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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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范文1

Abstract: For the growing problems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significance of its treatment, the main treatment methods as well as the current issues, and makes recommendations for management to fully implement the policy, advance the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ities.

关键词: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议;可持续发展

Key words: 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treatment;recommendation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X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5-0310-01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迅速。城市生活圾垃堆存直接导致一系列问题:长期占用大量土地,严重污染空气、土壤和地下水,城乡结合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并且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已经制约着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解决垃圾问题,还城乡居民一个健康、洁净的生存环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1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

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科学有效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可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②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加工处理,可促进资源的充分利用;③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可以增加社会的经济效益;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会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还可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2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

2.1 焚烧法焚烧法处理固体废物,具有减量化效果显著、无害化程度彻底等优点,焚烧处理早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的基本方法,同时在对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理中,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目前我国主要城市均已建设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场,许多小城镇、医院等,也建有相应的固体废物焚烧处理装置。目前国内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回收体系也较为健全[1]。

2.2 卫生填埋法填埋是由传统的废物堆放和填地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经过长期的改良,废物填埋已经演变成一种系统而成熟的科学工程方法,即卫生填埋法。该法是利用工程手段,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渗滤液及有害气体对水体、大气和土壤的污染,使整个填埋作业及废物稳定过程对公共卫生安全及环境均无危害的一种土地处置废物方法。与其他处理方法相比,卫生填埋法的主要优点是:①其一次性投资较低,运行也较为经济;②适应性广,对生活废物的种类、性质和数量均无苛刻的要求;③是一种相对完全、彻底的最终处置方法;④运行管理相对简单。

2.3 堆肥法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可通过微生物的氧化分解作用还原于大自然,堆肥法既是微生物在适宜的条件下,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一系列放热分解反应,最终使有机物转化为简单而稳定的腐殖质过程,腐殖质中含有可被土壤接受的有机营养物,能够解决土壤板结问题,并维持了自然界物质的良好循环,该方法具有工艺简单、处理成本小、实现废弃物无害化与资源化的优点,但此方法需要前期做好垃圾分类,否则会增加后期处理难度大,且得到的腐殖质肥效不佳[2]。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

3.1 公众环保意识弱,垃圾分类收集难一直以来,由于人们环保意识薄弱,习惯于将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这种混合收集的垃圾中往往含有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和一些危险废弃物,如废纸、塑料、易拉罐、废旧电池等,如果将这些物质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成本和后期处理难度。虽然我国在一些大中城市已试点了“垃圾分类收集”,但由于人们长期的生活习惯、思想意识及其他因素,都使得“垃圾分类收集”收效甚微。

3.2 垃圾处理投资单一且不足由于垃圾处理作为城市公共事业,注重的是社会效益,不能很好地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投资渠道窄,其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拨款,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大,资金紧张,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的处理需求。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以及配套建设相对滞后,许多城市尤其是中小城镇普遍存在设施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垃圾渗滤液、焚烧废气等二次污染更得不到有效处理,甚至无人问津。

3.3 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到位我国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城市管理者的共同难题,现有的管理体系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垃圾处理问题,因此,建立一套包括垃圾减量、填埋、焚烧和分类回收在内的合理有效的综合性管理体系也势在必行。另外,相关管理制度奖罚不分明,城市管理者和社会公众对现有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强,“重形式,走过场”,使得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无法落实。

4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①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尽早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回收可利用资源和有害废弃物,减少二次污染,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从源头管理,控制并减少垃圾的产生量。②拓宽垃圾处理产业投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了增强企业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责任,投资者必须关注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出谋划策,不断改进企业的技术水平。对于企业投资者来说,要想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就必须洁身自好,认真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应该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认真执行,并且创新。③加紧完善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制度。不管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监督的角度,都应该强化对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推动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

5结语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处理处置,才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政策,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要求多部门全面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力度,利好固废行业,实现城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力.浅谈固体废物的焚烧处理[J].科技传播,2011,68.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范文2

根据县监察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我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是维护《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规权威性、严肃性的主力军。以县人民政府授权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监察;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监察;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负责各类摊点、户外广告设置、停车管理等工作。无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

2、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办听证会,充分给予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的权利。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求做到证据真实性,同时做到证据完备性。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3、规范自由裁量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办法。以《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日常工作实质,对有关的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对有关的城管执法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法制度进行了认真系统的梳理,制定了《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明确执法工作重点和难点,严格制定表准,力求行政处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所有行政岗位职责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项目,行政执法责任等逐一进行了梳理。细化分解,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了每个岗位、每个执法人员,同时修订完善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度作为对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的依据。根据法律、法规和人员岗位后的变化,及时对行政责任制各项基础工作进行了调整、更新,做到动态管理,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仪容风纪、文明执法、办案质量、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范文3

