上政府支持不够、养殖户不配合等因素,开展业务工作非常困难。④工作条件差:办公条件差,无交通工具。⑤社会地位低:工作和生活条件比其它行业差,但收入却低于其它行业。越是贫困地区,这种行业反差越大,这对兽医工作者的心理、思想及行为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致使兽医人员思想不稳定,不安心工作,队伍不稳,改行调动多。
3.专业队伍素质差,技术力量薄弱
缺乏较高学历或相应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术专业人才理论与实践脱节;兽医人员缺乏实践经验,操作能力差,难以满足生产需要;对现有兽医人员缺乏培训,知识更新不够,知识老化;兽医人员断层严重,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缺乏中年技术人才,缺乏兽医技术带头人。
4.投入少,基础设施差
影响防疫工作的首位障碍因素是兽医防疫经费不足。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政府投资少,动物防疫经费在整个畜牧业投入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使乡兽医站经费严重不足,致使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仪器设备陈旧老化,长期得不到更新,办公费、差旅费、业务费逐年减少或无,缺乏冷链设备,防疫手段落后,防疫功能削弱。②缺乏实验室必备的化验检测设备,兽医人员对出现的疫病仅靠感官进行检疫、判断。一旦出现严重的疫情,首先造成产地检疫疏漏,后果不堪设想。
二、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的思考
1.增加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投入
由于各级政府对动物疾病防疫体系的经费投入不足, 致使农村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疾病诊断难, 化验设备短缺, 疫情监测、通报系统存在漏洞。因此, 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增加动物防疫经费, 在资源配置上向基层防疫倾斜, 如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冷柜、冰箱和冷藏包等冷链建设, 确保疫苗从生产厂家到使用环节的安全。
2.建立健全和强化农村动物防疫体系
各级政府不要把动物防疫认为仅是业务部门的任务或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任务, 而应将其视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点在乡镇, 难点也在乡镇, 大部分措施要靠乡镇来实现, 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政府应高度重视,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让专业技术员用全部精力去搞, 充分发挥好基层防疫作用。同时,村组干部必须充分配合, 凡不配合、不支持动物防疫工作的, 由乡镇追究责任。因为动物防疫工作是政府行为, 各地方政府要对本地方动物疾病防治工作负总责, 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和加大对动物防疫灭病工作的投入。
3.推广饲养小区、规模养殖等饲养方式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要与改进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大力推广科学的饲养方式, 引导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饲养方式即生产方式的改进, 养殖业也应朝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布局方向发展。引导和帮助农民逐步改变人畜禽共居的养殖模式; 探索定点和集中饲养, 推行饲养场的饲养规范, 推广饲养小区、规模养殖等饲养方式; 提倡科学的养殖方式, 防止各种染疫动物的交叉感染; 鼓励养殖户成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充分发挥在动物防疫方面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4.加强疫情监控体系建设
现有疫情监控体系过于依赖基层的报告, 是一种被动监控, 通过严格管理, 可以大大增强养殖场、相关企业等报告疫情的及时性与主动性, 但对于农民家庭散养, 则效果显然不佳。必须转变观念, 变被动为主动, 设立疫情监控员, 由村防治员兼职, 及时发现, 及时报告疫情。
5.严格遵守报检和准调制度
各畜禽养殖场( 专业户)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 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对病死家畜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业主都必须凭 《动物准调证》外调动物及其产品; 调入动物, 在到达经营场所之前都必须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检, 以便基层畜牧兽医站能及时安排动物检疫员对动物进行验证查物, 确认动物及动物产品来自非疫区, 重检健康后才准卸下经营, 对证物不符或疑似染疫的就地留栏观察或无害化处理, 以确保流通环节的安全, 从源头杜绝疫病。
6.畜禽养殖场应依法经营并建立养殖档案
畜禽养殖场应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依法经营, 并建立养殖档案, 载明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目前,畜禽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 提高动物疾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在体制、机制、制度上迅速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农村动物防疫体系, 严格执行和落实各种防治措施, 全面提高动物防疫水平,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防疫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动物防疫;档案管理;措施;方案;防疫员;培训;检查
中图分类号:S851.33文献标识码:A
建立动物防疫档案管理是加强动物防疫管理的一项措施,对动物防疫、畜牧生产决策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立动物防疫档案管理,便于农村畜牧站防疫员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动物和家畜家禽的防疫情况,针对病情进行相关的卫生防疫,确保疫情不传播和扩散,同时也能够明确家畜家禽下次免疫的时间;能够有助于相关部门对家畜家禽疫情进行及时检查、及时核实,及时发现问题,这样一来就能够为预防家畜家禽疫情提供参考;能够查清动物疫病根源,为家畜家禽等动物疫病传播防控提供相关依据;能够使畜牧防疫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家畜家禽养殖情况,为今后进一步在贫困地区发展家畜家禽生产提供参考依据;能够进一步核定家畜家禽防疫数量和质量,这对于在一线的广大农村防疫员工作敬业情况也能进行及时了解和考核。
建立健全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档案是促进农村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此农村动物防疫员就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把动物防疫工作抓紧抓好,及时报告动物疫情,做好认真的如实记录。对于动物疫情的记录不但要包括养殖企业(场、户)的基本情况,还要有家畜家禽的种类,家畜家禽的存栏数,家畜家禽的疫苗种类以及免疫时间等详细且准确的基本情况。
1制订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县级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我们针对我县动物防疫部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在大量地征集县、乡、村各级动物防疫管理人员意见和建议之后,组织专家进行调研评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了切实可行的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实施方案。在县畜牧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我们要求下边各畜牧站对本辖区内的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情况建立专门的防疫管理档案,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年底防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层层落实,层层负责。
2落实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专项经费
对于县级防疫部门来说,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管理的项目较多,所涉及到的防疫内容也相对繁杂,这就需要动物防疫员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必备的相关动物防疫知识。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档案的建立,从通榆县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由村级卫生疫员具体实施,因此要做好这项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工作,就必须落实他们的劳动时间,落实给家畜家禽等动物进行免疫注射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管理档案。同时应把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年终统一预算来进行管理,县畜牧防疫部门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用于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经费开支,必要时可以向上争取项目经费。如果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经费能够纳入县级财政支付,那么基层防疫人员的劳动报酬问题就会得到相应解决,这就能充分调动村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把防疫工作干好。
3村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的聘用
