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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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扬尘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遵循“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整体推进、长效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的工作方式,着力解决公路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公路基础设施、优化路域环境、美化沿线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提升公路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我区交通公路的良好形象。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路域环境现状

(一)综合整治的范围

我区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其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区域内路域环境,具体分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公路行业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两侧包括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在内的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的综合整治。

具体整治路线:S29滨博高速17.6Km,G205山深路21.2Km,S235湖南路4.3Km,S236博沂路32.9Km,S294张博附线4.8Km,S327临仲路长47km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6条,共计85.5Km。途径、(域城)、等10个镇、。

(二)路域环境的现状

1.沿线垃圾。公路两侧有多处垃圾场、垃圾堆,尤其高速路两侧村庄有垃圾池及大量玉米秸秆、柴垛,穿村段落有垃圾池或垃圾箱位,部分路段有建筑垃圾,影响了公路路容路貌和行人与车辆视线及正常行驶。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的生活垃圾157处20088立方米,建筑垃圾131处588407立方米,柴垛等杂物807处。

2.沿线绿化。公路两侧绿化主要为林带、景观园林绿化,但有部分路段林带缺失,需绿化补植,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处绿化较差,穿村路段绿化需重点补植,3处隧道所处山体绿化不足,需重点加强绿化。部分河道及水塘水质污染严重,桥头垃圾堆积,河道边坡不顺适,河岸绿化较差,与周围生态环境不协调。据现场调查,需要新做绿化25995米(单侧),绿化补植8790米(单侧),治理河道、湖泊生态环境12处12150米。

3.沿线建筑。滨博高速沿线有多处离高速公路隔离栅较近的废弃房屋,距离从1米至100多米不等,大多已破旧不堪。个别路段存在残墙、断壁、破房及拆迁不到位现象,路口至张博附线路口两侧房屋离公路较近,需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治理。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尤其厂区建材、经营业户及穿村路段住户门前物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脏乱差现象影响了路容路貌。据现场调查,需要治理的残墙、断壁、破房及违章建筑258处,脏乱差建(构)筑物93处。

4.占用公路。公路沿线存在多处经营业户,个别商家甚至占路经营,车辆维修、清洗点处车辆乱停乱放,洗车污水流至边沟甚至路面。沿线集市贸易占用公路机动车道,逢集时段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迁移,需重点清理整治。据现场调查,需要清理占道经营及车辆维修点、清洗点26处,公路市场6处。

5.平交道口。公路沿线部分平交道口未硬化,已硬化的平交道口有的未做辅道涵,影响了公路边沟正常排水。据现场调查,需要硬化平交路口248处74150平方米,做辅道涵167处1154米。

6.通行秩序整顿。公路沿线客运车辆停车无序,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现象较多。

7.超限超载漏撒治理。作为国省道主干线,大型载重货车不断增加,超载超限车辆屡见不鲜,需重点清理整治。

三、综合整治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沿线垃圾

1.整治标准: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500m内)的生活垃圾堆、白色污染要进行清理,查清垃圾来源,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禁止乱倒垃圾;公路边沟内不得堆放农作物秸秆等杂物,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它废弃物。

镇村(社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国道、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路侧现有的垃圾池及垃圾箱迁移到20米以外的村庄内或绿化带后面。对路侧的建筑垃圾,能清理的要进行清理,不宜清理的要用土覆盖,土壤要达到种植土的理化指标和土壤肥力标准,并在上面进行植物绿化。对可视范围内的柴堆、土堆、草堆、粪堆统一清理。对可视范围内的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或绿化遮挡。

2.责任分工:公路边沟外沿(征地范围)内的任务由区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的任务由各镇、负责,区建设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并督导实施。

(二)沿线绿化

1.整治标准:根据各条公路不同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本着因地制宜、绿化和美化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绿化工程。首选林带为主,建议因地制宜种植不少于20米宽的林带进行绿化;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景观带或景观带加背景带进行绿化,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四季常绿、三季有花、错落有致、色彩丰富、风格协调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景观统一协调、适地适树。树种选择和配置模式要针对丘陵、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以及现有道路交叉口、厂区、果园、苗圃和林带进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确定适宜的绿化模式。公路两侧绿化标准、档次应基本统一,相互协调,突出简洁明快的风格,绿化特色大体一致,和谐美观。利用涵洞路口、交叉口做异质景观(与林带景观有变化),视线、视野也随之有远近开合的变化,形成空间序列景观序列,纵向产生视线收放景观韵律,加之不同标准段的树种变化,达到景观丰富,步移景异的效果。对公路外侧深沟、大桥外段栽植毛白杨、旱柳、杂交杨等高大乔木;在高压线下可栽植不影响线路安全的小乔木或花灌木。路侧有果园的路段,要在果园外侧见缝插针,栽植部分常绿树或花灌木。