一、依法行政。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在楚雄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切实履行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

公开单位职能和科室职责;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的法律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发放便民服务卡,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工作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科学管理。

对市容市貌标准,清扫保洁要求,园林绿化规划与设计,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公示、公告,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楚雄市城市管理局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

四、优质服务。

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强化服务、便民意识,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以人为本,切实体现热情、便民、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严禁不作为、乱作为。

六、责任追究。

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制,凡是在工作中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力或者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造成影响的,按照《楚雄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过错和错案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范文4

一、县城店招店牌制作标准

(一)结构骨架制作标准。1、结构骨架应为永久性钢骨架,用材应为角钢、方钢焊接制作,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2、竖式焊接间隔密度为0.6—0.8米,横式焊接密度为三排两空。3、骨架高度应在1.2—1.5米之间;厚度为琉璃瓦厚度加3—5厘米(无琉璃瓦的则为50—60厘米);长度应与经营单位门面长度相一致。

(二)基础面板、面板边条、顶板(防水板)材质及制作要求。1、面板、边条、顶板(防水板)材质要求。(1)基础面板(范围包括正面、侧面、底面)使用材质:品名—生态木,型号—大长城,可选颜色—红、米黄、乳白、银灰、暗黄等。(2)面板包边:同色或异色生态木压型包边。(3)招牌顶板:压型彩钢瓦(防水板),白色或海蓝色。2、制作要求。(1)彩钢板与钢骨架连接应用防水彩钢螺栓安装。(2)面板正面、侧面、底面与钢骨架应用防锈铆钉铆固。(3)同色或异色边条应用防锈铆钉铆固。

(三)广告区域部分版面比例设置。广告区域部分版面可自由设计,但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能与整街风貌有较大冲突或明显差异。广告区域版面高度不能超过整个户外基础面板版面的2/3。

(四)广告区域部分广告制作形式。1、整体吸塑灯箱(内置光源,适用于夜晚亮灯商户)。2、内发光吸塑字(内置光源,适用于夜晚亮灯商户)。3、加层与基础面板异色底板+PVC雕刻字(适用于夜晚不亮灯商户)。4、加层与基础面板异色底板+水晶雕刻字(适用于夜晚不亮灯商户)。

(五)县城建成区内一律禁止喷塑平面店招店牌。

二、县城店招店牌设置标准

1、店招店牌安装须平行于墙面、垂直于地面,与门楣平行;底边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2、店招店牌长度应与经营门面长度一致。3、不得在侧面山墙上设置店招店牌。4、位于主、次干道两侧的店招店牌必须配置夜光灯源或夜光灯灯饰设施,且不得与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相近似。5、同一店铺不得设置多个不同经营内容的招牌。6、同一幢房屋设置的店招店牌,规格尺寸须全部统一,上下底沿应对齐。7、特殊行业的店招店牌按其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制作。8、县城建成区内禁止设置竖形店招店牌。如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须报县城管执法大队和县工商局联合审批后方可设置。9、严禁利用建筑物楼顶设置店招店牌。

三、县城店招店牌设置程序

(一)凡需在县城规划区内设置店招店牌,设置者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向城管执法大队提出申请,填写《店招店牌设置申请表》。申请设置店招店牌应当提供下列文件材料:1、书面申请。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3、户外广告的彩色效果图和地理位置实景照片图以及制作规格、材料、用字等说明文件。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者设置店面招牌,如为许可经营的,须提供与许可人签订的许可经营文件,或许可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等许可经营的相关手续。

(三)城管执法大队应当自收到店招店牌设置申请7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未补充材料的,视同撤回申请。申请人仍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申请。

(四)申请人取得店招店牌设置许可后,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手续。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户外广告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2、户外广告所宣传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3、户外广告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4、广告地点、形式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店招店牌应当按批准的位置、形式、规格、效果图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按设置审批程序办理变更设置手续。店招店牌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县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在县城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店招店牌,均按本规定执行。九襄镇、富泉乡等集镇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规定的,由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城管执法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范文5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快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作出重要行政决策之前或因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时,先行咨询县法制办、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发挥法律把关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管理流程,明确执法管理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坚持文明执法,推进说理式执法。

(三)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说案评查活动,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通过>:请记住我站域名/

(四)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相关立法工作。结合城管重点问题的经验总结,反复研讨、科学预测,做好《县中心城区洗车场所管理办理》的调研和制定工作,力争使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加符合城市管理需求,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

(一)强化领导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局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定期举行小组会议,将依法行政与城管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完善局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深化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重点加强队伍思想作风、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沟通技巧等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城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制定全年培训计划,以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应用能力,健全完善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工作机制,全年组织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