村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的主要任务就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养殖畜牧业的现状,做好本辖区内的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工作,因此,要求村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同时还要进一步地理解和掌握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相关知识、免疫程序、法律法规,能按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工作。以保证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工作能够及时正常开展以及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档案制度的顺利实施,对此,可以考虑以原有的村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为主要对象,按本村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严格的考核,3年或5年对于重要岗位要重新进行聘用,同时解聘那些与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工作要求不适应的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必要时可以考虑面全向社会直接招聘有意从事农村畜牧防疫事业,而且年轻有一定专业知识或相关专长的乡土人才加入村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队伍,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4对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为了统一农村防疫员的思想,明确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具体要求,使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方案能够顺利地实施,就必须对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为此,县畜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举办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相关人员及乡镇站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同时还要举办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的培训班,要求参加人员达到90%以上。就动物免疫程序及如何建立动物免疫档案等一系列问题做为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免疫程序,不断建立和完整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档案,以便于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方便。
5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建立县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档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于村级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员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只有通过不断地加强督促检查,对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同时逐步完善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的档案,把家畜家禽等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下去,为当地农民发展畜牧业提供优质服务。
实践证明,在县级动物卫生防疫部门,如果平时能够有效地对动物防疫情况进行档案管理,在重大突发动物疫情时能够提供第一手材料,帮助分析疫情,从而能够有效地采取措施,控制或者减少动物疫情的发生与漫延,推进动物防疫与家畜家禽等防疫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蒙水养,陶杰.建立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的经验[J].广西畜牧兽医,2010(04).
企业防疫管理制度范文5
9月8日,姜大明省长签署省政府第号令,公布了《*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的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这在我省海洋与渔业法制建设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办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提高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水平,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渔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总体思路与主要原则
在传统渔业经济中,主要以自然资源的捕捞为主。随着捕捞强度的不断加大,渔业自然资源日趋减少,渔业养殖与增殖在现代渔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已经成为我省渔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随着渔业养殖与增殖工作的迅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如,渔业苗种管理无序、水产品质量检测与投入品管理制度不健全、增殖行为不规范、渔业防疫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威胁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渔业发展的新形势,省海洋与渔业厅早在*年开始即着手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立法调研工作,并于20*年初完成了《办法》草案的初稿。*年,波及全国的“多宝鱼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水产品质量“抓源头、保质量”的呼声日趋高涨。为此,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快了《办法》的起草步伐。*年初,为确保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办法》草案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深入到渔业养殖与增殖单位以及捕捞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多次专家和基层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根据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及时调整了起草思路,经反复酝酿、讨论,我们最终确立了《办法》的总体思路为: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规范渔业养殖和渔业增殖行为为主线,加强疫病控制和监督检查为辅助,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渔业养殖规划、养殖调查评估、药物残留检测、水产品生产记录、渔业增殖项目管理、增殖保护区、疫情应急制度、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进行重点规范;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不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已经不适应实际需要的部分,根据上位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补充和完善。
起草这个《办法》,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一致性原则。《办法》作为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配套规章,必须维护上位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与上位法规定的制度保持一致。二是协调性原则。《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好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准确体现了上位法的立法宗旨,维护了渔业养殖与增殖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渔业养殖与增殖、水产品生产经营、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协调。三是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办法》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查找、梳理我省渔业养殖与增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着力解决工作中最突出、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内容设置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对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一律不再重复;同时又确保各项规定明确、具体、有力,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办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在起草和审查《办法》的过程中,我们突出了制度创新的特点,设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这也是《办法》的亮点所在。对这些制度,我们要吃透其精神,领悟其实质。
(一)渔业养殖调查评估制度。水域、滩涂的初级生产力是有限的,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并作为发放养殖证的依据之一,是科学、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渔业养殖调查评估制度,科学划分渔业养殖区域,合理确定养殖容量,适时调整渔业养殖区域布局,并向社会公布。养殖容量评估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养殖者是否提出养殖申请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养殖密度过大,给养殖者造成损失,从而使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量实现平衡。