对穿村镇路段已经绿化的段落要适当进行补植;对无绿化的段落要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绿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绿化植物建议用蜀桧、龙柏等,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隧道口要进行净化、绿化处理,在山坡上密植桧柏、龙柏等常绿树种进行生态环境整治。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水质净化处理,严禁河道沿线企业及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对河道两侧各500米范围进行绿化,种植垂柳、国槐、龙爪槐等植物,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镇村(社区)建立管护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时补植,做到树体管理规范,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

2.责任分工:公路行道树绿化工作由区公路分局组织完成,城区范围的由区园林局组织实施,其他绿化工作由区林业局组织实施,河道治理工作由区水务局组织实施。3月中旬由区林业、水务、园林部门分别做出绿化、河道整治、美化方案,报区公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3、4月份组织完成。具体绿化工作由林业局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各相关镇、负责组织完成栽植、养护管理等任务。

(三)沿线建筑

1.整治标准:公路两侧建筑要美观、整洁,对残墙、断壁、破房之类建筑要进行拆除;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和沿路村庄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及非公路标志要坚决制止和拆除,尤其对处于弯道处影响视距的违章建筑或乱搭乱建房屋必须进行拆除。对占用桥梁及跨线桥桥下空间乱堆乱放的行为也要坚决取缔。

对公路两侧2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的脏乱差建(构)筑物(含村庄民房),有绿化空间的首选用绿篱进行遮挡,高度不低于2.5米,根据胸径大小确定株距进行密植,保证要起到遮挡密实的效果;无法种植绿篱遮挡的,墙体要统一整治、粉刷,粉刷颜色要按照区里确定的统一色调进行。

路侧住户门前乱堆乱放的物品要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的废品收购点、煤场、砂场等首先具备绿化遮挡的要进行遮挡;其次不具备绿化遮挡条件的要在公路外20米垒砌墙体、设置隔离栅隔离,并采取立面粉刷,对已经用隔离栅隔离但仍能通视的废品收购点、煤(砂、矿)场要在隔离栅内侧进行遮挡;对沿路的乱贴乱挂现象进行取缔,切实达到整体美化效果。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清理工作由区公路分局负责完成。

(四)占用公路治理

1.整治标准:全面取缔公路占道经营、占道摆放灯箱广告及车辆维修、清洗等现象,公路边沟外侧20米范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占路经营,加大对占用公路危害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在公路上设置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站点,规范客运车辆、出租车临时停车行为。全面取缔沿线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做到公路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原有集市迁移后要合理规划并落实必要的集市场地。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局按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配合实施,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五)平交道口

1.整治标准:平交道口要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少于50米的要与地面构筑物(建筑物)相接。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原则上低于公路路面,穿村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响的,必须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管径平原地区不小于1米,山区不小于0.6米,确保排水畅通。

2.责任分工:各相关镇、按辖区地段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平交路口和辅道涵的实施,属公共事业所在地的,由各镇、统一组织完成,属企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均由各自组织,按统一设计标准,各镇、负责督办完成。区公路分局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

(六)通行秩序整顿

1.整治标准: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高速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在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国省道公路要重点治理随意停车、随意上下乘客等现象,客车站牌要做到合理、规范。

2.责任分工:公路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由区交警大队负责,高速路管理处负责高速公路上整体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客运秩序方面的工作。

(七)超限超载漏撒治理

1.整治标准:运输散装货物车辆必须要做到密闭运输,车辆超限率在5%以下。依法查处漏撒扬尘、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集结闯岗、暴力抗法行为。

2.责任分工:此项工作由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和区交警大队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实施。

四、集中整治工作进度及时限安排

按照综合整治内容、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整治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开展公路绿化美化工作阶段(3—4月份)

1.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缺行断垄绿色林带的补植(4月底前全部完成)。

2.城市出入口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区域的立体绿化美化工作完成70%。(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3.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的整治恢复和绿化工作完成60%。(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4.及时清理公路沿线可视500米范围的各种垃圾;清理公路市场及公路上乱堆乱放、乱倒乱停等。

(二)开展“百日会战”活动阶段(5—7月份)

1.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括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和通行安全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公路两侧临路乱搭乱建的棚屋摊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残墙断壁,要全部清理拆除完毕;对保留的沿线建筑物立面全部统一进行粉刷。

2.穿村镇路段无脏、乱、差、阻现象,全部达到“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标准要求。(7月底前全部完成)

3.完成公路集贸市场迁移工作。(6月底前全部迁移)

4.平交路口和辅道涵工程完成80%。(8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三)迎接集中考核评比阶段(8月份)

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内容,迎接全市集中考核评比。(8月10日前)

(四)迎接检查验收考评阶段(8月—12月)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活动,全面迎接国家交通运输部检查验收考评(8月20日—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协调、调度、考评、迎检等工作,及时向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反馈通报日常和定期检查考评情况。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辖区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认真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筹集资金。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500米范围内的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各相关镇、负责筹资解决,区政府将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考评验收情况进行奖励。各镇、要克服资金制约的困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理解、支持,做好公路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