(三)执法证的申请与管理。按照县法制办申领执法证的要求,做好相关执法管理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做好执法证人员的信息维护工作。

(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化建设,实施权力运行标准化管理。坚持依法行使权力,重点公开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推行许可结果网上公开、抄告制度。

(二)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推进市场化管养项目招投标和实施的信息,依法公开本部门信息相关制度。提升投诉受理窗口服务水平,加强投诉受理工作力度,以解决好市民群众身边的问题、关注的问题为目的,结合督查督办制度的落实,提高“一次解决率”和“案结事了率”,力争全年重复投诉率明显下降,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加强新法普法宣传。结合新出台的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继续开展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普法学习和宣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及时宣传法律新规。

(二)拓展法制宣传阵地。要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如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活动,在广场、街区发放法律资料、宣传手册;在社区设置法制宣传栏;注重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城管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强,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和法制意识,营造遵纪守法的城市管理法制文化氛围。

五、加强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规范和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人民群众投诉、新闻媒体等各个来源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

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范文6

近年来,经过市人民政府不懈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履职尽责,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环境更清洁、秩序更优良、城市品牌形象初步显现,基础设施和功能发挥日趋完善,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巴城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政府高度重视。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针对巴城实际,依据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实施办法》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施行,使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同时,把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市民意识、法治意识作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来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内容,采取单位组织学、重大节日集中宣传,组织巡展巡讲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先后印发《环卫公约》、《城管知识问答》、《规范城市市容秩序的通告》等学习宣传资料。整合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资源,开设“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题栏目和节目,正反典型报道相结合,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人和事予以公开暴光。大力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开展“城管文明市民”和“城管文明之家”评选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和文明意识,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引导,逐步形成了“巴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风尚。

(二)基础建设加快。按照巴城发展的需要,将巴城城区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域、一般限制区域和开放便民区域,建立专业市场、临时市场,规划设置了卤菜、夜啤酒、小吃、小百货、水果、花卉、修配、仓储、娱乐等开放便民区,推进城市功能分区。千方百计开通城市公交,方便市民出行。去年以来,相继完成南坝、滨河堤基础工程和二环路五段建设,打造了钟鼓楼片区和南池北路两个商业步行街,回风大桥前期工程进展顺利。整治了小街小巷、并安装简易路灯,新建了一批公厕、垃圾中转站,启动了北门街、圣水巷整治工程,大力实施雨污管网改造等,使城市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集聚服务效能大大提高。

(三)管理规范有序。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紧紧抓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包绿化、包净化、包美化、包亮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制,积极探索生活垃圾袋装,定时巡街清收,封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园林绿化管养维护,灯杆广告位特许经营,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座商归店、农贸归市、摊点归区,重点整治城市“牛皮癣”等城市管理的有效举措,初步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管、人民爱”的良好氛围,多数市民表示满意。

二、主要问题

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人的城市意识不够高。巴城设地、立市的时间不长,农村进城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受到一些旧生活习惯的影响和知识水平的限制,不习惯城市生活的方式,不熟悉、不遵守城市行业规则,甚至破坏城市规则,对城市化建设管理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城市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乱扔乱倒,乱排乱涂,随地吐痰,一些较偏僻的街巷垃圾、杂物堆积、无人清扫,摆货出街,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损坏公共设施,绿化等现象仍较突出。

(二)功能不尽合理。在经济欠发达与城市规模快速扩张的地方,一般会导致管理向利益让步,规划向开发让路,环境向建设低头等无奈选择,使城市的公益设施、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滞后,一些居民集中区、商业繁华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农贸集市、城市主干道和繁忙街口,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服务功能较差。例如:巴城停车场明显不足,红绿灯设置明显偏少,个别路段行车不畅,事故较多。公厕设置明显偏少和不尽合理等。

(三)管理力度不够。城市管理职责分散,责权分离,主体错位,重复管理,无人管理,交叉管理,表现明显,随着城市发展和法治步伐的加快,巴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体制、机制有些不相适应,特别是城建管理、交通管理、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体制不够顺、制度不够全、工作不够细、管理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城市意识。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市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认同感,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归宿感,增强广大市民遵守、维护、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深入人心、深入民心,形成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全体市民共建、共有、共享的良好城市心态。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功能。将学校、专业性市场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设,机动车辆停车场建设和临时停靠车位的划定,红绿灯设置以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城市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尤其是商业性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明确城市功能分区,力争用1-3年时间,完善城区主干道、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公厕和交通红绿灯设置,加大雨污管网改造力度,实现雨污全部入网分流,年内完成巴人广场公厕建设和回风广场红绿灯设置,整治后河桥、柳津桥头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