(二)渔用投入品安全制度。渔用投入品主要包括,渔用兽药和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目前,由于水产品养殖规模越来越大,而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还不健全,渔用投入品管理无序,致使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日益增大,养殖产品药残超标时有发生。为此,《办法》规定,从事渔用兽药和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渔业养殖中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药品、生物制剂、防腐剂、保鲜剂,渔业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禁止使用假、劣渔用兽药。禁止将原料药直接用于渔业养殖或者向养殖水域直接泼洒抗生素类药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药物残留量超过标准的水产品。
(三)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办法》确立了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明确规定,渔业养殖单位和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应当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对渔业养殖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捕捞日期等进行如实记载。水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鼓励从事渔业养殖的个人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
(四)增殖项目管理制度。多年来,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渔业资源的捕捞强度日渐加大;另一方面,由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我省渔业资源日趋减少和严重衰退。要保持自然状态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增殖渔业资源是很好的途径。从*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有效地增加了渔业资源。为了将增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办法》专设一章,从增殖规划、增殖专项资金、增殖苗种、增殖技术规范、增殖保护区以及生态安全评估等方面,对渔业增殖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
(五)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制度。水生动物的防疫是动物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水生动物疫病也能引起人类感染。因此,加强水生动物的防疫管理,对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动物防疫法对水生动物防疫作出了规定,但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目前,我省还没有法规、规章对水生动物防疫管理作出规范。为此,《办法》从渔业防疫监督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疫责任、疫情应急预案、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疫情报告、疫情预防与控制措施等方面,对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办法》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建设法治国家,前提是有法可依,然后是法律能得到良好的遵守。《办法》的出台,已经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下一步就是法的遵守问题了。法的遵守是一个不断认知的过程,需要人们逐渐地认识它、了解它,进而去遵守它。为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执法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人人都能了解它,人人都能遵守它,人人都能将它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有力武器。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社会各方面全面准确理解《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抓学习、宣传和培训,是掌握《办法》的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宣传和培训方式,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办法》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扩大学习、宣传和培训的对象,既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又要加强对从事渔业养殖与增殖活动的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渔民的宣传培训。要注重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使全社会真正理解和认识《办法》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推进现代渔业发展。
二是完善与《办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办法》规定的许多制度还比较原则,如渔业养殖规划、养殖调查评估、药物残留检测、水产品生产记录、占用滩涂水域补偿、增殖项目管理、增殖保护区设立、疫情应急制度、投入品监管、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在《办法》的贯彻实施中,需要将这些制度进一步加以细化。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配合同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把《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企业防疫管理制度范文6
为贯彻实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保障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认识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蜜蜂检疫规程》、《产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动物检疫工作已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检疫员的工作要求也日趋提高。今年以来,国内连续发生双汇“瘦肉精”、广西私宰肉违规检疫等事件,相关基层检疫员在事件中均承担了重大责任,有的甚至被判刑。动物检疫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我们必须将动物检疫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以认识和重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的要求,依法实施检疫,确保检疫工作的规范化。
二、规范出证,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出证程序。
为切实加强检疫工作管理,结合我县畜牧兽医体系现状,我局制订了《县动物检疫工作制度》、《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制度》、《县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详见附件1、2、3)三项管理制度,各镇(街、区)务必要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严格管理检疫工作,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管。要把检疫管理工作具体化,制度化,做到宏观管理依法规,具体工作靠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检疫队伍人员短缺、素质偏低和检疫不规范的问题。要认真执行检疫出证程序,规范日常检疫行为;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的规定进行检疫出证,实施检疫的畜禽必须由畜主提前申报,申报点受理后派员现场实施检疫。我县已从6月1日起启用农业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标志,要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要求规范填写;出具检疫证明前必须对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对经检测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动物必须经补免合格后方可出证;对乳用、种用动物出具动物A证必须凭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审批手续。
三、强化食品安全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好生猪屠宰检疫监管职责。
各镇(街、区)要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制度;督促屠宰场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处理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全面实施查验检疫证明等凭证进场屠宰制度,待宰生猪必须佩带二维码耳标;督促驻场检疫员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屠宰的生猪实施严格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加盖检疫印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准予上市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要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签收,并依法监督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买卖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切实管理好检疫证章,杜绝屠宰场管理人员或屠工私盖印章等现象。严禁违法为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加盖检疫印章,出具检疫证明。检疫人员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